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第179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一百七十九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一百七十九卷目錄
日月祀典部彙考一
上古〈炎帝神農氏一則 帝嚳高辛氏一則〉
陶唐氏〈帝堯一則〉
周〈總一則〉
秦〈始皇一則〉
漢〈高祖一則 武帝元鼎一則 太始一則 宣帝神爵一則 成帝建始一則〉
後漢〈世祖建武二則〉
魏〈文帝黃初一則 明帝太和一則〉
晉〈武帝太康一則〉
南齊〈廢帝永元一則〉
北魏〈太祖天興一則 高祖太和二則〉
北周〈孝閔帝一則 武帝保定一則 宣帝宣政一則〉
隋〈總一則 高祖開皇一則〉
唐〈高祖武德一則 元宗開元一則 天寶一則〉
遼〈太祖天贊一則 穆宗應曆一則 聖宗統和二則 開泰三則〉
宋〈真宗天禧一則 仁宗慶曆二則 皇祐一則 神宗元豐一則 徽宗政和一則 高
宗紹興一則〉
金〈太宗天會一則 熙宗天眷一則 世宗大定三則 章宗明昌一則 宣宗貞祐一則〉
元〈總一則 世祖至元三則 武宗至大一則〉
明〈太祖洪武三則 世宗嘉靖一則〉
禮儀典第一百七十九卷
日月祀典部彙考一
[編輯]上古
[編輯]炎帝神農氏始祀朝日揖夜光
[編輯]按《史記補三皇本紀》。不載 按《拾遺記》:「炎帝神農築 圓丘以祀朝日,飾瑤階以揖夜光。」
帝嚳高辛氏設丘兆以祀上帝日月星辰
[編輯]按《史記五帝本紀》。「帝嚳高辛氏曆日月而迎送之。」 按《路史》。「帝嚳高辛氏以日至。設丘兆於南郊。以祀上 帝日月星辰。」
陶唐氏
[編輯]帝堯以春分朝日
[編輯]按《書經堯典》:分命羲仲宅嵎夷,曰暘谷寅賓出日。
〈蔡傳〉寅,敬也,賓禮接之,如賓客也。亦帝嚳曆日月而迎送之意。出日,方出之日,蓋以春分之旦,朝方出之日。
周
[編輯]《周制》,「祀日月,大宗伯等官各供其事,又率諸侯禮日 月於郊。」
按《周禮天官》「掌次,朝日祀五帝,則張大次、小次,設重 帟重案。」
鄭康成曰:「次謂幄,大幄,初往所止居也。小幄,既接祭退俟之處。《祭義》曰:『周人祭日,以朝及闇,雖有強力,孰能支之?是以退俟,與諸臣代有事焉』。」
《春官》大宗伯之職,「以實柴,祀日月星辰。」
項氏曰:「日司晝,月司夜,星辰司次,十有二辰,二十有八星 。」 鄭司農曰:「實柴實牛,柴上也 。」 鄭鍔曰:「日月星辰,民所瞻仰,而在祀典者,必以氣臭而達之,故用實柴、實牲燔柴,則氣臭上達矣 。」 陸氏曰:「古者之祀日月,其禮有六。」 《郊特牲》:「郊之大,報天而主日,配以月,一也。」 《玉藻》曰:「朝日於東門之外。」 《祭義》曰:「祭日於東,祭月於西」 ,二也;《小宗伯》四類:兆日於東郊,兆月於西郊,三也;《大司樂》「樂六變,而致天神及象物。」 《月令》:「孟冬祈來年於天宗。」 天宗者,日月之類,四也;《覲禮》拜日於東門之外,禮日於南門之外,拜月於西門之外,禮月於北門之外,五也;《左傳》雪霜風雨之不時,於是乎禜之,六也。夫因郊報而祀之,非正祀也;類禜而祀之,與覲禮諸侯而禮之,非常祀也。春分朝日於東門之外,秋分夕月於西門之外,此祀之正與常也。日言朝,則於日出之朝朝之;月言夕,則於月入之夕夕之。日壇謂之「王宮」 ,以其君道也。月壇謂之「夜明」 ,以其明於夜也。
小宗伯之職,「兆五帝於四郊,四望、四類亦如之。」
鄭康成曰:「兆為壇之營域 。」 鄭鍔曰:「先儒以四類為日月星辰,攷之《書》云:『類於上帝。惟天神則類而祭之,以其神非一故也。日出於東,月始乎西,其類宜於東西』。」
肆師之職,「掌立國祀之禮,以佐大宗伯立次祀,用牲 幣。」
鄭司農曰:「次祀日月星辰。」
《典瑞》:「王晉大圭,執鎮圭,繅藉五采五就,以朝日。」
鄭康成曰:「王朝日者,示有所尊,訓民事君也。天子常春分朝日,秋分夕月。《覲禮》曰:『拜日於東門之外』。」
黃氏曰:「《覲禮》載朝日之禮,蓋時會殷同,王既揖。」
諸侯於壇,乘龍輅,載大旂,出拜日於東門之外,及祀方明,此所謂大朝覲也。常朝,春朝之日,諸侯有修歲事而朝者,豈非帥之而出歟?《國語》「大采朝日」 ,蓋日朝焉 。王氏詳說曰:「經籍有言日不言月者,有並言日月者。且冬夏致日,春秋致月,見於《馮相氏》,而《堯典》於仲夏則曰欽致而已。土圭以致四時,日月見於《典瑞》,而」 《玉人》於土圭則曰:「致日」 而已。玊者,父天母地,兄日姊月,未有祭天不及地,未有祭日不及月。並言日月者,備陰陽之義。言日不及月者,尊陽而卑陰之義。郊之祭也,大報天而主日。晉大圭執鎮圭以朝日,則郊之朝於天又可知矣。言「祀天地之圭」 ,而不言「朝天地之圭」 ,豈其亦大圭、鎮圭歟?
