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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第21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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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二百十卷目錄

 春秋部雜錄六

經籍典第二百十卷

春秋部雜錄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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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編》:「據胡傳,此春乃夏正之春也。在周正本為冬, 孔子欲行夏時,故冠以夏正之春。」以下俱春王正月說 據《胡傳》,此正月乃周正之正月也,在夏正本為十一 月。周以建子為歲首,故以十一月為正月。

據陽明先生周本改。「時,故謂冬」為「春。」

據陽明先生周本改「月。」故十一月即正月。

夫以《胡傳》為是也,孔子雖得遂其行夏時之志,而實 已冒乎生今反古之愆;以陽明先生之說為是也,孔 子雖得逭乎擅改正朔之非,而亂臣賊子知所懼,然 武王、周公何有於「欽若昊天敬授人時」之道?恐二說 俱未當也。何也?時未改,月未改,以子為歲首者,止以 新時周之命,而使臣民之朝賀,則以十一月為首耳。 其所以順天道,授民時,商周與夏一也。孔子修《春秋》, 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據事直書,一仍其舊,特 揭「春王正月」以大一統,正所謂竊取之義也。是故時 令統於天,書「春」所以奉天時也,則凡奉天時、違天時 者,俱不待辨矣。紀法統於王,書王所以尊王章也,則 凡遵王法、倍王法者,俱不待辨矣。奈何於孔子簡易 明白之書,反以義理穿鑿之也?況《易》曰:「兌,正秋也。」《書》 曰:「惟十有三年春,會於孟津。」《詩》曰「維暮之春,亦又何 求。」「如何新畬於皇斯牟,將受厥明。」《周禮》:「中春令會男 女。」《論語》:「暮春浴乎沂。」其時之不改可徵也。《易?臨卦》「至 於八月有凶。」《書》:「惟一月壬辰旁死魄。」《詩》:「四月維夏,六 月徂暑。」《周禮》:「正月之吉始和」,《禮記王制》「二月東巡狩, 五月南巡狩」之類,其月之未改可證也。何為不證諸 五經,而止執《雜記》「正月日至」與諸漢儒之說,不以悖 天時誣武周,即以變王法誣孔子也。且前乎周為商 之建丑矣,《伊訓》「惟元祀十有二月朔」,不可以證商之 改歲未改月乎?後乎周為秦之建亥矣,《月令》十二月, 數將幾終歲且更始,不可以證秦之改歲,未改時與 月乎?至於諸儒,又每以前漢《曆律志》為據。嘗讀《漢史》, 文帝二月詔曰:「方春時和,草木群生之物,皆有以自 樂。」又二年春正月詔開籍田,上親耕,以率天下之民。 夫漢初承秦,至武帝始改正朔。苟以籍田畊於正月 之春,草木生於二月之和,二詔為可信也,則又何待 武帝之改、賈誼之請乎?如此之類,略舉其一二已耳, 諸儒何為不究其義,且不考其詳也?故《孟子》曰:「盡信 書不如無書。」

