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第229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理學彙編 第二百二十九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二百二十九卷目錄
儀禮部彙考一
周〈成王一則〉
漢〈景帝一則 武帝建元一則 天漢一則 宣帝甘露一則 哀帝建平一則 平帝元
始一則〉
晉〈元帝太興一則〉
唐〈太宗貞觀一則 元宗開元二則 代宗大曆一則〉
後唐〈明宗長興一則〉
後周〈世宗顯德一則〉
宋〈真宗咸平二則 景德一則 大中祥符一則 仁宗皇祐一則 神宗熙寧一則 哲
宗元祐一則 寧宗慶元一則〉
元〈順帝至正一則〉
明〈成祖永樂一則〉
經籍典第二百二十九卷
儀禮部彙考一
[編輯]成王六年周公制儀禮
[編輯]按《禮記明堂位》:「六年,朝諸侯於明堂,制禮作樂,頒度 量而天下大服。」
正義序云:「成王幼弱,周公攝政六年,制禮作樂。」 但所制之禮,則《周官、儀禮》也。
按:賈公彥《儀禮序》,「《周禮》《儀禮》並是周公攝政太平之 書,《周禮》為末,《儀禮》為本。」
按敖繼公《儀禮序》:「《儀禮》,何代之書也?曰周之書也。何 人所作也?曰:先儒皆以為周公所作。周自武王始有 天下,然其時年已老矣,必未暇為此事也。至周公相 成王,乃始制禮作樂,以致太平。故以其時考之,則當 是周公之書。又以其書考之,辭意簡嚴,品節詳備,非 聖人莫能為益,有以見其果為周公之書也。」
漢
[編輯]景帝 年得古文禮經於孔氏壁中其十七篇與儀禮同
[編輯]按《漢書。景帝本紀》,不載。 按《魯恭王傳》,「孝景前二年, 立為淮陽王,三年徙王。魯王好治宮室,壞孔子舊宅 以廣其宮,聞鐘磬琴瑟之聲,遂不敢壞,於其壁中得 古文經傳。」
按:吳澂《三禮敘錄》:「漢興,高堂生得《儀禮》十七篇。後魯 共王壞孔子宅,得古文《禮經》於孔氏壁中,凡五十六 篇。其十七篇與《儀禮》正同。」
武帝建元 年河間獻王得古經五十六篇並威儀獻之
[編輯]按《漢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藝文志》:「禮古經者,出於 魯淹中及孔氏學,七十篇,文相似,多三十九篇。及《明 堂陰陽王史氏記》,所見多天子諸侯卿大夫之制」,雖 不能備,猶瘉後倉等推士禮而致於天子之說。
〈注〉「七十」當作「十七。」
按《隋書經籍志》,「《古經》出淹中,河間獻王愛古好學,收 合餘燼,得而獻之,合五十六篇,並威儀之事。」
按賈公彥《儀禮疏》,漢興求錄遺文,有古書、今文高堂 生傳十七篇,是今文也。孔子宅得古《儀禮》五十六篇, 其字皆篆書,是古文也。古文十七篇與高堂生同,而 字多不同。餘三十九篇絕無師說,在於祕館。
按《朱子語錄》,今《儀禮》多是士禮。河間獻王德得《古禮》 五十六篇,乃孔壁所藏之書,其中卻有天子諸侯禮。 所以班固言,愈於推士禮以知天子諸侯之禮。是固 作《漢書》時其書尚在。
按吳澂《三禮敘錄》《古文禮經》五十六篇,河內獻王得 而上之,其十七篇與《儀禮》正同,餘三十九篇藏在祕 府,謂之《逸禮》。
按王應麟《漢書藝文志考證禮古經》五十六卷,今其 篇名頗見於他書。若《學禮》見《賈誼傳》《天子巡狩禮》見 《內宰注》《朝貢禮》見《聘禮注》《朝事儀》見《覲禮注》《烝嘗禮》 見《射人疏》《中霤禮》見《月令注》《疏》《詩泉水疏》《王居明堂 禮》見《月令禮器注》《古大明堂禮昭穆篇》,見《蔡邕論》《本 命篇》,見《通典聘禮志》,見《荀子》。又有《奔喪》《投壺》《遷廟》《釁 廟〈曲禮〉》《少儀》《內則》《弟子職》諸篇,見《大小戴記》及《管子》。
