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樂律典/第101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一百一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樂律典
第一百一卷目錄
磬部彙考
書經〈益稷 禹貢〉
詩經〈啇頌那〉
禮記〈月令 明堂位 樂記〉
周禮〈春官 考工記〉
儀禮〈大射儀〉
爾雅〈釋樂〉
山海經〈西山經〉
後漢劉熙釋名〈釋樂器〉
隋書〈音樂志〉
唐書〈禮樂志〉
宋史〈樂志〉
聶崇義三禮圖〈特懸磬圖說 編磬圖說〉
陳暘樂書〈磬總論 磬制 石磬 玉磬 天球 編磬 離磬 毊 笙磬 頌
磬 歌磬 寋 編磬〉
博古圖〈磬總說 周雷磬圖說一 周雷磬圖說二 周琥磬圖說 周雲雷磬圖說〉
金史〈樂志〉
明會典〈中和韶樂制度〉
朱載堉律呂精義〈石音之屬 笙磬圖說 頌磬圖說 論磬石所產處
論磬大小不等 論四清不可廢 論鐘磬不齊擊 今議止用一磬〉
王圻續文獻通考〈元石磬 編磬 特磬 明磬製〉
樂律典第一百一卷
磬部彙考
[編輯]《書經》
[編輯]《益稷》
[編輯]夔曰:「戛擊鳴球,搏拊琴瑟以詠。」
〈蔡傳〉戛擊考擊,鳴球,玉磬名也。
又
夔曰:「於!予擊石拊石。百獸率舞,庶尹允諧。」
〈蔡傳〉重擊曰擊,輕擊曰拊,石磬也。有大磬,有編磬,有歌磬。磬有小大,故擊有輕重。八音獨言石者,蓋石音屬角,最難諧和。《記》曰:「磬以立辨。」夫樂以合為主,而石聲獨立辨者,以其難和也。石聲既和,則金、絲、竹、匏、土、革、木之聲無不和者矣。《詩》曰:「既和且平,依我磬聲。」則知言石者,總樂之和而言之也。或曰「玉振之也」者,終條理之事,故舉磬以終焉。
《禹貢》
[編輯]徐州「泗濱《浮磬》。」
〈蔡傳〉泗,水名,出陪尾山,山源有泉四,四泉俱導,因以為名。濱,水旁也。浮磬,石露水濱,若浮於水然。或曰:「非也。」泗濱非必水中,泗水之旁近浮者,石浮生土中,不根著者也。今下邳有石磬山,或以為古取磬之地。曾氏曰:「不謂之石者,成磬而後貢也。」〈大全〉陳氏曰:「石輕浮,可為磬,磬聲清越,取輕浮者良。」今海濱亦有浮石。
豫州錫貢:磬錯。
〈蔡傳〉治,磬之錯也,非所常用之物,必待錫命而後納也。
梁州厥貢:璆、鐵、銀、鏤、砮、磬。
〈蔡傳〉璆,玉磬。磬,石磬也。林氏曰:「徐州貢浮磬,此州既貢玉磬,又貢石磬,豫州又貢磬錯。」以此觀之,則知當時樂器,磬最為重,豈非以其聲角而在清濁小大之閒,最難得其和者哉!
《詩經》
[編輯]《商頌那》
[編輯]既和且平,依我磬聲。
〈朱注〉《磬》,玉磬也,堂上升歌之樂,非石磬也。〈大全〉孔氏曰:「磬非樂之主,而雲『依我磬聲』,明此異於常磬,非石磬也。」張子曰:「玉磬,聲之最和平者,可以養心。其聲一定,始終如一,無隆殺也。」臨川王氏曰:「依我磬聲,言與堂上之樂諧也。」
《禮記》
[編輯]《月令》
[編輯]仲夏之月,命樂師「飭鐘磬柷敔。」
〈正義〉《釋樂》云:「大磬謂之毊。音囂,以玉石為之。」《釋名》:「磬,罄也。聲堅罄罄然。」
《明堂位》
[編輯]叔之《離磬》。
〈陳注〉石聲磬。磬以立辨,辨者,離之音也,故謂之離磬。《世本》曰:「無句作磬。」皇氏云:「無句,叔之別名。」
《樂記》
[編輯]《石聲磬》,「磬以立辨,辨以致死。君子聽磬聲則思死。」封 疆之臣。
〈陳注〉磬音罄罄然,所以為辨別之意。死生之際,非明辨於義而剛介如石者不能決。封疆之臣致守於
「彼此之限」 ,而能致死於「《患難》之中。」
《周禮》
[編輯]《春官》
[編輯]《小胥》,「凡縣鍾磬,半為堵,全為肆。」
〈訂義〉薛氏曰:「杜氏以鍾十六枚為一肆,則堵者八枚矣。」此說然也。而鄭氏以「各十六枚為一堵、鍾一簴、磬一簴為肆」,宜不然。《春秋傳》曰:「歌鍾二肆」,是三十有二枚矣。故編鍾十有六,然後一簴之鍾全;編磬十有六,然後一簴之磬全。一簴之所垂者,鍾磬各止於八,然後謂之堵。鄭氏以鍾一簴、磬一簴為肆其半者,其或有鍾而無磬,有磬而無鍾乎?其說固不通矣。又曰:「半之者,謂諸侯之卿大夫士,諸侯之卿大夫半天子之卿大夫。」其說未是。但泥於十六枚為一堵之說,不知八枚為一堵之器。至論其士之特垂,則曰「天子之士,垂磬而已」,不知鄭氏何所見而言有磬而無鍾,不知果何以和樂?吾固謂天子之士,鍾磬各十「六枚,為一肆;諸侯之士,鍾磬各十六枚,故為堵。」 鄭鍔曰:「編鍾八,編磬八,共十六枚,同在一簴,名謂之堵。堵如牆堵,謂其半也。十六編鍾為一簴,十六編磬為一簴,則謂之肆。肆如市肆之肆,謂其全也。」《左傳》:鄭人賂晉侯以歌鍾二肆,又觀晉侯以樂之半賜魏絳,魏絳於是乎有金石之樂。晉,諸侯耳,當三面之軒縣,蓋得二肆之半,分為左右歟。 《易氏》曰:「天子宮縣,每面鍾磬各十六枚,四面各六十四枚。諸侯以下,降殺以兩。諸侯,三面鍾磬各四十八枚。卿大夫,兩面鍾磬各三十二枚;士,一面鍾磬各十有六枚。雖尊卑多寡不同,而每面皆各十六枚,故謂之肆。若諸侯之卿大夫判縣,則每面鍾磬八枚,兩」面共鍾磬各十有六,士特縣各八枚而已。惟其得每面之半,故謂之「堵。
