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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第245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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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彙編 禮儀典 第二百四十四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二百四十五卷
經濟彙編 禮儀典 第二百四十六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二百四十五卷目錄

 蠟臘部彙考一

  上古炎帝神農氏一則

  周總一則 顯王一則

  秦始皇一則

  漢總一則

  後漢總一則

  魏總一則

  晉元帝太興一則

  宋總一則

  北周總一則

  隋總一則 高祖開皇一則

  唐太宗貞觀一則 元宗開元一則

  遼總一則

  宋太祖建隆一則 乾德一則 仁宗天聖一則 皇祐一則 神宗元豐一則 徽宗政

  和一則 高宗紹興一則 孝宗乾道一則

 蠟臘部彙考二

  禮記月令 郊特牲

  獨斷五帝臘祖之別名

 蠟臘部總論

  陳祥道禮書論蜡祭

  文獻通考論蠟

  大學衍義補國家常祀之禮

 蠟臘部藝文一

  娛蠟賦序         晉稽含

  大蜡賦          唐楊諫

  蠟說           柳宗元

  八蜡廟記         明彭謹

  蜡祭議           陸東

 蠟臘部藝文二

  大蜡           晉裴秀

  蠟節          北齊魏收

 蠟臘部紀事

 蠟臘部雜錄

禮儀典第二百四十五卷

蠟臘部彙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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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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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帝神農氏始作蜡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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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史記補三皇本紀》:「神農氏始教耕,於是始作蜡祭, 以赭鞭鞭草木。」

按《路史》:炎帝神農氏每歲陽月盍百種,率萬民蠟戲 於國中,以報其歲之成,故祭司嗇山林川澤神示在 位,而主先嗇享農,及郵表畷禽獸貓虎、水防昆蟲,而 祝之曰:「土反其宅,水歸其壑,昆蟲亡作,草木歸其澤, 葦籥土鼓,榛杖喪殺,既蠟而收民息」己年不順成之 方,其蠟不通,以謹民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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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制,「十二月行蜡祭之禮。」

按:《周禮地官黨正》:「國索鬼神而祭祀,則以禮屬民,而 飲酒於序,以正齒位。」

王昭禹曰:「《郊特牲》以歲十二月合聚萬物而索饗之,則索鬼神而祭祀,乃萬物之神。蓋萬物所以生所以成,凡人之欲皆有以養之,凡人之求皆有以給之,孰為此者其神乎?先王於是有報禮焉。方其歲功之成則索萬物之神而祭之,雖水庸昆蟲有所不遺,而況造物之元功乎?《大宗伯》以疈辜祭四方百物籥章,國」 祭蠟,則吹豳頌,擊土鼓,息老物。凡皆索鬼神之祭,所以報本而反始。既蠟而屬民飲酒於序,所以休老勞農。報本反始於歲功之成。休老勞農,以正齒位,則又申之以孝弟之義 。鄭鍔曰:「蠟言其名,索言其義。」

《春官》大宗伯之職,「以疈辜祭四方百物。」

王昭禹曰:「疈者肆而磔之;辜者制而磔之。四方異體,肆而不全,故祭以疈;百物異用,制而不變,故祭以辜。亦各以其物宜 。」 崔氏曰:「蜡祭之法,昔者伊耆氏始為蠟。蠟,索也;周則十有二月,合聚萬物而索享之。祭:先嗇一,神農是也;司嗇二,后稷是也;農三,謂田畯、郵表畷四。表畷者,田畯督約百姓於井間之處,貓虎五,坊」 六,水庸七,昆蟲八。凡祭之禮,以先嗇為主,司嗇為佐,貓為食田鼠,虎為食田豕,坊庸為止水等,皆為田事。其祭之法,視四方豐耗而祭之,不成之方,闕而不祭。故《記》云:「年不順成,八蜡不通。」 既蠟之後,黃衣而臘先祖五祀,於是勞農而休息之。

《鬯人》:「凡疈事用散。」

王昭禹曰:「疈辜以祭四方百物,言疈則辜可知。」 鄭鍔曰:「祭四方百物則疈磔牲體,其尊用散,取其散在四方,各以群分之意。」

《大司樂》,「凡六樂者,一變而致羽物及川澤之示,再變而致臝物及山林之示,三變而致鱗物及丘陵之示, 四變而致毛物及墳衍之示,五變而致介物及土示, 六變而致象物及天神。」

鄭康成曰:「此謂大蜡索鬼神而致百物,六奏樂而禮畢。東方之祭用太簇、姑洗,南方之祭用蕤賓,西方之祭用夷則、無射,北方之祭用黃鍾為均。每奏有所感,致和以來之。」

《籥章》「國祭蠟則龡豳頌,擊土鼓,以息老物。」

杜氏曰:「《郊特牲》曰:『天子大蜡八,伊耆氏始為蠟。歲十二月,合聚萬物而索享之。蠟之祭也,主先嗇而祭司嗇也;黃衣黃冠而祭,息田夫也;既蠟而收民息己也 』。」 鄭康成曰:「萬物助天成歲事,至此為其老而勞,乃祀而老息之,於是國亦養老。《月令》『孟冬勞農以休息之』是也 。」 王氏曰:「逆暑迎寒,不言國而祈年、息老物;言國則『祈年、息老物通乎下,故言國以別之 』。」 王昭禹曰:「逆暑迎寒,召其氣之和,聲和則氣和,故先言『擊土鼓,以聲為主;祈則以言通其意;蠟則美其成功,故先言頌,以詞為主 』。」 李景齊曰:「豳《詩》曰《豳雅》」 ,先儒以為《七月之詩》,備《風》《雅》、頌三體,非也。《籥章》所為豳籥者,蓋以豳吹為籥,以豳籥而吹,《詩》與《雅》《頌》皆以豳名。夫逆暑迎寒而吹《豳詩》者,此則七月之詩,蓋如授衣、鑿冰之屬,皆先寒暑以戒事故也。祈年而吹豳雅,祭蠟而吹《豳》《頌》,蓋《雅》者,言王政之所由廢興,《頌》者以其成功告神明,祈年之禮,王政之所急先,故宜歌雅。而蜡祭之設,所以答鬼神之功,故宜歌《頌》。《詩》之《小雅。甫田》之詩曰:「琴瑟擊鼓,以御田祖,以」 祈甘雨,所謂祈年而吹豳,《雅》者,毋乃在是。《詩周頌豐年》之詩曰:「為酒為醴,烝𢌿祖妣,以洽百禮。」 所謂祭蠟吹豳,頌者毋乃在是乎?

