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第146卷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經濟彙編 禮儀典 第一百四十五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一百四十六卷
經濟彙編 禮儀典 第一百四十七卷


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一百四十六卷目錄

 祀典總部總論二

  大學衍義補總論祭祀之禮

 祀典總部藝文一

  太常箴          漢揚雄

  祭祀志論         後漢書

  祭祀志贊          同前

  答齋議           蔡邕

  禱祀論         唐李德裕

  監祭使壁記        柳宗元

  祭法天道賦       宋文彥博

  祭祀志序          元史

  明郊社宗廟聖廟三禮總敘  明章潢

 祀典總部藝文二

  侍宴華光殿曲水奉敕為皇太子作

               齊謝朓

  州城西園入齋祠社    陳陳叔達

  尚書省受誓誡      唐儲光羲

  和夏選部齋宿韻四首  明劉昌

 祀典總部紀事

 祀典總部雜錄

 祀典總部外編

禮儀典第一百四十六卷

祀典總部總論二

[編輯]

大學衍義補

[編輯]

《總論祭祀之禮》

[編輯]

《易萃》:「王假有廟。」

程頤曰:「王者萃聚天下之道至於有廟,極也。群生至眾也而可一其歸仰,人心莫知其嚮也而能致其誠敬,鬼神之不可度也而能致其來格,天下萃合人心、總攝眾志之道非一,其至大莫過於宗廟,故王者萃天下之道至於有廟,則《萃》道之至也。祭祀之報本於人心,聖人制禮以成其德耳,故豺獺能祭,其性然也。」

《渙》之象曰:風行水上,渙。先王以享於帝立廟。

臣按: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天之生物散其氣於萬類,祖之生孫散其氣於眾支,人乃物之一而人君於眾人之中而為天之宗子,萃上天生物之全氣者也。吾所以得天之全者,承吾祖吾考之所得於天者而有之,以為吾家之宗子,人物莫不得天之氣而吾獨受其全,子孫莫不受祖之氣而吾獨受其正,必欲合「萬類之散而咸歸於天,是以享帝於郊;合眾支之散而咸依於祖,是以享祖於廟。」 是則郊天享帝,非獨以之報本而反始。蓋郊祀以奉上帝,所以收天下渙散之心而萃於一,使其知萬物之生一天也;廟享以祀祖宗,所以收一家渙散之心而萃於一,使其知百世之傳一祖也。內而一家之心不散,則彝倫攸敘,九族既睦,倫理以明,思義以篤,聯絡而親比,確為磐石之宗。天下之人孰敢侮予哉!由中而達外,地非一方,人非一姓,莫不興其水木本源之念,江漢朝宗之心,勢雖分散而心則同歸,地雖隔越而心則嚮往,不出壇墠之間,堂陛之近,而天下之大,億兆之眾,其心畢萃於此矣。先儒謂「繫人心合離散之道,莫大於此」 ,豈不信哉。

《虞書》:「肆類於上帝,禋於六宗,望於山川,遍於群神。」

臣按:帝舜攝位之初,既已受終於文祖,而又類於上帝以及於上下神祇,獨於后土之祭闕焉,何也?意者類之為言方以類聚之類也,所謂依郊祀而為之祭,乃易漢儒以解《周禮》者,未必虞時以類名祭之意也。竊恐天地常祀或分祭,而於非常之禮則類合天地而祭之,所祭者以上帝為主而類聚群祀以為一禮,如蘇、胡二氏所云者。夫論禮者當原其本初,而漢儒議禮,率多以成周為主,而強牽在前者,以合於後。《虞書》此數言者,萬世經典。言祭祀之始,先於成周千餘年,要當以之為正。其禮雖為攝位而祭告,實則當時常行之禮,亦萬世當行之禮也。

《益》曰:「至諴感神」,

朱熹曰:「誠感物曰《諴》。《益》推極至誠之道,以為神明亦且感格。」

《商書》:伊尹申誥於王曰:「鬼神無常享,享於克誠。」

臣按:誠之一言感神之本,自古帝王傳授心法之要不過此誠而已,是誠也首見於《虞書》,然言其義而已,未始指言也,指言以示萬世實始於伊尹之此言。夫帝王之道無一而不本乎誠,而於感格神。

天之際,尤其精禋者焉。承天命以居帝位,而主百神之祀者,要當以「是誠」 為本。

傅說進於王曰:「黷於祭祀,時謂弗欽。禮煩則亂,祀神 則難。」

祖己曰:「呼嗚!王司敬民,罔非天引典祀,無豐於昵。」

臣按:蔡氏謂商俗尚鬼,高宗或未能脫於流俗,事神之禮必有過焉,祖己戒其祀無豐昵而黷於祭祀,傅說亦嘗以進戒,蓋因其失而正之也。有商盛時,大臣事君以道,其君於祀神之道少有過豐,即相與諫言不肯放過,過於厚者猶如此,況其過於刻薄放肆者哉?後世人君往往昵嬖倖奉邪術,備所不當備之物、祭所不當祭之鬼,褻天而瀆神,費財而害民,遂因而致災異之變,起禍亂之端者,亦有之矣。非獨為君者之失,而一時所謂大臣諫輔者,默默而罔聞知,不敢一言以形於奏牘,甚者又從而開導從諛之,而為之營規製作讚頌,噫!斯人也,其傅說、祖己之罪人歟!

《周書周公》曰:「王肇稱殷禮,祀於新邑,咸秩無文。」

臣按:祀典固有常禮,然於祀典之外而義所當祀者,亦先王之所不廢也。然謂之義者必合於人心之宜、當於天理之正者也,否則非義而不可祭矣,非惟吾不可祭而神亦不吾享矣。

《多士》:「王若曰:自成湯至於帝乙,罔不明德恤祀。」

臣按:此言乃周公託為成王之言以告《多士》也。所謂「自成湯至於帝乙莫不恤祀」 ,則是自古帝王為治莫不以祀事為先可知矣。然祀而謂之「恤」 者,蓋祀所以交神明,非獨以致人之敬,亦所以妥神之靈,而廢祀則神無所饗矣。殷之民士不明厥德,多廢其歲祀,蓋於神有所不暇恤者矣,此成王所以舉其先世明德「恤祀」 之故,以為之告歟。

《呂刑》:王曰:「乃命重黎,絕地天通,罔有降格,群後之逮, 在下明明棐常,鰥寡無蓋。」

臣按:國將興聽於人,國將亡聽於神,是以神怪之興皆於衰亂之世,然必在上之人有以惑亂其心而興非鬼之祭以求無望之福,然後下之人從而應之,謂福可以禱而得,禍可以祈而免,不信人道而信鬼道,不行正術而行邪術,棄經典之所載而徇異端之所為,由是天地之氣亂,幽明之理微,蚩蚩蠢蠢之民心無所主,而邪偽之徒,乘其所蔽而惑亂之,脅之以禍害,誘之以福利,如漢末之「五斗米賊」 ,宋之《喫菜事魔》,元之彌勒佛出世,皆是假神以作亂也。明主知其然,制為祭祀之禮,秩乎其有序。非此族也,不在祀典,絕在地之民,使人不得以妖術以格夫在天之神,絕在天之神,使人不得假其名字以降於在地之民,是則所謂「絕地天通,罔有降格」 者也。臣請於凡天下神祀,非夫經典所載,及祖宗以來著在祀典者,一切革去。凡夫世之所謂扶鸞降聖,追魂攝魄等術,不許士民習學崇奉,違者治以重罪。是亦正人心、息邪術,弭禍亂之一端也。

《周禮》:大宰「以八則治都鄙,一曰祭祀,以馭其神。」

臣按:人君為神人之主,有人民社稷之寄,凡其所以為法則以治都鄙者,不惟馭乎民而必先有以馭乎神焉。夫謂之「則」 者,一定之制,可以為人之法者也。凡夫天下大邦、小國、一都、一鄙,其所當祀之神、當秩之典,其法則皆統馭之於上焉,不可得而僭也、不可得而廢也。未有者不敢創其始,已有者不敢廢其成,必承命而後敢行,既畢事而必反命。先王所以馭世立法,其嚴如此。此法誠行,安得有陪臣而旅泰山,諸侯而行郊祀者哉!