天漢 年孔安國獻古文逸禮三十九篇
[編輯]按《漢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劉歆傳》,歆移太常博士 書曰:「魯共王壞孔子宅,欲以為宮,而得古文於壞壁 之中。逸《禮》有三十九天。漢之後,孔安國獻之,遭巫蠱 倉卒之難,未及施行,藏於祕府,伏而未發。」
宣帝甘露 年河內女子得佚禮
[編輯]按《漢書宣帝本紀》,不載。 按王充《論衡》:「宣帝時河內 女子壞老屋,得《佚禮》一篇。」
====哀帝建平元年劉歆請建逸禮列於學官帝令與博士講論其義====按《漢書哀帝本紀》,不載。 按《劉歆傳》:「哀帝初即位,大 司馬王莽舉歆宗室有材行,為侍中大中大夫,遷騎 都尉,奉車光祿大夫,復領五經,卒父前業。歆欲建立 逸禮,列於學官,哀帝令歆與五經博士講論其義,諸 博士或不肯置對,歆因移書太常博士責讓之。」〈按逸禮即
《古經》五十六篇。《儀禮》之逸者也。
〉平帝元始 年立逸禮博士
[編輯]按《漢書平帝本紀》,不載。 按《儒林傳贊》:「自武帝立五 經博士,開弟子員,設科射策,勸以官祿。訖於元始,傳 業者眾。初書惟有歐陽《禮》,後《易》楊《春秋》《公羊》而已。至 孝宣世,復立《大小戴禮》,平帝時又立《逸禮》。所以網羅 遺失,兼而存之,是在其中矣。」
晉
[編輯]元帝太興四年三月置儀禮博士
[編輯]按《晉書元帝本紀》,「太興四年三月,置《周易》《儀禮》公羊 博士。」 按《職官志》:「國子祭酒博士各一人,助教十五 人,以教生徒。取履行清淳,通明典義者。若散騎常侍、 中書侍郎、太子中庶人以上,乃得召試。及江左初減 為九人。元帝末,增《儀禮》《春秋》《公羊》博士各一人,合為 十一人。後又增為十六人,不復分掌五經,而謂之太 學」博士也。 按《荀崧傳》,元帝踐祚,徵拜尚書僕射,轉 太常。時方修學校,簡省博士,置《周易》王氏、《尚書》鄭氏、 《古文尚書》孔氏、《毛詩》鄭氏、《周官》《禮記》鄭氏、《春秋左傳》 杜氏、服氏、《論語孝經》鄭氏博士各一人,凡九人,其《儀 禮》《公羊》《穀梁》及鄭《易》皆省不置。崧以為不可,乃上疏 曰:「自喪亂以來,儒學尤寡。今處學則闕朝廷之秀,仕 朝則廢儒學之俊。昔咸寧、太康、永嘉之中,侍中、常侍、 黃門通洽古今、行為世表者,領國子博士,一則應對 殿堂,奉酬顧問;二則參訓國子,以弘儒訓;三則祠、儀 二曹及太常之職,以得質疑。今皇朝中興,美隆往初, 宜憲章令軌,祖述前典。世祖武皇帝應運登禪,崇儒 興學,經始明堂,營建辟雍」,告朔班政,鄉飲大射,西閣 東序,《河圖》祕書禁籍。臺省有宗廟太府金墉故事,太 學有石經古文,先儒典訓,賈、馬、鄭、杜、服、孔、王、何、顏、尹 之徒,章句傳註,眾家之學,置博士十九人。九州之中, 師徒相傳,學士如林,猶選張華、劉實居太常之官,以 重儒教。《傳》稱「孔子沒而微言絕,七十二子終而大義 乖。」自頃中夏殄瘁,講誦遏密,斯文將墜於地。陛下聖 哲龍飛,恢崇道教,《樂》正《雅》《頌》,於是乎在。江、揚二州,先 漸聲教,學士遺文,於今為盛。然方疇昔,猶千之一。臣 學不章句,才不弘通,方之華實,儒風殊邈,思竭駑駘, 庶增萬分,願斯道隆於百世之上,縉紳詠於千載之 下。伏聞節省之制,皆三分置二,博士舊置十九「人,今 五經合九人,準古計今,猶未能半。宜及節省之制,以 時施行。今九人以外,猶宜增四。願陛下萬機餘暇,時 垂省覽,宜為鄭《易》置博士一人,鄭《儀禮》博士一人,《春 秋公羊》博士一人,《穀梁》博士一人。」昔周之哀,下陵上 替,上無天子,下無方伯,善者誰賞?