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第147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一百四十七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一百四十七卷目錄
天地祀典部彙考一
上古〈太昊伏羲氏一則 炎帝神農氏一則 黃帝有熊氏一則 帝嚳高辛氏一則〉
陶唐氏〈帝堯一則〉
有虞氏〈舜一則〉
夏〈總一則〉
殷〈總一則〉
周一〈總一則〉
禮儀典第一百四十七卷
天地祀典部彙考一
[編輯]上古
[編輯]太昊伏羲氏始制郊禪
[編輯]按《史記補。三皇本紀》。不載 按《路史》。太昊伏羲氏爰 興神鼎。制郊禪。
炎帝神農氏崇郊祀以大報天地
[編輯]按《史記補。三皇本紀》。不載 按《路史》。「炎帝神農氏爰 崇郊祀。封岱禪。雲。以大報而天下治。」
〈注〉封禪之典,郊丘之制也,其興亦已久矣。故曰:「羲農之郊。」曰禪,後代之所守也。或以為起於黃帝,失之。
黃帝有熊氏作合宮以祀上帝
[編輯]按《史記。五帝本紀》。不載 按《通鑑外紀》。「帝廣宮室之 制。遂作合宮。以祀上帝。接萬靈。布政教焉。」
帝顓頊高陽氏作《五基》,《六》。之樂,以調陰陽。享上帝, 命曰《承雲》。
按《史記。五帝本紀》。不載。 按《路史》云云。
帝嚳高辛氏以日至設兆南郊備禮樂以事上帝
[編輯]按《史記五帝本紀》,不載。 按《路史》:「帝嚳高辛氏以日 至,設丘兆於南郊,以祀上帝日月星辰,絜其祭服,備 其帷帳,陳之圭幣,薦之黑繒,命咸黑典樂為聲歌,作 九招,制六列五罃,享上帝以中。」
陶唐氏
[編輯]帝堯制咸池之舞經首之詩作廟立府以享上帝先祖五帝
[編輯]按《史記。五帝本紀》。不載。 按《路史》。帝堯陶唐氏制《咸 池》之舞。而為經首之詩。以享上帝。命之曰《大咸》。
〈注〉《樂動聲儀》云:「黃帝樂曰《咸池》,而大司樂以《咸池》祀地示,又夏日至於方澤奏之。」堯蓋用黃帝之樂,《大咸》樂章有經首之類,《莊子》所謂中於經首之會者,教國子舞《大咸》。注云:「堯樂也。」
作七廟,立五府,以享先祖而祀五帝。
〈注〉杜佑云:「唐、虞祀五帝於五府。」牛弘云:「黃帝合宮,堯五府皆明堂也。」《書帝命驗》云:「帝者承天,立五府以尊天象,倉曰靈府,赤曰文祖,黃曰神計,白曰顯紀,黑曰元矩。」註:「唐、虞之天府,夏世室同矣。」
有虞氏
[編輯]舜攝位類於上帝始行禘郊
[編輯]按《書經舜典》:「肆類於上帝。」
〈傳〉肆。遂也。類謂攝位事。類遂以攝告天及五帝。王雲。上帝。天也。馬雲。上帝太一神。在紫微宮。天之最尊者。〈疏〉正義曰:肆是縱緩之言。此因前事而行後事,故以「肆」為遂也。類謂攝位事類。既知攝當天心,遂以攝位事類告天帝也。此類與下「禋望」相次,當為祭名。《詩》云:「是類是禡。」《周禮肆師》云:「類造上帝。」《禮·王制》云:「天子將出,類乎上帝。」所言類者,皆是祭天之事,言以事類而祭也。《周禮·小宗伯》云:「天地之大烖,類社稷」,則為位。是類之為祭,所及者廣。而《傳》之「類」謂攝位事。「類」者,以攝位而告祭,故類為祭名。《周禮司服》云:「王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是昊天外更有五帝,上帝可以兼之,故以告天及五帝也。鄭元篤信讖緯,以為昊天上帝謂天皇大帝、北辰之星也。五帝謂靈威仰等,太微宮中有五帝座星是也。如鄭之言,天神有六也。《家語》云:「季康子問五帝之名。孔子曰:『天有五行,金木、水、火、土,分時化育,以成萬物。其神謂之五帝』。」王肅云:「五行之神,助天理物者也。」孔意亦當然矣。〈蔡傳〉《周禮肆師》「類造於上帝。」註云:郊祀者,昊天之常祭,非常祀而祭告於天。其禮依郊祀為之,故曰類。如《泰誓》武王伐商,《王制》言天子將出,皆云「類於上帝」是也。
按《禮記祭法》:有虞氏禘黃帝而郊嚳,祖顓頊而宗堯。
夏
[編輯]夏郊,以鯀配。
按:《禮記祭法》:「夏后氏亦禘黃帝而郊鯀,祖顓頊而宗 禹。」
殷
[編輯]殷郊,以《冥》配。
按《禮記祭法》:「殷人禘嚳而郊冥,祖契而宗湯。」
〈注〉「禘、郊、祖、宗」,謂祭祀以配食也。此禘謂祭昊天於圜丘也。祭上帝於南郊曰郊,祭五帝、五神於明堂曰祖宗。祖、宗通言耳。有虞氏以「上尚德,禘郊祖宗