圭璧以祀日月星辰。
鄭鍔曰:「以圭邸於璧之上,瑑出一圭也。日月星辰麗乎天,其用各主乎一,故用一圭;其體則託乎天,故以一圭而邸璧 。王氏《詳說》曰:『朝日以大圭、鎮圭,祀日月以圭璧』,是朝與祀異矣。」
按《儀禮覲禮》,「天子乘龍載大斾,象日月升。龍降龍出。 拜日於東門之外,反祀方明。」
〈注〉此謂「會同以春」者也。帥諸侯而朝日於東郊,所以教尊尊也。
禮日於南門外,禮月與四瀆於北門外。
〈注〉此謂會同以夏、秋冬者也。「《禮》月於北郊」者,月太陰之精,以為地神也。
秦
[編輯]始皇二十九年東遊祀月萊山祀日成山
[編輯]按《史記始皇本紀》,不載。 按《封禪書》,「始皇東遊海上, 祠八神,六曰月主,祠之萊山,在齊北勃海。七曰日主, 祠成山。成山斗入海,最居齊東北隅,以迎日出。各用 一牢具祠,而巫祝所損益,珪幣雜異焉。」
漢
[編輯]高祖六年長安置晉巫祠東君
[編輯]按《漢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郊祀志》,「高祖六年,長安 置祠祀官、女巫,晉巫祠東君,以歲時祠宮中。」
師古曰:「東君,日也。」
武帝元鼎五年始行朝日夕月之禮
[編輯]按《漢書武帝本紀》:「元鼎五年十一月辛巳朔旦冬至, 立泰畤於甘泉,天子親郊見,朝日夕月。」
師古曰:「春朝朝日,秋暮夕月,蓋常禮也。郊泰畤而揖日月,此又別儀。」
按《郊祀志》:「祭日以牛,祭月以羊。彘特泰一,祝宰則衣 紫及繡,五帝各如其色,日赤,月白。十一月辛巳朔旦 冬至昒爽,天子始郊拜泰一,朝朝日,夕夕月,則揖而 見。」
按《通典》,「漢武帝立二十八年,始郊太一,朝日夕月,改 周法。其後常以郊泰畤,質明出行竹宮,東向揖日,其 夕西向揖月。」即為郊日月,又不在東西郊,遂朝夕常 於殿下東面拜日。群公無四朝之事。
太始三年禮日於成山
[編輯]按《漢書武帝本紀》:「太始三年二月,幸琅邪,禮日成山, 登之罘,浮大海山稱萬歲。」
孟康曰:「《禮》日,拜日也。」 如淳曰:「祭日於成山也。」
宣帝神爵元年成山祠日萊山祠月
[編輯]按《漢書宣帝本紀》,不載。 按《郊祀志》,「宣帝修武帝故 事,盛車服,敬齊祀之禮,頗作詩歌。祠成山於不夜,萊 山於黃。成山祠日,萊山祠月。」京師近縣鄠,則有日月 祠。 按《地理志》,「東萊郡不夜有成山日祠。」
師古曰:「《齊地記》云:『古有日夜出見於東萊,故萊子立城,以不夜為名』。」
成帝建始二年罷成山萊山之祠
[編輯]按《漢書成帝本紀》,不載。 按《郊祀志》,「成帝建始二年, 匡衡、張譚復條奏,罷雍舊祠二百三所,成山、萊山皆 罷。」
後漢
[編輯]世祖建武二年初制圓壇位日月於中營
[編輯]按《後漢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祭祀志》,建武「二年正 月,初制郊兆於雒陽城南七里,為圓壇,有四通道以 為門,日月在中,營內南道,日在東,月在西,別位,不在 群神列。」
建武 年定,「日月北斗牲共牛一頭。」
按《後漢書世祖本紀》不載。 按《祭祀志》:「隴蜀平後,乃 增廣郊祀,日月北斗,共用牛一頭。」日月北斗無陛。
魏
[編輯]文帝黃初二年春正月乙亥朝日於東郊
[編輯]按:《魏志文帝本紀》云云。
按《晉書禮志》:禮,春分祀朝日於東,秋分祀夕月於西。 漢武帝郊泰畤,平旦出竹宮,東向揖日,其夕西向揖 月。即郊日月,又不在東西郊也。後遂旦夕常拜。故魏 文帝詔曰:「漢氏不拜日於東郊,而旦夕常於殿下東
西拜日月,煩褻似家人之事,非事天神之道也。」黃初二年正月乙亥,祀朝日於東郊之外,又違禮二分之義。
按《通典》,祕書監薛靖論云:「按《周禮》,朝日無常日。鄭元 雲用二分。秋分之時,月多東昇西向拜之,背實遠矣。 朝日宜用仲春之朔,夕月宜用仲秋之朔。」淳于睿駁 之,引《禮記》云:「『祭日於東,祭月於西,以端其位』。《周禮》秋 分夕月並行於上,代西向拜月,雖如背,實亦猶月在 天而祭之於坎,不復言背也。猶如天子東西遊幸,朝」 堂之官,及拜官,猶北向朝拜,寧得以「背實」為疑?
明帝太和元年春二月丁亥祀朝日於東郊八月己丑祀夕月於西郊
[編輯]按:《魏志明帝本紀》云云。
按《宋書禮志》,明帝太和元年二月丁亥朔,朝日於東 郊。八月己丑,夕月於西郊。此古禮也。《白虎通》:「王者父 天母地,兄日姊月。」此其義也。
晉
[編輯]武帝太康二年帝親行朝日禮
[編輯]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禮志》,武帝太康二年,有 司奏:「春分依舊請車駕祀朝日,寒溫未適,可不親出。」 詔曰:「禮儀宜有常,若如所奏,與故太尉所撰不同,復 為無定製也。間者方難未平,故每從所奏。今戎事弭 息,惟此為大。」按此詔帝復為親祀朝日也,此後廢。
南齊
[編輯]廢帝永元元年議定朝日夕月禮儀
