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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戎政典/第07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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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彙編 戎政典 第七十二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七十三卷
經濟彙編 戎政典 第七十四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戎政典

 第七十三卷目錄

 校閱部總論

  春秋四傳桓公六年大閱 莊公八年治兵

  劉勰新論閱武

  山堂考索校閱總論

  大學衍義補簡閱之教

  紀效新書或問

  古今治平略練兵策

戎政典第七十三卷

校閱部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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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四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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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六年大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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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羊傳》:「大閱者何?簡車徒也。何以書?蓋以罕書也。」 《穀梁傳》:「大閱者何?閱兵車也。修教明諭,國道也。平而 修戎事,非正也。其日以為崇武,故謹而日之,蓋以觀 婦人也。」

《胡傳》:「大閱,簡車馬也。」《周傳》《大司馬》「中冬大閱,教眾庶, 修戰法。」獨詳於三時者,為農隙故也。書「八月」,不時矣。 以鼓,則王執路鼓,諸侯執賁鼓;以旗,則王載太常,諸 侯載旂;以殺,則王下大綏,諸侯下小綏。其禮固亦不 同也。書「大閱」,非禮矣。先王寓軍政於四時之田,訓民 禦暴,其備豫也。懼鄭忽畏齊人,不因田獵而閱兵車, 厲農,失政甚矣,何以保其國乎?《春秋》非特以不時,非 禮書也,乃「天未陰雨,徹彼桑土,綢繆牖戶」之意。

莊公八年治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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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傳》:「治兵於廟,禮也。」

《穀梁傳》:「『出曰治兵,習戰也。入曰振旅,習戰也。治兵而 陳蔡不至矣。兵事以嚴終,故曰善陳者不戰』,此之謂 也。善為國者不師,善師者不陳,善陳者不戰,善戰者 不死,善死者不亡。」

劉勰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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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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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法》曰:國家雖大,好戰則亡;天下雖安,忘戰必危。 亟戰則民凋,不習則民怠。凋非保全之術,怠非禦寇 之方。故兵不妄動,而習武不輟,所以養民命而修戎 備也。孔子曰:「不教民戰,是謂棄之。」《易》曰:「君子修戎器, 以備不虞。」是以春蒐、夏苗、秋獮、冬狩,皆於農隙以講 武事。三年而治兵,習戰敵也。出曰治兵,治其事也;入 「曰振旅」,言整眾也。還歸而飲,至告於廟,所以昭文章, 明貴賤,順少長,辨等列,習威儀。夫三軍浩漫,則立表 號。言不相聞,故為鼓鐸以通其耳;視不相見,故制旌 麾以宣其目。若民不習戰,則耳不聆鼓鐸之音,目不 察旌麾之號,進退不應,令疏,數不成行,故士未戰而 震慄,馬未馳而沐汗。非其人怯而馬「弱,不習之所致 也。吳王宮人教之戰陳,約之法令,迴還進退,盡中規 矩,雖蹈水火而不顧者,非其性勇而氣剛,教習之所 成也。鏌鋣不為巧者銳,而為拙者鈍,然而巧以生勝, 拙而之負者,習與不習也。」闔閭習武,試其民於五湖, 劍皆加肩,流血不肯止。句踐習武,試其民於寢宮,民 爭入水火,死者千餘,「遽擊金而退之。」豈其惡生而貪 死,賞罰明而教習至也?是以逄蒙善射,不能用不調 之弓;造父善御,不能策不服之馬;般倕善斲,不能運 不利之釿;孫吳善將,不能戰不習之卒。貔貅戾獸,而 黃帝教之戰;鷹鸇鷙鳥,而羅氏教之擊。夫鳥獸無知 之性,猶隨人指授,而能戰擊者,教習之功也,奚況國 之士民而不習武乎?故射御慣習,至於馳獵,則能擒 獲,教習之所致也。若弗先習,覆跌是懼,奚遽望獲?今 以練卒與不練卒交鋒,若胡越爭遊,不競明矣。是以 先王因於閑隙,大閱簡眾請幫助識別此字。「修戎器」,為國豫備也。

山堂考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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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閱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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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曰:「以不教民戰,是為棄之。」孟子曰:「不教民而戰, 謂之殃民。」周成王纘文武丕業,躬巡侯甸,四征勿庭, 薄海內外,莫不歸往,而猶以武備為懷。奄人既平,旋 蹕豐邑,分命六官,大司馬實掌戎事,粵中春號召諸 侯,來會岐陽,以講《大蒐》,所以飭武備,壯軍容,豈徒為 乾豆賓客之奉而已?於時頌聲交作,講武類禡,咸有 其辭。岐、蒐號國大事迨,至景王七年,因楚人伍舉之 言,事始經見,獨無文辭以著一時之美,亦史氏之闕 也。先王之時,雖隆仁義禮樂以化天下之俗,銷伏其 悖戾好爭之心,而常陰求天下之奇材,以待不測之 患。蓋常寓其法於六遂之閒,使卒乘車徒之制素具, 而朝廷之公卿大夫及諸侯之君臣,「於朝聘燕享從 容歡欣之際,必陳弓矢以講射,而四時之隙,則命有 司以講武。以天子之尊而馳騁於原野,親金鼓干戈 之事,以射取禽獸。」蓋燕享者人君之所樂,而弓矢者 威武之事。田遊者佚樂之舉,而殺戮者征伐之容。蓋 先王所以藏天下之所畏於人情,從容之際,所以陰 養天下奇傑之氣,咸使之「日習於其術,安之而不懾 也

大學衍義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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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閱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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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禮》:太宗伯:「以軍禮同邦國,大田之禮。」簡,眾也。

鄭元曰:「軍禮之別有五同,謂威其不服僭差者。」 王昭禹曰:「坐作進退不講則不知,刺伐擒縱不習則不能。春以教振旅,夏以教茇舍,秋以教治兵,冬以教大閱,此所以簡其能也。」

臣按:《禮》有六禮,軍其一也。軍禮有五,王安石謂「以用其命為主,以合其志為終。」 臣竊以為,有《大師》之禮以用其眾,有《大均》之禮以恤其終,然無大田之禮以簡擇之,則亦無以別其材力之強弱、技藝之能否、心志之離合而致之用焉,故必有大田之禮以簡其能,然後知其力而任之而以興大役,合其志而一之而以「建大封」 ,是知五禮皆不可無,而「大田」 之禮,尢為其切要者也。

《大司馬》「中春,教振旅,司馬以旗致民,平列陳,如戰之 陳,辨鼓鐸鐲鐃之用,以教坐作、進退、疾徐、疏數之節, 遂以蒐田。」

吳澂曰:「凡師,出曰治兵,入曰振旅,先王因四時之田以教民戰,而春曰振旅者,取兵入之義以收其眾而使之就農也。以旗致民,謂植旗而期民於其下也。鐸、鐲、鐃皆似磬而大小異,鐸其至大者,鐸以通鼓,鐲以節鼓,鐃以止鼓。」

臣按:「兵者守國之備,苟非素教之,一旦驅之以臨敵,是棄之而已。然兵凶戰危,以殺戮為事,不可以人試,於是因蒐狩而習之,因祭以行獵,用獸以試術,使其目熟於旌旗,耳熟於號令,或坐以待,或作以起,進而之前,退而之後,疾而趨走,徐而緩行,分疏而散開,急數而屢進,皆於是時聞鼓而興,聽金而止,一旦用其」 所以田獵者而施之行陳。用其所以殺獸者而施之敵人。不至倉皇失措。紛亂無統也。

中夏,教茇舍,如振旅之陳。群吏撰車徒,讀書契,辨號 名之用。帥以門名,縣鄙各以其名,家以號名,鄉以州 名,野以邑名,百官各象其事,以辨軍之夜事。其他皆 如振旅。遂以苗田,如蒐之法。

《吳澂》曰:「茇舍,草止之也。軍有草止之法,防寇敵也。讀書契,以簿書校錄軍實也。」

丘葵曰:「帥,六軍之帥也。門,所居之門。公邑閒田謂之縣,小都謂之鄙,大夫謂之家,鄉謂六鄉,野謂六遂。茇舍之教乃寨法,專以辨軍之夜事。蓋休兵偃師之時,宿火而寢,目固無見,銜枚而處,耳固無聞也。將以鼓鐸而聲之則所聞必亂,將以旗物而揮之則所見必昧,於是專以號名為尚,而號名又必外假者,所以防」 奸細及閒諜等事。

臣按:所謂「撰車徒、讀書契」 ,如今人按簿籍以點名也。觀其所謂辨軍之夜事,可見古人教戰不徒教其晝,且教其夜,不徒教其行兵而又教其止息,此所以舉無廢事而兵無敗陣也與。

中秋,教治兵,如振旅之陳,辨旗物之用。王載大常,諸 侯載旂,軍吏載旗,師都載旃,鄉遂載物,郊野載旐,百 官載旟,各書其事與其號焉。其他皆如振旅。遂以獮 田,如蒐田之法。