大宗伯之職,「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禮,以佐王 建保邦國,以吉禮事邦國之鬼神。」

臣按:《禮》有五,吉禮為之首,禮而謂之吉者,以祭祀有受福之理也。吉禮之別十有二,大宗伯掌之,大宗伯之職掌邦禮,而禮之大者在祀,故首以為言。

小宗伯之職,「掌建國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廟,兆五帝 於四郊,四望、四類亦如之。兆山川、丘陵、墳衍,各因其 方。」

臣按:宗廟、社稷,內祭也,故其神位在廟內;五帝、四望以下,外祭也,故其神位在郊外。若夫山川、丘陵,請幫助識別此字。衍則又各順其所在而為之位焉。「國之大事在禮,禮官之大者,大小宗伯。大宗伯掌祀神之禮,小宗伯掌禮神之位。位者,棲神之所;禮者,事神之儀也。神必有所棲,然後禮可行;禮必有其儀,然後神可接。」此成周設官之大意也。

肆師之職,「掌立國祀之禮,以佐大宗伯。立大祀,用玉 帛牲牷;立次祀,用牲幣;立小祀,用牲。以歲時序其祭 祀。」

臣按:天神、地示、人鬼皆國祀也,即其祀中皆有三等之差,而以玉帛、牲牷明其大小焉,然是王祀也各當其時以祭之,以時序為先後之序,不必先大。

後小也

《大祝》:「掌六祝之辭,以事鬼神,示祈福祥,求永貞。一曰 順祝,二曰《年祝》,三曰《吉祝》,四曰化祝,五曰瑞祝,六曰 《筴祝》。」

臣按:大祝者祈祝大事也,郊天地、祀社稷、享宗廟,先王既盡內心之誠於備物之祭,然無辭說以通達焉,則無以致吾感格之誠,故設大祝之官,掌六祝之辭,所以薦吾之誠而祈神之嘏也。

掌六祈以同鬼神示,一曰類,二曰造,三曰禬,四曰禜, 五曰攻,六曰說。

臣按:大祝所掌之祝辭六,皆所以祈福祥也,夫福祥之所以為福祥,無災禍之謂也,去其災禍則福祥在是矣。祝者其辭,祈者其事,大祝以祝辭事鬼神,而祝之中又各因其事而祈之以同乎鬼神,《易》所謂「與鬼神同其吉凶」 ,其斯之謂歟。

辨六號:「一曰神號,二曰鬼號,三曰示號,四曰牲號,五 曰《齍號》,六曰幣號。」

臣按:所謂「『號」 者易其常名以為美稱,用申其所以「尊』而敬之」 之心焉。

《禮記·曲禮》曰:「踐阼臨祭祀,內事曰孝王某,外事曰嗣 王某。」

臣按:「某」 者,天子之名也,「孝王某、嗣王某」 ,皆祝辭也。

天子祭天地、祭四方、祭山川、祭五祀,歲遍。諸侯方祀、 祭山川、祭五祀,歲遍。大夫祭五祀,歲遍。士祭其先。

臣按:先儒言「天子祭天地則天下之事,諸侯方祀則一國之事,大夫祭五祀則一家之事,士祭先則一身之事。蓋德有隆殺故所祭之神有大小,業有廣狹故所祭之神有遠近。」

凡祭,有其廢之,莫敢舉也。有其舉之,莫敢廢也。非其 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無福。」

臣按:魯立武宮、立煬宮,舉其廢也;躋僖公,廢其舉也。魯之郊禘與祀文王祀爰居,祭所不當祭也,若楚昭王之不祀河、甯武子之不祀相,皆變易舊俗而趨之正,則於禮為得矣。

《王制》:「天子祭天地,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天子祭 天下名山大川,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諸侯祭名 山大川之在其地者。天子諸侯祭因國之在其地而 無主後者。」

臣按:祭祀之禮,在上者可以兼下,在下者不可以僭上,荀卿曰「郊止乎天子,社止乎諸侯,道及乎大夫」 是也。蓋天子繼天以出治,凡其治之所及其人民土地皆為所有,是凡在天成象若日月星辰之類,在地成形若山川丘陵之類,人生其間若先代聖君、賢相、名臣、烈士之類,其精神氣魄皆與之相為流通貫徹,雖其物之殊形,其人之已往,然吾一念之誠既立於此,則彼雖高高於九霄之上,纍纍於萬里之遠、寥寥於千百世之久,莫不翕聚於肸蠁之間,感孚之際,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也。苟縱欲敗度,弗事上帝神祇,遺厥先宗廟弗祀,攘竊神祇之牲犧牷,則吾之精神既不孚於冥冥之間,而神之氣類亦不形於昭昭之際。朱子所謂「天上許多星辰,地下許多山川,如何不變怪?」 有必然者矣。噫彼昏狂之君,至謂祀無益,謂神無能為,而荒誕者又馳心冥漠之域,而蠹財勞民以從事乎鬼教,二者之失均焉,惟禮所得為者為之,斯為中道矣。

《禮運》:「故先王患禮之不達於下也,故祭帝於郊所以 定天位也,祀社於國所以列地利也,祖廟所以本仁 也,山川所以儐鬼神也,五祀所以本事也。禮行於郊 而百神受職焉,禮行於社而百貨可極焉,禮行於祖 廟而孝慈服焉,禮行於五祀而正法則焉。」

臣按:先儒有言,「禮之始也則自天子出,禮之終也則與民由之」 ,與民由之然後禮達而分定,故先王患禮之不達於下則必有以為之教者,然教必以祭祀為主者,以神道設之使民知畏敬故也。由是觀之,則聖人制為祭祀之禮者,非但以致吾之誠、報神之德而已也,而實因之以設民之教,使咸安其分、盡其職以報乎上焉。

《禮器》:君子曰:「祭祀不祈不魔蚤,不樂葆大,不善嘉事, 牲不及肥大,薦不美多品。」

君子曰:「禮之近人情者,非其至者也。」

臣按:先王制禮有一定之制、有一定之時、有一定之數、有一定之物,以神待神而不敢干以己,以神事神而不敢褻以人。

《郊特牲》「祭,有祈焉,有報焉,有由辟焉。」

臣按:《禮器》既言「祭祀不祈」 ,而此又雲「有祈焉」 ,而《周禮》六祈又有祈福祥,何也?蓋祭祀之不祈謂孝子行歲事也,若夫為民而有所禱祠、因事而有所祈禳,是亦人情之所不能免也。禮緣人情而作,聖人為之節文,使其有所限而不敢過求,有所法而不敢妄求,後世此禮不明,時君不知所守,往往為邪。

