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第123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理學彙編 第一百二十三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一百二十三卷
書經部總論三
宋朱子全書二〈周書泰誓三則 洪範二十則 旅獒一則 金滕四則 大
誥三則 康誥四則 梓材二則 召誥洛誥二則 無逸二則 君奭二則 立政三則
周官一則 顧命康王之誥四則 君牙一則 冏命一則 呂刑四則 秦誓費誓一則〉
經籍典第一百二十三卷
書經部總論三
[編輯]朱子全書二
[編輯]《周書泰誓》
[編輯]石洪慶問:「尚父年八十,方遇西伯。及武王伐商,乃即 位之十三年。又其後就國,高年如此?」曰:「此不可考。」因 云:「《泰誓》序:『十有一年,武王伐殷』。經云:『十有三年春,大 會於孟津』。序必差誤。說者乃以『十一年』為觀兵,尤無 義理。舊有人引《洪範》『十有三祀,王訪於箕子』,則『十一 年』之誤可知矣。」
右語類一條
伊川謂「無觀政之事,非深見文武之心不能及」,此非 為存名教而發也。若有心要存名教,而於事實有所 改易,則夫子之錄《泰誓》《武成》,其不存名教甚矣。近世 有存名教之說,大害事。將聖人心跡都做兩截看了。 殊不知聖人所行便是名教。若所行如此,而所教如 彼,則非所以為聖人矣。
此條答徐元聘
莊仲問:「『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謂天即理也。」 曰:「天固是理,然蒼蒼者亦是天,在上而主宰者亦是 天,各隨他所說。今既曰視聽,理又如何會視聽?雖說 不同,又卻只是一箇。」
右語類一條
《洪範》
[編輯]敬夫所說牴牾處,必是謂武王克商之年。《泰誓序》作 「十一年」,《經》作十三年,而編年之書乃定。從《序》說。鄉見 柯國材說,「以《洪範》考之,訪於箕子,是十三年事,必是 當年初克商時,便釋其囚而問之,不應十一年已克 商,至兩年後乃問之也。」其說似有理。亦嘗以告敬夫, 敬夫大以為然,其書已嘗刊行,至是遂止。敬夫之服 善如此,亦難及也。
此條答廖子晦
問:「《洪範》之書,林氏以為洛出書之說不可深信,謂『帝 乃震怒,不畀《洪範》九疇』」,「『彝倫攸斁』,猶言天奪之鑒也; 『天乃錫禹洪範九疇』」,「『彝倫攸敘』,猶言所謂天誘其衷 也。」又云:「《洪範》之書,大抵發明彝倫之敘,本非由數而 起。又曰『天乃錫禹《洪範九疇》』,猶言天乃錫王勇智耳, 不必求之太深也。某竊謂河出圖,洛出書,《易》中明有」 此說,豈得而不之信耶?未知林氏之說如何?望折衷 曰:「便使如今天錫《洛書》,若非天啟其心,亦無人理會 得。兩說似不可偏廢也。」
此條答潘子善
說《洪範》,看來古人文字也不被人牽強說得出,只自 恁地熟讀,少間字字都自會著實。又云:「今人只管要 說治道,這是治道最緊切處。這箇若理會不通,又去 理會甚麼零零碎碎……!」
問《洪範》諸事。曰:「此是箇大綱目。天下之事,其大者大 概備於此矣。」問皇極。曰:「此是人君為治之心法。如《周 官》一書,只是箇八政而已。」
