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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第061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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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彙編 禮儀典 第六十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六十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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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六十一卷目錄

 喪葬部彙考二十五

  宋五光宗紹熙一則 寧宗慶元四則 嘉泰一則 開禧一則 嘉定二則 理宗寶

  慶二則 紹定二則 端平一則 淳祐一則 景定三則

禮儀典第六十一卷

喪葬部彙考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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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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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宗紹熙五年夏六月壽皇聖帝崩帝有疾就內成服皇太后代行祭奠秋七月皇子嘉王衰服即位行禫祭禮冬十月朱熹請卻瑞慶節賀表十一月詔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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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喪」,命禮官條具典禮。是月,權攢永阜陵。

按《宋史光宗本紀》:紹熙五年「春正月癸酉,壽皇聖帝 不豫。夏四月乙未,壽皇聖帝幸東園。甲辰,侍從入對, 請朝重華宮。己酉,太學生程肖說等以帝未朝,移書 大臣。事聞,帝將以癸丑日朝。至期,丞相以下入宮門 以俟。日昃,帝復以疾不果出。侍從、館學官上疏,乞罷 黜,居家待罪。職事官請去待罪者百餘人,詔不許。丙」 辰,侍講黃裳、祕書少監孫逢吉等再上疏以請。丁巳, 起居郎兼權中書舍人陳傅良請以親王、執政或近 上宗戚一人充重華宮使。臺諫交章劾內侍陳源、楊 舜卿、林億年離間兩宮,請罷逐之。五月甲子,侍從入 對,未得見。宰執詣重華宮問疾,不及引,陳傅良繳《上 告敕》,出城待罪。丁卯,以壽皇聖帝疾棘,命丞相以下 分禱天地、宗廟、社稷。戊辰,丞相留正等請帝侍疾,正 引裙隨帝至福寧殿,久之,乃泣而出。辛未,丞相以下 以所請不從,求退,帝命皆退,於是丞相以下遂出城 待罪。知閣門事韓𠈁胄請宣押入城,許之。乙亥,帝將 朝重華宮,復不果。戊寅,以壽皇聖帝疾,赦。權刑部尚 書京鏜入對,請朝重華宮。庚辰,丞相以下詣重華宮 問疾。癸未,起居舍人彭龜年叩頭請奏事,詔令上殿, 乃請朝重華宮。甲申,從官列奏以請,嘉王府翊善黃 裳、講讀官沈有開、彭龜年奏,「乞令嘉王詣重華宮問 疾」,許之。王至重華宮,壽皇為之感動。丙戌,權戶部侍 郎袁說友入對,請朝重華宮。六月戊戌夜,壽皇聖帝 崩,遺誥「改重華宮為慈福宮,建壽成皇后殿於宮後, 以便定省。」以重華宮錢銀一百萬緡賜內外軍。先是 丞相留正、知樞密院事趙汝愚、參知政事陳騤、同知 樞密院事余端禮聞壽皇聖帝大漸,見帝於後殿,力 請帝朝重華宮。皇子嘉王亦泣以請,不聽。至是丞相 正等聞壽皇聖帝崩,乃率百官聽遺誥於重華宮。己 亥,丞相以下上疏,請詣重華成禮。辛丑,丞相率百官 拜表,請就喪次成服。壬寅,壽皇大斂,皇子嘉王復入 奏事,詔俟疾愈過宮行禮。丞相以下請皇太后垂簾 聽政,不許;請代行祭奠禮,許之。仍有旨:「皇帝有疾,聽 就內中成服。」乙卯,遣林湜等使金,致遺留物。秋七月 甲子,太皇太后以皇帝疾「未能執喪,命皇子嘉王即 皇帝位於重華宮之素幄,尊皇帝為太上皇帝,皇后 為壽仁太上皇后。」移御泰安宮按《孝宗本紀》,紹熙 五年五月「壬戌,壽皇聖帝不豫,六月戊戌,崩於重華 殿,年六十有八。十月丙辰,諡曰哲文神武成孝皇帝, 廟號孝宗。」十一月乙卯,權攢於永阜陵。十二月甲戌, 祔於太廟。慶元三年十一月辛丑,加諡紹統同道冠 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按《寧宗本紀》:紹 熙五年六月戊戌,孝宗崩,光宗以疾不能出。壬寅,宰 臣請太皇太后垂簾聽政,不許,請代行祭奠之禮,從 之。丁未,宰臣奏云:「皇子嘉王仁孝夙成,宜正儲位以 安人心。」越六日,奏三上,從之。明日,遂擬旨以進。