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樂律典/第070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七十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樂律典
第七十卷目錄
律呂部藝文一
為晉陽公進玉律稱尺斗升表
北周庾信
律和聲賦 唐歐陽詹
律中黃鍾賦 裴度
律移寒谷賦 張友正
黃鍾管賦 闕名
律呂相生賦 王起
葭灰應律賦 前人
鄒子吹律賦 前人
黃鍾宮為律本賦 王棨
律呂相召賦 闕名
與范景仁論積黍書 宋司馬光
與范景仁第四書 前人
與范景仁第五書 前人
與范景仁第九書 前人
答積黍書 范鎮
答司馬光書 前人
答第五書 前人
答第八書 前人
黃鐘養九德賦 陳襄
黃鐘賦 元毛元慶
進律呂元聲書疏 明範永鑾
論元聲書 楊廉
律呂部藝文二〈詩〉
八風從律 唐蔣防
律中應鐘 裴元
律呂部選句
樂律典第七十卷
律呂部藝文一
[編輯]《為晉陽公進玉律稱尺斗升表》
[編輯]北周庾信
臣聞「三才既立,君臣之道已陳;六位時成,禮樂之功 斯正。故以葉和日月,測度陰陽,悅豫兆人,儀刑萬國」 者也。伏惟皇帝應籙馭天,披圖受命,據太陽而懸象, 履文昌而建極。白環表讓德之符,元珪告成功之瑞。 太階既平,升中可習,必當水建千年,山稱萬歲。伏見 敕旨,刊正音律,平章曆象,奏黃鐘而歌《大呂》,變孤竹 而舞《雲門》。莫不器取疏通,聲從安樂,《四分》既明,三微 是定。是以聞鐘洛浦,即辨聲乖;聽鐸邯鄲,先知響韻。 二分二至,行於司曆之官;九變九成,被於和樂之職。 足以動天地,感鬼神,化被風俗,平分寒暑。豈直吟嘯 谿谷,迴翔鸞鳳而已哉!是知零陵廟前,徒尋舜管;始 平城下,空論周尺。臣聞上製其禮,下習其儀,君定其 法,臣行其事。謹造《玉律》一具,並玉稱、尺、斗、升、合等,始 得成功。至於分粟累黍,量絲數籥,實以仰稟聖規,參 詳神思。所冀節移陰管,無勞河內之灰;氣動陽鐘,不 待金門之竹。而琬琰事輕,般倕慮淺,不足展采成均, 增輝度量。齎器奉表以聞。
《律和聲賦》〈以見象聲律以和萬方為韻〉唐·歐陽詹
[編輯]詠聲周兮律聲遍,人心厚兮國風變。伊在堯之既聞, 我得夔而又見,哀思慮始,安和道性,宗伯官也。擇人 乎有才,正始化焉。選音於無象,綴《咸池》之雅韻,去《桑 閒》之末響,圖風普以雨周,筭天長而地廣。律則以宮 擊徵,詠則從濁揚清,且懲流而反正,常戒險以歸平。 若近若遠,非幽非明,類無臭,等無聲,俟信矣。惟時與 四時之德洽,純如並奏,彌六合以文成。善詠者身,應 聲者律,會高低以齊舉,偕疾徐而並出。跡不得尋,功 如何述?為災為眚,曾莫奉於淫君;調陽序陰,屢見資 乎聖日。故得之者體圓御方,失之者亡禋絕祀。比屋 可戮,桀紂罔測其所由;率土可封,堯舜固知其所以 不然者。《移風》之言曷謂,易俗之訓則那。我所以清六 管,順賡歌。載唱載吹,匪塤箎之獨葉;一張一弛,豈琴 瑟之空和。八紘有截,四海無波。物阜人蕃,雖已歸乎 至德;鳳來獸舞,蓋於斯而靡他。其理微,其用遠,論有 助也。侔大君之得一,考無情焉;同八風之吹萬,可謂 我詠斯暢,我律斯臧,發揚六義,孕育群方。處植者以 之而茂實,含識者於焉而壽昌。彼《離連》與栗陸,復何 道而稱皇。
《律中黃鐘賦》〈以聖人有以見天地之賾為韻〉裴度
[編輯]「古者推曆生律,懸法示人。在寒暑之未兆,已斟酌於 至神。故能推一陽之生,為三正之始。察黃鐘之氣,煦 然以升;辨青帝之功,微而可紀。外去涸沍之節,內見發生之理。具無形而有聲,徒明目而聰耳;得於心而 不昧,藏諸身而有以。人事尚昧於先春,天統已彰於 《建子》。若夫眾象高懸,可伺察於穹天;群形多類,可區」 別於厚地。雖紛綸而靡極,終視聽之攸記。未若竹管 之用,前知歲時;葭灰之動,罔失毫釐。物之先見,應必 在茲;取竅厚而均者,當微眇而候之。是則陰陽之運, 變化之期,易以形隱,難以氣欺。懿其十一月之節,十 二辰之首,因積小以成大,得出無而入有。遂能以吹 灰於中,動縠於口。亦猶道之生一,宛在陽之初九。觀 乎窮天地之性,興邦國之政。洎純陰之始凝,導太陽 之將盛。何制器之精微,可驗物於遼敻。故曰:「述之者 明,作之者聖。」所以觀一管之動靜,效五音之邪正。斯 乃造物於又元,考時於至賾,就兩儀之茫昧,先萬物 而探索。六律六呂由是以相生;八風八音,由茲而卒 獲。矧夫國家仰合天法,俯迴天眷,既用晦而必明,亦 處蒙而可見。敦氣數之元本,去聲色於㝢縣。彼唐堯 敬授,羲和欽若,未曰「窮微而知變。」