《洛書》本文,只有四十五點。班固云:「六十五字皆《洛書》 本文。」古字畫少,恐或有模樣,但今無所考。漢儒說此 未是,恐只是以義起之,不是數如此。蓋皆以天道人 事參互言之。五行最急,故第一五事又參之於身,故 第二身既修,可推之於政,故八政次之。政既成,又驗 之於天道,故五紀次之,又繼之皇極居五。蓋能推五 行,正五事,用八政,修五紀,乃可以建極也。六三德乃 是權衡,此皇極者也。德既修矣,稽疑庶徵,繼之者著 其驗也。又繼之以福極,則善惡之效至是不可加矣。 皇極非大中皇,乃天子極,乃極至,言皇建此極也。東 西南北,到此恰好,乃中之極,非中也。但漢儒雖說作 中字,亦與今不同。如雲五事之中是「也。今人說中,只 是含胡依違,善不必盡賞,惡不必盡罰,如此,豈得謂 之中?」
自「水曰潤」,下至「稼穡作甘」,皆是二意。水能潤能下,火 能炎能上。金曰從、曰「革」,從而又能革也。
忽問:「如何是『金曰『從革』』?」對曰:「是從己之革。」曰:「不然。是 或從或革耳。從者,從所鍛制;革者,又可革而之他,而 其堅剛之質依舊自存,故與『曲直』」、「『『稼穡』皆成雙字。『炎 上』者』,上字當作上聲;『潤下』,下字當作去聲,亦此意。」 問:「視聽言動,比之《洪範》五事,動是貌字否?如『動容貌 之謂』。」曰:「思也在這裡了。動容貌是外面底,心之動便 是思。」又問:「五行比五事。」曰:「曾見吳仁傑說得也順。他云:『貌是水,言是火,視是木,聽是金,思是土』。將庶徵來 說,便都順。」問:「貌如何是水?」曰:「『他雲,貌是濕潤底,便是 水,故其徵便是肅,時雨若』。《洪範》乃是五行之書,看得 他都是以類配得。到五福六極,也是配得,但是略有 不齊。」問:「『《皇極》五福』,即是此五福否?」曰:「『便只是這五福。 如斂時,五福,用敷錫厥庶民』,斂底即是盡得這五事。 以此『錫庶民』,便是使民也盡得此五事。盡得五事,便 有《五福》。」
問五行所屬。曰:「舊本謂雨屬木,暘屬金,及與五事相 配,皆錯亂了。吳斗南說:雨屬水,暘屬火,燠屬木,寒屬 金,風屬土。看來雨只得屬水,自分曉,如何屬木?」問:「寒 如何屬金?」曰:「他討得證據甚好。《左傳》云:『金寒玦離』。又 貌言視聽思,皆是以次相屬。」問:「貌如何屬水?」曰:「容貌 須光澤,故屬水;言發於氣,故屬火;眼主肝,故屬木;金 聲清亮,故聽屬金。」問:「凡上四事,皆原於思,亦猶水火 木金皆出於土也。」曰:「然。」又問:「《禮》如何屬火?」曰:「以其光 明。」問:「義之屬金,以其嚴否?」曰:「然。」
「皇極」二字,皇是指人君,極便是指其身,為天下做箇 樣子,使天下視之以為標準。「無偏無黨」以下數語,皆 是皇之所建,皆無偏黨好惡之私。天下之人亦當無 作好作惡,便是「遵王之道」,「遵王之路」,皆會「歸於其極」, 皆是視人君以為歸。下文「是彝是訓於帝其訓是訓 是行,以近天子之光」,說得自分曉。天子作民父母,以 「為天下王」,則許多道理盡在此矣。但緣聖人做得樣 子高大,人所難及,而不可以此盡律。天下之人,雖不 協於極,但不罹於咎者,皇亦受之。至於而康而色,自 言好德者,亦錫之福極,不可以《大中》訓之。只是前面 五行、五事、八政、五紀是已,卻都載在人君之身包括 盡了。五行是發源處,五事是操持處,八政是修人事, 五紀是順天道。就中以五事為主,「視明聽聰」,便是建 極。「如明如聰」,只是合恁地。三德是就此道理上為之 權衡,或放高,或捺低,是人事盡了。稽疑又以卜筮參 之。若能建極,則推之於人,使天下皆享五福;驗之於 天,則為休徵。若是不能建極,則其在人事便為六極, 在天亦為咎徵。其實都在人君身上,又不過敬用五 事而已,此即「篤恭而天下平」之意。以是觀之,人君之 所任者,豈不重哉!如此,則九疇方貫通為一。若以大 中言之,則九疇散而無統。大抵諸書初看其言,若不 勝其異,無理會處。究其指歸,皆只是此理。如《召誥》中, 其初說許多言語,艱深難曉,卻緊要處,只是惟王不 可不「敬德」而已。
