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第145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一百四十五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一百四十五卷目錄
祀典總部總論一
書經〈說命〉
禮記〈曲禮 檀弓 禮運 禮器 祭義 祭統〉
漢書〈郊祀志〉
淮南子〈氾論訓〉
春秋繁露〈祭義〉
大戴禮〈曾子天圓篇〉
王充論衡〈解除篇 祀義篇 祭意篇〉
風俗通〈祀典〉
荀悅申鑒〈俗嫌〉
冊府元龜〈崇祭祀〉
性理大全〈論祭祀祖考神祇 論祭祀神祇〉
朱子語類〈祭祀〉
禮儀典第一百四十五卷
祀典總部總論一
[編輯]書經
[編輯]《說命》
[編輯]「黷於祭祀,時謂弗欽。」禮煩則亂,事神則難。
〈蔡注〉「祭不欲黷,黷則不敬;禮不欲煩,煩則擾亂。」皆非所以交鬼神之道也。商俗尚鬼,高宗或未能脫於流俗,事神之禮必有過焉。祖已戒其祀無豐昵,傅說蓋因其失而正之也。〈大全〉陳氏曰:「黷祀將以為欽,不知反所以為不欽。黷煩皆以為善而為之,而乃陷於不善,非禮之禮也。」 新安陳氏曰:「事神則難。以上皆憲天聰明之事。事事物物,皆有天然至當之理,惟聰明者能盡之,苟加一毫損益,即是私意,非天之聰明矣。」
禮記
[編輯]《曲禮》
[編輯]「禱祠祭祀,供給鬼神。」非禮不誠,不莊。
〈集說〉藍田呂氏曰:「禱祠、祭祀,則郊社宗廟之常祀也。內則盡志,外則盡物,所以供給鬼神。鬼神無常享,享於克誠。禮者敬而已,無敬則不誠,故曰:『非禮不誠不莊』。」〈陳注〉「禱以求為意,祠以文為主,祭以養為事,祀以安為道」,四者皆以供給鬼神。「誠」出於心,「莊」形於貌,四者非禮則不誠不莊。
《檀弓》
[編輯]子路曰:「吾聞諸夫子:《喪禮》,與其哀不足而禮有餘也, 不若禮不足而哀有餘也。祭禮,與其敬不足而禮有 餘也,不若禮不足而敬有餘也。」
〈陳注〉「有其禮而無其財,則禮或有不足,哀敬則可自盡也。」此夫子《反本》之論,亦寧儉寧戚之意。
《禮運》
[編輯]夫《禮》之初,始諸飲食,其燔黍《捭豚》,汙尊而抔飲,蕢桴 而土鼓,猶若可以致其敬於鬼神。
〈集說〉鄭氏曰:「言其物雖質,略有齋敬之心,則可以薦羞於鬼神,鬼神饗德不饗味也。」〈陳注〉「《上古》人心無偽」,雖簡陋如此,亦自可以致敬於鬼神。
祝、嘏莫敢易其常古,是謂《大假》。
〈陳注〉常古常事,古法也。「不敢變易」,謂貴賤行禮,一依古法也。
「祝嘏辭說,藏於宗祝巫史,非禮也。」是謂「幽國。」
〈集說〉孔氏曰:「祝嘏辭說,當依古法,今乃棄去不用,藏於宗祝、巫史之家,更易古禮,自為辭說,非禮也。」嚴陵方氏曰:「祝以孝告,嘏以慈告,故有辭說。而辭說固有常古焉,天下之所共知也。若夫藏於宗祝、巫史之家,則是非孝慈之言,且不欲人之知爾,豈所以為神明之道哉?故曰:『是謂幽國』。」 蔣氏曰:「禮莫嚴於祭,然誠敬不根」於心,則交神之道虧。祝嘏辭說,此豈交神之虛語?聖人舉孝慈相感之義以發之於禮經,而《詩》有之曰:「令終有俶,公屍嘉告。」蓋致祭受福之義,盡之於對越無愧之素,而行之於精神必通之時,誠非具文也。如其出於宗祝,巫史襲以藏之,而有事之際,舉以行焉,自謂神明之及交,其謂之幽國宜哉!
「大夫具官,祭器不假,聲樂皆具,非禮也」,是謂「亂國。」
〈陳注〉祭器惟公孤以上得全備。大夫無田祿者,不設祭器,以其可假也。有田祿者,祭器亦不得全具,須有所假。不假亦僭擬也。《周禮》「大夫有判縣之樂」,《少牢》饋食無奏樂之文,是大夫祭不用樂也。或君賜乃有之耳,聲樂皆具,亦僭擬也。
先王秉蓍龜,列祭祀,瘞繒宣祝,嘏辭說,設制度。故國 有禮,官有御,事有職,禮有序。
〈集說〉孔氏曰:「此一節言卜筮所造置之事。先王聖人將有大事,必秉執蓍龜而問吉凶。言蓍者,凡卜皆先筮,故兼言之。陳列祭祀」,謂郊廟以下,皆用卜筮
也。〈陳註:〉先王重祭事,故定期日於蓍龜,而陳列祭祀之禮,設為制度如此其詳。制度一定,國家有典禮可守,官有所治,事有其職,禮得其序也。
先王「患禮之不達於下也,故祭帝於郊,所以定天位 也;祀社於國,所以列地利也;祖廟所以本仁也;山川 所以儐鬼神也,五祀所以本事也。」故宗祝在廟,三公 在朝,三老在學,王前巫而後史,卜筮瞽侑皆在左右。 王中心無為也,以守至正。
〈集說〉鄭氏曰:「患禮不達,患下不信也。祭帝於郊以下,所以達禮於下也。教民尊神、慎居處也。」 孔氏曰:「天子至尊而猶祭於郊,以行臣禮而事天,是欲使嚴上之禮達於下。天高在上,故云定天位也。至尊而猶自祭社,是欲使報恩之禮達於下也。地出財,故云『列地利也。王在宗廟,以子禮事屍,是欲使仁義之教達於下也;王自祭山川,是欲使儐敬鬼神之教達於下也;王自祭五祀,是欲使本事之教達於下也。五祀是制度,故云『本事也。此明因事鬼神,使禮達於下,鄭注『教民尊神』』』」是也。 長樂陳氏曰:「先王以為禮之行,常在於人之所畏敬,而人之所畏敬者在於天地鬼神,故於其所畏敬而寓之以法則,此禮所以達上下也。」
故禮行於郊而百神受職焉,禮行於社而百貨可極 焉,禮行於祖廟而孝慈服焉,禮行於五祀而正法則 焉。故自郊社、祖廟、山川五祀,義之修而禮之藏也。
〈集說〉鄭氏曰:「言信得其禮,則神物與人皆應之。」 四明沈氏曰:「自郊至五祀,皆言禮行,正孟子『不誠未有能動者也,不是說行禮。我與神為二,不可謂之行。無所往而不感通,此之謂行。聖人之誠,足以感神而無間,故無往而不得其所欲』。」〈陳注〉「聖王精禋感格」,其效如此。由此觀之,則郊社、「祖廟」、山川五祀,皆義之修飾而禮之府藏也。
《禮器》
[編輯]天地之祭,宗廟之事,父子之道,君臣之義,倫也;社稷 山川之事,鬼神之祭,體也;喪祭之用,賓客之交,義也; 羔豚而祭,百官皆足;太牢而祭,不必有餘。此之謂「稱」 也。