配用有德者而已。自夏以下,稍用其姓,代先後之次。有虞氏、夏后氏宜郊顓頊,殷人宜郊契。郊祭一帝,而《明堂》祭五帝,小德配寡,大德配眾,亦禮之殺也。〈陳註:〉石樑王氏曰:「此四代禘、郊、祖、宗,諸經無所見,多有可疑;雜以緯書,愈紛錯矣。」 劉氏曰:「虞、夏、殷、周,皆出黃帝。黃帝之曾孫曰帝嚳,堯則帝嚳之子也。黃帝至舜九世,至禹五世;以世次言,堯、禹兄弟也。按《詩傳》,姜嫄生棄,為后稷;簡狄生契,為司徒;稷、契皆堯之弟。契至冥六世,至湯十四世;后稷至公劉,四世至太王,十三世」四代禘郊祖宗之說,鄭氏謂《經》文差互,今以成周之禮例而推之,有天下者立始祖之廟,百世不遷。又推始祖所自出之帝,祭於始祖之廟,而以始祖配之,則虞夏皆當以顓頊為始祖,而禘黃帝於顓頊之廟,祭天於郊,則皆當以顓頊配也。殷當以契為始祖,而禘帝嚳於契廟郊,則當以契配也。至於祖有功而宗有德,則舜之曾祖句芒嘗有功可以為祖,今既不祖之矣,瞽瞍頑而無德,非所得而宗者,故當祖嚳而宗堯也。蓋舜受天下於堯,堯受之於嚳,故堯授舜而舜受終於文祖,蘇氏謂「即嚳廟也。舜授禹,禹受命於神宗,即堯廟也。」即是可以知虞不祖句芒而祖嚳,不宗瞽瞍而宗堯也明矣。先儒謂「配天必以始祖,配帝必以父」,以此「宗」字即為宗祀明堂之宗,故疑舜當宗瞽,瞍不當宗堯。竊意五帝官天下,自虞以上,祖功宗德,當如鄭《註》「尚德」之說。三王家天下,則自當祖宗所親,然鯀嘗治水而殛死,有以死勤事之功,非瞽、瞍比也,故當為祖,但亦不當郊耳。冥亦然。由是論之,則《經》文當雲「有虞氏禘黃帝而郊頊,祖嚳而宗堯。夏后氏亦禘黃帝而郊頊,祖鯀而宗禹。殷人禘嚳而郊契,祖冥而宗湯。周人禘嚳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如此,則庶乎其無疑矣。大抵祖功宗德之宗,與宗祀明堂之宗不同,祖其有功者,宗其有德者,百世不遷之廟也。宗祀父於明堂以配上帝者,一世而一易,不計其功德之有無也。有虞氏宗祀之禮未聞,借使有之,則宗祀瞽瞍以配帝,自與宗堯之廟不相妨。但虞不傳子,亦無「百世不遷」之義耳。
周一
[編輯]周制,王有事於天地,六官各帥其屬以供祀事。 按《周禮天官》大宰之職,祀五帝則掌百官之誓戒與 其具修。
〈訂義〉王氏曰:「五帝、五精之君,昊天之佐也。」 劉迎曰:「誓戒者,誓其所當戒者也。如所謂前期十日,帥執事而卜日,遂戒戒百官以所當奉祭之事,恐其不敬也。具修者,特具之所當修,使無闕事也,如所謂視滌濯、贊牲事、贊玉幣爵之事,皆百官所當修具。」
鄭康成曰:「誓戒要之以刑,重失禮也,明堂位所。」
謂各揚其職,百官廢職服大刑,是其辭之略也。鄭鍔曰:「欲奉祀之人,致誠而勿慢,必有戒誓焉。欲奉祀之物,應禮而不闕,必有具修焉 。」 王昭禹曰:「誓者,折以言而使信,戒者,敬其事而使謹。」
前期十日,帥執事而卜日,遂戒。
王氏曰:「《記》云:『七日戒,三日宿』。又曰:『散齋七日以定之,致齋三日以齊之』。齊之之謂齊,定之之謂戒。散齋七日,致齋三日,凡十日也 。」 王昭禹曰:「祭祀之禮,致其誠而已。先王之至誠,幽有以達乎鬼神,用卜者,所以達鬼神之意也。古者卜上辛不吉,則卜中辛;中辛不吉,則卜下辛;下辛不吉,則不卜可也。魯四卜郊,此《春秋》」 所以譏之也。卜日既定,遂戒。戒者,所以敕其事,而使之不敢怠忽也。
及執事眡滌濯。
賈氏曰:「及,至也。」 《儀禮特牲》云:「前祭日之夕,視壺濯及豆籩 。」 王昭禹曰:「執事之別有二:凡預祭祀之人謂之執事;向祭之辰,執事之節,亦謂之執事。此謂執事,蓋及執事之節也 。」 鄭康成曰:「滌濯,謂溉祭器及甑甗之屬。」
及納亨,贊王牲事。
鄭康成曰:「納亨納牲,將告殺,謂向祭之晨,既殺以授亨人 。」 賈氏曰:「《禮器》云:『納牲詔於庭,殺訖,毛以告純血以告殺,腥其俎,豚解以腥之。以此訖,乃納與亨人爓祭。此言納亨者,以牽牲也。《明堂位》:『君肉袒迎牲於門,卿、大夫贊。君贊王牲事』者,即卿大夫贊幣一人也』。」
及祀之日,贊玉幣、爵之事。
鄭康成曰:「日旦明也。玉幣所以禮神,玉與幣各如其方之色。爵所以獻齊酒,不用玉爵,尚質也。三者執以從王至而授之 。」 賈氏曰:「《大宗伯》以玉作六器,以禮天地四方:青圭禮東方,赤璋禮南方,白琥禮西方,元璜禮北方。」 又曰:「『皆有牲幣,各放其器之色』。彼牲幣不是禮神之幣,亦云各放其器之色。」 是其禮神,幣與玉亦各如其方之色。《冪人》,疏布冪八。
尊。八尊者,五齊三酒之尊也。謂至此祀圜丘、方澤,祭所而授之,王親自執玉幣奠於神座,親酌以獻屍也 。王氏《詳說》曰:「考之《大宗伯》,非惟文之先後與此不同,而其事之輕重亦不同。《大宗伯》曰:『祀大神,享大鬼,祭大示,帥執事而卜日』,此則曰『祀五帝,而繼之以卜日』,豈非五帝之祀為重乎?《大宗伯》曰『宿眡滌濯』,此則曰『眡滌濯』。」 蓋滌濯之事,宗伯先期而眡之,太宰至期而眡之,豈非以滌濯之事為微乎?《大宗伯》曰「省牲鑊」 ,此則曰「納亨,贊王牲事」 者。蓋君肉袒迎牲於門,卿大夫贊君,是贊其殺牲之事也。《宗伯》則省其鑊而已,豈非以贊牲之事為大乎?《大宗伯》曰「涖玉鬯」 ,此則曰「贊玉幣爵」 ,是贊爵而不贊鬯也。蓋玉鬯用之於宗廟,此則曰祀五帝,則是祭天無祼也,豈不以贊爵之重於涖鬯乎?《大宗伯》曰「奉玉齍」 ,此則止於贊牲,是贊牲而不贊齍也。蓋祭祀以牲為大,而齍盛次之,故《小宗伯》之職,以毛六牲,使五官共奉之;辨六齍,使六宮之人共奉之,則牲之大於齍也明矣。太宰雖不預於奉牲,而特預於贊牲,豈不以贊牲之重於奉齍乎?《大宗伯》曰:「祀大神,享大鬼,祭大示」 ,此則曰:「祀大神示亦如之」 ,「享先王亦如之。」 蓋宗伯,禮官也,掌建天地神示、人鬼之禮,故正而名之。太宰特嚴重其事而已,初無預於正名之事,豈非以太宰之職為尊?
