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第183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一百八十三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一百八十三卷目錄
風雲雷雨祀典部彙考一
周〈總一則〉
秦〈始皇一則〉
漢〈高祖一則 平帝元始一則〉
後漢〈總一則〉
晉〈元帝建武一則 成帝咸和一則〉
梁〈總一則 武帝天監一則〉
陳〈文帝天嘉一則〉
北魏〈明元帝泰常一則〉
北齊〈總一則〉
隋〈總一則 高祖開皇一則〉
唐〈總一則 元宗開元一則 天寶二則 肅宗乾元一則 代宗永泰一則 德宗貞元
二則 憲宗元和一則〉
遼〈聖宗統和二則 開泰二則 道宗清寧 則〉
宋〈總一則 太宗太平興國一則 真宗咸平一則 大中祥符一則 仁宗皇祐一則
神宗元豐一則 哲宗元符一則 徽宗政和一則 高宗紹興一則〉
金〈章宗明昌二則 宣宗興定一則〉
元〈世祖至元一則 仁宗延祐一則〉
明〈太祖洪武四則 成祖永樂一則 世宗嘉靖一則〉
皇清〈順治一則 天神壇圖二〉
風雲雷雨祀典部彙考二
爾雅〈祭名〉
風俗通〈風伯 雨師〉
風雲雷雨祀典部總論
蔡邕獨斷〈風伯雨師〉
大學衍義補〈國家常祀之禮〉
風雲雷雨祀典部藝文一
風伯雨師不得避諱議 晉束晳
又議 前人
風雲雷雨祀典部藝文二〈詩〉
祭風伯壇應張太祝作 唐儲光羲
早祭風伯因懷李十一舍人 白居易
風雲雷雨祀典部紀事
寒暑祀典部彙考一
周〈總一則〉
宋〈孝武帝大明一則〉
隋〈總一則〉
唐〈總一則 元宗開元一則〉
後唐〈明宗長興一則〉
後周〈太祖顯德一則〉
宋〈太祖建隆一則 太宗淳化一則 仁宗天聖一則 神宗一則 元豐一則 徽宗大
觀一則 政和一則〉
寒暑祀典部彙考二
禮記〈祭法 月令〉
寒暑祀典部總論
左傳〈昭公四年〉
大學衍義補〈國家常祀之禮〉
圖書編〈祭寒暑〉
禮儀典第一百八十三卷
風雲雷雨祀典部彙考一
[編輯]周
[編輯]周制,以槱燎祀風師、雨師。
按:《周禮春官》「大宗伯之職,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風師、 雨師。」
賈氏曰:「《春秋緯》云:『月離乎箕,風必揚沙』。」 是風師箕也。《詩》云:「月離於畢,俾滂沱矣。」 是雨師畢也 。崔氏曰:「祭司中、司命、風師、雨師之法,皆謂隨其類祭之。兆風師於西方,不從箕星者,箕星天位爾;兆雨師於北郊者,水位在北也。」
小宗伯之職,「兆五帝於四郊,四望、四類亦如之。」
鄭鍔曰:「『先儒以四類為日、月星辰,攷之《書》云:『類於上帝』,惟天神則類而祭之』,以其神非一故也。雨師,水也,其類宜於北,先儒以風師亦在西郊,恐不然也。五行箕星好風。箕,東方之宿也,西則違其方位,豈理哉?」
秦
[編輯]始皇二十六年立風伯雨師廟於雍
[編輯]按《史記始皇本紀》不載。 按《封禪書》:「及秦並天下,而 雍有風伯、雨師廟,各以歲時奉祠。」〈按始皇並天下在二十六年〉
漢
[編輯]高祖六年置晉巫祠雲中君
[編輯]按《漢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郊祀志》,「高祖六年,天下 已定,長安置祠祀官、女巫。其晉巫祠雲中君,以歲時 祀宮中。」
師古曰:「雲中君,謂雲神也。」
平帝元始五年王莽奏分雷公風伯廟於東郊兆雨師廟於北郊兆奏可
[編輯]按《漢書平帝本紀》。不載。 按《郊祀志》云云。
後漢
[編輯]後漢縣邑以丙戌日祀風伯,以己丑日祀雨師。 按《後漢書祭祀志》:「縣邑常以丙戌日祀風伯於戌地, 以己丑日祠雨師於醜地,用羊豕。」
晉
[編輯]元帝建武元年每以仲春仲秋並令郡國縣兼祀風伯雨師
[編輯]按《晉書元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禮儀志》云云。
成帝咸和八年立北郊祀雨師雷電風伯諸神
[編輯]按《晉書。成帝本紀》。不載。 按《禮志》,「咸和八年正月,立 北郊。天郊則雨師、雷電、司空、風伯神也。」
梁
[編輯]梁制,「以風伯、雷電、雨師從祀南郊。」
按《隋書禮儀志》:「梁南郊,正月上辛行事,風伯、雷電、雨 師皆從祀。」座有坎。
武帝天監七年詔南郊仍祭風伯雨師
[編輯]按《梁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禮儀志》,天監七年, 太常丞王僧崇曰:「風伯、雨師,即箕、畢星矣。而今南郊 祀箕、畢二星,復祭風師雨師,恐繁祀典。」帝曰:「箕畢自 是二十八宿之名,風師、雨師,自是箕畢星下隸兩祭, 非嫌。」
陳
[編輯]文帝天嘉 年除南郊風伯雨師位
[編輯]按:《陳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禮儀志》:文帝天嘉 中,大中大夫,領大著作兼太常卿。許亨奏曰:「梁武帝 議,箕、畢自是二十八宿之名,風師雨師自是箕畢下 隸,非即星也。故郊雩之所,皆兩祭之。臣案《周禮》大宗 伯之職云:『槱燎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鄭注云:『風師, 箕也;雨師,畢也。《詩》云:『月離於畢,俾滂沱矣』。如此,則風 伯』」雨師即箕、畢星矣。而今南郊祀箕、畢二星,復祭風 伯、雨師,恐乖祀典。《制》曰:「若郊設星位,任即除之。」