[編輯]按《南齊書廢帝本紀》,不載。 按《禮志》,永元元年,步兵 校尉何佟之議曰:「蓋聞聖帝明王之治天下也,莫不 尊奉天地,崇敬日月。故冬至祀天於圓丘,夏至祭地 於方澤,春分朝日,秋分夕月,所以訓民事君之道,化 下嚴上之義也。故《禮》云:『王者必父天母地,兄日姊月』。 《周禮典瑞》云:『王搢大圭,執鎮圭,藻藉五采五就以朝 日』。」馬融云:「天子以春分朝日,秋分夕月。」《覲禮》:「天子出 拜日於東門之外。」盧植云:「朝日,以立春之日也。」鄭元 云:「端當為冕。朝日,春分之時也。」《禮記·朝事議》云:「天子 冕而執鎮圭,尺有二寸,率諸侯朝日於東郊,所以教 尊尊也。」故鄭知此端為冕也。《禮記保傅》云:「天子春朝 朝日,秋暮夕月,所以明有敬也,而不明」所用之定辰。 馬鄭雲用二分之時,盧植雲用立春之日。佟之以為 日者太陽之精,月者太陰之精,春分陽氣方永,秋分 陰氣向長。天地至尊,用其始,故祭以二至;日月禮次 天地,故朝以二分。差有理據,則《融元》之言得其義矣。 漢世則朝朝日,暮夕月。魏文帝詔曰:「覲禮,天子拜日 東門之外,反禮方明朝」事。議曰:「天子冕而執鎮圭,率 諸侯朝日於東郊。」以此言之,蓋諸侯朝天子,祀方明, 因率朝日也。漢改周法,群公無四朝之事,故不復朝 於東郊,得禮之變矣。然旦夕常於殿下東向拜日,其 禮太煩。今採周春分之禮,損漢日拜之儀,又無諸侯 之事,無所出東郊。今正殿即亦朝會行禮之庭也,宜 常以春「分於正殿之庭拜日,其夕月文不分明。」其議 奏。魏祕書監薛循請論云:「舊事,朝日以春分,夕月以 秋分。案《周禮》,朝日無常日,鄭元雲『用二分』,故遂施行。 秋分之夕,月多東昇而西向拜之,背實遠矣。」謂朝日 宜用仲春之朔,夕月宜用仲秋之朔。淳于睿駮之引 《禮記》云:「『祭日於東,祭月於西,以端其位』。《周禮》」秋分夕 月並行於上世,西向拜月,雖如背實,亦猶月在大而 祭之於坎,不復言背月也。佟之案《禮器》云:「為朝夕必 放於日月。」鄭元雲「日出東方,月出西方。」又雲「大明生 於東,月生於西」,此陰陽之分,夫婦之位也。鄭元雲「大 明,日也。」知朝日東向,夕月西向,斯蓋各本其位之所 在耳。猶如天子東西遊幸,朝「堂之官及拜官者,猶北 向朝拜,寧得以背實為疑邪?」佟之謂:「魏世所行,善得 與奪之衷。晉初棄圓丘方澤於兩郊,二至輟禮,至於 二分之朝,致替無義。江左草創,舊章多闕,宋氏因循, 未能反古。竊惟皇齊應天御極,典教惟新,謂宜使盛 典行之。」盛代以春分朝於殿庭之西,南向而拜日;秋 分於殿庭之東,西向而拜月,此即所謂「必放日月,以 端其位」之義也。使四方觀化者,莫不欣欣而頌美。旒 藻之飾,蓋本天之至質也。朝日不得同昊天至質之 禮,故元冕三旒也。近代祀天,著袞十二旒,極文章之 義,則是古今禮之變也。禮天、朝日,既服宜有異。頃世 天子小朝會,著絳紗袍、通天金博山冠,斯即今朝「之 服次袞冕者也。竊謂宜依此拜日月,甚得差降之宜 也。佟之任非禮局,輕奏大典,實為侵官,伏追慚震。」從 之。
北魏
[編輯]太祖天興三年二月丁亥詔有司祀日於東郊
[編輯]按《魏書太祖本紀》云云。 按《禮志》。「天興三年春。帝始 祀日於東郊。用騂牛一。秋分祭月於西郊。用白羊一。」
高祖太和十五年詔朝日以朔夕月以朏
[編輯]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禮志》,太和十五年八月 甲寅,集群官詔曰:「近論朝日夕月,皆欲以二分之日, 於東西郊行禮。然月有餘閏,行無常準,若一依分日或值月出於東,而行禮於西,尋情即理,不可施行。昔 祕書監薛靖等嘗論此事,以為朝日以朔,夕月以朏。 卿等意謂朔朏二分,何者為是?」尚書游明根對曰:「考 案舊式,推校眾議,宜從《朏月》。」
太和十六年二月。朝日於東郊。八月夕月於西郊 按《魏書高祖本紀》。太和十六年二月甲午。初朝日於 東郊。遂以為常。八月庚寅。車駕初夕月於西郊。遂以 為常。
北周
[編輯]孝閔帝元年二月癸酉朝日於東郊
[編輯]按:《周書孝閔帝本紀》云云。
按《隋書禮儀志》:「禮,天子以春分朝日於東郊,秋分夕 月於西郊。」漢法不俟二分於東西郊,常以郊泰畤,旦 出竹宮,東向揖日,其夕西向揖月。魏文譏其煩褻,似 家人之事,而以正月朝日於東門之外,前史又以為 非時。及明帝太和元年二月丁亥,朝日於東郊,八月 己丑夕月於西郊,始合於古。後周以春分朝日於國 東門外,為壇如其郊,用《特牲》。青幣、青圭有邸。皇帝乘 青輅,及祀官俱青冕,執事者青弁。司徒亞獻,宗伯終 獻。燔燎如圜丘。秋分夕月於國西門外,為壇於埳中, 方四丈,深四尺。燔燎禮如朝日。
武帝保定元年春二月甲午朝日於東郊
[編輯]按:《周書武帝本紀》云云。
宣帝宣政元年六月即位秋八月丙寅夕月於西郊按周書宣帝本紀云云
[編輯]隋
[編輯]隋制,以日月從祀圓丘,在丘第二等。
按《隋書禮儀志》:「高祖受命,為圓丘於國之南,日月在 丘之第二等,牲用方色,犢各一。」
高祖開皇七年二月丁巳祀朝日於東郊
[編輯]按《隋書高祖本紀》云云, 按《禮儀志》:「開皇初,於國東 春明門外為壇如其郊,每以春分朝日。又於國西開 遠門外為坎,深三尺,廣四丈,為壇於坎中,高一尺,廣 四尺,每以秋分夕月,牲幣與周同。」
唐
[編輯]高祖武德 年定日月祀典及從祀儀
[編輯]按《唐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禮樂志》:「春分朝日於東 郊,秋分夕月於西郊。廣四丈,高八尺者,朝日之壇也。 為坎深三尺,縱廣四丈,壇於其中,高一尺,方廣四丈 者,夕月之壇也。冬至祀昊天上帝於圓丘,大明、夜明 在壇之第一等,蜡祭百神,大明、夜明在壇上。夏至祀 皇地祇,而朝日、夕月無配。大享於明堂,日月以太尊 實」醴齊,著尊實盎齊,皆二,以山罍實酒一。從祀於圓 丘,以太尊二,實汎齊。冬至祀昊天上帝,以蒼璧;日以 圭璧,幣以青;月以圭璧,幣以白;大明、夜明,籩八、豆八、 簋一、簠一、㽅一、俎一。蜡祭百神,大明、夜明,籩十、豆十、 簋一、簠一、㽅一、俎一。昊天上帝,蒼犢;大明,青犢;夜明, 白犢。