僻之所惑,而有非分之祈;「不求之於祭祀,而求之於齋醮;不求之於典禮,而求之於鬼教。」 卒之無所得,而反致禍於身,貽患於生靈者,多矣。

《祭法》:「燔柴於泰壇,祭天也。瘞埋於泰折,祭地也。用騂 犢埋少牢於泰昭,祭時也。相近於坎壇,祭寒暑也。王 宮,祭日也。夜明,祭月也。幽宗,祭星也。雩宗,祭水旱也。 四坎壇,祭四方也。山林、川谷、丘陵能出雲為風雨、見 怪物皆曰神。有天下者祭百神。諸侯在其地則祭之, 亡其地則不祭。」

臣按:先儒謂《周禮大宗伯》講列諸祀而不見祭四時寒暑、水旱者,《宗伯》所記謂歲時常祀,而此所載謂「四時乖序、寒暑僭運、水旱祈禱之禮。」

及夫「日月星辰」,民所瞻仰也;山陵川谷丘陵,民所取 材用也。非此族也,不在祀典。

臣按:所謂祀典即所謂祭法也。《祭法》一篇自「燔柴於泰壇」 以至終篇,即《虞書》「肆類於上帝、禋於六宗、柴望秩於山川、遍於群神」 之義,疏也。自古經籍言祀典者莫先於《虞書》,莫詳於《祭法》,夏商之禮無可考,周之禮文詳備,然皆不外乎此而已。

《祭義》:「唯聖人為能饗帝,孝子為能饗親。饗者鄉也,鄉 之然後能饗焉。」

臣按:天道莫尊乎帝,人道莫親乎親,所以饗之者,備其禮物也非難,而致其來享也不易,自非仁孝誠敬之至,豈能得其降格、歆饗於冥冥之中也哉?必也心志之歸向念念不忘,無一息而不存其誠,無一事而不盡其誠,無一物而不寓其誠,夫然,庶幾神之格思,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乎?

《祭統》:「凡治人之道,莫急於禮。禮有五經,莫重於祭。夫 祭者,非物自外至者也,自中出生於心者也。心怵而 奉之以禮。是故惟賢者能盡祭之義。」

臣按:為治以禮為本,行禮以祭為本,本祭以立禮,本禮以為治,此三代之治所以盛也。

賢者之祭也,必受其福,非世所謂福也。福者,備也。備 者,百順之名也。無所不順者之謂備,言內盡於己而 外順於道也。忠臣以事其君,孝子以事其親,其本一 也。

臣按:《洪範》五福曰壽、曰富、曰康寧、曰「攸好德」 、曰「考終命」 ,而《祭統》之所謂福則異於是,既訓之曰備而又曰「百順之名」 ,蓋必備眾善於己,由中及外,無一之或闕、無一之或逆也。《洪範》之福出於天,祭祀之福由乎己,在己者既盡,則在天者亦可因是而得也。

及時將祭,君子乃齊。齊之為言齊也,齊不齊以致齊 者也。是故君子非有大事也,非有恭敬也則不齊,不 齊則於物無防也,嗜欲無止也。及其將齊也,防其邪 物,訖其嗜欲,耳不聽樂。故《記》曰:「齊者不樂。」言不敢散 其志也。心不苟慮,必依於道;手足不苟動,必依於禮。 是故君子之齊也,專致其精明之德也。故散齊七日 「以定之,致齊三日以齊之」,定之之謂「齊」,齊者,精明之 至也,然後可以交於神明也。

臣按:自古論齊戒祭祀之意莫詳於此,散齊七日以定之,即《祭義》所謂「散齊於外」 也,致齊三日以齊之,即《祭義》所謂「致齊於內」 也。防其邪物,訖其嗜欲,耳不聽樂,是制其外所以養其中,心不苟慮必依於道,手足不苟動必依乎禮,是謹乎中以應乎外,交致其內外之謹,專致其精明之德,以是事神,神無不格矣。古人之致齊也,其嚴如此。後世齊戒者,惟禁不飲酒茹葷、御內而已,而於聲樂之奏則未有禁焉。當夫大宰告戒之時,殿廷尚為奏樂,而人臣受誓戒者,往往鼓琴博弈,以為毋犯於齊,殊非古人「齊者不樂,不敢散其志」 之意。請行禁戒。

《春秋左傳》:季梁對隨侯曰:「夫民,神之主也。是以聖王 先成民而後致力於神,故務其三時,修其五教,親其 九族,以致其禋祀,於是乎民和而神降之福,故動則 有成。今民各有心,而鬼神乏主,君雖獨豐,其何福之 有?」

宮之奇告虞公曰:「鬼神非人實親,惟德是依,故《周書》 曰:『皇天無親,惟德是輔』。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又 曰:『民不易物,惟德繄物』。如是,則非德民不和,神不享 矣。神所馮依,將在德矣。」

臣按:季梁謂「聖王必成民而後致力於神宮」 ,之奇,謂「鬼神非人實親,惟德是依」 ,二臣者可謂知事神之道矣。後世人主不知正身修德而徼福祉於窈冥,不知勤民修教而希神貺於牲豆,為之臣者非徒不能規正而反有以啟導之,皆二臣之罪人也。

《史嚚》曰:「吾聞之,國將興,聽於民;將亡,聽於神。」神,聰明 正直而壹者也,依人而行。

臣按:神聰明正直而壹者也,若其可以理求亦可以非理求,則是二三而非壹矣,豈所謂聰明正直之神哉?是以人君為治必專心民事而絕地天通,恐小人譸張為幻,以惑世誣民而兆禍亂也。

考證
衛遷於帝丘,衛成公夢康叔曰:「相奪予享。」公命祀相。

甯武子不可,曰:「鬼神非其族類,不歆其祀,杞鄶何事 相之?不享於此久矣,非衛之罪也,不可以間成王、周 公之命祀。」

初,楚昭王有疾,卜曰:「河為崇。」王弗祭。大夫請祭諸郊。 王曰:「三代命祀,祭不越望。江、漢、睢、漳,楚之望也。禍福 之至,不是過也。不穀雖不德,河非所獲罪也。」遂弗祭。 孔子曰:「楚昭王知大道矣,其不失國也宜哉!」

臣按:鬼神各有族類,國家各有命祀,故人於鬼神非族類不可祀,非命祀不敢祀。孔子稱楚昭王「知大道」 ,蓋以其明乎天地之性、識乎幽明之故、達乎秩祀之義也。彼區區焉留心於禱祈、禜祭之事,不顧先王之命祀,越境而祭其非所當祭之鬼者,豈非小道也哉?

史趙曰:「盛德必百世祀。」

臣按:有非常之功德必享非常之祀典。

《穀梁傳》曰:「宮室不設不可以祭,衣服不修不可以祭, 車馬器械不備不可以祭,有司一人不備其職不可 以祭。祭者薦其時也,薦其敬也,薦其美也,非享味也。」

臣按:祭祀當用之物、當用之人、當用之器,一有所闕,皆不可祭。

《論語》: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謟也。」

臣按:上自天子、下而庶人,皆有所當祭之鬼,夫人之於鬼,其所以當祭者,以其精誠神氣之相屬也,苟不相屬,則人自人、鬼自鬼,豈有感通之理?