《夏官》羅氏,蠟,則作《羅襦》。

鄭康成曰:「作猶用也。蠟建亥之月,此時火伏蟄者畢矣。豺既祭獸,可以羅網圍取禽也。」 《王制》曰:「豺祭獸然後田。」 又曰:「昆蟲已蟄,可以火田。」 今俗放火,張羅其遺教 。薛氏曰:「漢史六人皆一襦,吾獨五襦。《晉史》云:『先且作襦,後當作褲』。」 帬襦襠,婦人之飾也。《郊特牲》言:歲十二月,令聚萬物而索饗之。四方諸侯,草笠而至。大羅氏,天子掌鳥獸之官,致鹿與女,戒諸侯曰:「好田。好女者,亡其國。」 然以禮屬民而飲酒,存國家之大體,豈可真致鹿與女哉?以鹿不可致,故作羅以示之,女不可致,故作襦以示之耳。鄭鍔曰:「致鹿與女,非必用鹿與女也,蓋用取鹿之具與婦人之帬襦而已。」 用羅襦以示之者,羅以戒其好田也,襦以戒其好女也。然使羅氏作之而已。先儒以羅、襦為一物,殆未之思歟 。李嘉會曰:「襦,細密之羅。惟國將蠟則共之。」

顯王四十三年秦始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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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史記秦本紀》:「惠文君十二年,初臘。」

《正義》曰:十二月,臘日也。秦惠文王始效中國為之,故云「初臘。」 獵禽獸,以歲終祭先祖,因立此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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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皇三十一年更名臘為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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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史記始皇本紀》:三十一年「十二月,更名臘曰嘉平。」

索隱曰:《廣雅》曰:夏曰「清祀」 ,殷曰「嘉平」 ,周曰「大蜡,亦曰臘。」 秦更曰「嘉平。」 蓋應歌謠之詞,而改從殷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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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制,「臘而不蠟。」

按《禮記外傳》:「漢臘而不蠟。」

按:杜佑《通典》:「漢復嘉平為臘。」

後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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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以季冬之月,勞農大享臘。

按《後漢書禮儀志》:「季冬之月,星迴歲終,陰陽以交,勞 農大享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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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制,「以未祖丑臘。」

按:杜佑《通典》,魏因漢制,高堂隆議臘用日云:「王者各 以其行之盛而祖,以其終而臘。水始於申,盛於子,終 於辰,故水行之君,以子祖,以辰臘。火始於寅,盛於午, 終於戌,故火行之君,以午祖,以戌臘。木始於亥,盛於 卯,終於未,故木行之君,以卯祖,以未臘。金始於巳,盛 於酉,終於丑,故金行之君,以酉祖,以丑臘。土始於未, 盛於戌,終於辰,故土行之君,以戌祖,以辰臘。今魏土 德而王,宜以戌祖,辰臘。」博士秦靜議:「古禮,歲終聚合 百物祭宗廟,謂之蠟。皆有常日,臨時造請而用之,又 無正月祖祭之禮。漢氏用午祖戌臘。午者南方之象, 故以午祖。正月為歲首,故以寅始,用午祖;戌者歲之 終,萬物畢成,故以戌臘。」小數之學,因就傅著五行以 為說,皆非典籍經義之文也。《尚書》《易經》說五行,水、火、 金、木、土,王相衍天地陰陽之義,故《易》曰:「坤為土,王位 西南」,黃精之君,盛德在未,故大魏以未祖。戌者,歲終 日窮之辰,不宜以為歲初祖祭之行始也。《易》曰:「坤利西南得朋,東北喪朋。」丑者土之終,故以丑臘。終而復 始,乃終有慶。宜如前以未祖丑臘奏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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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帝太興二年以臘日停范氏舉哀戒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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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元帝本紀》,不載。 按杜佑《通典》,太興二年,未 臘前一日,詔明日當為范氏從母舉哀。百官戒嚴。尚 書郎張亮議曰:「天子祭宗廟社稷,鼎俎既陳,不得終 事者四。若五服之喪,以常降者,不以廢。從母無服之 喪,不宜廢事舉哀。又禮,祭之明日,改祭於祊,以燕皇 屍。殷謂之肜,周謂之繹。今雖未施肜繹之祭,先王之 典」,聖人重不忘。但「大臘之日,休息黎眾,百日之勤,一 日之澤,未可戒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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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制,「以子祖辰臘。」

按:杜佑《通典》:「宋以水德王,祖以子,臘以辰。」

北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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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周以十一月行蜡祭。

按《隋書禮儀志》:「昔伊耆氏始為蠟,蠟者,索也。古之君 子使人必報之。故周法以歲十二月,合聚萬物而索 饗之,仁之至,義之盡也。其祭法:四方各自祭之,若不 成之方,則闕而不祭。後周亦存其典,常以十一月祭 神農氏、伊耆氏、后稷氏、田畯、鱗、羽、羸毛、介水、墉、坊、郵、 表、畷、獸、貓之神於五郊,五方上帝、地祇、五星列宿、蒼 龍、朱雀、白獸、元武五人帝,五官瀆神,岳鎮海瀆、山林 川澤、丘陵墳衍原隰,各分其方合祭之。日月五方皆 祭之。上帝、地祇、神農、伊耆、人帝於壇上。南郊則以神 農,既蠟無其祀。三辰七宿,則為小壇於其側,岳鎮海 瀆、山林川澤、丘陵墳衍原隰,則各為坎,餘則於平地。 皇帝初獻上帝、地祇、神農、伊耆及人帝,冢宰亞獻,宗 伯終獻,上大夫獻三辰、五官后稷、田畯、岳鎮海瀆,中 大夫獻七宿、山林川澤已下」,自天帝、人帝、田畯羽毛 之類,牲幣玉帛皆從燎。地祇郵表畷之類,皆從埋。祭 畢,皇帝如南郊便殿致齋,明日乃蜡祭於南郊,如東 郊儀。祭訖,又如黃郊,便殿致齋,明日乃祭。祭訖,又如 西郊,便殿,明日乃祭。祭訖,又如北郊便殿,明日蜡祭 訖,還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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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制,「以孟冬行蜡祭。」

按《隋書禮儀志》:「隋初因周制定令,亦以孟冬下亥蠟 百神,臘宗廟,祭社稷。其方不熟,則闕其方之蠟焉。」

高祖開皇四年詔改十二月為臘停孟冬之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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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禮儀志》,開皇四年十一 月詔曰:「古稱臘者,接也,取新故交接。前周歲首,今之 仲冬,建冬之月,稱蠟可也。後周用夏後之時,行姬氏 之蠟,考諸先代,於義有違。其十月行蠟者,停,可以十 二月為臘。」於是始革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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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宗貞觀十一年定蜡祭之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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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禮儀志》:「太宗皇 帝踐祚之初,悉興文教,乃詔中書令房元齡、祕書監 魏徵等禮官學士修改舊禮。元齡等始與禮官述議, 以為《月令》蜡祭,唯祭天宗,謂日月而下。近代蠟五天 帝、五人帝、五地極,皆非古典,今並除之。」「季冬寅日, 蜡祭百神於南郊。《大明》、夜明用犢二,籩、豆各四,簠、簋、 㽅、俎各一;神農氏及伊耆氏各用少牢一,籩豆各四, 簠、簋、㽅、俎各一。后稷及五方十二次、五官、五方田畯、 五嶽、四鎮、四海、四瀆以下,方別各用少牢一,當方不 熟者則闕之。」其日,祭井泉於川澤之下,用羊一。卯日 祭社稷於社宮,辰日臘享於太廟,用牲皆「準時祭,井 泉用羊二。二十八宿,五方之山林川澤,五方之丘陵 墳衍原隰,五方之鱗羽羸毛介,五方之水墉坊郵表 畷,五方之貓於菟及龍麟、朱鳥、白虎。」元武方別各用 少牢一,各座,籩、豆、簋、簠、㽅、俎各一。蜡祭凡一百八十 七座,當方年穀不登,則闕其祀。蜡祭之日,祭五方井 泉於山澤之下,用羊一,籩、「豆各二,簠簋及俎各一。」