天有定時,王有定法。天時順則萬物理,王法章則萬 國寧,此古今之大義也。雖世代沿革不齊,一治一亂, 而得此則治,失此則亂,又皆歷歷不爽毫髮。孔子修 《春秋》,乃曰:「其義則丘竊取之。」而其義維何?要惟奉天 時,尊王法也。觀其首揭「元年春王正月」六字,書法可 知矣。彼「大哉乾元」,在天為春,在人為王,稱君為元首、 「元後」,正此意也。惟天子即位,始得改元以統一萬邦。 《春秋》所書「元年」者,魯隱之元年也。周天命未改,魯可 得而改其元乎?故書「元年」,即書「春」、書王、書「正月」,而魯 之改元,其是非褒貶,一展卷可具見矣。況《春秋》天子 事也,其必書「春」者,所以奉天時也。使天下曉然知天 時不可悖,則其中所書,或順天時,或悖天時者,不待 辨而自明。如「夏城郎」,「夏城中丘」,「八月壬午大閱」,「冬十 有二月,隕霜,不殺草,李梅實」之類,其不時為何如也? 必書「王」者,所以尊王也,使天下曉然知天王不可違, 則其中所書,或遵王法,或悖王法者,不待辨而自明。 如初稅畝,作丘甲、作三軍,新作雉門及兩觀,與夫大 雩、「大蒐」,丹楹刻桷之類,其不法為何如也?況書「元年」 於春王之上,可見元惟王者之所自出;書「正月」於春 王之下,可見正朔非諸侯之所得專。以元與正朔而 不遵乎天王,則其餘禮樂征伐之專擅者可知;以秉 禮之魯國而且改元,則其餘諸侯之僭亂又可知矣。 此聖人筆削之義,非徒不以予奪之柄與魯,而魯之 是也非也,亦自不可逃也。若曰孔子志欲行夏時,故 以夏時冠周月,是本欲正天時,尊王法,以誅亂賊,而 先自犯之矣。所謂知我罪我,果在是哉?夫眾言淆亂, 必折衷於聖經,而《易》《書》《詩》《禮》,其所載時月,不一而足 也。且周特改歲,未改時與月,又皆班班可考也。奈何 後之人徒信漢儒,而其釋經,如《易》之「八月有凶」,《書》之 「惟一月壬辰」,《詩》之「七月」,《周禮》「正月」之「吉始和」,皆傅會 舛謬,豈特「春王正月」為然哉!但釋《經》本以明天時也, 聖人筆削之大義炳然於卷首,先已晦之矣,則其中書法原簡易明白,反為諸傳所晦,貿貿千百餘載,可 勝慨也!故於《易》《書》《詩》《禮》凡時月之可考者,敢並錄之, 以請証於尊經之君子云。元年春王正月說

漢之興也,適際書焚儒坑之後,其文獻不足徵也已。 然《易》獨以卜筮存,而文王、孔子乃後儒之蓍龜,欲考 周之時與月,幸有《周易》在也。按四時十二月、二十四 氣、七十二候,見於周公《時訓》,其說則本諸《夏小正》者, 夏后氏之書,孔子得之杞者也。夏建寅,故其書始於 寅.。周建子,雖改歲於十一月,而授民時、巡狩、蒸享皆 與夏時同,故其書始於立春。是說也,不特有証於周 公《七月》之詩,而孔子贊《易》,其有取於時訓,亦可證也。 《說卦傳》云:「坎,北方之卦也;震,東方之卦也;離,南方之 卦也;兌,正秋也。」於三卦言方,則知坎、震、離、兌各主一 方矣。於兌言「正秋」者,秋分也;兌言秋分,則震春分,離 夏至,坎冬至,為四正矣。《復大象》曰:「先王以至日閉關。」 所謂至日冬至也。則《復》為冬至,《姤》為夏至,而十二月 消息之卦可知矣,豈惟孔子為然哉?文王三分天下 有二,以服事殷,其不改殷之正朔無疑也。《易》卦辭作 於殷末,故《繫辭》謂《易》之興,其當殷之末世乎?然於《臨》 卦辭曰:「至於八月有凶。」夫《臨》《觀》二卦,本相反也。十二 月建丑為《臨》,卦象二陽在下。八月建酉為觀,卦象二 陽在上。則是建丑為臨,建酉為觀,本一定不可移。如 此為臨,如此為觀,其序不可紊。即使殷改十二月為 正月,則八月乃夏正之七月矣,於卦為《否》,既不得謂 之觀,抑謂之《遯》哉?果信臨、觀相反,而「八月有凶」之說, 於十二月建為酉,於卦為《觀》,則殷時《月令》亦猶夫《夏 小正》、周時訓也,三代未改,時與月也,彰彰著明矣,何 獨於《春秋》之春王正月,必謂周之改時改月,孔子揭 夏時以冠《春秋》之首哉?易證未改時月