季氏旅於泰山,子謂冉有曰:「女弗能救與?」對曰:「不能。」 子曰:「嗚呼!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

臣按:神人一理,以非禮祀神而神不之享,亦猶人以非禮待人而人不之受,受非禮之食者必餔啜之小人,享非禮之祀者亦必淫邪之小鬼也。後世小人乃以卮酒、豆肉而欲享先代之聖賢,俗食褻味而欲享太上之天帝,所持者狹、所求者廣,一何無忌憚之甚邪?此在聖明之世所當禁也。

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與祭,如不祭。」

臣按:朱子謂此門人記孔子祭祀之誠意,又記孔子之言以明之,所謂「吾不與祭如不祭」 ,蓋謂當祭而或有疾病、不得已之事而使他人攝行其事,非甚不得已,決不可也。然所攝之人必須氣類相通、職掌所係,然後使之代行可也,不然恐無感格之理,是故內祭當用親屬,外祭當用禮官,後世用其官爵之尊崇者非是。竊考《洪武禮制》,開國以來,各布政司、府、州、縣、社稷、山川等壇,原定行禮獻官以守禦武臣為初獻、文臣為亞獻、終獻。洪武十四年,聖祖命今後祭祀以文職長官通行三獻禮,武官不與祭。禮部臣言:「官有職掌,禮貴誠一。古之刑官尚不使與祭,而況兵又為刑之大者乎?不令武官與祭,所以嚴事」 神之道,而達幽明之交也。著在禮制,頒行天下,今百餘年矣。臣請朝廷遇有遣官攝祭,亦準此制,而以禮官行事,庶合《周官大宗伯》「王不與則攝位」 之文。

樊遲問知。子曰:「務民之義,敬鬼神而遠之,可謂知矣。」

臣按:明則有禮樂,禮樂乃人道之所宜、固、所當務也。幽則有鬼神,鬼神之理微妙難名,以為有耶則視無形而聽無聲,以為無耶則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神之格思不可度,思固不可不致其敬尢?不可不致其嚴,敬而嚴則能敬而遠之矣。

《中庸》曰:「郊社之禮所以祀上帝也。宗廟之禮所以祀 乎其先也。明乎郊社之禮、禘嘗之義,治國其如示諸 掌乎?」

臣按:祭祀之道曰仁、曰孝、曰誠、曰敬而已,四者皆出於心,治天下之本端有在於是一祭祀之間,而治天下之道具於此,故曰「明乎此者,治國其如視諸掌乎。」

朱熹曰:「天有顯道,厥類惟彰,作善者降之百祥,作不 善者降之百殃,是以人之禍福皆其自取,未有不為 善而以謟禱得福者也,未有不為惡而以守正得禍 者也。而況帝王之生實受天命以為郊廟、社稷、神人 之主,苟能修德行政康濟兆民,則災害之去何待於 禳?福祿之來何待於禱?如其反此,則獲罪於天,人怨」 神怒,雖欲辟惡鬼以來真人,亦無所益。又況先王制 禮,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報本享親,皆有常典,牲器時 日,皆有常度。明有禮樂,幽有鬼神,一理貫通,初無間 隔。苟禮之所不載,即神之所不享。是以祭非其鬼,即 為淫祀。淫祀無福,《經》有明文,非固設此以禁之,乃其 理之自然,不可得而易也。其或恍惚之間如有影響, 乃是心無所主,妄有憂疑,遂為巫祝妖人,乘間投隙, 以逞其姦欺誑惑之術。其術既行,則其為禍,又將無 所不至。古今以此坐致亂亡者,何可勝數,其監非遠, 苟非致精學問以明性命之理,使此心洞然,無所疑 惑,當有即有,當無即無,則亦何據以秉禮執法而絕 妖妄之源乎?先王之政,執左道以亂政,假鬼神以疑眾者,皆必誅而不以聽,其慮深矣。然《傳》有之:「明於天 地之性者,不可惑以神怪;明於萬物之理者,不可罔 以非類。」則其為妄,蓋亦不甚難察。

臣按:朱熹上封事於其君,此其所謂明義理以絕神姦者也。蓋義理明則此心洞然無所疑惑,故於所當祭者祭之而不疑,於其所不當祭者絕之而不惑,其間所謂「致精學問」 一語,真誠明義理之要也。義理苟明則天地之性、萬物之理昭晰於心目之間,而神怪非類不能惑而罔之矣。

祀典總部藝文一

[編輯]

《太常箴》
漢·揚雄

[編輯]

「翼翼太常,實為宗伯。穆穆靈祇,寢廟奕奕。稱秩元祀, 班於群神。我祀既祗,我粢孔蠲。匪愆匪忒,公屍攸宜。 弗祈弗求,惟德之報。不矯不誣,庶無罪悔。」昔在成湯, 葛為不弔。棄禮慢祖,夔子不祀。楚師是虜,魯人躋僖。 臧文不悟,文墮太室。桓納郜賂,災降二宮。用誥不祧。 故聖人在位,無曰我貴;慢行繁祭,無曰我材。輕身恃 「巫。東鄰之犧牛,不如西鄰之麥魚。秦殞望夷,隱斃鍾 巫。常臣司宗,敢告執書。」

《祭祀志論》
後漢·書

[編輯]

臧文仲祀爰居,而孔子以為不知。《漢書郊祀志》著,自 秦以來,迄於王莽,典祀或有未修,而《爰居》之類眾焉。 世祖中興,蠲除非常,修復舊祀,方之前事邈殊矣。嘗 聞儒言,三皇無文,結繩以治,自五帝始有書契。至於 三王,俗化彫文,詐偽漸興,始有印璽,以檢姦萌,然而 未有金玉銀銅之器也。自上皇以來封泰山者,至周 七十二代。封者,謂封土為壇,柴祭告天,代興成功也。 《禮記》所謂「因名山升中於天」者也。易姓則改封者,著 一代之始,明不相襲也。繼世之王,巡狩則修封以祭 而已。自秦始皇、孝武帝封泰山,本由好僊,信方士之 言,造為石檢印封之事也。所聞如此,雖誠天道難可 度知,然其大較,猶有本要。天道質誠,約而不費者也。 故牲有犢,器用陶匏,殆將無事於檢封之間,而樂難 攻之石也。且唯封為改代,故曰「岱宗。」夏康、周宣,由廢 復興,不聞改封。世祖欲因孝武故封,實繼祖宗之道 也。而梁松固爭,以為必改乃當。夫既封之後,未有福 而松卒被誅死,雖罪由身,蓋亦誣神之咎也。且帝王 所以能大顯於後者,實在其德加於民,不聞其在封 矣。言天地者莫大於《易》。《易》無六宗在中之象,若信為 天地四方所宗,是至大也。而比太社,又為失所,難以 為誠矣。

《祭祀志贊》
同前

[編輯]

天地禋郊,宗廟享祀。咸秩無文,山川具止。淫乃國紊, 典惟皇紀。肇自盛敬,孰崖厥始?