是夕, 御批付丞相云:「歷事歲久,念欲退閑。」七月辛酉,留正 以疾辭去。知樞密院事趙汝愚見正去遣。韓𠈁胄因 內侍張宗尹以禪位嘉王之意請於太皇太后,不獲 遇提舉重華宮關禮,𠈁胄因其問告之禮繼入內,泣 請於太皇太后,太皇太后乃悟,令諭𠈁胄曰:「好為之。」 𠈁胄出告,汝愚命殿師郭杲夜分兵衛南北。翌日,禫 祭,汝愚率百官詣大行柩前。太皇太后垂簾,汝愚率 同列再拜奏:「皇帝疾,不能執喪,臣等乞立皇子嘉王 為太子,以安人心。」乃奉御批八字以奏。太皇太后曰: 「既有御筆,卿當奉行。」汝愚曰:「內禪事重,須議一指揮。」 太皇太后允諾。汝愚袖出所擬以進,云:「皇帝以疾,未 能執喪,曾有御筆,欲自退閑,皇子嘉王擴可即皇帝 位,尊帝為太上皇,皇后為太上皇后。」太皇太后覽畢 曰:「甚善。」汝愚出,以旨諭帝,帝固辭曰:「恐負不孝名。」汝 愚曰:「天子當以安社稷定國家為孝。今中外憂亂,萬 一變生,置太上皇何地?」眾扶入素幄,披黃袍,方卻立 未坐,汝愚率同列再拜。帝詣几筵殿,哭盡哀。須臾,立 仗訖,催百官班,帝衰服出,就重華殿東廡素幄立,內 侍扶掖,乃坐。百官起居訖,乃入行禫祭禮。詔建泰安宮以奉太上皇。太上皇后汝愚即喪次,請召還,留正。 秋八月辛卯,初御行宮便殿聽政。冬十月乙巳,上大 行至尊壽皇聖帝,諡曰哲文神武成孝皇帝,廟號孝 宗。丙午,以朱熹奏請卻《瑞慶節賀表》。庚戌,改上安穆 皇后諡曰成穆皇后,安恭皇后諡曰成恭皇后。丙辰, 上孝宗皇帝冊寶於重華殿,成穆皇后、成恭皇后冊 寶於太室。十一月辛亥,詔行孝宗三年喪制,命禮官 條具典禮以聞。乙卯,權攢孝宗皇帝於永阜陵。十二 月甲戌,祔孝宗神主於太廟。按《禮志》,紹熙五年六 月九日,孝宗崩,太皇太后有旨,「皇帝以疾聽在內成 服。」太皇太后代皇帝行禮。光宗居孝宗之憂,趙汝 愚當國,始令群臣服白涼衫、皁帶治事,逮終制乃止。 按《文獻通考》:「紹熙甲寅,從臣羅點等建議,乞令群臣 於易月之後,未釋衰服,朝會治事,權用公服黑帶。每 遇七日及朔望時節,朝臨奉慰,應於喪禮,皆以衰服 從事。山陵之後,期與再期,則又服之,至大祥而後除。 至於燕服,亦當稍為之制,去紅紫之飾,此於臣子行 之,非有甚難,可以略存三年之制。」當時臺諫集議,以 為點等所請,雖未純如古,亦略存遺意,可以扶持衰 薄,補助名教。詔從之。紹熙五年,孝宗崩,宰相趙汝 愚等上陵名曰永阜,詔於永思陵下宮之西修蓋攢 宮。 《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紹興初,六飛駐越,昭慈聖 獻皇后上賓,因卜地權殯於會稽上皇村,蓋便於修 奉也。及卜祐陵,遂就其側,並舉顯肅、憲節二後祔焉。 顯仁,高宗繼從其兆,則迫隘已甚。高宗之葬也,趙子 直時守蜀,手疏論會稽攢宮淺薄,可為深憂,宜復祖 宗山陵之制。朝論不從。於是自昭慈之西,連用五穴, 山勢漸遠,其地愈卑矣。孝宗將殯,子直為樞密使,建 議以「攢宮本非永制,實居淺土,蔽以上宮,初期剋復 神京,奉遷神駕,雖其志甚美,而其事實難。且死者無 終極,國家有廢興,豈宜徒徇虛名,以基實禍?」識者深 以為然。時日官荊大聲已卜地思陵之傍,開深五尺, 下有石泉,按行使趙德老以為土肉淺薄不可用。子 直乞改卜,意欲以中軍寨為之,而宰相留仲至以為 不然。於是德老與覆按使謝子肅附其說,乃命大聲 改卜於新穴之東,視新穴纔高一尺一寸五分而已。 孫從之為覆按使,還言「當少寬時日,別求吉兆。」而內 廷左右以上久居喪次,內外不便,皆主速葬之說。乃 詔侍從、臺諫限三日集議。議者皆言:「神穴未安,自合 展期改卜,況朝廷禮文,何嘗盡循古制,豈必拘七月 之期?」奏,劉德修所草也。朱晦翁時在經筵,復上奏論 臺史國音之說不可信。又言:「今穴視前穴高一尺一 寸五分,則是開至六尺一寸五分,即與舊穴五尺之 下負水石處高低齊等,如何卻可開至九尺,而其下 二尺八寸五分者無水石邪?臣自南來,經由嚴州及 富陽縣,其江山之勝,雄偉非常。」說者又言:「臨安縣乃 錢氏故鄉,山川形勢,寬平邃密,此必有佳處可用,而 臣未之見也。切見近年地理,出於江西、福建為尢盛。 望下兩路帥臣、監司,疾速搜訪,量給路費,多差人兵 轎馬,逕遣赴闕,令於近甸廣行相視。」或謂晦翁之意, 似屬蔡元定、季通也。所謂國音者,蓋近世庸妄之說, 以五音盡類群姓,而謂冢地向背,各有其宜,以國姓 論之,必當用離山坐南向北之地。晦翁謂以禮而言, 則死者北首,若以術言,則凡擇地者,必論主勢之強 「弱,風氣之聚散,水土之淺深,穴道之偏正,力量之全 否,然後可以較其地之美惡。政使實有《國音》之說,亦 必先此五者以得形勝之地,然後其術可得而推。若 曰其法果驗,不可改易,則洛、越諸陵,無不坐南向北, 固已合於《國音》矣,又何吉之少而凶之多邪?」疏入,不 報。其後卒定永阜陵,殯於會稽。子直請如故事建陵 臺,同列又以後喪踰前喪而止,故崇陵亦因之。若成 穆、成恭二後,則先葬於赤山。慈懿皇后則殯於南山 淨慈寺。五年閏十月七日,橋道頓遞使司言:「梓宮 發引渡江,依舊例,梓宮前後官司除內人船外,並於 前兩日渡江,渡得整肅,不致諠譁。」從之。十日,御史臺 又言:「勘會梓宮發引日,百官出城奉辭,合設文臣路 祭一座。乞依例應臣選人並照本身料錢每三十貫 文省,於臨安府送納,令本府排辦。候畢。如有支不盡 錢,繳納左藏庫。」從之。十一月十四日,詔:「靈駕發引,其 排立禁衛諸班直、親從等子,並殿前司擺齪經由道 路坊巷官兵折食錢,依淳熙十五年例,令戶部日下 特與倍支。」

