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第401卷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理學彙編 經籍典 第四百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理學彙編 第四百一卷
理學彙編 經籍典 第四百二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四百一卷目錄

 通鑑部總論三

  宋王應麟通鑑答問二赧王與諸侯約從攻秦 范睢蔡澤 秦遷東

  周君楚滅魯 秦趙賄賂 始皇初並天下 分天下為三十六郡 使黔首自實田 燒詩

  書百家語 阬諸生 二世更為法律益務刻深 陳勝吳廣起兵於蘄 赤帝子 周市迎

  魏公子咎立為王 樊噲諫漢高帝還灞上 三老董公 轅生酈生 項羽約割鴻溝 叔

  孫通起朝儀 陳平六出奇計 陸賈稱說詩書 置酒沛宮 過魯祠孔子 欲易太子

  惠帝 陳平 高后欲立諸呂為王 周勃 文帝入未央宮 有司請文帝早建太子 還

  千里馬 問一歲決獄錢穀 吳公治平第一 賈山上書 賜民田租之半 虎圈嗇夫口

  辨 張蒼為丞相 周勃下廷尉 除盜鑄錢令 賈誼上疏 除祕祝 擊匈奴逐出塞即

  還 晁錯對策高第 新垣平 申屠嘉責鄧通 遺詔短喪 以德化民

經籍典第四百一卷

通鑑部總論三

[編輯]

宋王應麟通鑑答問二

[編輯]

《赧王與諸侯約從攻秦》

[編輯]

或問「周將亡,而與諸侯約從,何其謬哉?」曰:「韓非之書, 謂周去秦為從,期年而舉,是周滅於從也。曰倍秦,曰 去秦為從,則赧王嘗事秦矣。揚子云『周也羊,秦也狼, 諸侯亦羊也。約從,其能存周乎?赧王之計,謂坐以待 亡,不如攻之,可哀也已。《左氏》謂『王貳於虢,王不可言 貳,此謂王倍秦,王不可言倍。周之空名,猶在諸侯之』』」 上,天下謂之共主,作史者當有君臣之分。《朱子綱目》 書秦伐韓,趙王命諸侯討之,此《春秋》法也。《文中子》曰: 「周禮其敵於天命乎?」周之長世,有禮以維持之也。齊、 晉二伯以尊王為名,六國之彊,畏大義而不敢犯,秦 為不道,而周以不祀。然自此七年,東周之君始絕。始 皇稱帝以前,海內無主三十五年。禮之為國,與天地 並,信矣。按皇甫謐曰:「漢高祖以秦昭王五十一年生, 此赧王入秦之年也。周亡而代秦者生於豐沛。天厭 秦虐,監觀四方,惟聰明神武而不殺,俾作民主。」吁!此 天之所以為天也。

《范睢蔡澤》

[編輯]

或曰:范蔡抵巘傾奪以取相位,何以克有終?曰:二人 雖未可以言明哲,而智足以全身。夫相,非久居之官 也,以寵利居成功,伊尹恥之。周公卜洛,惟曰明農,大 臣進退之灋也。沈諸梁、老於葉,陶朱公汎舟五湖,房 元齡不吝權,亦曰:「時來則為,不可擅為己有也。」賈生 曰:「夸者死。」權竊威福之柄,操之而不釋,苟容持祿。為 張禹、胡廣;患失喪邦為李斯、林甫,小則身名俱辱,大 則家國俱危,可謂愚矣。范睢鑒於穰侯,主眷既衰,亟 思變計,蔡澤倨見而不怒,聞「成功者去」之言,翩然謝 事,棄富貴如脫屣澤也,激辭譎說,攘相印而得之,然 心邪而論正,其自謀亦以為睢謀也。澤克踐其言,纔 數月而免歸,見險能止,居寵知退,其全身非幸也。蝂 負而躓,蝸升而枯,彼蔀家覆餗者,曾二蟲之無知。張 華、李德裕之才,猶失於不早退,吾非取范、蔡也。

《秦莊襄王遷東周君於陽人聚楚滅魯》

[編輯]

或曰:周克商而微子封於宋。西周既亡矣,秦獨不能 存東周之七邑乎?魯,周公之後也,將亡之,楚餘威猶 及泗上乎?曰:「《秦紀》云:『東周君與諸侯謀秦,秦使呂不 韋誅之,盡入其國』。蓋不韋封洛陽,利東周之地而滅 之也。楚考烈之八年,黃歇為楚北伐,滅魯。《六國表》云: 『取魯,封魯君於莒,至十四年乃滅』。蓋封莒之時,曲阜」 已亡,至是並莒奪之,黃歇封淮北,而欲兼有其地也。 漢梅福有言:「存人所以自立也,壅人所以自塞也。」善 惡之報,各如其事。夫文、武、周公之國八百餘年,禮樂 文物之所萃也。不韋歇始率戎蠻以揃刈之。東周亡 而柏翳之秦為呂,魯亡而祝融之楚為黃。二盜臣亦 殄厥世,滅人之國,乃自滅也。文、武、周公之道,千萬世 與天地日月相為悠久,國之存亡奚與焉?

《秦趙賄賂》

[編輯]

趙廉頗之仇郭開多與使者金,令毀之。又秦既敗於河外,使人行萬金,以間信陵君,用李斯謀,陰遣辨士賫金玉遊說諸侯,離其君臣之計。又秦多與趙嬖臣、郭開金,使言李牧欲反。後勝相齊,與賓客多受秦間金,勸王朝秦。

或曰:「秦以賄勝趙魏,齊以賄亡,賄之敗人國甚矣。其 君之不明歟?臣之不忠歟?」曰:「賈生言聖人有金城,厲 廉恥,行禮誼之所致也。世之治也,廉恥興焉;世之亂 也,寵賂章焉。國家之害,不在城郭之不修,兵甲之不 多,而在上無禮,下無學,不肩好貨,無總於貨寶,《書》之 所戒也。亶侯多藏,貪人敗類,《詩》之所刺也。取郜鼎,歸」 衛寶,范鞅賂而昭公弗納,荀寅貨而蔡侯從吳,《春秋》 之所貶也。陵夷至於戰國,風俗之壞極矣。梁惠問孟子,曰:「利吾國而已。」蘇秦相六國,曰:「位高金多而己。」應 侯之散合從則以金;公孫閈之間田忌,則以金;馮旦 之間昌佗,則以金;鄭朝之復祭地亦以金;周君之易 溫囿,又以金。利慾橫流,趨者瀾倒。此秦之計謀所以 行也。使戰國之君,昭德塞違,彊志守度,而便嬖不能 惑;其臣公爾忘私,洒濯其心,而貨利不能誘,雖百李 斯、尉繚之策,將焉用之噫郭開、後勝之徒,為身而不 為國也。國為墟則貨可保乎?其後張良之於秦將,陳 平之於楚君臣,高帝之於陳豨將,皆用此術。人心不 正,見利忘義,國亦曰「殆哉。」故國之修短在風俗,國之 存亡在禮義廉恥。

《始皇初並天下》

[編輯]

或問:「六國並於秦,其無人以距秦乎?」曰:「秦自孝公以 後,蠶食六國,謂漸吞滅之,如蠶之食葉。然六國非無 人也,用之而不終,言之而不聽也。魏有公子無忌,嘗 率五國之師,敗蒙驁於河外而以讒廢。趙有李牧,嘗 破秦軍於宜安,走桓齮,又破秦軍於番吾,而以間誅。 楚有項燕,世為楚將;陳勝、吳廣,假其名起事,猶足以」 係民心。齊有即墨,大夫請因三晉、鄢郢之臣,收晉、楚 故地,以入臨晉、武關,而建不能用。唯韓、燕無人焉。韓 非之說,秦乃欲覆其宗國;荊軻之淺謀,欲以一匕首 斃呂政。二國豈無人哉?所任非其人故也。韓亡而有 張子房,猶為有人也。其後六國皆復立,唯燕後無聞。 韓廣、臧荼為王,皆非燕之裔胄。蓋秦以太子丹之故, 盡殲其宗也。太史公曰:燕於姬姓獨後亡,豈非召公 之烈邪?《邵子》曰:周同姓諸侯,克永世者,獨有燕在焉。 燕處北陸之地,去中原特遠,苟不隨韓、趙、魏、齊、楚,較 利刃,爭虛名,則足以養德待時。觀諸侯之變,秦雖虎 狼,亦未昜加害,延十五六年,天下事未可知也。噫千 載之下,猶疾呂政之無道,閔召公之不祀,而欲燕之 存,此所謂「民之秉彝,好是懿德」歟?

《分天下為三十六郡》

[編輯]

或問封建郡縣之得失,前賢之論詳矣,孰為至當?曰: 「乾坤之次,《屯》曰建侯。封建之法,與天地並立,至秦始 變。」賈山有言:「周蓋千八百國,以九州之民養千八百 國之君,用民之力,不過歲三日,什一而籍。君有餘財, 民有餘力而頌聲作。秦皇帝以千八百國之民自養, 力罷不能勝其役,財盡不能勝其求,人與之為怨,家 與之為讎,故天下壞也。」以是觀之,封建,天下之公也; 郡縣,一人之私也。柳子謂公天下之端自秦始,其未 見賈山之言乎?《文中子》曰:「無定主而責之以忠,無定 民而責之以化」,謂郡縣之政也。無定主則志不一於 君,無定民則心不純於國。牛羊用人,比屋思亂,大澤 一呼,龍戰虎爭,三十六郡,鞠為盜藪。守令之權,奪於 密網。泗州之壯,南陽之齮,不走則降。三川之由,會稽 之通,莫保要頸。如木無根,風搖斯拔。重以隳名,城決 隄防,《易》之設險守國,《禮》之城郭溝池以為固,秦無一 焉。一旦魚爛瓦解,宇內橫潰,關門無結草之限,藩垣 無折柳之禦,豪俊糜沸雲擾,死者以國量乎澤若焦。 昔者殷革夏,周代殷,生民之禍有是乎?夫一旅復夏, 共和存周,封建之效也。匹夫亡秦,五胡覆晉,郡縣之 敝也。唐方鎮之亂,幾於板蕩,然衣冠禮樂,恃十國以 不墜,矧古帝王之封建乎?郡縣雖迄今不變,若以秦 為公,天下是譽,桀、跖為仁義也。揚子謂「秦之有司負 秦之法度,秦之法度負聖人之法度」,其知言哉!