《答齋議》
蔡邕

[編輯]

詔召尚書問:「立春當齋,迎氣東郊。尚書左丞馮方毆殺指揮使於尚書西祠可齋否,得無不宜?」 具對。

議郎臣蔡邕、博士任敏死罪,對。按《禮》,上帝之祠,無所 為廢。齋者,所以致齋,不敢渙散其意。宮室至大,指使 至微,不在齋潔之處。元和詔:禮無免齋,宜以自潔,靜 交神明,本無嫌間,祠室又寬,可齋無疑。《詩》云:「惟此文 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懷多福。」夫齋以恭奉明祀, 文王所以懷福,無有不宜。臣邕、敏愚戇,死罪。

《禱祀論》
唐·李德裕

[編輯]

聖人曰:「丘之禱久矣。」又曰:「祭則受福。」豈非聖人與天 地合德,與鬼神合契?無所請禱,而禱必感通。唯牧伯 之任,不可廢也。失時不雨,稼穡將枯,閉閤責躬,百姓 不見。若非遍走群望,則皆謂太守無憂人之意。雖在 畎畝,不絕歎音。余前在江南,毀淫祠一千一十五所, 可謂不諂神黷祭矣。然歲或大旱,必命掾屬祈請,積 旬無效。自躬行未嘗不零雨隨車,或當霄而應。其術 無他,唯至誠而已。將與祭,必間居三日,清心齋戒。雖 禮未申於泂酌,而意已接於神明。所以理郡八年,歲 皆大稔,江南黎庶,謳謠至今。古人乃有剪瓜致詞,積 薪自誓,「精誠上達,雨必滂沱」,此亦至誠也。苟誠能達 天,信能及物,焉用以肌膚自苦焦爛「為期。動天地,感 鬼神,莫尚於至誠。故備物不足報功,禴祭所以受福。」 余以為人患不誠,天之去人不相遠矣。

《監祭使壁記》
柳宗元

[編輯]

禮。《檀弓》曰:「祭禮,與其敬不足而禮有餘也,不若禮不 足而敬有餘也。」是必禮與敬皆足,而後祭之義行焉。 《周禮》:祭僕視祭祀有司百官之戒具,誅其不敬者。漢 以侍御史監祠,唐《開元禮》凡大祠若干,中祠若干,咸 以御史監視祠官,有不如儀者以聞。其刻印移書,則 曰監祭使。寶應中,尢異其禮,更號祠祭使,俄復其初。 又凡制,供祠之吏,雖當齋戒,得以決罰,由是禮與敬 無不足者。聖人之於祭祀,非必神之也,蓋亦附之教 焉。「事於天地,示有尊也,不肅則無以教敬。事於宗廟, 示廣孝也,不肅則無以教愛。事於有功烈者,示報德 也,不肅則無以勸善。凡肅之道,自《法制》始。」奉法守制,

由御史出者也。故將有事焉,則祠部「上其日,吏部上
考證
其官,奉《制書》以來告」,然後頒於有司,以謹百事。太常

修其禮,光祿合其物。百工之役,先一日咸至於祠而 考閱焉。御史會公卿有司,執簡而臨之。故其粢盛、牲 牢、酒醴菜果之饌,必實於庖廚;鐘鼓、笙竽、瑟琴戞擊 之樂,簨簴綴兆之數,必具於庭內;樽彝、罍、洗、俎豆、醆 斝之器,必潔於壇堂「之上。奉奠之士,贊禮之童、樂工、 舞師、洎執役而衛者,咸列數其實。設箠撲於堂下,以 修官刑,而群吏莫敢不備物;羅奏牘於几上,以嚴天 憲,而眾官莫敢不盡誠。而祭之日,先升立於西階之 上,以待卒事。其禮之周旋,樂之節奏,必周知之。退而 視其燔柴瘞埋,終之以敬也。」居常則飭四方視貢之 物,以時登於王府。服器之修具,祠宇之繕理,牛羊毛 滌之節,王宮御廩之實,畢備而聽命焉。舊以監察御 史之長居是職。貞元十九年十二月,御史多闕,余班 在三人之下,進而領焉。明年,中山劉禹錫始復舊制。 由禮與敬以臨其人,而官事益理,制令有不宜於時 者,必復於上,革而正之。於是始為記,求於簿書,得是 職者若干人書焉。

《祭法天道賦》
宋·文彥博

[編輯]

稽立言於往典,考至德於明君,承大祭以無忒,法高 穹而有聞。初祀為儀,隨時之義寧爽;蘋蘩致潔,用天 之道爰分。昔者明王,古之君子,著誠將格於祖考,昭 孝遂嚴於禋祀。必防黷祭之失,乃協奉先之美,所以 法乾造以無違,順天時而有紀,外盡物而內盡志。既 表僾然,春曰禘而秋曰嘗,皆符倬彼,禮無違者,神其 「饗之!」順寒暑往來之節,感陰陽代謝之宜。簠簋斯陳, 怵惕於履霜之候;黍稷是薦,齋莊於濡露之時。然則 域中四大,實本於天;禮有《五經》,莫崇乎祭。伊《祭典》之 克舉,與天道而相契。不疏不數,爰遵奉若之規;是享 是宜,蓋得欽崇之制。是知威儀抑抑,夙夜兢兢。將惟 馨而是薦,在無變以為能;感於神明;「舉十倫而寅奉; 行其典禮,循四序以欽承。」故得愉愉之忠是伸,穰穰 之福可納。或宗祀之怠棄,則禍淫而暗合。不然,則何 以歲祈百穀,涓辰日以郊耕。君主五行,體盛衰而祖 臘。則知將制其祭,必本於天。於以表乎思孝,於以示 乎承乾。率神而從,固未彰於純嘏;被袞以象,可同致 於吉蠲。偉乎潔彼踐籩,具其蘊藻。欲恭致於薦享,皆 冥符於穹昊。是則葛伯之為仇,焉知天道。

《祭祀志序》
元·史

[編輯]

禮之有祭祀,其來遠矣。天子者,天地、宗廟、社稷之主, 於郊社禘嘗有事守焉?以其義存乎報本,非有所為 而為之。故其禮貴誠而尚質,務在反本循古,不忘其 初而已。漢承秦弊郊廟之制置,《周禮》不用謀議,巡守 封禪,而方士、祠官之說興。兄弟相繼,共為一代,而統 緒亂。迨其季世,乃合南北二郊為一,雖以唐、宋盛時, 亦莫之正,蓋未有能反其本而求之者。彼籩豆之事, 有司所職,又豈足以盡仁人孝子之心哉?元之《五禮》, 皆以國俗行之,惟祭祀稍稽諸古,其郊廟之儀,禮官 所考,日益詳慎,而舊禮初未嘗廢,豈亦所謂「不忘其 初」者歟?然自世祖以來,每難於親其事。英宗始有意 親郊,而志弗克遂,久之其禮乃成於文宗。至大間,大 臣議立北郊而中輟,遂廢不講。然武宗親享於廟者 三,英宗親享五,晉王在帝位四年矣,未嘗一廟見。文 宗以後,乃復親享,豈以道、釋禱祠薦禳之盛,竭生民 之力以營寺宇者,前代所未有,有所重則有所輕歟? 或曰:「北陲之俗,敬天而畏鬼,其巫祝每以為能親見 所祭者而知其喜怒,故天子非有察於幽明之故,禮 俗之辨,則未能親格。」豈其然歟?自憲宗祭天日月山, 追崇所生,與太祖並配。世祖所建太廟,皇伯朮赤、察 合帶皆以《家人禮》祔於列室。既而太宗、定宗以世,天 下之君俱不獲廟享,而憲宗亦以不祀,則其因襲之 弊,蓋有非禮官之議所能及者,而況乎不禰所受國 之君,而兄弟共為一世,乃有徵於前代者歟?夫郊廟, 國之大祀也,本原之際,既已如此,則中祀以下,雖有 闊略,無足言者。其天子親遣使致祭者三:曰社稷,曰 先農,曰宣聖。而嶽鎮海瀆使者奉璽書即其處行事, 稱「代祀。」其有司常祀者五:曰社稷,曰宣聖,曰三皇,曰 嶽鎮海瀆,曰風師、雨師。其非通祀者五:曰武成王,曰 古帝王廟,曰周公廟,曰名山大川忠臣義士之祀,曰 功臣之祀,而大臣家廟不與焉。其儀皆禮官所擬,而 議定於中書。日星始祭於司天臺,而回回司天臺遂 以禜星為職事五福,太乙有壇畤,以道流主之。皆所 未詳。凡祭祀之事,其書為《太常集禮》,而《經世大典》之 禮典篇尤備。參以累朝實錄與「六條政類」,序其因革, 錄其成制,作《祭祀志》。