〈集說〉鄭氏曰:「倫之言順也。體,天地,人之別體也;義之言宜,人道之宜也。」「稱牲之大小而為俎」,此指謂助祭者耳。 孔氏曰:「神是天之別體,社稷山川是地之別體,鬼是人之別體,故鄭注云:『別體也。臣助祭則各有俎,祭竟,播及胞翟,雖復羔豚之小,而百官皆悉得之。假令太牢亦不使有餘,小而皆得,大而不餘,是各稱牲體也』。」 嚴陵方氏曰:「天地宗廟、父子君臣,皆出乎自然之理,而人則順而敘之,故謂之倫。社稷、山川、鬼神,自有形以至於無形,莫不各有所辨,故謂之體。《王制》:『大夫士無田則薦』,謂用羔豚,言薦而已。乃謂之祭者,蓋別而言之,則有薦祭之異;以事神言之,則薦亦可謂之祭也。」
君子大牢而祭,謂之《禮匹》;士大牢而祭,謂之「攘。」
〈集說〉鄭氏曰:「君子,謂大夫以上。」〈陳注〉謂之「禮」,稱也;謂之「攘」,不稱也。
孔子曰:「我戰則克,祭則受福。」蓋得其道矣。
〈大全〉馬氏曰:「君子之祭,非必於受福,而福亦隨之,蓋在己者有以先之也。在己有以先之者,禮而已矣。
祀帝於郊,敬之至也。宗廟之祭,仁之至也。」
〈集說〉孔氏曰:天尊彌遠,祭之必極盡於敬,故云『敬之至。宗廟主親,祭之必極盡於仁愛,故云『仁之至』』。」嚴陵方氏曰:「遠人而尊者,主乎敬;近人而親者,主乎愛。故於郊之遠而祀帝,所以為敬焉;於廟之近而祭親,所以為仁焉。君子無所不用其敬,然祭莫重於天,故為敬之至;無所不用其仁,然孝莫大於寧神,故為仁之至。《仲尼〈燕居〉》曰:「郊社所以仁鬼神。」則郊無非仁也。要之以敬為主爾。《經》曰:「大廟之內敬矣。」則廟無非敬也。要之以仁為主爾。〈陳注〉《祭天之禮》簡素,至敬無文,所以為敬之至,仁之實,事親是也。事亡如事存,所以為仁之至。
《祭義》
[編輯]「祭不欲數」,數則煩,煩則不敬。「祭不欲疏,疏則怠,怠則 忘。」
〈大全〉毗陵慕容氏曰:「數則煩為無敬,怠則忘為無愛。愛、敬忘於中,動而偽為無所不至矣。」
《祭統》
[編輯]凡治人之道,莫急於禮。《禮》有五經,莫重於祭。夫祭者, 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於心者也。心怵而奉之 以禮,是故,唯賢者能盡祭之義。
〈大全〉慶源輔氏曰:「祭吾之誠敬耳,故曰『自中出,生於心也。凡在外之物,所以將之而已,故曰『非物自外至者也。心怵而奉之以禮,外徇於物而內忘其心者有之矣,故曰『唯賢者能盡祭之義』。禮義固由賢者出也,故下文言賢者之祭,致其誠敬,明薦之而已,不求其為者,此所謂能盡如此祭之義也
賢者之祭也,必受其福』』」,非世所謂福也。福者,備也。備者,百順之名也,無所不順者之謂備,言內盡於己而 外順於道也。忠臣以事其君,孝子以事其親,其本一 也。上則順於鬼神,外則順於君長,內則以孝於親,如 此之謂備。唯賢者能備,能備然後能祭。是故賢者之 祭也,致其誠信與其忠敬,奉之以物,道之以禮,安之 以樂,參「之以時,明薦之而已矣,不求其為」,此孝子之 心也。
〈陳注〉方氏曰:「誠、信、忠、敬四者,祭之本。所謂物者,奉乎此而已;所謂禮者,道乎此而已;所謂樂者,安乎此而已;所謂時者,參乎此而已。」 應氏曰:「不求其為,無求福之心也,所謂祭祀不祈也。」
漢書
[編輯]《郊祀志》
[編輯]《洪範》八政,三曰祀。祀者,所以昭孝事祖,通神明也。旁 及四夷,莫不修之。下至禽獸,豺獺有祭。是以聖王為 之典禮,民之精爽不貳,齊肅聰明者,神或降之。在男 曰覡,在女曰巫,使制神之處位,為之牲器。使先聖之 後,能知山川,敬於禮儀、明神之事者以為祝,能知四 時犧牲,壇場上下,氏姓所出者以為宗。故有神民之 官,各司其序,不相亂也。民神異業,敬而不黷,故神降 之嘉生,民以物序,災禍不至,所求不匱。
淮南子
[編輯]《氾論訓》
[編輯]今世之祭井灶門戶、箕箒臼杵者,非以其神為能享 之也,恃賴其德,煩苦之無已也。是故以時見其德,所 以不忘其功也。觸石而出,膚寸而合,不崇朝而雨天 下者,唯泰山赤地三年而不絕;流澤及百里而潤草 木者,唯江河也。是以天子秩而祭之。故馬免人於難 者,其死也葬之牛,其死也葬以大車為薦。牛馬有功, 猶不可忘,又況人乎?此聖人所以重仁襲恩。故炎帝 於火而死,為灶,禹勞天下而死,為社,后稷作稼穡而 死,為稷,羿除天下之害而死,為宗布,此鬼神之所以 立。
春秋繁露
[編輯]《祭義》
[編輯]五穀,食物之性也,天之所以為賜人也。宗廟,上四時 之所成,受賜而薦之宗廟,敬之性也,於祭之而宜矣。 宗廟之祭,物之厚,無上也。春上豆實,夏上尊實,秋上 杌實,冬上敦實。豆實,韭也,春之始所生也;尊實,麪也, 夏之所受初也;杌實,黍也,秋之所先成也。敦實,稻也, 冬之所畢熟也。始生故曰「祠」,善其可也;夏約故曰礿, 貴所初礿也。先成故曰「嘗」,嘗言甘也。畢熟故曰「蒸」,蒸 言眾也。奉四時所受於天者而上之,為上祭,貴天賜 且尊宗廟也。孔子受君賜則以祭,況受天賜乎?一年 之中,天賜四至至則上之,此宗廟所以歲四祭也。故 君子未嘗不食新。新天賜至,必先薦之,乃取食之,尊 天敬宗廟之心也。尊天,美義也。敬宗廟,聖人之所謹 也。大禮也,不多而欲潔清,不貪數而欲恭敬。君子之 祭也,恭親之,致其中心之誠,盡敬潔之道,以接至尊, 故鬼享之。享之如此,乃可謂之能祭。祭者,察也,以善 逮鬼神之謂也。善乃逮不可聞見者,故謂之察。吾以 名之所享,故祭之不虛,安所可察哉?祭之為言際也 與察也。祭然後能見不見之見者,見不見,然後知天 命鬼神;知天命鬼神,然後明祭之意。明祭之意,乃知 重祭祀。孔子曰:「吾不與祭。祭神如神在,重祭祀如事 生。」故聖人於鬼神也,畏之而不敢欺也,信之而不獨 任,事之而不專恃。恃其公報有德也。幸其不私,與人 福也。其見於《詩》曰:「嗟爾君子,無恆安息。靜共爾位,好 是正直。」神之聽之,介爾景福。正直者得福也,不正者 不得福,此其法也。以《詩》為天子法矣,何謂不法哉?其 辭直而重有再嘆之,欲人省其意也。而人尚不省,何 其妄哉!孔子曰:「《書》之重,辭之復。」嗚呼!不可不察也。其 中必有美者焉。此之謂也。