《律移寒谷賦》〈以至人感音能變生植為韻〉張友正
[編輯]惟北有谷,純陰之位,無溫煦以生成,失膏腴之美利。 是吹孤竹之管,將變不毛之地。聲能葉候,期四序以 平分;氣乃應時,見三陽之總至。伊彼鄒衍,仰師伶倫, 窮雅韻於條暢,得和聲於厚均。爾乃循窈窱,傍嶙峋, 有薰風以舒物,敷順氣以和人。一奏而層冰以解,再 揚而槁木驚春。是知道契至精,事符元覽。谷居陰靜, 宜陰慘之莫舒;律屬陽方,因陽和而相感。且陳夾鐘 之管,召清角之音。聲之所涵者博,志之所達者深。律 氣旁通於陽氣,人心上導於天心。夫乾德無隔,土宜 有恆,南無嚴凝,北無鬱蒸。若變寒為燠,昊穹所未必 能;以荒為稔,后稷所不足徵。將祁寒之恆若,諒大化 之何稱。爾乃天下盛陽,此谷飛霰;日「中方晝,此谷見 晛。」豈無三光,曾照臨之不遍;雖有四氣,曾沍寒而莫 變。寧知至人爰來,陽律斯扇。清音未發,猶萬壑之荒 涼;和風方流,忽千林之蔥蒨。故谷得陽以盈,陽因律 以生。田疇以之沃衍,節氣以之和平。我墟既耕,我黍 既成,耦十千而南東其畝,廛三百而庾廩如京。實無 窮之嘉績,與造化而爭衡。別有處幽谷而思遷,待暄 風而撫翼。空勞《苦寒》之詠,獨厲後凋之色。儻一借於 吹噓,願均榮於動植。
《黃鐘管賦》〈以一陽既生三元克序為韻〉闕名
[編輯]「黃帝稽六氣,正三光,頒命於伶倫之職,伐竹於嶰谷 之鄉,創管籥於分寸,審制度於毫芒,為十二之首律, 導初九之潛陽。伺青陸之功,微而可紀;察黃鐘之氣, 闇然而彰。所以位定於初,道生於一。將啟四分之曆, 潛運三重之室,取厚竅而均者,當分至而藏密,統緹 幔以依辰,布葭灰以候律,經天順地,察晷度而有常; 陰伏陽迴,知萌芽而溥出。超土圭之至理,得銅渾之 妙術,在沍凅之窮冬,引發生之遲日。」既而推萬物之 道,統三正之元,清濁既分於上下,躔次不愆於晝昏。 是日也,百辟稱賀,萬邦以則。垂元化於本始,體高明 於柔克。一氣潛應,定立均於數源;七曜旋行,酌至神 於物極。變化之道,周流可測。人事尚暗於先春,天統 已彰於陽德。由是平之以《六紀》之惟三,仰經綸之祕 奧,終視聽之所覃。單穆不獨稱其美,周景抑亦懷其 慚。故以鳳為名也,於盡善而稱;未以律為候也,實用 之而不既。振潛伏以蒙泉,贊元微以通氣。靜室無聲, 微風不驚,吹灰於中,八音由是乎卒獲;動縠於口,五 聲於是乎相生。國家上法黃軒,推衡律呂,覘一律之 動靜,俾四時而式序。彼唐堯敬授,羲和欽若,未曰「窮 於寒暑」者哉。
《律呂相生賦》〈以予欲聞六律五聲為韻〉王起
[編輯]律呂以迭而相成,陰陽以獨而不生。總二氣而取則, 俾萬物而立程。可以揣亭毒之理,可以賾天地之情。 其繫時也,必誠必信;其吹萬也,無臭無聲。原夫制自 伶倫,跡於嶰谷,始葉音於《靈鳳》,終制器於截竹。其名 可紀,則一暑而一寒;其數可陳,則陰六而陽六。所以 均我節物,而周乎倚伏。借如黃鐘建子以為本,林鐘 「《建未》以為君。」動《夷則》而葉墜,應姑洗而草薰。霜雪因 之以罔忒,禽鳥候之而必聞。雖覆載之莫窮,而飛灰 可揣;謂陰陽之不測,而寸管斯分。故王者歷象為務, 職司是勗,奉之以布令,法之以成俗。肅殺初佐於金 風,絪縕竟調於玉燭,動植無擾,含靈斯足。莫不因律 呂之相生,濟仁壽之大欲。既而同其法度,節其疾徐。 既環周之無極,亦鱗次而用諸。故能欽《月令》之不爽, 布歲和之有餘。八風既從兮惠化爰被,十旬不散兮 休徵可書。伊上瑞之臨汝,實疇人之起予。則律不作 無以葉五音之術,呂不助無以成萬物之實。洞於精 微,生於陰騭,在孕育以咸暢;處金石而無失,則吹於 寒谷。不惟鄒子之方,葉於樂府,奚獨《延年》之律。我皇 欽若時令,克諧宮羽。來遠人而風雲表祥,張大樂而 鳥獸率舞。是知順相生之義,而德冠乎三五。