祀大神示亦如之。享先王亦如之。贊玉幾、玉爵。
鄭康成曰:「大神,示天地也 。」 王昭禹曰:「凡在天者,五帝星辰皆神也,故昊天為大神;凡在地者,社稷山川皆示也,故澤中之所祭為大示 。」 賈氏曰:「謂冬至祭天於圜丘,夏至祭地於方澤,亦如之者,自百官誓戒已下至贊幣,皆如祀五帝之禮 。」 賈氏曰:「別言『贊玉幾、玉爵,則天地不用玉幾、玉爵也』。」
《酒正》,「凡祭祀,以法共五齊三酒,以實八尊。大祭三貳, 中祭再貳,小祭壹貳,皆有酌數。唯齊酒不貳,皆有器 量。」
賈氏曰:五齊,五尊、三酒,三尊,故云「八尊。」 此除明水、元酒,若五齊加明水、三酒,加元酒,此八尊為十六尊,不言者,舉正尊也。先鄭謂「大祭天地、中祭宗廟、下祭五祀」 ,其實天地自有大祭,小祭宗廟亦有次小。後鄭之說,皆據《司服》六冕差之也。
《掌次》王大旅上帝,則張氈案,設皇邸。
王氏《詳說》曰:「天神曰祀,祀之者又非一而足。以所告之事言之則為類,類於上帝是也。以所達之氣言之則為《禋,克》禋克祀是也;以非常之禮言之則為旅,大旅上帝是也。以備物之禮言之則為饗,享帝於郊是也。旅之名又不一,而獻旅上帝謂之旅,旅五帝亦謂之旅,旅泰山亦謂之旅,旅四望亦謂之旅 。王昭禹曰:『有故而祭祀謂之旅』。」 《大宗伯》:「國有故則旅上帝,及四望則大旅,以有大故,會眾神而祭也。旅之為言眾也,陳也,會眾神而陳其所遭之故焉。」 前輩疑此祀帝而不及地,何也?蓋天地當合祭,初無圜丘方澤之異,如《詩》「昊天有成命,郊祀天地也 。」 陳氏曰:「《禮器》曰:『一獻之禮,不足以大旅。大旅具矣,不足以饗帝。是則大旅之禮,又不若祀天 』。」 鄭鍔曰:「張氈為案,設皇於邸。氈之為物,無經無緯則不尚乎文,非織非紝則無事於功。皇之為物,五色具備則其體有文,中律呂音則其聲有度。案者,王所託。用氈以張之,見其內之所憑依者,皆本純質以為體;邸用皇羽以覆之,見其外之所表見者。又用文彩以為儀,內質而外文」 ,格上帝之道,莫過乎是。
《司裘》「掌為大裘,以共王祀天之服。」
鄭司農曰:「大裘,黑羔裘服以祀天,示質也 。」 鄭鍔曰:「冬至祭天於圓丘,王服大裘,以黑羔為之。說者謂黑者北方之色,以象道也。羔之為物,群而有禮,以象禮也。格天當以道,事天當以禮,此所以服黑羔之裘,不曰羔裘而曰大裘,唯天為大也。嘗考《司服》之職曰:『王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郊特牲》曰:『郊之日,王被袞以象天,戴冕璪十有二旒』。」 自《司服》觀之,則祀天之時,服裘而戴冕;自《特牲》觀之,則被袞而戴冕。今考是官,「掌為大裘以祀天」 ,與《特牲》之文不協。然《記禮》之言衣裘,皆為有衣以為之裼。裼,覆也。為其褻,故必覆之。其說以為表裘不入公門。入公門尚不敢,況敢表裘以祀天乎?冬至之祀以寒,故服裘於裘之上則被袞。衣裘被袞,則同一冕。故《司服》「王之服六而冕有五。」 然則《特牲》言「被袞」 ,《周禮》言大裘,雖若不協,其實一也。記禮者有不敢服裘而被冕之義,則「大裘不裼」 之文,又有「大裘冕無旒」 之論,皆不足據也。
《地官》大司徒之職,「祀五帝,奉牛牲,羞其肆。」
鄭康成曰:「牛能任載地類也。奉猶進也 。」 鄭鍔曰:「或謂祭祀之時,大宗伯毛六牲而頒之五官,使共奉之,牛則奉以司徒,何也?」 余以為六牲之奉,非惟
以盡事神之禮,蓋使居其官者知其所職之義也。牛於五行為土,其性順而易制,觀千鈞之牛,三尺之童,持尺箠而驅之,弭而行,略不敢違者,以其順也。司徒掌教,所以成天下之大順,惟因天下自然之性而教之,則大順成而天下治矣。祀享之時,使奉牛牲,始也奉之而進,終焉解體而羞之。因其事以明其義,使知設教之本意也 。史氏曰:「大司徒為奉牲之長。」 至是不得不奉牛牲也。肆者。解其牲體。而陳之於俎。
鄉師之職,「大祭祀,羞牛牲,共茅蒩。」
賈氏曰:大司徒奉牛牲,此羞牛牲,佐大司徒也。王昭禹曰:「言羞不言奉,贊其羞,不贊其奉也 。」 鄭鍔曰:「茅可用以縮酒,亦可用以藉 。」 鄭康成曰:「蒩,《士虞禮》所謂苴刌,茅長五寸,束之者是也。祝設於幾東席上,命佐食取黍稷,祭於苴,三取膚祭,祭如初,此所以承祭。既祭,蓋束而去之。」 《守祧職》云:「既祭藏其隋。」 是歟。
《鼓人》「以雷鼓鼓神祀。」
鄭康成曰:「雷鼓,八面鼓也。神祀,祀天神也 。」 劉執中曰:「按《大司樂》雷鼓禮天神,是鼓神祀也 。」 鄭鍔曰:「天神變化無方,雷者天之聲,故名雷者,以鼓神祀則宜。」
《牧人》:「凡陽祀,用騂牲毛之;陰祀,用黝牲毛之。」