吳澂曰:「於中秋言治兵者,《禮》,春、夏不興師,秋乃出兵之時也。陳旗物所以作戰也,辨其用者,有所將者有所畫,無所將者無所畫。」

臣按:《夏秋》之教皆曰「如振旅之陳」 ,又曰「其他皆如振旅」 、「遂以田」 、「如蒐之法」 ,可見四時教閱之法皆同,各隨時舉其重者而言,互文以見義也,後世有欲用古法以教閱者,宜詳考而兼用之。

中冬教大閱。前期,群吏戒眾庶,修戰法。《虞人》萊所田 之野,為表。田之日,司馬建旗於後表之中,群吏以旗 物鼓鐸鐲鐃,各帥其民而致質,明弊旗,誅後至者。乃 陳車徒,如戰之陳。皆坐,群吏聽誓於陳前。斬牲,以左 右徇陳,曰:「不用命者斬之。」中軍以鼙令鼓,鼓人皆三 鼓。司馬振鐸,群吏作旗,車徒皆作。鼓行,鳴鐸,車徒皆 行,及表乃止。三鼓摝鐸,群吏弊旗,車徒皆坐。又三鼓 振鐸作旗,車徒皆作。鼓進鳴鐲,車驟徒趨,及表乃止, 坐作如初。乃鼓,車馳徒走,及表乃止。鼓戒三闋,車三 發,徒三刺,乃鼓退,鳴鐃且卻,及表乃止,坐作如初,遂 以狩田。

吳澂曰:「中冬農暇,故教大閱以簡車徒、習戰陳。尢詳於三時。」 「萊,所田之野,謂芟除田野以便馳驅也。表,所以正行列者,於百步而立一表,三表則三百步,又五十步為一表,則四表總三百五十步,左右之廣當容三軍,其步數隨軍多少可矣。建旗後表之中,謂第四表之中央也。質明弊旗,謂期眾之至須早,故明以仆」 旗後至者誅,皆坐以當聽誓也。「陳前」 ,謂南面鄉表也。「中軍」 ,謂中軍將也。「令鼓」 者,鼓以作士氣也。「鼓人」 ,師帥、旅帥也。「司馬」 ,謂兩司馬振鐸以作眾也。「及表乃止」 ,謂自後表前至第二表也。《三》、

「鼓摝鐸摝」 者,掩鐸之口而振之,所以止行息氣也。「又二鼓而車驟徒趨,及表乃止」 ,謂自第二表前至第三表也。「又三鼓而車馳徒走,及表乃止」 ,謂自第三表前至四表也。「鼓戒」 ,謂戒攻敵也。每鼓一闋,則車一轉,徒一刺,至三而止,象敵服矣。「鳴鐃且卻」 ,謂軍退則卒長鳴鐃以和眾鼓,「及表乃止」 ,謂自前表至後表而止也。

臣按:《周禮》四時皆教閱,而名各不同,春曰振旅,振之為言收也,以冬方大閱,春則農務方殷,故收其眾也。夏氣炎燠,萬物告成,故以「茇止」 為名而教之以夜戰之事,秋氣肅殺,故以治兵為教而教之以畫戰之法,冬則農事已隙,則通以三時之教而並舉焉,故謂之大閱也。國家大事在戎,而國之安危、下之生死所係,當承平之時而習戰陳之法,異時有事,驅之以臨戰陳,冐鋒鏑,將可以全勝,卒可以全生,而國亦由之以全安焉。然所以教之者,欲其有所辨也。辨之於豫,則兵知將意,欲有所謀為,不待言語告詔,曉然自喻於耳目之閒,耳目有所見聞,則心運於中而手足應於外,凡士卒坐作、進退、遲速、開合之數,「皆將意之所欲為者也。」 如此,是惟不戰,戰無不勝矣。《周禮》「振旅,所辨者在鼓鐸、鐲鐃;茇舍,所辨者在號名;治兵,所辨者在旗物。至於大閱,則兼辨夫是三者焉。三者行師布陳,缺一不可。三時則各專習其一,冬閱則兼用其三,專之欲其精熟,合之欲其貫通。」 是知先王教戰之法雖多端,而其要不外乎辨而已矣。夫戰非一人可為,亦非一日可了。人多則難齊。必欲齊之,不能人人以戒之,不可事事以教之。故有金鼓之聲,聲有不同,則事亦隨異;有旗物之節,節有異形,則事亦隨別。苟非早有以辨之,乃至臨期而示之,必不能盡記也。日多則難防,必欲防之。晝有晝之事,夜有夜之事。晝則為旗物之號,使之視龍虎鳥龜之像而知所向;夜則為名號之別,使之聞門名、縣鄙之名而契於心。苟非早有以辨之,乃至臨期而示之,必不能遽曉也。夫三時各辨一物,則習之熟而諭之深矣,苟非合三者而並閱焉,又安能通融而盡其用哉?此歲終所以必有大閱之教也。惟今朝廷教戰之法,月凡三次操「練,非嚴寒盛暑不息。比周人之教閱止於四時,尢為數矣。但所以立為之法者未必詳盡,而所以奉行之者多不盡心。臣願特敕有司,集會文武大臣典司政本及知兵法者,斟酌古今事宜,立為定製,頒之將領,俾其按此教習,每歲仲冬,車駕親臨大閱之,而施賞罰之典焉。如此則列屯坐食者皆精」 兵而用之,天下無敵矣。

《詩序》:「《車攻》,宣王復古也。宣王能內修政事,外攘夷狄, 復文武之竟土,修車馬,備器械,復會諸侯於東都,因 田獵而選車徒焉。」

朱熹曰:「先王之田,因此見車馬之盛、紀律之嚴,所以為中興之勢者在此,其所田者異乎尋常之田矣。」

臣按:古人多因田獵以講武事,其所以為田者非荒於禽也,是時周室中微,玁狁內侵,逼近京邑,宣王即位,北伐南征以成中興之功,《詩序》所謂「復文武之竟土」 者,此也。東都之會久缺,田獵之禮不講,於是修車馬、備器械,復會諸侯,因田獵以選車徒,蓋借蒐狩以講武事以益嚴其內修外攘之治焉耳,非專為禽也。

《吉日》,美宣王田也。

朱熹曰:「此亦宣王之詩。」

呂祖謙曰:「《車攻》《吉日》所以為復古者何也?蓋蒐狩之禮,可以見王賦之復焉,可以見軍實之盛焉,可以見師律之嚴焉,可以見上下之情焉,可以見綜理之周焉。欲明文、武之功業者,此亦足以觀矣。」臣按:先儒謂宣王所以復文、武功業者,固不止於二詩所言蒐狩之事,然即二詩而觀之,則其車馬徒御之所出,可見王賦之復也。旌旄車斾之備,決拾弓矢之精,可見軍實之盛也。「選徒則囂囂,徒御則不驚,行者有聞而無聲」,又可見師律之嚴也。「會同有繹,而助我舉。」㧘「悉率左右而以燕天子」,又可見上下之情也。「將用馬力」,而「《既伯》既禱」,頒禽之均而「大庖不盈」,又見其綜理之周密。蓋一事之閒而五美具焉。即此推之,則其餘可知矣。

《春秋》:桓公四年「春正月,狩於郎。」

胡安國曰:「戎事國之大事,狩所以講大事也,用兵以訓軍旅所以示之武而威天下,取物以祭宗廟所以示之孝而順天下,故中春教振旅遂以蒐,中夏教茇舍遂以苗,中秋教治兵遂以獮,中冬教大閱遂以狩。然不時則傷農,不地則害物,田狩之地如鄭有原圃、秦有具囿,皆常所也,違其常所犯害民物而百姓苦之,則將聞車馬之音,見羽毛之美,舉疾首蹙頞而相告,可不謹乎?」

臣按:先王之田,因獵以講武事,所以安不忘危、治不忘亂也。必有一定之所,必有一定之時,不傷乎農、不害乎物,所以習馳驅之節、試擊射之藝,蓋非所謂外作禽荒、從獸無厭者也。我朝都城西南有海子,即古原圃、具囿之類,每歲仲冬以後,車駕親臨校獵,即古人遺制也。

桓公六年秋八月,大閱。

何休曰: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故比年簡徒,謂之蒐,三年簡車,謂之大閱,五年大簡車徒,謂之大蒐。存不忘亡,安不忘危。

程頤曰:「為國之道,武備不可廢,必於農隙講肄,保民守國之道也。無事而為之,妄動也,有警而為之,則教之不素,豈所以保其國乎?」

臣按:「大閱之禮,天子之禮也,而魯以諸侯行之,故《春秋》書以見其僭禮,行之諸侯則為僭,行之天子則保民守國之道也。後世雖有教閱之事而其禮不備,在漢唐亦閒有行者,乞敕禮官會本兵柄者考究《周官》及漢唐以來典故,著為大閱之禮。除逐月將帥自行教戰外,每歲仲冬請車駕幸教場行大閱禮,以考校」 將領及軍士技能,以賞罰升黜之,使天下四裔聞之,知聖人「安不忘危,治不忘亂。」 如此,不敢萌非分作亂之心。