《眡瞭》掌凡樂事,播鞀,擊頌磬。笙磬。」
薛氏曰:「磬之應鏞者曰頌磬」 ,頌即鏞也,磬之應笙者曰笙磬。《大射禮》曰:「樂人宿縣於阼階東,笙磬西面。」 是應笙之磬也。又曰:「西階之西,頌磬東面。」 是應鏞之磬。鏞尚金,則土類也,西凝之方也。古人作樂,金、石、土列於西方,故頌磬在乎西。竹則木類也,東生之方也。古人作樂,匏、竹、木列於東方,故笙磬在乎東。若鄭氏以東方之磬曰「頌」 ,則《詩》所謂「笙磬同音」 ,《書》所謂「笙鏞以閒」 者,何異義乎?一說謂鍾磬之應歌者曰頌磬,其應笙曰笙鍾。「笙磬」 ,《春秋傳》有「歌鍾二肆」 ,與「頌鍾磬」 之義同。《周禮》有鍾笙之樂,與笙磬之義同,近之矣 。黃氏曰:「升歌則擊頌磬,笙歌則擊笙磬。」
《磬師》,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四人,史二人,胥四人,徒 四十人。
鄭鍔曰:「先儒謂磬為西方之音,又以磬音象萬物之成,蓋立秋之音至清,惟清故難調。夔特以擊石拊石,百獸乃率舞,詩人作樂,特曰『依我磬聲』。此所以設磬師之官,教擊之之法。」
掌教擊磬,擊編鍾。
黃氏曰:「視瞭掌擊頌磬、笙磬」 ,故鄭謂「磬師以教視瞭。」 然視瞭所擊磬有定名。頌磬、笙磬之外,他磬不擊縵樂、燕樂亦有鍾磬。視瞭職,不掌縵樂、燕樂。劉氏曰:「宮縣有特磬十二,鎛鍾十二,皆依辰次陳之,以應其方之律。」 編磬、編鍾各十有六,共為一簴。磬師之職,掌教眡瞭擊特磬與編磬,又教視瞭擊編鍾 。鄭康成曰:「磬亦編於鍾言之者,鍾有不編,不編者鍾師擊之 。」 賈氏曰:「鍾不編者,不教眡瞭,鐘師自擊之。鍾師之掌金奏。」 又雲「以鍾鼓奏《九夏》。」 明是鍾不編者,十二辰零鍾也。若《書傳》雲「左五鍾、右五鍾 。」 賈氏曰:「『《史記》孔子讀《易》,韋編三絕』。是古者未有紙,皆以韋編竹簡。此鍾磬亦編之,十六枚在一簴。」
教《縵樂》、燕樂之鍾磬。
鄭康成曰:「縵,讀為縵錦之縵,謂雜聲之和樂者。」 《學記》曰:「不學操縵,不能安弦。」 燕樂,房中之樂,所謂陰聲。二樂,皆教其鍾磬 。賈氏曰:「雜聲和樂,謂雜弄調和。」 《學記注》云:「操縵雜弄,即今之調。詞曲不學調弦,不能安意於弦。」 燕樂,即《關睢二南》。房中,謂婦人后妃 。黃氏曰:「房中之樂。」 非也。磬師掌編鍾,無編磬,未詳。磬師不掌鍾,而曰「教縵樂、燕樂之鍾磬」 者,磬從鍾也。
凡祭祀,奏《縵樂》。
鄭鍔曰:「三宮之樂以禮神也,分樂以祭、以享、以祀寧神,將以交神祇之歡心,故奏縵樂,雖非正聲,亦有時而用,故教之 」 《易》氏曰:「祭祀奏縵樂,亦取其和而已。」
《考工記》
[編輯]磬氏為磬。
趙氏曰:「《考工》名官,有假物而名者,有假意而名者,有直以器而名者,如鳧氏為鐘,栗氏為量,此假物。」
而名官也。如築氏為削,鍾氏染羽,此假意而名官也。至於物無可假,意無可取,直以所制器名官,如輪人為輪,矢人為矢,與磬氏為磬是也 。鄭鍔曰:「磬以石之似玉者為之。」 梁州、豫州皆貢,而不若徐州之美。泗濱浮磬,蓋取石之浮者為之,欲其音之清也。先儒謂磬為立秋之音,以聲之清故也。論《韶》樂,則曰:「『戛擊鳴球』;論武樂則曰:『磬管鏘鏘』」 ,以球為難調也。故先王教之有磬師,為之有磬氏。然有大磬,有編磬。大磬特,縣磬也。《明堂位》曰:「『叔之離磬』,蓋編則離,離則特故也 。」 王昭禹曰:「《詩》曰:『依我磬聲』。蓋樂器之中,磬為最清,眾樂依之以為準也。」 《樂記》曰:「石聲磬,磬以立辨。惟其聲之清,故動出而能辨也。」 磬者,樂之細也。細則大聲為貴,故「欲其將將」 焉。凡樂,大者從細,細者從大,故石尚用角焉。銳喙而決吻,數目而顅脰,小體而騫腹,無力而輕,其聲清揚而遠聞,以之為簴,則擊之而由其簴鳴矣。先王用磬,其詳如此。
《倨》句。〈音鉤〉《一》矩有半,
鄭康成曰:「必先度一矩為句,一矩為股,而求其弦,既而以一矩有半觸其弦,則磬之倨句也 。」 賈氏曰:「一矩為句,據上曲者;一矩為股,據下直者。弦謂兩頭相望者。假令句股各一尺,今以一尺五寸觸兩弦,其句股之形即磬之倨句折殺也 。」 趙氏曰:「作磬依律長短,前長三律二尺七寸,後長二律,一尺八寸,此是黃鐘特」 垂之磬,其他磬皆依律起度。「倨句一矩有半」 者,謂股與鼓兩處分為兩矩,一矩為句,一矩為倨。注作「股」 字,恐錯了。雖是股與鼓廣狹長短不同,難勻分為兩矩,然廣處短,狹處卻長,以此準折,恰各占一矩甚均,此謂倨句也。兩處形樣寸數既分作兩矩了,卻於磬垂下兩角處中閒放彎折,共要一矩有半。此上邊倨句處減半矩,據此數是減四分之一,此謂一矩有半也。以尺寸論之,上邊倨句處共四尺五寸,則此下邊兩弦之閒,恰有三尺三寸七分半。然所以必要一矩有半者,蓋此磬體要半折,不要帶方折,如一矩有半恰好,若過此數則太過於直,不及此數又忒彎《曲印圖》謂「股廣短,鼓狹長,以長掩短,則鼓長於股者半矩」 ,是倨得一矩者半也。以廣掩狹,則鼓廣於股者亦半矩,是句亦得一矩有半也。此倨句各得一矩有半之意。然則說上邊尺度,不見觸兩弦之意。矩者,只是起數之名,如車人半矩,謂之宣冶氏。以中矩歸於胡,以倨句歸於援,又《匠人》以溝洫說水,磬折豈皆以方論 ?賈氏曰:「『案《樂經》之磬,前長三律,二尺三寸,後長二律尺寸,是磬大小之制。此經倨句各一矩,並矩半』,皆假設言。」