大戴禮
[編輯]《曾子天圓篇》
[編輯]聖人立五禮以為民望,制五衰以別親疏,和五聲之 樂以導民氣;合五味之調以察民情;正五色之位,成 五穀之名,序五牲之先後貴賤。諸侯之祭牲,牛曰太 牢;大夫之祭牲,羊曰少牢;士之祭牲,《特豕》曰饋食,無 祿者稷饋,稷饋者無屍,無屍者厭也。宗廟曰芻豢,山 川曰犧牲,割列穰瘞,是有五牲。此之謂品物之本,禮 「樂之祖」,「善否治亂」之所由興作也。
王充論衡
[編輯]《解除篇》
[編輯]世信祭祀,謂祭祀必有福。又然「解除」,謂解除必去凶。 解除初禮,先設祭祀,比夫祭祀,若生人相賓客矣。先 為賓客設膳食已,驅以刃杖。鬼神如有知,必恚止戰 不肯徑去。若懷恨,反而為禍。如無所知,不能為凶。解 之無益,不解無損。且人謂鬼神,何如狀哉?如謂鬼神
有形像,形像生人,生人懷恨,必將害人。如無形像,與「煙雲同,驅逐煙雲亦不能除。」形既不可知,心亦不可圖,鬼神集止人宅,欲何求乎?如勢欲殺人,當驅逐之 時,避人隱匿,驅逐之止,則復還立故處。如不欲殺人, 寄託人家,雖不驅逐,亦不為害。貴人之出也,萬民並 觀,填街滿巷,爭進在前,士卒驅之,則走而卻,士卒還 去,即復其處,士卒立守,終日不離,僅能禁止。何則?欲 在於觀,不為壹驅還也。使鬼神與生人同有欲於宅 中,猶萬民有欲於觀也。士卒驅逐不久,立守則觀者 不卻也。然則驅逐鬼神者,不極一歲,鬼神不去。今驅 逐之,終食之間,則舍之矣。舍之,鬼復還來。何以禁之? 暴穀於庭,雞雀啄之,主人驅彈則走,縱之則來。不終 日立守,雞雀不禁,使鬼神乎?不為驅逐去止,使鬼不 神乎?與雞雀等,不常驅逐,不能禁也。虎狼入都,弓弩 巡之,雖殺虎狼,不能除虎狼所為來之患。盜賊攻城, 官軍擊之,雖卻盜賊,不能滅盜賊所為至之禍。虎狼 之來,應政失也;盜賊之至,起世亂也。然則鬼神之集, 為命絕也。殺虎狼,卻盜賊,不能使政得世治。然則盛 解除,驅鬼神,不能使凶去而命延。病人困篤,見鬼之 至性猛剛者,挺劍操杖,與鬼戰鬥,戰鬥壹再,錯指受 服,知不服必不終也。夫解除所驅逐鬼,與病人所見 鬼,無以殊也。其驅逐之,與戰鬥無以異也。病人戰鬥, 鬼猶不去;宅主解除,鬼神必不離。由此言之,解除宅 者,何益於事?信其凶去,不可用也。且夫所除,宅中客 鬼也。宅中主神有十二焉,青龍白虎,列十二位,龍虎 猛神,天之正鬼也,飛屍流凶,安敢妄集?猶主人猛勇, 姦客不敢闚也。有十二神舍之宅主驅逐,名為去十 二神之客,恨十二神意,安能得吉?如無十二神,則亦 無飛屍流凶。無神無凶,解除何補?驅逐何去?解逐之 法,緣古逐疫之禮也。昔顓頊氏有子三人,生而皆亡。 一居江水,為虐鬼,一居若水,為魍魎,一居歐隅之間, 主疫病人。故歲終事畢,驅逐疫鬼,因以送陳迎新納 吉也。世相倣效,故有解除。夫逐疫之法,亦禮之失也。 行堯舜之德,天下太平,百災消滅,雖不逐疫,疫鬼不 往。行桀、紂之行,海內擾亂,百禍並起,雖日逐疫,疫鬼 猶來。衰世「好信鬼,愚人好求福。周之季世,信鬼修祀, 以求福助。愚主心惑,不顧自行。功猶不立,治猶不定。 故在人不在鬼,在德不在祀。」國期有遠近,人命有長 短。如祭祀可以得福,解除可以去凶,則王者可竭天 下之財,以興延期之祀;富家翁嫗可求解除之福,以 取踰世之壽。案天下人民,夭壽貴賤,皆有祿命,操行 吉凶,皆有衰盛。祭祀不為福,福不由祭祀。世信鬼神, 故好祭祀,祭祀無鬼神,故通人不務焉。祭祀厚事,鬼 神之道也,猶無吉福之驗,況盛力用威,驅逐鬼神,其 何利哉?祭祀之禮,解除之法,眾多非一,且以一事效 其非也。夫小祀足以況大祭,一鬼足以卜百神。世間 繕治宅舍,鑿地掘土,功成作畢,解謝土神,名曰「解上。」 為土偶人,以像鬼形,令巫祝延以解土神。已祭之後, 心快意喜,謂鬼神解謝,殃禍除去。如討論之,乃虛妄 也。何以驗之?夫土地猶人之體也,普天之下,皆為一 體,頭足相去以萬里數。人民居土上,猶蚤蝨著人身 也。蚤蝨食人,賊人肌膚,猶人鑿地,賊地之體也。蚤蝨 內知,有欲解人之心,相與聚會,解謝於所食之肉,旁 人能知之乎?夫人不能知蚤蝨之音,猶地不能曉人 民之言也。胡越之人,耳口相類,心意相似,對口交耳 而談,尚不相解,況人不與地相似,地之耳口與人相 達乎?今所解者地乎?則地之耳遠不能聞也。所解「一 宅之土」,則一宅之土,猶人一分之肉也,安能曉之?如 所解宅神乎?則此名曰解宅,不名曰解土。禮入宗廟, 無所主意,斬尺二寸之木,名之曰主,主心事之,不為 人像。今解土之祭,為土偶人像,鬼之形,何能解乎?神 荒忽無形,出入無門,故謂之神。今作形像,與禮相違, 失神之實,故知其非。象似布藉,不設鬼形。解土之禮, 立土偶人,如祭山可為石形,祭門戶「可作木人乎?」晉 中行寅將亡,召其太祝欲加罪焉,曰:「子為我祀,犧牲 不肥澤也,且齋戒不敬也,使吾國亡,何也?」祝簡對曰: 「昔日吾先君中行密,子有車十乘,不憂其薄也,憂德 義之不足也。今主君有革車百乘,不憂義之薄也,唯 患車之不足也。夫船車飭則賦斂厚,賦斂厚則民謗 詛。君苟以祀為有益於國乎?詛亦將為亡矣。一人祝 之,一國詛之,一祝不勝萬詛,國亡不亦宜乎?祝其何 罪?」中行子乃慚。今世信祭祀,中行子之類也。不修其 行而豐其祝,不敬其上而畏其鬼。身死禍至,歸之於 祟,謂祟未得;得祟修祀,禍繁不止,歸之於祭,謂祭未 敬。夫論解除,解除無益;論祭祀,祭祀無補;論巫祝,巫 祝無「力,竟在人不在鬼,在德不在祀」,明矣哉!