問:「先生言『皇極之『極』不訓中』,只是標準之義。然『無偏 無黨,無反無側』,亦有中意。」曰:「只是箇無私意。」問:「標準 之義如何?」曰:「此是聖人正身以作民之準則。」問:「何以 能斂五福?」曰:「當就五行五事上推究。人君修身,使貌 恭,言從,視明,聽聰,思睿,則身自正。五者得其正,則五 行得其序;以之稽疑,則龜從,筮從,卿士從,庶民從;在 『庶徵』」,則有休徵,無咎徵,和氣致祥,有仁壽而無鄙夭, 便是五福。反是則福轉為極。
三衢夏唐老作《九疇圖》,因執以問,讀未竟,至「所謂皆 天也,非人之所能為也」,遂指前圖。子云:「此乃人為,安 得而皆天也?」《洪範》文字最難作,向來亦將天道人事 分配為之,後來覺未盡,遂已之,直是難以私意安排。 若只管外邊出意推將去,何所不可?只是理不如此。 蘇氏以皇極之建為雨暘寒燠風之時,皇極不建則 反此。漢儒之說尤疏。如以「五般皇極」配「庶徵」,卻外邊 添出一箇「皇極」,或此邊減卻一箇「庶徵」,自增自損,皆 出己意。然此一篇文字,極是不齊整,不可曉解。如「五 福」對「六極」,「一曰壽」,正對「凶短折」;「二曰富」,正對「貧」;「三曰 康寧」對「疾與弱」,皆其類也。「攸好德」卻對「惡」,參差不齊, 不容布置。如曰「斂時五福,錫厥庶民」,不知如何斂,又 復如何錫?此只是順五行,不違五事,自己立標準以 示天下,使天下之人得以觀感而復其善爾。今人皆 以皇極為大中,最無義理。如漢儒說五事之中,固未 是猶似勝此。蓋皇者,君之稱也,如「皇則受之」、「皇建其 極」之類,皆不可以大字訓皇字,中亦不可以訓極。極 雖有中底意思,但不可便以為中,只訓得「至」字。如「北 極之極」,以為民極之極,正是「中天下而立」之意。謂四 面湊合至此更無去處。今即以皇極為大中者,更不 賞善,亦不罰惡,好善惡惡之理,都無分別,豈理也哉!
以上語類十條
「《洛書》九數而五居中,《洪範》九疇而皇極居五。」故自《孔 氏傳》訓皇極為「大中」,而諸儒皆祖其說。余獨嘗以經 之文義語脈求之,而有以知其必不然也。蓋皇者,君 之稱也;極者至極之義,標準之名,常在物之中央,而 四外望之以取正焉者也。故以極為在中之準的則 可,而便訓極為中則不可。若北辰之為天極,脊棟之 為屋極,其義皆然。而《禮》所謂「民極」,《詩》所謂「四方之極」 者,於皇極之義為尤近。顧今之說者,既誤於此而並 失於彼,是以其說展轉迷謬,而終不能以自明也。即 如舊說,姑亦無問其他,但即經文而讀「皇」為大,讀「極為中,則夫所謂「惟大作中」,「大則受之」,為何等語乎?今 以余說推之,則人君以眇然之身,履至尊之位,四方 輻輳,面內而環觀之,自東而望者,不過此而西也;自 南而望者,不過此而北也。此天下之至中也。既居天 下之至中,則必有天下之純德,而後可以立至極之 標準。故必「順五行,敬五事,以修其身;厚八政,協五紀, 以齊其政」,然後「至極」之標準,卓然有以立乎天下之 至中。使夫面內而環觀者,莫不於是而取則焉。語其 仁則極天下之仁,而天下之為仁者莫能加也;語其 孝則極天下之孝,而天下之為孝者莫能尚也。是則 所謂「皇極」者也。由是而權之以三德,審之以卜筮,驗 其休咎於天,考其禍福於人,如挈裘領,豈有一毛之 不順哉?此《洛書》之數所以雖始於一終於九,而必以 五居其中,《洪範》之疇所以雖本於五行,究於福極,而 必以皇極為之主也。若箕子之言,有曰「皇建其有極」 雲者,則以言夫人君以其一身而立至極之標準於 天下也;其曰「斂時五福,用敷錫厥庶民」雲者,則以言 夫人君能建其極,則為五福之所聚,而又有以使民 觀感而化焉,則是又能布此福而與其民也。其曰:「惟 時厥庶民於汝極,錫汝保極」雲者,則以言夫民視君 以為至極之標準而從其化,則是復以此福還錫其 君,而使之長為至極之標準也。