惡者誰罰?孔子懼 而作《春秋》,諸侯諱妒,懼犯時禁,是以微辭妙旨,義不 顯明,故曰:「知我者其惟《春秋》,罪我者其惟《春秋》。」時左 丘明、子夏造膝親受,無不精究,孔子既沒,微言將絕, 於是丘明退撰所聞而為之傳。其書善《禮》,多膏腴美 辭,張本繼末,以發明經意,信多奇偉,學者好之,稱《公 羊》親受子夏,立於漢朝,辭義清雋,斷決明審,董仲舒 之所善也。穀梁赤師徒相傳,暫立於漢世;向歆漢之 碩儒,猶父子各執一家,莫肯相從。其書文清義約,諸 所發明,或是《左氏》《公羊》所不載,亦足有所訂正。是以 三《傳》並行於先代,通才未能孤廢。今去聖久遠,其文 將墮,與其過廢,寧與過立?臣以為三傳雖同曰《春秋》, 而發端異趣。按知三家異同之說,此乃義則戰爭之 「場,辭亦劍戟之鋒,於理不可得共。博士宜各置一人, 以傳其學。」元帝詔曰:「崧表如此,皆經國之務,為政所 由,息馬投戈,猶可講藝。今雖日不暇給,豈忘本而遺 存邪?可共博議者詳之。」議者多請從崧所奏。
唐
[編輯]太宗貞觀九年五月敕明經習儀禮者於本色內量減一選
[編輯]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唐會要》,貞觀九年五月 敕「自今以後。明經兼習《周禮》。若《儀禮》者。於本色內量 減一選。」
元宗開元八年七月李元璀上言預試之日習儀禮者有帖十通五許其入第
[編輯]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唐會要,開元八年七月, 國子司業李元璀上言,「《三禮》《三傳》及《毛詩》《尚書》《周易》 等,並聖賢微旨,生人教業。今明經所習,務在出身,咸 以《禮記》文少,皆競相習讀。至《周禮》經邦之軌則,《儀禮》 莊敬之楷模。《公羊》《穀梁》歷代宗習。今兩監及州縣皆 以獨學無雙,四經殆絕,事資訓誘,不可因循。其學生 請停各量配作業。並貢人預試之日,習《周禮》《儀禮》《公 羊》《穀梁》,並請帖十通五,許其入第,以此開勸。即諭四
海均習,九經該備。」從之開元十六年十二月,楊瑒奏言「《儀禮》等殆將廢絕,請量加優獎。」詔令出身,免任散官。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唐會要》,開元十六年十 二月,楊瑒為國子祭酒,奏言:「今之明經,習《左氏》者十 無二三,又《周禮》《儀禮》及《公羊》《穀梁》,殆將廢絕,請量加 優獎。」於是下制明經習《左氏》及通《周禮》等四經者,出 身免任散官。遂著於式。
古人抱遺經扶微學之心,如此其急,而今乃一切廢之,蓋必當時之士子,苦四經之難習,而主議之臣徇其私意,遂舉歷代相傳之經典,棄之而不學也。自漢以來,豈不知經之為五?而義有並存,不容執一。故三家之學,並列《春秋》,至於三《禮》,各自為書。今乃去經習傳,尤為乖理。苟便己私,用之干祿,率天下而欺君負「國,實甚於此。經學日衰,人材日下」 ,非職此之由乎。
代宗大曆八年歸崇敬請以儀禮為中經置博士一員
[編輯]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歸崇敬傳》:「大曆八年,建 議曰:近世明經,不課其義,先取帖經,顓門廢業,傳受 義絕。請以《禮記》《左氏春秋》為大經,《周官》《儀禮》《毛詩》為 中經,《尚書》《周易》為小經,各置博士一員,依章疏講解。 德行純潔、文詞雅正、形容莊重、可為師表者,委四品 以上各舉所知,在外給傳,七十者安車蒲輪敦遣。」國 子、太學、四門三館各立「《五經》博士,品秩、生徒有差。」
後唐
[編輯]明宗長興二年令國子監以儀禮刻板