《祀義篇》
[編輯]世信祭祀,以為「祭祀者必有福,不祭祀者必有禍。」是 以病作卜祟,祟得修祀,祀畢意解。意解,病已,執意以 為祭祀之助,勉奉不絕。謂死人有知,鬼神飲食,猶相 賓客,賓客悅喜,報主人恩矣。其修祭祀是也,信其事 之非也。實者,祭祀之意,主人自盡恩勤而已,鬼神未必欲享之也。何以明之?今所祭者報功,則緣生人為 恩義耳,何歆享之有?今所祭死人,死人無知,不能飲 食,何以審其不能歆享飲食也?夫天者,體也,與地同。 天有列宿,地有宅舍,宅舍附地之體,列宿著天之形。 形體具則有口乃能食。使天地有口能食,祭食宜食 盡,如無口則無體,無體則氣也,若雲霧耳,亦無能食。 如天地之精神,若人之有精神矣。以人之精神,何宜 飲食?中人之體七八尺,身大四五圍,食斗食歠斗羹, 乃能飽足,多者三四斗。天地之廣大以萬里數,圜丘 之上,一繭栗、牛粢飴大羹不過數斛。以此食天地,天 地安能飽天地用心猶人用意也。人食不飽足,則怨 主人不報以德矣。必謂天地審能飽食,則夫古之郊 者負天地,山猶人之「有骨節也,水猶人之有血脈也, 故人食腸滿,則骨節與血脈因以盛矣。」今祭天地,則 山川隨天地而飽,今別祭山川,以為異神,是人食已, 更食骨節與血脈也。社稷報生穀物之功,萬民生於 天地,猶毫毛生於體也。祭天地則社稷設其中矣,人 君重之,故復別祭。必以為有神,是人之膚肉當復食 也。五「祀初本在地,門戶,用木與土。土木生於地,井灶 室中,霤皆屬於地,祭地五祀,設其中矣。」人君重之,故 復別祭。必以為有神,是食已當復食形體也。風伯、雨 師、雷公,是群神也。風猶人之有吹喣也,雨猶人之有 精液也,雷猶人之有腹鳴也,三者附於天地,祭天地 三者在矣。人君重之,故別祭。必以為有神,則人吹喣, 精液腹鳴,當復食也。日月猶人之有目,星辰猶人之 有髮,三光附天,祭天,三光在矣,人君重之,故復別祭。 必以為有神,則人之食已,復食目與髮也。宗廟,己之 先也,生存之時,謹敬供養,死不敢不信,故修祭祀,緣 先事死,示不忘先。五帝、三王,郊宗黃帝、帝嚳之屬,報 功堅力,不敢忘德,未必有鬼神審能歆享之也。夫不 能歆享,則不能神,不能神則不能為福,亦不能為禍。 禍福之起,由於喜怒;喜怒之發,由於腹腸。有腹腸者 輒能飲食,不能飲食則無腹腸,無腹腸則無用喜怒, 無用喜怒則無用為禍福矣。或曰:「歆氣不能食也。」夫 歆之與飲食,一實也,用口食之,用口,歆之無腹腸則 無口,無口無用食,則亦無用歆矣。何以驗其不能歆 也?以人祭祀有過,不能即時犯也。夫歆不用口,則用 鼻矣。口鼻能歆之,則目能見之;目能見之則手能擊 之。今手不能擊,則知口鼻不能歆之也。《或難》曰:「宋公 鮑之身有疾,祝曰:『夜姑掌將事於厲者』。厲鬼杖楫而 與之言曰:『何而粢盛之不膏也?何而芻犧之不肥碩 也?何而珪璧之不中度量也?而罪歟其鮑之罪歟』?」夜 姑順色而對曰:「鮑身尚幼,在襁褓,不預知焉。審是掌 之厲鬼舉楫而掊之,斃於壇下。此非能言用手之驗 乎?」曰:「夫夜姑之死,未必厲鬼擊之也,時命當死也,妖 象厲鬼。象鬼之形,則象鬼之言,象鬼之言,則象鬼而 擊矣。何以明之?夫鬼者,神也,神則先知,先知則宜自 見。粢盛之不膏,珪璧之失度,犧牲之臞小,則因以責 讓,夜姑以楫擊之而已。無為先問,先問,不知之效也, 不知不神之驗也。不知不神,則不能見體出言,以楫 擊人也。夜姑,義臣也,引罪自予己,故鬼擊之。如無義 而歸之鮑身,則厲鬼將復以楫掊鮑之身矣。且祭祀 不備,神怒見體以殺」,掌祀如禮,備神喜,肯見體以食 賜主祭乎?人有喜怒,鬼亦有喜怒。人不為怒者身存, 不為喜者身亡。厲鬼之怒,見體而罰,宋國之祀必時 中禮,夫神何不見體以賞之乎?夫怒喜不與人同,則 其賞罰不與人等;賞罰不與人等,則其掊夜姑不可 信也。且夫歆者內氣也,言者出氣也,能歆則能言,猶 能吸則能呼矣。如鬼神能歆,則宜言於祭祀之上。今 不能言,知不能歆,一也。凡能歆者,口鼻通也。使鼻鼽 不通,口鉗不開,則不能歆矣。人之死也,口鼻腐朽,安 能復歆?二也。《禮》曰:「人死也,斯惡之矣。」與人異類,故惡 之也。為屍不動,朽敗滅亡。其身不與生人同,則知不 與生人通矣;身不同知不通,其飲食「不與人鈞矣。胡 越異類,飲食殊味,死之與生,非直胡之與越也。由此 言之,死人不歆,三也。當人之臥也,置食物其旁,不能 知也,覺乃知之,知乃能食之。夫死,長臥不覺者也,安 能知食,不能歆之,四也。」或難曰:「祭則鬼享之,何謂也?」 曰:「言其修具謹潔,粢牲肥香,人臨見之,意飲食之,推 己意以況鬼神,鬼神有知,必享此祭,故曰鬼享之祀 難。」曰:「《易》曰:『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礿祭』。夫言東鄰不 若西鄰,言東鄰牲大福少,西鄰祭少福多也。今言鬼 不享,何以知其福有多少也?」曰:「此亦謂修具謹潔與 不謹潔也。紂殺牛祭,不致其禮;文王礿祭,竭盡其敬。 夫禮不至則人非之,禮敬盡則人是之,是之則舉事 多助」,非之則言行見畔。見畔若祭不見享之禍,多助 若祭見歆之福,非鬼為祭祀之故有喜怒也。何以明 之?苟鬼神不當須人而食,須人而食,是不能神也。信 鬼神,歆祭祀,祭祀為禍福,為鬼神居處何如狀哉?自 有儲偫耶?將以人食為饑飽也?如自有儲偫,儲偫必 與人異,不當食人之物。如無儲偫,則人朝夕祭乃可耳。壹祭壹否,則神壹饑壹飽;壹饑壹飽,則神壹怒壹 喜矣。且病人見鬼及臥夢於死人,相見如人之形,故 其祭祀如人之食。緣有飲食,則宜有衣服,故復以繒 製衣,以象生儀。其祭如生人之食,人慾食之,冀鬼饗 之。其製衣也,廣縱不過一尺若五六寸,以所見長大 之神,貫一尺之衣,其肯喜而加福於人乎?以所見之 鬼,為審死人乎?則其製衣宜若生人之服。如以所製 之衣,審鬼衣之乎?則所見之鬼,宜如偶人之狀。夫如 是也,世所見鬼,非死人之神,或所衣之神非所見之 鬼也。鬼神未定,厚禮事之,安得福祐而堅信之乎?