===為器。一則本乎天,一則通乎地,因時出矣。「本乎天」者 親上,乘氣洩焉;通乎地者啟閟。感兩儀以成道,應六 管而為事。明夫律通則氣來,灰動則時至。知晝夜之 迭代,表子午之更位。辨方辨卦,乃立節以為八;定至 定分,故均氣以為四。於是聖人設矣,君子用之,於以 「則地氣,於以奉天時。仲夏將臨,則蕤賓啟候;孟秋既 屆,乃《夷則》應期。大呂具實,而冬窮於丑;太蔟已散,而 春蠢於寅。可謂自微形著,有條不紊。明天道之大備, 則帝道之廣運。且夫範金以為律,當其空有律之名; 燔葭以為灰,當其動用灰之輕。」律之空則或吐或納, 灰之輕則有虛有盈。由是識坤德之順靜,探乾德之 遊行。其入也柔順,其出也剛勝。或處陽而陰生,或在 陰而陽孕,見律中而灰動,知地感而天應。如此神可 以窮,數可以究,事可得而待,時可得而候。是以聖人 執茲一柄,形被九有,時寒暑之往來,辨昏明之妍不。 夫物之妙用,則感於無為;物或不爽,則應用無差。彼 葭灰之造微,與天地而宜契。我皇敬授不忒,故能「燮 理無虧。」
《鄒子吹律賦》〈以吹律洞微寒谷生黍為韻〉前人
[編輯]鄒子處寒谷之陲,審至音之宜,能噓吸而律應,使嚴 凝而氣移。驗乎卜居,殊緹幕之攸設;稽乎假器,匪葭 灰之所吹。當其地映嶔崟,山連鬱律,夏皚皚而多凍, 晝蒼蒼而少日。草木絕其滋榮,飛走悲其慘慄。雖彈 絃於帝舜,孰致其和;雖扣角於師文,必慚其術。由是 鼓其用,濟於眾,將鉤深以致遠,在識密而鑒洞。響發 於寒威,氣感於春輝。何斷續而臻極,乃洪纖而入微。 飂飂其和土囊之風,乍出淒淒;稍變夾鐘之律,方歸 《逸韻》。末殫,發越林巒。始驚蟄於煦嫗,俄解凍於淒寒。 「誰謂暖氣早來,節奏於《絳脣》之末。誰謂溫風潛扇,抑 揚於玉指之端。於以闡溫燠,於以發亭育。」鄙元鶴之 舞庭,類雕虎之嘯谷。清泠散徙,岡聯嶺屬,疇人慚其 術窮,田父欣其野沃。則千旬不散之瑞,其事未榮;《南 薰》不競之占,其理未精。孰若探至賾,究幽情,化烈烈 之瘠土,成薿薿之嘉生。豈比夫廟列零陵,徒聞白琯 之麗;竹收嶰谷,空為丹穴之鳴。別有翻飛之侶,暄妍 是處。「固將嚶嚶以出谷,豈獨離離而生黍。」
《黃鐘宮為律本賦》〈以究極中和是為天統為韻〉王棨
[編輯]「玉律奚始,黃鐘實先,潛應仲冬之候,仍居大呂之前。 聲既還宮,初協乎八音七始數從推曆,終由其兩地 參天。當其黃帝命官,太師授職。參六呂以迭用,本一 陽而立則。八風自此以條暢,萬物於焉而動植。權衡 有準,知累黍之無差;寒暑相生,諒循環而不極。」是知 召呂者律,為君者宮,既從無而入有,可原始而要終。 聲雖發外,氣本從中。或煦或吹,根初九爻而立紀;日 來月往,守十二管以成功。懿夫肇啟乾坤,潛分節候。 見曆數以無紊,顧萌芽而欲秀。革彼應鐘,先乎《太蔟》。 克諧《韶》《濩》,唯子野以能知;自得原均,匪伶倫而莫究。 故洪纖溥暢,上下無頗。騰葭灰而漸散,映緹幕以方 多。初感於人,復京房之姓氏;終均於「地,成燕谷之陽 和。俾玉燭以調均,與璇璣而錯綜,於以宣於四序,於 以貞乎三統。」自然功歸不宰,理葉無為,蓋陰陽之變 化,信氣序之推移。雄鳳鳴而雌鳳應,蓋皆類此;商為 臣而徵為事,未足方斯。為律之本兮既如彼,為天之 統兮又如此。明廷樂協,寧俟於李延年;皇上聲撝,豈 慚於夏后氏。既而榮「發枯槁,春流遐邇。願一變於寒 枝,獲生成兮《若是》。」
《律呂相召賦》〈以聲氣相葉如響之應為韻〉闕名
[編輯]昔者聖人稽天地之本,達造化之方,將以律而召呂, 明自陰而應陽。清濁所資,葉贊之功共有;煦吹無滯, 輔成之理更相。所謂「以氣而導聲,以聲而宣氣」,用諧 和而感通上下假訢合而生成品彙窮神於短長之 象,動必相須;會數於九六之爻,用而不既。當其二儀 方闢,萬化攸初,以《嶰谷》厚均之美,審《葭灰》聚散之餘。 氣類潛通,若琴瑟之心相感;雄雌既辨,比鳳凰之德 皆如。亦由顧影而形分,命宮而商應,合君臣際會之 理,得夫婦剛柔之稱。精誠所致,雲龍之感召必同;終 始相明,日月之循環可證。若八風順序,六氣和平,等 四時之代運,符五位之相生。定寒暑之功,必能成歲; 審疾徐之度,亦足和聲。故得天理不姦,物情和愜,草 木以之而暢遂,乾坤於焉而交接。兵家之否臧未兆, 懸以先知;樂府之聲音所諧,動能允葉。今也初陽應 候,萬物思時,念惠風之將入,顧寒谷而奚疑。必使法 軒轅之明,方今可也;如或繼伶倫之妙,何代無之。於 是放志希夷,凝心恍惚,酌動靜之理於開闔,達感應 之情於影響。今所以賦律呂之事,莫不欲使百王而 共仰。