《使黔首自實田》

[編輯]

或問「『自實』雲者,杜佑謂阡陌弊而為隱,覈其然乎?」曰: 「決裂阡陌,自商鞅始,然行於秦而已。諸侯自春秋時 井田之法已壞,晉作爰田,則賞眾以田,易其疆畔矣。 魯初稅畝,則履其餘畝,復十取其一矣;用田賦則二 猶不足,重困農民矣。鄭子駟為田洫,而四族皆喪田。 子產使田有封洫,而謗以伍田疇,則溝洫廢矣。晉欲」 使齊之封內盡東其畝,而戎車是利,則疆理廢矣。管 仲作《內政》,陸阜陵墐,井田疇均,楚蒍掩書土田,以山 林藪澤,京陵淳鹵,疆潦偃瀦,原防隰皋衍沃為九等, 亦頗改周典之舊矣。逮至戰國,兵農寖分,魏李悝盡 地力,惟富彊是務。三晉地狹民貧,草不盡墾。孟子言 王道之始,魏惠王以為迂;滕文公問井,地卒莫之行; 六雄爭強,國皆異政。用兵塗炭,而田無常主;避地流 離,而戶無土著。是以為自實之令,以抳其欺,非但秦 民兼併之弊也。周制步百為畝,商鞅更以二百四十 步為畝。蓋秦地方千里者五,而穀土不能處三,故以 此誘民耕而傾鄰國。及始皇並天下,收大半之賦,田 租二十倍於古法,如牛毛頭會箕斂,黎元蒿焉,忘樂 生之心。適戍之徒,鉏耰白梃,望屋而食,守令不能禁, 其能使之實田乎?古者制土域,民十夫有溝,不檢覈, 闕二字八家同井,不按比而均,閭里有版,經牧有數,什 一行而頌聲作矣。程子曰:「如生民之理有窮,則聖王 之法可改。」後世聚斂之臣,猶有宇文融之括羨田,呂 惠卿之行手實,是不師先王而襲暴秦也。

===
《燒詩書百家語》
===或問:「李斯嘗事荀卿,而焚滅經籍,亦荀卿之高談異

論,有以激之。此蘇氏之言也,弟子亦累其師歟?」曰:「荀 卿著書,其失有三:曰性惡也,曰法後王也,曰非子思、 孟子也。」此李斯之罪所以分於荀卿也。雖然,斯之事 荀卿,其猶吳起之事曾子歟?吳起無行而曾子絕之, 然則荀卿絕李斯否乎?嘗觀《議兵篇》:李斯問:「秦四世」 有勝,兵強海內,威行諸侯,非以仁義為之也,以便從 事而已。荀卿曰:「女所謂便者,不便之便也;吾所謂仁 義者,便之便也。今女不求之其本,而索之於末,此世 之所以亂也。」李斯薄仁義而以秦法為便,荀卿已知 其亂天下,非與之也。且秦俗之為戎久矣,穆公問由 余,謂中國以《詩》《書》禮樂法度為政。由余笑曰:「此乃中 國所以亂也。」穆公賢由余而用之,真以《詩》《書》《禮》《樂》為 致亂之具矣。李斯焚書,豈非有所本祖歟?商鞅之變 法,謂苟可以強國,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徇其禮。 至昭王時,子楚不習於誦《詩》《書》,焉得不廢乎?李斯相 始皇,於是諱儒之名,棄其所學,逢君之惡,以濟其欲, 所謂以便從事者,何有於荀卿之學哉?其焚《書》也,因 博士淳于越言殷、周封建,而斯以為三代之事何足 法,是亦由余商鞅之說爾,豈荀卿之論激之乎?昔者 程、楊之學之醇,猶有邢恕、陸棠叛其師者焉。君子不 以議程、楊也,於荀卿乎何尤?始皇方罷侯置守,盪滅 三代之跡,惡言殷、周,遂並其書掃除之,阿意順指,以 苟一時之富貴而已。韓非亦事荀卿,逃儒而學申、商。 其言曰:「無書簡之文,以法為教;無先王之語,以吏為 師。」使其用於秦,是又一李斯也。荀卿之書曰:「非其人 而教之,齎盜糧,借賊兵也。」卿亦悔是歟?荀氏門人多 矣,浮丘伯所傳,是為《魯詩》;大毛公所傳,是為《毛詩》;張 蒼所傳,是為《左氏春秋》。三人經學,本於荀氏,世未有 稱述者,徒以李斯為荀氏之疵。吁!孟子設科,來者不 拒,豈以竊屨為譏哉?

《阬諸生》

[編輯]

或曰:「秦既燒《詩》《書》,箝偶語,儒服不復游咸陽矣,焉得 儒而阬之?」曰:「天地閉,賢人隱,孰有儒而入秦者乎?」秦 無儒久矣。侯生、盧生謂始皇剛戾自用,未可為求仙 藥。二生方士誕妄,與徐福為儔。故伍被云:「殺術士,非 儒也。」遷怒諸生,納之陷穽,以杜天下之口。子產曰:「豈 不遽止?」然猶防川,大決所犯,傷人必多。是以譽諛滿 耳,虛美薰心,萬民愁怨,四海潰決,而莫之告也。扶蘇 進諫,而監蒙恬軍於上郡。秦之亡,自阬儒始矣,博士 七十人如故。博士官所職之書猶在,而號為儒者,影 滅跡絕。兩生隱於魯,四皓遯於商山,子房匿於下邳, 董公、召平,鴻飛冥冥以避矰。請幫助識別此字。之害,居鄛、高陽,智謀 之士,淵潛不見,所謂備員之博士,不過叔孫通諂諛 媮合之流爾。然挾書之律峻矣,而孔壁之書,淹中之 禮,申伏之口,制竇之心,秦之法令不能禁也。誹謗訞 言之罪嚴矣,而泗上亭長有「丈夫當如此」之志,吳中 少年有彼可取而代之言,秦之威刑不能加也。吁!亡 秦者非胡,而亡於沙丘之少子;滅秦者非儒,而滅於 壟上之耕夫。禍秦者非《六經》,而禍於上蔡相、申韓督 責之一書。壞秦者非《訞言》,而壞於楚南公「三戶亡秦」 之一語。呂政亦愚矣哉!

《二世更為法律益務刻深》

[編輯]

或問:「秦之苛法,始以商鞅,衷以李斯,終以趙高,刻而 益刻,深而益深,何不仁之極歟?」曰:「古者議事以制,自 魏李悝始著《法經》傳之。商鞅連相坐之法,造參夷之 誅,於是賤仁義之士,貴治獄之吏,正言者謂之誹謗, 遏過者謂之妖言,極於斯高,而民不堪命。漢雖除秦 苛法,而蕭何次律令,不過攟摭秦法而已。秦有十失」, 其一尚存,路溫舒所以言深刻殘賊之敝也。秦雖亡, 而流毒餘虐,至漢未衰。有武吏,有賊吏,有猾吏,有猜 禍吏,有撟虔吏,有敢往吏焉,有豪惡吏、爪牙吏焉。吏 以治得民,果如是乎?晁錯有言:「秦始亂之時,吏所先 侵者,貧人賤民也;至其中節所侵者,富人吏家也;及 其末塗,所侵者,宗室大臣也。親疏皆危,外內咸怨。」蓋 不仁之禍,自疏而及親,自骨肉而及其身,望夷之事, 見當以重法矣。噫三代以仁得天下,其法莫之行也。 秦以不仁失天下,其法不盡改也。聖王不能無法,而 本之以道德,不恃法以為治也。秦純任刀筆吏,以行 其苛法。秦及斯高皆無遺類,可以鑒矣。而漢猶以法 律為《詩》《書》,亦何便於此哉。

《陳勝吳廣起兵於蘄》

[編輯]

或問:「太史公自序曰:『桀紂失其道而湯武作,周失其 道而《春秋》作,秦失其政而陳涉發跡,諸侯作難,風起 雲蒸,卒亡秦族』。以涉擬湯武《春秋》,豈其倫歟?」曰:「天下 苦秦之虐,如在湯火中,陳涉亦秦民之湯武也。撥亂 反正,莫近於《春秋》。陳涉起事而漢收之,民得去,大殘 蒙更生,涉為之倡也。」太史公之言,蓋未為過。或曰:「匹 夫操天下存亡之權,自勝廣始,其然歟?」曰:「徂徠石氏 曰:『《書》云:『可畏非民』。民雖匹夫也,有義勇,有豪傑。伊尹、 呂望不忍桀紂之民塗炭,奮於耕釣,起佐湯武,放桀係紂,義勇矣夫!陳勝不堪秦之民役苦,憤然起兵以 誅秦豪傑矣夫!是以聖人不敢侮於鰥寡,蓋不可以 匹夫待民也。孟子謂『民貴社稷次,君』』」輕,蓋不敢以萬 乘驕民也。昏君庸主,以草莽視民,以鹿豕視民,故民 離叛。吁!斯言至矣。秦既並六國,所畏者匈奴,攘之卻 之,不知小民之為讎敵;所慮者豪傑,誅之徙之,不知 豪傑之在甽畝。不寧。唯是。古者士傳言:庶人謗,百工 諫,遒人徇於路以采《詩》,無或敢伏小人之攸箴。小人 怨汝詈汝,則皇自敬德,此聖王所以長世也。秦以斧 請幫助識別此字。箝天下之口,其民深怨積怒,不宣之於口,而鬱之 於心,是以一發而不可禦。《春秋》書「梁亡心,昏耳目塞」, 梁自亡也,秦亦自亡爾。