元宗開元二十年開元禮成定臘日蜡祭之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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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禮樂志》:「蠟百神於南郊, 天子親祠,不能,則有司攝事。蠟壇高尺廣丈。蜡祭百 神,大明、夜明在壇上,神農、伊耆各在其壇上,后稷在 壇東,五官、田畯各在其方,五星、十二次、二十八宿、五 方之岳、鎮、海、瀆、山、林、川澤、丘陵、墳、衍、原隰、井泉各在 其方之壇。龍、麟、朱鳥、騶、虞、元武、鱗、羽、羸、毛、介水、墉、坊、 郵、表、畷、於菟、貓」,各在其方壇之後。神農、伊耆氏以著 尊,皆二實盎齊、田畯、龍、麟、朱鳥騶;虞元武以壺尊,實 沈齊,鱗、羽、臝、《毛介》。丘陵、墳衍、原隰、井、泉、水墉、《坊郵、表》、 畷、虎、貓、昆蟲以散尊,實沈酒,皆二。嶽鎮海瀆以山尊, 實醍齊;山林川澤以蜃尊,實沈齊,皆二。伊耆氏以上 皆有坫。日以圭璧,幣以青,月以圭璧,幣「以白;嶽鎮海 瀆以兩圭。」有邸,幣如其方色。神農之幣以赤,伊耆以 黑,五星以方色,先農之幣以青,他祀幣皆以白,其長 丈八尺。大明、夜明,籩十,豆十,簋一,簠一,㽅一,俎一。神農、伊耆,籩、豆各四,簋、簠、㽅各一,五星,十二辰,后稷,五 方田畯,嶽鎮海瀆,二十八宿,五方山林川澤,籩、豆各 二,簋、簠、俎各一,丘陵、墳「衍、原隰、龍、麟、朱鳥、白虎、元武、 鱗、羽、毛介、於菟」等,籩豆各一,簋、簠俎各一。又井泉,籩 豆各一,簋、簠俎各一。神農氏、伊耆氏少牢。后稷及五 方十二次、五官、五田畯、五嶽、四鎮、海、瀆、日、月,方以犢 二,星辰以降方皆少牢五,井泉皆羊一。非順成之方 則闕。

按《舊唐書禮儀志》:「起居舍人王仲丘,撰成一百五十 卷,名曰《大唐開元禮》。二十年九月,頒所司行用焉。」 按《開元禮》:皇帝臘日,蠟百神於南郊。前蠟三日,尚舍 直長施大次於外壝東門之內道北,南向。尚舍奉御 鋪御座。

攝事,衛尉設祀官公卿已下次於東壝之外道南,北向,以西為上。

衛尉設陳饌幔於內壝東門、西門之外,東方、南方之 饌陳於東門外,西方之饌陳於西門外,北方之饌陳 於北門外。「設文武侍臣次,又設祀官及從祀群官、諸 州使人、蕃客等次。」

「攝」 則無文武侍臣蕃客等次。

前蠟二日,太樂令設宮縣歌鍾歌磬,如圓丘之儀。右 校掃除壇之內外。郊社令積柴於燎壇。

其壇於神壇之左,內壝之外。

方八尺,高一丈,開上,南出戶三尺。右校為瘞,埳於壇 之壬地,內壝之外,方深取足容物,南出陛前。蠟一日, 「奉禮設御座及望燎位,祀官、從祀群官、諸州使人、蕃 客等於壝門外,皆如圓丘之儀。」

攝事如圓丘之儀

設日月酒樽之位:「《大明》太樽二,著樽二,罍一,在壇上, 於東南隅,北向;『《夜明》太樽二,著樽二,罍一,在壇上,於 西南隅,北向』。」神農氏、伊耆氏各著樽二,各於其壇上。 五星、五官、后稷各象樽二;七宿田畯、龍、麟、朱鳥、騶虞、 元武等各壺樽二。鱗羽、羸毛介等散樽二,俱設於神 座之左而右向。五方嶽鎮海瀆,俱山樽二;山林川澤, 「俱蜃。樽二,丘、陵、墳、《衍》《原》、隰、井、泉、水、墉、坊、郵、《表》《畷》《於、菟、 貓》等俱散。」樽二,各設於神座之右而左向。

伊耆氏已上之樽置於坫,星辰已下之樽藉以席,皆加勺羃,設爵於樽下。

「設御洗於壇南陛東南,亞獻之洗又於東南,北向,罍 水在洗東,篚在西,南肆。設分獻罍洗畢,各於其方陛 道之左右,俱內向。」執罍洗篚羃者各立於樽罍篚羃 之後,各設玉幣之篚於壇之上下、樽坫之所。晡後,謁 者引光祿卿詣廚視濯溉,又引諸祀官詣廚省饌具 訖,還齊所。蠟日未明十刻,太樂令帥宰人以鸞刀割 牲,「祝史以豆取毛血置於饌所,遂烹牲。」

日青牲一,月白牲一,其餘方各少牢一。

未明五刻,太史令、郊社令升設日月神座於壇上,「大 明於北方少東,夜明於大明之西,俱南向,席皆以槁 秸。神農、伊耆神座,各於其壇上,俱內向。設后稷氏神 座於壇東,西向。設五官田畯之座,各於其方;設五星、 十二次、二十八宿、五官、嶽鎮、海瀆、山川、林澤、丘陵、墳 衍、原隰、井、泉神座,各於其方之壇。其五方神獸,鱗、羽、 羸毛,介水墉坊,郵表,畷於」請幫助識別此字。貓等之座,各於其方壇 之後,俱內向,相對為首。自神農、伊耆已下百九十座, 席皆以莞,設神位各於座首。鑾駕出宮,如圓丘儀。奠 玉帛。蠟日,未明三刻,諸祀官各服其服。郊社令、良醞 令各帥其屬,入實樽罍玉幣。凡樽之次,大樽為上,實 以醴齊;著樽次之,實以盎齊。神農、伊耆氏之著樽,實 以盎齊。五星、三辰、五官、后稷、「田畯之象樽,俱實以醍 齊;七星之壺樽,實以汎齊;五方嶽鎮海瀆之山樽,實 以醍齊;山林川澤之蜃樽,實以汎齊;丘陵已下之散 樽,實以清酒。各實於諸座之上樽。」禮神之玉,大明、夜 明以珪璧;大明之幣以青,夜明以白;神農氏幣以赤, 伊耆氏幣以元,五星已下之幣,各從方色。太官令帥 進饌者,實諸籩豆簠簋,各設於內壝之饌幔內。其日 未明二刻,奠玉幣毛血等,如圓丘儀。