《穀梁傳》曰:「因蒐狩以習用武事,禮之大者也。艾蘭以 為防,置旃以為轅門,以葛覆質以為槷,流房握御轚 者不得入。車軌塵,馬候蹄,掩禽旅,御者不失其馳,然 後射者能中。過防弗逐,不從,奔之道也。面傷不獻,不 成禽不獻。禽雖多,天子取三十焉。其餘與士眾以習 射於射宮。射而中,田不得禽則得禽;田得禽而射不」 中,則不得禽,是亦知古之貴仁義而賤勇力也。

臣按:古者因蒐狩以習用武事,非徒以習戰以行禮也,非徒以尚勇力以表仁義也,假艾蘭之草以為防,置通帛之旃以為門,以毛布覆門臬,恐傷其馬足也,車之入門則礙之以車軸以驗其能御也,車轍之塵則欲其不遠,馬行之蹄則欲其相應,禽之群隊則欲其不遺,若是者非御者不失其馳不能也。御者不失其馳,則射者關弓命中矣。獸之過防者不許逐,是則戰之不逐奔走也。獸之面傷者不許獻,是則戰之不殺迎降也。獸之不成者不許獻,是則戰之不戮幼稚也。田雖以得禽為上,而戰則以能射為先,故於頒禽之際,又以射為去取焉。古昔盛時,因蒐狩以習用武事,是以三軍之眾,耳目之所濡染,手足之所運動,見聞貫熟,心意流通。一旦臨於戰陳之閒,進退取捨,咸中其節。是以「《軍旅》所至,無不成功」 ,由教閱之有素也。

《左傳隱公五年》:臧僖伯曰:「春蒐、夏苗,秋獮、冬狩,皆於 農隙以講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歸而飲至,以 數軍實,昭文章,明貴賤,辨等列,順少長,習威儀也。」

杜預曰:「蒐索擇取不孕者。苗,為苗除害也。獮,殺也。以殺為名,順秋氣也。狩,圍守也。冬物畢成,獲則取之,無所擇也。四時講武,三年而大習。出曰治兵,謂始冶其事。入曰振旅,謂禮畢整容而還也。歸而飲於廟,以數車徒器械及所獲也。」

林堯叟曰:「昭,文章;昭,著也。君、大夫、士車服旌旗各有文章。明貴賤,謂田獵之制,貴者先殺,所以明君、大夫、士、庶人之貴賤。辨等列,謂辨上下之等第、行列、坐作、進退,皆是也。順少長,出則少者在前,趨敵之義;還則少者在後,殿師之義,皆所謂順也。」 臣按:周之世田獵之禮,每年而四舉,三年而大舉,出而謂之治兵,入而謂之振旅,歸而飲至於廟,以數軍實。然不謂之治田而謂之治兵,不謂之田實而謂之軍實,以見蒐苖獮狩之行,雖曰以田,實以習戰也。若其所謂昭文章、明貴賤,辨等列、順少長,而總結之曰「習威儀」 ,則又以見凡其所昭、所明、所辨、所順,無非以肄習武事之威儀,使其有威而可畏,有儀而可象焉。後世田獵之禮,惟以從禽縱欲為樂而已,無復古人講武之制。所謂教閱者徒應故事,而射之所施,戈之所擊,刃之所刺,皆無所受之地,所演者皆虛文而無實用也。

僖公二十七年,晉侯始入而教其民,二年,欲用之。子 犯曰:「民未知義,未安其居。」於是乎出定襄王,入務利 民,民懷生矣,將用之。子犯曰:「民未知信,未宣其用。」於 是乎伐原以示之信。民易資者,不求豐焉,明徵其辭。 公曰:「可已乎?」子犯曰:「民未知禮,未生其共。」於是乎大 蒐以示之禮,作執秩以正其官,民聽不惑,而後用之。 「出穀戍,釋宋圍,一戰而霸」,文之教也。

臣按:晉文公欲用其民以戰,而子犯以民未知義與信與禮,故未可用也,文公於是示之義、示之信、示之禮,然後用之,故一戰而能成伯功,蓋有合乎孔子答樊遲之問,所謂「上之所好、禮、義、信」 之三事也,然聖人所謂好者,中心好之,自然有以致民之敬服用情,而文公則欲民之用而故為是以示之。

此王伯所以分也。雖然,文公伯者爾,其用民也,尚必有以服其心而後用之焉,後世則驅之而已矣,苟遂吾之所欲,遑恤民之從違?

昭公十四年,「楚子使然丹簡上國之兵於宗丘,且撫 其民,分貧振窮,長孤幼,養老疾,收介特,救災患,宥孤 寡,赦罪戾,詰奸慝,舉淹滯,禮新敘舊,祿勳合親,任良 物,官使屈。罷簡東國之兵於召陵,亦如之。好於邊疆 息民,五年而後用師,禮也。」

孔穎達曰:「兵者戰器之名。戰必令人執兵,即名人以為兵也。簡兵,謂料簡其強弱,集而簡之,且慰撫其人民也。分貧振窮以下,皆撫民之事也。」

臣按:簡兵而且撫其民,蓋民者兵之所自出也,為民而設兵,兵備而民失其所,孰與養其兵哉?本朝於邊地命大臣守備而兼巡撫之任,即此意也。

《王制》:「有發,則命大司徒教以車甲。」

鄭元曰:「有發,謂有軍師發卒。」

孔穎達曰:「國有軍旅以發士卒,是司馬之事。王則命大司徒教以乘兵車及衣甲之儀容,必司徒者,以司徒主眾,又主教,故與司馬相參也。」

臣按:先儒謂司徒教士則使司馬論其材,故出任之為「比長」 、鄉大夫、伍長、軍將,其材無不宜,司馬治軍則使司徒教其事,故入以之為比,閭、族、黨、州、鄉、伍、兩卒、旅、軍帥,其事無不治。

《月令》:「季秋之月,天子乃教於田獵,以習五戎。」

鄭元曰:「教於田獵,因田獵之禮教民以戰法也。五戎,謂五兵:弓、矢、殳、矛、戈、戟也。」

臣按:先儒謂教田獵繼以習五戎,與《車攻》因田獵而選車徒同意,上言教、下言習者,我教之故彼習之也。戎器必以五,以兵法五人為伍故也。田獵所以得利、軍旅所以效死,人之所欲莫蘢於利、所惡莫甚於死,以所惡寓所欲而習焉,先王之深意也。《大司馬》「秋獮教治兵」 ,其以是與?

子曰:「善人教民七年。亦可以即戎矣。」

朱熹曰:「教民者,教之孝弟忠信之行、務農講武之法,民知親其上、死其長,故可以即戎。」

臣按:先儒謂善人有忠愛惻怛之心,而其教人又盡本末兼該之法。孝弟忠信本也,務農亦本也,講武之法末也,本末兼該且必七年而僅可,即戎兵其可易言哉?嗚呼,夫以忠良易直之善人而教夫孝弟忠信之良民,然必七年之久而後可以即戎,未至七年猶未可也。可者僅可而有所未盡之辭,後世召募烏合之眾,以禦必死之盜賊,衽金革之戎寇,其敗也宜哉。其克有濟者,亦幸而已矣。

子曰:「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

朱熹曰:「以,用也。言用不教之民以戰,必有敗亡之禍,是棄其民也。」

張栻曰:「所謂教者,教之以君臣、父子、長幼之義,使皆有親其上、死其長之心,而又教之以節制,如《司馬法》是也。若未之教而驅之戰,是棄之死地而已矣。」

臣按:聖人所謂「教民」 者非但教其武技,必先教以文事也,必使斯民知尊君親上之義,然後使之執干戈、擐甲冑、習弓矢、以敵王所愾而衛社稷,如此,則心專於內而堅、氣奮乎外而果有不戰,戰則無敵矣。

魯欲使慎子為將軍,孟子曰:「不教民而用之,謂之殃 民。殃民者,不容於堯舜之世。」

朱熹曰:「教民者,教之禮義,使知入事父兄、出事長上也,用之使之戰也。」

輔廣曰:「能如是而教其民乃可以即戎,使之敵愾禦侮臨陳之際皆如手足之捍頭目,子弟之衛父兄矣。不然則陷之於死地也,故謂之殃民。在堯舜之仁政,豈容之哉!」

臣按:孔、孟百世文教之宗,而言及武事,切切以教為言,由是觀之,非獨文有教而武亦有教也,名雖二而教則一,要歸於明民之性、全民之生而已。然必民性明而後其生可全,苟不教民而用之,孔子謂「棄其民」 ,孟子謂「殃其民」 ,為人上者平日不知所以教民,乃一旦驅之以臨鋒鏑,則雖不加之以斥逐、施之以刑戮,其實與棄之殃之也何異?嗚呼!為民父,毋不能生養之福祐之,而棄之殃之矧?又所爭者乃以土地名稱之細故,是則《孟子》所為「民賊」 者也。堯舜之世豈容如是之人哉?如是之人,堯舜之世尚不之容,矧居堯舜之位、臨堯舜之民者,乃欲自為堯舜之世所不容之人之所為哉?

