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第25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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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二百五十三卷目錄

 三禮部彙考一

  周成王一則 敬王一則

  漢高帝一則 文帝一則 武帝建元二則 元朔一則 天漢一則 哀帝建平一則

  平帝元始一則

  後漢光武帝建武一則 明帝永平一則 章帝元和二則 章和一則 和帝永元三

  則 靈帝熹平一則

  魏明帝景初一則

  齊武帝永明一則 明帝建武一則

  梁武帝天監一則 普通一則 簡文帝大寶一則

  陳文帝天嘉一則

  北魏太祖登國一則

  隋文帝開皇三則 煬帝大業一則

  唐太宗貞觀一則 高宗永徽一則 德宗貞元一則

  後周太祖廣順一則 世宗顯德二則

  宋太祖建隆一則 太宗淳化一則 哲宗元祐三則 寧宗慶元一則

  金廢帝天德一則

經籍典第二百五十三卷

三禮部彙考一[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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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王六年周公制禮按六年周公攝政之六年也實成王之六年故以成王冠之按禮記明堂位六年朝諸侯於明堂制禮作樂頒度量而天下大服[編輯]

周公攝政三年,天下太平,六年而始制禮作樂,優游三年而不能作。將大作,恐天下莫我知也;將小作,則為人子不能揚父之功烈德澤,然後營洛邑以期天下之心。於是四方民人和會。周公曰:「示之以力役且猶至,而況導之以禮樂乎?」其度量則六年始頒,故鄭註《尚書康王之誥》云:「攝政六年,頒度量,制其禮樂。成」王即位,乃始用之。 又《正義序》云:「洎乎姬旦,負扆臨朝,述《曲禮》以節威儀,制《周禮》而經邦國。禮者,體也,履也,鬱郁乎文哉!三百三千,於斯為盛。」 又疏云:「周公攝政六年,制禮作樂,頒度量於天下。但所制之禮,則《周官》《儀禮》也。」

敬王三十一年孔子定禮[編輯]

按《史記周本紀》不載。按《孔子世家》:魯哀公六年,孔 子去魯,凡十四歲而反乎魯。孔子之時,周室微而禮 樂廢。追跡三代之禮,曰:「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 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足則吾能徵之矣。觀夏 殷所損益,曰:「後雖百世可知也。」以一文一質,周監二 代,鬱郁乎文哉,吾從周。故《書》傳《禮記》自孔氏始,禮樂 自此可得而述,以備王道,成六藝。孔子以《詩》《書》《禮》《樂》 教弟子,蓋三千焉,身通六藝者七十有二人。按哀公六年敬

王三十一年也

按孔穎達《正義序》:「夫子定禮正樂,頹綱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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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帝七年博士叔孫通采古禮[編輯]

按《史記》《漢書高帝本紀》皆不載。按《史記叔孫通傳》: 漢王拜叔孫通為博士。五年已,並天下諸侯,共尊漢 王為皇帝於定陶,叔孫通就其儀號。高帝悉去秦苛 儀法,為簡易。群臣飲酒爭功,醉或妄呼,拔劍擊柱,高 帝患之。叔孫通知上厭之也,說上曰:「『夫儒者難與進 取,可與守成。臣願徵魯諸生,與臣弟子共起朝儀』。高 帝」曰:「得無難乎?」叔孫通曰:「五帝異樂,三王不同禮。禮 者,因時世人情為之節文者也。故夏、殷、周之禮所因 損益可知者,謂不相復也。臣願頗采古禮與秦儀雜 就之。」上曰:「可試為之,令易知度,吾能行為之。」於是叔 孫通徵魯諸生三十餘人及上左右為學者,與其弟 子百餘人為綿蕞野外習之。叔孫通曰:「上可試觀。」上 既觀,使行禮,曰:「吾能為此。」迺令群臣習隸,會十月。漢 七年,長樂宮成,諸侯群臣皆朝。十月儀:先平明,謁者 治禮,引以次入。竟朝無敢讙譁失禮者。於是高帝曰: 「吾迺今日知為皇帝之貴也。」迺拜叔孫通為太常。

文帝 年以治禮徐生為禮官大夫[編輯]

按《史記》《漢書文帝本紀》皆不載。按《史記儒林傳》:「諸 學者多言《禮》,而魯高堂生最本。《禮》固自孔子時而其 經不具,及至秦焚書,書散亡益多,於今獨有士禮,高 堂生能言之。而魯徐生善為容。」孝文帝時,徐生以容 為禮官大夫,傳子至孫徐延、徐襄。襄其天姿,善為容, 不能通《禮經》。延頗能,未善也。襄以容為漢禮官大夫, 至廣陵內史延,及徐氏弟子公戶滿意、桓生、單次,皆 嘗為漢禮官大夫,而瑕丘蕭奮以禮為淮陽太守。是 後能言《禮》為容者,由徐氏焉。

武帝建元五年始有禮經師置禮經后蒼博士[編輯]

按《史記武帝本紀》,不載。按《漢書武帝本紀》,建元五 年始置五經博士。按《劉歆傳》,歆移太常博士。《書》曰: 「漢朝之儒,唯賈生而已。至孝武皇帝,然後鄒、魯、梁、趙 頗有《詩》《禮》。先師皆起於建元之間。」按《儒林傳贊》:「自 武帝立五經博士,開弟子員,設科射策,勸以官祿。訖 於元始,百有餘年。傳業者寖盛,支葉蕃滋。一經說至百餘萬」言,大師眾至千餘人,蓋利祿之路然也。初書 惟有歐陽禮,《後易》楊《春秋》《公羊》而已。