按:《舊唐書禮儀志》:「武德初定令每歲冬至祀昊天上 帝於圓丘,日月從祀,在壇之第二等,牲用方色,犢各 一。」〈又〉《武德觀》之制,春分朝日於國城之東,秋分夕 月於國城之西,各用方色犢一,籩豆各四,簠簋㽅俎 各一。
元宗開元二十年開元禮成以日月為中祀
[編輯]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禮儀志》,「王仲丘 撰成一百五十卷,名曰《大唐開元禮》。二十年九月,頒 所司行用焉,以日月為中祀。」
按《開元禮》,「春分朝日於東郊,齋戒。前祀五日,皇帝散 齋三日,致齋二日,如圓丘儀。諸應祀之官,齋戒,如別 儀陳設。前祀二日,尚舍直長施大次於外壝東門之 內道北,南向。」
攝事,衛尉設祀官公卿次於東壝之外道南,北向西上。
尚舍奉御鋪御座。衛尉設陳饌幔於內壝東門之外 道南,北向。設文武侍臣次,又設祀官及從祀群官、諸 州使人、蕃客等次。
攝事「無御座及文武侍臣至蕃客」 等次。
大樂令「設宮縣之樂於壇南,內壝之內,設歌鍾歌磬 於壇上,如圓丘之儀。右校掃除壇之內外。」《郊社令》「積 柴於燎壇,其壇於神壇之右,內壝之外,方八尺,高一 丈,門上南出戶,方三尺。前祀一日,奉禮設御位及望 燎位,從祀群官、諸州使人、蕃客等位於內壝之內,皆 如圓丘之義。」
攝則設祀官公卿位內壝內道北,執事位於道南,餘同圓丘。
設酒樽之位:太樽二,著樽二,罍一,在壇上於南隅,北 向。
樽,皆置於坫,加勺、羃,設爵於樽下。
「設御洗於壇南陛東南,亞獻之洗又於東南,俱北向。 罍水在洗東,篚在洗西,南肆,篚實以巾爵。執樽罍篚 羃者各立於樽罍篚羃之後,設玉幣之篚於壇上樽坫之所。晡後,謁者引光祿卿詣廚視濯溉,又謁者引 諸祀官詣廚省饌具訖,俱還齋所。」祀日未明十刻,太 官令帥宰人以鸞刀割牲,祝史以豆取毛血置於饌 所,遂烹牲。《大明》青牲一,夜明白牲一。未明五刻,太史 令、郊社令升設大明神座於壇上北方,南向,席以槀 秸,設神位於座首。
鑾駕出宮、如圓丘之儀。
奠玉帛,祀日未明三刻,諸祀官各服其服,郊社令、良 醞令各帥其屬入實樽罍玉幣。
凡樽之次,太樽為上,實以醴齊。著樽次之,實以盎齊。罍樽實以清酒,其元酒各實於上樽。罍樽無元酒。禮神之玉,以圭有邸。其幣,「大明以青,夜明以白。」
太官令帥進饌者實諸籩豆簠簋,入設於內壝東門 之外饌幔內。未明二刻,奉禮帥贊者先入就位。贊引 引御史、太祝及令史與執樽罍篚羃者,入自東門,當 壇南,重行北面,以西為上。
凡引導者,每曲一《逡巡》。
立定,奉禮曰:「再拜。」贊者承傳。
凡奉禮有詞。贊者皆承傳。
御史以下皆再拜訖,執樽者升自東陛,立於樽所壇 下,執罍、洗篚羃者各就位。贊引引御史、太祝詣壇東 陛升,行掃除於上,令史、祝史行掃除於下訖,引降就 位。駕將至,謁者、贊引各引祀官及從祀群官、諸國蕃 客使,俱就門外位。駕至大次門外,迴輅南向,將軍降 立於輅右。侍中進,當鑾駕前跪奏稱:「侍中臣某言,請 降輅。」俛伏,興,還侍位。皇帝降輅之大次,通事舍人引 文武五品以上從祀之官皆就門外位。太樂令帥工 人、二舞次入就位,文舞入陳於懸內,武舞立於懸南 道西。謁者引司空入就位。立定,奉禮曰:「再拜。」司空再 拜訖,謁者引司空詣壇東陛升,行掃除於上,降行樂 懸於下訖,引出就位。皇帝停大次半刻頃,通事舍人 分引從祀文武群官、介公、酅公、諸國客使先入就位。 太常博士引太常卿立於大次門外,當門北向。侍中 版奏:「外辦。」皇帝服元冕出次,華蓋侍衛如常儀,侍中 負寶陪從如式。博士引太常卿,太常卿引皇帝
凡太常卿前導。皆博士先引
至南內壝門外,殿中監進大珪,尚衣奉御又以鎮珪 授殿中監,殿中監受進皇帝搢大珪,執鎮珪,華蓋仗 衛停於門外,近侍者從入如常。謁者引禮部尚書、太 常少卿陪從如常。皇帝至版位,西面立。
每立定,太常卿與博士退立於左。
謁者、贊引各引祀官次入就位。立定,太常卿前奏稱: 「請再拜。」退復位。皇帝再拜。奉禮曰:「眾官再拜。」在位者 皆再拜。太常卿前奏:「有司謹具,請行事。」
攝則初司空入,謁者、贊引各引祀官以次入就位。贊拜訖,謁者進太尉之左,曰:「請行事。」 凡獻皆以太尉為初獻。下倣此。
退復位。協律郎跪,俛伏,舉麾。
凡取物者皆跪,俛伏而取以興。奠物則奠訖,俛伏而後興。
鼓柷,奏《元和之樂》,乃以圜鍾之均,以文舞之舞樂,舞 六成,偃麾戞敔,樂止。
凡樂,皆協律郎舉麾,工鼓柷而後作,偃麾戞敔而後止。
太常卿前奏稱「請再拜。」退復位。
攝則奉禮贊曰:「眾官再拜。」
皇帝再拜。奉禮曰:「眾官再拜。」在位者皆再拜。太祝取 玉幣於篚,立於樽所。太常卿引皇帝,《太和之樂》作。
皇帝每行,皆作《太和之樂》:
皇帝詣壇,升自南陛,侍中、中書令已下、及左右侍從 量人從升。皇帝升壇,北向立,樂止。
攝則謁者引太尉升奠
太祝加玉於幣以授侍中,侍中奉玉帛東向進,皇帝 搢鎮珪,受玉帛。每受物,搢鎮珪,奠訖,執珪,俛伏,興,登 歌作《肅和》之樂,乃以大呂之均,太常卿引皇帝進,北 面跪奠於大明神座,俛伏,興,太常卿引皇帝少退,北 向再拜訖,登歌止。太常卿引皇帝樂作,皇帝降自南 陛,還版位,西向立,樂止。
攝則謁者引太尉
初群官拜訖,祝史奉毛血之豆立於門外。於《登歌》止, 祝史奉毛血入,升自南陛,太祝迎取於壇上,進奠於 神座前,太祝與祝史退立於樽所。「進熟」,皇帝既升,奠 玉帛。
攝則太尉既升奠