《赤帝子》

[編輯]

或曰:《通鑑》削去怪神之事,劉季澤中斬蛇,白帝子為 赤帝子所殺,非怪歟?《通鑑》曷為載之?《綱目》亦存而弗 削,何歟?曰:漢高帝以仁得天下,非以奇怪也。果以奇 怪,則罾魚𤜶鳴,何以終於覆亡也?柳子曰:「休符不於 祥,於其仁,吾有取焉。」或曰:「班固謂斷蛇著符,旗幟上 赤,協於火德,則信有符矣。」曰:五德之運,始於鄒衍,古 未之前聞也。始皇用其說為水德而尚黑焉。在其為 白帝子也,不取始皇之尚黑,而取獻公之雨金,不幾 於傅會乎?文帝十三年,公孫臣言「漢當土德,明年黃 龍見」,遂用土德,議改服色。武帝太初元年,色上黃,數 用五,則漢用土德矣,果有赤帝子之符曷?為文武之 時,群臣不以為言也。文勝質,則史,其出於史官之增 飾明矣。光武乃用火德,是時尊圖讖,崇赤伏,於是始 改西都,未有此說也。蓋司馬公、朱子失於刪削爾。或 曰:「周得火德,有赤烏之符,其然歟?」曰:「此今文《泰誓》之 偽書也。」古文未出,故董仲舒述之。赤帝之事,猶周之 赤烏歟?異端並起,以董子之醇儒,猶惑於受命之符, 班固奚訾焉?漢四百載之祚,入關三章之約,三老仁 義之言也,奚以語怪為?邵公濟謂高帝一竹皮冠起 田野,不食秦祿,卒能除其暴,其取之無一不義,雖湯、 武有愧也。史但稱「斷蛇著符」,繆矣。

《周市迎魏公子甯陵君咎立為王》

[編輯]

或問周市其有張子房之心乎?曰:「君臣之義,天典民 彝也。夏臣靡之立少康,召穆公之以子代宣王,可謂 忠之盛矣。」太史公謂三晉多權變之士,然節義之士 豈少哉?六國之君,授首於秦,呂政自矜其功,曰烹滅 彊暴,其臣視秦,所謂茹肝涉血之仇也。大澤一呼,六 國再立,若魏周市之立甯陵君咎,韓張良之立橫陽 君成,其忠相似也,而事有難易焉。橫陽之立也,良一 說項梁,即從其言,則其功易。周市定魏地,諸侯欲立 之。市曰:「必立魏王後乃可。」諸侯固請,終辭之。其志之 堅若此。迎甯陵君於陳,五反而後陳王遣之,虛位四 月,立以為王。其力之艱若此。市之言曰:「天下昏亂,忠 臣乃見,此歲寒之松柏,疾風之勁草。」歟章邯破魏,周 市死之,臣死於義也;魏王咎為民約降,既全其民而 自焚君死於仁也。嗚呼偉哉!厥後晉閻鼎之奉秦王 業,梁王琳之奉永嘉王莊,其聞周市之風而興起者 乎?忠臣義士,不幸無成,天也;其心則對越在天而無 愧,君子豈以成敗定是非哉?子房之忠,昭昭如日月, 若周市稱者鮮焉。余是以發千載之幽光,

《樊噲諫漢高帝還灞上》

[編輯]

或問樊噲之諫,「此興亡之大幾也。沛公待張良之言 而後聽,何歟?」曰:「噲非謀臣也。是以沛公忽而不聽微 良之言,幾於失天下矣。湯始征葛,四海之內皆曰『非 富天下也,為匹夫匹婦復讎也』。」民望之若大旱之望 雨。吳入郢而處楚之宮,鬥辛聞之,曰:「焉能定楚?與民 同欲則興,從已之欲則敗。」沛公始入關,見宮室帷帳 重寶婦女,遽有留居之意,此所謂懷與安,實敗名者 也。未有以收秦民之心,而先有富天下之意。此心一 縱,與吳處楚宮何以異哉?不惟項羽攻之,諸侯誰不 仰關而爭者,紛華盛麗,以樂慆憂,志驕氣惰,心醉智 昏,其能戰且守乎?《孟子》曰:「是動天下之兵也。」沛公從 諫如流,還軍霸上,三章之約,除苛解嬈,秦民獻享,辭 而不受,若時雨降,民大悅,人心之歸,天命之集也。財 物無所取,婦女無所幸,范增知其志不在小。蓋定天 下者存乎志。豢於安樂則其志滿,酖於貨色則其志 荒。其滿其荒,以志之小也;志大則公乎天下,不私乎 一身,為百世之謀,不為一時之謀,范增善於《覘敵》矣。 樊噲,武夫也,凡沛公之失而進諫,辭嚴義正,凜凜爭 臣之風,乃與子房不約而合,其識慮遠矣。項羽有一 范增,羽燒秦宮室,收寶貨婦女而東,增也默無一言 以諫,視武夫之噲猶不逮,況可以抗子房哉?漢有人 而興,楚無人而亡,於斯已決矣。雖然,人心惟危,至可 懼也。高帝能納諫於咸陽,不能不縱欲於彭城,置酒 高會,「不備不虞,大棄其師,身危僅免。噫!罔遊於逸,罔 淫于樂,不役耳目,百度惟正」,此帝王正心之學也。惜 漢之群臣無能格君心者。

===
《三老董公》
===或問胡文定公曰:「漢初興,張子房為韓滅秦,以明《春

秋》復讎之義。三老董公請漢為義帝發喪,以暴項羽 弒君之惡。下逮武、宣之世,時君信重其書,學士大夫 誦說,用以斷獄決事,雖萬目未張,而大綱克正。然則 漢王縞素之師,假義而行,其合於《春秋》歟?」曰:「大者天 地,其次君臣。《春秋》書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示誅」 亂臣,討賊子,先治其黨與之法也。書「衛人殺州吁於 濮」以討賊,許眾人以失賊,罪鄰國也。故《春秋》成而亂 臣賊子懼,舉一事可見矣。陳恆弒君,夫子沐浴而朝, 請討之。弒逆人倫之大變,人人得以致討,鄰國不討, 則為佚賊。魯之君臣能從夫子之言,以正天地之經, 周道可復興矣,而莫之從也。魏安陵君曰:吾先君成 侯守此地,手受大府之憲。其上篇曰:「臣弒君有常不 赦。」戰國時《春秋》之法猶未泯,天敘有典,豈以世變改 易哉?項羽弒義帝,負覆載不容之惡,鹿走中原,相與 角逐,未有聲罪而將天討者。董公正《春秋》之義,明羽 之為賊,師出有名而人心感動,師直為壯而士氣奮 勵。羽雖暴,彊懍乎司馬九伐之誅,而黨賊之徒心寒 膽落。羽欲不亡,得乎?董公之言,不但滅羽而已。王莽 之篡,絳衣大冠,復高祖之業,祀漢配天,不失舊物。曹 丕之篡,左將軍信大義於天下。武侯出師曰:「漢賊不 兩立,昭昭若揭日月。」此大綱正人倫,明之效也。《春秋》, 天子之事,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豈不信夫!

《轅生酈生》

[編輯]

或曰:轅生出武關之計,酈生取敖倉之策,皆所以困 楚而使之力分食盡也。良、平之智不及此,何歟?曰:「天 下有無窮之才,人才有無窮之智,惟不自用而能用 人者,乃能合群才以為才,兼眾智以為智。趙奢解閼 於之圍而先據北山之謀,乃出於軍士之許歷;條侯 會滎陽之兵而右走藍田之謀,乃出於道㫄之趙涉。」 信乎才智之無窮,古之人所以稽於眾謀,及庶人,詢 於芻蕘也。方楚、漢雌雄未決,競逐於滎陽、成皋間,迭 為勝負,謀臣如雲,猛士如雨,未知制楚之策也。出宛 葉,掩不備以分其力,其謀發於轅生;取敖倉,絕糧餉, 以饑其師,其謀發於酈生。於是堅壁不戰,養銳以待 其敝。東馳西騖,使之疲於奔命,則轅生之為也。「鴻溝 之分,太公、呂后之歸,因其食盡,遂收垓下之功」,則酈 生之為也。二生之納說非難,高帝之能聽為難,楚兵 困而漢業成,始於是矣。天下固多奇士哉!然而酈生、 馮軾下齊,不免臨淄之鼎,工於謀國而拙於自謀,固 無憾也。若轅生說行而身隱,鴻飛魚潛,脫屣圭組,遠 希魯連,近慕董公,亦古之逸民歟?高於酈生遠矣。賢 者一言,濟時救民,而爵祿不攖其心,不可與辨士說 客並論也。嘗觀《集古錄》《後漢袁良碑》,敘其世系云:「當 秦之亂,隱居河洛,高祖破項,實從其策。天下既定,還 宅扶樂。」蓋轅生,陳人濤塗之後,良之遠祖也。史失其 名,碑亦闕焉,併書以補班史之遺。