武帝建元 年,河間獻王得《三禮》,獻之。

按《史記》《漢書》《武帝本紀》皆不載。按《漢書河間獻王 傳》,「河間獻王德,修學好古,所得書皆古文先秦舊書, 《周官》《禮記》之屬,皆經傳說記,七十子之徒所論。」 按《隋書經籍志》,「《古經》出於淹中,河間獻王愛古好學, 收集餘燼,得而獻之,合五十六篇,並威儀之事。」有李 氏得《周官》。《周官》蓋周公所制官政之法,上於河間獻 王,獨闕《冬官》一篇,獻王購以千金不得,遂取《考工記》 以補其處,合成六篇奏之。又得仲尼弟子及後學者 所記一百三十一篇獻之。

元朔五年夏六月詔禮官勸學為博士置弟子員[編輯]

按《漢書武帝本紀》,元朔五年夏六月詔曰:「蓋聞導民 以禮,風之以樂,禮壞樂崩,朕甚憫焉。其令禮官勸學, 講義洽聞,舉遺興禮,以為天下先。太常其議予博士 弟子崇鄉黨之化,以厲賢才焉。」

天漢四年孔安國得禮經獻之[編輯]

按《漢書。武帝本紀》,不載。按《劉歆傳》,「魯共王壞孔子 宅,而得古文於壞壁之中。」逸《禮》有三十九天,漢之後 孔安國獻之,遭巫蠱倉卒之難,未及施行。

按《後漢書儒林傳》「孔安國所獻《禮古經》五十六篇,及 《周官經》六篇,前世傳其書,未有名家。」

哀帝建平元年劉歆請建立逸禮列於學官帝令與博士講論其義[編輯]

按《漢書哀帝本紀》,不載。按《劉歆傳》,哀帝初即位,大 司馬王莽舉歆宗室有材行,為侍中太中大夫,遷騎 都尉,奉車光祿大夫,復領五經,卒父前業。歆欲建立 《左氏春秋》及《毛詩》逸禮、《古文尚書》,皆列於學官。哀帝 令歆與五經博士講論其義,諸博士或不肯置對,歆 因移書太常博士,責讓之曰:「漢興已七八十年,離於 全」經,固已遠矣。及魯恭王壞孔子宅,欲以為宮,而得 古文於壞壁之中,逸《禮》有三十九,書十六篇,天漢之 後,孔安國獻之,遭巫蠱倉卒之難,未及施行。及《春秋 左氏》,丘明所修,皆古文舊書,多者二十餘,通,藏祕府, 伏而未發。孝成皇帝閔學殘文缺,稍離其真,乃陳發 祕藏,校理舊文,得此三事,以考學官所「傳,經或脫簡, 傳或間編,傳問民間,則有魯國桓公、趙國貫公、膠東 庸生之遺,學與此同,抑而未施」,此乃有識者之所惜 閔,士君子之所嗟痛也。往者綴學之士,不思廢絕之 闕,苟因陋就寡,分文析字,煩言碎辭,學者罷老,且不 能究其一藝,信口說而背傳記,是末師而非往古。至 於國家將有大事,若立辟雍、封禪、巡狩之儀,則幽冥 而莫知其原。猶欲保殘守缺,挾恐見破之私意,而無 從善服義之公心。或懷妒嫉,不考情實,雷同相從,隨 聲是非,豈不哀哉!

平帝元始 年立逸禮博士[編輯]

按《漢書平帝本紀》,不載。按《儒林傳贊》:「自武帝立五 經博士,初書唯有歐陽《禮》,後《易》楊《春秋》《公羊》而已。至 孝宣世,復立《大小戴禮》,平帝時又立《逸禮》。所以罔羅 遺失,兼而存之,是在其中矣。」

後漢[編輯]

光武帝建武二十六年詔張純據經典以制禘祫之禮[編輯]

按《後漢書光武帝本紀》,不載。按《張純傳》,純在朝歷 世,明習故事。建武初,舊章多闕,每有疑議,輒㠯訪純, 自郊廟冠婚喪紀禮儀,多所正定。帝甚重之。二十六 年,詔純曰:「禘祫之祭,不行久矣。三年不為禮,禮必壞; 三年不為樂,樂必崩。宜據經典,詳為其制。」純奏曰:「禮, 三年一祫,五年一禘。《春秋傳》曰:『大祫者何?合祭也』。毀 廟」及未毀廟之主,皆登合食乎?太祖五年而再殷。漢 舊制,三年一祫,毀廟主合食高廟,存廟主未嘗合祭。 元始五年,諸王公列侯廟會,始為禘祭。又前十八年 親幸長安,亦行此禮。《禮說》:「三年一閏,天氣小備;五年 再閏,天氣大備。故三年一祫,五年一禘。」禘之為言諦, 諦定昭穆尊卑之義也。禘祭以夏四月,「夏者陽氣在 上,陰氣在下,故正尊卑之義也。祫祭以冬十月,冬者 五穀成熟,物備禮成,故合聚飲食也。斯典之廢,於茲 八年,謂可如禮施行,㠯時定議。」帝從之。自是禘、祫遂 定。