《祭意篇》
[編輯]王者祭天地,諸侯祭山川,卿大夫祭五祀,士庶人祭 其先。宗廟社稷之祀,自天子達於庶人。《尚書》曰:「肆類 於上帝,禋於六宗,望於山川,遍於群神。」《禮》曰:「有虞氏 禘黃帝而郊嚳,祖顓頊而宗堯。夏后氏亦禘黃帝而 郊鯀,祖顓頊而宗禹。殷人禘嚳而郊冥,祖契而宗湯。 周人禘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燔柴於大壇,祭 天也。瘞埋於大折,祭地也。用騂犢埋少牢於大昭,祭 時也。相近於坎壇,祭寒暑也。王宮,祭日也。夜明,祭月 也。幽宗,祭星也;雩宗,祭水旱也。四坎壇,祭四方也。山 林川谷、丘陵,能出雲為風雨,見怪物皆曰神。有天下 者祭百神。」諸侯在其地則祭,亡其地則不祭,此皆法 度之祀,禮之常制也。王者父事天,母事地,推人事父 母之事,故亦有祭天地之祀,山川以下,報功之義也。 緣生人有功得賞,鬼神有功亦祀之。山出雲雨,潤萬 物,六宗居六合之間,助天地變化,王者尊而祭之,故 曰「六宗。」社稷報生萬物之功,社報萬物,稷報五穀,五 祀報門戶,井灶,室中霤之功。門戶,人所出入;井灶,人 所飲食;中霤,人所託處,五者功鈞,故俱祀之。周棄曰: 「少昊有四叔,曰重、曰該、曰修、曰熙,實能金火木,反使 重為句芒,該為蓐收,修及熙為元冥,世不失職,遂濟 窮桑,此其三祀也。顓頊氏有子曰犁,為祝融。共工氏 有子曰句龍,為后土。此其二祀也。后土為社稷田正 也。有烈山氏之子曰柱,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棄亦 為稷」,自商以來祀之。《禮》曰:「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 曰柱,能植百穀。夏之衰也,周棄繼之,故祀以為稷。共 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故祀以為 社。」《傳》或曰:「炎帝作火,死而為灶。禹勞力天下,水死而 為社。」《禮》曰:「王為群姓立七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國門, 曰國行,曰泰厲,曰戶,曰灶。諸侯為國立五」祀,曰司命, 曰中霤,曰國門,曰「國行」,曰「公厲」;大夫立三祀,曰「族厲」, 曰「門」,曰「行」;適士立二祀,曰「門」,曰「行」;庶人立一祀,或立 戶,或立灶。社稷五祀之祭,未有所定,皆為思其德,不 忘其功也。中心愛之,故飲食之,愛鬼神者祭祀之。自 禹興,修社稷,祀后稷,其後絕廢。高皇帝四年,詔天下 祭靈星,七年使天下祭社稷。靈星之祭,祭水旱也。於 禮舊名曰雩雩之禮,為民祈穀雨,祈穀實也。春求實, 一歲再祀,蓋重穀也。春以二月,秋以八月,故《論語》曰: 「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 風乎舞雩,詠而歸。」暮春,四月也,周之四月,正歲二月 也。二月之時,龍星始出,故《傳》曰:「龍見而雩。」龍星見時, 歲已啟蟄而雩,春雩之禮廢,秋雩之禮存,故世常修 靈星之祀,到今不絕。名變於舊,故世人不識,禮廢不 具,故儒者不知。世儒案《禮》不知靈星何祀,其難曉而 不識。說,縣官名曰明星,緣明星之名,說曰歲星,歲星, 東方也,東方主春,春主生物,故祭歲星,求春之福也。 四時皆有力於物,獨求春者,重本尊始也。審如儒者 之說,求春之福,及以秋祭,非求春也。《月令》「祭戶以春, 祭門以秋」,各宜其時。如或祭門以秋,謂之祭戶,論者 肯然之乎?不然,則明星非歲星也,乃龍星也。龍星二 月見,則雩祈穀雨;龍星八月將入,則秋雩祈穀寔。儒 者或見其義,語不空生。春雩廢,秋雩興,故秋雩之名, 自若為明星也。寔曰「靈星」,靈星者,神也,神者謂龍星 也。群神謂風伯、雨師、雷公之屬。風以搖之,雨以潤之, 雷以動之。四時生成,寒暑變化。日月星辰,人所瞻仰; 水旱,人所忌惡。四方,氣所由來;山林川谷,民所取材 用。此鬼神之功也。凡祭祀之義有二:一曰報功,二曰 修先。報功以勉力,修先以崇恩。力勉恩崇功,立化通, 聖王之務也。是「故聖王制祭祀也,法施於民則祀之, 以死勤事則祀之,以勞定國則祀之,能禦大災則祀 之,能捍大患則祀之。」帝嚳能序星辰以著眾,堯能賞 均刑法以義終,舜勤民事而野死,鯀勤洪水而殛死, 禹能修鯀之功。黃帝正名百物以明民共財,顓頊能 修之,契為司徒而民成,冥勤其官而水死,湯以寬治 民而除其虐,文王以文治,武王以武功,去民之災。凡 此功烈,施布於民,民賴其力,故祭報之。宗廟先祖,己 之親也,生時有養親之道,死亡義不可背,故修祭祀, 示如生存。推人事鬼神,緣生事死,人有賞功供養之 道,故有報恩祀祖之義。孔子之畜狗死,使子贛埋之, 曰:「吾聞之也,弊帷不棄,為埋馬也;弊蓋不棄,為埋狗 也。丘也貧,無蓋,於其封也,亦與之席,毋使其首陷焉延陵季子過徐,徐君好其劍,季子以當使於上國,未 之許與。季子使還,徐君已死,季子解劍帶其冢樹。御 者曰:「徐君已死,尚誰為乎?」季子曰:「前已心許之矣,可 以徐君死故負吾心乎?」遂帶劍於冢樹而去。祀為報 功者,其用意猶孔子之埋畜狗也。祭為不背先者,其 恩,猶季子之帶劍於冢樹也。聖人知其若此,祭猶齋 戒畏敬,若有鬼神,修興弗絕。若有禍福重恩尊功,慇 懃厚恩,未必有鬼而享之者。何以明之?以飲食祭地 也。人將飲食謙退,示當有所先。孔子曰:「雖疏食菜羹 瓜祭,必齊如也。」《禮》曰:「侍食於君,君使之祭,然後飲食 之。」祭猶禮之諸祀也。飲食亦可毋祭,禮之諸神亦可 毋祀也。祭祀之實一也,用物之費同也。知祭地無神, 猶謂諸祀有鬼,不知類也。經傳所載,賢者所紀,尚無 鬼神,況不著篇籍。世間淫祀,非鬼之祭,信其有神為 禍福矣。好道學仙者,絕穀不食,與人異食,欲為清潔 也。鬼神清潔於仙人,如何與人同食乎?論之,以為人 死無知,其精不能為鬼。假使有之,與人異食。異食則 不肯食人之食,不肯食人之食,則無求於人,無求於 人則不為人禍福矣。凡人之有喜怒也,有求得與不 得,得則喜,不得則怒,喜則施恩而為福,怒則發怒而 為禍。鬼神無喜怒,則雖常祭而不絕,久廢而不修,其 何禍福於人哉?