其曰「凡厥庶民,無有 淫朋,人無有比德,惟皇作極」雲者,則以言夫民之所 以能有是德者,皆君之有以為至極之標準也。其曰 「凡厥庶民,有猷有為有守,汝則念之。不協於極,不罹 於咎,皇則受之」雲者,則以言夫君既立極於上,而下 之從化,或有淺深遲速之不同。其有謀者、有才者、有 德者,人君固當念之而不忘。其或未能盡合,而未抵 乎大戾者,亦當受之而不拒也。其曰「而康而色,曰予 攸好德,汝則錫之福,時人斯其惟皇之極」雲者,則以 言夫人之有能革面從君,而以好德自名,則雖未必 出於中心之實,人君亦當因其自名而與之以善,則 是人者亦得以君為極而勉其實也。其曰「無虐煢獨, 而畏高明,人之有能有為,使羞其行而邦其昌」雲者, 則以言夫君之於民一視同仁,凡有才能皆使進於 善,則人才眾多而國賴以興也。其曰「凡厥正人,既富 方穀,汝弗能使有好於而家,時人斯其辜。」「於其無好 德」,「汝雖錫之福,其作汝用咎」雲者,則以言夫凡欲正 人者,必先有以富之,然後可以納之於善。若不能使 之有所賴於其家,則此人必將陷於不義。至其無復 更有好德之心,而後始欲教之以修身,勸之以求福, 則已無及於事,而其起以報,汝唯有惡而無善矣。蓋 人之氣稟,或清或濁,或純或駁,有不可以一律齊者。 是以聖人所以立極乎上者,至嚴至密;而所以接引 乎下者,至寬至廣。雖彼之所以化於此者,淺深遲速, 其效或有不同;而吾之所以應於彼者,長養涵育,其 心未嘗不一也。其曰:「無偏無陂,遵王之義;無有作好, 遵王之道;無有作惡,遵王之路。無偏無黨,王道蕩蕩; 無黨無偏,王道平平;無反無側,王道正直。會其有極, 歸其有極」雲者,則以言夫天下之人皆不敢徇其己 之私以從乎上之化,而會歸乎至極之標準也。蓋偏 陂好惡者,己私之生於心者也;偏黨反側者,己私之 見於事者也。「王之義」,王之道,王之路,上之化也,所謂 皇極者也。遵義、遵道、遵路,方會,其極也蕩蕩平平正 直,則已歸於極矣。其曰「《皇極》之敷言,是彝是訓,於帝 其訓」雲者,則以言夫人君以身立極而布命於下,則 其所以為常、為教者,皆天之理,而不異乎上帝之降 衷也。其曰「凡厥庶民,極之敷言,是訓是行,以近天子 之光」雲者,則以言夫天下之人於君所命,皆能受其 教而謹行之,則自能不自絕遠,而有以親被其道德 之光華也。其曰曰「天子作民父母,以為天下王」雲者, 則以言夫人君能立至極之標準,所以能作億兆之 父母,而為天下之王也。不然,則有其位,無其德,不足 以首出庶物,統御人群,而履天下之極尊矣。是《書》也, 原於天之所以錫禹,雖其茫昧幽眇,有不可得而知 者,然箕子之所以言之而告武王者,則已備矣。顧其 詞之宏深奧雅,若有未易言者,然嘗試虛心平氣而 再三反復焉,則亦坦然明白,而無一字之可疑。但先 儒未嘗深求其意,而不察乎人君所以修身立道之 本,是以誤訓《皇極》為《大中》。又見其詞多為含洪寬大 之言,因復誤認中為含糊苟且,不分善惡之意。殊不 知極雖居中,而非有取乎中之義。且「中」之為義,又以 其無過不及,至精至當,而無有毫髮之差,亦非如其 所指之雲也。乃以誤認之中為誤訓之極,不謹乎至 嚴至密之體,而務為至寬至廣之量,其弊將使人君 不知修身以立政,而墮於漢元帝之優游,唐代宗之 姑息,卒至於是非顛倒,賢否貿亂,而禍敗隨之,尚何 斂福錫民之可望哉?嗚呼!孔氏則誠誤矣。然跡其本 心,亦曰「姑以隨文解義為口耳佔畢之計而已」,不知 其禍之至此也。而自漢以來,迄今千有餘年,學士大
夫不為不眾,更歷世變不為不多。幸而《遺經》尚存,本文可考,其出於人心者又「不可得而昧也。乃無一人覺其非是,而一言以正之者,使其患害流於萬世,是 則豈獨孔氏之罪哉?」予於是竊有感焉,作《皇極辨》。