明帝永平元年曹充請制禮作章句辯難[編輯]

按《後漢書明帝本紀》,不載。按《曹褒傳》,褒父充,持《慶 氏禮》,建武中為博士。顯宗即位,充上言:「漢再受命,仍 有封禪之事,而禮樂崩闕,不可為後嗣法。五帝不相 沿樂,三王不相襲禮,大漢當自製禮,㠯示百世。」拜充 侍中,作《章句辯難》。於是遂有慶氏學。

章帝元和二年曹褒請制定禮樂[編輯]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不載。按《曹褒傳》:「褒拜博士,會 肅宗欲制定禮樂,元和二年,下詔曰:『《河圖》稱『赤九會 昌,十世㠯光』。《尚書璇璣鈐》曰:『述堯理世,平制禮樂,放 唐之文。予末小子,託於數終,曷以纘興,崇弘祖宗,仁濟元元。帝命驗曰:『順堯考德,題期立象。且三五步驟, 優劣殊軌。況予頑陋,亡㠯克堪,雖欲從之,末由也已。 每』』』」見圖書,中心恧焉。褒知帝意欲有興作,乃上疏曰: 「昔者聖人受命而王,莫不制禮作樂,㠯著功德。功成 作樂,化定製禮,所㠯救世俗,致禎祥,為萬姓獲福於 皇天者也。今皇天降祉,嘉瑞並臻,製作之符,甚於言 語。宜定文制,著成《漢禮》,丕顯祖宗盛德之美。」

元和三年,詔以漢遭秦餘,禮壞樂崩,有知其說者,各 盡所能。曹褒復上疏,具陳禮樂之本。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不載。按《曹褒傳》,元和二年,褒 上疏,章下太常。太常巢堪,㠯為一世大典,非褒所定, 不可許。帝知群寮拘攣,難與圖治,朝廷禮憲,宜時刊 立。明年,下詔曰:「朕以不德,膺祖宗弘烈。迺者鸞鳳仍 集,龍麟並臻,甘露宵降,嘉穀滋生。赤草之類,紀於史 官,朕夙夜祗畏,上無㠯彰於先功,下無㠯克稱靈物。 漢遭秦餘,禮壞樂崩,且因循故事,未可觀省,有知其 說者,各盡所能。」褒省詔,迺歎息謂諸生曰:「昔奚斯頌 魯,考甫詠殷。夫人臣依義顯君,竭忠彰主,行之美也。 當仁不讓,吾何辭哉!」遂復上疏,具陳禮樂之本,制改 之意。拜褒侍中,㠯事下三公,未及奏,詔召元武司馬 班固問改定禮制之宜。固曰:「京師諸儒,多能說《禮》,宜 廣招集,共議得失。」帝曰:「諺言『作舍道旁,三年不成』。會 禮之家,名為聚訟,互生疑異,筆不得下。昔堯作《大章》, 一夔足矣。」

章和元年詔以叔孫通漢儀多不合經今宜依禮條正使可施行曹褒撰為百五十篇奏上帝納之[編輯]

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不載。按《曹褒傳》,「章和元年正 月,迺召褒詣嘉德門,令小黃門持班固所上《叔孫通 漢儀》十二篇,敕褒曰:『此制散略,多不合經,今宜依禮 條正,使可施行,於南宮東觀,盡心集作。褒既受命,迺 次序禮事,依準舊典,雜以五經讖記之文,撰次天子 至於庶人冠婚吉凶終始制度,㠯為百五十篇,寫以 二』」尺四寸簡。其年十二月奏上,帝以眾論難一,故但 納之,不復令有司平奏。

和帝永元元年曹褒作禮章句[編輯]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不載。按《曹褒傳》,「和帝即位,褒 迺為作章句,帝遂以《新禮》二篇冠。」

永元九年,張奮上疏,請定禮樂。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不載。按《張奮傳》:和帝九年上 疏曰:「『聖人所美,政道至要,本在禮樂。五經同歸,而禮 樂之用尤急。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移風易俗, 莫善於樂』。又曰:『揖讓而化天下者,禮樂之謂也』。先王 之道,禮樂可謂盛矣』。孔子謂子夏曰:『禮㠯修外,樂㠯 制內,丘已矣夫』!又曰:『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 中』」,則民無所厝其手足。臣㠯為漢當製作禮樂,是㠯 先帝聖德,數下詔書,愍傷崩缺,而眾儒不達,議多駁 異。臣累世台輔,而大典未定,私竊惟憂,不忘寢食。臣 犬馬齒盡,誠冀先死,見禮樂之定。

永元十三年,張奮復上疏,條「禮樂異議。」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不載。按《張奮傳》,「十三年,更召 拜太常,復上疏曰:漢當改作禮樂,圖書著明王者化 定製禮,功成作樂。謹條禮樂異議三事,願下有司㠯 時考定。昔孝武皇帝封禪告成,而禮樂不定,事不相 副。先帝已詔曹褒,今陛下但奉而承之,猶周公斟酌 文武之道,非自為制,誠無所疑。久執謙謙,令大漢之 業不㠯時成,非所㠯章顯祖宗功德,建太平之基,為 後世法。」帝善之。

靈帝熹平四年盧植作三禮解詁上疏願得能書生二人共詣東觀裁定[編輯]