北魏
[編輯]明元帝泰常三年定風伯雨師之祀
[編輯]按《魏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泰常三年為五精 帝兆於四郊。又風伯雨師之壇,皆有別兆,祭有常日, 牲用少牢。
北齊
[編輯]後齊制,「圓丘風師、雨師於下丘,用蒼牲。」
按:《隋書禮儀志》云云。
隋
[編輯]隋制,為風師壇於國城東北,雨師壇於國城西南。 按《隋書禮儀志》:「舊禮,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之法,皆 隨其類而祭之。兆風師於西方者,就秋風之勁,而不 從箕星之位;兆雨師於北郊者,就水位在北也。」隋制: 國城東北七里通化門外為風師壇,祀以立春後丑; 國城西南八里金光門外為雨師壇,祀以立夏後申。 壇皆三尺,牲以一少牢。
高祖開皇 年定風師雨師為小祀
[編輯]按《隋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禮儀志》:「高祖受命,欲新 制度,乃命國子祭酒辛彥之議定祀典,風師、雨師為 小祀,養牲在滌一旬。」
唐
[編輯]唐制,「立春後祀風伯,立夏後祀雨師。」
按《唐書禮樂志》:有司,歲所常祀者,立春後丑日祀風 伯,立夏後申日祀雨師,皆一獻。祝稱天子謹遣。 按《舊唐書禮儀志》:武德貞觀之制,立春後丑,祀風師 於國城東北,立夏後申,祀雨師於國城西南,各用羊 一,籩豆各二,簠簋各一。
元宗開元二十年開元禮成定風伯雨師之祀
[編輯]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禮樂志》,「小祀風伯、雨師。」 〈又〉「其高皆三尺,廣皆丈」者,小祀之壇也。小祀皆以象 尊二,實醍齊,上尊亦實明水。四時祭風師、雨師,籩八、 豆八、簠一、簋一,俎一、羊一。
按《舊唐書禮儀志》:「起居舍人王仲丘,撰成一百五十 卷,名曰《大唐開元禮》。二十年九月,頒所司行用焉。以 風伯、雨師為小祀。」
按《開元禮》,「立春後丑日祀風師。前祀三日,諸應祀之 官散齋二日,致齋一日,並如別儀。前祀一日,晡後一 刻,諸衛令其屬各以其方器服守衛壝門,俱清齋一 宿。」衛尉設祀官次於東壝之外道南,北向,以西為上。 設陳饌幔於內壝東門之外道南,北向。郊社令積柴 於燎壇,其壇在神壇之左,內壝之外,方五尺,高五尺, 開上,南出戶。祀日未明三刻,奉禮郎設祀官位於內 壝東門之內道北,執事位於道南,每等異位,俱重行 西向,皆以北為上。設望燎位當柴壇之北,南向。設御 史位於壇上西南隅,東向,令史陪其後,於壇下。設奉 禮位於祀官西南,贊者二人在南差退,俱西向。又設 奉禮位、贊者位於燎壇東北,西向北「上。設祀官門外位於東壝之外道南,每等異位,重行北向,以西為上。 郊社令帥齋郎設酒樽於壇上東南隅,象樽二置於 坫,北向西上;設幣篚於樽坫之所。設洗於壇南陛東 南,北向。罍水在洗東,篚在洗西,南肆,篚實以巾爵。」執 樽罍篚羃者各位於樽罍篚羃之後。太官令帥宰人 以鸞刀烹牲於廚。祀日未明二刻,太史令、郊社令升 設風師神座於壇上近北,南向,席以莞,設神位於座 首。未明一刻,諸祀官各服其服。郊社令、良醞令各帥 其屬入實樽罍,實以醍齊,其元酒實於上樽。太官令 帥進饌者實諸籩豆簠簋,入設於內壝東門之外饌 幔內。奉禮帥贊者先入就位。贊引引御史、太祝及令 史與執樽罍篚羃者入,當壇南重行北面,以西為上。 立定,奉禮曰:「再拜。」贊者承傳,御史以下皆再拜。執樽 者升自東陛,立於樽所。執罍洗篚羃者各就位。贊引 引御史、太祝詣壇東陛升行掃除於上,令史行掃除 於下訖,各引就位。質明,謁者引祀官,贊引引執事者 就門外位。謁者、贊引各引祀官以次入就位。立定,奉 禮曰:「眾官再拜。」在位者皆再拜。謁者進獻官之左,白: 「有司謹具,請行事。」退復位。太官令出,帥進饌陳於門 外。初,太官令出,太祝跪取幣於篚,興,立於樽所。謁者 引獻官升自南陛,進當神座前,北向立。太祝以幣東 向進,獻官受幣,北面跪奠於神座,俛伏,興,少退,北面 再拜。訖,謁者引獻官降復位。太官令引饌入,詣南陛, 升壇,太祝迎引於壇上,設於神座前。
籩豆蓋羃先徹,乃升簠簋既奠,卻其蓋於下。
設。訖,太官令以下降復位。太祝還樽所。謁者引獻官 詣罍洗,盥手洗爵訖,謁者引獻官自南陛升壇,詣樽 所。執樽者舉羃,獻官酌醍齊訖,謁者引獻官進神座 前,北向跪奠爵,俛伏,興,少退,北向立。太祝持版進於 神座之右,東面跪讀祝文曰:「維某年歲次月朔日,子 嗣天子謹遣具位臣姓名,敢昭告於風師:含生開動, 必佇振發,功施造物,實彰祀典。謹以制幣犧齊,粢盛 庶品,明薦於神,尚饗。」訖,興。獻官再拜。太祝進,跪奠版 於神座,興,還樽所。獻官拜訖,謁者引獻官立於南方, 北向。太祝以爵酌福酒,進獻官之右,西向立。獻官再 拜受爵,跪祭酒,遂飲卒爵。太祝進受爵,復於坫,獻官 俛伏,興。太祝率齋郎進俎,太祝跪減神前胙肉,加俎, 興,以俎西向進,獻官受以授齋郎,謁者引獻官降復 位。太祝進,跪徹豆,籩還樽所。徹者籩豆各一少,移於 故處。奉禮曰:「賜胙。」贊者唱:「眾官再拜。」在位者皆再拜。 已飲福,受胙者不拜。謁者進獻官之左曰:「請就望燎 位。」遂引獻官就望燎位,南向立。太祝執篚跪取幣、祝 版。齋郎以俎載牲體黍稷、飯、爵酒,興,自南陛降壇,南 行,當柴壇南,東行,自南陛登柴壇,以幣、祝版、饌物置 柴上戶內訖,奉禮曰:「可燎。」東西面各二人以炬燎火。 半柴,謁者進獻官之左,白:「禮畢。」遂引獻官出。贊引引 執事者以次出。贊引引御史以下俱復執事位。立定, 奉禮曰:「再拜。」御史以下皆再拜,贊引引出。立夏後申 日祀雨師,有司行事。祝文曰:「百昌萬寶,式仰膏澤。率 遵典故,用備常祀。」其首尾與《風伯》文同。