右皇極辨
《皇極》之說來說 亦得之。大抵此章自「皇建其有極」以 下,是總說人君正心修身,立大中至正之標準,以觀 天下而天下化之之義。「無偏無陂」以下,乃是反覆贊 歎,正說皇極體段。曰:「『《皇極》之敷言』以下,是推本結煞 一章之大意。向見諸葛誠之說略是如此,但渠說有 過當處耳。」
此條「答《梁文叔》。」
「彊弗友,以剛克之;燮友,柔克之」,此治人也。「資質沈潛, 以剛克之。資質高明,以柔克之」,此治己也。
「沈潛,剛克,高明,柔克。」克,治也。言人資質沈潛者,當以 剛克之;資質高明者,當以柔治之。此說為勝。
「一極備凶,一極無凶。」多些子不得,無些子不得。 「王省惟歲」,言王之所當省者,一歲之事;卿士所省者, 一月之事。以下皆然。
問「王省惟歲,卿士惟月,師尹惟日。」曰:「此但言職任之 大小如此。」又問:「庶民惟星。」〈一句解不通並下文〉星有 好風,星有好雨,意亦不貫,曰「家用不寧。」〈以上自結上 文了下文卻又說起星,文意似是兩段〉
以上語類五條
問「八庶徵曰時。」林氏取蔡氏說,謂是歲月日之時。自 「五者來備」而下,所以申言「曰雨、曰暘、曰燠、曰寒、曰風」 之義;自王省「惟歲」而下,所以申言「曰時」之義。某竊謂 此「時」字,當如孔氏「五者各以其時」之說為長。林氏徒 見「時」字與雨、暘燠寒風五者並列而為六,則遂以此 「時」字為贅。不知古人之言如此類者多矣。且仁義禮 「『智是為四端,加一『信』字則為五常,非仁義禮智之外 別有所謂信也。故某以為時之在庶徵,猶信之在五 常』。不知是否?」曰:「林氏之說,只與古說無異,但謂有以 歲而論其時與不時者,有以月而論其時與不時者, 有以日而論其時與不時者,可更推之。」
此條答潘子善
問:「《洪範》中休徵、咎徵,諸家多以義推說。竊以為五者 不出陰陽二端。雨寒,陰也;暘燠風,陽也;肅謀深沈而 屬靜,陰類也,故時雨時寒應之;『乂,哲聖發見而屬動, 陽類也,故時暘時燠時風應之;狂反於肅,急失於謀, 故恆雨恆寒應之。未知如此看得否』?」曰:「大概如此。然 舊以雨屬木,暘屬金,燠屬火,寒屬水;而或者又欲以」 雨屬水,暘屬火,燠屬木,《寒》屬金,其說孰是?可試思之。
此條答潘子善
問「五福、六極。」曰:「民之五福,人君當嚮之;民之六極,人 君當畏之。」
「五福六極」,曾子固說得極好。《洪範》,大概曾子固說得 勝如諸人。
以上語類二條
《旅獒》
[編輯]「近諸孫將《旅獒》來讀,是時武王已八十餘歲矣。太保 此書諄諄如教小兒相似。若自後世言之,則為非所 宜言,不尊君矣。」銖問:「『人不易物』之『易』,合如字,合作去 聲?」曰:「看上文意,則當作如字讀。但『德盛不狎侮』又難 說。」又問:「『志以道寧,言以道接。」「接』字如何?」曰:「接者,酬應 之謂,言當以道酬應也。」
志我之志言人之言
右語類
《金縢》
[編輯]林聞一問:「周公代武王之死,不知亦有此理否?」曰:「聖 人為之,亦須有此理。」
右語類
《問書》「金縢曰我之弗辟,我無以告我先王」一段,按馬、 鄭氏皆音「辟」為避,其意蓋謂管、蔡流言,成王既疑周 公,公乃避居東都二年之久,以待成王之察。及成王 遭風雷之變,啟金縢之書,迎公來返,乃攝政,方始東 征。所謂「罪人斯得」者,成王得其流言之罪人也。陳少 南、吳才老從之,而詆先儒誅辟之說。銖竊謂周公之 誅管、蔡,與伊尹之放太甲,皆聖人之變,唯二公至誠 無愧,正大明白,故行之不疑,未可以淺俗之心窺之 也。此「辟」字與《蔡仲之命》所謂「致辟」之辟同,安得以辟 為避?且使周公委政而去二年之久,不幸成王終不 悟,而小人得以乘間而入,則周家之禍可勝言哉!周 公是時不知何以告我先王也。觀公之告二公曰:「『我 之弗辟,我無以告我先王。」其言正大明白,至誠惻怛, 則區區嫌疑有所不敢避矣。惟有此心無愧,而先王 可告也。自潔其身而為匹夫之諒,周公豈為之哉?妄 意如此,乞賜垂誨!曰:「辟』字當從古注說。」