按《續文獻通考》:寧宗時,待制侍講朱熹劄論《喪服》曰: 「臣聞三年之喪,齊疏之服,餰粥之食,自天子達於庶 人,無貴賤之殊。而《禮經》敕令,子為父,嫡孫承重,為祖 父,皆斬衰三年。」蓋嫡子當為後,以承大宗之重,而不 能襲位以執喪,則嫡孫繼統而代之執喪,義當然也。 然自漢文短喪之後,歷代因之,天子遂無三年之喪, 為父。且然,則嫡孫承重,後可知已。人紀廢壞,三綱不 明,千有餘年,莫能釐正。及大行至尊壽皇聖帝,至性 自天,孝誠內發,易月之外,猶執通喪,朝衣朝冠,皆以大布,超越千古拘攣牽制之弊,革去百王衰陋卑薄 之風,甚盛德也。所宜著在《方冊》,為世法程,子孫守之, 永永無斁。而間者《遺誥》初頒,太上皇「帝偶違康豫,不 能躬就喪次。陛下實以世嫡之重,仰承大統,則所謂 承重之服,著在禮律所宜一遵壽皇已行之法。易月 之外,且以布衣布冠,視朝聽政,以代太上皇帝躬執 三年之喪。而一時倉卒,不及詳議,遂用漆紗淺黃之 服,不唯上違禮律,無以風示天下,且將使壽皇已革 之弊,去而復留,已行之禮,舉而復墜。臣愚不肖,誠竊 痛之。然既往之失,不及追改。唯有將來啟殯發引禮 當服初喪之服,則其變除之節,尚有可議。欲望陛下 仰體《壽皇聖孝成法》,明詔禮官,稽攷禮律,預行詳定。 其官吏軍民男女凶喪之禮,亦宜稍為之制,勿使過 為華靡,布告郡國,咸使聞知,庶幾漸復古制,而四海 之眾,有以著於君臣之義,實天下萬世之幸。」