按《後漢書靈帝本紀》,不載。按《盧植傳》:「植字子幹,少 與鄭元俱事馬融,能通古今學,好精研而不守章句。 建寧中,徵為博士。熹平四年,拜九江太守,以病去官, 作《三禮解詁》。時始立太學石經,以正五經文字,植乃 上疏曰:『臣少從通儒故南郡太守馬融受古學,頗知 今之《禮記》,特多回穴。臣前以《周禮》諸經,發起秕謬,敢 率愚淺,為之解詁,而家乏,無力供繕寫上。願得將能 書生二人,共詣東觀,就官財糧,專心研精,合《尚書》章 句,考《禮記》得失,庶裁定聖典,刊正碑文。古文科斗,近 於為實,而厭抑流俗,降在小學,中興以來,通儒達士 班固、賈逵、鄭興父子,並敦悅之。今《毛詩》《左氏》《周禮》各 有傳記,其與《春秋》共相表裡,宜置博士,為立學官,以 助後來,以廣聖意』。」拜廬江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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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帝景初年詔科郎吏高才解經義者三十人分[編輯]

受三禮。

按《三國志魏明帝本紀》,不載。按《冊府元龜》,「景初中, 帝以高堂隆、蘇林、秦靜等老,恐無能傳業者,乃詔曰: 『昔先王既沒,而其遺言餘教,著於《六藝》。六藝之文,禮 文為急,不可斯須離者也。末俗背本,所由來久。故閔 子譏原憲之不學,荀卿醜秦世之坑儒。儒學既廢,則 風化曷由興哉?方今宿生巨儒,並各年高,教訓之道孰』」為其繼?昔伏生將老,漢文帝嗣以晁錯;《穀梁》寡儔, 宣帝承以十郎。其科郎吏高才解經義者三十人,從 光祿勳隆、散騎常侍、翰林博士靜,分受《四經》《三禮》,主 者具為設課試之法。夏侯勝昔有言:「士病經術不明。 經術苟明,其取青紫如俯拾地芥耳。」今學者有能究 極經道,則爵祿榮寵,不期而至,可不勉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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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永明三年置新舊學士十人修五禮[編輯]

按《南齊書武帝本紀》,不載。按《梁書徐勉傳》,「齊永明 三年,太子步兵校尉伏曼容表求制一代禮樂。於時 參議置新舊學士十人,止修五禮諮稟。衛將軍丹陽 尹王儉學士亦分住郡中,製作歷年,猶未克就。及文 憲薨殂,遺文散逸。後又以事付國子祭酒何引,經涉 九載,猶復未畢。」

明帝建武四年敕尚書令徐孝嗣等掌修五禮事[編輯]

按《南齊書明帝本紀》,不載。按《梁書徐勉傳》,「永明年, 置學士,修五禮,涉九載未畢。建武四年,明帝敕委尚 書令徐孝嗣,舊事本末隨在南第。孝嗣遇禍,又多零 落,當時鳩斂所餘,權付尚書左丞蔡仲熊、驍騎將軍 何佟之共掌其事。時修禮局住在國子學中門外,東 昏之代,頻有軍火,其所散失,又踰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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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天監元年詔撰次五禮以尚書左丞何佟之總參其事[編輯]

按《梁書武帝本紀》,不載。按《徐勉傳》,天監元年詔旨 云:「禮壞樂缺,故國異家殊,實宜以時修定,以為永准。 但頃之修撰,以情取人,不以學進。其掌知者,以貴總 一,不以稽古,所以歷年不就,有名無實。此既經國所 先,外可議其人,人定,便即撰次。」於是尚書僕射沈約 等參議,請五禮各置舊學士一人,人各自舉學士二 人,相助抄撰,其中有疑者,依前漢《石渠》《後漢》《白虎》,隨 源以聞,請旨斷決。乃以舊學士右軍記室參軍明山 賓掌吉禮,中軍騎兵參軍嚴植之掌凶禮,中軍田曹 行參軍兼太常丞賀瑒掌賓禮,征虜記室參軍陸璉 掌軍禮,右軍參軍司馬裴掌嘉禮,尚書左丞何佟之 總參其事。

普通五年修五禮成六年徐勉表上詔有司案以行事[編輯]