風俗通
[編輯]《祀典》
[編輯]禮:天子祭天地山川,歲遍。《春秋國語》:「凡禘、郊、宗、祖、報, 此五者,國之典禮。加之以社稷山川之神,皆有功烈 於民者也;及前哲令德之人,所以為質者也;及天之 三辰,所昭仰也;地之五行,所生殖也;九州名山川澤, 所出財用也。非是族也,不在祀典禮矣。」《論語》:「非其鬼 而祭之,謟也。」又曰:「淫祀無福。」是以泰山不享季氏之 旅,而《易》美西鄰之禴祭,蓋重祀而不貴牲,敬實而不 求華也。自高祖受命,郊祀祈望,世有所增,武帝尢敬 鬼神,於時盛矣。至平帝時,天地六宗已下,及諸小神, 凡千七百所。今營寓夷泯,宰器闕亡。蓋物盛則衰,自 然之道,天其或者欲反本也。故《記》敘神物曰「祀典」也。
荀悅申鑒
[編輯]《俗嫌》
[編輯]或曰:「祈請者,誠以接神,自然應也。故精以底之,犧牲 玉帛以昭祈請,吉朔以通之。《禮》雲《禮》雲,玉帛云乎哉?」 請雲「《祈》雲,酒膳云乎哉?」非其禮則或愆,非其請則不 應。
或問:「祈請可否?」曰:「氣物應感則可,性命自然則否。」
冊府元龜
[編輯]《崇祭祀》
[編輯]《書》曰:「先王顧諟天之明命,以承上下神祇。」《洪範》八政, 三曰祀禮。大宗伯之職曰:「以吉禮事邦國之鬼神祇。 故祭天曰燔柴,祭地曰瘞埋,祭山曰庪縣,祭川曰浮 沈,祭星曰布,祭風曰磔。是類是禡,師祭也。既伯既禱, 馬祭也。除惡之祭為祓,會福之祭曰禬,告事求福曰 禱,道上之祭為祖,潔意以享為禋,以類祭神為禷,祭 《司命》」為祭豕。先為「月祭為祽,禱雨為雩,禱明為 禜。」是以聖王為之典禮,民之精爽不貳,齊肅聰明者, 神或降之,乃有神明之官,各司其序,不相亂也。民神 異業,恭而不黷,所以神降之嘉生,民以物序,災禍不 至,所求不匱。歷代人君,罔不遍走群望,咸秩無文。故 神農播種,始諸飲食,致恭鬼神。顓頊亦潔誠以祭祀。 其後成湯至於帝乙,罔不明德恤祀,所以陰陽和而 萬物遂也。《詩》云:「以享以祀,以介景福。」又云:「俾爾彌爾 性,百神爾主矣。」故祭之言察也。察者,至也,言人事至 於鬼神也。是知神不可慢,祭不可黷,蓋享於至誠者 耳,豈犧牲玉帛云乎哉?
又曰:「古者天子祭天地,禋六宗,四方山川,迨夫七祀。 凡有功及於物,德施於下,生民仰賴,靈貺昭達,苟非 此族,靡著於典。故《周禮》之法,所以馭神,《洪範》之政,厥 用成教。非鬼而祭謂之諂,匱神乏祀必速禍。聖人之 制祭祀也,不亦宜乎?雖嬴秦彊暴,祠官罔廢,八神致 享,稍異古制。孫、劉跨據,舊章克舉宋、齊而下,咸有司」 存,牢具牲幣,隨時損益。自非至誠明德,或增慢黷者 耳。
性理大全
[編輯]《論祭祀祖考神祇》
[編輯]《程子》曰:「致敬乎鬼神者,理也。暱鬼神而求焉,斯不智 矣。」
上蔡謝氏曰:「陰陽交而有神,形氣離而有鬼。知此者 為智,事此者為仁。推仁智之合者,可以制祀典。祀典 之意,可者使人格之,不使人致死之;不可者使人遠 之,不使人致生之。致生之故其鬼神,致死之故其鬼 不神。則鬼神之情狀,豈不昭昭乎!」
問:「先王祭享鬼神則甚?」曰:「是他意思。別三日齋,五日 戒,求諸陰陽四方上下,蓋是要集自家精神,所以假。 有廟,必於《萃》與《渙》言之。如武王伐商,所過名山大川致禱山川,何知武王禱之者以此。雖然如是,以為有 亦不可,以為無亦不可。這裡有妙理於若有若無之 間,須斷置得去,始得。」曰:「如此,卻是鶻突也。」曰:「不是鶻 突。自家要有便有,自家要無便無,始得。鬼神在虛空 中,辟塞滿,觸目皆是。為他是天地間妙用,祖考精神 便是自家精神。」
朱子曰:「自天地言之,只是一箇氣;自一身言之,我之 氣即祖先之氣,亦只是一箇氣。所以纔感必應。」 問:「何故天曰神,地曰祇,人曰鬼?」曰:「此又別氣之清明 者為神,如日月星辰之類是也。此變化不可測,祇本 『示』字,以有跡之可示,山河草木是也,比天象又差著。 至人則死為鬼矣。」又問:「既曰『往為鬼,何故謂『祖考來 格』』?」曰:「此以感而言。所謂『來格』,亦略有些神底意思。以 我之精神感彼之精神,蓋謂此也。祭祀之禮,全是如 此。且天子祭天地,諸侯祭山川,大夫祭五祀,皆是自 家精神抵當得他過,方能感召得他來。如諸侯祭天 地,大夫祭山川,便沒意思了。」
問:「祖宗是天地間一箇統氣,因子孫祭享而聚散。」曰: 「這便是《上蔡》所謂『若要有時便有,若要無時便無』,是 皆由乎人矣。鬼神是本有底物事,祖宗亦只是同此 一氣,但有箇總腦處,子孫這身在此,祖宗之氣便在 此。他是有箇血脈貫通,所以『神不歆非類,民不祀非 族』。只為這氣不相關。如天子祭天地,諸侯祭山川,大 夫祭五祀」,雖不是我祖宗,然天子者天下之主,諸侯 者山川之主,大夫者五祀之主。我主得他,便是他氣。 又總統在我身上,如此,便有箇相關處。
《上蔡》言:「鬼神,我要有,便有,以天地祖考之類;要無,便 無,以非其鬼而祭之者。」伱!氣一正而行,則彼氣皆散 矣。
鬼神,上蔡說得好,只覺得「陰陽交而有神」之說,與後 「神」字有些不同。只是他大綱說得極好。如曰「可者使 人格之,不使人致死之。可者是合當祭。如祖宗父母, 這須著盡誠感格之,不要人便做死人看待他;不可 者使人遠之,不使人致生之;不可者,是不當祭。如閑 神野鬼,聖人便要人遠之,不要人做生人看待他。『可 者格之,須要得他來;不可者遠之,我不管他,便都無 了。
問:「上蔡云:『陰陽交而有神,形氣離而有鬼,知此者為 智,事此者為仁』。上兩句只是說『伸而為神,歸而為鬼』 底意思。」曰:「是如此。」問:「『事此者為仁』,只是說能事鬼神 者,必極其誠敬以感格之,所以為仁否?」曰:「然。」問:「《禮》謂 致生為不知,此謂『致生為知』?」曰:「那只是說明器。如三 日齋,七日戒,直是將做箇生底去祭他,方得。」問:謝又 「云:『致死之故,其鬼不神』。」曰:「伱心不嚮他,便無了。」又問: 「齋戒只是要團聚自家精神。然自家精神,即祖考精 神。不知天地山川鬼神,亦只以其來處一般否?」曰:「是 如此。天子祭天地,諸侯祭封內山川,是他是主。如古 人祭墓,亦只以墓人為屍。」