此條答董叔重
周公東征,不必言用權,自是王室至親,與諸侯連衡 背叛,當國大臣,豈有坐視不救之理?帥師征之,乃是 正義,不待可與權者而後能也。若馬鄭以為東行避謗,乃鄙生腐儒,不達時務之說,可不辨而自明?陳少 南於《經》旨多疏略不通,點檢處極多,不足據以為說。 來教所謂「周公之志,非為身謀也,為先王謀也,非為 先王謀也,以身任天下之重也。」此語極佳。
此條答徐元聘
示諭書說數條皆是。但《康誥》外事,與「肆汝小子封」等 處,自不可曉,只合闕疑。某嘗謂《尚書》有不必解者,有 須著意解者,有略須解者,有不可解者,其不可解者, 正謂此等處耳。「弗辟」之說,只從鄭氏為是。向董叔重 得書,亦辨此條,一時信筆答之,謂當從古注說。後來 思之,不然。是時三叔方流言於國,周公處兄弟骨肉 之間,豈應以片言半語便遽然興師以誅之?聖人氣 象,大不如此。又成王方疑周公,周公固不應不請而 自誅之。若請之於王,王亦未必見從,則當時事勢亦 未必然。雖曰聖人之心公平正大,區區嫌疑自不必 避。但舜避堯之子於南河之南,禹避舜之子於陽城, 自是合如此。若居堯之宮,逼堯之子,即為篡矣。或又 謂成王疑周公,故周公居東,不幸成王終不悟,不知 周公又如何處?愚謂周公亦惟盡其忠誠而已矣。《胡 氏家錄》有一段論此,極有意味。
《答蔡仲默》此條與上兩條說不同,兩存之。
《大誥》
[編輯]因言武王既克紂,武庚三監及商民畔,曰:「當初紂之 暴虐,天下之人胥怨,無不欲誅之。及武王既順天下 之心以誅紂,於是天下之怨皆解而歸周矣。然商之 遺民及與紂同事之臣,一旦見故主遭人殺戮,宗社 為墟,寧不動心?茲固畔心之所由生也。蓋始苦於紂 之暴而欲其亡,固人之心。及紂既死,則怨已解,而人」 心復有所不忍,亦事勢人情之必然者。又況商之流 風善政,畢竟尚有在人心者。及其頑民,感紂恩意之 深,此其所以畔也云云。後來樂毅伐齊亦是如此。 「王若曰」「周公若曰」,「若」字只是一似如此說底意思,如 《漢書》中「帝意若曰」之類。蓋或宣道德意者敷演其語, 或紀錄者失其語而追記其意如此也。
書中「弗弔」字,只如字讀。解者欲訓為「至」,故音的,非也。 其義正如《詩》中所謂「不弔昊天」耳,言不見憫弔於上 帝也。
以上語類三條
《康誥》
[編輯]《康誥》《梓材》《洛誥》諸篇,煞有不可曉處,今人都自強解 說去,伯恭亦自如此看。伯恭說《書》,自首至尾,皆無一 字理會不得。且如書中注家所說,錯處極多,如「棐」字 並作「輔」字訓,更曉不得。後讀《漢書》,顏師古注云:「匪棐 通用。如書中有『棐』字,止合作『匪』字義。如『率乂於民棐 彝』」,乃是率治於民,非常之事。
《康誥》《酒誥》是武王命康叔之詞,非成王也。
「如朕其弟,小子封」 ,又曰「乃寡兄勗」 ,猶今人言劣兄也。
故五峰編此書於《皇王大紀》,不屬成王而載於《武王 紀》也。至若所謂「惟三月哉生魄,周公初基,作新大邑 於東國洛」,至「乃洪大誥治」,自東坡看出,以為非《康誥》 之詞。而《梓材》一篇則又有可疑者。如「稽田垣墉」之喻, 卻與「無相戕,無胥虐」之類不相似。以至於「欲至於萬 年,惟王子子孫孫永保民」,卻又似《洛誥》之文,乃臣戒 君之詞,非《酒誥》語也。
「非汝封刑人殺人,無或刑人殺人。非汝封,又曰劓刵 人,無或劓刵人。」康叔為周司寇,故一篇多說用刑。此 但言非汝封刑人殺人,則無或敢有刑人殺人者。蓋 言用刑之權止在康叔,不可不謹之意耳。