[編輯]按《五代史後唐明宗本紀》,不載。 按《聞見後錄》:「唐以 前,文字未刻印。齊衡陽王鈞手自細書《五經》,置巾箱 中。巾箱五經」自此始。後唐明宗長興二年,宰相馮道、 李惠請令判國子監田敏校正九經,刻板印賣,朝廷 從之。雖極亂之世,而經籍之傳甚廣。予曾大父遺書, 皆長興年刻本,委於兵火之餘,僅存《儀禮》一部。
後周
[編輯]世宗顯德 年詔刻儀禮釋文
[編輯]按《五代史後周世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顯德中詔 刻《易書》《周禮》《儀禮》《四經釋文》。田敏、尹拙、聶崇義校勘。
宋
[編輯]真宗咸平二年詔邢昺等校定儀禮義疏
[編輯]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邢昺傳》:「咸平二年,始置 侍講學士,以昺為之。受詔與杜鎬、舒雅、孫奭、李慕清、 崔偓佺等校定《周禮》《儀禮》《公羊》《穀梁春秋傳》《孝經》《論 語》《爾雅義疏》,及成,並加階勳。」
按《玉海》,「李至請命李沆、杜鎬等校定《周禮》《儀禮》《公羊》 《穀梁傳疏》。咸平三年三月癸巳,命祭酒邢昺代領其 事,杜鎬、舒雅、李維、孫奭、李慕清、王煥、崔偓佺、劉士元 預其事,賈公彥《周禮》《儀禮疏》各五十卷,皆校舊書而 成之。」〈按宋史作咸平二年玉海作三年豈昺之為翰林侍講學士在二年而受詔校定乃在三年耶
今並存之以備參考
〉咸平四年九月,邢昺等表上重校定《儀禮》,十月,命摹 印頒行。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咸平四年九月丁 亥,侍講學士邢昺等及直講崔偓。佺表上重校定《周 禮》《儀禮》《公羊》《穀梁傳》《孝經》《論語》《爾雅》七經義疏,凡一 百六十五卷,賜宴國子監,昺加一階,餘遷秩。」〈一本雲一百六 十三卷〉十月九日,命摹印頒行。於是《九經義疏》具矣。
景德二年十月賜宰執近臣親王新印儀禮疏
[編輯]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景德二年十月。賜 宰執近臣親王新印。《周禮》。《儀禮》《公羊》《穀梁傳》疏。
大中祥符七年十月甲戌作儀禮詩三章
[編輯]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大中祥符七年六 月庚辰,上作《周易》詩三章,賜群臣和。至是遍詠經史, 百僚並賦。十月甲戌,作《儀禮》詩三章。」其讀十一經也, 起七年六月庚辰,成於八年閏六月癸巳。
仁宗皇祐元年九月所鐫石經儀禮畢
[編輯]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石室十三經》,孟蜀 所鐫,皇祐元年己丑九月辛卯朔十五日乙巳工畢, 儀禮張紹文書。
神宗熙寧 年王安石廢儀禮
[編輯]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朱子語類》,「儀禮舊與五 經」並行,王介甫始罷去,祖宗朝有開寶通禮科,用此 等人為之,介甫一切罷去。
〈注〉《宋史》:「神宗用王安石之言,士各占治《易》《書》《詩》《周禮》《禮記》一經,兼《論語》《孟子》。」按是時,《儀禮》《春秋》皆不列學官,元祐始復立《春秋左傳》,而《儀禮》則仍然未復。蓋前此有「三禮通禮學究諸科,禮雖不行,士猶得以誦習而知其說。熙寧以來,王安石變亂舊制,廢罷《儀禮》,而獨存《禮記》之科,棄經任傳,遺本宗末,其失已甚。」是則《儀禮》之廢,乃自安石始之。
哲宗元祐八年詔以陳祥道儀禮三十二卷下兩制看詳