皇帝服元冕,出次壇上神位,大明、夜明、鼓柷作,無射、夷則奏《永和》,蕤賓、姑洗、大簇奏《順和》,黃鍾奏《元和》,凡六均,均一成。俱以文舞攝事,如圓丘之攝事儀。

皇帝既升,奠玉帛,其設饌、盥洗、奠爵,並如圓丘儀。太 祝持版進於神座之左、西跪讀祝文曰:「維某年歲次 月朔日、子嗣天子臣某」

《攝則》云:「謹遣大尉封臣名。」

「敢昭告於大明。惟神晷耀千里,精烜萬物,覺寤黎烝, 化成品彙。今則璇璣齊運,玉燭和平,六府孔修,百禮 斯洽。謹以玉帛犧齊,粢盛庶品,致其燔燎,尚饗。」訖,興, 皇帝再拜。初讀祝文訖,樂作,太祝進,跪奠版於神座, 興,還樽所。皇帝再拜訖,樂止。太常卿引皇帝詣夜明 樽所,執樽者舉羃,侍中取匏爵於坫進,皇帝受爵,侍 中贊酌醴齊訖,樂作。太常卿引皇帝進夜明神座前北向跪奠爵,俛伏,興。太常卿引皇帝少退,北向立,樂 止。太祝持版進於神座之右,東面跪讀祝文曰:「維某 年歲次月朔日,子嗣天子臣某,敢昭告於夜明:唯神 貞此光華,恆茲盈減,表斯寒暑,節以運行。對時育物, 登成時賴豐年之報,式備恆禮。謹以制幣犧齊,粢盛 庶品,致其燔燎,尚饗。」訖,興。皇帝再拜,讀祝文訖,樂作。 太祝進,跪奠版於神座,興,還樽所。皇帝拜訖,樂止。太 常卿引皇帝少退,當兩座前北向立,樂作。其飲福受 胙,並如圓丘儀。皇帝獻將畢,謁者引太尉

「攝,則謁者引太常卿」 ,已下倣此。

詣罍洗,盥手洗匏爵訖,謁者引太尉自東陛升壇,詣 大明著樽所,執樽者舉羃,太尉酌盎齊。武舞作,謁者 引太尉進大明神座前,北向跪奠爵,興,謁者引太尉 少退,再拜。謁者引太尉詣夜明樽所,取匏爵於坫,執 樽者舉羃,太尉酌盎齊訖,謁者引太尉進夜明神座 前,北面跪奠爵,興,謁者引太尉少退,再拜,謁者引太 尉少東,當兩座前,北向立。太尉再拜受爵,跪祭酒,遂 飲卒爵。太祝進受爵,復於坫。太尉興,再拜。謁者引太 尉降,復位。初太尉獻將畢,引光祿卿。

攝事同以《光祿卿》為「終獻。」

「詣罍洗爵,升,酌盎齊。」終獻如亞獻升壇,謁者二人分 引獻官詣罍洗,盥手、洗爵,酌酒,一獻帝伊耆氏,一獻 神農氏跪奠爵神座前,俛伏,興,向神立。太祝持版進 於神座之右,跪讀祝文訖,興,獻官再拜訖,謁者引降 還本位。初,伊耆氏獻官將升,謁者五人各引獻官詣 罍洗,盥手洗爵,詣酒樽所酌酒,一獻歲星,一獻熒惑, 一獻鎮星,一獻太白,一獻辰星,各奠於神座,少退,向 神立。七星皆祝史助奠,相次俱畢。太祝各持版進於 神座之右,跪讀祝文訖,興。

凡讀祝文,每一番獻酒,從東方祝文為始。讀祝訖,次南方,次西方。餘神亦同也。

獻官再拜訖,太祝各進奠版於神座前,還樽所。謁者 遂引《五星》等獻官詣罍洗,盥手洗爵,各詣酒樽所酌 酒,一獻東嶽,一獻南嶽,一獻中嶽,一獻西嶽,一獻北 嶽,俱奠於神座,少退,向神立。嶽鎮海瀆、山林川澤、丘 陵墳衍、原隰井泉,皆祝史助奠,相次俱畢。太祝持版 進神座之右,跪讀祝文訖,興,獻官再拜訖,太祝奠版 於神座,還樽所。謁者各引獻官還本位。初酌嶽鎮酒, 贊引五人,各引獻官詣罍洗盥洗,詣酒樽所酌酒,一 獻勾芒氏,一獻祝融氏,一獻后土氏,一獻蓐收氏,一 獻元冥氏、后稷、田畯等各祝史助奠訖,祝史持版進 神座之右,跪讀祝文訖,興。

餘與《東方》同,唯無后稷。

獻拜,祝史奠版於神座。贊引遂引五官獻官等詣罍 洗酒樽所酌酒,分獻五靈。其鱗、羽、臝、毛、介、貓、於菟、坊、 水墉昆蟲等,皆齋郎助奠,相次俱畢。祝史持版跪讀 祝文訖,興,拜訖,奠版各引還本位。武舞六成,樂止,舞 獻俱畢,上下諸祝各進徹豆,還樽所。奉禮曰:「賜胙。」贊 者唱:「眾官再拜。」眾官在位皆再拜已,飲福受胙者不 拜。《元和之樂》作,太常卿前奏:「請就望燎位。」

攝事,謁者引太尉就望燎位。

太常卿引皇帝,樂作,皇帝就望燎位,南向立,樂止。於 群官將拜,上下諸祝各執篚進神座前,跪取玉帛祝 版。齋郎以俎載牲體、稷黍飯、爵酒,各由其陛降壇,南 行,經懸內,當柴壇東行,自南陛登柴壇,以玉幣、饌物、 祝版置於柴上戶內。諸祝以星辰、七宿已上之禮幣 皆從燎。神農、伊耆氏、嶽鎮已下之祝,俱詣瘞埳,以玉 幣、饌物置於埳訖。奉禮曰:「可燎。」東西面各六人炬。燎 初唱:「可燎埳。」東西廂各四人寘土火半柴。太常卿前 奏:「禮畢。」

攝事,謁者白「禮畢。」

太常卿引皇帝還大次,樂作,皇帝出中壝門,殿中監 前受鎮珪,以授尚衣奉御,殿中監又前受大珪,華蓋 侍衛如常儀。皇帝入次,樂止。謁者、贊引各引祀官,通 事舍人分引從祀群官、諸國客使以次出。贊引引御 史以下俱復執事位。立定,奉禮曰:「再拜。」御史已下皆 再拜,贊引引出。工人、二舞以次出。其神農已下祝版 燔於齋所。鑾駕還宮,如圓丘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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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制,「臘以辰日。」

按《遼史禮志》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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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建隆元年定以戌日為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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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太祖本紀》,建隆元年春三月,定國運「以火德 王,色尚赤,臘用戌。」 按《禮志》,「大蜡之禮,自魏以來始 定議王者各隨其行,祖以其盛,臘以其終。建隆初,以 有司言周木德,木生火,宜以火德王,色尚赤,遂以戌 日為臘。」