按《朱子大全集》乞瑞慶節不受賀劄子:「臣伏睹今日 瑞慶節前一日,宰執率文武百僚詣行宮便殿拜表 稱賀,臣已前來祗赴立班。然竊唯念壽皇梓宮在殯, 陛下追慕方新,乃以此時講行賀禮。臣當以經術入 侍帷幄,睹此缺失,心實未安。久欲奏聞,又念疏遠,不 敢僭越。昨晚奉睿旨,特令宣引。今日晚講,仰見聖心 虛懷求善,唯恐不及,待遇之恩,復異常品,感激之深, 不能自已。謹此密奏。欲望聖慈速賜傳旨,便令權免, 其表亦不收接。三年之內,凡有合稱賀事,並依此例。 庶幾上廣孝治,益隆聖德,風示四表,垂法萬世,臣不 勝大願。取進止。」

寧宗慶元二年以太上皇不能執喪帝欲大祥畢更服兩月以太皇太后詔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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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按《禮志》,慶元二年六月九 日大祥,八月十六日禫祭。時光宗不能執喪,寧宗嗣 服,欲大祥畢更服兩月,曰:「但欲禮制全盡,不較此兩 月。」於是監察御史胡紘言:「孫為祖服已過期矣,議者 欲更持禫兩月,不知用何典禮。」若曰嫡孫承重,則太 上聖躬亦已康復,於宮中自行二十七月之重服,而 陛「下又行之,是喪有二孤也。自古孫為祖服,何嘗有 此禮?」詔侍從、臺諫、給舍集議。吏部尚書葉翥等言:「孝 宗升遐之初,太上聖體違豫,就宮中行三年之喪。皇 帝受禪,正宜倣古方喪之服以為服,昨來有司失於 討論。今胡紘所奏,引古據經,別嫌明微,委為允當。欲 從所請,參以典故。六月六日,大祥禮畢,皇帝及百官 並純吉服。七月一日皇帝御正殿,饗祖廟。將來禫祭, 令禮官檢照累朝禮例施行。」四月庚戌,詔:「群臣所議, 雖合《禮經》,然於朕追慕之意有所未安,早來奏知。」太 皇太后面奉聖旨,以太上皇帝雖未康愈,宮中亦行 三年之制,宜從所議。朕躬奉慈訓,敢不遵依。初,高宗 之喪,孝宗為三年服;及孝宗之喪,有司請於易月之 外,用漆紗淺黃之制,蓋循紹興以前之舊。朱熹初至, 不以為然,奏言:「今已往之失,不及追改,惟有將來啟 攢發引,禮當復用初喪之服,則其變除之節,尚有可 議。望明詔禮官稽考禮律,豫行指定,其官吏軍民方 喪之服,亦宜稍為之制,勿使肆為華靡。」其後詔中外 百官皆以涼衫視事,蓋用此也。方朱熹上議時,門人 有疑者,未有以折之。後讀《禮記正義喪服小記》「為祖 後者」條,因自識於《本議》之末,其略云:「準《五服年月格》, 斬衰三年」,嫡孫為祖,謂承重者,法意甚明,而《禮經》無 文。但《傳》雲「父沒而為祖後者服斬」,然而不見本經,未 詳何據。但《小記》雲「父祖沒而為祖母後者三年」,可以 傍照。至「為祖後者」條下,疏中所引《鄭志》,乃有「諸侯父 有廢疾不任國,致不任喪事」之問,而鄭答以天子諸 侯之服皆斬之文,方見父在而承國於祖服。向來上 此奏時,無文字可檢,又無朋友可問,故大約且以禮 律言之,亦有疑父在不當承重者,時無明白證驗,但 以禮律人情大意答之,心常不安。歸來稽考,始見此 說,方得無疑,乃知「學之不講,其害如此。而《禮經》之文, 誠有闕略,不無待於後人。向使無鄭康成,則此事終 未有所斷決,不可直謂古經定製,一字不可增損也。」 已而詔於永思陵下宮之西修奉攢宮,上陵名曰永 平。