[編輯]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元祐八年正月二十二日,侍讀學士范祖禹言,「博士陳祥道註解《儀禮》 三十二卷,精詳博洽,乞下兩制看詳,並所進禮圖付 太常,以備禮官討論。」從之。
按:范祖禹進劄子:「臣伏見館閣校勘太常博士陳祥 道註解《儀禮》為三十二卷,精詳博洽,非諸儒所及。臣 竊以《儀禮》為書,其文難讀,其義難知,自古以來,學者 罕能潛心,故為之傳注者至少。祥道深於禮學,凡二 十年,乃成此書,先王法度,如指諸掌。昨進《禮圖》一百 五十卷,已蒙皇上藏之祕閣。伏望聖慈特降指揮,取 祥道新注《儀禮》奉御,下兩制看詳,並前所進《禮圖》付 太常,以備禮官討論。」從之。
寧宗慶元 年以朱熹所修儀禮經傳通解付在學官
[編輯]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朱熹傳》:「慶元四年,熹以 年近七十,申乞致仕,五年,依所請,明年卒。熹歿,朝廷 以其《大學》《語》《孟》《中庸訓說》立於學官。」又有《儀禮經傳 通解》未脫槁,亦在學官。
按朱熹《乞修三禮劄子》:「臣聞之,六經之道同歸,而禮 樂之用為急。遭秦滅學,禮樂先壞。漢晉以來,諸儒補 緝,竟無全書,其頗存者,三禮而已。《周官》一書,固為禮 之綱領,至其儀法度數,則《儀禮》乃其本經,而《禮記》《郊 特牲》《冠義》等篇乃其義疏耳。前此猶有《三禮通禮》、學 究諸科,禮雖不行,而士猶得以誦習而知其說。熙寧」 以來,王安石變亂,舊制廢罷,而《儀禮》獨存。《禮記》之科, 棄經任傳,遺本宗末,其失已甚。而博士諸生又不過 誦其虛文,以供應舉。至於其間亦有因儀法度數之 實而立文者,則咸幽冥而莫知其源,一有大議,率用 耳學臆斷。而若乃樂之為教,則又絕無師授,律尺 短長,聲音清濁,學士大夫莫有知其說者,而不知其 為闕也。故臣頃在山林,嘗與一二學者考訂其說,欲 以《儀禮》為經,而取《禮記》及諸經史雜書所載有及於 禮者,皆附於本經之下,具列註疏。諸儒之說,略有端 緒。而私家無書,檢閱無人,抄寫久之未成。會蒙除用, 學徒分散,遂不能就。而鐘律之制,則士友間亦有得 其遺意者。竊欲更加參「考,別為一書,以補六藝之缺, 而亦未能具也。欲望聖明特詔有司,許臣就祕書省 關借禮樂諸書,自行招致舊日學徒十數人,踏逐空 閑官屋數間,與之居處,令其編類。雖有官人,亦不繫 銜請俸,但逐月量支錢米,以給飲食紙札油燭之資。 其抄寫人即乞下臨安府差撥貼書二十餘名,候結 局日量」支犒賞,別無推恩,則於公家無甚費用,而可 以興起廢墜,垂之永久。使士知實學,異時可為聖朝 製作之助,則斯文幸甚。
子在曰家君所著《家禮》五卷、《鄉禮》三卷、《學禮》十一卷、《邦國禮》四卷、《王朝禮》十四卷,今刊於南康道院。其曰《經傳通解》者,凡二十三卷,蓋先君晚歲之所新定,是為絕筆之書,次第具見於目錄。惟《書數》一篇,缺而未補,而《大射禮》《聘禮》《公侯大夫禮》《諸侯相見禮》八篇,則猶未脫槁也。其曰《集傳集注》者,此書之舊名也。凡十四卷為《王朝禮》而下,《卜筮篇》亦缺,餘則先君所草定而未暇刪改者也。今皆不敢有所增益,悉從其槁。至於喪、祭二禮,則嘗以規模次第屬之門人黃榦,俾之類次。他日書成,亦當相從於此,庶幾此書始末具備。顧念先君早歲即嘗有志於是書。比在經筵,嘗具奏欲請於朝,乞招致生徒,置局編次而不果上。然其著述之旨意,具存此篇。今謹繕錄如右,讀者當有以識其心之所存矣。《禮》缺樂壞,千有餘年,今幸討論,粗見端緒,而天不假之年,使不得究竟其大全,而所就者止此。嗚呼已矣,其可為千古之恨也夫!