漢制,常以九月都試,太守、都尉、令長、丞相會都,試課 殿最。

東漢制,立秋之日,自郊禮畢,始揚威武,斬牲於郊東 門,以薦陵廟。其儀:乘輿御戎路,白馬朱鬣,躬執弩射 牲,牲以鹿麛。太宰令、謁者各一人,載獲車馳駟送陵 廟。還宮,遣使者齎束帛以賜武官。武官肄兵習戰陳之儀。斬牲之禮,名曰貙劉兵皆肄《孫吳兵法》,六十四 陳,名曰「乘之。」

臣按:漢承秦制,三時不講,惟十月車駕幸長安水南門,會五營士為八陳進退,名曰「乘之」 ,而東漢所肄者乃六十四陳,蓋六十四陳即八陳,演之為八八六十四也。所謂貙劉,即武帝時太初二年令天下五日之膢也。膢音劉,劉,殺也,蓋欲習戰陳之法,先斬牲以為禮也。

靈帝中平五年,詔發四方兵,講武於平樂觀下。起大 「壇,上建十二重五采華蓋,高十丈。壇東北為小壇,復 建九重華蓋,高九丈。列步兵騎士數萬人,結營為陳。 天子親出臨軍,駐大華蓋下,進駐小華蓋下。」禮畢,帝 躬擐甲。請幫助識別此字。介馬行陳,三匝而還。

蓋勳曰:「先王耀德不觀兵。今寇在遠而設近陳,不足以昭果毅,祗黷武耳。」

唐制,仲冬之月,講武於都外,前期十有一日,所司奏 請講武,兵部承詔,遂命將帥簡軍士,除地為場,四出 立五表,又別墠地於北廂,南向,為車駕停觀之處。前 三日,尚舍奉御設大次及御座於墠所,建旗為和門, 如方色。都墠之中及四角,皆建五采牙旗,旗鼓、甲仗、 威儀悉備。大將以下各有統帥。大將被甲乘馬,教以 戰陳之法。「凡教為陳,少者在前,長者在後,其還則反 之。長者持弓矢,短者持戈矛,力者持旌旗,勇者持鉦 鼓。刀、楯在前行,持槊者次之,弓箭為後行。旗臥即跪, 旗舉即起,聲鼓即進,鳴金即止。」講武之日,皇帝乘革 輅至墠所,兵部尚書介冑乘馬奉引入自都墠北和 門,至大次,在位者皆再拜。謁者引諸州使人,鴻臚引 蕃客立於大次,四方觀者立於都墠騎士仗外四周, 然後講武。吹大角三通,中軍將各以《鞞令》鼓,二軍俱 擊鼓。三鼓,有司偃旗,步士皆跪。大將立於旗鼓之東, 西面;諸軍將立於其南,北面,以聽大將誓。左右三軍 各長史二人,振鐸分循以警眾。諸果毅各以誓詞告 其所部。遂聲鼓,有司舉旗,士眾皆起,騎從皆行,及表, 擊鉦,騎從乃止。又擊三鼓,有司偃旗,士眾皆跪。又擊 鼓,有司舉旗,士眾皆起,騎驟徒趨,反表乃止。東軍一 鼓,舉青旗為直陳,西軍亦鼓,舉白旗為方陳以應之。 次南軍亦鼓,舉赤旗為銳陳,東軍亦鼓,舉黑旗為曲 陳以應之。次東軍鼓而舉黃旗為圜陳,西軍亦鼓而 舉青旗為直陳以應之;次西軍鼓而舉白旗為方陳, 東軍亦鼓而舉赤旗為銳陳以應之;次東軍鼓而舉 黑旗為曲陳,西軍亦鼓而舉黃旗為圜陳以應之。凡 軍,先舉者為客,後舉者為主,從五行相勝之法,為陳 以應之。每變陳,二軍各選刀楯士五十人挑戰,第一、 第二挑戰迭為勇怯之狀,第三挑戰為敵均之勢,第 四、第五挑戰為勝敗之形。每將變陳,先鼓而為直陳, 然後變從餘陳之法,五陳畢,兩軍俱為直陳。又擊三 鼓,有司偃旗,士眾皆跪。又聲鼓舉旗,士眾皆起,騎馳 徒走,左右軍俱至中表,相擬擊而還。每退至一行表, 跪起如前,遂復其初。侍中跪奏:「請觀騎軍」、騎軍皆如 步軍之法。每軍各八騎挑戰,五陳畢,大擊鼓而前,盤 馬相擬,擊而罷,遂投旅。侍中奏「禮畢」乃還。

臣按:教閱之法備於《周禮》,在春夏有振旅、茇舍之制,在秋冬有治兵、大閱之制,中春振旅,王執路鼓,中秋治兵王載太常,蓋一歲四時之教天子再臨焉。文武無二道,六禮之中軍居其一。我國家凡百禮制皆循古典,獨於軍禮所謂「簡眾講武」 者缺焉。歲時雖有教閱,然止是命將肄習、坐作進退之節,而車駕不親臨焉。請下禮官講究《周禮》及漢唐宋遺制,本《開元禮》儀注而增損之,以為一代講武之禮。每歲冬月一行焉,以復古禮,以講武事,以作士氣,以備一代之制。

每歲季冬,折衝都尉率五校兵馬之在府者地,地置左右 二校尉,位相距百步。每校為步隊十,騎隊一,皆卷槊 幡,展刃旗,散立以俟。角手吹大角一通,諸校皆歛人 騎為隊;二通,偃旗槊解幡;三通,旗槊舉。左右校擊鼓, 二校之人合譟而進。右校擊鉦,隊少卻,左校進逐至 右校立所;左校擊鉦少卻,右校逐至左校立所,右校 復擊鉦,隊還;左校復薄戰,皆擊鉦,隊各還。「《大角》復鳴, 一通,皆卷幡、攝矢、弛弓、匣刃;二通,旗槊舉隊皆進;三 通,左右校皆引還。」是日也,因縱獵,獲各入其人。

臣按:「此唐府軍教閱之法。」

元宗先天二年十月,講武於驪山之下,徵兵二十萬, 列大陳於長川,坐作進退,以金鼓之聲節之。帝親擐 戎服,持大鎗,立於陳前,以虧失軍容。坐兵部尚書郭 元振於纛下,將斬之。宰臣跪於馬前,諫曰:「元振推戴 上皇,有大功,雖違軍令,不可加刑。」乃舍之,流新州。給 事中、知禮儀事唐紹以草《軍儀》有失,斬之。眾以元帥 及禮官得罪,諸節度頗亦失序,惟左軍節度薛納及 解琬軍不動。上令輕騎召訥等,至軍門,不得入。禮畢, 特加慰勞。

開元八年八月敕:「四方雖安,不可忘戰。故《周禮》以軍禁糾邦國,以蒐狩習戎旅,不教人戰,是謂棄之。宜差 使於兩京及諸州簡取十萬人,務求灼然驍勇,不須 限以蕃漢,皆放番役差科。惟令團伍教練,辨其旗物, 簡其車徒,習攻取進退之方,陳威儀貴賤之等,俾少 長有禮,疾徐有節,將以伐叛懷服,保大定功,協於師」 貞,以弘武備。

臣按:唐元宗嗣位未久即行講武,其後又詔兩京諸州簡選教練,其不忘武備有如此者。

宋太祖建隆二年十一月,講武於近郊,六軍之容甚 盛。帝每御講武殿,親臨教閱。其法:刻木為箭鏃,裹以 氈罽,命強者兩兩相射,避即捶之,取其不避者。又以 木梃為馬檛,施諸韋槊,俾馳騎相擊,取其尤勝者,各 分等級,以遷隸之。自是師旅皆精銳。

太宗太平興國二年,詔築講武堂於西郊。九月大閱, 上與從官登而觀焉。是冬,又觀飛山兵射連弩,發機 石於臺下。又淳化五年八月,召天武士卒教射於殿 庭,弓力有至石三斗,以引強平射者為上等,艱於引 滿者別為一等,其諸淺軟者又為一等,各量其材力 而遷隸之。至道元年,又閱禁旅,有挽強至一石五斗, 連三十發而有餘力。又令騎兵、步兵各數百東西列 陳,挽強彀弩,視其進退,發矢如一,容止中節。上曰:「此 殿庭閒數百人耳,猶兵威可觀,況堂堂之陳,數萬成 列者乎?」