太官令出,帥進饌者奉饌陳於內壝門外。謁者引司 徒出詣饌所,司徒奉俎初,皇帝既入,至位,樂止。太官 令引饌入。俎初入門,《雍和之樂》作,以黃鍾之均,饌至 陛,樂止。祝史進,徹毛血之豆,降自東陛以出。饌升南 陛,太祝迎引於壇上,設於神座前。
籩豆蓋羃先徹,乃升簋簠既奠,卻其蓋於下。
設訖。謁者引司徒以下降自東陛,復位。太祝還樽所太常卿引皇帝詣罍洗,樂作。
其盥洗之儀如圜丘
太常卿引皇帝,樂作,皇帝詣壇,升自南陛,樂止。謁者 引司徒升自東陛,立於樽所。齋郎奉俎從升,立於司 徒之後。太常卿引皇帝詣樽所,執樽者舉羃,侍中贊 酌醴齊訖,《壽和之樂》作。
皇帝每酌獻及飲福,皆作《壽和之樂》:
太常卿引皇帝少退,北向立,樂止。太祝持版進於神 座之右,東面跪讀祝文曰:「維某年歲次月朔日,子嗣 天子某。」
《攝則》云:「謹遣太尉封臣名。」
敢昭告於大明:「惟神宣布太陽,照臨下土。動植咸賴, 幽隱無遺。時維仲春,敬遵常禮。」
《夜明》云:「昭著元象,煇燿陰精。理曆授時,仰觀取則。爰茲仲秋,用率常禮。」
「謹以玉帛犧齊粢盛庶品,祗祀於神,尚享」訖,興,皇帝 再拜。初讀祝文訖,樂作,太祝進奠版於神座,還樽所, 皇帝拜訖,樂止。太祝以爵酌上樽福酒授侍中,侍中 受爵,西向進,皇帝再拜受爵,跪祭酒,啐酒,奠爵,俛伏, 興。太祝帥齋郎進俎,太祝減神前胙肉,加於俎,太祝 持俎以授司徒,司徒奉俎西向進,皇帝受以授左右。
攝則太尉受,以授齋郎。
謁者引司徒降復位,皇帝跪取爵,遂飲卒爵,侍中進 受爵,以授太祝,太祝受爵復於坫。皇帝俛伏,興,再拜, 樂止。太常卿引皇帝,樂作。皇帝降自南陛,還版位,西 向立,樂止。文舞出,鼓柷,作《舒和之樂》,出訖,戞敔,樂止。 武舞入,鼓柷,作《舒和之樂》,立定,戞敔,樂止。皇帝獻將 畢,謁者引太尉詣罍洗,盥手。
攝則太尉獻將畢,謁者引太常卿為亞獻。下皆倣此。
洗匏爵訖,謁者引太尉自東陛升壇,詣樽所。執樽者 舉羃,太尉酌《盎齊》,武舞作,謁者引太尉進大明神座 前,北向跪奠爵,興,謁者引太尉少退,北向再拜。太祝 以爵酌罍福酒,進太尉之右,西向立。太尉再拜受爵, 跪祭酒,遂飲卒爵。太祝進受爵,復於坫,太尉興,再拜, 謁者引太尉降復位。初,太尉獻將畢,謁者引光祿卿
皇帝儀與攝事同。以光祿卿為「終獻。」
詣罍洗,盥洗匏爵,升,酌盎齊。終獻如亞獻之儀。訖,謁 者引光祿卿降復位。武舞六成,樂止。舞獻俱畢,太祝 進徹豆,還樽所。徹者籩豆各少,移於故處。奉禮曰:「賜 胙。」贊者唱:「眾官再拜。」在位者皆再拜。已飲福受胙者 不拜。《太和之樂》作。太常卿前奏稱:「請拜。」退復位。皇帝 再拜。奉禮曰:「眾官再拜。」在位者皆再拜。樂一成,止。太 常卿前奏「請就望燎位。」太常卿引皇帝樂作。
攝則謁者引太尉
皇帝就望燎位,南向立,樂止於群官將拜,太祝執篚 進神座前,跪取玉帛、祝版。齋郎以俎載牲體、黍稷、飯、 爵酒,興,降自南陛,南行,經懸內當柴壇南,東行,自南 陛登柴壇,以玉幣、祝版、饌物置於柴上戶內訖,奉禮 曰:「可燎。」東西各四人以炬燎火。半柴,太常卿前奏:「禮 畢。」太常卿引皇帝還大次,樂作。皇帝出內壝門,殿中 監前受鎮珪以授尚衣奉御,殿中監又前受大珪,華 蓋仗衛如常儀。皇帝入次,樂止。謁者、贊引引祀官及 從祀群官、諸國蕃客以次出。贊引引御史以下俱復 執事位。立定,奉禮曰:「再拜。」御史以下俱再拜,贊引引 出。工人、二舞以次出。
鑾駕還宮如圓丘儀
按《文獻通考》:「唐制,以二分日,朝日、夕月於國城東西, 各用方色犢,籩豆各十,簠簋㽅俎各一。樂舊用黃鍾 之均,三成;新改用天神之樂,圜鍾之均,六成。」
天寶三載詔升日月為大祀
[編輯]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天寶三載三 月戊寅詔曰:「祭之為典,以陳至敬,名或不正,是相奪 倫。日月昭臨,下土式瞻,既超言象之外,宜極尊嚴之 禮。列為中祀,頗紊大猷。自今已後,升為大祀,仍以四 時致祭。庶昭報之誠,格於上下;欽崇之稱,合於典則。」
遼
[編輯]太祖天贊三年九月庚子拜日於蹛林
[編輯]按《遼史太祖本紀》云云。
穆宗應曆二年冬十一月己卯日南至始用舊制行拜日禮
[編輯]按《遼史穆宗本紀》云云。 按《禮志》,拜日儀:皇帝升露 臺,設褥,向日再拜。上香,門使、通閣使或副應拜,臣僚, 殿左右階陪位再拜。皇帝升坐奏牓訖,北班起居畢, 時相以下通名再拜,不出班,奏「聖躬萬福」,又再拜。各 祗候。宣徽以下橫班同。諸司閤門北面先奏事,餘同。 教坊與臣僚同。
聖宗統和元年十二月戊申千齡節祭日月禮畢百僚稱賀
[編輯]按《遼史聖宗本紀》云云。
統和四年十一月癸未。祭日月。為駙馬都尉勤德祈福。
按《遼史聖宗本紀》云云。
開泰二年夏四月甲子拜日
[編輯]按《遼史聖宗本紀》云云。
開泰四年六月拜日,七月又拜日。
按《遼史聖宗本紀》:「開泰四年六月庚戌,上拜日如禮。 秋七月,上又拜日,遂幸秋山。」
開泰七年夏四月「拜日。」
按《遼史聖宗本紀》云云。
宋
[編輯]真宗天禧 年定朝日夕月禮
[編輯]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天禧初,太常禮院 以監察御史王博文言:「詳定準禮,春分朝日於東郊, 秋分夕月於西郊。《國語》:『大采朝日,少採夕月』。」又曰:「春 朝朝日,秋夕夕月。」唐柳宗元論云:「夕之名者,朝拜之 偶也。古者旦見曰朝,暮見曰夕。按禮,秋分夕月」,蓋其 時晝夜平分,太陽當午而陰魄已生,遂行夕拜之祭, 以祀日未前十刻,太官令率宰人割牲,未後三刻行 禮。蓋是古禮以夕行朝祭之儀。又按《禮》云:「從子至巳 為陽,從午至亥為陰。」參詳典禮,合於未後三刻行禮。