《明郊社宗廟聖廟三禮總敘》
明·章潢

[編輯]

太祖勤民育物,敬共明神,博考經誼,釐正祀典。二丘 始分而中合,四廟先異而後同。明堂肇於周經,我則 郊焉而侑;仁祖太公,遺於漢寢,我則廟焉而祔。宗人 有其舉之,至存佛老之宮,無可考矣,寧缺禘嘗之義? 蓋其酌今古,通幽明,絕地天,和上下。時因而因,或沿於七代;時革而革,可考於三王。殷殷乎秩秩乎,撫世 宜民,神道設教,不可以有加矣。當時議禮之臣李善 長、宋濂、詹同、陶安、崔亮、牛諒、陶凱、朱升、樂韶鳳諸君 子,皆能尋則夷彤,取法萃、渙,條章品式,以授祠官。雖 損之益之,未必盡復古先聖王之舊,而仰贊聖猷,一 洗污俗,凡其矯誣妖誕,褻鄙侵黷,奇衺巫覡諸不在 祀典者,莫不峻制而曲防之。必欲咨《三禮》於四嶽,俟 兩生於百年,迂遠而闊於事情矣。列聖相承,式遵成 憲,建文撤仁祖而郊高皇,仁宗因高皇而進成祖。迨 至憲宗升祔,有祧寢之議,孝穆登饗,有奉慈之議,情 文恩義,不得不然也。其他稍有注措,不過微文細故 之間而已。世宗皇帝,天德高明,聖學純邃,孜孜三重, 休洽百神,郊禘廟祧,社稷禖雩,帝王聖師,雲雨風雷, 嶽鎮海瀆,農蠶醫牧,老君仙子,山公水伯,司舟宗匠, 靡神不舉。商宗肜日,徒雲豐昵;周王雲漢,僅爾弭災。 孰若世宗皇帝發九世之積德,而垂萬祀之常經也? 嗚呼,盛矣!

祀典總部藝文二

[編輯]

《侍宴華光殿曲水奉敕為皇太子作》

[編輯]

齊謝朓

禮行郊社。人神受職。寶效山川。鱗羽變色。元塞北靡。 丹徼南極。浮毳駕風。飛泳登陟。

《州城西園入齋祠社》
陳陳叔達

[編輯]

升壇預潔祀,詰早肅分司。達氣風霜積,登光日色遲。 農教先八政,陽和秩四時。祈年服垂冕告,幣動褰帷。 瘞地尊餘奠,燔天庶有資。椒蘭卒清酌,簠簋徹香萁。 折俎分歸胙,充庭降受釐。方憑知禮節,況奉化雍熙。

《尚書省受誓誡》
唐·儲光羲

[編輯]

皇家有恆憲,齋祭崇明祀。嚴車伊洛間,受誓文昌裡。 沈沈雲閣見,稍稍城烏起。曙色照衣冠,虛堂鳴劍履。 徘徊念私覿,悵望臨清汜。

《和夏選部齋宿韻》
明·劉昌

[編輯]

江郭風濤急晚舂,薄寒消息上梧桐。憂添白髮三千 丈,夢歷瓊樓十二重。龍氣誰占衝斗劍,鯨聲又起隔 煙鐘。無媒不用逢人嘆,且自同歌「《漢業》豐。」

其二

寂寂寒窗隔市舂,嶧陽秋思滿孤桐。山中習靜僧多 感,海上求仙路幾重。涼月九門聞刻漏,晴雲雙闕夢 朝鐘。受釐誰得君王賜,應是從容奏「歲豐。」

其三

清齋孤悄坐更闌,燈下涼風鬢影寒。建業曾勞三尺 劍,求仙何用七星壇。月明樓影翔丹鳳,雲爛簫聲叫 紫鸞。歲晏江空身萬里,有才不信「濟時難。」

其四

老鶴無聲近石闌,湘簾高捲夜堂寒。貂聯官列風生 坐,珮引仙流月滿壇。見說千金求駿馬,空憐一腐笑 鵷鸞。移燈催草《昇平策》,萬里天門欲獻難。

祀典總部紀事

[編輯]

《漢書·郊祀志》:「少昊之衰,九黎亂德,民神雜擾,不可放 物,家為巫史,享祀無度。黷齊明而神弗蠲,嘉生不降, 禍災荐臻,莫盡其氣。」

「周公相成王,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 配上帝。四海之內,各以其職來助祭。天子祭天下名 山大川,懷柔百神,咸秩無文。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 侯,而諸侯祭其畺內名山大川,大夫祭門、戶、井、竈、中 霤五祀,士庶人祖考而已。各有典禮,而淫祀有禁。」 桓譚《新論》:「昔楚靈王驕逸輕下,簡賢務鬼,信巫祝之 道」,齋戒潔鮮,以祀上帝。群神躬執羽帗,起舞壇前。吳 人來攻其國,人告急,而靈王鼓舞自若,顧應之曰:「寡 人方祭上帝,樂明神,當蒙福佑焉。」不敢赴救,而吳兵 遂至,俘獲其太子及後姬以下。

《國語》:楚昭王問於觀射父曰:「《周書》所謂重黎實使天 地不通者,何也?若無然,民將能登天乎?」對曰:「非此之 謂也。古者民神不雜,民之精爽不」請幫助識別此字。貳者,而又能齊 肅衷正,其知能上下比義,其聖能光遠宣朗,其明能 光照之,其聰能聽徹之,如是則明神降之。在男曰「覡」, 在女曰「巫」,是使制神之處位次主,而為之牲器時服, 而後使先聖之後之有光烈,而能知山川之號。高祖 之主,宗廟之事,昭穆之世,齊敬之勤,禮節之宜,威儀 之則,容貌之崇,忠信之質,禋潔之服,而敬恭明神者 以為之祝。使名姓之後,能知四時之生,犧牲之物,玉 帛之類,采服之儀,彝器之量,次主之度,屏攝之位,壇 場之所,上下之神,氏姓之出,而心率舊典者為之宗。

於是乎有天、地、神、民、類、物之官,謂之「五官」,各司其序
考證
不相亂也。民是以能有忠信,神是以能有明德。民神

異業,敬而不瀆,故神「降之嘉生,民以物享,禍災不至, 求用不匱。及少皞之衰也,九黎亂德,民神雜糅,不可 方物。夫人作享,家為巫史,無有要質,民匱於祀而不 知其福,烝享無度,民神同位,民瀆齊盟,無有嚴威。神 狎民則不蠲其為。嘉生不降,無物以享,禍災荐臻,莫 盡其氣。」顓頊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屬神,命火正 黎司地以屬民,使復舊常,無相侵瀆,是為絕地天通。 其後三苗復九黎之德,堯復育重黎之後,不忘舊者, 使復典之,以至於夏商,故重黎氏世敘天地,而別其 分主者也。其在周,程伯休父其後也。當宣王時,失其 官守,而為司馬氏,寵神其祖,以取威於民,曰:「重實上 天,黎實下地。」遭世之亂,而莫之能禦也。不然,夫天地 成而不變,何比之有?