《與范景仁論積黍書》宋·司馬光
[編輯]六月中,於夢得處連辱兩書,自爾以《通鑑》欲進御,結 絕文字,日不暇給,以是闕然,久不修報,計景仁雖怪 之,必知其非疏怠也。光與景仁自皇祐中論樂,迄今三十年,筆舌往返,前後非一。今更欲竭肺肝以仰告, 亦止於陳言重複,祇增煩瀆,無益於析理也。然景仁 今書所詰責者,亦不可不略自辨。來示雲,「光與胡、阮」, 前非李照,今又復主之。光嚮時所上聞者,正以房庶 妄改《漢書》以就私意,謂景仁不宜信而從之。近日所 上聞者,止為景仁。以今之太府尺即黃帝時尺,恐不 然耳。至於音律高下,素非光所習學,實不曉其是非, 亦不知王、李、胡、阮之相去幾律,何嘗敢有所主,有所 非耶?此則所不敢當也。來示雲,「經有」注釋之未安,史 有記錄之害義理者不可不正。此則誠然,然須新義 勝舊義,新理勝舊理,乃可奪耳,如浴乎沂十月五日 星聚東井之類是也。至於房庶所改《漢書》雲「一黍之 起,積一千二百黍之廣。」全不成文理,豈可遽改舊書 耶?其餘則與景仁之志,殊塗而同歸。景仁以禮樂為 治國之大,而不可慢,光豈以為小而可慢耶?景仁吹 律呂,考鐘磬,校尺量,鑄鬴斛,以求先王之樂,光謂「先 王之樂,大要主於中和而已」;亦猶景仁謂「衣有青赤 黃白黑之異,光謂主於溫而已矣」;景仁謂「食有酸苦 甘辛鹹之異,光謂主於飽而已矣。」然則景仁豈能全 廢光之說,光豈敢盡不用景仁之論邪?彼諸家言樂 者,各「有十二律五音,更相是非。如五方之人言語不 通,飲食不同,各謂我是而彼非,孰能正之?從景仁之 樂視之,則王朴君臣、民事物全不相干,李照皆失其 位,使二人復生於今日,視景仁之樂,未知其云何也。 若欲知其真是真非,必有如伶倫後夔師曠者,始能 知之耳。今既未有其人,願景仁且以所著《樂說》與光 書合藏之,以俟後世,必有知樂者能辨之也。」光之言 止於此。自今景仁復以《樂論》相示,亦不敢對也。
《與范景仁第四書》前人
[編輯]「古律既亡,胡、李之律生於尺,房、庶之律生於量,皆難 以定是非。光為景仁言之熟矣,今不復雲。權量雖聖 人所重,又須更審法制,修廢官,然後行之於四方,恐 未可專恃以為治也。又今之權量,未必合於聖人之 權量也。夫中和,樂之本也;鐘律,樂之末也。本,巧也;末, 規矩也。雖不盡善,猶能成器。若規不規,矩不矩,雖使」 良工執之,猶將惑焉。光是以願景仁銷新鑄之鬴斛, 不欲使傳於後世。萬一有知樂者,音律既合於古矣, 不幸得景仁之器,考之而不合,反以自疑曰:「景仁賢 者,豈肯作器以誤我?」更惑於其所學矣。此光之所大 懼也,望景仁察之。
《與范景仁第五書》前人
[編輯]景仁云:「今之尺乃古之尺,今之權衡乃古之權衡。惟 量比所為律十三分二之大,此無他,出於魏晉以來 貪政也。」光謂:「尺量權衡,自秦、漢以來,變更多矣。今之 尺與權衡,豈得猶是先王之所用邪?彼貪者知大其 量以多取人穀,豈不知大其尺以多取人帛,大其權 衡以多取人金乎?且尺量、權衡,公私所共用也,斂之 以大量,則給之亦以大量,貪者何所得乎?」此則眾人 共知其不然明矣。黃金方寸,其重一斤,恐亦據今之 尺與權衡言之爾。唐自安、史之亂,雅樂工器,什不一 存。逮於黃巢,蕩無孑遺。有殷盈孫者,更按《考工記》始 鑄鎛鐘十二,五代用之。周世宗更命王朴考正其音, 從今以景仁律驗之,在未位者已中黃鐘,則是太常 鎛鍾下七律也,不知何故反以為合?又景仁所謂律 與鬴斛之分數,光未甚解,豈非語其容受耶?景仁亦 以千二百黍為一龠,則二百四十萬黍為一斛,以今 斛概之,何啻大十三分之二耶?此皆愚所不及,非面 議莫能盡也。曏謂景仁必入洛,庶得相與極論養生 作樂之本。今景仁既不來,光又不得往,鬱鬱之志,殊 未便也。
《與范景仁第九書》前人
[編輯]聞景仁欲奏所為樂,此大不可,恐為累非細,是非未 論,或招悔吝,尚可舉措,所宜珍惜也。區區之懇,盡託 《尋叟》,布之左右,願垂識察。光可為景仁屈服,景仁所 論為是,光所論為非,不願景仁上此奏也。且景仁所 論果是,但存文字,傳於後世,必有施行之時,何必汲 汲自薦於今日也?切告切告!不可不可!