仁宗慶曆三年定朝日夕月之圭
[編輯]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慶曆三年,定「朝日 之圭、夕月之圭,皆五寸。」
慶曆 年,定朝日、夕月牲豆之數。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朝日夕月,慶曆用 羊豕各二,籩豆十二,簠、簋、俎二。」
皇祐五年改定朝日夕月壇制
[編輯]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皇祐五年定朝日 壇舊高七尺,東西六步一尺五寸,增為八尺,廣四丈。 如唐郊祀錄。夕月壇與隋唐制度不合,從舊則壇小 如唐則坎深。今定坎深三尺,廣四丈,壇高一尺,廣二 丈,四方為陛,降入坎中,然後升壇。壇皆兩壝,壝皆二 十五步增大明夜明壇,山罍二,籩豆十二。禮生引司 天」監官分獻上香,奠幣爵,再拜。
神宗元豐六年改建夜明壇
[編輯]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元豐六年,禮 部言,「熙寧祀儀,朝日壇廣四丈,夕月壇廣二丈。以唐 王涇《郊祀錄》考之,夕月壇方廣四丈,今止二丈,蓋《禮 儀》之誤。請依制廣改造夜明壇。」從之。
徽宗政和三年班五禮新儀定日月壇制如故
[編輯]按《宋史徽宗本紀》,「政和三年夏四月庚戌,班《五禮新 儀》。」 按《禮志》,《五禮新儀》定二壇,高、廣、坎、深如皇祐,無 所改。
按:《文獻通考》:「政和三年,議禮局上《五禮新儀》:朝日壇 廣四丈,高八尺,四出陛,兩壝二十五步。夕月坎深三 尺,廣四丈,壇高一尺,廣二丈,四方各為陛,入坎中,然 後升壇。兩壝每壝二十五步。」
高宗紹興三年復舉日月祀典
[編輯]按:《宋史高宗本紀》:「紹興三年四月己亥,復舉五帝日 月之祀。」
按《文獻通考》:紹興三年,司封員外郎鄭士彥言,「春分 朝日,秋分夕月,祀典未舉。望詔禮官講求。」從之。其後 於城外惠照院望祭,位版日書曰「大明」,月書曰「夜明」, 玉用圭璧,大明幣用赤,夜明幣用白,禮如祀感生帝。
金
[編輯]太宗天會四年春正月丁卯朔始朝日
[編輯]按《金史太宗本紀》云云。 按《禮志》朝日夕月儀,「齋戒 陳設,省牲器,奠玉幣,進熟,其節並如大祀之儀。朝日 玉用青璧,夕月用白璧,幣皆如玉之色。牲各用羊一、 豕一,有司攝三獻,司徒行事。」其親行朝日,金初用本 國禮。天會四年正月,始朝日於乾元殿,而後受賀。
熙宗天眷二年定朔望朝日儀
[編輯]按《金史熙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天眷二年,定朔望 朝日儀。皇帝服靴袍,百官常服。有司設爐案、御褥位 於所御殿前陛上,設百官褥位於殿門外,皆向日。宣 徽使奏導皇帝至位,南向再拜,上香又再拜,各門皆 相應。贊殿門外臣僚陪拜如常儀。」
世宗大定二年罷拜日禮
[編輯]按《金史世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大定二年,以無典 故罷。」
大定十五年,復拜日禮,詔從南向。
按《金史世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大定十五年,言事 者謂今正旦並萬春節,宜令有司定拜日之禮。有司 援據漢唐春分朝日,升煙奠玉如圜丘之儀。又按唐 《開元禮》,南向設大明神位,天子北向,皆無南向拜日 之制。今已奉敕,以月朔拜日,宜遵古制,殿前東向拜。 詔姑從南向,其日先引臣僚於殿門外立,陪位立殿 前班露臺左右。皇帝於露臺香案拜、如上儀。
大定十八年,拜日於仁政殿,始行東向之禮。
按《金史世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大定十八年,上拜 日於仁政殿,始行東向之禮,皇帝出殿,東向設位,宣徽贊拜,皇帝再拜,上香訖,又再拜,臣僚並陪拜,依班 次起居如常儀。」
章宗明昌五年三月庚辰初定日月常祀
[編輯]按《金史章宗本紀》云云。
宣宗貞祐元年拜日於仁政殿
[編輯]按《金史宣宗本紀》:「貞祐元年閏九月戊辰朔,拜日於 仁政殿。自是每月吉為常。」
元
[編輯]元制,日月從祀圓丘,並定圭幣、籩豆牲牢之數。 按《元史祭祀志》:「從祀圓壇第一等,大明位卯,夜明位 酉,用神位版,丹質黃書,神席綾褥,座各隨其方色,藉 皆以槀秸。大明青圭有邸,夜明白圭有邸,幣皆如其 玉色。日月皆太尊一,著尊二,各設於神座之左而右 向,皆有坫有勺,加羃羃之,繪以雲。惟設而不酌者無 勺。籩」豆皆八,簠一,簋一,豋一,俎一,匏爵一,有坫,沙池 一,玉幣,篚一。凡籩之設,居神位左,豆居右,豋簠,簋居 中,俎居後,籩皆有巾,巾之,繪以斧。以太尊,實泛齊,以 著尊,實醍齊。皆有上尊,大明青犢,夜明白犢。
世祖至元十六年十二月甲申祀太陽
[編輯]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二十五年春正月庚寅,祭日於司天臺。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至元三十一年四月,成宗即位。五月,祭太陽於「司天 臺。」