天寶四載敕風伯雨師升為中祀
[編輯]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天寶四載敕: 「風伯、雨師,濟時育物,謂之小祀,頗紊彝倫。前載眾星, 巳為中祀,永言此義,固合同升。自今已後,並宜入中 祀。」仍令諸郡各置一壇,因春秋祭社之日,同申享祠。 九月十六日敕:「諸郡風伯壇置在社壇之東,雨師壇 在社壇之西,各稍北數十步,其壇卑小於社壇。其祀 風伯用《立春後丑》,祀雨師用《立夏後申》,各用羊一,籩 豆各十,簠簋俎一,酒三斗。」應緣祭須一物已上,並以 當郡公廨社利充。如無,即以當處官物充。其祭官准 祭社例,取太守以下充。
天寶五載,始詔祭雷師於「風伯、雨師之壇。」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天寶五載詔 曰:「發生振蟄,雷為其始。畫卦陳象,威物效靈,氣實本 乎陰陽,功先施於動植。今雨師風伯久列於常祀,惟 此震雷,未登於群望。其已後每祀雨師,宜以雷師同 壇祭,共牲,別置祭器。」
肅宗乾元二年祭風伯雨師
[編輯]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肅宗實錄》,「乾元二年四 月,以久旱,祭風伯、雨師。」
代宗永泰二年祠風伯雨師於舊壇復為中祠
[編輯]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禮儀志》。永泰二 年。禮儀使右常侍於休烈。請依舊祠風伯、雨師於國 門舊壇。復為中祠。從之。
德宗貞元二年復定風伯雨師祀儀
[編輯]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貞元二年四 月壬午,太常寺奏「祭風伯、雨師祝版。准《開元禮》,凡有 司攝事,祝版應御署者,進署訖,皆北面再拜。其風伯、 雨師,本是小祀,並有司行事。天寶三載,始升諸星為 中祀,亦無皇帝親祀風伯、雨師之文,命有司。自是常 典,不同攝祭。其祝版准中祠例,合進署,其再拜。案禮無」文。詔曰:「風師雨師,升為中祀,有烈祖成命,況在風 雨,事切蒼生。今雖無文,朕當屈己再拜,以申子育萬 姓之意。」
貞元三年閏五月。徙風師壇於滻水東。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云云。
憲宗元和十五年太常禮院奏有事南郊宜以風師陪祀特祭則如常儀
[編輯]按《唐書憲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元和十五年, 太常禮院奏,「來年正月三日,皇帝有事於南郊,同日 立春後丑,祀風師。按《周禮大宗伯》,以槱燎祀風師。鄭 元云:『風,箕星也』。」故今禮立春後丑,於城東北就箕星 之位,為壇祭之,祀昊天上帝於圓丘,百神咸秩。箕星 從祀之位,在壇之第三等。伏以皇帝有事南郊,遍祭 之「義,百神咸在,其五方帝並日月神州巳下,緣對昊 天上帝皇地祇尊,不得申,並為從祀,悉無上公行事, 並御署祝版之儀。風師既是星神厭降之儀,便當陪 祭。如非遇郊祀,其特祭如常儀。」
遼
[編輯]聖宗統和二年四月辛卯祭風伯
[編輯]按《遼史聖宗本紀》云云。
統和七年。五月辛巳。祭風伯於儒州白馬村。
按《遼史聖宗本紀》云云。
開泰元年夏四月己酉祭風伯
[編輯]按《遼史聖宗本紀》云云。
開泰八年二月丙辰,祭《風伯》。
按《遼史聖宗本紀》云云。
道宗清寧元年拜風師壇
[編輯]按《遼史道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清寧元年,皇帝射 柳訖,詣風師壇再拜。」
宋
[編輯]宋制:風師、雨師為「中祀」,諸州祀風雨為「小祀。」
按:《宋史禮志》「凡祀典皆領於太常。歲之中祀九:立春 後丑日祀風師,立夏後申日祀雨師。」其諸州祀風雨 並如小祀。
太宗太平興國五年車駕北征遣官以少牢祭風雨壇
[編輯]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太平興國五年十 一月,車駕北征前一日,遣官祭告天地於圓丘,磔風 於風伯壇,祀雨師於本壇,並用少牢,仍遣內侍一人 監祭。」
真宗咸平二年旱詔祠雷師雨師
[編輯]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咸平二年旱,詔有 司祠雷師、雨師。內出李邕祈雨法,以甲乙日擇東方 地作壇,取土造青龍。長吏齋三日,詣龍所,汲流水,設 香案、茗果、餈餌,率群吏鄉老日再至祝酹,不得用音 樂巫覡。雨足,送龍水中。餘四方皆如之,飾以方色。大 凡日干及建壇取土之里數,器之大小,及龍之修廣, 皆以《五行》成數焉。詔頒諸路。
大中祥符 年頒諸州祀風伯雨師儀式