子期祀平王,祭以牛俎於王,王問於觀射父曰:「祀牲 何及?」對曰:「祀加於舉。天子舉以大牢,祀以會;諸侯舉 以特牛,祀以大牢;卿舉以少牢,祀以特牛;大夫舉以 特牲,祀以少牢;士食魚炙,祀以特牲;庶人食菜,祀以 魚。上下有序,民則不慢。」王曰:「其小大何如?」對曰:「郊禘 不過繭栗,烝嘗不過把握。」王曰:「何其小也?」對曰:「夫神 以精明臨民者也,故求備物,不求豐大。是以先王之 祀也,以一純、二精、三牲、四時、五色、六律、七事、八種、九 祭、十日、十二辰以致之。百姓千品,萬官億醜,兆民經 入,畡數以奉之,明德以昭之,龢聲以聽之,以告遍至 則無不受休。毛以示物,血以告殺,接誠拔取以獻具, 為齊敬也。敬不可久,民功不堪,故齊肅以承之。」王曰: 「芻豢幾何?」對曰:「遠不過三月,近不過浹日。」王曰:「祀不 可以已乎?」對曰:「祀所以昭孝息民,撫國家,定百姓也, 不可以已。夫民氣縱則底,底則滯,滯久不震,生乃不 殖,是用不從其生,不殖不可以封。是以古者先王日 祭、月享、時類、歲祀。諸侯舍日,卿、大夫舍月,士、庶人舍 時。天子遍祀群臣品物,諸侯祀天地三辰及其土之 山川,卿大夫祀其禮,士庶人不過其祖。日月會於龍。」 請幫助識別此字。土氣含收,天明昌作,百嘉備舍,群神頻行。國於是 乎烝嘗,家於是乎嘗祀。百姓夫婦,擇其令辰,奉其犧 牲,敬其齍盛,潔其糞除,慎其采服,禋其酒醴,帥其子 姓,從其時享,虔其宗祝,道其順辭,以昭記其先祖。「肅 肅濟濟,如或臨之。」於是乎合其州鄉,朋友婚姻,比爾 兄弟親戚,於是乎弭其百苛,妎其讒慝,合其嘉好,結 其「親暱,億其上下,以申固其姓。上所以教民虔也,下 所以昭事上也。天子禘郊之事,必自射其牲,王后必 自舂其粢;諸侯宗廟之事,必自射其牛,刲羊擊豕,夫 人必自舂其盛。」況其下之人,其誰敢不戰戰兢兢,以 事百神?天子親舂禘郊之盛,王后親繰其服。自公以 下,至於庶人,其誰敢不齊肅恭敬,致力「於神明,所以 攝固者也,若之何其舍之也?」王曰:「所謂一純、二精、七 事者何也?」對曰:「聖王正端冕,以其不違心,帥其群臣 精物以臨監享祀,無有苛慝於神者,謂之一純,玉帛 謂二精。天地民及四時之務為七事。」王曰:「三事者何 也?」對曰:「天事武,地事文,民事忠信。」王曰:「所謂百姓千 品,萬官億醜,兆民經入畡數者,何也?」對曰:「民之徹百 官,王公之子弟之質,能言能聽徹其官者,而物賜之 姓,以監其官,是為百姓。姓有徹,品十於王,謂之千品, 五物之官,陪屬萬,為萬官。官有十醜,為億醜。天子之 田九畡,以食兆民,王取經入焉,以食萬官。」 《說苑》:魯公索氏將祭而亡其牲。孔子聞之曰:「公索氏 比及三年必亡矣。」後一年而亡。弟子問曰:「昔公索氏 亡牲,夫子曰:『比及三年必亡矣』。今期年而亡,夫子何 以知其將亡也?」孔子曰:「祭之為言索也,索也者,盡也, 乃孝子所以自盡於親也。至祭而亡其牲,則餘所亡 者多矣,吾以此知其將亡也。」

《漢書郊祀志》:「武帝時,既滅兩粵,粵人勇之,言粵人俗 鬼,而其祠皆見鬼,數有效。昔東甌王敬鬼,壽百六十 歲,後世怠嫚,故衰耗,迺命粵巫立粵祝祠安臺,無壇, 亦祠天神,帝百鬼,而以雞卜。」上信之。粵祠雞卜自此 始。

《蕭何傳》:「武帝元狩中,復下詔御史,以酇戶二千四百, 封何曾孫慶為酇侯。慶,則子也。薨,子壽成嗣。坐為太 常犧牲瘦免。」

《後漢書周澤傳》:「澤性簡忽,威儀頗失宰相之望,數月 復為太常,清潔循行,盡敬宗廟。常臥病齋宮,其妻哀 澤老病,闚問所苦。澤大怒,以妻干犯齋禁,遂收送詔 獄謝罪。當世疑其詭激,時人為之語曰:『生世不諧,作 太常妻,一歲三百六十日,三百五十九日齋』。」

《蔡邕傳》:「熹平六年七月,制書引咎誥群臣各陳政要, 所當施行。邕上封事曰:臣聞天降災異,緣象而至,辟 歷數發,殆刑誅繁多之所生也。風者大之號令,所以 教人也。夫昭事上帝則自懷多福,宗廟致敬則鬼神 以著。國之大事,實先祀典,天子聖躬,所當恭事。臣自 在宰府,及備朱衣,迎氣五郊,而車駕稀出,四時至敬」, 屢委有司,雖有解除,猶為疏廢。故皇天不悅,顯此諸異。謹條宜所施行七事表左一事:《明堂月令》,「天子以 四立及季夏之節,迎五帝於郊,所以導致神氣,祈福 豐年。清廟祭祀,追往孝敬,養老辟雍,示人禮化」,皆帝 者之大業,祖宗所祗奉也。而有司數以蕃國疏喪,宮 內產生及吏卒小污,屢生忌故。竊見南郊齋戒,未嘗 有廢,至於他祀,輒興異議,豈南郊卑而他祀尊哉?孝 元皇帝《策書》曰:「禮之至敬,莫重於祭,所以竭心親奉, 以致肅祗者也。」又元和故事,復申先典,前後制書,推 心懇惻。而近者以來,更任太史,忘禮敬之大,任禁忌 之書,拘信小故,以虧大典。《禮》:妻妾產者,齋則不入側 室之門,無廢祭之文也。所謂宮中有卒,三月不祭者, 謂士庶人數堵之室,共處其中耳,豈謂皇居之曠,臣 妾之眾哉?自今齋制宜如故典,庶答風霆災妖之異。 《中說》。陳叔達問事鬼神之道,子曰:「敬而遠之。」問祭,子 曰:「何獨祭也?亦有祀焉,有祭焉,有享焉」,三者不同,古 先聖人所以接三才之奧也。達茲三者之說,則無不 至矣。「叔達俛其首」,