《項羽約割鴻溝以西為漢以東為楚

[編輯]

或曰:「鴻溝之約已定,良平復說漢擊羽,約可背。」歟曰: 「此張子房之謀,陳平助之而已。秦滅韓、楚,殺橫陽,皆 子房必報之讎也。君臣天經地義之所在,子房為漢 謀,所以為韓也。秦將距嶢關,既啗以利而欲連和矣。 子房曰:『因其懈怠擊之,非失信於秦也。為韓報秦,不 可不擊也。羽約分鴻溝,已解兵東歸矣』。子房曰:『今釋 弗擊,是自遺患,非失信於楚也,為韓報楚,不可不擊 也。子房義與秦楚不共戴天,必殄滅之,以伸其志。大 義為重,小信為輕。矧,羽也,智勇俱困,兵食俱竭,一日 縱敵,數世之患也。縱之不攻,則子房不能雪橫陽之 恥,漢王亦不能攄義帝之憤矣。故合信、越之兵於固 陵,多助之至,恭行天罰,決勝垓下,獲』」醜東城,漢王縞 素出師之舉,子房間行歸漢之心,凡以為此耳。昔者 孔子至蒲,會公叔氏以蒲叛衛,止孔子曰:「苟無適衛, 吾則出子。」孔子許之盟而出,遂適衛。子貢曰:「盟可負 乎?」子曰:「要我以盟,非義也。」夫蒲人之盟猶可負,則嶢 關說而復擊,鴻溝約而再攻,為君復讎也,奚議焉?

《叔孫通起朝儀》

[編輯]

或曰:叔孫通所制儀,漢史謂之《儀法》,謂之《儀品》,今可 攷歟?曰:「經禮三百,曲禮三千,所謂天秩有禮也。春秋 時,晉不知殽?」魯,不知尚羔,去籍於戰國,火於秦,而 禮大壞矣。叔孫通之朝儀,頗采古禮,與秦儀雜就之。 是儀也,非禮也,通豈能知古禮哉?太史公謂秦采擇 六國禮儀,其尊君抑臣,朝廷濟濟。然則野外所習,長 樂宮所行,皆秦法也。在《易》,上天下澤履,君臣之尊卑 有常,然而乾下坤上為《泰》,上下交而志同,尊卑未嘗 闊絕也。至秦,尊君抑臣,以商鞅之法,廢周公之典,若 禮貌大臣而厲其節,尊德樂道,臣其所受教。《鹿鳴》之 賓其臣,《伐木》之友其賢,此意不復見。僕隸之臣諾諾 唯唯,頓首而請,昧死而言,為火水之未濟,而三陽失 位;為天地不交之否,而天下無邦,秦祚弗延。職此之 由,漢可以監矣。而械繫及於相國,獄吏貴於功臣,賈

生有堂無陛之歎,此叔孫通襲秦之罪也。雖然,通俗
考證
儒也,焉知禮?自西晉之亂,典籍泯絕,而班固所上《漢

儀》十二篇,湮滅不傳。沈文阿所云「奠贄不珪,致享無 帛,公王同璧,鴻臚奏賀」,今亦不可攷。《三禮疏》引通所 作《漢禮器制度》,唐初尚存,今學者不知其名物也,矧 三代之禮乎?六經樂已亡而禮無全經,雖《漢禮》與「律 令」同錄者,猶不得見之,有志古學者所為發憤太息 也。

《陳平六出奇計》

[編輯]

或問:「陳平六出奇計,其事可悉數歟?」曰:「古之謀人,本 於正而奇生焉;後之謀人,出於奇而詐生焉。正而為 奇,猶不失其正也;奇而為詐,一時之利,悠久之害也。」 夫子以正譎論齊桓、晉文,若陳平之奇,亦晉文之譎 歟?以《平傳》攷之,所謂奇計者,大略可睹。其間楚亞父 也敵國相傾之術,李斯、尉繚之故智,不足以為奇也。 其《夜出女子》滎陽東門也。使無紀信,捐軀誑,楚平之 計亦不得施矣。君臣以義相接,以信相孚,熊羆之士, 不二心之臣,所以保乂王家也。偽游《雲夢》以擒韓信, 是教高帝以詐也。君疑其臣,臣貳於君,叛者並起,高 帝傷於黥王之矢,偽游之計實啟之。至於平城祕計, 特救急之下策耳。匈奴見羸弱而伏奇兵,以平之,多 智曾不如一。婁敬既無料敵之謀,又無制勝之術,至 於危地而後為不得已之計,作史者諱而不言,以為 世莫得聞其祕也,乃所以為恥也。舉四事而觀,它可 知矣。奇不失正,其唯子房乎!平終身奇譎,謀兵則有 餘,謀國則不足,廷爭不若王陵之正,誅呂不若絳侯 之果,其以功名終,幸也。

《陸賈稱說詩書》

[編輯]

或曰:「《詩》《書》火於秦,天下無誦之者。」漢興,陸賈始以稱 說賈,其為儒者歟?曰:「學之為王者業久矣,高祖不知 學也。」當時言《詩》,有齊浮丘伯,高祖過魯,其弟子申公 從師入見於魯南宮,而高祖不能用也。言《書》有濟南 伏生,教於齊魯之間,至孝文時,乃詔掌故往受之,而 高祖未嘗問也。浮丘隱而不見,伏生耄而後有聞,此 「高祖不學之過也。古者立教造士,莫先乎《詩》《書》。陸賈, 辨士也,耳剽口誦而稱述之,若《二南》之正始,《二雅》之 言政,典謨訓誥之軌範,帝王所以脩身齊家治國平 天下者,賈何足以知之?」其言但知以為逆取順守,此 戰國駁雜卑陋之說,其所爭者,不過秦漢之失得,不 以堯舜之道告其君,不以孔、孟之訓格其君,賈焉得 為儒者哉?挾《書》之律未除,興學之路未廣,《大風》之歌 曰:「安得猛士而已。」求賢之詔曰:「賢士大夫肯從我遊 而已。」通經學,古之士不在列也。次律令,申軍法,定章 程,制禮儀,孔氏六藝之傳,不得與也。孝文好刑名,《黃》 《老》而《詩》《書》以異端廢;孝武有表章之名,而《詩》《書》以空 言廢;孝宣有講論之名,而《詩》《書》以法律廢,是《詩》《書》之 道未得一試,所存者章句訓故爾。漢終於雜霸道,而 士以經術為祿利之資。程子曰:「道不行,百世無善治; 學不傳,千載無真儒。」亦可歎夫!

《置酒沛宮》

[編輯]

或問《文中子》曰:「《大風》安不忘危,其霸心之存乎?何以 為霸心也?」曰:「『高帝以猛士取天下,而思得猛士以守 之,其心則霸者之心也。昔者成湯敷求哲人,俾輔於 爾後嗣,旁求俊彥,啟迪後人。武王詒厥孫謀,以燕翼 子』。周公曰:『繼自今後王立政,其惟克用常人』。王者守 天下之道如此,若猛士可與除亂,不可與守成。秦有」 王翦、蒙恬,非無猛士也,其效可睹矣。呂后之悍戾,太 子盈之柔弱,帝屬意於趙王如意之類己,適庶之分 未定,變故邇在閨闥,不在四方萬里之遠,求天下之 真賢實德,以輔翼太子,嚴內外之辨,以抑母后與政 之萌,事無大於此者。夫子緩顓臾而急蕭牆,帝豈未 之思乎?且漢所謂猛士,莫若信越布敖功高猜貳,相 繼夷滅,韓信、陳豨襲跡而動,故人之綰,亦不自保,猛 士其可恃以守天下乎?彊如周昌,不能留趙王之行; 智如子房,僅能致商山之老,帝何以為歲暮之託乎? 帝之詔有曰:「王者莫高於周文,霸者莫高於齊桓,皆 待賢人而成名。」夫周文之事,非帝所敢望,齊桓身後 之禍,帝亦念及此乎?是以知王道悠久而無弊,霸功 淺近而易毀,此霸心所以為高帝累也。君子臨大節 而不可奪,可以託六尺之孤,寄百里之命,非武猛者 所能也。在《易》師之上六,開國承家,小人勿用,一於用 猛士,而不慮其必亂邦,此唐太宗誤於託李勣也。漢 之大臣,知事君之義者,一王陵爾,而不能止諸呂之 不王。它日平、勃之謀幸而成,否則漢其殆哉。

《過魯祠孔子》

[編輯]

或問:「高帝不脩文學,何以祠孔子曰:『聖人之道,萬古 如日月。戰國自紛爭,秦自阬焚,不能晦其明也。《易剝》 之上九曰:『碩果不食』』。」在天地未嘗一日無陽,在人未 嘗一日無天。理剝盡於上,復生於下,道不可終泯也。 太史公曰:「高帝誅項籍,舉兵圍魯,魯中之儒尚講誦, 習禮樂,弦歌之音不絕。豈非聖人之道化,好禮樂之」 國哉!然則帝之過魯而祠孔子,亦有感於斯乎?帝雖不說儒學,然約法三章,代虐以寬,此三代得天下之 仁。三軍縞素為義,帝東伐,此三代取天下之義。其天 資暗合於儒。儻有真儒若孟子者,引之當道,使之經 綸大經,建立大本,正家以法,遇臣以禮,興起先王之 遺文,措之事業,則孔子之道可以復行,漢其三代矣。 惜也,帝之所用,如叔孫通、陸賈之徒,陋儒俗學,不能 以道致君,而尊崇前聖之美意,不得見於為治之實 用,非漢廷諸臣,論卑識淺,不足以佐下風歟?張宣公 有言:「高帝資質最與儒學相合,而最不喜學;武帝、元 帝最號為喜儒,而最與儒學相背,兩者常相違,而恨 魯二生不為高帝一出也」,其知言哉!吁!上不聞大道 之要,下不被至治之澤,漢無真儒故也。