臣按:宋之太祖、太宗起自兵閒,故知武事不可弛,而為講校如此。

太宗選軍中勇士,教以劍舞,皆能擲劍凌空,繞身承 接,妙捷如神。每契丹使至賜宴,乃出以示之,凡數百 輩,袒裼鼓譟,挺刃而入,各獻其技,霜鋒雪鍔,飛躍滿 空。及親征太原,巡城耀武,必令劍舞前導,觀者神聳。

臣按:秦人以講武為《角觝》之戲,則太宗此舉不為無所本也。是雖非三代之制,然亦足以懾伏外裔,使彼知我中國之人亦有如此巧捷之技能,不敢自恃其猛鷙而輕我中國也。後世所謂角觝之戲日巧一日,其間有妙捷如神者,非積以歲月之久、演試之勤,不能造其極如此也。習成之後止以資人笑樂,顧於訓練軍伍之法,苟應故事,有同兒戲,是以真為假,而以假為真也。今日操練軍士,誠使馳馬擊刺者,皆能如優人之《角觝》,每遇外裔朝貢燕享之際,出以示之,使彼目眩而神聳,是亦不戰而屈人之兵之一計。

真宗咸平二年,大閱諸軍,詔有司擇地於含暉門外 之東,武村為廣場,憑高為臺,臺上設屋,搆行宮。其夜 三鼓,殿前侍衛馬步諸軍分出諸門。詰旦,帝乘馬,從 官並戎服至行宮。諸軍陳於臺前,左右相向,步騎交 屬,亙二十里,諸班衛士翼從於後。有司奏「成列」,帝升 臺東向,御戎帳,召從臣坐觀之。殿前都指揮使執五 方旗以節進退,又於兩陣中起候臺相望,使人執旗 如臺上之數以相應。初舉黃旗,諸軍旅拜。舉赤旗則 騎進,舉青旗則步進。每旗動則鼓駴,士譟,聲震百里 外,皆三挑乃退。次舉白旗,諸軍復再拜,呼萬歲。有司 奏「陳堅而整,士勇而厲」,欲再舉,詔止之,遂舉黑旗以 振旅。

仁宗康定元年,帝御便殿閱諸軍陳法,言者謂諸軍 止教坐作進退,雖整肅可觀,然臨敵難用。請自今遣 官閱陳畢,令解鐙以弩弓射。營置弓三等,自一石至 八斗;弩四等,自二石八斗至二石五斗,以次閱習。詔 行之陜西、河東、河北路。是歲,詔:教士不衽金甲,緩急 不足以應敵。自今諸軍各予鎧甲十、馬甲五,令迭披 帶。又命諸軍班聽習雜武技,勿輒禁止。

臣按:議者謂諸軍止教坐作,進退雖整肅可觀、臨敵難用,可謂切中教閱之弊。夫戰必用兵,而五兵皆莫利於弓矢,故操以弓矢為大用,諸凡軍士各執一器如鎗刀之類,然皆必兼以弓矢焉,是則長短之兵各具於一人矣。每月三操之際而以一日專習長兵,校其能否高下以為賞罰,必全軍皆善射之人則可以無敵於天下矣。又「人情由難及易易,由輕入重難。」 今之操兵者,往往不擐甲而輕衣,而所執之兵,又用輕物代之,一日遇敵,驟加以厚甲重器,必至於顛躓矣。此亦操兵者之所當知。

種世衡知環州,課吏民射,有過失射中則釋其罪,有 辭某事、請某事,輒因中否而予奪之,人人自厲,皆精 於射,自是數年敵不近環境。

仁宗時,賦近畿戶出馬備邊,民以為病。沈括言:「北地 多馬而人習騎戰,猶中國之工彊弩也。今舍我之長 技,強所不能,何以取勝?」又邊人習兵,惟以挽彊定最, 而未必貫革,謂宜以射遠入堅為法。

吳玠論所以制勝金人之策,謂:「金人弓矢不若中國 之勁利,中國士卒不若金人之堅耐。吾常以長技洞 重甲於數百步外,則其衝突固不能相及。」

臣按:自古以弓弩為中國之長技,古之名將所以守邊禦敵者往往以是取勝,載之史冊可考也。沈

括,謂:舍我之長技,強所不能,何以取勝?吳玠謂「常以長技洞重甲於數百步外,使其衝突不能相及。」 觀二人言,則知中國技之所長者,誠在於射,然非教之有素而激勸之有方,則亦不能使之射遠入堅而洞重甲也。請於常時教閱之外,許邊將用種世衡《課吏民射法》,於過失之輕者、差役之冗者,以射中否為賞罰操縱,則人人自勵,皆精於射,而中國之兵無敵於天下矣。

張方平言於仁宗曰:「臣聞太祖訓齊諸軍,法制甚嚴。 軍人不得衣皂,豈有紅紫之服?蔥韭不得入營門,豈 知魚肉之味?每請月糧時,營在城西者即於城東支 營,在城東者即於城西給之,須令自負,以勞役之。今 則異矣。臣嘗入朝,見諸軍帥從卒,一例新紫羅衫、紅 羅把肚、白綾褲、絲鞋、青紗帽,拖長紳帶,鮮華爛然。計」 其所受,廩給不足一身之費。若有妻子,爭得不饑寒? 此軍情所以易動也。

臣按:軍情所以易動者,由其無恆心也。何也?蓋上之所以給予之者有限而下之所以用度者不貲,用度不貲則衣食不給,衣食不給則無恆心矣。用無恆心之人以待不可測之變,欲保其臨事不變難矣。宋太祖起自戎伍,熟知軍情,所以訓齊之者,其嚴如此,然不得衣紅紫可也,而亦不許衣皁及蔥韭,不得入營門則甚矣。無故不許群飲可也。

歐陽修言於仁宗曰:「數年以來,點兵不絕,然有點兵 之虛名而無得兵之實數。新集之兵,所在教習,追呼 上下,民不安居。主教者非將領之才,所教者無旗鼓 之節,往來州縣,愁嘆嗷嗷,既多多病小怯之人,又無 訓齊精練之法。此有教兵之虛名,而無訓乒之實藝 也。」

臣按:修此言切中時弊。

神宗元豐三年,詔樞密院曰:「唐《李靖兵法》,世無全書, 又官號、物名、稱謂不同,武人將佐多不能通其意。今 樞密院檢詳官校正,分類解釋,令今可行。」

臣按:行軍不可無陳,而陳法必有據依,自昔以來所傳者雖多,然皆以《八陳圖》為得其法,說者謂八陳始於黃帝,用之以破蚩尢於涿鹿,諸葛亮造《八陳圖》,於魚腹平沙之上,壘石為八行,桓溫見之曰「此常山蛇勢也。」 文武皆莫能識之,此即九軍陳法。隋韓擒虎得其法以授李靖,靖為六花陳以變九軍之法,大抵八陳即九軍,九軍者六陳也。宋蔡元定為《八陳圖說》,朱子謂其「分開方圖陳法不相混雜」 ,亦有取。而又嘗與之論陳法,元定曰:「譬如一箇十分雄壯人,與一箇四五分人廝打,雄壯的只有力,四五分的卻識相打法,對副雄壯的更不費力,只指點將去。這見得八陳之法有以寡敵眾之理,則訓練之間不可不知古人陳法」 也明矣。

哲宗元祐元年,司諫蘇轍言:「諸道禁軍,日夜按習武 藝,將兵皆早晚兩教,新募之士或終日不得休息。今 平居無事,朝夕虐之以教閱,使無遺力以治生事,衣 食殫盡,憔悴無聊,緩急安得其死請使禁軍除新募 未習之兵,其餘止一教。」朝請郎任公裕言:「軍中誦習 新法,愚懵者頗以為苦。夫射志於中,而擊刺格鬥期」 於勝,豈必盡能如法。

臣按:軍士之所以善戰,非但熟於技亦必養其力,非但養其力亦必得其心。苟於無事之時,未戰而先失其心、耗其力,一旦驅之以禦敵,心不在焉而氣力不足以繼之,彼雖熟於技而精於藝而不為我用,用之而不盡其心,亦安能成功哉?本朝之制每月三操而於極寒極暑之候皆停焉,其為法也,可謂得中矣。

蘇軾進策於其君,有所謂安萬民者,其別曰教戰守; 有所謂訓兵旅者,其別曰《倡勇敢》。教戰守之策曰「生 民之患在乎知安而不知危,能逸而不能勞。此其患 不見於今而將見於他日。今不為之計,其後將有所 不可救者。昔者先王知兵之不可去也,是故天下雖 平,不敢忘戰。秋冬之隙,致民田獵以講武,教之以進 退坐作之方,使其耳目習於鐘鼓旌旗之間而不亂, 使其心志安於斬刈殺伐之際而不懾。是以雖有盜 賊之變,而民不至於驚潰。」及至後世,以去兵為王者 之盛節,天下既定,則卷甲而藏之。數十年之後,甲兵 頓敝,而人民日以安於佚樂。卒有盜賊之警,則相與 恐懼訛言,不戰而走。開元、天寶之際,天下豈不大治? 惟其民安於太平之樂,豢於游戲酒食之閒,其剛心 勇氣,消耗鈍眊痿蹶而不復振。是以區區之祿山,一 出而乘之,四方之民,獸奔鳥竄,乞為囚虜之不暇,天 下分裂,而唐室因以微矣。且夫天下固有意外之患 也。愚者見四方之無事,則以為變故無自而有,此亦 不然矣。天下固不免於用兵,所不可知者,有遲速遠 近,而要以不能免也。臣欲使士大夫尊尚武勇,講習 兵法,庶人之在官者,教以行陳之節,役民之司盜者,