按《梁書武帝本紀》,不載。按《徐勉傳》,勉博通經史,多 識前載,朝儀國典,婚冠吉凶,勉皆預圖議。普通六年, 上《修五禮表》曰:「臣聞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人之道, 曰仁與義。故稱導之以德,齊之以禮。夫禮所以安上 治人,弘風訓俗,經國家,利後嗣者也。唐虞三代,咸必 由之。在乎有周,憲章尤備。因殷革夏,損益可知。雖復 經」禮三百,《曲禮》三千,經文三百,威儀三千,其大歸有 五,即宗伯所掌典禮,吉為上,凶次之,賓次之,軍次之, 嘉為下也。故祠祭不以禮,則不齋不莊;喪紀不以禮, 則背死忘生者眾;賓客不以禮,則朝覲失其儀;軍旅 不以禮,則致亂於師律;冠婚不以禮,則男女失其時。 為國修身,於斯攸急。洎周室大壞,王道「既衰,官守斯 紊,日失其序。禮樂征伐,出自諸侯,《小雅》盡廢,舊章缺 矣。是以韓宣適魯,知周公之德;叔侯在晉,辨郊勞之 儀。」戰國縱橫,政教愈泯,暴秦滅學,掃地無餘。漢氏鬱 興,日不暇給,猶命叔孫於外野,方知帝王之為貴。末 葉紛綸,遞有興毀,或以武功銳志,或好黃老之言,禮 義之式,於焉中止。及東京曹褒《南宮制述》,集其散略, 百有餘篇,雖寫以尺簡,而終闕平奏。其後兵革相尋, 異端互起,章句既淪,俎豆斯輟。方領矩步之容,事滅 於旌鼓;蘭臺石室之文,用盡於帷蓋。至乎晉初,爰定 新禮,荀顗制之於前,摯虞刪之於末。既而中原喪亂, 罕有所遺,江左草創,因循而已,釐革之風,是則未暇。 伏惟陛下睿明,啟運,先天改物,撥亂惟武經時以文 作樂,在乎功成,制禮弘於業定;光啟二學,皇枝等於 貴遊,闢茲五館,草萊升以好爵。爰自受命,迄於告成, 盛德形容備矣,天下能事畢矣;明明穆穆,無德而稱 焉。至若元符靈貺之拜,浮溟機山之賮,固亦日書左 史,副在司存,今可得而略也。是以命彼群才,「搜甘泉 之法,延茲碩學,闡《曲臺》之儀。淄上淹中之儒,連蹤繼 軌;負笈懷鈆之彥,匪旦伊夕。諒以化穆三雍,人從《五 典》」,秩宗之教,勃焉以興。伏尋所定五禮,起齊永明三 年,太子步兵校尉伏曼容表求制一代禮樂。於時參 議置新舊學士十人,止修《五禮》,諮稟衛將軍丹陽尹 王儉學士亦分住郡中,製作歷年,猶未克就。及文憲 薨殂,遺文散逸。後又以事付國子祭酒何引,經涉九 載,猶復未畢。建武四年,引還東山。齊明帝敕委尚書 令徐孝嗣,舊事本末,隨在南第。孝嗣於此遇禍,又多 零落,當時鳩斂所餘,權付尚書左丞蔡仲熊、驍騎將 軍何佟之共掌其事。時修禮局住在國子學中門外, 東昏之代,頻有軍火,其所散失,又踰大半。天監元年, 佟之啟審省置之,宜敕使外詳。時尚書參詳,以天地 初革,庶務權輿,宜俟隆平,徐議刪撰。欲且省禮局,併還尚書儀曹。詔旨云:「禮壞樂缺,故國異家殊,實宜以 時修定,以為永准。但修撰取人,不以學進,掌知總一, 不以稽古,所以歷年不就。此既經國所先,外可議其 人,人定便即撰次。」於是尚書僕射沈約等議請五禮 各置舊學士一人,人各自舉學士二人,相助抄撰。有 疑者,依前漢《石渠》、後漢《白虎》,隨源以聞,請旨斷決。乃 以舊學士右軍記室參軍明山賓掌吉禮,中軍騎兵 參軍嚴植之掌凶禮,中軍田曹行參軍兼太常丞賀 瑒掌賓禮,征虜記室參軍陸璉掌軍禮,右軍參軍司 馬裴掌嘉禮,尚書左丞何佟之總參其事。佟之亡後, 以鎮北諮議參軍伏暅代之,後又以暅代嚴植之掌 凶禮。暅遷官,以《五經》博士繆昭掌凶禮。復以「禮儀深 廣,記載殘缺,宜須博論盡致,更使鎮軍將軍、丹陽尹 沈約、太常卿張充及臣三人,同參厥務。臣又奉別敕 總知其事,又使中」書侍郎周捨、庾於陵二人復與參 知。若有疑義所掌,學士當職先立議,通諮《五禮》。舊學 士及參知各言同異,條牒啟聞,決之制旨。疑事既多, 制旨裁斷,其數不少。莫不網羅經誥,玉振金聲,義貫 幽微,理入神契。前儒所不釋,後學所未聞。凡諸奏決, 皆載篇首,具列聖旨,為不刊之則。洪規盛範,冠絕百 王;「茂實英聲,方垂千載。寧孝宣之能擬,豈孝章之足 雲?五禮之職,事有煩簡,及其列畢,不得同時。」《嘉禮儀 注》以天監六年五月七日上尚書,合十有二秩,百一 十六卷五百三十六條;《賓禮儀注》以天監六年五月 二十日上尚書,合十七秩,一百三十三卷五百四十 五條;《軍禮儀注》以天監九年十月二十「九日上尚書, 合十八秩,一百八十九卷,二百四十條;《吉禮儀注》以 天監十一年十一月十日上尚書,合二十六秩,二百 二十四卷,一千五條;《凶禮儀注》以天監十一年十一 月十七日上尚書」,合四十有七秩,五百一十四卷,五 千六百九十三條。大凡一百二十秩,一千一百七十 六卷,八千一十九條。又列副祕閣及《五經典書》各一 通,繕寫校定。以普通五年二月,始獲洗畢。竊以撰正 履禮,歷代罕就,皇明在運,厥功克成。周代三千,舉其 盈數;今之八千,隨事附益。質文相變,故其數兼倍,猶 如八卦之爻,因而重之,錯綜成六十四也。昔文武二 王,所以綱紀周室,君臨天下,公旦修之,以致太平。龍 鳳之瑞,自斯厥後,甫備茲日。孔子曰:「其有繼周。」雖百 代可知,豈所謂齊功比美者歟?臣以庸識,謬司其任, 淹留歷稔,允當斯責,兼勒成之初,未遑表上,實由才 輕務廣,思力不周,永言慚惕,無忘寤寐。自今春輿駕 將親六師,搜尋軍禮,閱其條章,靡不該備,所謂鬱郁 文哉,煥乎洋溢,信可以懸諸日月,頒之天下「者矣。愚 心喜忭,彌思陳述,不任下情,輒具載撰修始末,並職 掌人所成卷秩條目之數,謹拜表以聞。」詔曰:「經禮大 備,政典載弘,今詔有司,案以行事也。」又詔曰:「勉表如 此。因革允釐,憲章孔備,功成業定,於是乎在。可以光 被八表,施諸百代,俾萬世之下,知斯文在斯。主者其 按以遵行,勿有失墜。」