慶元三年,太皇太后吳氏崩,太上皇承重,帝降服齊 衰期。

按《宋史寧宗本紀》。慶元三年冬十月「丙申。以太皇太 後違豫赦。十一月辛丑。太皇太后吳氏崩。乙巳。詔為 大行太皇太后服期。丁未遣趙介使金告哀。十二月 丙子。始御正殿。丁丑,以大行太皇太后攢宮蠲紹興 府貧民明年身丁折帛綿絹。」按《禮志》:「高宗憲聖慈 烈皇后吳氏,慶元三年崩。時光宗以太上皇承重,寧 宗降服齊衰期。」按高宗《憲聖慈烈吳皇后傳》:「後年 十四,高宗為康王,被選入宮。王即皇帝位,後常以戎 服侍左右,封和義郡夫人,進封才人,由是寵遇日至, 與張氏並為婉儀,尋進貴妃。憲節皇后崩聞,至秦檜 等,累表請立中宮。紹興十三年,詔立貴妃為皇后。孝宗即位,上尊號曰壽聖太上皇后。乾道七」年,加號壽 聖明慈。淳熙二年,以上皇行慶壽禮,復加壽聖齊明 廣慈之號。十二年,加尊號曰備德。上皇崩,遺詔改稱 皇太后。帝欲迎還大內,太后以上皇几筵在德壽宮, 不忍捨去,因名所御殿曰「慈福居」焉。光宗即位,更號 壽聖皇太后,以壽皇故,不稱太皇太后也。紹熙五年 夏,孝宗崩,始正太皇太后之號。時光宗疾未平,不能 執喪,宰臣請垂簾主喪事,後不可。已而宰執請如唐 肅宗故事,群臣發喪大極殿成服禁中,許之,後代行 祭奠禮。尋用趙汝愚請,於梓宮前垂簾,宣光宗手詔, 立皇子嘉王為皇帝,撤簾。慶元元年,加號「光祐」,遷居 重華宮。三年十月,後寢疾,詔禱天地、宗廟、社稷,大赦 天下。踰月而崩,年八十三。遺詔:「太上皇帝疾未痊瘉, 宜於宮中承重。皇帝服齊衰五月,以日易月。」詔服期 年喪,諡曰憲聖慈烈,攢祔於永思陵。

按,《文獻通考》:「慶元三年,憲聖太皇太后崩,太上皇帝 承重,皇帝降服齊衰布頭冠、幞頭、大袖、襴衫、裙褲、腰 絰,白綾襯衫。」

慶元四年,權攢憲聖慈烈皇后於永思陵。

按《宋史寧宗本紀》:「慶元四年春正月己卯,上欽宗皇 後諡曰仁懷皇后。二月丙子,上大行太皇太后諡曰 『憲聖慈烈皇后。三月甲子,權攢憲聖慈烈皇后於永 思陵。夏四月丙戌,祔仁懷皇后神主、慈烈皇后神主 於太廟』。」

慶元六年夏六月,太上皇后李氏崩。秋八月,太上皇 崩。是月,權攢太上皇后於南山之修吉寺。冬十一月, 皇后韓氏崩。十二月,權攢太上皇於永崇陵,皇后於 南山之廣教寺。

按《宋史寧宗本紀》:慶元六年「夏六月丁亥,以太上皇 後違豫赦。戊子,太上皇后李氏崩。秋七月己未,初御 後殿。八月庚寅,以太上皇違豫赦。辛卯,太上皇崩。丙 申,上大行太上皇后諡曰慈懿皇后。癸卯,權攢慈懿 皇后於臨安府南山之修吉寺。九月乙卯,祔慈懿皇 後神主於太廟。丙子,遣丁常任為金國遺留國信使。」 冬十一月己未,皇后韓氏崩。癸亥,上大行太上皇帝 諡曰「憲仁聖哲慈孝皇帝」,廟號光宗。乙亥,上大行皇 後諡曰「恭淑皇后。」十二月辛卯,權攢憲仁聖哲慈孝 皇帝於永崇陵。壬寅,權攢恭淑皇后於臨安府南山 之廣教寺。癸卯,祔光宗皇帝神主於太廟。乙巳,蠲臨 安、紹興二府民緣攢宮役者賦。庚戌,祔恭淑皇后神 主於太廟。按《禮志》,慶元六年光宗崩,上陵名曰永 崇。寧宗居光宗之憂,復令百官以日易月禫除畢, 服紫衫皁帶以治事,從禮部侍郎陳宗召請也。按 《光宗慈懿李皇后傳》,高宗聘為恭王妃,封榮國夫人, 進定國夫人。乾道四年生嘉王,七年立為皇太子妃。 太子即位,冊為皇后。其後孝宗崩,帝不能親執喪,宰 相趙汝愚謀內禪,立寧宗,尊后曰太上皇后,上尊號 曰壽仁。慶元六年崩,年五十六。諡慈懿。按《寧宗恭 淑韓皇后傳》:後被選入宮,遂歸平陽郡邸,封新安郡 夫人,進崇國夫人。王受禪,冊夫人為皇后。慶元六年 崩,諡恭淑。