按《周書泰誓》首云:「惟十三年春,大會於孟津。」則孟津 興師乃春時事也。《武成篇》首云:「惟一月壬辰,旁死魄。 越翼日,癸巳,王朝步自周,於征伐商。厥四月哉生明, 王來自商。丁未,祀於周廟。越三日庚戌,柴望,大告武 成。既生魄,庶邦冢君暨百工受命於周。」又「戊午,師渡 孟津。癸亥,陳師於商郊。甲子,昧爽,受率其旅若林,會 於牧野。」所記月日,當亦不差。《書傳》以旁死魄為一月 二日,推之四月無丁未、庚戌,其誤認魄死,姑置勿論。 蓋每月朢時,明全生則魄全死,所謂旁死魄者,其一 月十七日乎?如一月十七日為壬辰,則戊午當在二 月十四日,癸亥為二月十九日,甲子為二十日,丁未、 庚戌在四月哉?生明後,既生魄前也。以是並考之,春, 大會於孟津,惟戊午王次於河朔。《牧誓》「時,甲子昧爽, 王朝至於商郊」,不在二月之中旬乎?夫以二月中旬 謂之春,而周未改時,與月無疑也。夫何証周之改月 者,緣《漢·律曆志》,武王伐紂之歲,周正月辛卯朔,戊午, 師渡孟津,明日己未冬至,《書傳》本諸此。然《周書》雲春 而《漢志》雲冬至,既已「悖謬,自今言之,月朔魄死。」其果 然乎?後人踵漢儒之誤,莫知折衷,聖經多此類也。然 証之書也,豈特周未改時與月已哉?欽若昊天曆象, 日月星辰,敬授人時,萬古帝王之要道也。如日中星 鳥,以殷仲春;日永星火,以正仲夏;宵中星虛,以殷仲 秋;日短星昂,以正仲冬,堯典未改,可証也。如正月上 日,受終於文祖,二月東巡狩至於岱宗,五月南巡狩 至於南嶽,八月西巡狩至於西嶽,十一月朔巡狩至 於北嶽。《舜典》未改,可証也。夏正建寅,不必論已。殷正 建丑,如《伊訓》「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太甲》中「惟三祀 十有二月朔。」即此觀之,舉元祀三祀而止,雲十有二 月,固見殷以建丑為歲首,而其未改時與月也不從 可証乎?後人過信漢儒,謂其改時改月者,以殷之歲 首既在建丑之月,即以建丑之月為春正月;周之歲 首在建子之月,即以建子之月為春正月,均之以冬 為春,一以大雪節為立春,一以小寒節為立春也。謂 改月不改時者,以春夏秋冬之時令節候,不可更置, 惟歲首在丑則丑為正月,「歲首在子,則子為正月。但 殷則冬正月、春二月、三月、四月,周則冬正月、二月,春 三月、四月、五月,有不同耳。」謂孔子必欲行夏之時,故 於《春秋》以夏時冠周月者,則以所書正月從乎周,所 書之春從乎夏。雖曰「春正月」,實則冬正月,凡月朔皆 魯史之舊文,而時序乃孔子之微意,是又改時不改 月之說也。要皆求其說而不得,故從而為之辭耳。欲 証周之時月,盍亦求之書乎?書證未改時月

《詩》三百篇,除商頌外,皆周詩也。居周之時,凡發之為 風、雅頌賦比興者,即詠歌乎周之時,臣民之分也。《豳 風》七月之詩,周公作以訓誥成王,而「七月流火,九月 授衣」,《傳》謂「七月」為夏正七月也,其果然歟?蓋火流於 七月,衣授於九月,葽秀於四月,蜩鳴於五月,霜肅於 九月,場滌於十月。稽諸天時人事,以及物類之動植, 雖欲不謂為「夏時」焉,不可也。抑知周之「時月」,其即夏 之時月乎?蓋周正建子為天統,是特改乎歲焉耳。其 與夏、商有不同者,謂其改歲不同,非謂改歲即改乎 時與月也。奈何自改時改月之說興,後之人徒知信漢儒,不知考証於《三百篇》之《周詩》也久矣。至訓《周詩》 而以夏訓之,其亦未知《雅》《頌》諸篇所用時月,皆七月 之類乎?《小雅出車》章有曰:「春日遲遲,卉木萋萋。鶬鶊 喈喈,采蘩祁祁。」《周頌臣工》章有曰:「維暮之春,亦又何 求?如何新畬,於皇來牟,將受厥明。」使周果改時,則春 曰暮。春必夏之正月也。正月安得有「遲遲」、萋萋、「喈喈 祁祁」之景,而來牟安得有將熟之徵乎!《小雅六月》章 有曰:「六月棲棲,戎車孔飭。四牡騤騤,載是常服。」《十月 之交章》有曰:「十月之交,朔日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 醜。」使周果改月,則六月乃夏之四月,十月乃夏之八 月也。四月即不可以興師,而八月日食,即為日月之 吉凶乎?《小明章》曰:「二月初吉,載離寒暑。」曰:「昔我往矣, 日月方燠。」是日月方燠,雖欲謂其非夏正建卯之二 月,亦「不可至於四月。維夏,六月徂暑。秋日淒淒,百卉 具腓;冬日烈烈,飄風發發。」其未改時與月也,又不待 訓釋而自明矣。況《唐風》曰:「蟋蟀在堂,歲聿云暮。」《七月》 第五章曰:「五月斯螽動股,六月莎雞振羽,七月在野, 八月在宇,九月在戶,十月蟋蟀,入我床下。穹窒薰鼠, 塞向墐戶。嗟我婦子,曰惟改歲,入此室處。」即此。細細 玩之,時至十月,遂為改歲之圖,與前「歲暮蟋蟀在堂」 之詠無異也。苟謂為夏正月也,則其去改歲為尚遠, 何為遽有入此室處之嗟乎!然則周正改歲於十一 月,而不改時與月也,又不待取証《雅》《頌》而燦然悉見 矣。可知武王改歲以新其命令,而其「欽若昊天、敬授 民時」者如故也。縱使武、周能改乎時與月也,凡日月 星辰之度,昆蟲草木之變,武周必不能改也,又何疑 焉?是故改時、改月之說,後儒之謬也。後之人膠固其 說,讀《周詩》不推類以考証於《風》《雅》《頌》之各篇也,其謬 妄又何如哉!詩証未改時月