[編輯]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風伯、雨師,諸州亦 致祭。大中祥符初,詔惟邊地要劇者令通判致祭,餘 皆長吏親享。未幾,澤州請立風伯、雨師廟,乃令禮官 考儀式頒之。有司言:「唐制,諸郡置風伯壇、社壇之東, 雨師壇於西,各稍北數十步,卑下於社。壇祀用羊一, 籩豆各八,簠簋各二。」
仁宗皇祐 年改定風伯雨師壇制
[編輯]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舊制,風師壇高四 尺,東西四步三尺,南北減一尺,皇祐定高三尺,周三 十三步。雨師壇、雷師壇高三尺,方一丈九尺,皇祐定 周六步。」
神宗元豐 年改定風伯雨師祀典
[編輯]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元豐詳定局言:「《周 禮》小宗伯之職,兆五帝於四郊,四類亦如之。鄭氏曰: 『兆為壇之營域四類,日月星辰運行無常,以氣類為 之位,兆日於東郊,兆月與風師於西郊,兆司中司命 於南郊,兆雨師於北郊,各以氣類祭之,謂之四類。漢 儀,縣邑常以丙戌日祀風伯於戌地,以己丑日祀雨 師於醜地』」,亦從其類故也。《熙寧祀儀》,「兆日東郊,兆月 西郊,是以氣類為之位。至於兆風師於國城東北,兆 雨師於國城西北,司中、司命於國城西北亥地,則是 各從其星位而不以氣類也。請稽舊禮,兆風師於西 郊,祀以立春後丑日;兆雨師於北郊,祀以立夏後申 日;兆司中、司命、司祿於南郊,祀以立冬」後亥日,其壇 兆則從其氣類,其祭辰則從其星位。仍依《熙寧儀》,以 雷師從雨師之位,以司民從司中、司命、司祿之位。
哲宗元符 年定風師雨師雷師祀儀
[編輯]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元符祀風師、 雨師、雷師儀註:「前祀二日,本司豫修除壇之內外。設 祀官次於壇東壇壝之外道南,北向,以西為上。祀日 掌事者設神位版於壇上,席以莞,執樽罍者設祭器, 掌饌者實之。每位籩在神位前左,重三行;豆在神位前右,重三行。俎二在籩豆外,分左右,簠簋各一,在二 俎」間。設樽於壇上東南隅,北向;樽置坫,加勺、羃。設洗 於壇南陛之東南,北向,罍在洗東,加勺、羃;篚在洗西, 南肆,置巾、爵。設三獻位於壇卯陛之東,西北向上。設 祝位二於壇南,北向西上。雨師於兩壇間,又設位於 壇上,西向北上。雨師、雷壇飲福位準此。設初獻飲福 位於壇上神座之東,北向。設望燎位於壇南,南向。燎 壇,積柴於上,開上南出戶,置香爐合併燭於神座之 前。幣置篚陳於左,祝版置坫陳於右。祀日質明,諸祀 官各服其服。贊禮者引三獻官以下入就位立。贊禮 者少前。初獻之左贊:「請行事」,執事者升煙,燔牲首。贊 唱者曰:「拜。」獻官以下皆再拜訖,祝升自東陛,就西向 立。祝跪取幣於篚,興,立於神座左。贊禮者引初獻詣 罍洗南,北向,執罍者酌水。初獻搢笏,盥手,執篚者取 巾於篚,授初獻帨手訖,即授巾奠於篚,執笏。初獻升 自午陛,詣神座前,北向,搢笏,跪,三上香,祝以幣,西向 跪授初獻訖,興,復位。初獻受幣,奠於神座前,執笏,俛 伏,興,再拜。內雨師行禮訖,降壇,次詣雷師壇位前行 禮,如上「儀,降陛復位。」少頃,引初獻再詣罍洗南立,北 向,執罍者酌水;初獻搢笏,盥手,帨手訖,又取爵以授 初獻,執罍者酌水;初獻洗爵,又授巾;初獻拭爵訖,巾 奠於篚,執笏;初獻升自午陛。執事者引初獻詣酒樽 所,舉羃,酌酒於爵;初獻詣神座前,北向,搢笏,跪,執爵, 三祭酒,奠爵,執笏,俛伏,興,少退,北向立。祝持版於神 座之右,東向跪讀祝畢,初獻再拜,祝奠版於神座右, 坫,興,讀祝訖,先詣雷師神位,初獻三祭酒,奠爵,興,祝 持版於神座右跪,讀祝畢,奠版於神座右坫,興復位。 初獻降復位。次引亞獻詣罍洗,北向搢笏,盥手,帨手、 洗爵,執爵、執笏,升自東陛。詣神座前,搢笏,跪,執爵,三 祭酒,奠爵,執笏,俛伏,興,再拜訖,降復位。詣雷師壇,並 如上儀。次引終獻詣罍洗,升獻如亞獻之儀訖,降復 位。次引初獻詣雷師壇,升自午陛,詣飲福位,北向立。 執事者各以爵酌酒,合置一爵,持爵詣初獻之左,東 向立。初獻再拜,搢笏,跪,受爵,祭酒,啐酒,奠爵。執饌者 以俎減神座前胙肉,合置一俎上。又以豆取稷黍飯, 合置一豆,先以飯授初獻,受訖,又以俎授初獻,受訖 皆以授執饌者。初獻取爵飲卒爵,執事受虛爵,復於 坫。初獻執笏,俛伏,興,再拜,降復位。引初獻以下就望 燎位,南向立。執事者以篚詣神位前,跪取版幣,降自 東陛,置於燎柴。贊唱者曰:「可燎,以炬燎柴半。」贊者少 前,北面。贊「禮畢。」引初獻以下退。
徽宗政和三年五禮新儀成更定風伯雨師雷神祀典
[編輯]按:《宋史徽宗本紀》,政和三年四月,「班《五禮新儀》。」 按 《禮志》:「政和中定《五禮新儀》,以雷神為中祀,州縣祀風 伯、雨師、雷神為小祀。」〈又〉「政和之制,風壇廣二十三步, 雨雷壇廣十五步,皆高三尺,四陛,並一壝二十五步。 其雨師、雷師二壇,同壝;司中、司命、司祿為四壇,各廣 二十五步,同壝。」又言:「《周禮》,大宗伯『以槱燎祀司中、司 命、風師、雨師,所謂周人尚臭,升陽以報陽也。今天神 之祀,皆燔牲首,風師、雨師請用柏柴升煙,以為歆神 之始』。」又言:「《周禮》樂師之職曰:『凡國之小事用樂者,令 奏鐘鼓』。說者曰:『小祀也』。《小師職》註:『小祭祀謂司中、司 命、風師是也』。既已有鐘鼓,則是有樂明矣。請有司祀、 司中、司命、風師、雨師用樂,仍製樂章,以為降神之節。」 又言:「《周禮》小司徒之職:『凡小祭祀,奉牛牲,羞其肆』。又 《肆師》云:『小祭祀用牲』。所謂小祭祀,即司中、司命、司民、 司祿、宮中七祀之類是也。後世以有司攝事,難於純 用太牢,猶宜下同大夫禮,用羊豕可也。今《祀儀》,馬祖、 先牧、司中、司命、司民、司祿、司寒,歲用羊豕。一祠令小 祠牲入滌一月,所以備潔養之法。今每位肉以豕,又 取諸市,與《令》文相戾。請諸小祠,祭以少牢,仍用體解。」 又言:「社稷五祀,先薦爓,次薦熟。至於群小祀,薦熟而 已。請四方百物宮中七祠,司中、司命、風師、雨師止薦 熟。」並從之。