「其博為一,股為二,鼓為三。」參分其股博,去一以為鼓 博。參分其鼓博,以其一為之厚。
鄭康成曰:「博謂股博也;博,廣也 。」 鄭鍔曰:「磬以上大者謂之股,以其非所擊,故短而博;磬之下小者謂之鼓,以其所當擊,故長而狹。擊者為前而在內,不擊者為後而在外。內者在下,外者在上,故康成謂股外面,鼓內面也 。」 陳用之曰:「股取況於股肱之股,蓋其體之肥故也。鼓取名於鼓舞之鼓 。」 趙氏曰:「為一、為二、為三,是」 分作三節算分數。「博為一」 ,謂股闊廣一,律計九寸;「股為二」 ,謂股長二,律計尺八;「鼓為三」 ,謂鼓長三,律計二尺七寸三分股博去一為鼓博,則鼓廣六寸;三分鼓博以一為厚,則通上下,其厚二寸。此黃鐘磬。餘皆以律準數。
「已上」則摩其旁,已下則摩其耑。
趙氏曰:「凡樂厚則聲清,薄則聲濁,已上謂聲太清,已下謂聲太濁 。」 毛氏曰:「太清生於厚,故摩其兩旁而使薄;太濁生於薄,不可復摩,故但摩其兩端使之短。短則勢緩,而聲自然清 。」 陳用之曰:「此記其調之之法。」
《儀禮》
[編輯]《大射儀》
[編輯]樂人宿縣於阼階東。笙磬西面,其南笙鐘其南鑮,皆 南陳。建鼓在阼階西,南鼓,應鼙在其東,南鼓,西階之 西。頌磬東面,其南鐘,其南鑮。皆南陳。一建鼓在其南, 東鼓,朔鼙在其北。
〈注〉笙,猶生也。東為陽中,萬物以生,是以東方鐘磬謂之「笙。」言成功曰「頌。」西為陰中,萬物之所成,是以西方鐘磬謂之頌。
《爾雅》
[編輯]《釋樂》
[編輯]大磬謂之毊。
〈注〉形似《犁錧》,以玉石為之。〈疏〉《世本》曰:「無句作磬。」孫炎云:「毊,喬也,謂其聲高也。」李巡云:「大毊聲清燥也。」《字林》云:「錧,田器也。」自江而南,呼犁刃為錧。
《山海經》
[編輯]《小華之山》,其陰多磬石。
《後漢劉熙釋名》
[編輯]《釋樂器》
[編輯]《磬》,罄也。其聲罄罄然堅緻也。
《隋書》
[編輯]《音樂志》
[編輯]《石之屬》:一曰「磬』。用玉若石為之,懸如編鐘之法。
《唐書》
[編輯]《禮樂志》
[編輯]凡樂八音:二:曰「石,為大磬,為編磬,為歌磬。」
《宋史》
[編輯]《樂志》
[編輯]皇祐三年十二月,召兩府及侍臣觀新樂於紫宸殿。 凡特磬十二:黃鐘、大呂股長二尺,博一尺,鼓三尺,博 六寸九分寸之六,絃三尺七寸五分;大蔟以下股長 尺八寸,博九寸,鼓二尺七寸,博六寸,絃三尺三寸七 分半,其聲各中本律。黃鐘厚二寸一分,大呂以下遞 加其厚,至應鐘厚三寸五分。詔以其圖送中書。議者 以為「磬氏為磬,倨句一矩有半,博為一,股為二,鼓為 三。參分其股博,去其一以為股博,三分其鼓博,以其 一為之厚。」今磬無博,厚無長短,非也。
元祐三年,范鎮為《樂論》曰:「臣所造編磬,皆以《周官》磬 氏為法。若黃鐘,股之博四寸五分,股九寸,鼓一尺三 寸五分,鼓之博三寸,而其厚一寸,其弦一尺三寸五 分。十二磬各以其律之長而三分損益之,如此其率 也。今之十二磬,長短厚薄皆不以律,而欲求其聲,不 亦遠乎!鐘有齊也,磬,石也,天成之物也。以其律為之」 長短厚薄,而其聲和,此出於自然,而聖人者能知之, 取以為法,後世其可不考正乎?考正而非是,則不足 為法矣。特磬則四倍其法而為之。國朝祀天地宗廟 及大朝會,宮架內止設鎛鐘,唯後廟乃用特磬,非也。 今已升祔後廟,特磬遂為無用之樂。臣欲乞凡宮架 內於鎛鐘後各加特磬,貴乎金石之聲,小大相應,
《聶崇義三禮圖》
[編輯]特縣磬圖
《圖說》
[編輯]舊圖引《樂經》云:「黃鐘磬,前長三律,二尺七寸。後長二 律,一尺八寸。」此謂特懸大磬,配鎛鐘者也。案《周禮磬 氏》云:「股為二,後長二律者也。鼓為三,前長三律者也。」 又曰:「其博為一。」謂股博一律也。下云:「參分其股博,去 一以為鼓博。三分其鼓博,以其一為之厚。」又:「磬氏為 磬,倨句一矩有半。」鄭云:「必先度一矩為句,一矩為股」, 以求其弦。既而以一矩有半觸其弦,則磬之倨句也。 然則黃鐘之磬,股長一尺八寸,博九寸,厚二寸;鼓長 二尺七寸,博六寸,厚二寸,兩弦之閒三尺三寸七分 半。又曰:「已上則摩其旁,已下則摩其耑。」〈音端〉《後鄭》云:「太 上,聲清也,薄而廣則濁;太下,聲濁也,短而厚則清也。」 諸侯之大夫特縣磬,天子之大夫兼有鐘,及孔子在 衛所擊,皆謂編磬,非此大磬也。
編磬圖
《圖說》