授以擊刺之術。每歲終則聚於郡府,如古都試之法
考證
有勝負,有賞罰,而行之既久,則又以軍法從事。然議

者必以為無故而動,民又撓以軍法,則民將不安,而 臣以為此所以安民也。天下果未能去兵,則其一旦 將以不教之民而驅之戰。夫無故而動,民雖有小怨 然孰與夫一旦之危哉。

臣按:蘇氏之策,「欲無事之時士大夫皆尚武勇、習兵法,教庶人之在官者以行陳之節,役民之司盜者以擊刺之術,歲終試之,較其勝負以為賞罰,一旦有事,免以不教之民而驅之戰。」 臣竊以為,今天下州郡凡要害處皆設衛所,以養列屯坐食之官軍以為民衛,民既出賦稅以衣食之,而又使之執干戈以從事乎軍旅,則民有辭矣。然則今日官軍之外,民兵不可用與?曰:有事之秋,禍變有必至之理,彼此同之於此。教而用之,非但為國,亦以為民也。彼又將何辭乎?不得已,什伍之以協助官軍,事已即休可也。

蘇軾《倡勇敢之策》曰:「戰以勇為主,以氣為決,天子無 皆勇之將,而將軍無皆勇之士,是故致勇有術,致勇 莫先乎倡,倡莫善乎私,均是人也,皆食其食,皆任其 事。天下有急,而有一人焉奮而爭先而致其死,則翻 然者眾矣。弓矢相及,劍盾相交,勝負之勢未有所決, 而三軍之士屬目於一夫之先登,則勃然者相繼矣。」 《諺》曰:「一人善射,百夫決抬。」苟有以發之,及其勃然翻 然之間而用其鋒,是之謂倡。倡莫善乎私。天下之人, 怯者居其百,勇者居其一,是勇者難得也。捐其妻子, 棄其身以蹈白刃,是勇者難能也。以難得之人,行難 能之事,此必有難報之恩者矣。天子必有所私之將, 將軍必有所私之士。視其勇者而陰「厚之。」人之有異 材者,雖未有功,而其心莫不自異。自異而上不異之, 則緩急不可望其為倡。故凡緩急而肯為倡者,必其 上之所異也。

臣按:蘇軾此言真得夫激勸用人之道,但其所謂「視其勇者而陰厚之」 ,「陰」 之為言,豈王道蕩蕩、光明正大之謂哉?臣竊以為其言雖不能無偏,而其策則為甚善,請如宋人廂、禁軍之制,分軍為二等,擇其一等強壯精銳者以為正軍,以備征戰之用,其次者以為副軍,以應工作之役。軍士每月支糧一石,其正軍全支,副軍每名減其二斗,有役則否。積其減下之數,以為賞費。軍士有材力過人,試合式者,定為賞格。如射十矢,中八矢者為上,五矢以上者為中,則賞之;三、四矢者為平,不賞不及二矢者有罰。合格者月支加米三斗或五斗。其他技能,以此為準,用蘇氏之策,校其技能,而賞以倡之。得賞者既以自負,惟恐一旦不得賞,不徒失利,而且為人所訾,而益致其操習之功。彼不得賞者,遇有緩急,則責之曰:「爾平日受厚賞,今日正爾報效之秋」 ,雖欲隨眾退避,不可得已。如是則軍士之中有才者為上所用,有勇者為上所私,緩急之際,必有為眾人之倡者矣。

胡寅言於高宗曰:「減汰其疲老病弱,升擇其壯健驍 勇,分屯在所。置營房以安其家室,聚粟帛以足其衣 食,選眾所畏信者以董其部伍,申明階級之制以變 其驕恣悍悖之習,然後被之以精甲,付之以利器,進 戰獲敵寇則厚賞,死則恤其妻孥,退潰則誅其身,降 敵則戮其族,令在必行,分毫不貸者,乃治軍之實也。」 無所別擇,一切安養姑息之,惟恐一夫變色不悅,幸 無事,則曰「大幸矣。」教習擊刺,有如聚戲,紀律蕩然,雖 其將帥不敢自保者,為治軍之虛文也。

臣按:寅所言治軍虛實非但一時事也,人君以誠為治,凡事皆然,而於治軍旅尢不可務虛文而不崇實效。

孝宗淳熙十四年,樞密趙雄奏:「昨大閱,器甲鮮明,紀 律嚴整,十萬之眾,一一少壯。」上曰:「前此虞允文行揀 汰之法,其初謗議紛然。今諸軍皆無老弱,乃見成效。」 雄奏:「凡造事之初,眾口難一,惟聖明不惑,乃能集事。」

臣按:人君惟不惑於群議乃能成事,況軍旅之事尢難於逆料遙度,往往有意外之變、報復之禍,人臣非真有為國之心者不敢建議,自非上人持志之堅、見理之的、臨事之斷,而不為群議所移動者鮮矣。趙雄謂「造事之初眾口難一,惟聖明不惑乃能集事」 ,豈但揀汰一事然哉?

紀效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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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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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問曰:「平時官府面前所用花鎗、花刀、花棍、花叉之 法,可以用於敵否?子所教亦有是歟?」光曰:「開大陣,對 大敵,比場中校藝,擒捕小賊不同。堂堂之陣,千百人 列隊而前,勇者不得先,怯者不得後。叢鎗戳來,叢鎗 戮去,亂刀砍來,亂殺還他。只是一齊擁進,轉手皆難, 焉能容得?左右動跳,一人回頭,大眾同疑,一人轉移」 寸步,大眾亦要奪心,焉能容得?或進或退?平日十分 武藝,臨時如用得五分出,亦可成功;用得八分,天下無敵。未有臨陣用盡平日十分本事,而能從容活潑 者也。諺云:「到廝打時,忘了拳法。」兵豈易言哉!《俞公棍》 所以單人打不得對,不知音人打不得者,正是無虛 花法也。長鎗單人用之如圈串,是學手法,《進退》是學 步法。身法除此,復有所謂單舞者,皆是花法,不可學 也。須兩鎗對較,一照批迎切磋。請幫助識別此字。「擠著拿大小門圈 穿」,按一字對戳一鎗,每一宇經過萬遍,不失字字對 得過,乃為成藝,後方可隨意應敵,因敵制勝也。 藤牌單人跳舞免不得,乃是必要從此學來。內有閃 滾之類,亦是花法,定須持標與長鎗對殺,先標使去, 亦要不早不遲。標既脫手,要進得速,出刀快,方為成 藝。

「鉤鐮、叉鈀,如轉身跳打之類,皆是花法,不惟無益,且 學熟誤人。第一叉鈀花法甚多,划去不盡,只是照俞 公棍法,以使叉鈀、鉤鐮,庶無花法而堪實用也。」 或問曰:「子所撰,抑南北可通,施之於今日耶?抑水陸 可兼用否耶?無乃覓形索影,未免使人有讀父書之 憂。」光曰:「如束伍之法,號令之宜,鼓舞之機,賞罰之信, 不惟」無南北水陸,更無古今。其節制分數、形名,萬世 一道,南北可通也。若夫「陳勢」之制,特因浙江一方之 地形、倭賊出沒之情狀,以形措圖,以熟愚民分合之 勢,以教畎畝初用之官,隨敵轉化;苟用之異地,是誠 難免父書之憂也。不敢統為誇誕,以誤閱者;故特備 說於左:夫倭性疑,疑則遲;兵臨之時,我若「進而有制, 彼若先不預聞,便不就合,我得易於分布。余數年百 戰,但見諸賊據高臨險,坐持我師,只至日暮,乘我惰 氣衝出,或於收兵錯雜,乘而追之。又能用乘銳氣,盛 以初鋒。又其盔上飾以金銀牛角之狀,五色長絲,類 如神鬼,以駭士氣,多執明鏡,善磨刀鎗,日中閃閃,以 奪士目,故我兵持久,便為」所怯。余所著《操練圖令》內 切切分詳退兵之法,諄諄面諭鴦鴛陣勢遠戰之條 者,良以此也。若夫北方原曠,地形既殊,騎兵動以數 萬,眾寡亦異,馳如風雨,進不能止,豈可以此用之者 耶?或曰:「必如何而可?」余曰:「北方之事,須革車二千,練 驥萬餘,甲兵數萬,必興十萬之師,如衛公之法,而不 泥其跡,乃」可收功尺寸,出塞千里,少報國恩之萬一 也。或又問其法如何?余曰:「十萬之才,非余所及,但當 別有十萬作用。」長嘆而作。