乾德元年六月詔蠟祀廟社皆用戌臘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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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太祖本紀》云云。 按《禮志》:建隆三年戊戌臘, 有司畫日以七日辛卯。和峴奏議曰:「按蠟始於伊耆後歷三代及漢,其名雖改而其實一也。漢火行用戌 臘,臘者接也,新故相接,畋獵禽獸,以享百神,報終成 之功也。王者因之,上享宗廟,旁及五祀,展其孝心,盡 物示恭也。魏晉以降,悉沿其制。唐乘土德,貞觀之際 以前寅日蠟百神,卯日祭社宮,辰日享宗廟。《開元定 禮》,三祭皆於臘辰,以應土德。今以戌日為臘,而以前 七日辛卯行蠟禮,恐未為宜。況宗廟、社稷並遵臘享, 獨蠟不以臘,請下禮官議。」議如峴言,今後蠟百神、祀 社稷、享宗廟,皆用戌、臘一日。

仁宗天聖三年改定大蜡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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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天聖三年,同知禮 院陳詁言:「蜡祭一百九十二位,祝文內載一百八十 二位,唯五方田畯、五方郵表畷一十位,不載祝文。又 《郊祀錄》《正辭錄》《司天監神位圖》皆以虎為於菟,乃避 唐諱,請仍為虎五方祝文,眾族之下增入田畯、郵表 畷雲。」

皇祐 年定大蜡百神壇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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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臘日蠟百神壇高 四尺,東西七步二尺,南北六步四尺。皇祐定壇高八 尺,廣四丈。」

神宗元豐六年更定蜡祭之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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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元豐詳定所言:「記 曰:『八蜡以祀四方,年不順成,八蜡不通』。歷代蜡祭,獨 在南郊為一壇,惟周隋四郊之兆,乃合禮意。又《禮記· 月令》以蠟與息民為二祭,故隋、唐息民祭在蠟之後 日請蜡祭四郊各為一壇,以祀其方之神,有不順成 之方,則不修報,其息民祭仍在蜡祭之後。」先是,太常 寺言:「四郊蜡祭,宜依百神制度築壇,其東西有不順 成之方,即祭日月。其神農已下,更不設祭。又舊儀,神 農、后稷並設位壇下,當移壇上。按《禮記正義》,伊耆氏, 神農也。今壇下更設伊耆氏位,合除去之。」按文獻通考作元豐

六年

徽宗政和三年五禮新儀成改定大蜡壇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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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徽宗本紀》:政和三年四月「庚戌,班五禮新儀。」

按《禮志》:《政和新儀》:「臘前一日蠟百神,四方蠟壇廣」

四丈,高八尺,四出陛,兩壝,每壝二十五步。東方設大 明位,西方設夜明位,以神農氏、后稷氏配,配位以北 為上。南北壇設神農位,以后稷配。五星、二十八宿、十 二辰、五官、五嶽、五鎮、四海、四瀆及五方山林、川澤、丘 陵、墳衍、原隰、井泉、田畯、蒼龍、朱鳥、麒麟、白虎、元武、五 水墉、五坊、五虎、五鱗、五羽、五介、五毛、五郵,表畷、五臝、 五貓、五昆蟲,從祀各依其方,設位。中方,鎮星、后土、田 畯,設於南方蠟壇酉階之西。中方,嶽、鎮以下,設於南 方蠟壇午階之西。伊耆,設於北方蠟壇卯階之南。其 位次於辰星。

高宗紹興十九年十一月命復蜡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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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高宗本紀》云云 按《禮志》。紹興十九年。「有司 檢會《五禮新儀》:臘前一日蠟東方、西方為大祀,蠟南 方、北方為中祀。並用牲牢。」

按《文獻通考》:「紹興十九年,臣僚言:『《月令》,『臘先祖五祀, 勞農以休息之』。釋者謂:『蜡祭也,所以報一歲之成功, 求嗣歲之福也』。今已行享臘,而報農之祀或闕,請並 行蜡祭』。」有司檢會,以臘前一日蜡祭東西方百神,禮 料一視感生帝,內從祀視釋奠文宣王從祀;蜡祭南 北方百神,一視鎮、嶽、海瀆,內從祀視釋奠武成王從 祀。

按《玉海》,「紹興十九年五月乙酉,詔定蜡祭。從戶部郎 周莊仲之言也。」

孝宗乾道四年蜡祭四郊各為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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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乾道四年,太常少 卿王瀹又請於四郊各為一壇,以祀其方之神,東西 以日月為主,各以神農、后稷配,南北皆以神農為主, 以后稷配。自五帝星辰、嶽鎮海瀆以至貓虎昆蟲,各 隨其方,分為從祀。其後南蠟仍於圓壇望祭殿,北蠟 於餘杭門外精進寺行禮。

按《玉海》,乾道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禮官王瀹等言: 「東西蠟備,登歌三獻,而南北方正配從祀,一奠而已, 請如中祀儀式。」從之。

蠟臘部彙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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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

《月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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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冬之月,天子乃祈來年於天宗,大割祠於公社及 門閭,臘先祖五祀,勞農以休息之。

陳注天宗,日月星辰也。割祠,割牲以祭也。社以上公配祭,故云「公社」,又祭及門閭之神也。臘之言獵,以田獵所獲之物而祭先祖及五祀之神,故曰臘也。又蔡邕云:「夏曰清祀,殷曰嘉平,周曰蠟,秦曰臘然

《左傳》言「虞不臘」 ,是周亦名臘也。「勞農」 即《周禮》黨正「屬民飲酒」 之禮也。

《郊特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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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子大蜡八,伊耆氏始為蠟。蠟也者,索也,歲十二月, 合聚萬物而索饗之也。

《明堂》云:「土鼓葦籥,伊耆氏之樂。」《禮運》云:「夫禮之初,始諸飲食,蕢桴而土鼓。」俱稱土鼓,則伊耆氏神農也。其以初為田事,故為蜡祭以報天也。下雲「主先嗇」,神農既為始蠟,豈自祭其身以為先嗇乎?皇氏云:「神農、伊耆,一代總號,其子孫為天子者,始為蜡祭,祭其先祖造田者,故有先嗇也。」陳注蜡祭八神:先嗇一,司嗇二,農三,郵表畷四,貓虎五,坊六,水墉七、昆蟲八,伊耆氏堯也。索,求索其神也。合,猶閉也。閉藏之月,萬物各已歸根復命。聖人慾報其神之有功者,故求索而享祭之也。大全長樂陳氏曰:「蠟之為祭,所以報本、反始、息老、送終也。其服王元冕,而有司皮弁、素服、葛帶、榛杖;其牲體疈辜;其樂六樂而奏六變,吹豳頌,擊土鼓,舞兵舞、帗舞。其所致者,川澤、山林以至土示天神莫不與焉。則合聚萬物而饗之者,非特八神也,而所重者八,以其尤有功于田故也。其神之尊者非特先嗇也,而主先嗇」者,以其始有事于田故也。