按《文獻通考》:政和三年,議禮局上《五禮新儀》:司中、司 命、司民、司祿壇各廣二十五步。風師、雨師、雷師壇高 三尺,四出,陛,並一遺,二十五步。風師壇廣二十三步, 雨師、雷師壇廣十五步。又言:「本朝都城壇壝之制,風 師在城之西,雨師在城之北,雷師從雨師之位,為二 壇同壝。州縣風師在社之東,雨師在雷師之西,非所」 謂「各依其方類求神者。請倣都城方位之制,仍以雷 師從雨師之位為二壇,同壝。」從之。
高宗紹興七年五月壬申命禮官舉風雷雨師之祀按宋史高宗本紀云云
[編輯]按《文獻通考》:「紹興七年,太常博士黃積言,立春後丑 日祀風師,立夏後申日祀雨師、雷師,望下有司舉行。 從之。」
金
[編輯]====章宗明昌二年五月戊辰詔諸郡邑風雨師神壇隳廢者復之====按《金史章宗本紀》云云。
明昌五年三月庚辰。初定日月風雨雷師常祀 按《金史章宗本紀》云云。 按《禮志》。明昌五年。禮官言。 國之大事。莫重於祭。王者奉神靈。祈福祐。皆為民也。 我國家自祖廟禘祫五享外。惟社稷嶽鎮海瀆定為 常祀。而天地日月風雨雷師。其禮尚闕。宜詔有司講 定儀注以聞。尚書省奏。天地日月。或親祀。或令有司 攝事。若「風、雨、雷師,乃中祀,合令有司攝之。且又州縣 之所通祀者也,合先舉行。」制可。乃為壇於景豐門外 東南闕之㢲地,歲以立春後丑日以祀風師,牲幣進 熟,如中祀儀。又為壇於端禮門外西南闕之坤地,以 立夏後申日以祀雨師,其儀如中祀,羊、豕各一。是日, 祭雷師於位下,禮同。小祀一,獻羊一,無豕。其祝稱「天 子謹遣臣某」雲。
宣宗興定五年三月丙午以旱築壇祀雷雨師
[編輯]按《金史宣宗本紀》云云。
元
[編輯]世祖至元七年始命歲祀風師雨師雷師
[編輯]按《元史世祖本紀》。至元七年十二月。「敕歲祀風師雨 師雷師」 按《祭祀志》。「至元七年十二月。大司農請於 立春後丑日。祭風師於東北郊。立夏後申日。祭雷雨 師於西南郊。」
仁宗延祐五年立風雨雷師壇壝於二郊
[編輯]按《元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祭祀志》,「風雨雷師之祀, 仁宗延祐五年,乃即二郊定立壇壝之制,其儀注闕。」
明
[編輯]太祖洪武元年定風師雨師雷師之祀
[編輯]按《圖書編》:「洪武元年,詔立春後丑日,祭風師於東北 郊。立夏後申日,祭雨師、雷師於西南郊,祭風師、雨師, 給米三石。」
洪武二年、始合風雲雷雨等祀於一壇
按《春明夢餘錄》:「洪武二年,以風雲雷雨諸神止合祀 於城南諸神享祀之所,未有壇壝等祀,非隆敬神祇 之道,命禮官考古制以聞。」禮官奏:「風雨師之祀,見於 《周官》。秦、漢、隋、唐亦皆有祭。天寶中,增雷師於雨師之 次,因升風雲雷雨為中祀,宋元因之。今國家開創之 初,常以風雲雷雨與太歲、嶽瀆、城隍皆祀於城南,享 祀之所,既非專祀,又室而不壇,非理所宜。考之《唐制》, 以立春後申日祭雨雷於城東南。以今觀之,天地之 生物,動之以風,潤之以雨,發之以雷,陰陽之機,本一 氣使然,而各以時別祭,甚失享祀本意。今宜以風雲 雷雨與太歲、嶽瀆、城隍合為一壇,春秋祀之。」詔可。 洪武 年,令有司各立壇廟,祭風雲雷雨。
按《明會典》云云。
洪武二十六年,定《各省風雲雷雨祀典》。
按《明會典》:「洪武二十六年,風雲雷雨、山川城隍之神, 凡各布政司、府州縣,春秋仲月上旬,擇日同壇設祭 三神位。風雲雷雨居中,山川居左,城隍居右。風雲雷 雨帛四,山川帛二,城隍帛一,俱白色。」附郭府州縣官 止隨班行禮,不必別祭。其祭物祭器,獻官及齋戒省 牲陳設,正祭迎神,並與社稷禮同。但臨祭時,執事者 先以毛、血瘞於坎。通贊不唱:「瘞毛血奠帛。」初獻,先詣 風雲雷雨神位前,次詣山川神位前,次詣城隍神位 前,次詣讀祝所。亞獻、終獻同初獻。〈不唱奠帛讀祝〉飲福受胙。 其胙於風雲雷雨神位前取羊一腳。徹饌、送神、望燎, 亦同社稷儀,但改「瘞」字為「燎」字。
成祖永樂六年北巡豫期敕皇太子祭風雲雷雨之神
[編輯]按《明會典》:「永樂六年,駕幸北京,東宮監國。凡風雲雷 雨之神,豫期敕皇太子攝祭。」
世宗嘉靖十一年改敘雲雨風雷祭期