或問曰:「主將者,萬人之敵也,而一技一藝,似不必習。」 光曰:「惡!是何言哉!夫主將固以司旗鼓調度為職,然 不身履前行,則賊壘之勢不可得,眾人之氣不肯堅, 前行之士得以欺哄避難,而虛誑莫可辨,斯賞罰不 能明,不可行也。如欲當前,則身無精藝,己膽不充,謂 習藝為不屑,可乎?及其平日也,士卒乃以藝而勝敵」 者,非有督責,愚人不知為防身立功之本,既多怠逸。 如欲教閱,必須憑左右教師以定高下,便致教師得 以低昂其間,為索詐之計。士心即不平,學技即不真, 而花法無益之藝,得以入乎其間。況為將之道,所謂 「身先士卒」者,非獨臨陣身先,件件苦處要當身先。所 謂「同滋味」者,非獨患難時同滋味,平處時亦要同滋 味,而況技藝,豈可獨使士卒該習,主將不屑習乎?承 平以來,紈褲之子,間一戎裝,則面赤如丹,執銳則慚 笑莫禁。為主帥者,苟能一身服習,而凡下我一等者, 將焉敢慚愧惶惑,赤面動心?誰不曰位勢如彼其尊, 威令使我奔走者尚如此,我又何疑怯而不屑,使知 披執非辱己之事,醒然為當然之役,而良心矢發,練 士如林矣。孰謂「一技」一藝,非主將之可屑為耶?分門 習技者士卒,而所以雜其長短、隨其形便,錯而用之 者,主將也。不習而知之,臨時焉能辨別某器可某用, 某形用某器,以當前後?臨時不知用,蓋由平日不能 辨別精粗美惡之故也。及或托之章句中,不知器技 之用者,造之付與士卒無異,閉目念文,到底不識一 字,如此則器技必不精。《晁錯》曰:「以其卒予敵也。」斯言 可不信乎?主將又可以為一人之敵而不屑乎?平時 器技,必須主將件件服習,以兼諸卒之長,既習則能 辨。又須件件親詣,親手看試過,方可付士卒。勿謂我 有捷法,百件之中抽其一二試之,此是三軍性命所 係,國家地方安危所關。設有一件欠精,臨事一人先 失,大眾被累,勿謂我有抽看之法,而造者不測,便不 敢草草,勿要顧惜威重勞冗,而試較不全,萬分叮嚀 告囑。

或問:「祖宗自設官軍,至今操練二百年矣,比子之操 一二年者,孰為習士?官軍亦有陣法,場中演習,而皆 不裨時用,何也?」光曰:「且如一學生,平日窗下講習的 是《五經》《四書》解義、策論,一旦入場,試官出來題目就 是經書上的,便可中得個舉子來。若平日雖是手不 釋卷,卻讀些雜說詩詞,作些歌賦傳奇,一旦入場,要 作經義策論中選」,所習非所用,如何可得?就是好學 的,也徒然耳。今之軍士,設使平日所習所學的號令 營藝,都是照臨陣的一般,及至臨陣,就以平日習者 用之,則是操一日必有一日之效,一件熟便得一件之利,況二百年耶?況自幼而為武士者耶?奈今所學 所習,通是一箇虛套,其臨陣的真法、真令、真營、真藝, 原無一字相合。及其臨陣,又出一番新法令,卻與平 日耳目聞見無一相同。如此就操一千年,便有何用, 臨時還是生的。且如各色器技營陣,殺人的勾當,豈 是好看的?今之閱者,看武藝但要周旋左右滿片花 草,看營陣但要周旋華彩,視為戲局套數,誰曾按圖 對士,一摺一字,考問操法,以至於終也。此是花法勝 而對手工夫漸迷,武藝之病也。虛文張而真營卻廢, 制陣之病也。就其器技營陣之中,閒一花法尚不可 用,況異教耶?「異教」與不教同,況不習耶?司閱者可不 端明雙目,以任習服之人,為較量之衡耶。

或問:「常操之套,果可用於臨敵否?而真操賞罰精微 之處,亦在此否耶?」光曰:「操兵之道,不獨執旗走陣於 場肆,而後謂之操,雖閒居坐睡嬉戲亦操也。善操兵 者,必使其氣性活潑,或逸而冗之,或勞而息之,俱無 定格。或相其意態,察其動靜而撙節之。故操手足號 令易,而操心性氣難。有形之操易,而不操之妙難;能」 操而使其氣性活潑,又必須收其心,有所秉畏兢業, 又有操之似者,最為操之害。何則?讙譁散野似性氣 活潑,懈苦不振似心有兢業。為將者辨此為急。知此, 可以語《韜鈐》之祕矣。獵人之養鷹犬,故小道也,將無 似乎?且夫好生惡死,恆人之情也。為將之術,欲使人 樂死而惡生,是拂人之情矣。蓋必中有生道在乎其 閒,眾人悉之而輕其死以求其生,非果於惡生而必 死也。故所謂「恩賞」者,不獨金帛之惠之謂,雖一言一 動,亦可以為恩為惠;所謂「威罰」者,不獨刑杖之威之 謂,雖一語一默,亦可以為威為罰。操之於場肆者,不 謂之操,所謂筌蹄也。而兵雖靜處閭閻,然亦謂之操, 乃真操也。微乎微乎,妙不可測。神乎神乎,元之又元。 此聖賢之精微,經典之英華,儒者之能事,豈尋常章 句之可擬耶?況諉之曰「弓馬粗材,武夫血氣之技」,烏 乎可!