《周禮》一書,周家之憲章也。孔子志在《春秋》,而行事之 實,見諸《春秋》,所以「書天時,書王章」,其書法一本之《周 禮》,豈徒有見於六官之首,必稱「惟王體國經野」,使萬 邦曉然知天王之當尊,而著為「春王正月」之書法哉! 即如冬夏致日,春秋致月,以辨四時之敘。如中春晝 擊土鼓龡豳,詩以逆暑;中秋夜迎寒亦如之。如禁仲 冬斬陽木,仲夏斬陰木。如中春之月,令會男女觀於 此,則周之時信未改也。不然,冬至當在九月,夏至當 在三月,中春當在十一月矣,《周禮》未改時,而《春秋》所 書之春,非即《周禮》之春乎?如《冢宰》《司徒》《司馬》《司寇》皆 云:「正月之吉,始和,布治教政刑於邦國都鄙,乃縣治 教政刑之法於象魏,使萬民觀象,挾」日而歛之。觀於 此,則周之月信未改也。不然,則正月當在夏正建子 之月,謂之始和不可也。若以和布為義,以「始和布治 於邦國都鄙」為句,亦謂其和協而布之,則和布與正 月亦相需矣,猶可以句義文釋之也。《天官冢宰》篇:「凌 人掌冰,正歲十有二月,令斬冰三,其凌,春始治鑑。」若 周果改月,則十二月為夏正十月矣,安得有冰可斬 也?若周果改時,則建子之月即為春矣,又何行春始 治鑑也?況質諸《豳風》,二之日鑿冰沖沖,三之日納於 凌陰,時月皆脗合耶?《周禮》未改時月,而《春秋》所書正 月,非即《周禮》之正月乎?他如《魯論》記於春秋時也。曾 點《言志》云:「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 人,浴乎沂,風乎舞雩,詠而歸。」使時果不同於夏正,則 暮春為正月矣。斯時也,沂果可浴,舞雩果可風耶?孟 子作於戰國時也,雲「歲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輿梁 成。」使月果不同於夏正,則為九月、十月之時也,農功 未畢,何暇於徒杠輿梁之舉耶?至若《月令》作於秦呂 不韋也,季冬之月云:「日窮於次,月窮於紀」,星回於天, 數將幾終。歲且更始專,而農民無有所使。天子乃與 公卿大夫共飭國典,論時令,以待來歲之宜。設使時 月非夏正,則秦之歲始在十月矣。斯時也,日果窮於 次,月果窮於紀乎?可見孔子之《春秋》,一遵乎周公之 《周禮》也,而改時改月之謬不容掩矣。或曰:先輩謂周 改時月,其所據者亦《禮記》也。孟獻子曰:「正月日至,可 以有事於上帝。七月日至,可以有事於祖。七月而禘, 孟獻子為之也。」斯言出於《雜記》,宜亦可徵而可信矣。 曰:《明堂位》非《禮記》歟季夏六月以禘禮祀周公於太 廟,是六月謂之季夏,則七月非仲夏日至,不待辨也。 況七月而禘,乃雲孟獻子所為,則獻子之言又安足 信哉?此所以觀會通然後可以行典禮。即《禮記》一書, 《雜記》與《明堂位》安所折衷,而孟獻子一言,與六經孰 是孰非也?噫!知《周禮》六官一統之以「惟王」,知《周禮》布 政必始之以「正月」,而「春王正月」之書法,孰謂周、孔有 二道哉?禮証未改時月