[編輯]《小胥職》云:「凡縣鐘磬,半為堵,全為肆。」註云:「鐘磬,編縣 之二,八十六枚而在一簨,簴謂之堵。鐘一堵,磬一堵, 謂之肆。十六枚之數,起於八音,倍而設之,故十六也。 簨者,下橫者也。簨上板曰業,其邊植者為簴。」《梓人職》 云:「銳喙決吻,數目顅脰,小體騫腹。」若是者謂之羽屬, 恆無力而輕,則於任輕宜。其聲清揚而遠聞於磬宜。 若是者以為磬簴,故擊其所縣,而由其簴鳴,小首而
長,博身而鴻,若是者謂之鱗屬以為簨。凡磬,在東曰笙,笙,生也,言生養之始也。在西曰頌,或作「庸。」庸,功也,功成可頌也。天子宮縣,諸侯軒縣,卿大夫判縣,士特 縣。《制度》曰:「為龍頭及顅銜璧,璧下有旄,牛尾飾簨簴, 鳥獸皆開動頰。」《詩》云:「設業設簴,崇牙樹羽。」
《陳暘樂書》
[編輯]《磬總論》
[編輯]石之為物,堅實而不動,其卦則乾,其時則秋冬之交, 其方則西北之維,其風不周,其聲尚角,其音則辨,立 冬之氣也。先王作樂,擊之以為磬之屬焉。蓋金石之 樂,其聲未嘗不相應。《莊子》曰:「金石有聲,不考不鳴。」《國 語》曰:「金石以動之。」唐李嗣真以車鐸而得徵音之石, 則其相應可知。三代之樂既壞於秦、漢,漢至成帝,尚 未有金石之樂,及晉武破苻堅之後,而四廂金石始 備焉。後世復以「泗濱石」,其聲下而不和,而以華原所 出者易之。信乎!審一以定和,難哉!
《磬制》
[編輯]古之為磬,尚象以制器,豈貴夫石哉?尚聲以盡意而 已。鐘圓中規,磬方中矩,則倨句一矩有半,觸其弦也。 其博為一股,博一律也。股為二後,長二律也。鼓為三 前,長三律也。股非所擊也,短而博,鼓其所擊也長而 狹。鄭司農云:「股,磬之上大者。鼓,其下小者。」康成云:「股 外面,鼓內面。」則擊者為前而在內,不擊者為後而在 外,內者在下,外者在上,其大小長短雖殊,而其厚均 也。黃鐘之磬,股鼓皆厚二寸,則餘磬可推矣。史傳論 造磬者多矣,或謂黃帝使伶倫為之,或謂堯使毋句 氏為之,或謂叔為之。以《明堂位》考之,叔之離磬,則特 懸之磬,然則非特懸之磬,未必非句氏伶倫所造也。 《曲禮》言「立則磬折垂佩」,《考工記》言「磬折以三五」,則磬 取屈折之義也。先儒謂磬之為言勁也,豈因屈折然 耶?
《石磬》
[編輯]「小華之山,其陰多磬;鳥危之山,其陽多磬。高山,涇水 出焉,其中多磬。」則磬石所自固,雖不一,要之一適陰 陽之和者,泗濱所貢浮磬而已,蓋取其土少而水多, 其聲和且潤也。然其製造之法,倨句一矩有半,外之 為股,內之為鼓,其博厚莫不有數存於其閒。如已上 則摩其旁而失之太清,已下則摩其耑而失之太濁, 要之一適清濁之中者,薄以廣且厚而已。有虞氏命 夔典樂,擊石拊石,至於「百獸率舞,庶尹允諧」者,由此 其本也。蓋八卦以乾為君,八音以磬為主,故磬之為 器,其音石,其卦乾。乾位西北而夭屈之,以為無有曲 折之形焉,所以立辨也。故方有西有北,時有秋有冬, 物有金有玉,分有貴有賤,位有上有下,而親疏長幼 之理皆辨於此矣。古人論磬,嘗謂「有貴賤焉,有親疏 焉,有長幼焉,三者行然後王道得,王道得然後萬物 成,天下樂之。」故在廟朝聞之,君臣,莫不和敬;在閨門 聞之,父子,莫不和親;在族黨聞之,長幼,莫不和順。夫 以一器之成,而功化之敏如此,則磬之所尚,豈在夫 石哉?存乎聲而已。然「擊石拊石,堂上之樂也;百獸率 舞,堂下之治也。堂上之樂足以兼堂下之治,堂下之 樂不足以兼堂上之治。」故昔王阜為《重泉令》,擊磬而 鸞舞,則夔之擊磬而獸舞,豈無是理哉?唐天寶中,廢 泗濱磬,而以華原石代之,卒致祿山之亂。元白賦詩 以譏之,誠有意於去鄭存雅矣。自時而後,有取華陽 響石為七縣焉,豈亦得泗濱浮磬之遺乎?徐景安謂 「浮磬擊有五音,以七音言之」,非也。
《玉磬 天球》
[編輯]春秋之時,齊侯以玉磬賂晉師止兵,臧文仲以玉磬 如齊告糴。《禮記郊特牲》言諸侯宮架而擊玉磬,《明堂 位》言四代樂器,而拊搏、玉磬則玉之於石類也,玉磬 則出乎其類矣。《書》言「天球在東序」,《詩》言「受小球大球」, 蓋物之美者莫如玉,而球又玉之美出於自然者也。 先王樂天以保天下,因天球以為磬,以其為堂上首 樂之器,其聲清徹,有隆而無殺,眾聲所永而依之者 也。《商頌》曰「依我磬聲」,本諸此歟?《呂氏春秋》言堯命夔 鳴球,以象上帝玉磬之音。《傳》言「金石有聲,不考不鳴。」 《禮》言「玉之清越以長,樂也」,由是觀之,鳴球之樂雖出 於所考,要之其聲清越以長,無異於羽屬鱗屬之鳴 也。然則謂之鳴球,非若瀛洲青石之磬,不擊而自鳴 也。其鳴也,因夔而已。漢武帝建招仙靈閣於甘泉西, 上有浮金輕玉之磬,非古制也。其武帝之侈心乎?晉 賀循奏登歌之簴,采玉以造磬。隋蘇夔妙達音律,造 玉磬,獻於齊。唐制,宗廟殿庭用玉磬。則玉磬堂上之 樂,登歌用焉。《書》言「搏拊琴瑟以詠」,而以鳴球為先,義 可見矣。《國語》曰:「籧篨蒙璆。」漢樂章曰:「軒朱璆磬。」蓋「璆」 與「球」同而字異,其實一也。
《編磬 離磬》〈毊〉