今人治兵,常曰:「古法筌蹄之具耳,不足以施於實用。」 嗚呼!天下有無方之醫否耶?蓋地方風土不同,人之 情性各異,不能因其所明而通其所蔽,遂謂兵法不 足以施於實用,是豈為能兵者哉?此特自治於我之 軍中為然,況敵勢強弱不同,地利到處殊形,抑將何 如以應之?且如浙江兵之稱可用者,初為處州,繼而 紹興,繼而義烏,繼而台州。至於他處,則雖韓、白再生, 不可用也。是皆有其故焉。何則?處州為鄉兵之始,因 其山礦之夫素習爭鬥,遂以著名,及其用之殺倭,不 過一二勝而已。以後遇敵輒敗,何也?蓋處兵性悍,生 產山中,尚守信義,如欲明日出戰,先詢之以意,苟力 不能敵,即直告曰:「不能也。」如許我以必戰,至其期必 不爽約,或勝或負,定與寇兵相一接刃。但性情不相 制,勝負惟有一戰再用之,痿矣,氣勇而不堅者也。此 兵著名之時,他兵尚未有聞,及三十二三年,方有「紹 興」之名。蓋紹興皆出於嵊縣、諸暨、蕭山,並沿海。此兵 人性伶俐,心雖畏怯,而門面可觀,不分難易,無不領 而嘗之,惟緩急不能一其辭。然其性頗為無耐,驅之 則前,見敵輒走,敵回又追,敵返又走。至於誘賊、守城、 劄營辛苦之役,則能不避。馭之以寬亦馴,馭之以猛 亦馴,氣治而不可置之短鋒者也。此後方有「台兵」之 名。蓋台兵以太守譚某之嚴,《初集》即有以攝其心,故 在譚某用之而著績;他人則否。其人性與溫州相類, 在於虛實之間著實鼓舞之亦可用。歲己未,以義烏 尹趙某之集兵,予奉命會選而教練之為部伍,於是 而始有「義烏」之名。以前非無烏兵也,蓋屢出屢敗,故 不為重輕。義烏之人,性雜於機詐勇銳之間,尤事血 氣,督之衝鋒,尚有懼心。在處兵之下,然一戰之外,猶 能再奮,一陣之間,尢能反戈?但不聽號令,勝則直前 不顧,終為所詐。至於他處之兵,伶便譎詐,柔懦姦巧 在我鼓舞之令未下,而眾已預思奇計,為之張本矣。 等而別之,得其人而教練焉。畢竟處州為第一,義烏 次之,台、溫又次之,紹興又次之,他不在此科也。其操 治處兵之法,在操其堅耐,而使之屢陣不銷其氣。其 操義烏之法,要破格恩威並稱,必使其聽節制,進退 一如約束,不患其不強而患其不馴,不患其不勝而 患其驕。其操台、溫之兵,必又加嚴一等,其操紹興之 兵,必須重令以劫其心,決令以立其信,操之能以短 兵交刃,而後可用也。至於他處之兵,必洗滌其腸胃, 盡去其故態,施不測異常之令,然後僅能及紹興兵 耳,不然吾不能也。如此則無兵不可衝鋒,無兵不可 鏖鬥,浙之強兵不可勝用矣。或又問曰:「今之處民,銷 廢怯弱極矣,而君猶以處兵稱首,何也?」予曰:「兵之勝 負者氣也。兵士能為勝負,而不能司氣,氣有消長無 常盈,在司氣者治之何如耳。凡人之為兵,任是何等 壯氣,一遇大戰後,就或全勝,氣必少洩,又復治盛之 以再用,庶氣常盈。若一用之而不治,再用則濁,三用 則涸,故無常勝之兵矣。」譬如清泉細流,輒以巨罌連汲之,斯濁濁而不少,間以蓄之則涸。必汲其清而澄 其濁,又停其汲,故能供再汲之罌,斯罌常滿而流弗 可涸。是處兵之初用時,正始達之泉也。而將領不尚 節制者,用其氣而不蓄,雖一二「勝焉,氣已濁矣,猶未 涸也。」由是處兵之名著天下,無處不募處兵,而先浙、 次直、次福建,皆處兵矣。夫處既募廣,將領乃多,豈能 人人皆良知清明,盡諳治氣、用兵之機也?於是用其 名而鹵莽以耕,滅裂以穫,詭御得禽,遂至於涸,遂至 於大衄而不可復振。今之義烏兵已蹈處兵故轍矣, 予憂更甚。夫義烏兵自隸予部下二年,遂有台州辛 酉數捷,至或身親之人亦有云云者。曰:「義烏兵天生 性勇,故不假將領教習之力而可用也。今處處募義 烏兵者,遠自福省,故不知義烏彈丸之地,通計能幾 十萬丁,就中再擇其勇而壯者又復幾何?今紛而應 四方之募者,二萬有餘矣。編民之家,老幼官吏、生員」、 雜役外,十丁、五丁可得一壯士否歟?又加之以各處 不一之將領,未必人人知,兵未必人人知義烏兵之 性,未必人人捐身家以御下。一用之不審,被一大劫, 東村痛子、西村哭夫。於此之後,一邑奪氣,而義烏之 兵不可用在目前矣!或曰:「如君所馭義烏兵,何以能 然?」予曰:「粵於己未冬初集之,其在平」時也,用破格之 號令,施極重之賞罰,嚴如霜雪,以立威信。或以教場 中行臨陣事,或以談笑間陳刀斧,威其所以佐威信 之必行而無他虞者。或親執湯藥以調下卒,或同勞 苦以共跋涉,或夜竊隊伍之中,或出其私積之物,雖 士卒一尺之器,亦親經較驗而身先習之,為諸士倡。 「夜無終寢之席,日無不吐之哺,此心時刻無或少怠, 雖累勝之卒,而馭之更百倍於未勝之先也。」夫方寸 之微,出入無鄉,若少恃其舊氣,便著障根,以漸變去, 便至不可收拾。是故世未嘗無百戰百勝之卒,惟在 我無百戰百勝之心耳。及於用兵臨敵,則去戰期二 三日之前,先以塘報約之,重刑厚賞,追隨賊之動靜, 探報「賊之地利。凡賊一舉動必有報,凡踰一時辰必 有報。又至舉戰一日之前,則所部親兵能卒多至一 二百人,盡數分遣,四布賊之左右,及或有入賊之腹 心者,凡賊分合出入多寡,嚮往進兵路徑,舉皆洞然 矣。」方以其所得情形,或以泥塑為山谷巢穴狀,或以 硃墨筆圖別分布,使各頭目瞭然如素履,然後剋期 分路,如所議,給信票口令以進於敵所,「未陣而恐其 遲,及陣而恐其瑕,交陣而恐其誘,既勝而恐其驕」,精 神心意無不流通於士卒敵人之間。而凱收之餘,又 復如「解衣以收亡骸,出帑以恤孤嫠」,重其鋒鏑之賞, 而明其「連坐之誅,雖大敗中亦有必賞之士,大勝中 不無行刑之人。」隨查其心神志氣之利害處,從宜鼓 盈之,而決其機器械行伍,一戰如故,則不更兩戰之 後,雖全師如故,而士卒輕傷亦多,器械損折亦多。斷 然星夜擇其中軍一哨,或頭目有事故者,伍下之人 分投補足,以中軍所蓄器械那移貸之,務使戰營行 伍,一卒不缺,一器不乏,然後又為再出之舉也。《公陣》 所謂「遊兵二十四隊,防備設疑補缺之用」,正謂此也。 是以各營時時有常足之額,士卒有常盈之氣。今予 之中軍者,即八陣之遊兵也。此在主將決當常備數 百之人,親養練於中軍,臨時方得如此。設若平日無 是備,一時豈能呼召也哉!用之出征異地,尢為緊要 一著,此固多術。至於因敵轉化,因變用權,因人異施, 因情措法,消息之以神妙不測,無方體之微者,又非 筆舌所能告也。夫喋喋之言,非誇將術以肆驕矜,蓋 欲聞諸同志,慎用此兵,共藉壯士之力,以盡職分,以 報君父與知己也。不然,他處之《義烏》兵壞,則一邑之 人一體相似,區區部曲,由此易慮矣。今豈能獨恃於 久遠也哉?識予不得已之心,然後予為無罪。予言庶 萬一有補雲。

今之鄉兵,狃於平昔所習武藝之蔽,不信師教,遂誤 大事者甚多。何則?如鄉兵所執名為「鎲叉鈀。」鐪者,橫 頭用無刃鐵梁,柄頭用平頂鐵箍,長不踰眉。其所習 之法,又前後左右回頭跳舞,雙手平拿兩頭,所餘不 過一尺。渠蓋如此習之,及其平日在鄉黨爭鬥,每打 必勝,遂自謂無敵,雖有他師,教以別法,皆不聽從。蓋 渠用之利,習之成,信之深故也。殊不知此器此習,乃 鄉中互相爭鬥用之,彼此皆然。且恐以刃傷人,得罪 必重,故只用此物打傷,就或打死,終非刃殺之意。其 賊之來也,利刃長鋒二丈有餘,及身寸餘,應刃而斃。 以一尺無刃之物,而當一二丈利杪之鋒,就能見肉 分鎗,亦只格得他開去,不及我身,幸矣,便終日對局, 豈能跳進一二丈之遠以中彼哉?就中彼,不過打一 擊,苟不中,在頭顱便能死人否賊亦得刃於我也,逆 而執之,反為所誤,遂謂叉鈀鎲鐪不可用,習藝為無 益,有是理哉?又如長鎗,近見浙江之習,皆學處州《狼 筅法》,中分其半。官軍所傳之法,亦有回轉。但大敵交 鋒,與平日場上相對比不同,千百之人簇擁而去,叢 如麻蓬,豈能舞丈餘長竿,迴轉走跳?若此則一二丈僅可布一人而已,不知有此陣否耶?至於中分其半, 則又後尾垂帶一為左右之挨擠,手中豈能出入,遂 乃遇敵而敗。不曰習藝之非,制器之誤,乃曰鎗不可 恃,干鎗何尢哉?故用鈀、鎲、鉤、鐮、叉、鐪之類,必如予所 載《短兵長用說》篇內制之習之。長鎗之屬,必如予所 載《長鎗短用說》篇內制之習之,乃為得宜。今之司教 士之責者,須先一一隨其土著之所習尚器藝,如善 者聽之,而求其精。如非大敵所宜者,須先一一說破 執迷之病,然後說我新制之利。待彼曉然知舊習之 不利,以慕我之利,然後督責。既成,人人自知足以恃 而前,則弱兵可勇,勇兵必不為習所陷沒,可以語成 功也。或者曰:「君用兵酷嗜以節制,遂至成效,節制工 夫從何下手?」予曰:「束伍為始,教號令次之,器械次之, 微權重焉,不能傳也。當於經籍中採其精華,師其意 而不泥實事,推而進之,於真武直取上乘,則率性之 謂道。物格而知至,知至而」意誠,意誠而心正。孔子曰: 「我戰則克」是已。勿謂行伍愚卒,不可感通,恃無本之 小勇,倖狙詐之一中也。

古今治平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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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練兵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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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為五軍,永樂為三營,於忠肅為十團營。嚴嵩為 仇鸞地,始設戎政府一之。趙文肅謂設分府分營之 意,甚或追榆木之變,以軍未及歸衛,為三楊咎。然軍 不練即更營制,亡益也。今之弊在認操作練耳。夫操, 兒戲也,練則必遵教練律,材膽技藝,選師分演,精欲 貫蝨,熟必掇蜩,而大要以《練兵書》為主。重器練手,重 甲練身,囊沙、練足、鴛鴦三才練陳,盡斥花刀、花鎗之 套。其賞罰,或教場行臨陣事,或談笑陳刀斧威。其論 功,重全勝,輕零斬,雖下卒,器食親經校驗,夜無終寢 之席,晝無不吐之哺,情義孚,恩威洽,真如臂指,可謂 得練三昧矣。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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