孔子曰:「晉文公譎而不正,齊桓公正而不譎,此聖人。」 即春秋之旨,以定二霸之優劣也。昔者,宣王中興,伐 玁狁,威荊蠻,使之竄伏荒陲,屏氣息跡,不敢內顧。自 平王東遷,周道復衰,時無宣王之盟,無吉甫、方叔之 佐,是以荊蠻醜類,浸爾跳梁,入蔡伐鄭,侵陳,圍宋,讎 狠狼戾,所向披靡。幸賴小白、重耳相望而興,或盟會

以聲其威,或克伐以折其氣,是以虐焰不逞,中原少
考證
寧,則二霸之功,亦云盛矣。考之《經》筆,其行事何?終始

相背馳也?請備論之,以伸孔子之說。周惠王以惠後 之愛,欲廢太子鄭,立王子帶,而小白親率諸侯,會世 子於首止,以定其位,此正天下之功也。至重耳敗楚 未幾,已致天王於踐土,則與首止之盟異矣。及惠王 即位,襄王以叔帶之難,懼不得立,使告於齊,小白於 是率諸侯以謀之,此定王室之功也。至重耳會溫,未 幾又盟王人於翟泉,則與《洮》之盟又異矣。小白以禮 義柔中國,故盟會諸侯八,然後有陘之師,則先禮義 而後征伐者也。重耳以兵革威中國,故未嘗盟會諸 侯,遽有城濮之戰,則先征伐而後禮義者也。小白之 服楚,先侵蔡以示其威,又次「於陘,以耀其眾。」及楚畏 服,遣師乞盟,於是結盟而還,未嘗接刃,則志在於全 師而已。及重耳戰楚城濮,則先侵曹伐衛,及執曹伯 𢌿宋人以怒之,然後合四國之師,一戰屠楚,兵革之 威,疾若風雷,則報楚之功與《小白》異矣。小白盟楚之 後,楚雖不敢憑陵大國,而滅弦、圍許,滅黃、伐徐,連歲 侵軼,不少衰止。至重耳既敗楚師,不見《經》者七年,雖 徐、許小國,亦無楚患,則服楚之功,與小白又異矣。小 白之霸也,諸侯未服,固嘗侵伐之,然不過伐其國之 人臣,使諸侯自懼而已。故莊公十七年,執鄭詹、鄭伯 遂同盟於幽;僖公四年,執陳轅濤塗,陳侯遂盟於首 止。此皆未嘗執諸侯也。至重耳執曹伯以𢌿宋人,「執 衛侯以助元咺」,而曹、衛兩國終不與其盟會,則其所 以服諸侯者異矣。小白之霸也,伐戎者三,救諸侯者 四,城國者三,雖不能盡成其功,然救災恤患,其於諸 侯亦不可謂無功也。至重耳則戰楚之外不復有攘 救之功,故三十年狄侵齊而晉侯不能救,三十一年 衛遷帝丘而晉侯不城,則其所以勤諸侯者又異矣。 夫二霸行事,載在《春秋》,其相戾如此,竊嘗究其心矣。 方小白之伐楚,非不欲戰也。然當春秋時,諸侯恣橫, 干戈相尋,殘民暴骨,不勝其患。小白主霸,方崇禮義, 去侵伐,以救當時之弊,故端委正笏,雍容乎壇陛之 間,兵革不施,而諸侯已喻其志。又況當時楚雖恃強, 其患尚小,不過侵擾鄰境若蔡、鄭諸國而已。及齊侯 一出,楚既畏服,則召陵之師,盟而不戰,小白之心也。 然而荊楚之性,易以威制,難以信結,故自齊霸而楚 之驕暴,甚於曩時,至伐宋,執天子上公,脅制諸侯,使 束身從己,齊、魯之君,俛首帖耳,委命下吏,無復慚色, 其時列國不幾傾危乎?故重耳之興,尚懷仁厚,不奮 兵威,則何以折楚以懲艾諸侯哉?然則晉之霸,又不 得不用征伐也。雖然,小白之會,止致世子,重耳之盟, 乃召天王,其罪之輕重與其心之譎正,固不待較而 明矣。雖然,循流究源,則小白之罪,又加於重耳。何則? 《春秋》之作,為尊王也。當周之衰,諸侯跋扈忽傲,天子 君臣之禮,掃地殆盡,所賴於振興者,二霸而已。使小 白主霸之後,即帥諸侯朝天子,以令天下,則重耳雖 不臣,安敢致天王哉?惟小白不朝京師,致王世子,是 以晉文得侈其惡,無所嚴憚。論《春秋》之義,則小白之 罪誠過於重耳矣。嗚呼!賢如二霸,且假尊周之名而 忘其實,況當世諸侯哉!孟子謂「三王之罪人」,諒矣。二霸 譎正