[編輯]磬之為器,昔人謂之樂石。立秋之音,夷則之氣也。蓋 其用編之則雜而小,離之則特而大。叔之離磬,則專 簴之特磬,非十二器之編磬也。古之為鐘,以十有二 聲為之齊量。其為磬,非有齊量也,因玉石自然,以十有二律為之數度而已。《爾雅》:「大磬謂之毊,徒鼓磬謂 之寋。」《周官》:「磬師掌教擊磬,擊編鐘。」言編鐘於磬師,則 知有編磬矣。《爾雅》言大以見小,《磬師》言鐘以見磬。大 則特縣,小則編縣。《儀禮》「鞀倚於頌磬西紘」,則所謂紘 者,其編磬之繩歟。《小胥》:「凡縣鐘磬,半為堵,全為肆。」鄭 康成釋之謂:編縣之十六枚,同在一簴謂之堵,鐘磬 各一堵謂之肆。《禮圖》取其倍八音之數而因之,是不 知鐘磬特八音之二者爾。謂之取其「數可乎?」典同:「凡 為樂器,以十有二律為之數度,以十有二聲為之齊 量,則編鐘、編磬不過十二爾,謂之十六可乎?嘗讀《漢 書》,成帝時於犍水濱得石磬十六,未必非成帝之前, 工師附益四清而為之,非古制也。」康成之說,得非因 此而遂誤歟?古有大架二十四枚,同一簨簴,通十二 律,正倍之聲,亦庶乎古也。元豐中,施用李照編鐘,阮 逸編磬,仍下王朴樂二律,以寫中和之聲,可謂近古 矣。然《補注》四聲,以足十六律,非先王之制也。
《笙磬 頌磬》〈歌磬〉
[編輯]《大射之儀》,「樂人宿縣於阼階東,笙磬西面;西階之西, 頌磬東面。」蓋應笙之磬謂之笙磬,應歌之磬謂之頌 磬。笙磬位乎阼階之東而面西,以笙出於東方,震音, 象萬物之生也。頌磬位乎西階之西而面東,以頌出 於歌聲,而聲出於西方言之也。《鄉飲酒》之禮:「笙入堂 下,磬南,北面立。」《鄉射之禮》:「笙入,立於縣中,西面。」蓋笙 磬在東而面西,頌磬在西而面東。笙入立於縣中之 南而面北,故頌磬歌於西,是南鄉北鄉,以西方為上, 所以貴人聲也。笙磬吹於東,是以東方為下,所以賤 匏竹也。《大射》,鞀倚於頌磬西紘,頌磬在西而有紘,是 編磬在西而以頌磬名之;特磬在東而以笙磬名之。 《周官》:「眂瞭掌凡樂事,播鞀,擊頌磬,掌太師之縣。」則頌 磬,編磬也。笙磬,特磬也。縣則又兼編與特言之。然言 笙磬繼之以鐘鎛,應笙之鐘鎛也,《笙師》「共笙鐘之樂」 是已。言頌磬繼之以鐘鎛,應歌之鐘鎛也;《左傳》「歌鐘 二肆」是已。《詩》言笙磬同音,《書》言「笙鏞以閒大鐘謂之 鏞」,則笙鏞特縣之鐘也。以笙鏞為特縣之鐘,則笙磬 為特懸之磬明矣。蓋「笙震音,磬乾音,其音皆陽;鏞兌 音,其音則陰。」是笙磬異器而同音,笙鏞異音而同和。 然則特磬、特鐘、編鐘、編磬,皆各堵而同肆,鎛則隨之 而已。「大夫判縣,天子倍之而為宮;士去天子之三而 為特,諸侯倍士之二而為軒。」名位不同,樂亦異數故 也。唐之歌磬,編縣十六,同一簨簴,合二八之聲。郊祀 設於壇上,宗廟設於堂上,皆次歌鐘之西,節登歌之 句,非不合周之頌磬也。然不知編縣十六,同一簨簴, 鄭康成之說,非先王之制也。
《寋》
[編輯]徒鼓鐘謂之修,徒擊磬謂之寋。《唐禮書》:先蠶降神,宮 縣之樂不用鎛鐘,以十二大磬代之,與房中之樂同 設,非先王之制也。
《編磬》
[編輯]唐西涼部之樂,非特有編鐘,亦有編磬,段安節《樂府 雜錄》論之詳矣。以西涼方響推之,一架用十六枚,則 其編鐘、編磬亦不過十六爾。
編磬二十八之說,始於漢之鄭康成,非古制也。大架 所用二十四枚,應十二律倍聲,唐李沖所傳也。小架 所用十四枚,通黃鐘一均,上倍之,大周正樂所出也。 二八之制,其失自乎四清;二七之制,其失自乎二變。 上不失之四清,下不失之二變,其為李沖所傳者乎? 《樂苑》曰:「堂上磬十四枚,下七枚具。黃鐘一均聲,上七 枚,倍也。」非徒不知去二變以協律,亦不知堂上特設 黃鐘一,以上拊之制也。
《博古圖》
[編輯]《磬總說》
[編輯]古之為樂者,有黃鐘之磬,則特垂其一而為一簴若 特鐘焉,凡十有二數,以為律之正聲,而應月者也。至 於編磬,則每簴所垂之數十六,蓋倍八音而成數者 也。夫作磬之始,記禮者謂「叔之離磬」,蓋出於上古,莫 知其時。而《古史考》又以帝堯之世有所謂毋句者為 之也。後代相因,而《周官》則磬氏出焉。其制則中高而 上大者為股,其下而小者,於所當擊則為鼓。上股下 鼓,分為倨句之勢以成磬,而屬之於簨簴。凡特磬、編 磬,小大雖殊,其制一也。然《書》曰「泗濱浮磬」,則磬以石 為之,必取諸泗水之濱者,其見於堯舜之時然也。《春 秋傳》謂魯饑,而臧文仲以玉磬告糴於齊,則又知其 用玉矣。厥後逮於隋、唐閒,凡設於天「地之神則用石, 其在宗廟朝廷則用玉。考其器之製作與夫所用,如 是而已矣。」今茲之磬,非玉非石,乃鑄金而為之,或成 象如獸之形,或遍體著雲雷之紋,及觀其勢,則無倨 句。磬氏之法,以謂先王之製作耶,則求諸《經傳》而無 所考;若以謂非先王之製作耶,則煎金鎔範,精緻莫 及,固非漢氏已來所能為也。扣之鏗然,非以立辨在 八音之內。去石與玉而取此,是未可知也。姑歸諸磬, 以待夫博識之士噫!夫豈典籍焚於秦氏,而泯滅其說者歟?