《欲易太子》

[編輯]

或問:「高帝從諫如順流,至欲易太子,何諫者之不入 歟?」曰:「帝王正心之學不明久矣。仲虺誥成湯曰:『以義 制事,以禮制心,垂裕後昆。所謂制心者,明天理以遏 人慾,使心有所制而不敢肆也。高帝誅秦蹙項,功軼 千古,而困於一女子之娛,欲以孽代適,大功易立而 本心難保,人慾易流而天理難持。一念之敬,肆天下』」 安危存亡之大幾也。張良、叔孫通從容啟沃,不務格 非心於未萌,攻邪心於未縱,而力爭於已然,難矣。然 而高帝之心不盡蔽也。張良招四老入帝,幡然而改, 創業垂統之初,幸而無失,雖不能正其心,而本心之 明猶在也。光武中興之君,而以私愛易儲嗣;唐太宗 之英武,而廢立之際幾不能自決,是又在高帝下矣。

《惠帝》

[編輯]

惠帝,舉民孝弟力田者復其身;省法令,妨民者除《挾 書》律。或曰:「此三者皆為政急務,蕭何為相,未之行也, 曹參而後行之。」然則曹參不但守蕭何之法歟?曰:秦 項既平,叛亂繼起,蕭何知秦之敝而未暇革也。曹參 相惠帝,則天下略定矣。流大漢之愷悌,蕩亡秦之毒 螫,參之所行,亦蕭何之舊規也。自商鞅令民父子兄 弟同室內息者為禁,而民不知有孝弟。秦北為長城 之役,南有五嶺之戍,頭會箕斂,財匱力盡,而民不知 有力田。於是始舉孝弟力田者,復其身。自時厥後,置 孝弟、力田二千石者一人。高后之元年也,置三老、孝 弟、力田常員;文帝之十二年也,復孝敬,則武帝元朔 元年之詔,賜孝弟、力田帛,則元符元年之詔,皆自是 啟之,海內殷富,興於禮義,繇此而致也。自鞅斯、趙高 任殘賊之吏,行督責之術,漢興,秋荼凝脂之慘未盡 洗也,於是始省法令妨吏民者,自時厥後,《除妖言令》, 高后之元年也。除《收帑相坐令》,《除誹謗律》,文帝之元 年二年也。除《錢律》,《除田租稅律》《戍卒令》,又見於文帝 之五年、十三年。風流「篤厚,禁罔疏闊,繇此而致也。秦 律敢有挾書者族」高帝不好《詩》《書》,尚仍秦舊。伏生之 書,藏而未出,浮丘之詩,私相傳習。高堂之禮、竇公、制 氏之樂,皆湮鬱未發。自秦焚書,至是二十三年;自漢 滅秦,至是十有六年,藏書之禁始除。然守文之君,當 塗之士,鮮以收拾遺經為意。河間獻王始得古文先 秦舊書,《周官》《尚書》《禮記》之屬,立《毛氏詩》《左氏春秋》博 士。武帝始建藏書之策,置寫書之官。成帝始陳發祕 藏,校理舊文。鄉使入關之初,收博士官所職之書,三 章之約,併除挾書之律,則口授不至缺謬,壁藏不至 斷爛。五三載籍之傳,周、孔製作之文,不若是之泯也。 雖然,曹參能行此三者,亦可以為賢相矣。

《陳平》

[編輯]

張辟疆謂陳平曰:「請拜呂台、呂產為將,居南北軍。」諸 呂權由此起。或問李德裕,謂授兵產祿,幾危劉氏,皆 因辟疆啟之,其然歟?曰:「辟疆焉知國家大體為呂氏 謀,不為劉氏謀也?陳平畏死患失而從之,不幾於一 言而喪邦乎?平當危疑之際,儻能以社稷存亡為己 休戚,何至遽以兵柄屬後戚哉!平巧於謀身而慮不」 及國,一聞辟疆之言,喜於脫禍,而國事不暇恤,焉得 智劉寒如灰,呂沸如湯,平之罪大矣。所謂大臣者,從 正而不從邪,為利而不為義,平無所不從,又具臣所 不為也。呂氏之權,陳平實啟之;王氏之權,張禹實啟 之;武氏之權,裴炎實啟之。三臣之罪一也,鄙夫可與 事君哉!漢以南北軍相制,衛宮之兵在城內者為南 軍,若唐之諸衛也;衛城之兵在城外者為北軍,若唐 之左右羽林也。昔者成王之《顧命》,「召公命仲桓、南宮 毛俾爰、齊侯呂伋以二干戈、虎賁百人,逆子釗於南 門之外。」發命者,冢宰,傳命者,二臣,承命者,師尚父之 子也。兵事之嚴,防危慮患之密若此。今也,惠帝殂而 名他人之子,宮中已有非劉氏而帝者,大臣媮合苟 容,惟呂氏之聽,悉舉中外兵權以授之,高帝之業且 墜於地,誰執其咎?以四皓調護太子之功,議者猶謂 軍中不左袒,則四皓之安劉,乃所以滅劉也。況陳平 之從辟疆,謀身不謀國,為呂不為劉,其能免於首禍 之名乎?異時誅呂之功,不足以贖黨呂之罪。《董子》曰: 「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春秋》。守經事而不知其宜,遭 變事而不知其權。雖然,平不足道也。」王陵、周勃於此時領南北軍以制諸呂,喻中外以高帝之威德,孰不 雲合響應,漢宗不至於幾亡矣。惜陵、勃之失此幾也。

《高后欲立諸呂為王》

[編輯]

或問「王諸呂之議,王陵既爭,陳平、周勃又爭之,其事 可以已乎?」曰:「非劉氏而帝者,諸臣奉而君之,無異辭; 非劉氏而王者,或從或否,不係漢之存亡也。其失在 於以兵柄授呂氏,太阿在手,孰敢嬰其鋒?曰帝而帝, 曰王而王」,拱而聽之爾。《春秋》魯國之賊,皆先得兵權, 而後動於惡。公子翬再為主將,專會諸侯,不出隱公 之命。公子慶父主兵伐邑。於莊公即位之二年,仲遂 揔兵,兩世入杞、伐邾,會師救鄭,始於擅兵,終於無君, 《春秋》書之,為萬世戒。呂氏將南北軍,其為翬、慶父、遂 之帥師也大矣。陰凝冰堅,異姓偃然,為帝何有乎?白 馬之盟,王陵爭之,於末何益哉?外戚握兵,未或不危 亡,王莽之為大司馬,竇憲、梁冀、何進之為大將軍,不 防於微,不辨於早,威權既奪而國從之,自呂氏始也。 呂后稱制八年,再易主,若委裘,殲諸王,若刈草,幸其 自斃,產、祿皆庸人,平、勃得以收其功,不可以為人臣 之法。

《周勃》

[編輯]

勃入軍門,令曰:「為呂氏右袒,為劉氏左袒。」 軍中皆左袒。

或問:「為呂氏右袒,為劉氏左袒,袒有左右,何也?」曰:「《儀 禮鄉射》疏云:『凡事無問吉凶皆袒左』。是以《大射》及《士 喪禮》皆袒左,唯有受刑者袒右,故《覲禮》雲『右肉袒』,注 雲『刑宜施於右』是也。以此攷之,太尉勃誅呂氏之計 已定,為呂氏者有刑,故以右袒令之,軍中於是皆左 袒,而為劉氏。效義者有賞,背義者有刑。太尉之令嚴」 矣,非以覘人心之從違也。高帝之餘澤,在人者未遠, 呂氏之餘威,強脅而莫從,北軍已屬太尉,城外之兵 皆為漢用矣。南軍雖猶屬呂產,而無外兵之援,產至 殿門弗得入,則宮中宿衛皆漢之兵矣。齊王襄倡義 於東,滎陽之將待變於外,諸呂已為几上肉,故太尉 先入北軍,猶張柬之用羽林以復唐也。將相同心,慮 無遺策。或以「左袒之令」為非,蓋未攷古禮爾。

《文帝入未央宮》

[編輯]

代王即位,入未央宮,夜,拜宋昌為衛將軍,鎮撫南北 軍。以張武為郎中令,行殿中。或曰:「文帝入未央宮,用 自代來者揔兵柄,不如唐裴度之入蔡也。」曰:「自世變 之不古,而人君不得不操天下之大權。《夏書》曰:『惟仲 康肇位四海,引侯命,掌六師。夫子錄之,為萬世訓』。」兵 者,國之神器,君之大柄,福威惟辟,征伐自天子出,罔 「不在初。詰爾戎兵,張皇六師,雖成、康之隆,儆戒不忘, 況大變之甫定乎!」漢南北軍在京師,郎中掌禁衛,始 也權移於呂氏,今又權歸於大臣。平、勃雖忠,然處變 與處常異。常時則君臣之分定,權在上而不在下,有 變則大臣擅立。君之威不亟收之,則君弱臣強,漸將 不可制。文帝夜拜宋昌,以收兩軍之「權,張武行殿中 以收禁衛之權,乾坤開闔,風雷迅厲,一夕而軍國之 紀綱以正,君臣之堂陛以嚴,雖有示人不廣之跡,其 意則天下之至公也。」帝之此舉,若私於用親臣,實所 以全大臣。故平、勃皆以功名自終,若宣帝之待霍氏。 光為大將軍,子為中郎將,兄孫領胡越兵,婿為東西 宮衛尉,假其權以養其惡,優之乃以害之,然則《文帝》 其可輕議哉?