史氏曰:「凡祀分陰陽者,以天地,則天陽而地陰;以日月,則日陽而月陰;以宗廟,則昭陽而穆陰 。」 易氏曰:「騂者,赤色之盛;黝者,黑色之微 。」 鄭鍔曰:「用騂,豈徒色之赤哉?必其毛純乎赤;用黝豈徒色之黑哉?必欲其毛純乎黑。《牧人》毛之,然後五官奉之。」 是禮官之事,亦牧人之事 。劉氏曰:「周人尚赤,故以騂為尊 。」 陳氏曰:「《大宗伯》牲幣,各放其器之色,則天以蒼不以騂;地以黃不以黝。蓋陽祀以騂為主,不必皆騂;陰祀以黝為主,不必皆黝。牧人所言,亦大率而已。《詩》曰:『來方騂祀,以其騂黑』。則四方有用騂黑者。孔子曰:『犁牛之子騂且角,山川其舍諸』?則山川有用騂者。」
《牛人》「掌繫祭祀之牲牷。祀五帝則繫於牢,芻之三月。」
鄭康成曰:「牢,閑也。必有閑者,防禽獸觸齧,養牛羊曰芻。三月一時節氣成 。」 王昭禹曰:「《記》曰『三月繫』。又曰『帝牲必在滌三月』。《傳》曰:『芻豢遠不過三月,近不過旬浹』。在三月繫於牢之時也。」
《廩人》:「大祭祀,則共其接盛。」
鄭康成曰:「接讀為『壹扱再祭之扱,扱以授舂人舂之。大祭祀之穀,藉田之收藏於神倉者也,不以給小用 。《易氏》曰:『接猶承也。天子親耕藉田,以共粢盛,非有司親承之,與常穀同,何以致敬於鬼神?故甸師以時入之於廩人,廩人接之以藏於神倉。及大祭祀之時,廩人則共其所接之盛。是以舂人接之則舂穀而為米』』」 ,𩟄人接之,則炊米而為食。然後王者得以親承祭祀,其為敬至矣。
《春官》大宗伯之職,「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示之禮,以 佐王建保邦國,以吉禮事邦國之鬼神示,以禋祀祀 昊天上帝。」
張氏曰:鄭注禋祀則變禋為煙,取其尚臭。據《洛誥》曰「明禋」 ,又《國語》曰:「精意以享曰禋。」 遍觀書傳,皆言禋是清潔致祭之名。凡祀天日、月、星辰、風師、雨師,皆取煙燎,不言可知。今祀天言禋,祀日月言實柴,祭天禮重,故取禋敬之名以別之。鄭不明此意,改禋為煙,謬哉 !程氏曰:《孝經》云:「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 ,以配上帝。天與帝一也,天言其體也,帝言其主也,在郊則言天,以其冬至物生之始,故祭於圜丘而配以祖,陶匏槀鞂,掃地而祭。宗祀言上帝,以季秋物成之時,故祭於明堂而配以父,以宗廟之禮享之 。鄭鍔曰:「《周禮》有言天,有言昊天上帝,有言上帝,有言五帝。言天則百神皆預,《大司樂》所為天神皆降」 之類是也。言五帝則無預乎昊天上帝,《司服》所謂「祀昊天上帝,祀五帝亦如之」 之類是也。言上帝則無預乎五帝,《掌次》所謂「旅上帝張氈案」 ,「祀五帝則張大次」 之類是也。言天言帝,神各不同。至於昊天上帝,則兼舉其統。天言之,以其氣之浩浩,故曰昊天;以主位乎上,故曰上帝。位為最尊,物無以稱其德,惟致其精意可以享之。故以禋祀祀昊天上帝,《國語》所謂「精意以享謂之禋」 是也。
以玉作六器,以禮天地四方。
鄭鍔曰:「能通三靈交之者,莫如陽精之純。故禮神有玉,祀神又有玉,以玉作六器者,所以禮神也。或象其體,或象其用,或象其形,或象其義,皆以禮之而已。禮者,薦於告神之始也 。」 鄭康成曰:「禮,謂始告神時薦於神座 。」 崔氏曰:「『若禮神之玉,置之神坐,事訖收藏於玉府。所謂植璧秉圭』,是禮神之玉,祀神之玉,燒之理之」 ,不復收藏 。李嘉會曰「六器」
列於《六摯》之後,見得人道盡,則天道可求。
以蒼璧禮天,以黃琮禮地,以青圭禮東方,以赤璋禮 南方,以白琥禮西方,以元璜禮北方。
鄭鍔曰:「天圓而運乎上,故璧圓以象其體;天之蒼蒼,其正色也,故璧蒼以象其色;色用蒼以壯陽發散之色求之;地方而奠乎下,故琮方以象其體;黃者地之中色,故琮黃以象其色;用黃者以極陰之盛色求之。說者又謂天地之玉用蒼與黃,《典瑞》又有四圭、兩圭之異,何也?余以為《大宗伯》之用蒼黃者,禮神之玉,所」 謂植璧也;《典瑞》所云祀神之玉,所謂秉圭也 。林氏曰:「天以始事為功,故以蒼;地以終功為事,故以黃。」
皆有牲幣,各放其器之色。
《鄭鍔》曰:「六器之色,有蒼、黃、赤、青、白、元之異,牲之與幣各從其類,蓋求神之道貴乎純一也。」
國有大故,則「旅上帝及四望。」
鄭鍔曰:「旅非常祭也。如《禹貢》言荊、岐既旅、蔡蒙旅平、九山川旅之類,皆因水災之後而合祭也。五帝因變故而有禱焉,則合五帝與四望之山川旅而祭之,不如常時之祭,以事出於一時之變,故不能如禮也 。」 鄭康成曰:「上帝,五帝也。」
王大封,則先告后土。