孟子曰:「詩亡然後《春秋》作。」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 史。孔子曰:「其義則丘竊取之矣。」所謂義者,如一字之 褒,一字之貶,皆由聖人之直筆,故亂臣賊子懼也。嘗 引伸觸類觀之,多有所未喻者,果可執一論之哉?如 善惡必以實書,而後知勸懲,義也。宋襄公執滕子而 誣之以罪,楚靈王弒郟敖而赴之以疾亡,是《春秋》皆 承告而書,曾無筆削以垂勸戒,其義果安在也?左氏 論《春秋》之義有云:「或求名而不得,或欲蓋而彌彰。」其 果然歟?即此而引伸之,趙以無辭伐國,貶號為人;杞 伯來朝,降爵稱子;虞班晉上,惡貪賄而先書;楚長晉 盟,譏無信而後列。此論人倫臧否,直道而行是也。奚 為齊、鄭、楚國有弒君,各以疾赴皆書「卒」,嫉惡之義果 若是歟?齊荼、野幕之弒,事起陽生;楚靈、乾谿之阨,禍 由常壽。而《春秋》皆捐其首惡,捨其親弒,反歸罪於乞 比。齊陳乞楚公子比如是,則邾之閽者私憾射姑,行欺激怒, 奚為不書弒歟?《春秋》固多為賢者諱也。狄實滅衛,因 威恥而不書;河陽召王,成文美而稱「狩。」書法如是,固 以存中國,尊天王,而亂賊知懼,又何在歟?哀八年及 十三年「公子再與吳盟」,皆不書「威」;一年「公及戎盟」,非 所諱而諱之何歟?諸國臣子非卿不書,必以地來奔, 則雖賤亦志,如陽虎盜入於讙,據陽關而外叛,《傳》具 其事,《經》獨無聞何歟?諸侯世嫡,嗣業居喪,既未成君, 不避所諱,此《春秋》義也。何為般、野之沒皆以名,而惡 祝之殂直曰「子卒」,而所書有不同歟?君謂之「弒」,卿士 以上通謂之殺,此《春秋》義也。威二年,宋督弒其君與 夷及其大夫孔父,僖十年,晉里克弒其君卓及其「大 夫荀息。」夫臣當書「殺」而稱「及」,與君弒同科何歟?定六 年書「鄭滅許,以許男斯歸」,而哀元年書「許男與楚圍 蔡」,夫許男既滅矣,而重列諸侯,舉兵圍國又何歟?蓋《春秋》記他國,必憑來赴之詞,而來者所言多非其實, 或兵敗而不以敗告,或君弒而不以弒稱,或秋葬而 春赴,或春崩而夏聞,而史官之所記者已不能盡錄 其實矣。況古者國有史官,各具列其時事,觀汲墳所 記,皆與魯同。如殺其大夫,「執我行人」、「鄭棄其師」、「隕石 於宋」,其三事並出《竹書紀年》。惟鄭棄其師,出《瑣語》《晉 春秋》。是語多古史全文,故曰「其文則史。」孔子修《春秋》, 不過仍史文之舊也。加以史策有缺文,時月有失次, 如此之類,孔子其敢以己意增損於其間哉?孔子不 敢以己意增損其間,則讀《春秋》者亦不當以己意揣 摩而文飾之矣,惡可執一以論之哉!春秋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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