《答積黍書》范鎮
[編輯]某與君實議樂,前後幾萬言,不出於以尺起律、以律 起尺二事為異同爾。其餘則汎同傳記證佐而已。最 先者,君實以為房庶改《漢書》「一黍之起,積一千二百 黍之廣」八字。某以為《漢書》前言分、寸、尺、丈,引本起黃 鐘之長,後言九十分黃鐘之長,則八字者不可謂庶 自為,且庶亦不能為也。尺、量、權、衡,皆以千二百黍,在 「尺則曰黃鐘之長,在量則曰黃鐘之龠,在權衡則曰 黃鐘之重」,皆千二百黍也,豈獨於尺而為不成文理 乎?《隋書》諸儒之論,始以一黍為一分之說。若爾,則黃 鐘積實一千二百分,而八百一十分者非也。自蔡邕 不能知,謂銅律尺為銅龠尺,黃鐘萬事根本,尺量權 衡之所亶者,而諸儒尺至有一十五「種,逮今千餘年,
無人是正。吾儕業已留意,可不為終之乎?」君實以青赤、黃、白、黑主於溫,酸、苦、甘、辛、鹹主於飽,謂為某說,不然。五色者之於衣,華於身而已;五味者之於食,適於 口而已,烏取於溫飽而云乎哉!見君實議樂,正如是 矣。王朴之樂,君臣民事物全不相干,以仲呂為黃鐘 而次比之,知其然也。李照之樂皆失位者,以太簇為 黃鐘而次比之,知其然也。此非面陳不可持。國約、石 淙相見至時,亦當一往以究其說。君實云:「必有伶倫, 後夔、師曠始能知之。某以為三人亦不能知。何則?無 律也。《書》云:『律和聲』。《禮》云:『吹律聽軍聲』。《傳》云:『雖有師曠 之聰,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故知三人者,亦有不能 知之,「無律故也。」君實云:「示諭七條,或然或否,不知何 者為然,何者為否?請一疏示,當為修改。」某謂太府尺 為黃帝時尺,考李照之律與尺,而知其然。李照以太 府尺縱黍而累之,亦牽於《隋書》之說也。然其樂比其 律高三律,律是而樂非也。何以知今之尺,是黃帝時 尺,以黃帝之法為律,以起尺,十二律內外皆有損益, 其聲和,而與古樂合,以為鬴斛,而其分數、其輕重,又 與《周官》《漢斛銘》並同,無毫釐之差。以此知太府尺、太 府權衡皆黃帝時物也,其法與黃帝之法同起於律 也。隋謂之「開皇官尺」,歷唐以至於今者,謂隋、唐尺則 人皆信之,謂黃帝時尺則皆駭矣。自隋以來,至唐以 及五代,最為亂世,而此物不變,則自秦至三代至五 帝而上黃帝,又何疑哉?千歲之日,今日是也。謹此《復 命》。
《答司馬光書》前人
[編輯]某啟:辱書,言《考工記》及劉歆所鑄斛,並《素問病源》,不 可不復。竊謂舜巡四岳,則同律度量衡。孔子曰「謹權 量,四方之政行焉。」以是知聖人之於尺量權衡,恃以 為治者。而尺量權衡,必本於律,律必有聲,以考其和, 此樂之所由作也。周之鬴,漢之斛,其法具存。魏、晉以 來,其尺至有十五種,蓋由橫黍縱黍所為,而不稟於 「律也。然卒不能作樂,止用舊聲,終唐之世,無變改者。 至周王朴始用魏、晉所棄之法,遂以仲呂為黃鐘。太 祖皇帝患之,特下一律。仁宗皇帝留意數十年,終無 所得。及太皇猶以李照、胡瑗所鑄銅律,置神御前。然 李照以縱黍累尺,與今太府,其律又應古樂,而鐘磬 才中太蔟,是樂與律自相矛盾也。」胡瑗之樂,君實詳 知之,此不復雲。前歲議樂,按太常鎛鐘皆有小大輕 重,非三代不能為。然最大者今為林鐘,而仲呂乃居 黃鐘子位,考之正差五律,與前後言者相符,雖經鐫 鑿,尚可補治。若以大小次之,必得其正。近又用李照 之樂,則不若仲呂之愈也。何則?太蔟商聲,宋子京所 謂「君實寄於臣管」是也,是大不可。又況十二律皆有 清聲。花日新撰譜,與鄭、衛無異,而以薦郊廟可乎?《考 工記》世以為漢儒所為,《漢志》載劉歆之說,多所牽合, 某亦於二書深疑之。近因鬴斛考其製作,不復疑矣。 又知太府之尺與權衡,皆古之稟於律者,惟量出於 魏晉之貪,政與律不合,須君實面言乃悉。
《答第五書》前人