按《文獻通考》:「慶元六年,慈懿太上皇后崩,成肅太皇 太后服碧羅帕頭帔、白羅寬袖衫、淡黃縠子裙。禮例: 成服時於壽慈宮設幄舉哭,行成服之禮。皇后以下 行禮。」大行皇帝喪,成服日及貴妃、內外命婦,麤布蓋 頭、衫、帔、首絰、絹襯服。六宮內無帔之人,布蓋頭、長衫、 裙、首絰,絹襯服。內外命婦合入臨人,仍加冠。大行皇 《太后喪》成服日,服齊衰布蓋頭,餘並同。內外命婦只 帕頭,不用蓋頭,餘並同。皇太子服:《太上皇帝喪》成服 日,服布頭冠,布斜巾,布四腳、大袖襴衫、裙、褲、首絰,絹 襯服。《皇孫服》:《太上皇帝喪》成服日,服布頭冠、幞頭、大 袖、襴衫、褲、腰絰。未冠者依皇孫服制除去冠,兼未赴 朝謁,所有朝晡臨,亦不趁赴。公主服成服日,布帊頭, 帔裙衫,首絰,絹襯服親王服。慶元六年,太上皇后 崩,吳興郡王並服布頭冠、斜布四腳大袖襴衫褲,腰 絰桐木杖,服襯服。皇太后兄弟服例,《禮例》衰服三年。 若入皇城門,權易墨衰,由權開門出入。又逐七日、百 日,在家設位行禮。其掛服日,於當日掛服。恭淑皇 後上僊,太常寺言:「韓竢係皇后兄,合服大功九月。竢 之子,照典故合解官持服三年。」從之。群臣服大行皇 帝崩成服日,並斬衰服。中書、門下省、樞密使副、尚書、 翰林學士、節度使、金吾衛上將軍,文武官二品以上 布頭冠,布斜巾、四腳、大袖、襴衫、裙、褲、首絰、腰絰,竹杖、 絹襯衫。皇太后崩,服同,但用桐木杖,不用首絰。文武 五品以上並職事官監察御史以上,內客省宣政、昭 宣使、知閣門事及入內都知、押班,布頭冠、幞頭、大袖、 襴衫、裙、褲、腰絰。自餘文武百官、三省、樞密院書令史 以上,及御史臺、閣門、太常寺引班祗應人,布襴衫、腰 絰。小祥日,文武百官並改服布幞頭、布襴衫、腰絰、布 褲。大祥日,並改服素衫、軟腳幞頭、黲布公服,白綎、錫 帶。禫服日皇帝釋黲常服。文武百官如繫金玉帶佩魚者易以黑帶,去魚,乘花繡韀狨座者易以皂韀,去 狨座。宗室出則常服,居則衰服,依服屬終喪係淳熙 十四年十月十一日。太常寺檢照《典禮》故事,舊制,禫 服後群臣純吉服,其後易以祔廟,又易以小祥。光 宗崩,丞相謝深甫上陵名曰永崇按行。使副韓邈、黃 鑑言:「判太史局荊大聲等相視得大行太上皇帝神 穴,係在永阜陵西永思陵下宮閑地段,委是國音王 氣聚秀之地,尊卑次序,可以安建。」既而差官覆按,從 之。慶元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延和殿宰執進呈 大行皇后發引訖,免臣僚路祭。上曰:「此乃文具,不須 得止奉辭足矣。」十二月二日,詔:「大行皇后梓宮將來 發引,可出麗正東偏門。」又詔:「梓宮發引,攝侍中奉梓 宮升降進發權駐差吏部侍郎費士寅攝太傅,持節 導梓宮監掩攢宮,差總護使吳環攝太傅帥奉梓宮 官奉」升大昇轝。又引梓宮並攝少保差太常少卿俞 豐。《係恭淑皇后故事》。

嘉泰元年秋八月光宗小祥討論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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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按《文獻通考》:嘉泰元年八 月八日,「光宗小祥,禮部討論,乃舍紹熙甲寅之制,乞 酌紹興已行之典及淳熙申命之文,令百官過小祥 純吉服,自九月一日始。」