賈氏曰:「大封,若《典命》公八命,卿六命,大夫四命。其出封皆加一等。」 是其大封之事。對封公卿大夫為采邑者為小封。封是土地之事,故先以禮告后土也 。劉氏曰:「王封諸侯,取大社之土,苞之以白茅而授之。為其將取是土,故大宗伯先告焉,敬其事也 。」 《易氏》曰:「以大封之意,告大示也。」
小宗伯之職,「兆五帝於四郊。」
鄭康成曰:「兆為壇之營域 。」 鄭鍔曰:「兆,始也。求神之道,始於此地也。求神各從其類,故蒼帝東,赤帝南,白帝西,黑帝北,各於其郊。四郊為四帝之兆。」 黃帝之位,學者之論不一。余以《月令》考之,中央土位於季夏之後。夏,火也。火生土,其相生也,乃所以相繼也。然則黃帝之兆,其同位於南郊乎?說者謂玉用黃琮,不用赤璋,其位乃同南郊,何耶?余以為祭之玉當放其色,求之之方,各因其位 。王昭禹曰:「昊天之有上帝,猶國之有君;五精之君,猶四方之諸侯。諸侯有君道,故皆謂之君;五精之君有帝道,故皆謂之帝。」 又《大宰解》曰:「別而言之,謂之五帝。合而言之,亦謂之上帝。」
《雞人》「大祭祀,夜呼旦以嘂百官。」
《鄭康成》曰:「夜,夜漏未盡,雞鳴時呼旦,以警起百官,使夙興。」
《典瑞》:「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帝。」
鄭鍔曰:「邸,本也。朝宿之邑謂之邸,旅者所宿亦謂之邸。邸有託宿之義。四圭有邸者,以璧為邸,四面合瑑出一圭託於是也。璧以為邸以象天之體,四圭邸於璧以象天,由體以致用,必用四圭者,象天道運行周遍四方,神無不在之意 。《易氏》曰:『璧之色,蒼琮之色,黃珪之色,不應一玉可以俱成也。邸以託宿為義,則是』」 四青圭而託於蒼璧,兩青圭而託於黃琮。以此求之,方合玉人之制 。劉氏曰:「天以一氣為四時生萬物。五帝,四時之宰也。《易》曰『帝出乎震』是也。四圭有邸,象四時本出於一氣,五帝而本自於一天也 。」 王昭禹曰:「祀天,謂圜丘之祀大神也。旅上帝則五帝在焉,以其及眾神,故謂之旅 。」 孫氏曰:「國有故則旅」 ,旅者,合昊天與五帝並祀也。
兩圭有邸,以祀地,旅四望。
鄭鍔曰:「以琮為邸,兩面各瑑出一圭,託於是也。邸於琮以象地之體,圭之兩也,言地道之利用不足於天,亦以見地數二之義 。」 劉氏曰:「聖人作《易》,二畫為坤,以象地之形,象所以兩圭有邸,法坤之義也 。」 王昭禹曰:「祀地謂方澤之祭,大示也。旅四望,則五嶽四瀆皆在焉 。」 陳及之曰:「《宗伯》所謂蒼璧黃琮,《典瑞》所謂四圭兩」 圭也。蒼璧黃琮言其色,四圭兩圭言其形。以此推之,凡夏正祈穀,孟夏大雩,季秋大享。若祀天則冬至圜丘用四圭之蒼璧;祭地則夏至方澤用兩圭之黃琮。祭天地之處則止於圜丘方澤,安有天帝之別,崑崙神州之異哉?鄭氏以《宗伯》蒼璧所禮為圜丘郊天皇天帝,《典瑞》四圭所禮為祭感生之帝,其說則曰:「三王之郊,一用夏正,建寅之月。凡王者受命,必感五行之氣以生,則祭其所生之帝。若周以木德而三,則祭青帝,靈威仰於火德而王,則祭赤帝,赤熛怒。」 其學蓋自後漢。光武好讖,當時士大夫相承傳之,康成最為精於緯書,其曰:「三王之郊一用夏正。」 是月令孟春天子以元日祈穀於上帝者,非郊天也 。《易氏》曰:「大宗伯之六器,以蒼璧禮天,以黃琮禮地。大司樂之職,冬日至則禮天於圜丘,夏日至則禮地於方澤。」
「謂之禮,則禮之常。若夫四圭有邸,兩圭有邸,用之於祀,亦用以旅。」 然國有大故則旅上帝及四望,有故而後稱旅,乃與祀天地同其五祀,豈禮之常者乎?是不然,璧圓象天,而四圭以象天道之全;琮方象地,而兩圭以象地道之偶;託之於邸,用以祀天地,則亦禮之常者。旅特通用之而已。蓋以上帝四望為主而謂之「大旅」 ,則天神、地示以下皆與於祭,此所以兼用禮天地之玉。
《司服》:「王之吉服,祀昊天上帝,則服大裘而冕。祀五帝 亦如之。」
鄭鍔曰:「祭祀以致福,福者事之至吉,六冕之服謂之吉,蓋專服以祭也。《羔裘》無經緯之文而有純一之質,無繡繪之巧而有自然之體,其色純乎黑則以象道,其物能制恭則以象禮。不謂之羔裘而謂之大者,惟天體為甚大,故以名。祀天之裘,所以象其體也。惟大裘之上襲之以袞,故《記》袞謂之被。言被之於其上。且祀天宜尚質,反被以袞蓋,陶匏槀秸,圓丘掃地,雖主乎質,鎮圭之繅,以籍龍旗之日月,四圭有邸,六變之樂,又主乎文,內盡質,外盡文,以盡事天之道。」 凡冕之制,版廣八寸,長倍之,前圓後方,後仰前俯,飾之以布,上元下朱,圓其前而俛之,向明與物交之義;方其後而仰之,向晦與物藏之義。「上元以象」 天道之升,下纁以象地道之降,名之曰冕,言當俛以致恭之意。五帝雖天之佐,而與天同體,故祀之服亦可得而同。四圭有邸,奏黃鍾,歌大呂,舞《雲門》,其玉其樂,皆同其服,何疑之有?陸氏曰:「先王祀天,以冬至之日為正,而裘又服之本也,故取大裘以名之。」 然裘之上未嘗無衣,而衣之下未有不用裘 。《易氏》曰:「王之吉服六,自袞冕而下,皆有章數,惟大裘無章,以黑羔皮為之。冕,即元冠無旒之冕」 ,是冕與裘之尚乎質也。然《司裘》以大裘為祀天之服,此則言祀昊天上帝而兼及五帝者,天道尚質,其用一而已。若袞冕以下之五冕,則人道以文為貴。