按:《元史成宗本紀》云云。
武宗至大三年議定朝日夕月典禮
[編輯]按《元史武宗本紀》:至大三年冬十月丙午,三寶奴及 司徒田忠良等言:「曩奉旨舉行南郊配位、從祀北郊 方丘、朝日夕月典禮,臣等議,欲祀北郊,必先南郊。今 歲冬至圜丘,尊太祖皇帝配享;來歲夏至祀方丘,尊 世祖皇帝配享;春秋朝日夕月,實合祀典。」有旨:「所用 儀物,其令有司速備之。」
明
[編輯]太祖洪武三年始定朝日夕月之祀
[編輯]按《大政紀》:「洪武三年正月,禮部定朝日夕月禮。朝日 以春分,夕月以秋分,星辰則祔祭於月壇。」
洪武四年正月,定「朝日夕月祭服。」九月,更定《齋戒之 儀》。
按《大政紀》:「洪武四年正月,詔定親祀朝日、夕月服袞 冕,陪祭官各服本品梁冠祭服。九月乙亥,詔親祀日 月,齋三日,降香,齋一日,著為令。」
洪武二十一年,建「日月壇於大祀殿,罷朝日夕月之 祭。」
按《大政紀》「戊辰,洪武二十一年三月,增修南郊壇壝 於大祀殿丹墀內,疊石為臺四,東西相向,以為日月 星辰四壇從祀,其朝日夕月熒星之祭悉罷之。」 按《續文獻通考》,「洪武戊辰,增修壇壝於大祀殿丹墀 中,壘土為臺,東西相向,以祀日月星辰,命文武大臣 分獻,罷朝日夕月之祭。」
世宗嘉靖九年復行朝日夕月之禮
[編輯]按《續文獻通考》:嘉靖九年,用夏言議,改建四郊,兆日 於東郊,兆月於西郊。每歲春分行朝日禮,秋分行夕 月禮。朝日壇在朝陽門外,方廣五丈,高五尺九寸。壇 面甎青色琉璃四出,陛九級。圓壝牆七十五丈,高八 尺一寸,厚二尺三寸。櫺星門六,正西三,南、東、北各一。 外圍牆前方後圓,西、北各三。門牆西北有石坊曰「禮 神街。」夕月壇在阜成門外,方廣四丈,高四尺六寸,壇 面甎白色琉璃四出,陛六級。方壝牆二十四丈,高八 尺,厚二尺二寸八分。櫺星門六,正東三,南、北、西各一。 外圍方牆,東北各三。門牆東北有石坊,亦曰「禮神街。」 朝日壇《儀注》:一、前期三日,太常寺奏祭祀如常儀,諭 百官致齋二日。一、前期二日,太常卿同光祿卿奏省 牲如常儀。一前期一日、上親填祝版於文華殿。遂告 於廟。
紅楮版、硃書。如遇遣官之歲、則中書官代填
一。陳設大明之神西向。犢一、羊一、豕一、豋一、鉶一、簠 簋各二、籩十、豆十,玉爵三,酒尊三,紅瓷酒盞三十,紅 瑪瑙玉一、帛一,紅色篚一,祝案一、一。正祭。是日免朝。 錦衣衛備隨朝駕。上常服,乘輿由東長安門出,至壇 北門入,至具服殿,具祭服出。導引官導上由左門入。 典儀唱「樂舞生就位。」執事官各司其事。內贊奏「就位。」 上就拜位。典儀唱「迎神」,樂作,樂止。內贊奏「四拜」,典儀 唱「奠玉帛」,樂作。內贊奏「陞壇」,導上至大明神位前。奏 「跪」,奏「搢圭」,司香官捧香跪進於上左。內贊奏「上香。」上 三上香訖,捧玉帛官以玉帛跪進於上右。內贊奏「獻 玉帛。」上受玉帛奠訖。奏「出圭。」奏「復位」,樂止。典儀唱「行 初獻禮。」樂作。內贊奏「陞壇」,導上至神位前。奏「搢圭。」捧 爵官以爵跪進於上右。上受爵。內贊奏「獻爵。」上獻訖。 奏「出圭。」奏「詣讀祝位。」上詣讀祝位。奏「跪。」傳贊眾官皆 跪,樂暫止。贊讀祝,讀祝官跪,讀祝畢,樂復作。奏「俯伏, 興,平身。」奏「復位」,樂止。典儀唱「行亞獻禮。」樂作,儀同初獻,但不讀祝,樂止。典儀唱「行終獻禮」,樂作,儀同亞獻, 樂止。太常卿進立於壇前之右。唱「賜福胙。」內贊奏「詣 飲福位。」導上至飲福位。奏「跪。」奏「搢圭。」光祿官捧福酒 跪進於上右。內贊奏「飲福酒。」上飲訖,光祿官捧福胙 跪進於上右。內贊奏「受胙。」上受訖。奏「出圭」,俯伏、興、平 身。奏「復位。」上復位。奏「兩拜。」傳贊百官同。典儀唱「徹饌」, 樂作。執事官徹饌訖,樂止。典儀唱「送神。」樂作。內贊奏 四拜、興、平身,樂止。典儀唱:「讀祝官捧祝、進帛官捧帛, 掌祭官捧饌,各詣燎位。」樂作。內贊奏「禮畢」,樂止。導引 官導上至具服殿,易常服陞輦還,參拜於廟 夕月 壇。《儀注》一、前二日太常寺奏祭祀如常儀,諭百官致 齋二日。一、前期一日,太常卿同光祿卿奏省牲如常 儀。是日,上親填祝版於文華殿。
白楮版。墨書。如遇遣官之歲、則中書官代填
「遂告於廟。一陳設。夜明之神,東向,犢一、羊一、豕一、豋 一、鉶二、簠簋各二、籩十、豆十、金爵三、酒尊三、白瓷酒 盞三十,玉用白璧一、帛一、白色篚一、祝案一,從位一。 壇南向,籩十、豆十、帛十、青、紅黃各一,白六,元一。一正 祭。」是日免朝,錦衣衛備隨朝駕。申時,上常服乘輿由 西長安門出,至壇北門入,至具服殿,具皮弁服出。導 引官導上由中門入。典儀唱「樂舞生就位」,執事官各 司其事。內贊奏「就位。」上就拜位。典儀唱「迎神。」樂作,樂 止。內贊奏「兩拜」,傳贊百官同。典儀唱「奠玉帛。」樂作。內 贊奏「陞壇。」導上至夜明神位前。奏「跪」、奏「搢圭。」司香官 捧香跪進於上左。內贊奏「上香。」上三上香訖,捧玉帛 官以玉帛跪進於上左。內贊奏「獻玉帛。」上受玉帛奠 訖。奏「出圭。」奏「復位」,樂止。典儀唱「行初獻禮。」樂作。內贊 奏「陞壇」,導上至神位前。奏「搢圭。」捧爵官以爵跪進於 上右。上受爵。內贊奏「獻爵。」上獻訖。奏「出圭。」詣讀祝位。 奏「跪」,傳贊眾官皆跪,樂暫止。贊讀祝,讀祝官跪。讀祝 畢,樂作。奏「俛伏」,興、平身。傳贊百官同奏「復位」,上復位, 樂止。