周雷磬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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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
[編輯]第一器,長一尺四寸五分、闊八寸三分、厚五分五釐, 重十有五斤。
第二器,長一尺六寸、闊八寸四分、厚六分八釐,重十 有八斤四兩。
右二器,《周官》鼓人之職有「雷鼓、雷鞀」,則雷者,取象其 聲之無以過也。若磬之為器,方其製作,則必求合乎 律呂,非若鼓焉姑用為節,檢而擊之,則無適而不宜 也。然其名磬以「雷」者,特取致飾,其體有迴旋之紋如 此,蓋非主乎聲也。
周琥磬圖
《圖說》
[編輯]右通長一尺五寸四分,闊八寸三分,厚六分,重十有 七斤。無銘。是磬體作琥形,故目之曰琥。昔人以白琥 禮西方,其形象虎,是器亦作虎形,而於虎之內又包 一虎,比肩而行,以示物得其性然也。虎,金屬,而磬西 北方之器,故以是飾之。
周雲雷磬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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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
[編輯]右通長一尺七寸二分,闊八寸二分,厚九分,重二十 斤。無銘。且磬以立辨,《詩》曰「笙磬同音」,則非止於立辨, 乃所以合樂也。《春秋》魯饑,臧文仲以玉磬告糴於齊。 《書》言「泗濱浮磬」,則磬者以玉石為之,是磬復以銅為, 豈金磬者歟?蓋銅者五金之數,得非取其久而不變 耶?其形制狀獸鼓與股盡飾雲雷,製作典古,實周物 也
《金史》
[編輯]《樂志》
[編輯]太廟登歌磬一簴。親祀則用玉磬,攝祭則用編磬。宮 懸樂編磬十二簴。有司攝祭,宮懸編磬四
《明會典》
[編輯]《中和韶樂制度》
[編輯]編磬二架。磬以石為之、十六枚應律如鐘、筍飾以羽 屬,為貼金木鳳頭二。簴、亦飾以羽屬、若鵝狀、《二》於其 趺。餘並如編鐘筍簴制
朱載堉律呂精義
[編輯]《石音之屬》
[編輯]《虞書》曰:「擊石拊石。」先儒解曰:「重擊為擊,輕擊為拊。」夫 八音諸器,皆不言輕重,惟磬言之者,豈無深意耶?蓋 磬有厚者,有薄者。厚者擊之宜重不宜輕,輕則不清; 薄者擊之宜輕不宜重,重則不和。是以經文有輕重 之別也。夫判縣者,笙磬在阼階東,其形厚而小,其聲 清而高,故與笙管協。《詩》曰:「笙磬同音」,又雲「磬筦將將」, 此之謂也。頌磬在賓階西,其形薄而大,其聲和而平, 故與歌《頌》協。《詩》云:「既和且平,依我磬聲。」此之謂也。笙 磬之制,以本律半數為鼓博。〈其率五寸〉鼓博加半為股博。 〈其率七寸五分〉股博「倍之,為股長」;〈其率一尺五寸〉股長加半為鼓長。 〈其率二尺二寸五分〉「參分其鼓博」,以其一為厚。〈其率一寸六分六釐六毫〉此 厚而小者也。《頌》磬之制,以本律正數為股、博。〈其率一尺〉參 分去一為「鼓博。」〈其率六寸六分六釐六毫〉倍律為股長。〈其率二尺〉《三律》 為鼓長。〈其率三尺〉七分其股博,以其一為厚。〈其率一寸四分二釐八毫〉 「此薄而大者也。」嗚呼!古之聖君,能興樂教者莫如舜, 古之賢臣,能明樂事者莫如夔。然舜命曰:「八音克諧」, 而夔惟以擊石為對,則石乃八音綱領可知矣。若夫 出產磬石之處,考諸《禹貢》,則徐州有浮磬,而梁州有 璆磬,雍州有球琳,豫州有磬錯,及《山海經》所載出產 磬石處,未能遍舉,似不拘於靈璧一處而已。唐制采 華原石為磬,正與《禹貢》之義相合,而迂儒反譏之,蓋 未之詳考耳。今懷慶府河內縣地方太行山諸處亦 產美石,殊勝靈璧之磬。磬之所產,不拘何處,惟在人 擇之耳。有一種石,其性最堅,難於製造,而聲最佳。又 一種石,性不甚堅,易於製造,而聲不佳。然此二種色 貌相類,託石工采之者,往往為彼所欺,但取易造,故 不佳耳。若夫真玉,尢為難得,士庶之家不宜用也。無 磬,則以槃缶代之。
笙磬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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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
[編輯]其上段謂之股,長一律半博四分律之三;其下段謂 之《鼓》,長二律四分律之一,博半律,通厚六分律之一, 孔徑十四分律之一。