大司樂乃奏黃鍾,歌大呂,舞《雲門》,以祀天神。
薛平仲曰:「祭之尊卑,凡有六等,故以六代之樂分用之,以六代之樂配十二調而作之。一代之樂則用二調者,還取一陰一陽相對為之。合奏者,堂上四縣鍾聲之調;歌者,堂上琴瑟之音。但一祭之中,皆自為二調。庭奏者,常以陽律為調;升歌者,常以陰呂為聲,欲其相配 。」 鄭鍔曰:「黃鍾者,建子之律,一陽所起,六律之」 根本。大呂雖非六呂之首,然其位在丑,子與丑相合之辰也。故奏黃鍾必歌大呂之調,取其合也 。易氏曰:「雲以象天之施,黃帝之樂,黃帝德與天合,故《雲門》之樂起於黃鍾之子,應以大呂之丑。」 是黃鍾為六呂之首,大呂為六同之首,《雲門》為六舞之首,以祀天神類也 。陳蘊之曰:「此天神當用三陽爻生」 之月,萬物出地之時 。劉迎曰:「天神,即樂六變而皆降之神。」 鄭既以祀天神為五帝及日月星辰,又謂王者各以夏正月祀其所受命之帝於南郊,不知受命之帝何所據?
乃奏大蔟,歌應鍾,舞《咸池》,以祭地示。
鄭鍔曰:「大蔟者,建寅之律,陽聲之第二。應鍾雖非陰聲之第二,然其位在亥,寅與亥相合之辰,故奏大蔟必歌應鍾之調,取其合也 。《易》氏曰:『池以象地之澤,唐堯氏之樂。唐堯氏德與地合,故《咸池》之樂起於大蔟之寅,應以應鍾之亥。是大蔟為六律之次,應鍾為六同之次,咸池為六舞之次,以祭地示類也 』。」 陳蘊之曰:「此地示當用三陰爻生之月,萬物秀實之時 。」 劉迎曰:「地示即樂八變而出者。」 鄭既謂地示則主崑崙,又謂祭神州之神及社稷,不知神州、崑崙何所據?
凡樂,圜鍾為宮,黃鍾為角,大蔟為徵,姑洗為羽。雷鼓、 《雷說A》,孤竹之管,雲和之琴瑟,《雲門》之舞,冬日至,於地 上之圜丘奏之。若樂六變,則天神皆降,可得而禮矣。
鄭鍔曰:「不曰夾鍾,曰圜鍾者,以天體言也。十二律旋相為宮,先王用樂,各以其義數取聲而用之。天功始於子,故用黃鍾為角,角言功之始。天功成於寅,故用大蔟為徵,徵言功之成。天功終於辰,故用姑洗為羽,羽言功之終也。管用特生之竹,取陽數之奇雲和,先儒以為山名,於此取材為琴瑟,將以召乎至和,故有」 取也。六代之樂,《雲門》為首,天神最尊,故用之。樂用圜鍾,鼓取天聲,管取陽聲,琴瑟取雲和,舞取《雲門》。而丘之體又象天之圜祭之日,用冬至一陽始生之日。以類求類,所謂天神之屬乎陽者安得而不降?此所以可得而禮 。王氏曰:「圜鍾正東方之律,帝與萬物相見,於是出焉。天無不覆,求天神而禮之」 ,則其樂之宮,宜以帝所出之方,故以圜鍾 。陳暘《樂書》曰:「天圜覆為體。」 不曰夾而曰圜,與《易?乾》為圜同 。薛氏曰:「大道著乎東,而本統起乎北。《易》曰:『帝出乎震』。震,東方也。故祭天神用。」
寅、卯、辰之律,曰大蔟、圜鍾、姑洗是也,然不可違其本統也。黃鍾為天統,故兼取北方之律,而以黃鍾為角。五聲有商,而祭與佩玉無商者,鄭康成曰:「祭尚柔,商堅剛。」 楊收曰:「周祭天地不用商者,以商聲剛而木聲下,所以取其正,裁其繁也。」 趙填曰:「商聲金,周家木德,金能剋木,作者去之。」 或曰:「五音相生,宮徵居前,角羽居後,商實在中,人位也。祭祀而去人聲,示盡心於鬼神。」 又曰:「聲不用商,惡殺聲也。」 以數說考之,則不用人聲者,為當商中聲也。降與上下之神,則虛其中聲。中聲,人聲也,遺乎人聲,所以致一於鬼神。嘗以十二律旋相為宮之法求之,一律合五音,則十二律皆有商聲。若黃鍾為宮正也,以無射為旋宮,則黃鍾為無射之商;若大蔟為旋宮,則姑洗為大蔟之商。此旋相之法。
凡樂,函鍾為宮,大蔟為角,姑洗為徵,南呂為羽。靈鼓、 《靈鞀》,孫竹之管,空桑之琴瑟,《咸池》之舞,夏日至,於澤 中之方丘奏之。若樂八變,則地示皆出,可得而禮矣。