蠟之祭也,主先嗇而祭司嗇也。祭百種,以報嗇也。

陳注嗇,與穡同。先嗇,神農也,主言為八神之主也。司嗇,上古后稷之官。百種,司百穀之種之神也。報嗇,謂報其教民樹藝之功。

饗農及郵,表畷禽獸,仁之至,義之盡也。

陳注農,古之田畯,有功於民者。郵者,郵亭之舍也。標表田畔相連畷處,造為郵舍,田畯居之,以督耕者,故謂之《郵表》。畷,禽獸貓虎之屬也。

古之君子,使之必報之。迎貓,為其食田鼠也;迎虎,為 其食田豕也。迎而祭之也。祭坊與《水庸》事也。

陳注田鼠田豕,皆能害稼,故食之者為有功。迎者,迎其神也。坊,隄也,以蓄水,亦以障水;庸,溝也,以受水,亦以洩水,皆農事之備,故曰事也。眉山蘇氏以為迎貓則為貓之屍,迎虎則為虎之屍,近於倡優所為。是以子貢言「一國之人皆若狂也。」

曰:「土反其宅,水歸其壑。昆蟲毋作,草木歸其澤。」

陳注此祝辭也。宅,猶安也。土安則無崩圮,水歸則無泛溢。昆蟲,謂螟蝗之屬。害稼者草木各歸根於藪澤,不得生於耕稼之土也。

「《皮弁》素服而祭。」素服,以送終也。葛帶榛杖,喪殺也。蠟 之祭,仁之至,義之盡也。

陳注物之助成歲功者,至此而老,老則終矣。故皮弁素服,葛帶榛杖以送之,喪禮之殺也。此為義之盡,祭報其功,則仁之至也。《周禮籥章》云:「國祭蠟則龡豳頌,擊土鼓,以息老物。」

「《黃衣》,黃冠而祭」,息田夫也。「野夫黃冠」,黃冠,草服也。

「野夫著《黃冠》。」黃冠是季秋之後草色之服,故息田夫而服之。陳注《月令》:「臘先祖五祀,勞農以休息之。」此祭是也。

大羅氏,天子之掌鳥獸者也,諸侯貢屬焉。草笠而至 尊野服也。

陳注諸侯鳥獸之貢,屬大羅氏之掌。其使者戴草笠,是尊野服。

羅氏致鹿與女,而詔客告也,以戒諸侯曰:「好田、好女 者,亡其國。」

陳注鹿者,田獵所獲。女,則所俘於亡國者,客貢使也。使者將返,羅氏以鹿與女示使者,以王命詔之,使歸告其君,而以王言戒之曰:「好田獵、好女色者,必亡其國。」舊說如此。然鹿可歲得,而亡國之女不恆有,其詳未聞也。

天子樹瓜華不斂藏之種也。

陳注《瓜華》,瓜與果蓏之屬也。天子所種者,瓜華供一時之用而已,不是收斂久藏之種也。若可收斂久藏之物,則不樹之惡,與民爭利也。此亦令使者歸,告戒其君之事。大全長樂劉氏曰:「四方諸侯當仲冬而遇於天子者,必助其祭祀也。故其為蠟而獵,莫不從焉。貢其禽於天子,則大羅氏受之。獻禽者,諸侯之卿大夫也。草笠而至尊。野服者,以明諸侯及其臣皆野服馳騁從禽以助王也。其為忠義亦可尊矣,即之以為禮焉。既受草笠之獻,則致鹿與女於庭,而詔獻禽之客,俾還告於其」君,以申天子之戒勸也。曰:好遊田以肆其禽荒者,好女色以肆其情慾者,亡國之道,天子之所不赦也。華,果蓏也。瓜及果蓏,時鮮之物,不可以自遠而致之也,不可以收斂而藏之也。天子乃樹植之,所,以貴時新,供寢廟,非貪利而種之焉。亦戒諸侯毋庸樹植,務收斂以奪其民之利,非絜矩示民之道也。 馬氏曰:「好田、好女,不斂藏之種者,戒其貪也。」其意以謂民有終歲之勞,而有一日之佚,而為之上者豈可以好

「樂無厭而淫德不倦乎。」 其意以為有終歲之勤而有一時之積而為之上者,豈可以好貨無厭而貪利無已乎?

八蜡以記四方。四方年不順成。「八蜡不通」,以謹民財 也。順成之方,其蠟乃通,以移民也。既蠟而收民息己。 故「既蠟,君子不興功。」

陳注記四方者,因蜡祭而記其豐凶也。蜡祭之禮,列國皆行之,若其國歲凶,則八蜡之神不得與諸方通祭,所以使民知謹於用財,不妄費也。移者,寬縱之義,蓋歲豐則民財稍可寬舒用之也。黨正屬民飲酒,始雖用禮,及其飲食醉飽,則亦縱其酣暢為樂,夫子所謂「一日之澤」是也。農民終歲勤動,而於此時得一日之樂,是上之人勞農之美意也。既蠟之後,收斂積聚,民皆休息,故不興起事功也。

《獨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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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帝臘祖之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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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帝以未臘卯祖。青帝太昊木行赤帝以戌臘午祖。赤帝炎帝火行 白帝以丑臘酉祖。白帝少昊金行黑帝以《辰臘》子祖。黑帝顓頊水行 黃帝以辰臘未祖。黃帝軒轅后土土行

蠟臘部總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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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祥道《禮書》。

《論蜡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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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蠟之為祭,所以報本反始,息老送終也。其服王元冕, 而有司皮弁素服,葛帶榛杖,其牲體疈辜。其樂六樂 而奏六變,吹豳頌,擊土鼓,舞兵舞、帗舞。」其所致者,川 澤山林以至土示,天神莫不與焉。則合聚萬物而饗 之者,非特八神也,而所重者八,以其尤有功于田故 也。神之尊者,非特先嗇也,而主先嗇者,以其始有事 于田故也。鄭氏曰:「先嗇若神農者,司嗇后稷是也。農, 田畯也。郵表畷,田畯,所以督約百姓於井間之處也。 《爾雅》曰:『畯,農夫也』。」然則蠟之八神,則先嗇也、司嗇也, 百種也,農也,郵表、畷也、禽獸也,坊也,水庸也。古者蠟 則飲於學,黨正屬民飲酒於序是也。既蠟,則臘先祖, 五祀於廟,仲尼與於蠟,賓事畢,出遊「於觀之上」是也。 然則臘亦謂之蠟矣。先儒以《郊特牲》言「皮弁素服而 祭」,又言「黃衣黃冠而祭」,則二祭之服不同。《月令》言「祈 來年於天宗,割祠於公社」,又言「臘先祖五祀」,則祈臘 之名不同。於是謂「皮弁素服而祭」,與「祈來年於天宗」 蠟也;「黃衣黃冠而祭」,與「臘先祖五祀」臘也。蠟以息老 物,臘以息民,息民固在蠟後矣。此《記》所以言既蠟而 收民息己也。周蠟於十有二月,秦臘於孟冬,皆建亥 之月也。晉侯以十二月滅虢,遂襲虞宮。之奇曰:「虞不 臘矣。」則臘在蜡月可知矣。古者臘有常月而無常日, 祖在始行而無常時。由漢以來,溺於五行之說,以王 曰祖,以衰曰臘,其失先王之禮遠矣。後周兼五天帝、 五人帝與百神,而蠟於五郊。唐不祭五天帝、五人帝, 特蠟百神於南郊,而闕其方之不登者。然蠟因其順 成之方以報神,因其州之序以樂民,則唐一於南郊, 非也。蠟及天宗,則日月星辰之類而已。後唐兼天帝 而祭之,亦非也。先儒謂「蠟六奏樂而禮畢。東方之祭 則用太簇、姑洗,南方蕤賓,西方夷則、無射,北方則黃 鍾為均」,於理或然。