《有司請文帝蚤建太子》

[編輯]

或問「文帝元年,有司何以即有建太子之請?」曰:「太子, 天下之本,本正而天下定。高帝初為漢王,二年立子 盈為太子,此漢之家法也。以高帝之豫定,猶牽於如 意之愛,惠帝繼嗣不明,遂有異姓之變,稱制之僭,厥 監不遠,有司所以固請也。」呂獻可諫行議建儲貳之 賞,謂《漢史》載豫建太子,但云有司,不著其人,訖景帝 世,不聞賞,建言者言之,是公於天下,賞之者私於己 也。蓋漢俗近古,上無私恩,下無貪功,與後世異矣。然 文帝知豫建而不知豫教;周勃、灌嬰知為竇氏擇師 傅,而不知為太子擇師傅也。用智囊之術,所習者刑 名;逞博局之忿,所尚者刻薄;賈誼選端士正人之言, 聽之藐藐也。帝王之學不傳,而垂裕詒謀,視《詩》《書》所 稱有愧焉。文帝天資粹美,豈大臣無以格其心歟?自 漢而下,人君以建儲為諱,若唐之宣宗,後唐之明宗, 其終也,宦寺擅置君之權,宮闈起稱兵之禍,是皆不 學之過也。古者不諱危亡,賈誼謂「生為明帝,沒為明 神,朝委裘而天下不亂。」又曰「萬年之後,傳之老母弱 子,將使不寧。」文帝不以為諱。彼諱言建儲者,其能長 有天下乎?文帝可謂知為君之道矣。

《還千里馬》

[編輯]

或問:「文帝卻千里馬,而不受四方之獻,其後人給家 足,眾庶街巷有馬,然則一馬之還,可以致天下之冨 歟?」曰:「文王不敢盤於遊田,以庶邦惟正之供,西旅貢 獒,召公訓於武王曰:『犬馬非其土性不畜,珍禽奇獸 不育於國』。」文帝之詔,與聖王之事,古大臣之訓,若合符節。昔者穆以八駿荒晉,以小駟敗楚,以兩驌驦幾 「亡。冀之北土,馬之所生,平公恃之以衰,國馬足以行 軍,公馬足以稱賦,不是過也。」夫受一馬之獻,若未為 民害,而一心之微,眾欲攻之,四方聞風,爭以珍奇中 其欲,怠荒驕逸,由是而生,愁怨離畔,由是而起,此屈 產所以亡虞也。武帝因大宛之馬,窮征遠討,發卒十 八萬,及其軍還入玉門者纔萬餘人,得善馬數十匹 而已。所重者畜馬,所輕者民命,人君可不謹所好哉! 吁!文之殷富,武之虛耗,可以鑒矣。「昭德塞違,以臨照 百官」,文帝有焉,此帝所以為仁也。光武以千里馬駕 鼓車,其克紹祖烈者歟!

《問一歲決獄錢穀》

[編輯]

或曰:「『決獄錢穀』。勃曰不知」,平曰:「有主者。」然則平為知 治體歟?曰:「為治之體,有司治其詳,大臣治其要。忽其 事而不知者,非也。諉其責而不預者,亦非也。周公作 立政曰:『其勿誤於庶獄,惟有司之牧夫』。」言刑之重也。 《周官》大宰以九式均節財用,言財之重也。惟刑與財 各有攸司,而周公實治其要。司寇蘇公式敬由獄以 長王國,周公特告太史,以為後法,重民命以培邦本 也。《無逸》之戒,以萬民惟正之供,常貢正賦之外,無橫 斂也。一刑或誤,民生必傷,一費不節,民力必困。周公 豈徒曰「論道經邦,燮理陰陽」,而念不到此哉?夫一歲 決獄,可以見法之繁簡,俗之厚薄,一歲錢穀,可以見 國計之盈虛,黎元之息耗,此真宰相之事。勃之少文, 因不知其職,平乃責之廷尉、治粟內史,是亦未知其 職也。獄冤而放紛,財聚而愁怨,其可理陰陽,順四時 乎?明刑協中,非皋陶,懋遷粒民,非禹、稷,而曰卿大夫 各得任職,可乎?當是時,秦之餘俗未改,公私之積,可 痛,平為大臣,莫之省憂也。知治體者,漢相唯魏相而 已,四方異聞逆賊災變,輒奏言之。且言風俗尤薄,殺 父兄及夫者凡二百二十二人,不曰責在廷尉也。秦 發倉廩,振乏餒,所以周急繼困。故事,詔書凡二十三 事,量入制用,以備凶災,不曰責在治粟也。若陳平之 言,其流弊將為王衍、房琯之清談矣。《王制》曰:「大司寇 以獄之成告於王,王命三公參聽之。」又曰:「冢宰制國 用,必於歲之杪。」《王制》者,文帝時博士諸生所作也,是 為宰相之職。愚謂文帝之問為切問,陳平之對為空 言。

《吳公治平第一》

[編輯]

上聞河南守吳公治平為天下第一,召以為廷尉。

或曰:吳公故與李斯同邑,而嘗學事焉。史謂孝文好 刑名之言,吳公之召,豈以刑名之餘習歟?吳公薦賈 誼,而史謂誼明申商,亦有所合歟曰:「按《公卿表》,孝文 元年吳公為廷尉,三年張釋之為廷尉。攷之《本紀》,元 年除收帑相坐律令,二年除誹謗訞言之罪,皆吳公 為廷尉時也。秦之苛法密網,至是盪滌,豈有刑名之」 習哉?《循吏傳》稱「吳公謹身帥先,居以廉平,不至於嚴, 而民從化」,豈可以學事李斯而議其疵哉?吳公之後, 繼以張釋之,蓋孝文天姿寬厚,欲平獄緩刑,曷嘗以 刑名為治哉?漢朝之儒唯賈生,其言權勢法制,人主 之斤斧,不能不雜於申、商。吳公稱其通諸家之書,非 以明申、商薦之也。吳公雖無傳,而廉平不嚴,為循吏 之首。其在廷尉,如陽春之解,陰凌斯民,生意既剝而 復善,政無赫赫之名,所以為賢歟!荀卿之徒有李斯, 李斯之徒有吳公,賢不肖在人不在師傳也。

《賈山上書》

[編輯]

或曰:「賈山借秦為諭,漢興以來,上書者始見於此。潁 陰侯灌嬰,武夫也,而騎從者有斯人焉。文帝不能用。 何歟?」曰:「賈山祖父袪,故魏王時博士弟子,蓋家庭之 講習,文獻之漸濡,嘗聞先生長者之緒言矣,謂秦亡 養老之義,亡輔弼之臣,亡進諫之士,言秦之失者,未 有切於此也。定明堂,造太學,脩先王之道,風行俗成, 萬世之基定。自孟子之後,斯言絕響,一旦聞《韶箾》之 音,鳳皇之鳴焉,謂士脩於家而壞於天子之廷,其言 偉然,可以起衰俗而激頹波,非豪傑之士能之乎?雖 有『唯陛下所幸』」之語,開人君自恣之端,然片言未醇, 不足以累大體也。其後除鑄錢令,在五年之夏,山復 上書諫,而帝終不用。史但云:終不加「罰,以廣諫爭之 路」而已。山之才亞於賈誼,其學粹於晁錯。帝以日食 之災,詔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者,而嘉言讜論如 山者,乃不見錄,又何賢良直言之求乎?噫賈山為騎 於灌嬰,與馬周之客於常何一也?常何能言馬周,而 灌嬰蔽賢不能舉,不足論也。文帝受言而遺賢不能, 若唐太宗之用馬周,豈君臣遇合之難歟山之稱《詩》 曰:「濟濟多士,文王以寧。」儒者鬱於戰國,戹於暴秦,至 漢猶未獲伸。穆生、白生、申公、韋、孟在楚,轅固、胡母生 在齊,帝能招延而咨訪焉,則「多士以寧」之效,庶幾周 之盛矣。惜帝之不能為文王也。士生於文王之後者, 其不遇可勝數哉!

《賜民田租之半》

[編輯]
或問:「古者什一而籍。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多乎什
考證
一,大桀小桀;寡乎什一,大貉小貉。文帝賜民田租之

半,不幾於貉道乎?」曰:「秦簡公七年初租禾。田之有租, 始見於此。董仲舒謂秦除井田,田租二十倍於古。漢 高帝輕田租,十五而稅一,則儉於周矣。漢初接秦之 敝,民多背本趨末。賈誼說文帝使末技游食之民轉」 而緣南畝,於是開籍田以率耕,又賜今年半租,此二 年之詔也。晁錯言:「地有遺利,民有餘力,欲民務農,在 於貴粟」,使人入粟於邊,以受爵免罪,邊食足支五歲, 郡縣足支一歲,於是賜農民今年租稅之半,此十二 年之詔也。明年除田之租稅,以積粟之多也。文帝兩 詔賜今年半租,未以為常法也。孝景二年,令民半出 田租,三十而稅一,則以為常法矣。然而都鄙廩庾皆 滿,太倉之粟,充盈露積,腐不可食,君民兼足,亦曰節 儉而已。故為國以義為利,未有不利於國也;以利為 利,未有不害於國也。《有子》曰:「百姓足,君孰與不足?」於 文、景見之。世祖中興之初,師旅未解,用度不足,乃行 什一之稅。建武六年,軍士屯田,糧儲差積,詔「三十稅 一如舊制。」蓋自孝景之後,遂為定製也。若年穀不登, 則毋出田租;郡國被災什四以上,則毋收田租;大旱 則勿收田租。史不絕書。此《文中子》所以稱漢制盡美 於卹人歟?