[編輯]按《圖書編》,嘉靖十一年釐正祀典,改敘雲、雨、風、雷祭 期歲,仲春、秋上旬,擇日行事,獻官齋戒省牲,並同社 稷儀注。正祭日,將行禮,起鼓初嚴,遍燃庭燎香燭。鼓 再嚴,執事者各敘立於兩階。鼓三嚴,贊引引各獻官 立候行禮。通贊唱:「執事者各司其事。」陪祭官各就位。 獻官就位。迎神,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奠帛, 「行初獻禮。」贊引唱:「詣盥洗所」,搢笏,出笏。「詣酒樽所,司 樽者舉羃酌酒,詣雲雨風雷神位前跪,搢笏、奠帛、獻 爵,出笏,俯伏,興,平身。詣讀祝位,跪。」通贊唱:「眾官皆跪。」 贊引唱:「讀祝」,通引同唱:「俯伏,興,平身。」贊引唱:「復位。」通 贊唱:「行亞獻禮。」贊引唱:「詣酒樽所」,司樽者舉羃酌酒, 「詣雲雨風雷神位前跪」,搢笏,獻爵,出笏,俯伏,興、平身, 復位。《通贊》唱「行終獻禮。」贊引唱「詣酒樽所,司樽者舉 羃酌酒,詣雲雨風雷神位前跪」,搢笏、獻爵,出笏,俯伏, 興、平身復位。通贊唱:「飲福受胙。」贊引唱「詣飲福位」,搢 笏跪,飲福酒,受胙,出笏,俯伏,興、平身,復位。《通贊》唱:「鞠 躬,拜,興、拜,興、平身。」徹饌送神,鞠躬;拜,興;拜;興;拜;興、拜、 興、平身。讀祝者捧祝,進帛者捧帛,各詣燎所。望燎。贊 引唱「詣望燎位。」通贊唱「焚帛者」,一段至七段皆唱「禮 畢
皇清
[編輯]順治 年
[編輯]《大清會典》。順治初定、以
雲雨風雷之神為天神,歲有常祭。今每歲常祭儀:
俱罷。惟遇旱澇、遣官致祭、由禮部題請
一前期一日、太常寺官用白紙糊版、墨書祝文、送至壇內神庫奉安如常儀
一陳設
雲雨風雷為一壇。禮神制帛四〈《青一黑一》,《黃一白一》。〉果品五。
鹿醢兔醢酒樽一
一祭日、贊引官對引官導承祭官詣盥洗所。盥手畢、導至拜位前立。典儀唱「執事官各司其事。」 贊引官贊「就位」 、承祭官就拜位立。典儀唱「迎神。」 贊引官贊陞壇、導至
神位前立。贊「跪、上香。」 承祭官跪「上柱香。」 又三上塊。
香畢、興。贊復位。贊跪、叩頭。行三跪九叩頭禮。興。典儀唱奠帛行初獻禮。執事官於各
神位前分獻。獻帛官一跪三叩頭、退。獻爵官不叩
獻畢,讀祝官詣祝案前,一跪三叩頭,請祝版立。贊引官贊「跪」 ,承祭官、讀祝官皆跪。典儀唱:「讀祝。」 讀畢,興,捧祝版跪安帛匣上,三叩頭,退。贊引官贊:「叩,興。」 承祭官行三叩頭禮,興。典儀唱:「行亞獻禮,與初獻同。」 獻畢,典儀唱:「行終獻禮,與亞獻同。」 獻畢,典儀唱:「送神。」 贊引官贊:「跪,叩頭。」 承祭官行三跪九叩頭禮,興。典儀唱:「捧祝帛詣燎位。」 承祭官轉立東旁。俟祝帛過,復原位立。贊引官贊「詣望燎位。」 至燎所,祝帛焚半。贊「禮畢。」 各退。
天神壇告祭圖南向
天神壇告祭陳設圖南向
風雲雷雨祀典部彙考二
[編輯]《爾雅》:
《祭名》
[編輯]《祭風》曰《磔》。
〈注〉今俗當大道中磔狗,雲以止風,此其象。〈疏〉《祭風》曰磔者,謂披磔牲體,象風之散物,因名雲。
《風俗通》
[編輯]《風伯》
[編輯]《楚辭說後》「飛廉使奔屬。」飛廉,風伯也。
謹按《周禮》「以槱燎祀風師。」風師者,箕星也。箕主簸揚, 能致風氣。《易》巽為長女也,長者伯,故曰風伯。鼓之以 雷霆,潤之以風雨,養成萬物,有功於人。王者,祀以報 功也。戌之神為風伯,故以丙戌日祀於西北。火勝金, 為木相也。
《雨師》
[編輯]《春秋左氏傳》說,「共工之子為元冥師。」鄭大夫子產禳 於元冥,雨師也。
謹按《周禮》以槱燎祀雨師,雨師者,畢星也。《詩》云:「月離 於畢,俾滂沱矣。」《易》師封也。土中之眾者莫若水,眾者, 師也。雷震百里,風亦如之。至於泰山,不崇朝而遍雨 天下,異於雷風,其德散大,故雨獨稱師也。丑之神為 雨師,故以己丑日祀雨師於東北。土勝水,為火相也。
風雲雷雨祀典部總論
[編輯]蔡邕《獨斷》。
《風伯雨師》
[編輯]風伯神,箕星也,其象在天,能興風雨。師神,畢星也,其 象在天,能興雨,祠此神以報其功也。
大學衍義補
[編輯]《國家常祀之禮》
[編輯]大宗伯,「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
臣按:祀司中、司命、司民、司祿,註疏謂四者皆星也,而風師、雨師亦以為星焉,蓋以《洪範》「星有好風,星有好雨。」 好風,箕宿也;好雨,畢宿也。臣竊以謂人間有此物,則夫蒼蒼之表必有所以司之者,大而天,天則有帝,次而五行,有此質則有此氣,有此氣則有此神,陰陽不測之謂神,祀之以神必指為箕、畢,則執泥矣。風而為「箕」 ,雨而為「畢」 可矣。則夫後世所祀之「雲雷」 ,則又指何星以主之乎?本朝郊祀,既已設星辰二壇於上,又有風雲雷雨之壇,則亦不以風雨為「星」 也。
唐天寶五載詔曰:「發生振蟄,雷為其始,畫卦陳象,威 物效靈,氣實本於陰陽,功未施於動植。今雨師、風伯, 久列於常祀,惟此震雷,未祭於群望。其已後每祀雨 師,宜以雷師同壇。」
臣按:此後世祀雷之始。《周禮》有風師、雨師,漢以丙戌日祀風師於戌地,以己丑日祀雨師於醜地,宋人兆風師於西郊,祠以立春後丑日,兆雨師於北郊,祠以立夏後申日,兆司中、司命、司祿於南郊,祠以立秋後亥日。以雷師從雨師之位,以司民從司中、司命、司祿之位,皆各壇為祭,未嘗合而為一。本朝於風、雨、雷之外又加以雲,合以為一壇,以從獻於郊天大祀,又為壇於郊壇之西,每歲仲秋,天子又躬祀焉。其與並祀者,太歲及五嶽、五鎮、四海、四瀆之神,而以京畿山川、四季月將、京都城隍從享。所謂「太歲、月將、城隍」 ,與夫風、雨、雷師之外而加以雲,皆前代所未嘗祀者也。此皆出自我聖祖之獨見神斷,其視前代所祀九宮貴神之屬,蓋有間矣。夫雲興而雨霈,既祀夫雨而獨遺於雲可乎?峙形於兩間者,既已享祀,而流行於四時以司民興作、耕作之候者,而無其祭可乎?名山大川遼絕於千萬里之外者,既皆入於望祀,而宸居所涖之地,六宮百司三軍百姓之所居止者反遺之可乎?聖祖之見所以卓越千古,非獨人蒙其「至治之澤,而凡冥漠之中,有薰蒿之感者,莫不咸受其職焉。」 嗚呼至哉!