以上語類三條
棐本木名,而借為「匪」字。顏師古注《漢書》雲「棐,古匪字 通用」是也。「天畏棐忱」,猶曰「天難諶」耳。《孔傳》訓作「輔」字, 殊無義理。
此條記尚書三義
《梓材》
[編輯]吳才老說「梓材是《洛誥》中書」,甚好。其他文字亦有錯 亂而移易得出人意表者。然無如才老此樣處,恰恰 好好。
《尚書句讀》有長者,如「皇天既付中國民,越厥疆土於 先王」是一句。
以上語類二條
《召誥洛誥》
[編輯]問:「《召誥》文,只說召公先至洛,而周公繼至,不說成王 亦來也。然召公出取幣,入錫周公,乃曰『旅王若公』,其 辭又多是戒成王。未知如何?」曰:「此蓋因周公以告於 王耳。但《洛誥》之文,則有不可曉者。其後乃言『王在新 邑』,而其前已屢有問答之辭矣,可試考之。」
此條答潘子善
因讀《尚書》曰:「其間錯誤,解不得處煞多。昔伯恭解書, 因問之云:『《尚書》還有解不通處否』?」曰:「無有。」因舉《洛誥》 問之,云:「據成王只使周公往營洛,故伻來獻圖及卜成王未嘗一日居洛,後面如何卻與周公有許多答 對?」又云:「『『王在新邑』,此如何解』?伯恭遂無以答。」後得書 云:「誠有解不得處。」
右語類一條
《無逸》
[編輯]柳兄言:「東萊解《無逸》一篇,極好。」曰:「伯恭如何解『君子 所其《無逸》』?」柳曰:「東萊解『所』字為『居』字。」曰:「若某則不敢 如此說。」諸友問:「先生如何說?」曰:「恐有脫字,則不可知。 若說不行,而必強立一說,雖若可觀,只恐道理不如 此。」
舜功問:「『徽柔懿恭』,是一字,是二字?」曰:「二字上輕下重。 柔者須徽,恭者須懿。柔而不徽,則姑息,恭而不懿,則 非由中出。」
《璘錄》云:「柔易於暗弱,徽有發揚之意;恭形於外,懿則有蘊藏之意。」
以上語類二條
《君奭》
[編輯]顯道問「召公不悅」之意。曰:「召公不悅,只是《小序》恁地 說,裡面卻無此意。這只是召公要去後,周公留他,說 道朝廷不可無老臣。」又問:「『又曰』等語不可曉。」曰:「這箇 只是大綱綽得箇意脈子,便恁地說。不要逐箇字去 討,便無理會。這箇物事難理會。」又曰:「『弗弔』,只當作去 聲讀。」
右語類一條
召公不悅,蓋以為周公歸政之後,不當復留而已,亦 老而當去,故周公言二人不可不留之意。又歷道古 今聖賢倚賴老成以固其國家之事。又曰:「予不惠若 茲多誥,予惟用閔於天越民。」只此便見周公之心,每 讀至此,未嘗不喟然太息也。
此條答徐元聘
《立政》
[編輯]問:「『立政茲乃三宅無義民』。據此,三宅,即上文『宅事』」、「宅 牧」、「『宅準』之『宅』。今孔氏蘇氏以為『居無義之民』,猶《舜典》 『五宅三居』之義。呂氏以『三宅無義民』一句,『桀德惟乃 弗作往任,謂當桀之時,三宅者曾無義民』。未知二說 孰長?」曰:「呂說是。」
此條答潘子善
問:「司徒、司馬、司空、亞旅,不知何故敘於太史、尹伯、庶 常、吉士之下?呂氏以為諸侯之官,未知是否?」曰:「謂三 官之副與其屬耳。」
亞謂小司徒之屬,旅則下士也。見《周禮序官 》,《答潘子善》。
文王惟克厥宅心,人皆以宅心為處心,非也,即前面 所說三有宅心爾。若處心,則當雲「克宅厥心。」
右語類一條
《周官》
[編輯]漢人亦不見今文《尚書》,如以太尉、司徒、司空為三公。 當時只見《牧誓》有所謂「司馬、司空、司徒、亞旅」,遂以為 古之三公,不知此乃為諸侯時制。古者諸侯只建三 卿,如《周官》所謂三太、三少、六卿。及《周禮書》乃天子之 制。漢皆不及見。又如《中庸》「一戎衣」,解作「殪戎殷」,亦是 不見今《武成》「一戎衣」之文。
右語類一條
《顧命康王之誥》