[編輯]尺與權衡合於律,惟量為三分之大,自魏、晉、自秦、漢, 俱不載於書,不可知也;大斂之,大給之,亦不可知也。 古有什一之稅,而魯什一,漢什五,秦大半,皆大斂也, 不必大其量是也,亦恐便於用而致然爾。今尺合於 律,權衡合於律,而鬴斛之輕重,合於權衡,尺之方深 合於量,又與古樂聲正同。所謂「量者,一律之容為一 龠,千六百四十龠為一鬴,百三萬六千八百分之實 也。二千龠為一斛,百六十二萬分之實也。自古至今, 黃金無變者,尺之法、權衡之法不可變,亦猶是也。」其 數與聲與尺與權衡,皆稟於律,獨量為不稟,必有自 來矣。不見於書,所以疑其自魏、晉也。以胡先生《樂書》 考之,乃知其律短而聲高。君實不求此而襲先儒之 誤,乃雲未甚解鬴、斛之分者,正以此也。君實深於筭, 請自律分推而至於權衡尺量,則渙然無疑矣。求位 最正者,曰林鐘,自六月至十一月,則黃鐘位也,非有 七律。子位中者曰仲呂,自十一月至四月,則仲呂位 也。前所謂「各高五律」,非謬矣。太常鎛鐘,恐非盈孫所 為。是時尺法亡久矣,安得如《考工記》有大小輕重之 法乎?故云「非周以前莫能為者。」累諭議不決。時以《漢 書》脫文及《隋書》所載先儒之說非君實,誤也。更詳思 之。
《答第八書》前人
[編輯]皇祐中,與君實言:「太常同議大樂,阮天隱、胡先生深 詆李照非是。最後,房庶來,又言二人者亦非是。何則? 以尺而起律也。」又謂王朴之樂高五律,已而依庶之 說,令制尺、律龠三種,而律才下三格,與李照同。是時, 朝廷特授庶一官,罷歸,庶亦自黜其言之不中。然君 實初與胡、阮非李照者,近時又以前史不可刊。今按 前史,牴牾十條,才錄七條,奉陳,請詳觀之。大抵吾儕 讀經史,經有注釋之未安者,史有記錄之害義理者, 或為論,或為辨以正之,所以見為學之志而示於世 注,《老子》是也。今夫樂,自太祖病之,太宗、真宗、仁宗講求之,主上欲救正之,列聖之所拳拳者,蓋以禮樂治 國之大,而不可一日慢。況樂之太蔟為黃鐘宮商易 位哉!君實今所主,是前與胡、阮非之者。君實前非李 照,今復主之,豈未思之耶?王朴樂某亦同。房庶非之。 雖高五律,君、臣、民、事、物不相干,今復欲用之,何可得 也?胡瑗所作,比王朴下半律中更常言之。君實已悉。 李照之樂,聲雖發揚,又下三律,然君、臣、民、事、物皆失 其位,不可不深念之。
《黃鐘養九德賦》陳襄
[編輯]「惟黃鍾之起一,本太極以函三,導微陽而敷暢,養九 德以稽參。五聲正而八音和,清宮旁達,六府修而三 事治。元化中含始,其天地發乎大生,氣序轉乎三統。 黃者中之色,配土德以居正;鍾者聚於下,首天陽而 施種,致德產之盛大;阜民財而錯綜,氣鍾於子。斯為 萬事之本元;物遂其生,宜合九功之歌頌。」且以「宣和 禮樂,入應虛危,四方統理而以序,萬寶滋生而不遺, 得非致九序以咸若,居中央而主之。內播宮聲,暢百 穀共成之利;上推天統,協五行時序之宜。」又若統一 氣之元,冠三微之首,應律本以吹萬,配乾元之初九。 使施生者曲盡於亭毒,正德者盡躋於仁壽。權衡度 量從而出,使利用之得宜。陰陽氣序,統以和,致常生 之滋厚。豈不以十二之律兮,推候管以相旋;八十之 絲兮,調正聲而內宣。況稱道倡始,權輿率先。群生重 畜,我總其化;九德萬事,我總其權。亦由太蔟贊陽,達 庶物於厚地;璿璣觀運,齊七政於高天。得不觀律府 以宣揚,謹伶人而職掌?命之宮而商必應,祀於天而 神必享。雖幽滯以咸出,無忽微而或爽。不然,何以成 之數而該之積鬯百穀以萌滋。功惟敘而敘惟歌,同 六氣之宣養。夫此統氣成類,含元處中。和於樂也,以 中和而育物;養其化也,以造化而為工。稽合天元,首 鍾師而調律;陶成化本,贊夏禹之謨功。聖人由是作 樂以暢乎清明,制器以規其小大。惟茲六律之首,總 乎萬化之會。故「伶倫深戒於景王,極天人之交泰。」
《黃鍾賦》元·毛元慶
[編輯]「『聖軒皇之垂衣兮,心羲畫而聲律同。泰階炳而瑞雲 藹兮,開文治而熙淳風。爰橐籥乎太和兮,製律本之 黃鍾。伶倫嚴而祇命兮,裁嶰谷之筠筩。偉美質之天 產兮,靡窕摦之嗇豐。度九寸以為長兮,圍九分而虛 中。究陽數於天九兮,為損益之所宗。物有則而合天 兮,道寓器而彌隆。寫阿閣之鳴音兮,應朝陽之和雄』。 妙聲氣之一元兮,位冬至之子中。相方隅而靜瘞兮, 葭灰實而緹素蒙。候氣應而飛浮兮,驗陽復而陰窮。 顯機緘之密粟兮,超曆象而贊化工。信不器之神氣 兮,詎物物之為庸。彼秒忽之起數兮,終億萬而無算。 自九九而推之兮,秩有倫兮不亂。彼毫釐之起度兮, 極廣輪而無畔。