頌磬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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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
[編輯]《頌》磬,上段謂之股,長二律,博一律;其下段謂之鼓,長 三律,博三分律之二;通厚股博七分之一,孔徑鼓博 七分之一。
《論磬石所產處》
[編輯]按:《禹貢》九州言磬者三,徐州泗濱浮磬。磬非浮物,而 謂之浮者,猶俗語所謂浮頭一層也。舊註以為浮者, 浮生於土,不根著者是也。蓋石之出土者,常見風日, 厥質堅脆而性最靈,是以為佳。其埋土水中者,不見風日,厥性柔軟而聲不和,此乃擇磬要訣。然石工姦 猾者,患堅石之難琢,往往竊以軟石易之。凡監造之 人,不可不察也。豫州錫貢磬錯。錯,雜也。磬有特者,編 者,大小不一,故曰錯。舊註謂錯為治磬之錯,非也。且 冀州厥賦惟上上錯;青州海物惟錯,揚州厥賦下上、 上錯;豫州厥賦錯上中,梁州厥賦下中三錯,此乃《禹 貢》文法。「錯」皆訓雜,獨磬錯則不然,誤矣。梁州厥貢璆 磬。蔡氏曰:「璆,玉磬也。磬,石磬也。」林氏曰:「徐州貢浮磬; 梁州既貢玉磬,又貢石磬,豫州又貢磬錯。」以此觀之, 則知當時樂器,磬最為重。按璆字亦作球。《書》曰:「戛擊 鳴球。」又曰:「天球在東序。」此天子之器也。《春秋》,齊侯以 玉磬賂晉師止兵,臧文仲以玉磨如齊告糴。此諸侯 之器也。《鄉飲》《鄉射》皆有磬,而不言玉磬,蓋大夫士之 器,惟石磬、歟夫玉也石也,一類之物耳,故其用無異。 以貴賤之等言之,則諸侯已上用玉,已下用石,宜矣。 古用泗濱浮磬。《蔡氏書傳》曰:「今下邳有磬石山。」或以 為古取磬之地。《一統志》曰:磬石山在邳州城西南八 十里,與泗水相近。山有石,其聲清亮,可為磬。《禹貢》「泗 濱浮磬」,即此山所出者。又曰:「聲石山在靈璧縣北七 十里」,山出磬石。趙希鵠曰:「靈璧石出虹州靈璧縣,其 石不在山谷深山之中,掘之乃見,色如漆,閒有細白 紋如玉,然不起峰,亦無巖岫,佳者如菡萏,或如臥牛, 如蟠螭,扣之聲清越如金玉,以利刀刮之,略不動。偽 者多以太湖石染色為之,蓋太湖石微有聲,亦有白 脈,然以利刀刮之則成屑。」按希鵠所說「掘之乃得,恐 非古人所謂浮磬。嘗得數枚,叩之不清,亦無漆色,蓋 偽者耳。今不拘何處之石皆可,但擇其聲佳者而已。 《山海經》曰:『小華之山,其陰多磬石』。」郭璞註云:「即少華 山,在今華陰縣,石可以為樂器。」《經》又曰:「高山,涇水出 焉,而東流注於渭,其中多磬石。」郭云:「今涇水出安定 朝那縣西笄頭山,至京兆」高陵縣入渭也。《經》又曰:「鳥 危之山,其陽多磬石。」郭雖不言在何處,今以《涇水》之 文次序考之,亦當在陝西也。然則出磬之山,不獨泗 濱可知矣。
《論磬大小不等》
[編輯]宋製新樂特磬十二,黃鐘厚二寸一分,大呂已下,遞 加其厚,至應鐘厚三寸五分。范鎮議曰:「磬之用石者, 天成之物也,各以其律為之長短厚薄,而其聲和。此 出於自然,而聖人知之,取以為法。後世不能考正,遂 使大小長短若一。黃鐘之磬最薄而輕,大呂已下,漸 厚而重,至於應鐘,最極厚重,與律相乖,而欲求其正」 音,不亦遠乎!臣謹按《一統志》,「金大定中,汾東岸崩,得 古墓,有鐘磬各數十,小者僅五寸許,大至三尺,凡十 二等。音律之次,後世別以厚薄,而此別以大小。其制 度皆周器,非秦、漢以後所作。」蓋與鎮說全同。今仍宋 制,非也。
《論四清不可廢》
[編輯]《左傳》謂「中聲以降,五降之後不容彈矣」,則降用半律 為清聲矣。《國語》「武王以夷則之上宮畢陳,以黃鐘之 下宮布戎」,則上宮聲高為清聲矣。以至晉師曠、師延 之時,亦有清角、清徵。晉人笛法,正聲應黃,應下徵,應 林鐘,則清聲所由來遠矣,特其用多寡不同,故有十 三管之和,十九管之巢,三十六簧之竽,二十五絃之 瑟,則清聲寓於其中可知矣。後世儒者以漢成帝犍 為郡水濱得古磬十六枚,正始中,徐州薛城送玉磬 十六枚,於是多宗鄭氏「二八」之說,用四清聲,以謂夷 則、南呂、無射、應鐘四宮;管短則減黃鐘、大呂、太蔟、夾 鐘四管之半,以為清聲而應之,則樂音諧矣。
《論鐘磬不齊擊》
[編輯]《孟子》曰:「金聲也者,始條理也;玉振也者,終條理也。」《孟 子》論始終條理以一音之始終言之,非指一奏之始 終也。柷敔為一奏之始終,金玉為一音之始終,前音 之玉,繼以後音之金,金而復玉,玉而復金,欲其相連, 不欲其閒斷,是謂繹如也。以成,若小有閒斷,則不成 片段,與造化之氣不相貫而不成樂矣。鐘以定其高, 磬以節其永,人知高下之閒不可以或僭,未知永短 之閒尢不可以或爽。故曰:「歌永言」,又曰「依我磬聲。」蓋 言歌聲與八音皆依磬聲以為之遲速。磬若急時則 無永,磬若緩時則過永,無永則佻,過永則靡。故舜命 夔擊石拊石,百獸率舞,夔乃戛擊鳴球,搏拊琴瑟,致 神人之昭格。夫八音皆能感物,而舜能感神人之盛, 獨歸於擊石者,磬終八音之條理故也。後世鐘磬齊 擊,殊失始終條理之義,則磬聲一依於鐘聲,不能為 八音之所依矣。故《朱熹文集》曰:「金聲而玉振之」者,此 以樂明之也。振而節之,猶今樂之有板也。