王氏曰:「函鍾,西南方之律,萬物於是致養乎地,求地示而禮之,則其樂之宮,宜以物致養之方,故以函鍾 。」 陳暘《樂書》曰:「地以含洪為德。不曰林而曰函,以見含洪之意 。」 薛氏曰:「林鍾丑之衝,為地統,與其他之律,皆相生之次而用。地靜而不變,以生為本,故以相生為用,不與圜丘、宗廟同 。」 王氏《詳說》曰:「林鍾上生大蔟,大」 蔟下生南呂,南呂上生姑洗。然先姑洗而後南呂,以姑洗數多而南呂數少耳。相生者地之功,故於地言之 。鄭鍔曰:「地功始於寅,故用大蔟為角。角言功之始;地功成於辰,故用姑洗為徵。徵言功之成;地功終於酉,故用南呂為羽。羽言功之終。天神而地靈,故以靈名。」 其鼓與鞀。樂用林鍾,言地為萬物「之君,終於南呂,象其作成萬物之效,《鼓鞀》言其德之靈,管象其生之眾,《空桑》言其道無所不容,《咸池》言其澤無所不遍,而丘之體又象地之方祭之日,用夏至一陰始生之日,以類求類如此,安有神之不出乎 ?」 劉執中曰:「陰生而祭地,以助乎《坤》元資生之德 。」 《薛圖》曰:「陰以方為體,性靜,地陰而靜,故為方」 丘。在國北之澤以祀之,亦各從其類 。陸氏曰:「祭地於北郊,而澤中之方丘,此謂為下,必因川澤。」
凡樂事,大祭祀,宿縣,遂以聲展之。
王昭禹曰:「宿縣,祭前之夕,列之於筍簴 。」 鄭鍔曰:「作樂之時,樂縣之位正於小胥,既掌辨其聲矣。《大司樂》又宿縣,遂以聲展之。蓋鍾磬之屬,縣於筍簴,固可以作樂。前期之夕,樂官之長視之,又扣擊其聲而展省之者,欲知其宮商不爽,金石諧和,庶其奏可以格神祇也。」
《大祝》:「凡大禋祀、肆享、祭示,則執明水火而號祝。」
劉氏曰:「大禋祀,祭天圜丘,肆享宗廟。大禘祭,示,祭地方澤。三者禮最大,故特言 。」 鄭康成曰:「明水火,司烜所共日月之氣,以給烝享 。」 鄭鍔曰:「大祝執之以號,祝既為之美名,又從而告之。蓋言主人之明潔若此水火者也 。」 王昭禹曰:「神鬼示之號,則尊神而致之牲;齍幣之號,則敬神而致之禋祀、肆享、祭示,皆禮之大者,其」 事特嚴,先期於致鬼神,示後以祝通其意,故先號後祝。若夫《小祝》《甸祝》、詛祝類,皆言「祝號」 者,蓋小祝掌侯禳禱祠之祝號,甸祝掌表貉之祝號,詛祝掌盟詛類造攻說禬禜之祝號,皆事小者,故先祝後號。小祝,大師掌釁祈之號,祝亦先號後祝者,蓋大師亦國之大事故也。
《巾車》:「王之五路:一曰玉路,鍚樊纓十有再就,建大常, 十有二斿以祀。」
鄭鍔曰:「玉者陽精之純,可以交三靈,故以玉飾路則乘以祀天,所駕之馬鍚以昭其聲,樊纓十有再就以昭其文,所建者太常,象天之明,斿十有二,合天之大數,祀天則乘所以極其尊也。」
《典路》:「若有大祭祀,則出路,贊駕說。」
賈氏曰:《巾車》云:「玉路以祀,此大祭祀則出路。」 鄭云:「王當乘之,惟出玉路 。」 王氏曰:「出路者,或乘之,或陳之。」
神士以冬日至致天神,人鬼,以夏日至致地示,物鬽。
鄭康成曰:「天人,陽也;地物,陰也。陽氣升而祭鬼神,陰氣升而祭地示。物鬽,所以順其人與物也。百物之神曰鬽。《春秋傳》曰:『螭鬽魍魎 』。賈氏曰:『《左傳》宣三年服氏注曰:『螭,山神,獸形。魅,怪物。魍魎,木石之怪』。文公十八年註:『螭,山神,獸形,或曰如虎而噉虎;或曰魅,人面獸身而四足,好惑人。山林異氣所生,為人害』』。」 賈、服義與鄭異。鄭以「螭、鬽」 為一物,故云「百物之神 。」 薛氏曰:「致天神而人主與之。」 荀卿所謂「郊則並百王於上而祭之」 是已。郊天合百王,則郊地合物鬽,宜矣。鄭氏謂「用祭天地之明日」 ,於《經》無據 。黃氏曰:「是必有推候之法,可睹之實。至漢郊祀,猶候神先下,天子望拜,則司樂六變,天神降八」
《變地》示出《九變人鬼格》,非無其事。
《夏官》節服氏:「郊祀,裘冕,二人執戈送逆屍從車。」
鄭鍔曰:「『祀必有屍,雖郊祀亦有屍。《士師》言『祀五帝則沃屍』,《春秋傳》曰:『晉祀夏郊,董伯為屍』,此言郊祀送逆屍』,則是郊亦有屍也。郊祀王服大裘而冕,王服大裘,則屍亦服大裘。屍服大裘,故節服氏送逆屍亦服大裘。事至尊之神,以類求類,欲其純一而不雜如此。節服氏八人,六人維大常,故二人送逆屍也。然亦惟郊」 祀則有裘冕執戈之禮,他祀則不用也。始焉逆之,終焉送之,皆從屍所乘之車,事尊神者,其禮當致其謹也。或謂王服袞冕,節服氏亦袞冕,近於無差等。先王制禮,必有毫釐之辨,何為至尊之袞冕與臣下同耶?蓋祀天之禮,內服大裘,則外被冕,故曰「袞冕」 ,又曰「裘冕。」 《司裘》言「為大裘,以共王祀天之服」 ,而不言袞,《司服》言祀天則袞冕而不言裘,王服袞則曰「袞冕。」 王服裘,故云裘冕。郊祀以維大常而送逆屍之故,乃分而二之,使節服氏八人各服其一。大常以文為主,故服以袞;送逆屍以質為主,故服以裘。服袞者無裘,服裘者無袞,豈不有毫釐之辨哉?王之奉祀也,以內則盡質,以外則盡文,故兼論乎「裘袞。」 又以見名「官曰節服氏」 之意。
《大馭》:「掌馭玉路以祀,及犯軷。」王自左馭馭下祝登受 轡,犯軷,遂驅之。