「鬼神」二事,古人誠實於此處,直是見得幽明一致,如 在其上下左右,非心知其不然,而姑為是言以設教 也。
問:「鬼神以祭祀而言,天地山川之屬,分明是一氣流 通,而兼以理言之。人之先祖,則大概以理為主,而亦 以氣魄言之。若上古聖賢,則只是專以理言之否?」曰: 「有是理,必有是氣,不可分說。都是理,都是氣,那箇不 是理,那箇不是氣?」又問:「上古聖賢所謂氣者,只是天 地間公共之氣。若祖考精神,則畢竟是自家精神否?」 曰:「祖考亦只是此公共之氣。此身在天地間,便是理 與氣凝聚底。天子統攝天地,負荷天地間事,與天地 相關,此心便與天地相通。不可道他是虛氣,與我不 相干。如諸侯不當祭天地,與天地不相關,便不能相 通。聖賢道在萬世,功在萬世。今行聖賢之道,傳聖賢 之心,便是負荷這物事,此氣便與他」相通。如釋奠列 許多籩豆,設許多禮儀,不成是無此,姑謾為之。人家 子孫負荷祖宗許多基業,此心便與祖考之心相通。 《祭義》所謂「春禘秋嘗」者,亦以春陽來則神亦來,秋陽 退則神亦退,故於是時而設祭。初間聖人亦只是略 為禮,以達吾之誠意,後來遂加詳密。
問:「人之死也,不知魂魄便散否?」曰:「固是散。」又問:「子孫 祭祀,卻有感格者,如何?」曰:「畢竟子孫是祖宗之氣,他 氣雖散,他根卻在這裡。盡其誠敬,則亦能呼召得他 氣聚在此。如水波漾,後水非前水,後波非前波,然卻 通只是一水波。子孫之氣與祖考之氣亦是如此,他 那箇當下自散了,然他根卻在這裡。根既在此,又卻 能引聚得他那氣在此。此事難說,只要人自看得。」問: 「『下《武》《詩》『三後在天』,先生解云:『在天』,言其既沒,而精神 上合於天』。此是如何?」曰:「便是又有此理。」問:「恐只是此 理上合於天耳。」曰:「既有此理,便有此氣。」又問:「想是聖 人稟得清明純粹之氣,故其死也,其氣上合於天。」曰: 「也是如此。這事微妙難說,要人自看得世間道理有 正當易見者,又有變化無常,不可窺測者,如此方看得這箇道理活。又如云:『文王陟降,在帝左右』。如今若 說文王真箇在上帝之左右,真箇有箇上帝,如世間 所塑之像,固不可,然聖人如此說,便是有此理。」問:「先 生《答廖子晦書》云:『氣之已散者,既化而無有矣;而根 於理而日生者,則固浩然而無窮也。故上蔡謂『我之 精神,即祖考之精神』,蓋謂此也。且『根於理而日生』者, 浩然而無窮』,此是說天地氣化之氣否?」曰:「此氣只一 般。《周禮》所謂『天神、地示、人鬼』,雖有三樣,其實只一般。 若說有子孫底,引得他氣來,則不成無子孫底,他氣 便絕無了。他血氣雖不流傳,他那箇亦自浩然日生 無窮。」如《禮書》「諸侯因國之祭」,祭其國之無主後者。如 齊太公封於齊,便用祭其爽鳩氏、季萴、逢伯陵、蒲姑 氏之屬。蓋他先主此國來,禮合祭他。然聖人制禮,惟 繼其國者則合祭之,非在其國者,便不當祭。便是理 合如此道理合如此,便有此氣。如衛侯薨,康叔云:「相 奪予饗。」蓋衛徙都帝丘,夏後相亦都帝丘,則都其國, 自合當祭,不祭宜其如此。又如「晉侯薨,黃熊入寢門, 以為鯀之神」,亦是此類。不成說有子孫底,方有感格 之理。便使其無子孫,其氣亦未嘗亡也。如今祭勾芒, 他更是遠。然既合當祭,他便有些氣。要之,通天地人, 只是這一氣,所以說「洋洋然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 虛空偪塞,無非此理。自要人看得活,難以言曉也。 問:「死者精神既散,必須生人祭祀,盡誠以聚之,方能 凝聚。若相奪予饗事,如伊川所謂別是一理否?」曰:「他 夢如此,不知是如何。或是他有這念,便有這夢,也不 可知。」
問:「人祭祖先,是以己之精神去聚,彼之精神可以合 聚。蓋為自家精神,便是祖考精神,故能如此。諸侯祭, 因國之主與自家不相關,然而也呼喚得他聚。蓋為 天地之氣,便是他氣底母,就這母上聚他,故亦可以 感通。」曰:「此謂無主後者,祭時乃可以感動;若有主後 者,祭時又也不感通。」問:「若理不相關,則聚不得他;若 理相關,則方可聚得他。」曰:「是如此。」又曰:「若不是因國 也感他不得。蓋為他元是這國之主,自家今主他國 土地。他無主後,合是自家祭他,便可感通。」
問:「鬼神恐有兩樣。天地之間,二氣氤氳,無非鬼神,祭 祀交感,是以有感有。人死為鬼,祭祀交感,是以有感 無。」曰:「是。所以道天神人鬼。神便是氣之伸,此是常在 底;鬼便是氣之屈,便是已散了底。然以精神去合他, 又合得在。」問:「不交感時常在否?」曰:「若不感而常有,則 是有餒鬼矣。」
「鬼神以主宰言,然以物言不得,又不是如今泥塑底 神之類,只是氣。且如祭祀,只是伱聚精神以感祖考, 是伱所承流之氣,故可以感。」 問事鬼神。曰:「古人交神明之道,無些子不相接處。古 人立屍,便是接鬼神之意。」
問:「祭祀之理,還是有其誠則有其神,無其誠則無其 神否?」曰:「鬼神之理,即是此心之理。」
祭祀之感格,或求之陰,或求之陽,各從其類來則俱 來,然非有一物積於空虛之中,以待子孫之求也。但 主祭祀者,既是他一氣之流轉,則盡其誠敬感格之 時,此氣固寓此也。
問:「祖考精神,便是自家精神,故齋戒祭祀,則祖考來 格。若祭旁親及子,亦是一氣,猶可推也。至於祭妻及 外親,則其精神,非親之精神矣。豈於此但以心感之 而不以氣乎?」曰:「但所祭者,其精神魂魄無不感通,蓋 本從一源中流出,初無間隔,雖天地山川鬼神亦然 也。」