自分寸而文引兮,奚短長之能逭?」因 其容以為量兮,由圭龠而登之。細勺合之可概兮,鉅 河海而不贏也。因其重以為鈞兮,由絫黍而程之。輕 輜銖之不爽兮,重華嶽而可衡也。小無內兮不周,大 無外兮不總。經緯六術兮權輿三統。一陰兮一陽,生 生兮以方。各三分兮損益,隔八位兮相當。中氣應兮 不爽,大樂繽其成章。六十律兮用倍半,八十四調兮 有紀綱。五行兮和會,八風兮宣揚。幽郊廟兮明朝堂, 神假享兮人樂康。蟄昭蘇兮奮豫,獸率舞兮禽翔。雖 還宮之效績兮,非黃鍾莫為之伯也。宜稱名之最尊 兮,配養物之土德也。慨大音之希夷兮,浩一往而莫 追。變新聲於鄭《衛》兮,世滔滔而競隨。幸班、馬之載筆 兮,尚「遺法之可稽?」何淮南錯陰陽之名次兮,京房膠 卦序而支離。歷漢晉而隋唐兮,駕燕說之紛馳。羌昧 道而求器兮,金石異而秬黍。非河汾之高弟兮,遇《貞 觀》而媿之。矧五季而宣靖兮,又何有乎王朴與諒餘? 復製作乎隆古兮,諒天意之有待。揆理的於討論兮, 懿師朱而友蔡。探聲氣之元本兮,謂當出「器之自然。 竹豈必昆侖之大夏兮,黍豈必羊頭岡之巔?灰何俟 乎河內之莩兮,尺何較乎魏、晉之先?在截竹以列管 兮,驗氣應之自天。儻中聲之既符兮,律斯得乎天全。 克製作之妙用兮,昭皇德兮彌億年。」《亂》曰:「懿彼黃鍾, 尊為宮兮,長不踰尺,太和充兮,天高地下,相流通兮。 象元成功,四三皇兮。雲門備物。民阜康兮。」
《進律呂元聲書疏》明·范永鑾
[編輯]臣考之,自秦焚六籍之後,律呂之學已失其傳,而大 樂之不正也久矣。治道之不古若,良有以哉!臣思已 故。教授李文利本之劉恕《通鑑外紀》、長孫無忌《隋志》 並《呂氏春秋》所載黃帝命伶倫取竹製律,斷兩節間 三寸九分而吹之,以為黃鍾之宮,曰「含少。」因而詳加 考証,以三寸九分正司馬遷黃鍾九寸之誤,以太極、 「陰陽五行由一以生二,由少以及多,見黃鍾數少為 極清,以正宮聲為極濁之誤。以左右對待各得一百 二十九分正三分損益上生下生,至仲呂而窮之誤。 以正徵循環無窮,正隔八相生往而不返」之誤。畫圖 立說,昭然可考。初非無稽之空談,實有據之定論。顧編垂成,而天不假之年俱將泯沒不傳矣。其兄知縣 李元憫其志大而未遂也,取而復加校補。臣叔副使 范輅亦嘗同臣師事文利,曾聞其概,迺互為校正,其 帙因其舊名《律呂元聲書》。臣竊念本以膚淺,於此理 茫然莫測其微奧,今得此帙而觀之,恍若有得者,大 樂終不能晦,故劉恕無忌,呂氏存其度於煨燼之餘, 而臣師李文利並其兄李元臣、叔范輅,拳拳互相發 明於大壞之後,歟臣思不為之表白焉,則文利之志 終不能伸,而音樂之正,治道之污隆,終無以考驗矣。 乃謄寫上獻,乞敕廷臣再加詳議。如文利之所著,果 有裨於大樂,下之所司試而行之,誠千萬世之大幸。 而文利平生辛勤考究之功,亦得以少見於天地之 間矣。
《論元聲書》楊廉
[編輯]承惠寄校正兩山先生李公《律呂書》,即其黃鍾三寸 九分算之,由十一月之黃鍾至十二月之大呂增六 分,由大呂至正月之太蔟增九分,由太蔟至二月之 夾鍾增九分,由夾鍾至三月之姑洗增九分,由姑洗 至四月之仲呂增九分,由仲呂至五月之蕤賓增九 分,由蕤賓至六月之林鍾減六分,由林鍾至七月之 《夷則》減九分,由夷則至八月之《南呂》減九分,由南呂 至九月之《無射》,減九分,由無射至十月之《應鍾》,減九 分,由應鍾復回十一月之《黃鍾》減九分。其所增皆以 九分,而所減亦皆以九分。惟黃鍾之於大呂,蕤賓之 於林鍾,其所增減,比之他律不同,然實各有至理。蓋 大呂當五陰之盛,一陽始生,則是陽雖進而尚弱;林 鍾當五陽之盛,一陰始生,則是陽雖退而尚強。因其 增減,僅得三分之二也。律管長短,一本陰陽升降之 氣,所謂律曆同道,於此乃見《執事書序》高文所謂「黃 鍾三寸九分」,升陽漸益至蕤賓而得九寸;歸陽漸損 至黃鍾仍得三寸九分。所謂「三分損益者,以對待言; 隔八相生者,以正徵」言。與夫所謂喉齶舌齒脣之聲, 證宮、商、角、徵、羽之音,凡書之要,一一拈出以示人,可 謂透其關鍵而得《三昹》矣。