簡文帝大寶 年撰禮大義二十卷[編輯]

按《梁書簡文帝本紀》:「帝博綜儒書,討論篇籍,所著《禮 大義》二十卷,行於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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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天嘉元年徵沈德威侍太子講禮傳[編輯]

按《陳書文帝本紀》不載。按《儒林沈德威傳》:「少有操 行。梁太清末,遁於天目山,築室以居。雖處亂離,而篤 學無倦,遂治經業。天嘉元年,徵出都,侍太子講《禮傳》, 尋授太學博士,遷太常丞,兼五禮學士。」

北魏[編輯]

太祖登國 年以禮經博士梁越授諸皇子經[編輯]

按《北魏書太祖本紀》,不載按《儒林梁越傳》:「國初為 禮經博士,太祖以其謹厚,舉動可則,拜上大夫,命授 諸皇子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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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開皇 年敕禮官修撰三禮圖十二卷[編輯]

按《隋書文帝本紀》,不載。按《宋史聶崇義傳》,吏部尚 書張昭等奏議曰:「『四部書目內有《三禮圖》十二卷,是 隋開皇中敕禮官修撰。其圖第一第二題雲梁氏,第 十後題雲鄭氏』,又稱不知梁氏、鄭氏名位所出。」今書 府有《三禮圖》,亦題梁氏、鄭氏,不言名位。厥後有梁正 者,集前代禮圖,更加詳議,題《三禮圖》曰「陳留阮士信 受」《禮》學於潁川綦冊君,取其說為《圖》三卷。多不按《禮》 文而引漢事,與鄭君之文違錯正刪為二卷。其阮士 信即諶也,如梁正之言,可知諶之紕謬。按隋書經籍志有三禮圖

九卷鄭元及後漢侍中阮諶等撰。

開皇二十年,敕夏侯朗畫《三禮圖》。

按《隋書文帝本紀》,不載。按張彥遠《名畫記》,「隋文帝 開皇二十年,敕有司撰《三禮圖》十二卷,左武侯執旗 侍官夏侯朗畫。」

開皇 年。幸國子學。博士馬光講禮。上嘉勞焉 按《隋書文帝本紀》。不載。按《儒林馬光傳》:「授太學博士。高祖幸國子學。王公以下畢集。光升座講禮。啟發 章門。已而諸儒生以次論難者十餘人。皆當時碩學。 光剖析疑滯。雖辭非俊辨。而理義弘贍。論者莫測其 淺深。咸共推服。上嘉而勞焉。」

煬帝大業元年以褚徽為禮博士[編輯]

按《隋書煬帝本紀》,不載。按《唐書徐曠傳》,「曠字文遠, 隋大業初,禮部侍郎許善心薦文遠及包愷、褚徽、陸 德明、魯達為學官,擢國子博士,愷等為太學博士。世 稱《左氏》有文遠,《禮》有褚徽,《詩》有魯達,《易》有陸德明,皆 一時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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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宗貞觀元年拜王恭為博士講三禮[編輯]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按《儒學孔穎達傳》:「王恭者, 滑州白馬人。少篤學,教授鄉閭,弟子數百人。貞觀初, 召拜太學博士,講《三禮》,別為義證,甚精博。」蓋文懿、文 達皆當時大儒,每講,遍舉先儒義,而必暢恭所說。

高宗永徽四年頒孔穎達禮經正義於天下明經依此會試[編輯]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本紀》,永徽四年 三月壬子朔,頒孔穎達「《五經正義》於天下。每年明經 令依此考試。」

按《會要》。「永徽四年三月一日進之。頒於天下。以為定 式。」凡二禮。共百二十卷。

按《正義表》「永徽四年二月二十四日上。」

德宗貞元五年敕特置三禮科[編輯]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按《舊唐書職官志。五經博 士注》。「舊無五經學科。自貞元五年二月敕特置三禮 開元禮科。」

後周[編輯]

太祖廣順三年刻二禮板成[編輯]

按《五代史太祖本紀》,不載。按《玉海》,「周廣順三年六 月丁巳刻十一經板成,各二部,一百三十冊。四門博 士李鄂書。唯《公羊》並二禮,郭嵠書。」

世宗顯德 年詔令張昭議三禮圖令田敏尹拙等校勘三禮釋文並議三禮圖[編輯]