鄭鍔曰:「乘玉路以祀天,則行犯軷之禮,以其出郊故也。當犯軷之時,王於車右自執其馭,大馭下車,祀禱乎神。既祀矣,乃登車而受王所自執之轡而執之,乃犯所祭之軷,遂驅車而行也 。」 鄭康成曰:「行山曰軷。犯之者,封土為山象,以菩芻棘柏為神主。既祭之,以車轢之而去,喻無險難也。《春秋傳》曰:『跋涉山川 』。」 《易氏》曰:「軷為祭道,以南郊之祀在國門八里之外。王非所以為馭而自馭者,以敬已之道敬神也。大馭非所以為祝而使之祝者,以事人之道事神也。王者行郊祀之禮,其動靜出處,與天為一。然出戶而巫覡有事,出門而宗祝有事,出郊而僕馭有事,非必於神也,致謹於禮而已 。」 李嘉會曰:「犯軷惟玉路、戎路」 則有之,其他則無。蓋玉路則出郊而祭,戎路則踰國境,二者不可不先厭勝以安君心。不曰「僕」 而曰「馭」 者,祀重事也,非餘可比。
《秋官》:大司寇,「若禋祀五帝,則戒之日,涖誓百官,戒於 百族。」
項氏曰:「禋者,精意以享祀五帝 。」 王氏曰:「於天、地二官未嘗言禋,則所以佐王事上帝,有在於此。」 鄭鍔曰:「大宰祀五帝,前期十日而卜日,此謂戒之日,則既得吉卜而戒以齋;戒;不欽,將待以刑 。」 王氏《詳說》曰:「《郊特牲》曰:『卜之日,王立於澤,親聽誓命,受教諫之義。獻命庫門之內,戒百官也。太廟之內,戒百姓也。百官雲者,百』」 執事也。「百族」 雲者,王之族姓也。族姓之與於祭,為重於百官矣。故戒百官於庫門之內,而戒百姓於太廟之內,正所以辨親疏之義。祭之前期,十日而有誓有戒,誓則重於戒也。《大宰》云:「祀五帝,則掌百官之誓戒與其具修。」 《小宰》云:「以法掌祭祀之戒具。」 《小宰》言戒而不及誓,言具而不及修,則誓為重於戒明矣。夫祭莫重於齋,齋又莫重於誓。戒誓百官者,大宰也;涖其誓者,大司寇也。大司寇涖百官之聽誓於大宰雲爾。賈氏以大司寇不得涖大宰,遂以為大宰掌其誓而誓者餘小官,是有見於大宰,而無見於大祭祀也。百官言誓,百族言戒,又知百族無預於執事,有預於從祭,此所以聽戒而不聽誓也。王氏謂「互文見義」 ,又失之 。王昭禹曰:「百官,凡官府之執事者。百族,凡百官之族姓與祭者 。」 陳氏曰:「庫門之內,象法之所示。戒百官於此,所以謹之也。太廟,先祖之所在。戒百姓於此,所以親之也。」
《小司寇》,「凡禋祀五帝,實鑊水納亨,亦如之。」
劉執中曰:「實鑊以滌牲,納亨以煮牲 。」 鄭鍔曰:「禋祀五帝,令實鑊水,納牲於鑊,以亨則亦如之者,蓋惟清與潔然後可以事上帝,而用刑之官克明清於獄訟之辭,故足以合上帝之心。」 鑊之實水,卑者之職,而使司寇主之。此鑊也,此水也,必清潔斯可以祀上帝,為刑官者,詎可以汙穢而不清潔乎?
士師之職,「祀五帝則沃屍,及王盥洎鑊水。」
鄭鍔曰:「祀五帝必有屍,屍之尊如天帝然,固無就洗之理。其入門也,以盤匜盥水,則士師沃之。王有獻屍之事,必就洗以致潔,士師亦沃之。鑊水本小司寇所實,士師則洎而增之。凡此皆取其明清於用刑,使之沃、使之洎也。洎猶暨,暨,及也,故有增之之義 。」 王昭禹曰:「小司寇實鑊水,士師續司寇之事而終之也 。」 賈氏曰:「此直言祀五帝,沃屍及王盥,其餘冬至、夏至及祭先王、先公所沃盥;小祝則沃屍盥,小臣沃王盥也。」 《鬱人》:「凡祼事,沃盥惟在宗。」
「廟為祼時 。」 李嘉會曰:「五帝,五人帝也。五帝亦有屍者,屍,神主也。周公祭泰山,以太公為屍,祭天亦有屍。」 此說當審 。鄭康成曰:「洎謂增其沃汁 。」 王氏曰:「沃屍及王盥,所以致潔除污穢。」
《職金》:「旅於上帝,則共其金版。饗諸侯亦如之。」
項氏曰:「金版,蓋皇邸之飾。為後版屏風者,金以示依於義,饗諸侯亦如之。承賓,如承祭。」
蠟氏,「凡國之太祭祀,令州里除不蠲禁刑者,任人及 凶服者,以及郊野。大師、大賓客,亦如之。」
王昭禹曰:「大祭祀先王,所以致精神之至而交乎神明之隱。不蠲刑者,任人則在所惡,凶服則在所可哀,故蠟氏令州里除而禁之。《郊特牲》言『祭之日,喪者不哭,不敢凶服,汜掃反道』,亦謂此也 。」 鄭康成曰:「蠲讀如『吉圭惟饎之圭,潔也。刑者,黥劓之屬。任人,司圜所收,教罷民也。凶服,服衰絰也。此所禁除者,皆為不欲見』」 人所穢惡也。
按《汲冢周書》:「周公及將致政,乃作大邑成周於土中, 乃設丘兆於南郊,以祀上帝,配以后稷日月星辰,先 王皆與食。」
按《孝經》,「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 帝。」
按:《通鑑》,「成王七年,設南郊,建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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