文獻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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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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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氏曰:「愚按,夏正建寅,殷正建丑,周正建子,三正不 同。夫子告顏淵,獨以夏時為正。蓋建寅者,生物之始, 亦人事之始,故以為歲首;建丑者,成物之終,亦人事 之終,故以為歲終。歲終則行蠟臘之祭,宜也。」《禮記月 令》:「孟冬,臘先祖五祀,籥章國祭蠟,黨正國索鬼神而 祭祀。」鄭氏兩注,皆謂建亥之月,此亦可疑。原記禮者 及注家之意,豈不曰此皆《周禮》也。周以建子為歲首, 故以建亥之月為歲終。然夏殷三正,示不相沿,特以 其月為大朝會、大政令之始,而天時之始終則不可 易也。建亥孟冬之月,謂之歲終可乎?《漢史》,臘月,陳勝 之御莊賈,殺勝以降秦。張晏曰:「秦之臘月,夏之九月 也。」其意亦曰,秦以建亥為正,而臘則建戌也。臣瓚曰: 「建丑之月也。」師古曰:「《史記》雲,胡亥二年十月誅葛嬰, 十一月周文死,十二月陳勝死。」臣瓚說是也。夫秦人 不師古始猶知以建丑之月為臘,孰謂周人以建亥 為臘乎?

沙隨程氏曰:「八蜡之祭,為民設教也厚矣。方里而井, 八家共焉,吾食其一,仰事俯育,資焉而無憾者,可不 知所本乎?古有始為稼穡,以易佃漁,但吾卒歲無饑不與禽獸爭一旦之命者繄?先嗇是德,故祭先嗇焉。 曰司嗇者,謂修明其政而潤色之者也;曰農者,謂傳 是業以授之於我者也;曰郵表畷者,畷井田間道也」; 郵表也者,謂畫疆分理,以是為准者也。昔之人為是 而勞,今我蒙之而逸,蓋不得不報也。曰貓虎者,謂能 除鼠豕之害吾稼者也。曰「坊」者,謂昔為隄防之人,使 吾禦水患者也。曰水庸者,謂昔為畎澮溝洫,使吾為 旱備者也。曰昆蟲者,先儒謂昆蟲害稼,不當與祭,乃 易以百種,是不然。所謂昆蟲者,非祭昆蟲也,祭其除 昆蟲而有功於我者也。除昆蟲者,不一而足,如火田 之人,捕蝗之子,禽鳥或能食之,霜霰或能殺之。以其 不一而足,故直曰昆蟲焉耳。夫以表畷坊庸之賤隸, 貓虎昆蟲之細效,吾不敢忘,皆得以上配先嗇、司嗇 之享。其民勸於功利,推而廣之,等而上之,視君親如 天地而不敢慢也。後世農田之利,奪於兼併之家,雖 天下之用,舉仰於農,而農人不蒙其利,大底一歲之 入,兼併袖手,十取之五,假之牛種,則什之七。又乘其 乏,舉貸以倍稱之息,雖八九可也。是故樂歲先饑,凶 年多死者,莫農人若也。何以致然?由《郵表》畷之失職 也。《郵表》畷之失職,則先嗇、司嗇與夫農者,其德不白, 雖有「防庸,必私其私。」是生民之害不在鼠豕螟螣也。 古之一夫施功力于田里者,生蒙其利,沒享其祭。後 世一切反此。古者土農夫食九人,後世農能食九口 者,不千一也。下農夫食五人,後世其父母妻子養者 不百一也。有為浮屠氏者,詭言於民曰:「汝知竭力耕 耘而不自粒者乎?是前生不種福也。汝知燕居甲第, 坐享王侯之奉者乎?品其材智道德,非有踰乎人,是 前生種福德也。故敬我者貴,施我者富。前生所作,今 獲其報。今世所作,後亦如之,猶影響也。」是以設為天 宮淨土,地獄惡趣以誘懼之,時出怪神夢兆以證信 之,而先王神道設教之意替矣。仰觀三代里田蜡祭 之時,其民恬寧愉樂,和睦無怨,故鬼神享馨香之薦, 交歸其德,不為妖厲,豈不盛矣乎。

大學衍義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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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常祀之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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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郊特牲》:「天子大蜡八,伊耆氏始為蠟。蠟也者,索 也,歲十二月合聚萬物而索饗之也。蠟之祭也,主先 嗇而祭司嗇也。祭百種以報嗇,饗農及郵表畷禽獸, 仁之至,義之盡也。古之君子,使之必報之。迎貓,為其 食田鼠也,迎虎,為其食田豕也,迎而祭之也,祭坊與 水庸事也,曰土反其宅,水歸其壑,昆蟲毋作,草木歸 其澤。」

臣按:八蜡之名,鄭元所敘者有昆蟲而無百種,張載謂昆蟲不當祀而以百種足其數,陳祥道則以貓虎為禽獸,切觀下文所謂「主先嗇祭司嗇、祭百種祭坊與水庸、饗農及郵表畷禽獸」 、曰主、曰祭、曰饗,其文各不同,蓋主者以之為主,司嗇與司穀種及坊與水庸之神則所致祭者焉,然所以主其祭者則先嗇也,若夫所謂古者田畯之官,及郵表畷督耕之處,與夫食鼠食豕之禽獸,則有功於稼穡者,故從而索饗之也。所謂迎貓為其食田鼠,迎虎為其食田豕,所以釋其饗禽獸之故,則陳氏以迎貓虎為禽獸者良是也。然禽獸不止貓、虎,凡食為除,所以害稼穡者皆在其中矣。所謂昆蟲者,特見《祝辭》中語。「昆蟲『祝其毋作』」 者,恐其起而害稼也,其不當祭明矣。八蜡之名,當以陳氏為正。