按《五代史世宗本紀》,不載按《宋史張昭傳》,「周顯德 中,詔令詳定經典釋文,並議《三禮圖》。昭援引經據,時 稱其該博。」

按:《玉海》,「周顯德中,詔刻《易書》《周禮》《儀禮》《四經釋文》,皆 田敏、尹拙、聶崇義校勘。」自是相繼校勘《禮記音拙》等 校勘。

顯德五年,聶崇義考正《三禮圖》。

按《五代史世宗本紀》。不載按《宋史儒林聶崇義傳》。 「周顯德五年。世宗詔崇義參定郊廟祭玉。又詔翰林 學士竇儼統領之。崇義因取《三禮圖》再加考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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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建隆三年聶崇義上三禮圖命竇儀裁定頒行之[編輯]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按聶崇義傳,崇義取《三禮 圖》,再加考正。建隆三年四月表上之,儼為序。太祖覽 而嘉之。詔曰:「禮器、禮圖,相承傳用,寖歷年祀,寧免差 違。聶崇義典事國庠,服膺儒業,討尋故實,刊定疑訛, 奉職效官,有足嘉者,崇義宜量與酬獎。所進《三禮圖》, 宜令太子詹事尹拙集儒學三五人,更同參議,所冀 精詳。苟有異同,善為商確。」五月,賜崇義紫袍、犀帶、銀 器、繒帛以獎之。拙多所駁正,崇義復引《經》以釋之,悉 以下工部尚書竇儀,俾之裁定。儀上奏曰:「伏以聖人 制禮,垂之無窮,儒者據經,所傳或異。年祀寖遠,圖繪 缺然,踳駁彌深,丹青靡據。聶崇義研求師說,耽味《禮 經》,較於舊圖,良有新意。尹拙爰承制旨,能罄所聞。尹 拙《駁議》及聶崇義《答義》各四卷,臣再加詳閱,隨而裁 置,率用增損,列於注釋,共分為十五卷以聞。」詔頒行 之。拙、崇義復陳祭玉鼎釜異同之說,詔下中書省集 議,吏部尚書張昭等奏議曰:「『按聶崇義稱:祭天蒼璧 九寸圓好;祭地黃琮八寸無好;圭、璋、琥並長九寸』。自 言周顯德三年與田敏」等按《周官》玉人之職及阮諶、 鄭元舊圖,載其制度。臣等按《周禮》玉人之職,只有「璧 琮九寸、瑑琮八寸及璧羨度尺、好三寸以為度」之文, 無蒼璧、黃琮之制。兼引注有《爾雅》「肉倍好」之說,此即 是注璧羨度之文,又非蒼璧之制。又詳鄭元自注《周 禮》,不載尺寸,豈復別作畫圖,違經立異?《四部書目》內 有《三禮圖》十二卷,是隋開皇中敕禮官修撰。其圖第 一第二題雲「梁氏」,第十後題雲「鄭氏」,又稱不知梁氏、 鄭氏名位所出。今書府有《三禮圖》,亦題梁氏、鄭氏,不 言名位。厥後有梁正者,集前代圖記,更加詳議,題《三 禮圖》曰:「陳留阮士信,受禮學於潁川綦冊君,取其說 為圖三卷。」多不按禮文而引漢事,與鄭君之文違錯, 正刪為二卷。其阮士信,即諶也,如梁正之言,可知諶 之紕謬。兼三卷《禮圖》刪為二卷,應在今《禮圖》之內,亦 無改祭玉之說。臣等參詳,自周公制禮之後,叔孫通 重定以來,禮有緯書,漢代諸儒,頗多著述,討尋祭玉並無尺寸之說。魏晉之後,鄭元、王肅之學,各有生徒, 《三禮》《五經》,無不論說,檢其書,「亦不言祭玉尺寸。」臣等 參驗畫圖,本書周公所說,正經不言尺寸。設使後人 謬為之說,安得便入《周禮》?知崇義等以諸侯入朝,獻 天子夫人之琮璧,以為祭玉,又配合羨度肉好之言, 彊為尺寸,古今大禮,順非改作,於理未通。又據尹拙 所述禮神之六玉,稱取梁桂州刺史崔靈恩所撰《三 禮義宗》內昊「天及五精帝圭、璧琮璜皆長尺二寸,以 法十二時;祭地之琮長十寸,以傚地之數。」又引《白虎 通》云:「方中圓外曰璧,圓中方外曰琮。」崇義非之,以為 靈恩。非周公之才,無周公之位,一朝撰述,便補六玉 闕文,尤不合禮。臣等竊以劉向之論《洪範》,王通之作 《元經》,非必挺聖人之姿,而居上公之位,有益於教,「不 為斐然。」臣等以靈恩所撰之書,聿稽古訓,祭玉以十 二為數者,蓋天有十二次,地有十二辰,日有十二時。 封山之玉牒十二寸,圓丘之籩豆十二列。天子以鎮 圭外守,宗後以大琮內守,皆長尺有二寸。又祼圭尺 二寸,王者以祀宗廟。若人君親行之郊祭,登壇酌獻, 服大裘,搢大圭,行稽奠,而手秉尺「二之圭,神獻九寸 之璧,不及禮宗廟祼圭之數,父天母地,情亦奚安?」則 靈恩議論,理未為失。所以自義宗之出,歷梁、陳、隋、唐, 垂四百年,言禮者引為師法。今《五禮精義》《開元禮》《郊 祀錄》皆引義宗為標準。近代晉漢兩朝,仍依舊制。周 顯德中,田敏等妄作穿鑿,輒有更改。自唐貞觀之後, 凡三次大修五禮,並因隋朝典故,或節奏繁簡之間, 稍有釐革,亦無改祭玉之說。伏望依《白虎通義》宗唐 禮之制,以為定式。又尹拙依舊圖畫釜,崇義去釜畫 鑊。臣等參詳舊圖,皆有釜無鑊。按《易·說卦》云:「坤為釜。」 《詩》云:「惟錡及釜。」又云:「溉之釜。」《春秋傳》雲「錡釜之器。」 《禮記》雲「燔黍捭豚」,解雲「古未有甑釜,所以燔捭而祭。」 即釜之為用,其來尚矣,故入於《禮圖》。今崇義以《周官》 祭祀有省鼎鑊、供鼎鑊,又以《儀禮》有羊鑊豕鑊之文, 乃雲畫釜不如畫鑊。今諸經皆載釜之用,誠不可去。 又《周儀禮》皆有鑊之文,請兩圖之。又若觀諸家祭祀 之畫,今代見行之禮,於大祀前「一日,光祿卿省視鼎 鑊,伏請圖鑊於鼎下。」詔從之。