典儀唱「行亞獻禮」,樂作。初獻同,不讀祝,樂止。典 儀唱「行終獻禮」,樂作,儀同亞獻,樂止。太常卿進立於 壇前之右。唱「賜福胙。」內贊奏「詣飲福位。」導上至飲福 位。奏「跪。」奏「搢圭。」光祿卿捧福酒跪進於上右。內贊奏 「飲福酒。」上飲訖,光祿官捧福胙跪進於上右。內贊奏 「受胙。」上受訖。奏「出圭」,俛伏,興,平身。奏「復位。」上復位。奏 「兩拜。」傳贊百官同。典儀唱「徹饌」,樂作。執事官徹饌訖, 樂止。典儀唱「送神」,樂作。內贊奏「兩拜」,百官同,樂止。典 儀唱讀祝官捧祝、進帛官捧帛、掌祭官捧饌,各詣瘞 位,樂作。內贊奏「禮畢」,樂止。導引官導上入具服殿,易 常服陞輦,還參拜於廟。參拜畢,上還宮,遣官則否。一、 《分獻官儀注》。初獻讀祝、獻官朝上跪,至俛伏,興,平身。 贊引引獻官由北級上,至神位前。贊「搢笏上香,獻帛、 獻爵訖。」贊「出笏復位。」亞、終獻同上復位。贊引引獻官 至神位前。贊「搢笏,獻爵出笏復位。」
按《圖書編》:「朝日壇,嘉靖九年罷從祀,建壇朝陽門外 二里許,為制一成壇面紅琉璃,東西南北階九級,俱 白石。內櫺星門四,西門外為燎爐、瘞池,西南為具服 殿,東北為神庫、神廚、宰牲亭、燈庫、鐘樓。北為遣官房, 外建天門二,北天門外西北為禮神坊,西天門外迤 南為陪祀齋宿房,護壇地一百畝。歲春分祭大明之 神於朝日壇,西向。甲、丙、戊、庚、壬年,上祭服親祀,餘年 遣文大臣攝之。」先十五日,委協律郎率樂舞生演《禮 樂》,先十日,題請上行禮。先三日,奏致齋,進銅人齋牌 示長安門。是日,詣太和殿觀禮樂,犧牲所看牲。先二 日,同光祿寺奏省牲。次日,具本,復命博士捧祝版,候 填御名,捧安於香帛亭。廚役舁至神庫奉安。樂舞生 燒香,陳設樂器,鋪排洗祭器,夜半奉安神牌,陳設籩 豆祭品:「大明赤璋一,禮神帛一,紅色玉爵三,瓷酒盞 三十,騂犢一,羊一,豕一,豋一,鉶二,簠簋各二,籩豆各 十。」
嘉靖九年欽依赤玉無切物可改而就禮,禮不可改而就物,日以赤玉,月以白玉,此不易之理。見無赤玉,合暫以次玉瑪瑙之類代之。
明旦,上以出祭朝日告內殿。卿詣皇極門候請聖駕。 上由東長安門出,至壇北門入,至具服殿,具祭服出。 導引官導由左門入。典儀唱「樂舞生就位」,執事官各 司其事。內贊奏「就位,位設於上成。」典儀唱「迎神」,奏樂。 樂止。奏「四拜」,傳贊百官同。典儀唱「奠玉帛」,奏樂。內贊 奏「陞壇」,導上至香案前。奏「跪。」奏「搢圭。」奏「上香」、奏「獻玉 帛。」奏「出圭」,奏「復位」,樂止。典儀唱「行初獻禮。」奏樂。內贊 奏「陞壇」,導上至神位前。奏「搢圭」,奏「獻爵」,奏「出圭」,奏「復 位」,樂暫止。奏跪,傳贊百官同。贊讀祝訖,樂復作。奏「俛 伏」,興,平身。傳贊同,樂止。典儀唱「行亞獻禮。」奏樂,儀同 初獻,惟不讀祝,樂止。典儀唱「行終獻禮。」奏樂,儀同亞 獻,樂止。卿立於壇之左,唱「賜福胙。」光祿卿捧福酒胙, 跪進於右。內贊奏「跪。」奏「搢圭。」奏「飲酒。」奏「受胙。」奏「出圭。」 俛伏,興、平身。奏「再拜。」傳贊百官同。典儀唱「徹饌。」奏樂。 樂止。典儀唱「送神。」奏樂。奏「四拜。」傳贊百官同。典儀唱 「讀祝官捧祝」,進帛官捧帛,掌祭官捧祭饌,各詣燎位奏樂。上退拜位南立。捧祝帛、饌官下陞。奏「禮畢。」內贊 導上出左門。導引官導至具服殿上,回參內殿。遣官 之年,先期題「欽定大臣一員攝祭」,位於壇下,由北級 升降,不飲福受胙。餘儀同。樂章樂七奏,樂生七十二 人,舞八佾。文生六十四人,武生六十四人。 夕月壇, 嘉靖九年罷從祀。建壇阜城門外之南二里許。為制 一成壇,用白琉璃,東西南北階六級,俱白石。內櫺星 門四,東門外為瘞池,東北為具服殿,南門外為神庫, 西南為宰牲亭、神廚、祭器庫,北門外為鐘樓、遣官房。 外天門二,東門外北為禮神坊,護壇地三十六畝七 分。
十年,欽依夕月壇,以鐵爐置於坎上焚燎,不必造燎壇,以稱「祭月於坎」 之義。
「歲秋分祭夜明之神於夕月壇,東向,從祀木、火、土、金、 水星、二十八宿、周天星辰,南向。丑、辰、未、戌年,上皮弁 服親祀,餘年遣武大臣攝之。」先十五日,委協律郎率 樂舞生演禮樂。先十日,題請上行禮,並題「欽遣大臣 分獻。」先二日,奏致齋,進銅人齋牌示長安門,詣太和 殿觀禮樂,犧牲所看牲。先一日,光祿寺奏省牲,次早 具本復命。上以「出祭夜明告」內殿。博士捧祝版候填 御名,捧安於香帛亭。廚役舁至神庫奉安。樂舞生燒 香,陳設樂器,鋪排洗祭器。是日午後,本寺官奉安神 座神牌,陳設籩豆祭品。夜明白琥一,禮神帛一,白色 金爵三,磁酒盞三十,騂犢、羊、豕各一,豋一,鉶二,簠簋 各二,籩豆各十。星辰配位禮神帛十,青紅元黃各一、 白六、磁爵三、餘同。申刻、上由西長安門出、至壇北門 入。至具服殿、具皮弁服出。導引官導上由中門入。
儀同朝日惟行再拜禮。改「賜福胙」 為「答福胙。」
分獻官於唱初獻讀祝時,聽贊朝上跪,至俛伏,興,平 身。贊引由北級上,至神位前。贊搢笏、上香、獻帛、獻爵 訖,其亞、終獻,俱候上復位,然後行禮。遣官年先期題 欽遣大臣一員攝祭,一員分獻攝官位於壇下,由南 級升降,不答福胙。餘儀同樂章。樂六奏,樂生七十二 人,舞八佾。文生六十四人,武生六十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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