開禧三年太皇太后謝氏崩權攢阜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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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寧宗本紀》,開禧三年夏五月辛卯,以太皇太 後謝氏有疾赦,是日崩。六月癸亥,遣富琯使金告哀。 秋八月己巳,上大行太皇太后諡曰成肅皇后。九月 乙酉,權攢成肅皇后於阜陵。壬寅,祔成肅皇后神主 於太廟按《禮志》:孝宗成肅皇后謝氏,開禧三年崩, 殯於永阜陵正北。吏部尚書陸峻言,「伏睹列聖在御, 間有諸後上僊,緣無山陵可祔,是致別葬。若上僊在 山陵已卜之後,無有不從葬者。其他諸後,葬在山陵 之前,神靈既安,並不遷祔。惟元德、章懿二後,方其葬 時,名位未正,續行追冊。其成穆皇后,孝宗登極即行 追冊,改殯所為攢宮,典禮已備,與元德、章懿事體不 同,所以更不遷祔。竊稽前件典禮,祗緣喪有前後,勢 所當然,其於禮意,卻無隆殺。今來從葬阜陵,為合典 故。」從之。按《孝宗成肅謝皇后傳》,後幼孤,鞠於翟氏, 因冒姓焉。及長,被選入宮。憲聖太后以賜普安郡王, 封咸安郡夫人。王即位,進婉容,踰年,進貴妃。成恭皇 後崩,中宮虛位。淳熙三年,妃侍帝過德壽宮,上皇諭 以立後意,尋遣張去為傳旨立貴妃為皇后,復姓謝 氏。光宗受禪,上尊號壽成皇后。孝宗崩,尊為皇太后。 慶元初,加號「惠慈。」嘉泰二年,加慈佑太皇太后。三年 崩,諡成肅,攢祔於永阜陵。

嘉定十三年秋八月皇太子詢薨禮如莊文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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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寧宗本紀》,嘉定十三年秋八月癸亥,皇太子 詢薨,諡曰「景獻。」按《禮志》:景獻太子嘉定十三年八 月六日薨,其發哀制服並如莊文太子之禮。九日,詔 護喪視殯所於莊文太子攢宮之東,並依其制建造。 九月十日賜諡「景獻。」遣攝中書令知樞密院事鄭昭 先奉諡冊寶於皇太子靈柩前,讀冊讀寶如儀訖,班 退。至興靈日,宰臣詣皇太子柩前行禮畢,柩行。其宗 室使相、南班官常服黑帶,並赴陪位,騎從至葬所,俟 掩攢畢,奉辭訖,退。其日,皇帝不視事,百司赴後殿門 外立班,進名奉慰。十四年七月二日小祥,差知樞密 院事鄭昭先充奠酹官。十五年八月六日大祥。九月 十五日,詔「景獻太子几筵已徹,高平郡夫人傅氏可 特封信國夫人,仍令主奉祭祀。」按《景獻太子傳》:太 子諱詢,燕懿王後,藝祖十一世孫也。初名與願。寧宗 既失兗王,從宰執京鏜等請,取與願養於宮中,年六 歲,賜名曮。開禧元年,立為皇太子,更名幬。詔御朝,太 子侍立。尋用天禧故事,出居東宮,更名詢。嘉定十三 年薨,年二十九,諡景獻。

嘉定十七年秋八月,寧宗崩,理宗即位,詔宮中服「三 年喪。」

按《宋史寧宗本紀》,嘉定十七年秋八月丙戌,帝不豫。 閏八月丁酉,皇帝崩於福寧殿,年五十七。《史彌遠傳》: 「遺詔立姪貴誠為皇子,更名昀,即皇帝位,尊皇后為 皇太后,垂簾聽政。」寶慶元年正月己丑,諡曰仁文哲 武恭孝皇帝,廟號寧宗。三年九月加諡「法天備道純 德茂功仁文哲武聖睿恭孝皇帝。」按《理宗本紀》,嘉 定十七年八月「丙戌,寧宗違豫,自是不視朝。壬辰,疾 篤。史彌遠稱詔,以貴誠為皇子,改賜名昀,授武泰軍 節度使,封成國公。閏月丙申,寧宗疾甚,丁酉,崩於福 寧殿。彌遠使楊谷、楊石入白楊皇后,稱遺旨,命皇子 昀嗣皇帝位,大赦。尊楊皇后曰皇太后,同聽政。癸亥, 詔宮中自服三年喪。冬十二月辛酉,請」大行皇帝諡 號於南郊,諡曰「《仁文哲武》恭孝皇帝」,廟號曰「寧宗。」

理宗寶慶元年春三月葬寧宗於永茂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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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理宗本紀》,寶慶元年春正月己丑。上寧宗諡 冊寶。三月癸酉。葬寧宗於會稽永茂陵。夏四月辛卯 朔,寧宗祔廟按《續文獻通考》,寶慶元年,帝居寧宗喪,詔以日易月 之制,雖己仰遵先帝遺烈,然吾與嗣君心實未安。宮 中自服三年。真德秀曰:「三年之喪行於宮壼,非特衰 麻在躬而已。哀慕之存於心者,不可頃」刻忘;憂慼之 形於色者,不可斯須已。古者卒哭而廬居,小祥而堊 室。今雖未能如昔,然居處之制,不可不極其樸素也。 古者服喪,非有疾不飲酒食肉。今雖未能如昔,然饔 人大官之饌,不可不極其菲儉也。古者終喪不處於 內。今雖未能如昔,然防微謹獨,屏遠聲色,不可不極 其嚴也。食則見先帝於「羹,立則見先帝於牆」,庶幾不 負罔極之恩,丕昭純孝之實。倘因移御之適,凡所以 自奉者,少異於居喪之儀,則雖衰麻在躬,猶之不服 也。