李方子曰:「先生以《儀禮》為經,而取《禮記》及諸經史書所載有及於《禮》者,皆以附於本經之下,具列註疏諸儒之說,補其闕遺而析其疑晦,雖書不克就,而宏綱大要固已舉矣。」
祝穆曰:「文公所編《儀禮》上篇,《士冠禮》《士昏禮》《士相見禮》《鄉飲酒禮》《鄉射禮》《燕禮》《大射禮》《聘禮》《公食大夫禮》《覲禮》,下篇,《喪服》《士喪禮》《既夕禮》《士虞禮》《特牲饋食禮》《少牢饋食禮》,次以《禮記》《曲禮》《內則》《玉藻》《少儀》《投壺》《深衣》為一類,《王制》《月令》《祭法》三篇為一類,《文王世子》《禮運》《禮器》《郊特牲》《明堂位》《大傳》《樂記》七篇為一類。《經解》」 、《哀公問》《仲尼燕居》《孔子閒居》《坊記》《儒行》六篇為一類,《學記》《中庸》《表記》《緇衣》《大學》五篇為一類,以問呂伯恭,後更詳定。
劉瑞曰:「子朱子嘗欲請於朝,修《三禮》,劄不果上,晚乃著《儀禮經傳通解》,始《家禮》,次《鄉禮》,次《學禮》,次《邦國禮》,而《王朝禮》終焉。凡四十七篇,視初論少異,蓋自成一家言矣。書未就,先生告終。喪祭二禮則成於勉齋黃氏,其規模次第,授於先生者也。」 為卷凡二十有七。書刻於南京國子監,卷帙浩煩,點畫漫漶,士大夫非惟不之讀,識其名者或寡矣。瑞竊嘆曰:「斯《禮》也,製作之宜,古今之變略備矣。」 後聖有作,
「將取而折衷焉。今與其棄也,無寧先識大義而後講貫其精奧乎。」 乃今教授陳垐等督諸生手錄《經》
傳,讎校付刻,俾天下後世志於《禮》者有考焉。
朱子《儀禮經傳通解》一曰:《家禮》,《士冠禮》第一,《冠義》第二,《士昏禮》第三,《昏義》第四,《內則》第五,《內治》第六,《五宗》第七,《親屬》第八。」 內治者,言人君內治之法。五宗者,言宗子之法以治族人。親屬者,即《爾雅》之《釋親》篇,《白虎通義》所謂《親屬記》也。古無此三篇名,蓋創為之。二曰「《鄉禮》,《士相見禮》第九,《士相見義》第十,《投壺》第十一,《鄉飲酒禮》第十二,《鄉飲酒義》第十三,《鄉射禮》第十四,《射義》第十五,三曰學禮,學制第十六,《學義》第十七,《弟子職》第十八,《少儀》第十九,《曲禮》第二十,《臣禮》第二十一,《鐘律》第二十二,《鐘律義》第二十三,《詩學》第二十四,《禮樂記》第二十五,《書數》第二十六,《學記》第二十七,《大學》第二十八,《中庸》第二十九,《保傅傳》第三十,《踐阼》第三十一,《五學》第三十二,內學,《制學義》,《臣禮鐘律鐘律義》,《詩》學,《禮》《樂記》,書數,保傅傳皆創名之,弟子職則取《管子》也。四曰:《邦國禮》,《燕禮》第三十三,《燕義》第三十四,《大射禮》第三十五,《大射義》第三十六,《聘禮》第三十七,《聘義》第三十八,《公食大夫禮》第三十九,《公食大夫義》第四十,《諸俟相見禮》第四十一,《諸侯相見義》第四十二,皆沿古篇名,惟末二篇創為之。其《五朝禮》則別為《集傳》《覲禮》,一《朝事義》,二《歷數》,三《卜筮》,四《夏小正》,五《月令》,六《樂制》,七《樂記》,八《王制》,自甲至癸,凡十篇。
元
[編輯]順帝至正 年司業李俊民刻逸禮於太學
[編輯]按《元史·順帝本紀》,不載。 按童承敘楊復《三禮圖序》: 「河間獻王得孔壁《古禮》五十六篇,後亡三十九篇,存 者今數耳。」元吳澄取《二戴記》及鄭注,纂《逸禮》八篇,又 取《戴義》為十傳,澄自謂得三十九篇之四。元至正間, 司業李俊民嘗刻太學,而板今亡矣。
明
[編輯]成祖永樂 年劉有年進逸禮十八篇
[編輯]按童承敘楊復《三禮圖序》:「河間獻王得孔壁《古禮》五 十六篇,後亡三十九篇。聞永樂間,沅州劉有年守太 平,進《逸禮》十八篇。」
按《吾學編》:「劉有年,廬陵人,徙沅州。洪武中,明經起家 為監察御史,尋辭職養母,忤旨謫通州。讀書不懈,得 《儀禮》十八篇於州故家上之,詔藏祕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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