《虎圈嗇夫口辨》

[編輯]

或曰:嗇夫代上林尉對,亦盡職之吏也。而張釋之言 其利口捷給,則尉之默默可取歟?曰:變風俗者必尋 其原。商俗之敝,在於《尚言》也,伊尹以「辯言亂政」戒其 君,盤庚以度乃口告其民,商俗靡靡,利口惟賢,餘風 未殄,康王所以命畢公也。周公作《立政》,曰:「勿以憸人。」 成王作《周官》,曰:「無以利口亂厥官。」所以反商之敝也。 自戰國縱橫之士,掉三寸舌以簧鼓諸侯,秦廢《詩》《書》, 崇法律,君子長者之道微,俗吏刀筆之習勝。巧言鮮 仁者眾,木訥近仁者寡。利口覆邦家,若蒯通之流,飆 馳波漫,雖絳、灌以功臣為相,少文多質,而舊染未易 革也。進一嗇夫,則險膚刻覈之士攘臂而起,何以成 忠厚豈弟之化?釋之一言,是為漢四百年永命之本, 告訐《易》而禮義興,其機在此。萬石君不言而躬行,李 廣恂恂如鄙人,口不能出辭,風俗之篤厚,人才之淳 實如此。武帝以後,氣象大異,汲長孺不能用,而用多 詐之公孫弘,舞文之張湯,長者之言不復聞,而漢道 衰矣。噫言顧行者為君子,才勝德者為小人,不唯人 君用人之法,亦學者取友之戒。

《張蒼為丞相》

[編輯]

或問:「張蒼好書博聞,以文吏為相,非絳、灌比也,而不 能興起儒者之學,何歟?」曰:「儒者不用於世久矣。劉向 《別錄》云:『虞卿以《春秋》授荀卿,苟卿授張蒼。然則蒼所 學者《春秋》,所師者荀卿也。漢初《左氏傳》出蒼家,則蒼 之學不止律歷也。明《春秋》之義以佐其君,正綱常,辨 名分,決大事,斷大疑,經綸天下之大經,壹以《春秋》為』」 繩墨,則漢可以為帝王之治。攷之於《傳》,不過推漢為 水德,推律調音,以定法令程品而已,而未嘗以《春秋》 之學,施之政事。淮南王長之罪,蒼嘗議之,而請論如 法之奏,不能全兄弟之恩也;肉刑之除,蒼又議之;而 外有輕刑之名,內實殺人,不能廣欽恤之仁也。蒼自 秦時為柱下御史,止於明習圖書計籍,賈生所謂「大 臣特以簿書期會為大故」者,安能以聖人之遺經措 之相業哉!其後公孫弘以《春秋》之義繩臣下,取漢相, 是以聖經為司空城旦書也。夫子制《春秋》以俟後聖, 其終不行矣夫!

《周勃下廷尉》

[編輯]

或曰:「絳侯有誅呂安、劉氏之功,文帝下之廷尉,不以 議功,少恕微薄。」太后之言,亦曰殆哉!或謂帝之繫絳 侯,所以全之,其然歟?曰:遇大臣以禮,待功臣以恩,未 聞係紲而困辱之也。漢襲秦法,君臣之際,不以禮義 相接。韓、彭誅夷之慘,酇侯械繫之暴,高帝不能改於 秦也。至文帝習以為常。帝之疑絳侯,始於非社稷臣 之對,繼以率列侯之國之詔,君臣之義已睽,上下相 疑,而被甲持兵之事起,雖張釋之為廷尉,而獄吏之 貴自若此,路溫舒所謂「秦有十失,其一尚存」者也。帝 因賈誼之言,養臣下有節。然古者師友其臣,漢直以 徒隸視之。景之於周亞夫,武之於竇嬰,元之於蕭望 之,成之於王商,哀之於王嘉,摧折捽抑,至東都而益 甚,豈非高文詒謀之失歟?或曰:「張釋之於犯蹕盜環 則爭之,絳侯之繫,不聞其抗奏也,爭於小而不爭於 大,豈亦視以為常歟?」曰:「太史公謂積威約之勢,自商 鞅、李斯以是為常法。漢之君臣恬不知怪。張蒼為相, 未嘗救文帝之失,明絳侯之忠,況廷尉乎?故曰:『漢襲 秦之罪大』。」

《除盜鑄錢令》

[編輯]

或曰:「除盜鑄之令,以不能禁吳、鄧,不若不禁也。」曰:「吳 王濞即山鑄錢,尾大難制,謂之不能禁可也。鄧通一 幸臣,賜以銅山,使之自鑄,是與人主分富貴之柄也。 《周官》:『予以馭其幸,此豈所當予歟?它日申屠嘉為相檄召困折之,如待奴隸何?不可禁之有』?」蓋文帝仁厚, 欲省刑罰,滌煩苛,敵除其禁,非為吳、鄧也。自禹、湯鑄 幣,周立圜法,有泉布之名,有輕重之權,民不得專其 利也。秦惠王三年初行錢,始皇三十七年復行錢。漢 興,以秦錢重難用,更令民鑄莢錢。文帝為錢益多而 輕,更鑄四銖。蓋以錢輕而多偽,非嚴刑峻法所能止, 莫若更其制而得輕重之中,弛其禁而省刑辟之繁。 晁錯謂鑄錢者除為寬大愛人,其知之矣。武帝更以 鹿皮白金,更以三銖赤仄,不但吏民犯禁之多,而太 常不收赤仄者為「城旦」,汝南太守不用赤仄為賦者 為「鬼薪」,則法令之密可見矣。自造白金五銖後,五歲 而赦,吏民坐盜鑄金錢死者數十萬人。以是觀之,文 帝除盜鑄之禁,以紓天下之民,豈不仁哉!

《賈誼上疏》

[編輯]

或問:「賈誼言可為痛哭者一,謂諸侯彊大也,《新書》分 為七篇,何歟?」曰:「朱文公謂《新書》乃其槁草也。」又問:「可 為流涕者二,其一,謂匈奴有可制之策而不用也,其 一不載於傳,何歟?」曰:「《新書》論足食勸農者,是流涕之 一,而班史載之。《食貨志》論制匈奴凡二篇,實一事也, 與足食勸農為二。」又問:「顏師古曰:『可為長太息者六』」 至三而止,蓋史取其切要者。呂成公曰:「見於傳者有 三:變風俗也,教太子也,體貌大臣也,其三可得聞。」歟 曰:「《新書》言庶人上僭,班史取為太息之一;秦俗經制 二篇,不以為太息,而班史取為太息之二;言教太子, 是為太息之三;言體貌大臣,是為太息之四;《等齊》篇 論名分不正,《銅布》篇論收銅鑄錢,此」二者皆太息之 說,班史削等齊不取,而以銅布載於《食貨志》。總而言 之,太息者六,粲然可見矣。《昭帝通保傅傳》,今在《大戴 禮》。蓋以《新書傅職》《保傅》《胎教》《容經》四篇合為一,朱文 公謂當時以列於《論語》《孝經》《尚書》而進於君,蓋識其 言之要者。今攷是篇,有《學禮》,有《明堂之位》,有青史氏 之記,載於傳者,其略也。嘗觀誼之疏,於禮義廉恥,反 復言之,曰:「商君遺禮義,曰不知反廉愧之節,仁義之 厚,曰棄禮義,捐廉恥日甚。」此言薄俗之未變也;曰「廉 恥節禮以治君子」,曰「頑頓亡恥,奧詬亡節;廉恥不立, 且不自好,曰俱亡恥,俱苟安」;曰「上設廉恥禮義以遇 其臣」,曰「此厲廉恥,行禮誼之所致。」此言遇臣之有節 也。筦仲,霸者之佐,誼誦法孔子者也,而以筦氏四維 告其君,蓋風俗根本,實係乎此。然禮義所該者廣,廉 恥所指者切,未有不顧廉恥而能脩禮義者也。《論語》 曰:「行己有恥,可謂士矣。」《儒行》曰:「砥厲廉恥。」此士之所 以異乎凡民也。戴天履地而為人,誦詩讀書而為士, 而棄禮義,捐廉恥,無以異乎秦之民,亦可愧哉!誼有 經世之才,所言皆漢之治體,唯此四字,可為學者之 藥石,而廉恥又立身之大節,人之所以為人,士之所 以為士,舍是則違禽獸不遠矣。「賁其趾,舍車而徒」,君 子喻於義也。「舍爾靈龜,觀我朵頤」,小人喻於利也。賈 生有審取捨之說,學者亦必審於斯。

《除祕祝》

[編輯]

或問:「祕祝移過於下,其秦所以亡乎?」曰:「《湯誥》曰:『萬方 有罪,在予一人』。《泰誓》曰:『百姓有過,在予一人』。《無逸》曰: 『小人怨汝詈汝皇自敬德,厥愆曰朕之愆』。此以民之 過為己之過也。湯改過不吝,《說命》曰:『無恥過作非,惟 恐過之不知』。知而不改也。楚昭王赤雲之災不移於 股肱,孔子以為知大道。宋景公熒惑之變不移於相」 與民,子韋以為有君人之言過,其可移乎?秦禁誹謗, 誅訞言,民怨而弗恤,惡稔而弗聞;李斯分過,而秦之 罪不分於李斯也;祝官移過,而秦之禍不移於群臣 也。禹、湯罪己,其興也勃焉,獲罪於天,無所禱也。秦之 愚不亦甚乎!文帝之詔曰:禍自怨起,福繇德興,百官 之非,宜由朕躬。古帝王之盛心也。《詩》云:「自求多福。」又 云:「求福不回。」文帝有焉。祠官致敬,無有所祈,謂歸福 朕躬,不為百姓,朕甚愧之。可謂正辭而無愧矣。其《顧 命》曰:「常畏過行,以羞先帝之遺德;惟年之久長,懼於 不終。」可謂敬德而惟一矣。武、宣之後,黷於祭祀,何足 以進於文帝之盛德哉!