《唐書王璵傳》:「王璵者,方慶六世孫。元宗在位久,推崇 老子道,好神仙事,廣修祠祭,靡神不祈。璵上言請築 壇東郊,祀青帝。天子入其言,擢太常博士、侍御史,為 祠祭使。璵專以祠解中帝意,有所禳,祓大抵類巫覡。 肅宗立,累遷太常卿,又以祠禱見寵。帝嘗不豫,太卜 建言祟在山川,璵遣女巫乘傳分禱天下名山大川」, 巫皆盛服,中人護領,所至干託州縣,賂遺狼藉。 李國禎者,以術士顯,廣德初建言:「唐家仙系,宜崇表 福區,招致神靈。請度昭應南山作天華上宮露臺、大 地婆父祠,並三皇道君、太古天皇、中古伏羲、女媧等 各為堂皇,給百戶掃除。」又即義扶谷故湫祠龍置房 宇。有詔從之。昭應令梁鎮上疏切諫,以為「有七不可。 天地之神,推之尊極者,掃地可祭,精意可享。今廢先 王之典,為人祈福,福未至而人已困,又違神虐人,何 從而致福邪?宗廟月無三祭,此不宜。然婆父之鄙,語 不經見,若為地建祖廟,上天必貽向背之責。夫湫者, 龍所託耳。今湫竭已久,龍安所存?不宜崇去龍之穴, 破生人之產。若三皇五帝、道君等,兩京及所都各有 宮廟,《春秋》彝饗,此復營造,是謂瀆神。夫休咎豐凶,本 於五事,不在山川百神明矣。」即劾國禎等:「動眾則得 人,興工則獲利,祭祀則受胙,主執則市權,營罔天聽, 負抱粢糈,道路相望,無時而息,人神胥怨,災孽並至。 臣昨受命,有所安輯,陛下許以權宜,今所興造,臣謹 以便宜悉停。」帝從之。

《宋史邵亢傳》:從父必字不疑,同知太常禮院。天子且 親祠,執事者習禮壇下,必言:《周官大宗伯》:「『凡王之禱 祠,肄儀為位』。鄭康成釋云:『若今肄司徒府』。古禮如此, 今即祠所習之,為不敬。」乃徙於尚書省。

《顏復傳》:「復字長道,魯人,顏子四十八世孫也。元祐初, 為太常博士,請攷正祀典,凡十讖緯曲學、污條陋制、 道流醮謝、術家厭勝之法,一切芟去,俾大小群祀盡 合聖人之經,為後世法。」

《韓駒傳》:「駒字子蒼,仙井監人。少有文稱。政和初,以獻 頌補假將仕郎,賜進士出身,為著作郎,校正御前文 籍,言國家祠事歲一百十有八,用樂者六十有二。舊 撰樂章,辭多牴牾。於是召三館士分撰《親祠》《明堂》《圓 丘》《方澤》等樂曲五十餘章,多駒所作。」

《李燾傳》:「燾字仁甫,眉州丹稜人。擢進士第,乾道三年, 召對,除禮部郎中。言中興祭禮未備,請以《開寶通禮》 《嘉祐因革禮》《政和新儀》令太常寺參校同異,修成祭 法。」

《金史世宗本紀》:大定十八年三月「乙巳,命戍邊女直 人遇祭祀,許自造酒。」

《元史虞集傳》:「集以病免,未幾,除太常博士。丞相拜住 方為其院使,間從集問禮器祭義甚悉,集為言先王 製作,以及古今因革治亂之由,拜住嘆息,益信儒者 有用。」

《圖書》編三祀有昔嘗舉行而今罷者:曰大禘,曰大享, 曰祈穀,曰雩,曰帝社稷,曰神祇,曰先聖先師,曰先蠶, 曰金海大禘。蓋行於嘉靖十五年。於時群臣皆請禘 德祖,上不從。或曰禘顓頊,上亦不從。曰:「可稱皇初祖 帝神勿主名。五歲一禘於太廟,而奉太祖配焉。」先一 日,令中書官書皇初祖帝神牌位於太廟,至日設太 廟殿中。祭畢、燎牌位。尋罷

祀典總部雜錄

[編輯]

《禮稽命徵》,天子祭天地宗廟、六宗五嶽,得其宜,則五 穀豐,雷雨時至,四夷貢物。

祭五嶽四瀆,得其宜,則黃雀見。

《論衡》:「魯文公逆祀,去者三人;定公順祀,叛者五人。貫 於俗者則謂禮為非,曉禮者寡,則知是者稀。」

凡祭祀之義有二:一曰「報功」,二曰「修先。」報功以勉力, 修先以崇恩也。

《拾遺記》:「春皇庖犧」,庖者,包也,言包含萬象,以犧牲登
考證
薦於百神,民服其聖,故曰「包犧。」

袁准《正論》:「國之大祭有五:禘、祫、郊、祖、宗、報。此五者禮 之大節也。」

《玉海》:古者祀天地日月神示,皆有燎壇以行事。 陳祥道《禮書》:「君子以義處禮,則祭不致於數煩;以仁 處禮,則祭不致於疏怠。」

《蠡海集》:或問《家禮》廟祭之用炙肝者何義?答曰:「肝乃 魂之藏,用肝所以表其魂也。炙之者,以陽而感召之 也。」祭禮皆薦生,而魚獨用槁者何?蓋魚乃水族,陰之 屬也,槁之則為陽,陽以致陰之謂也。

《雲麓漫抄》:「翟公撰《祭儀》,謂或祭於昏,或祭於旦,非是, 當以鬼宿渡河為候。其意出於《洞微志》返魂香事」,是 捨三代聖人之說,取不根之言,可乎?

《夢溪筆談》:「祭禮有腥、燖、熟三獻」,舊說以謂腥燖備太 古、中古之禮。予以為不然。先王之於死者,以之為無 知則不仁,以之為有知則不智。薦可食之熟所以為 仁,不可食之腥燖所以為智。又一說,腥燖以鬼道接 之,饋食以人道接之,致疑也。或謂鬼神嗜腥燖,此雖 出於異說,聖人知鬼神之情狀,或有此理,未可致詰。 《鄰幾雜誌》:「國朝諸祠,牲牢之數不等,七室共一羊豕, 後廟溫成亦一羊豕,蠟享百神亦然。然行事有滑稽 者誚?其分張之微,謂之迎貓也。」

鼠璞《東坡年譜》載:「程蘇當致齋廚,稟造食葷素。蘇令 辦葷,程令辦素。蘇謂致齋在心,豈拘葷素。」為劉者左 袒,時館中附蘇者令辦葷,附程者令辦素。予謂不然, 齋之禁葷,見於法令。乃禁五辛,慮耗散人之氣間,其 精誠與禁飲酒聽樂、嗜欲悲哀一同,欲其致一之妙 通於神明耳。二公未免以葷為魚肉,徒有是非之辯。 《莊子》載顏回不飲酒,不茹葷,謂祭祀之齋是也。 《日知錄》:「古之於喪也,有重於祔也,有主以依神;於祭 也,有屍以象神,而無所謂像也。《左傳》言:『嘗於太公之 廟,麻嬰為屍。《孟子》亦曰『弟為屍』。而春秋以後,不聞有 屍之事。宋玉《招魂》,始有像設君室之文。屍禮廢而像 事興,蓋在戰國之時矣』。」

朱子白鹿洞書院只作禮殿,依「《開元禮》,臨祭設席,不 立像。」

祀典總部外編

[編輯]

《益都耆舊傳》:「蜀郡張寬字叔文,漢武帝時為侍中,從 祀甘泉,至渭橋,有女子浴於渭水,乳長七尺。上怪其 異,遣問之,女曰:『帝後第七車知我所來』。時寬在第七 車,對曰:『天星主祭祀者,齋戒不嚴,則女人星見』。」 《拾遺記》:冀州之西二萬里,有孝養之國,善養禽獸,入 海取虯龍,育於圜室,以充祭祀。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沒有標點。標點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詩文斷句 v2.1創建,並且經由維基文庫用戶編輯改善的。本站用戶之編輯以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協議(CC BY-SA 4.0)發佈。

歡迎各位持續修正標點,請勿複製與本站版權協議不兼容的標點創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