寶慶二年秋八月,「寧宗皇帝大祥,上詣几筵行奠祭 禮。」

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紹定五年冬十二月皇太后楊氏崩詔宮中自服三年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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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理宗本紀》,紹定五年「冬十二月辛巳,皇太后 不豫。壬午,大赦。皇太后崩。癸卯,群臣凡七上表請聽 政,從之。」詔外朝大典,不敢輕改,宮中自服三年喪 按《寧宗恭聖仁烈楊皇后傳》:後少以姿容選入宮。慶 元元年三月,封平樂郡夫人,三年四月,進封婕妤,五 年進婉儀,六年進貴妃。恭淑皇后崩,帝立之。嘉定十 七年閏八月丁酉,帝大漸,矯詔立昀為皇子,即帝位, 尊皇后曰皇太后,同聽政。寶慶二年十一月戊寅,加 尊號「壽明。」紹定元年正月丙子,復加「慈睿。」四年正月, 後壽七十,加尊號壽明仁福慈睿皇太后。十二月辛 巳,後不豫,詔禱祠天地、宗廟、社稷、宮觀,赦天下。五年 十二月壬午,崩於慈明殿,壽七十有一。

按《續文獻通考》:紹定五年,大行太皇后遺詔:「國事方 殷,毋痛過哀,宜從權制。皇帝成服,三日聽政。喪紀以 日易月,大臣更加開釋,勿致摧傷。百官入臨,隨地之 宜。諸道州府長吏以下,三日釋服。在京禁音樂百日, 在外一月,毋禁祠祀嫁娶,沿邊不用舉哀。」群臣七上 表,皇帝聽政詔:「朕惟皇天降割,大行皇太后上僊,哀 痛罔極。但內朝大典,不敢輕有改更。朕於宮中自服 三年之喪。」乙巳,上詣慈明殿行大祥祭奠禮。

紹定六年四月,葬皇太后於「永茂陵。」

按《宋史理宗本紀》,「紹定六年春二月丁丑,上大行皇 太后諡曰恭聖仁烈皇后。夏四月壬寅,葬恭聖仁烈 皇后於永茂陵」按《禮志》,「寧宗恭聖仁烈皇后楊氏, 紹定五年十二月崩,祔葬茂陵。」

按《續文獻通考》:「紹定六年,詔依右正言何琮奏,皇太 後山陵用度盡出宮中,猶恐州縣並緣動擾百姓,乞 飭有司遍行曉諭,嚴加禁止。從之。」

端平元年春二月丁亥詔端平元年正月以前諸命官貶竄物故者許令歸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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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理宗本紀》云云。

淳祐四年史嵩之以父憂求去詔許終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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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理宗本紀》,淳祐四年秋九月癸卯,右丞相史 嵩之以父病謁告,許之。詔范鍾、劉伯正暫領相事。甲 辰,史彌忠卒,贈少師,封鄭國公,賜諡文靖。詔史嵩之 起復右丞相兼樞密使。己未,將作監徐元傑上疏論 史嵩之起復,宜許其舉執政自代。帝不允,遂求去。帝 曰:「經筵賴卿規益,何事引去耶」冬十月甲戌,詔慶元 府守臣敦諭史嵩之赴闕,嵩之控辭,不允。十二月庚 午,許右丞相史嵩之終喪。

景定三年夏六月壬辰吳潛沒於循州詔許歸葬癸丑詔應謫臣僚終於貶所者許令歸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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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理宗本紀》云云。

景定四年。春二月。丁大全。溺死滕州。詔許歸葬 按《宋史理宗本紀》云云。

景定五年冬十月,理宗崩,詔「行三年喪。」

按《宋史理宗本紀》,景定五年十月辛亥,帝有疾,不視 朝。丙寅,大赦。丁卯,帝崩,遺詔皇太子禥即皇帝位。 按《度宗本紀》,景定五年十月丁卯,理宗崩,受遺詔太 子禥即皇帝位。「庚午,宰執文武百官詣祥曦殿,表請 聽政,不允;辛未,大赦。十一月壬申,宰執以下日表請 視朝,不允。丁丑」,凡七表,始從。丙戌,帝初聽政,御後殿, 詔「躬行三年喪。」

按:《續文獻通考》:「景定五年帝崩,遺詔如紹定五年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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