《今議止用一磬》
[編輯]鐘磬者,樂之節也。節者,俗呼板眼是也。節貴乎簡,故 《樂記》曰:「繁文簡節之音。」縣鐘磬貴乎少,故《荀子》曰:「縣 一鐘而尚拊」,《大戴禮》曰:「縣一磬而尚拊」,此之謂也。夫 縣一鐘一磬者,謂特縣之鐘磬,此唐虞舊制也。或以 玉為之者,其名曰球,《益稷》所謂「鳴球」,《顧命》所謂「天球《孟子》所謂金聲玉振之類,蓋玉磬之特縣者也。石為 之者,其名曰磬。《舜典》所謂「擊石拊石」,《禹貢》所謂「浮磬、 砮磬」,《論語》所謂「擊磬於衛」之類,蓋石磬之特縣者也。 商周以降,始有編縣之制,故《商頌》有小球、大球,蓋玉 磬之編縣者也。而《周禮》有編鐘、編磬,此石磬之編縣 者也。要之,編縣不如特縣之近古耳,何況又有宮縣、 軒縣、判縣種種分別,臝屬、羽屬、鱗屬種種莊飾,徒令 見者驚猶鬼神,而唐虞舊制,益以支離矣。孔子曰:「禮, 與其奢也,寧儉。」凡古制文過於質者,非學樂之所急, 但從一磬尚拊之說,庶幾唐虞之舊制耳。
《王圻續文獻通考》
[編輯]元石磬 編磬 特磬
[編輯]元初,磬亦用宋、金舊器。至元中,始采泗濱《靈璧》石為 之。
〈注〉按:《登歌》制用一簴,磬十有六,宮懸十有二簴,二十有一,磬。
至元元年,括金樂器散在寺觀民閒者。先是,括到燕 京鐘磬等器凡三百九十有九事,後又括到編磬十 有四。
先是嚴光範奏「宮縣合用樂器,官為備制。」命中書省 議行。於是樂器既成,大樂署郭敏開坐名數以上編 鐘磬三十有六簴,補鑄編鐘百九十有二,靈璧、石磬 如其數。
二十一年,大樂署言,「樂器宜付本署收掌。」命八作司 與之。特磬二十有二。
按:特磬亦雅樂。朱子云:「先擊鎛鐘以宣其聲,後擊特磬以收其韻」 是也。馬端臨《雅部》中不載,豈偶失之與?
二十二年,太常卿奏:「大樂見用石磬,聲律不協。稽諸 古典,磬石莫善於泗濱。今泗在封疆之內,宜取其石 以製磬。」從之。選審聽音律大樂正趙榮祖及識辨磬 材石工牛全詣泗州採之,得磬璞九十,製編磬二百 三十。命太樂令陳章等料簡應律者百有五。
二十九年,太常太卿香山請「採石磬,增製編磬。」遣孔 鑄馳驛往泗州,得磬璞五十八,製磬九十。太樂令毛 莊審聽之,得應律磬五十有八。於是編磬始備。
《明磬製》
[編輯]製磬式:一十六觔。一黃鐘,天長九寸,闊四寸九分,中 闊五寸九分。地長一尺三寸,闊三寸六分,厚九分。一 《大呂》,天長九寸,闊五寸,中闊五寸九分;地長一尺五 寸六分,闊三寸八分,厚八分。一《太蔟》,天長九寸,闊四 寸九分,中闊六寸。地長一尺三寸六分,闊三寸五分, 厚一寸一分。一《夾鐘》。〈缺〉
一《姑洗》,天長九寸,闊四寸九分,中闊六寸;地長一尺 九分,闊三寸六分,厚一寸二分。《一仲呂》,天長九寸,闊 四寸五分,中闊六寸;地長一尺三寸七分,闊三寸二 分,厚一寸二分。一《蕤賓》,天長九寸二分,闊六寸六分, 中闊六寸一分;地長一尺三寸八分,闊三寸五分,厚 一寸一分。一《林鐘》,天長九寸一分,闊四寸七分,中闊 六寸;地長一尺二寸六分,闊三寸五分,厚一寸二分。 一《夷則天》,長九寸,闊四寸八分,中闊六寸一分;地長 一尺三寸一分,闊三寸五分,厚一寸五分半。一《南呂 天》長九寸,闊五寸,中闊六寸二分;地長一尺三寸五 分,闊三寸三分,厚一寸六分。一《無射天》,長九寸二分, 闊四寸七分,中闊六寸四分;地長一尺三寸七分,闊 三寸五分,厚一寸七分。「一應鐘」天長〈闕〉寸一分,闊四 寸七分。中闊六寸二分,地長一尺二寸;〈闕〉分,闊三寸 五分,厚一寸五分。《一清黃鐘》天長九寸一分,闊六寸 六分,中闊六寸一分,地長一尺三寸五分,闊〈闕〉寸三 分,厚一寸九分,《一清大呂天》長九寸二分,闊四寸。〈闕〉 分:中闊六寸二分,地長一尺三寸七分,闊二寸四分, 厚二寸三分。《一清太蔟》天長九寸一分,闊四寸五分, 中闊六寸;地長一尺三寸,闊三寸五分,厚二寸一分。 《一清夾鐘》天長九寸三分,闊四寸九分,中闊六寸一 分;地長一尺三寸,闊三寸五分,厚二寸二分。
按磬制,下屈皆一尺六寸三分,填眼至尖,皆一寸三分。前闊為天,後闊為地,以石為之。其石出鳳陽府靈璧縣,西北有山名「靈璧」 ,如琢磨則取其一樣聲之石琢成,其音諧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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