《擊匈奴逐出塞即還》

[編輯]

或曰:「文帝遣將擊匈奴,逐出塞而還,不壹大治之,何」 歟曰:「《六月》之雅,『薄伐玁狁,至於太原』。言盡境而還,敺 之而已。《常武》之雅,徐方不回。」「『王曰還歸』,言振旅而歸, 武不可黷也。」帝即位之初,將軍陳武等議及士民樂 用征討,以一封疆。帝曰:「堅邊設候,結和通使,休寧北 陲,為功多矣,且無議軍。二十三年之間,治外規摹,不」 易於此。匈奴入寇,遣灌嬰擊走之,不窮追也。單于遺 書,報以無負約,不逆詐也。募民徙邊而備禦固,積粟 塞下而兵食豐,先為自治之謀,隱然安彊之勢,張相 如之長者,欒布之烈士,並為將軍,非生事要功者也。 逐之出塞,亟命還師。六月常武不專,美矣。然帝未嘗 一日忘武事也。馳射上林,勞軍細柳,戎兵之事不敢 怠弛也。知孟舒於田叔,得魏尚於馮唐,封疆之臣不 敢遐遺也。嚴尤謂周宣得中策,若文帝之待匈奴,令邊備守,不發兵深入,同符周宣,尤不稱文帝何哉?

晁錯對策高第

[編輯]

或問:「文帝二年,詔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制舉自此 始。然未有應是詔者。十五年,再舉,始得一晁錯,何其 才難?」歟曰:「《書》雲『敷納以言』。言非文辭之謂也。或以德 進,或以事舉,或以言揚,不顓乎言也。以文取士,自文 帝始。帝親策三道之要,垂問四者之闕,將以廣箴諫 之塗,求經濟之實也。錯乃對以親事法宮之邪說,大」 功數十之諛辭,豈虛心待賢之意哉?武帝以後若公 孫弘,又在錯下。《文中子》稱「洋洋晁、董、公孫」之對,蘇氏 謂西漢以文設科而文始衰,晁、董、公孫之流,皆有科 舉之累,言有浮於其意而意有不盡於其言。愚謂董 子非晁公孫之儔也,尚論者當有區別。賢良之對,正 大讜直在漢一董仲舒,在唐一劉蕡而止耳,其它則 科舉之空言,場屋之小藝,不足觀巳。

《新垣平》

[編輯]

《新垣平》言:「汾陰有金寶氣」 ,意鼎出乎治廟,汾陰欲祠,出鼎。

或問之曰:「新垣平言汾陰出鼎」,至武帝時,鼎果出於 汾陰,平乃以詐誅。何歟?曰:「平既誅而方士之誕復用 於武帝之時,汾陰得鼎,安知非方士之飾詐,欲以神 新垣平之術乎?」司馬公作《原命》曰:「天道精微,非聖人 莫能知。」眭孟知有王者興於微賤,而不知孝宣乃欲 求公孫氏禪以天下翼奉;知漢有中衰阨會之象,而 不知王莽乃雲洪水為災;西門君惠知劉秀當為天 子,而不知光武乃謀立國師公劉秀,秀亦更名以應 之,皆無益於事。以是觀之,數術之言,驗於後者猶若 此,況新垣平玉杯之詐已見,其誅宜矣。是以恠神,聖 人所不語,奇衺之術,君子遠之。

《申屠嘉責鄧通》

[編輯]

或問:申屠嘉為相之威風,折辱幸臣而幾殺之,亦文 帝有以重其權歟?曰:「古者侍御僕從,罔匪正人,出入 起居,罔有不欽。奄寺嬪御之政,宮中之次舍,王宮之 士庶子,皆領於冢宰之官,此周公輔導成王之法。脩 身齊家,清明純粹,以為平天下之本。大臣格心之學, 莫先於此。至秦而大臣不得議近臣,丞相受制於中」 車府,令外內之疏昵不侔矣。漢高帝近一宦者,而大 臣不得見樊噲,是以有排闥之諫。文帝能使幸臣畏 宰相,而朝廷肅然有泰山喬嶽之重。申屠嘉可謂有 古大臣之節,文帝不學《周官》,暗與之合,英主之所行 也。逮景帝時,內史錯貴幸,而嘉自絀,丞相之權始輕。 周亞夫議徐盧等侯,謂丞相議不可用,而丞相遂無 權。逮武帝重中朝而輕外朝,嚴助等與大臣辨論,而 公孫弘數詘石慶,請治近臣。所忠,乃受其過贖罪,而 丞相充位矣。又其甚者,王嘉奏董賢而不免於禍,東 都三公之權移於臺閣。楊秉劾奏中常侍尚書,召掾 屬,問以公府外職,而奏劾近官經典,漢制有故事乎? 秉對以申屠嘉詰責鄧通,文帝從而請之。漢世故事, 三公之職無所不統,於是《尚書》不能詰,然而若秉之 舉其職者鮮矣。諸葛武侯謂:「宮中府中,俱為一體,不 宜偏私,使內外異法。」此《出師》一表,所以與《伊訓》《說命》 相表裡歟?抑嘗謂文帝之明,能斥鄧通而去之,則通 亦不至餓死,惜帝不能遠佞人也。

《遺詔短喪》

[編輯]

或問:「胡氏云:『短喪之詔,謂吏民也。景帝自短三年之 制,是薄於君父,自景帝始』。其論正矣。漢之群臣,於其 親不行三年之服,豈亦文帝為之歟?」曰:「翟方進後母 終,既葬,三十六日,除服,起視事,以為身備漢相,不敢 踰國家之制。薛宣為丞相,其弟脩持母服,宣謂三年 服少,能行兄弟相駮,是漢相不行三年之制也。安帝」 詔大臣得行三年喪。建光中,尚書奏孝文定約禮之 制,光武絕告寧之典,宜復建武故事。陳忠上疏,謂「高 祖受命,蕭何創制,大臣有寧告之科,合於致憂之義。 建武初,大臣不得告寧。群司營祿念私,鮮循三年之 喪,以報顧復之恩,宦豎不便。」忠奏遂寢。是大臣之服, 正於高祖,變於文帝。建武又絕之,安帝復行而又寢 也。《安帝紀》,元初三年,「初,聽大臣二千石、刺史行三年 喪。建光元年,復斷大臣二千石以上服三年喪。」桓帝 永興二年初,聽刺史二千石行三年服。永壽二年初, 聽中官得行三年服,是刺史二千石下及中官,皆不 行三年之制也。因文帝之顧命,廢天下之通喪,此非 景帝之過歟?或曰,應「『劭注《文帝紀》,謂三十六日釋服, 此以日易月也』。顏師古曰:『文帝自率己意創而為之, 非有取於《周禮》,何為以日易月乎?三年之喪,其實二 十七月,豈有三十六月之文禫?又無七月也?應氏失 之』。其說孰是?」曰:「劉貢父以《翟方進傳》三十六日為證, 則應氏不誤矣。又攷唐《常袞傳》,禮為君斬衰三年,漢 文帝」權制三十六日,我太宗遺詔亦三十六日,群臣 不忍,既葬而除,略盡四月。高宗如漢故事,元宗始變 天子喪為二十七日。然則三十六日之制,始於漢文 帝,二十七日之制始於唐元宗。可以證應氏之說,辨顏氏之誤。王元感著論「三年之喪,三十有六月」,譏詆 諸儒。張柬之破其說,而元感論遂廢。然漢以「三十六 日易月」,亦有是說矣。若人君之禮,諸儒之議,茲不遍 舉。

《以德化民》

[編輯]

或問:「文帝以德化民,有跡可言歟?」曰:「蘇氏謂紀無可 書之事,然非無可書也。《敘傳》所述曰:『太宗穆穆,允恭 元默,化民以躬,帥下以德』。又曰:『我德如風,民應如草』。 帝之躬行,本於寬仁恭儉,元默清靜,風行俗成,庶幾 於勝殘去殺。以帝之天資,能興三代之禮樂,復三代 之制度,則教化浹洽而王道成矣。惜其有富庶之效」, 未知聖王所以教民者也。農不供貢,辠不收孥,宮不 新館,陵不崇墓,四者皆帝之盛德,其大者不輕於用 兵也。太史公《律書》載且無議軍之詔,繼以百姓無內 外之繇,得息肩於田畝,天下殷富,粟至十餘錢,鳴雞 吠狗,煙火萬里,可謂和樂者乎?又曰:「天下新去湯火, 人民樂業,因其欲然,能不擾亂,故百」姓遂安。自年六 七十翁,亦未嘗至市井游敖嬉戲如小兒狀,孔子所 稱「有德君子」者邪?《通鑑》雖不書,而以德化民之實,於 此可見矣。「刑以不殺為能,兵以不用為功,財以不聚 為富,人以不作聰明為賢」,此蘇氏稱宋之仁也。愚於 文帝亦云。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沒有標點。標點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詩文斷句 v2.1創建,並且經由維基文庫用戶編輯改善的。本站用戶之編輯以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協議(CC BY-SA 4.0)發佈。

歡迎各位持續修正標點,請勿複製與本站版權協議不兼容的標點創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