[編輯]伏生以《康王之誥》合於《顧命》。今除著序文讀著,則文 勢自相連接。
右語類一條
問:「康王釋喪服而被袞冕,且受黃朱圭幣之獻。諸家 皆以為禮之變,獨蘇氏以為禮之失。」曰:「天子諸侯之 禮,與士庶人不同,故孟子有『吾未之學』之語,蓋謂此 類耳。如《伊訓》,元祀十二月朔,亦是新喪。伊尹已奉嗣 王祇見厥祖,固不可用凶服矣。漢唐新主即位,皆行 冊禮,君臣亦皆吉服,追述先帝之命,以告嗣君。」
《韓文外集》《順宗實錄》中有此事可考。
蓋「《易》世傳授,國之大事,當嚴其禮,而王侯以國為家, 雖先君之喪,猶以為己私服也。五代以來,此禮不講, 則始終之際,殊草草矣。」
此條答潘子善
銖問:「《太保》稱『成王獨言『畢協賞罰』,何也』?」曰:「只為賞不 當功,罰不及罪,故事事差錯。若『畢協賞罰,至公至明, 何以及此』?」又問「張皇《六師》。」曰:「『古者兵藏於農,故六軍 皆寓於農。張皇六師』,則是整頓民眾底意思。」
右語類一條
《君牙》
[編輯]安卿問:「《君牙》《冏命》等篇見得穆王氣象甚好,而後來 乃有『車轍馬跡馳天下』之事,如何?」曰:「此篇乃內史太 史之屬所作,猶今之翰林作制誥。然如《君陳》《周官》《蔡 仲之命》《微子之命》等篇,亦是當時此等文字自有箇 格子,首呼其名而告之,末又為嗚呼之辭以戒之,篇 篇皆然。觀之可見。如《大誥》《梓材》《多方》《多士》等篇,乃當」 時編人君告其民之辭,多是方言,如「卬」字即「我」字。沈存中以為秦語平音而謂之「卬」,故《諸誥》等篇,當時下 民曉得,而今士人不曉得。如《尚書》《尚衣》《尚食》,尚乃主 守之意,而秦語作平音,與「常」字同。《諸命》等篇,今士人 以為易曉,而當時下民卻曉不得。
右語類一條
《冏命》
[編輯]問:「『格其非心』之『格』訓『正』,是如『格式』之『格』,以律人之不 正者否?」曰:「如今人言合格,是將此一物格其不正者。 如『格其非心』,是說得深者;『格君心之非』,是說得淺者。」 子善因問:「溫公以『格物為『扞格』之『格』,不知『格』字有訓 扞義否』?」曰:「亦有之,如『格鬥』之『格』是也。」
右語類一條
《呂刑》
[編輯]東坡解《呂刑》「王享國百年,耄」作一句,「荒度」作「刑」作一 句,甚有理。
問:「贖刑所以寬鞭撲之刑,則《呂刑》之贖刑如何?」曰:「《呂 刑》蓋非先王之法也。故程子有一策問云:『商之《盤庚》, 周之《呂刑》,聖人載之於書,其取之乎?抑將垂戒後世 乎』?」
仲默論五刑不贖之意。曰:「是穆王方有贖刑。嘗見蕭 望之言古不贖刑,某甚疑之。後來方省得贖刑不是 古。」因取《望之傳》看畢,曰:「說得也無引證。」因論望之云: 「想見望之也是拗。」義剛問:「望之學術不知是如何,又 似好樣,又卻也有那差異處。」先生徐應曰:「他說底也 是正。」義剛曰:「如殺韓延壽,分明是他不是。」曰:「望之道 理短。」義剛曰:「看來他也是暗於事機,被那兩箇小人 恁地弄,後都不知。先生但應之而已。」
國秀問:「穆王去文武成康時未遠,風俗人心何緣如 此不好?」曰:「天下自有一般不好底氣象。聖人有那禮 樂刑政在此維持,不好底也能革面。至維持之具一 有廢弛處,那不好氣質便自各出來,和那革面底都 無了,所以恁地不好。人之學問,逐日恁地恐懼修省 得恰好,纔一日放倒,便都壞了。」
以上語類四條
《秦誓費誓》
[編輯]《秦誓》《費誓》亦皆有說不行不可曉處。「民訖自若是多 盤」,想只是說人情多要安逸之意。
右語類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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