太宗淳化五年詔令崔頤正等讎校二禮以備刊刻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按李至傳淳化五年兼判[編輯]

國子監至,上言:「二《禮》未備,豈副仁君垂訓之意?今直 講崔頤正、孫奭、崔偓佺皆勵精強學,博通經義,望令 重加讎校,以備刊刻。」從之。

哲宗元祐四年以陳祥道著禮書詔為博士[編輯]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按《玉海禮書》一百五十卷, 陳祥道撰,繪其物而辨論之。凡歷代諸儒之說及近 代聶氏之圖,或正其失,或補其闕,於禮學為詳焉。元 祐四年,翰林學士許將上言,「祥道著《禮書》一百卷。」二 月二日,詔祥道為太常博士。

元祐五年十一月,范祖禹請以陳祥道《禮書》付太常 參用。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按《玉海》。元祐五年十一月。 范祖禹言。請以陳祥道禮書付太常。與聶崇義圖參 用。詔付兩制看詳。

元祐八年,范祖禹請以《陳祥道禮圖》付太常,以備討 論。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按《玉海》,元祐八年正月二 十二日,侍讀學士范祖禹言,「太常博士陳祥道註解 《儀禮》三十二卷,精詳博洽,乞下兩制看詳,並所進禮 圖付太常,以備禮官討論。」從之。祥道又有《禮記講義》 二十四卷、《禮例詳解》十卷。

寧宗慶元 年以朱熹所考訂三禮輯為儀禮經傳通解一書付在學官[編輯]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按《朱熹傳》:「慶元四年,熹以 年近七十,申乞致仕,五年,依所請,明年卒。熹歿,朝廷 以其《大學》《語》《孟》《中庸訓說》立於學官。」又有《儀禮經傳 通解》未脫槁,亦在學官。

按朱熹《乞修三禮劄子》:「臣聞之,六經之道同歸,而禮 樂之用為急。遭秦滅學,禮樂先壞。漢晉以來,諸儒補 緝,竟無全書,其頗存者,三禮而已。《周官》一書,固為禮 之綱領,至其儀法度數,則《儀禮》乃其本經,而《禮記》《郊 特牲》《冠義》等篇乃其義疏耳。前此猶有《三禮通禮》、學 究諸科,禮雖不行,而士猶得以誦習而知其說。熙寧」 以來,王安石變亂舊制,廢罷《儀禮》,而獨存《禮記》之科, 棄經任傳,遺本宗末,其失已甚。而博士諸生又不過 誦其虛文,以供應舉。至於其間亦有因儀法度數之 實而立文者,則咸幽冥而莫知其源,一有大議,率用 耳學臆斷而已。若乃樂之為教,則又絕無師授,律尺 短長,聲音清濁,學士大夫莫有知其說者,而不知其 為闕也。故臣頃在山林,嘗與一二學者考訂其說,欲 以《儀禮》為經,而取《禮記》及諸經史雜書所載有及於 禮者,皆附於本經之下,具列註疏。諸儒之說,略有端 緒。而私家無書,檢閱無人,抄寫久之未成。會蒙除用學徒分散,遂不能就。而鍾律之制,則士友間亦有得 其遺意者。竊欲更加「參考,別為一書,以補《六藝》之闕, 而亦未能具也。欲望聖明特詔有司,許臣就祕書省 太常寺關借禮樂諸書,自行招致舊日學徒數十人, 踏逐空閑官屋數間,與之居處,令其編類。雖有官人, 亦不繫銜請俸,但逐月量支錢米,以給飲食紙札油 燭之資。其抄寫人即乞下臨安府差撥貼書二十餘 名,候」結局日量支犒賞,別無推恩,則於公家無甚費 用,而可以興起廢墜,垂之永久,使士知實學,可為聖 朝製作之助,則斯文幸甚。按朱子劄子雖未及上面千古三禮之學得有所折

衷故附載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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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帝天德三年以國子監所印禮記周禮註疏授諸學校[編輯]

按《金史廢帝本紀》,不載。按《選舉志》,凡養士之地曰 「國子監」,始置於天德三年。《禮記》用孔穎達疏,《周禮》用 鄭元注、賈公彥疏,皆自國子監印之,授諸學校。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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