今以司馬遷黃鍾九寸,上 下相生,損益算之,黃鍾至大呂減六分奇,大呂至太 蔟減三分奇,太蔟至夾鍾減五分奇,夾鍾至姑洗減 三分奇,姑洗至仲呂減五分奇,仲呂至蕤賓減三分 奇,蕤賓至林鍾增二分奇,林鍾至夷則增四分奇,夷 則至南呂增二分奇,南呂至無射增四分奇,無射至 應鍾增二分奇,應鍾至黃鐘增四寸三分奇。曆家二 十四氣,每氣算之,不差毫忽。若一氣短二分奇,又一 氣短三分奇,又一氣短四分奇,又一氣短五分奇,又 一氣短六分奇,又一氣短四寸三分奇,則「月之大者 過於三十日,月之小者不及二十九日,不惟無以成 歲,而律管候氣亦不可用矣。陽氣自冬至後以漸而 升,而律反減,則氣有餘而管不足;陽氣自夏至後以 漸而降,而律反增,則氣不足而管有餘。亦背馳之甚 哉!」謂司馬遷之差,其差處正在於此;謂李《書》之得,其 得處正在於此。至於從前宮羽之舛,此清濁之逆施, 正由黃鐘一差諸謬所必至者,而不俟於言也。廉嘗 見歙人鮑泰希止著《天心復要書》,以明曆大概。氣朔 八十年一齊,曆家每歲二十四氣,於時之八刻中,往 來無定。鮑書所排,節氣之交,皆有定刻,中氣之交,亦 有定刻。如冬至乃十一月之中氣,定在十二時之五 刻,歲歲如此,餘氣之定在某刻者亦然。朱子謂「曆有 一定之法,後人不知,只是趕趁天之行度。」然則鮑書 豈非有一定之法而如是哉?知曆者得之,則亦可以 推算矣。嘗以今曆氣朔較之,相去特五六時,卻是亙 古亙今如此,實《萬年曆》也。鮑書謂郭守敬之法未是, 守敬法即今曆法,我朝仍勝國之舊,未嘗改也。「曆自 漢以來,亦皆不得其傳」,審如李書,則鍾律自漢以來, 亦皆不得其傳。而此二人者之獨見如此,謂非天授 不可也。方今聖人在上,必有軒轅命伶倫、放勳命羲 和之盛舉,惜無以二書獻之闕下者,其所繫豈細故 哉?廉於西山蔡氏書,嘗為之《律呂算例》,於郭守敬法, 亦嘗為之《綴算舉例》。然不過為二家之註腳,亦終於 聚鐵鑄錯耳。廉於李書窺見一斑半點,安敢肆然輒 加語於其上哉?尚冀執事之見察也。鮑書並往,執事 聰明過人,有入手處,幸以教我。不宣。
律呂部藝文二〈詩〉
[編輯]《八風從律》唐·蔣防
[編輯]「製律窺元化,因聲感八風。還從萬籟起,更與五音同。」 《習習蘆》上,泠泠玉管中。氣隨時物好,響徹霽天空。 自得陰陽順,能令惠澤通。願吹寒谷裏,從此達蘭叢。
《律中應鍾》裴元
[編輯]律窮方數寸,室暗在三重。伶管灰先動,秦正節已逢。 商聲辭玉笛,羽調入金鍾。密葉翻霜彩,輕冰斂水容。 望鴻南去絕,迎氣北來濃。願托無凋性,寒林自比松
律呂部選句
[編輯]漢張衡《東京賦》:「同衡律而一軌,量齊急舒於寒燠。」 班固《東都賦》,「陳金石,布絲竹,抗五聲,極六律。」
晉成公綏《嘯賦》,協黃宮於清角,雜商羽於流徵。 張協《七命》,於是構雲梯,陟崢嶸。剪蕤賓之陽柯,剖大 呂之陰莖。營匠斲其樸,伶倫均其聲。器舉樂奏,促調 高張。音朗號鍾,韻清繞梁。追逸響於八風,採奇律於 歸昌。啟中黃之妙宮,發蓐收之變商。
宋顏延之《赭白馬賦》:「並榮光於瑞典,登郊歌乎司律。」 梁簡文帝《謝新曆表》:「璿籥環璣,鳳司肇律。」
唐吳仲舒《南風之薰賦》:「晦入陽春之曲,潛吹玉管之 灰。」
王起《白玉琯賦》:「質非竽籟,韻含宮徵。圓其表而合規, 虛其中而通理。」
北齊楊訓《奉和冬至應教詩》,「天宮初動磬,緹室已飛 灰。」
隋崔仲方《奉和幸江都應詔詩》:「冬律初飛管。」
《唐太宗》詩:「條風開獻節,灰律動初陽。」
高宗《九日詩》:「端居臨玉扆,初律啟金商。」
駱賓王《春日詩》:「年華開早律,霽色動芳辰。」
李嶠《箏詩》:「鈿裝模六律,柱列配三才。」
《王績詩》:「竹生大夏谿,蒼蒼齊富質。裁為十二管,吹作 雌雄律。」
杜甫《小至》詩:「刺繡五紋添弱線,吹葭六管動飛灰。」 李商隱《池邊》詩:「玉琯葭灰細細吹。」
劉禹錫詩:「爽砧應秋律,繁杵含淒風。」
陳通方賦《春風扇微和詩》:「陽升知候改,應律喜春歸。」 黃滔詩:「天不當時命鄒衍,亦將寒律入南吹。」
宋王禹偁詩:「誰為東君掌青律,故將春日連人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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