風雲雷雨祀典部藝文一
[編輯]《風伯雨師不得避諱議》晉·束晳
[編輯]元康七年詔書稱「咸寧元年詔下尊諱,風伯雨師,皆 為詁訓。」又公官文書,吏人上事,稱引經書者,復多迴 避,使大義不明。諸經傳咸言天神星宿,帝王稱號,皆 不得變易本文,但省事言語,臨時訓避而已。
又議 晉束
[編輯]太常博士華簡言:「按《周禮大宗伯職》云:『槱燎祭司中、司命、風師、雨師』。此禮文正稱,應如丙辰詔書,不」
改其名。事下五府博議。
按:「風伯」之名,所由來遠,其在漢、魏,固已有之,非晉氏 避諱,始造此號也。若以異於《周禮》,宜當變改,則今國 家行事神物稱號,多因近代,不皆率古,蓋亦簡易而 從仍舊,隨時之制,不能悉變。唯「雨師」之名,實繇避諱, 宜如舊稱。
風雲雷雨祀典部藝文二〈詩〉
[編輯]《祭風伯壇應張太祝作》唐·儲光羲
[編輯]聖主御青春,綸言命使臣。將修《風伯》祀,更福太平人。 帟幕宵聯事,壇場曉降神。帝心勤動物,非為屬車塵。
《早祭風伯因懷李十一舍人》白居易
[編輯]遠郡雖褊陋,時祀奉朝經。夙興祭《風伯》,天氣曉冥冥。 道騎與從吏,引我出東坰。水霧重如雨,山火高於星。 忽憶早朝日,與君趨紫庭。步登龍尾道,卻望終南青。 一別身向老,所思心未寧。至今想在耳,玉音尚玲玲。
風雲雷雨祀典部紀事
[編輯]《左傳哀公六年》:是歲也,有雲如眾赤鳥,夾日以飛。三 日,楚子使問諸周太史,周太史曰:「其當王身乎?若禜 之,可移於令尹」司馬王曰:「除腹心之疾,而寘諸股肱, 何益?不穀不有大過,天其夭諸?有罪受罰,又焉移之?」 遂弗禜。
《岱史》:「風伯、雨師在州治東。先是廟廢,止遺石碣。成化 丙午旱,或油然雨狀,輒為風散。知府蔡晟詣其所祭 之,風頓息,大雨如注,因復立廟。廟圯,知州鄭豸易以 壇。」
寒暑祀典部彙考一
[編輯]周
周制,擊土鼓龡豳詩,以逆暑迎寒。 按《周禮春官》:籥章:「掌土鼓豳籥。」
〈註〉杜子春曰:「土鼓,以瓦為匡,以革為兩面,可擊也。」鄭司農云:「豳籥,豳國之地,竹豳,《詩》亦如之。」元謂:「豳籥,豳人吹籥之聲章。」《明堂位》曰:「土鼓蒯桴葦籥,伊耆氏之樂。」〈疏〉後鄭云:「豳人吹籥之《聲章》。」雲「豳人吹籥,其義難明」,謂作豳人吹籥之聲章,商祝、夏祝之類。聲章,即下文豳詩之等是也。《明堂位》曰「土鼓蒯桴葦籥,伊耆氏之樂」者,鄭註《禮運》云:「土鼓,築土為鼓也。」蒯、桴謂擊鼓之物,以土塊為桴。
中春,晝擊土鼓《龡豳詩》以逆暑。中秋夜迎寒,亦如之。
〈註〉逆暑以晝求諸陽,迎寒以夜求諸陰。〈訂義〉易氏曰:民事終始,實關天時之消長,故必先之以迎寒逆暑。逆如逆女之義,自外而入於內,以我為主,謂陽常居大夏而主歲功。迎如迎賓之義,自內而出於外,以彼為客,謂陰常居大冬時出而佐陽中。春為歲,陽之中,晝為陽日之中,如是而逆暑,與《堯典》所謂日中星鳥,寅賓出日同意。中秋為歲,陰之中,夜為宵陰之中,如是而迎寒,與《堯典》所謂「宵中星虛,寅餞納日」同意。 賈氏曰:「祈年田祖,逆暑迎寒,並不言祀事。既告神,當有祀,不過如祭法埋少牢之類耳。」
宋
[編輯]孝武帝大明六年置凌室以黑羔秬黍祭司寒
[編輯]按《宋書孝武帝本紀》,大明六年五月丙戌,置凌室,修 藏冰之禮。 按《禮志》,大明六年五月,詔立凌室藏冰。 有司奏,「季冬之月,冰壯之時,凌室長率山虞及輿隸, 取冰於深山窮谷固陰沍寒之處,以納於凌陰,務令 周密,無洩其氣。先以黑牡秬黍祭司寒於凌室之北。 仲春之月,春分之日,以黑羔秬黍祭司寒,啟冰室,先 薦」寢廟。二廟。夏祠用鑑盛冰,室一鑑,以禦溫氣、蠅蚋。 三御殿及太官膳羞,並以鑑供冰。自春分、立秋有臣 妾喪,詔贈祕器。自立夏至立秋,不限稱數,以周喪事。 繕制夷盤,隨冰借給。凌室,在樂遊苑內,置長一人,保 舉吏二人。
隋
[編輯]隋制,「祭司寒於冰室。」
按《隋書禮儀志》:「季冬藏冰,仲春開冰,並用黑牡秬黍 於冰室,祭司寒神,開冰加以桃弧棘矢。」
唐
[編輯]唐制,「藏冰、啟冰」,俱祭司寒,上林署掌之。
按《唐書百官志》:「上林署季冬藏冰千段,先立春三日 納之冰井,以黑牡秬黍祭司寒。仲春啟冰亦如之按《舊唐書禮儀志》:「武德、貞觀之制,季冬藏冰,仲春開 冰,並用黑牡秬黍,祭司寒之神於冰室。籩豆各二,簠 簋俎各一。其開冰加以桃弧棘矢,設於神座。」
元宗開元二十年開元禮成定司寒祀典
[編輯]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禮樂志》:「孟冬祭司寒,籩 豆皆八,簠一,簋一、俎一,黑牡一。」
按《舊唐書禮儀志》:「大唐《開元禮》,二十年九月,頒所司 行用。」
按《開元禮》,「孟冬祭司寒前三日,諸祭官散齋二日於 家正寢,致齋一日於祭所,右校掃除祭所,衛尉陳設 如常。祭日未明一刻,太官丞具特牲之饌;未明一刻, 郊社丞入布神座於廟北,南向,設神位於座首,又帥 其屬設酒樽於座東南,設洗於酒樽東南,俱北向。罍 水在洗東,篚在洗西,南肆。篚實以巾爵。」執樽罍篚者 各位於樽罍篚之後。上林令設桃弧棘矢於冰室戶 內之右。奉禮設上林令位於神座東南,執事者陪其 後,俱重行,西向北上。質明,上林令以下各服其服。郊 社丞、良醞之屬入實樽罍,太官丞監實籩豆簋簠。贊 引引上林令,又贊引引執事者,俱就門外位。立定,太 祝與執樽罍篚冪者先入,立於神座前,北向,俱再拜 訖,各就位。贊引引上林令,又贊引引執事者,俱入就 位。立定,贊拜,上林令以下皆再拜。太官丞出詣饌所, 贊引進上林令之左,白:「有司謹具,請行事。」退復位。太 官丞引饌入,太祝迎於座首,設於神座前訖,太官丞 以下還樽所。贊引引上林令盥手洗爵,詣酒樽所。執 樽者舉冪,上林令酌酒。贊引引上林令進神座前,北 向跪奠爵,俛伏,興,少退,北向立。太祝持版進於神座 之右,東向跪讀祝文曰:「維某年歲次月朔日,開元神 武皇帝謹遣某官姓名,敢昭告於元冥之神:順茲時 令,增冰堅厚,式遵常典,將納凌陰,謹以元牡秬黍,嘉 薦清酌,明祀於神,尚饗。」訖,興。上林令再拜。太祝進,跪 奠版於神座,俛伏,興,還樽所。太祝以爵酌福酒,進上 林令之右,西向立。上林令再拜受爵,跪祭酒,遂飲卒 爵。太祝進受爵,還樽所。上林令俛伏,興,再拜。贊引引 還本位。太祝進,跪徹豆,俛伏,興,還樽所。太祝與執樽 罍篚者俱復位。立定,贊引贊拜,上林令以下皆再拜。 贊引進上林令之左,白:「禮畢。」贊引引上林令以下出 其祝版焚於齋所。