北溪陳氏曰:「『古人祭祀,以魂氣歸於天,體魄歸於地, 故或求諸陽,或求諸陰。如《祭義》曰:『燔燎羶薌,見以蕭 光,以報氣也;薦黍稷,羞肝肺首心,加以鬱鬯,以報魄 也』。《郊特牲》曰:『周人尚臭,灌用鬯臭。鬱合鬯,臭陰達於 淵泉,既灌然後迎牲,致陰氣也。蕭合黍稷,臭陽達於 牆屋。故既奠然後焫蕭合羶薌』。凡祭謹諸此』。又曰:『祭 黍稷,加肺;祭齊,加明水,報陰也。取膟膋燔燎,升首,報 陽也』。」所以求鬼神之義,大概亦不過如此。
范氏謂:「有其誠則有其神,無其誠則無其神。」此說得 最好。誠,只是真實無妄,雖以理言,亦以心言。須是有 此實理,然後致其誠敬,以副其實心,方有此神。苟無 實理,雖有實心,亦不歆享。且如季氏不當祭泰山而 冒祭,是無此實理矣。假饒極盡其誠敬之心,與神亦 不相干涉,泰山之神,決不吾享。大概古人祭祀,須是 有此實理相關,然後「三日齋,七日戒」,以聚吾之精神。 吾之精神既聚,則所祭者之精神亦聚,必自有來格 底道理。
鶴山魏氏曰:「或曰盈宇宙之間,其生生不窮者,理也; 其聚而生、散而死者,氣也。氣聚於此,則其理亦命於 此。今氣化而無有矣,而理惡乎?」寓曰:「是不然。先儒謂 致生之故其鬼神,致死之故其鬼不神。古人修其祖 廟,陳其宗器,設其裳衣,薦其時食者,將以致其如在 之誠,庶幾享之。其昭明、焄蒿、悽愴,洋洋乎承祀之際者,是皆精誠之攸寓,而實理之不可揜也。
《論祭祀神祇》
[編輯]問:「《易》言『知鬼神情狀』,果有情狀否?」曰:「有之。」又問:「既有 情狀,必有鬼神矣。」曰:「《易》說鬼神,便是造化也。」又問:「如 名山大川能興雲致雨,何也?」曰:「氣之蒸成耳。」又問:「既 有祭,則莫須有神否?」曰:「只氣便是神也。今人不知此 理,纔有水旱,便去廟中祈禱,不知雨露是甚物,從何 處出,復於廟中求邪?名山大川能興雲致雨,卻都不 說著,卻只於山川外,木土人身上討雨露,木土人身 上有雨露邪?」又問:「莫是人自興妖?」曰:「只妖亦無,皆人 心興之也。世人只因祈禱而有雨,遂指為靈驗耳,豈 知適然。」
或問:「鬼神事,伊川以為造化之跡。但如『敬』與『遠』字,卻 似有跡,不知遠箇甚底。」和靖尹氏正色曰:「非其鬼而 祭之,諂也。又如今人將鬼神來徼福,便是不敬不遠。」 又曰:「鬼神事無他,卻只是箇誠。」呂堅中曰:「如在其上, 如在其左右。」曰:「然。」
《朱子》曰:「鬼神若是無時,古人不如是求。七日戒,三日 齋,或求諸陽,或求諸陰,須是見得有。如天子祭天地, 定是有箇天,有箇地;諸侯祭境內名山大川,定是有 箇名山大川;大夫祭五祀,定是有箇門行戶灶中霤。 今廟宇有靈底,亦是山川之氣會聚處,久之被人掘 鑿損壞,於是不復有靈,亦是這些氣過了。」
問:「祭天地山川而有牲幣酒醴者,只是表吾心之誠 邪?抑真有氣來格也?」曰:「若道無物來享時,自家祭甚 底?肅然在上,令人奉承敬畏,是甚物?若道真有雲車 擁從而來,又妄誕。」
問:「鬼者,陰之靈;神者,陽之靈。司命、中霤、灶與門、行,人 之所用者,有動有靜,有作有止,故亦有陰陽鬼神之 理,古人所以祀之,然否?」曰:「有此物便有此鬼神,蓋莫 非陰陽之所為也。五祀之神,若細分之,則戶、灶屬陽, 門、行屬陰,中霤兼統陰陽,就一事之中,又自有陰陽 也。」
問:「子之祭先祖,固是以氣而求。若祭其他鬼神,則如 之何有來享之意否?」曰:「子之於祖先,固有顯然不易 之理。若祭其他,亦祭其所當祭。祭如在,祭神如神,在 如天子,則祭天,是其當祭,亦有氣類,烏得而不來歆 乎!諸侯祭社稷,故今祭社,亦是從氣類而祭,烏得而 不來歆乎!今祭孔子必於學,其氣類亦可想。」問:「天地 山川是有箇物事,則祭之,其神可致。人死氣已散,如 何致之?」曰:「只是一氣。如子孫有箇氣在此,畢竟是因 何有?此其所自來。蓋自厥初生民氣化之祖相傳到 此,只是此氣。」問:「祭先賢先聖如何?」曰:「有功德在人,人 自當報之。古人祀五帝,只是如此。後世有箇新生底 神道,緣眾人心邪向他,他便盛。如狄」仁傑,只留吳泰 伯伍子胥廟,壞了許多廟,其鬼亦不能為害,緣是他 見得無這物事了。《上蔡》云:「可者欲人致生之,故其鬼 神;不可者欲人致死之,故其鬼不神。」
北溪陳氏曰:「古人祭天地山川皆立屍誠。以天地山 川只是陰陽二氣用屍,要得二氣來聚,這屍上,不是 徒然歆享,所以用灌、用燎、用牲、用幣,大要盡吾心之 誠敬。誠敬既盡,則天地山川之氣便自聚。」
「天子是天地之主」,天地大氣關繫於一身,極盡其誠 敬,則天地之氣關聚有感應處。諸侯是一國之主,只 祭境內之名山大川,極盡其誠敬,則山川之氣便聚 於此,而有感應,皆是各隨其分限小大如此。
「敬鬼神而遠之」,此一語說得圓而盡。如正神能知敬 矣,又易失之不能遠。邪神能知遠矣,又易失之不能 敬。須是都要敬而遠,遠而敬,始兩盡幽明之義。文公 《論語解說》「專用力於人道之所宜,而不惑於鬼神之 不可知。」此語示人極為親切。未能事人,焉能事鬼。須 是盡事人之道,則事鬼之道斷無二致,所以發子路 者深矣。
朱子語類
[編輯]《祭祀》
[編輯]問:「『有田則祭,無田則薦』,如何?」曰:「溫公《祭禮》甚大,今亦 只是薦。然古人薦用首月,祭用仲月,朝廷卻用首月。」 問:「酹酒是少傾,是盡傾?」曰:「降神是盡傾。然溫公《儀》降 神一節,亦似僭禮。大夫無灌獻,亦無爇蕭。灌獻爇蕭, 乃天子諸侯爇蕭禮,欲以通陽氣,今太廟亦用之。或 以為焚香可當爇蕭。然焚香乃道家以此物氣味香」 而供養神明,非《爇蕭》之比也。
問:「祭祀焚幣如何?」曰:「祀天神則焚幣,祀人鬼則瘞幣。 古時天地定是不合祭,日月山川百神亦無合共一 時祭享之禮。當時禮數也簡,儀從也省,必是天子躬 親行事。豈有祭天便將下許多百神,一齊排作一堆 都祭?只看郊臺階級,兩邊是踏過處,中間自上排下, 都是神位,更不通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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