後唐
[編輯]明宗長興元年冬十月丁酉始藏冰
[編輯]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紀》云云。
後周
[編輯]太祖顯德元年詔以孟冬祭司寒
[編輯]按《五代史周太祖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顯德元 年。詔築壇北郊。以孟冬祭司寒。其藏冰開冰之祭。俟 冰室成即行之。」
宋
[編輯]太祖建隆二年置藏冰署始修司寒之祀
[編輯]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禮志》,「司寒之祭,常以四 月命官率太祝用牲幣及黑牡秬黍祭元冥之神,乃 開冰以薦太廟。建隆二年,置藏冰署,而修其祀焉。」
太宗淳化三年正司寒祀禮
[編輯]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祕書監李至言:「『『『按 《詩·豳七月》曰:『四之日,獻羔祭韭』。蓋謂周以十一月為 正,其四月即今之二月也。《春秋傳》曰:『日在北陸而藏 冰』。謂夏十二月,日在危也。獻羔而啟之』,謂二月春分, 獻羔祭韭,始開冰室也。火出而畢賦,火星昏見』。謂四 月中也。又按《月令》:天子獻羔開冰,先薦寢廟』。詳其開 冰之祭,當在春分,乃有司之失也。」帝覽奏曰:「今四月, 韭可苫屋矣,何謂薦新?」遂正其禮。〈按文獻通考作淳化三年〉
仁宗天聖 年以春分開冰季冬藏冰皆設祭
[編輯]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天聖新令:「春分開 冰,祭司寒於冰井,務卜日薦冰於太廟,季冬藏冰,設 祭亦如之。」
神宗 年更定司寒之祀
[編輯]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神宗詔改定小祀, 以藏冰出冰祭司寒。
元豐 年詳定所請出冰置弓矢於凌室從之
[編輯]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元豐詳定所言:「熙 寧祀儀,孟冬選吉日,祀司寒。按古享司寒,惟以藏冰 啟冰之日,孟冬非有事於冰,則不應祭享。今請惟季 冬藏冰,則享司寒,牲用黑牡羊,穀用黑秬黍,仲春開 冰,則但用羊。孔穎達注《月令》曰:『藏冰則用牡黍,啟惟 告而已。祭禮大,告禮小故也。且開冰將以御至尊,當 有』」桃弧棘矢,以禳除凶邪。設於神坐,則非禮也。當從 孔氏說。出冰之時,置弓矢於凌室之戶。
徽宗大觀四年禮官請祭司寒用埋幣之禮
[編輯]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大觀禮局言:「《春秋 左氏傳》,以少昊有四叔,其二為元冥。杜預、鄭元皆以 元冥為水官,故歷代祀為司寒,則元冥非天神矣。今 儀注,禮畢有司取祝幣瘞坎,贊者贊帛燔燎,是以祀天神之禮享人鬼也。請罷燔燎而埋祝帛。」詔從其請。 〈按文獻通考作大觀四年〉
政和 年正司寒祀儀
[編輯]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政和,議禮局言:「今 祀儀司,寒歲用羊豕一祠令小祠牲入滌一月,所以 備潔養之法。今肉以豕,又取諸市,與令文相戾。請諸 小祠祭以少牢,仍用體解。」
寒暑祀典部彙考二
[編輯]《禮記》:
《祭法》
[編輯]「相近於坎壇。」祭寒暑也。
〈注〉相近當為「禳祈」,聲之誤也。禳,猶卻也。祈,求也。寒暑不時,則或禳之,或祈之。寒於坎,暑於壇。〈疏〉「祭寒暑」者,或寒暑太甚,祭以禳之;或寒暑頓無,祭以祈之。
《月令》
[編輯]仲春之月,天子乃鮮羔開冰。
〈注〉「鮮」當為「獻」,聲之誤也。獻羔,謂祭司寒也。祭司寒而出冰,薦於宗廟,乃後賦之。按《詩·豳風·七月》云:「四之日,其蚤,獻羔祭韭。」故知「鮮」為「獻」也。雲「獻羔謂祭司寒」者,以經雲「獻羔啟冰,先薦寢廟」,恐是獻羔寢廟,故云祭司寒。《左傳》直雲「獻羔而啟之」,知祭司寒者,以傳雲「祭寒而藏之」,既祭司寒,明啟時亦祭之。薦於宗廟,謂仲春也。「乃後賦之」,謂孟夏也。故《淩人》雲「夏頒冰」,《左傳》雲「火出而畢賦」是也。畢,盡也,謂應是得冰之人,無問尊卑,盡賦與之。
寒暑祀典部總論
[編輯]《左傳》。
昭公四年
[編輯]春,王正月,大雨雹。季武子問於申豐曰:「雹可禦乎?」對 曰:「聖人在上無雹,雖有不為菑。古者日在北陸而藏 冰,西陸朝覿而出之,其藏冰也。深山窮谷,固陰沍寒, 於是乎取之,其出之也。朝之祿位賓食喪祭,於是乎 用之,其藏之也。黑牡秬黍,以享司寒,其出之也。桃弧 棘矢,以除其菑,其出入也。時食肉之祿,冰皆與焉。大」 夫命婦喪,浴用冰,祭寒而藏之,獻羔而啟之,公始用 之,火出而畢賦。自命夫命婦至於老疾,無不受冰。山 人取之,縣人傳之,輿人納之,隸人藏之。夫冰以風壯 而以風出,其藏之也周,其用之也遍,則冬無愆陽,夏 無伏陰,春無淒風,秋無苦雨,雷出不震,無菑霜雹,癘 疾不作,民不夭札。今藏川池之冰,棄而不用,風不越 而殺,雷不發而震。雹之為菑,誰能禦之?《七月》之卒章, 藏冰之道也。
大學衍義補
[編輯]《國家常祀之禮》
[編輯]《祭法》:「埋少牢於泰昭,祭時也,相近於坎壇,祭寒暑也。」
臣按:「一歲之間而有春夏秋冬之時,四時之候而有寒暑溫涼之氣,冥冥之間必各有神以司之,古者各因其時而致其祭,隨其候而行其禮」 ,本朝於春秋二時祭太歲之神及四時、月將之神,蓋以四時之首合於太歲,而四時之令分於月將,其亦祭時與寒暑之遺意歟?
圖書編
[編輯]《祭寒暑》
[編輯]祭法相近於坎壇,祭寒暑也。《周禮籥章》「中春晝擊土 鼓,歌邠詩以逆暑,中秋夜迎寒亦如之。」其禮,逆暑以 晝求諸陽也,迎寒以夜求諸陰也。此何以祭?疏謂「寒 暑大甚,祭以禳之」,寒暑頓無,祭以祈之,理或然也。然 則茲祭也,亦王者輔相調燮之一事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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