八蜡以記四方。四方年不順成。「八蜡不通」,以謹民財 也。順成之方,其蠟乃通,以移民也。既蠟而收民息己。 故「既蠟,君子不興功。」

《雜記》:子貢觀於蠟,孔子曰:「賜也樂乎?」對曰:「一國之人 皆若狂,賜未知其樂也。」子曰:「百日之蠟,一日之澤,非 爾所知也。」

蘇軾曰:「迎貓則為貓之屍,迎虎則為虎之屍,近於倡優所為,是以子貢言一國之人皆若狂也。」 臣按大蜡之祭,三代已有之,在周之前,夏曰嘉平,殷曰清祀,而在周則曰大蜡焉。秦始謂之臘,尋更曰嘉平,漢復曰臘。季冬之月,星回歲終,陰陽以交,農大享臘。臘者,接也,新故相接,畋獵禽獸以享百神,報終成之功也。魏、晉以後皆有其禮。古者所祭者八神而已,皆有功於農事者也。後世所祀之神乃至於八十有五座、一百九十有二位,何也?本朝於古祀典所當舉者未嘗或廢,惟於蜡祭闕焉,蓋此祭也,與籍田相為始終。當夫東作方興之始,既舉籍田之禮以祀先農於春,而以帥先農民,以興其務本之心,則夫百穀告成之後,載舉大蜡之禮以報先嗇於冬,而以勞來農民,以報其勤動之苦。是故舉先王莫大之禮,是亦廣聖君莫大之恩也。倘不棄愚言,復行盛禮,則幽明人鬼皆蒙其休。

蠟臘部藝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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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蠟賦序》
晉·嵇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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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象運而寒暑交,節會至而萬物遷。」天地之化,固以 不停,況於人道之不變乎。是以百年憂喜相參,能達 要終之數,悟生生之宜者,百世不遇其人。大蜡之夕, 雖天下同有,攜金蘭以齊馨,利貴得意以遣榮,勢孰 我尚哉。

《大蜡賦》
唐·楊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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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蜡之祭兮,所以饗田神,賞農務,陰律窮元冬暮,星 迴於舊列,日極於餘度。必也介僎,謀牲牷具,狐裘以 黃,皮弁以素,蓋欲息田夫而褒歲賦。夫搜索之謂蠟, 閉藏之謂冬,其索也可以舉群祀,其藏也可以勞三 農。欲碩苗而不害,則迎貓暨於田鼠;俾昆蟲之無作, 則祭坊與夫《水庸》。以夫月建丑,日在戌,磔犧牲之體, 所以尚其腥;登水草之菹,所以貴其質。詠《豳詩》以合 雅,擊土鼓以應律。瑞穰穰,芬苾苾,百日之勤,一日之 薦,或酬或酢,既騰觚於無算;為宮為徵,方播樂於六 變。命清祀兮在殷,復嘉平兮處秦。繄率仁而終義,實 革故而迎新。樂舉斯陶,嗤子貢之來覿;禮成而出,美 仲尼之為賓。故聖人之舉事也,務於崇勸戒,敦否臧。 樹之瓜華,告多藏者必覆;致乎「女鹿」,示不德者斯亡。 豈唯乎其儀抑抑,其樂洋洋。是以伊耆之禮不易,大 羅之職有常。嗣歲將興,或祈穀於上帝;人才不匱,或 觀政於四方。則知德厚者必祀,功高者必載。司嗇之 祐,維永瑞於我唐先。請幫助識別此字。之神豈獨見於前代。故曰「蠟 也。」移萬人。登百種。可以志陰陽之變動。

《蠟說》
柳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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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子為御史,主祀事。將蠟,進有司以問蠟之說,則曰: 「合百神於南郊,以為歲報者也。先有事,必質於戶部, 戶部之詞曰:『旱於某,水於某,蟲蝗於某,癘疫於某,則 黜其方守之神,不及以祭』。」余嘗學《禮》,蓋思而得之,則 曰:「順成之方,其蠟乃通。」若是古矣。繼而嘆曰:神之貌 乎,吾不可得而見也;祭之饗乎,吾不可得而知也。是 其誕漫惝怳,冥冥焉不可執取者。夫聖人為心也,必 有道而已矣,非於神也,蓋於人也。以其誕漫惝怳冥 冥焉不可執取,而猶誅削若此,況其貌言動作之塊 然者乎?是設乎彼而戒乎此者也。其旨大矣。或曰:「若 子之言,則旱乎、水乎、蟲蝗乎、癘疫乎,未有黜其吏者, 而神黜焉,而曰蓋於人者,何也?」予曰:「若子之雲,旱乎、 水乎、蟲蝗乎、癘疫乎,豈人之為邪?故其黜在神。暴乎、 眊乎、沓貪乎、罷弱乎,非神之為也,故其罰在人。今夫 在人之道,則吾不知也。不明斯之道,而存乎古之數, 其名則存,其教之實則隱。以為非聖人之意,故歎而 雲也。」曰:「然則致雨反風,蝗不為災,虎負子而趨,是非 人之為則何以?」余曰:子欲知其以乎?所謂偶然者信 矣。必若人之為,則十年九潦、八年七旱者,獨何如人 哉?其黜之也,苟明乎教之道,雖去古之數可矣。反是, 則誕漫之說勝,而名實之事喪,亦足悲乎!

《八蜡廟記》
明·彭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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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人緣情以起禮,因民而事神,故享祀必本之有功, 而報德不遺於其細,此伊耆氏之所以為蠟。蠟者,索 也,時維季冬,百物用成,合山川人物之靈而索饗之 也。《記郊特牲》曰:「先嗇,曰司嗇,曰農,曰郵表畷,曰貓虎, 曰坊,曰水庸,曰昆蟲。」其教陳矣,而所主者息老送終, 勞勤休力,仁之至、義之盡也。古禮:天子大蜡,今之制 止於府州縣,王國則否。畿甸以降,惟兩河之間則有 之,荊揚而南,莫之行也。豈不以有司於民最親,足食 為政首務,而聖人之流風遺澤,在中土為獨存歟?寶 慶舊無廟有廟,蓋自郡守鈞陽郭公始也。公初令安 平,改河澗,所至有惠政,用薦擢卓異,部符南楚,星軺 載臨,式崇禮教。以索饗之典弗復,非「所以重祈報而 昭敬事也。」乃因郡城鐘樓之屢徙將圮,議欲為新室 於公庾之右,以祀八蜡而薦明德。請於當路,咸可之。 爰命縣典史陳春董其事,材取諸斧琢之既成者,力 取諸輿臺之已役者。始於丙辰冬十月而就功,不待 改歲,巋然輪奐炳若,位置秩如矣。成之日,公率僚屬 士民為文而告焉,而屬其記於庶尹彭子。彭子曰:「仁 哉公之用心,其善於復古矣。凡禮,有其舉之,莫可廢 也;無其人焉,莫可強也。夫子修《經》譏南門之作,刪《詩》 錄史克之頌,蓋以僖公賢於魯閟宮,義當復古,《春秋》 之所予也。今二千石之選,孰有踰公者?修美報以答 明賜,行典禮而觀會通人之稱。是舉也,其不謂之社 稷之」役也乎?長人者之於百姓,既盡心力以圖其明, 尤資鬼神以相其幽,而神有不享,民有不安者,弗信 也。繼自今將陰陽調,風雨時,衣食足,禮義興,而公之 功為益大,德為益溥矣。邵乃古姬奭巡行之地,甘棠 未剪,口碣尤存。公布召伯之化,百世而後,安知不以 思召伯者而思公?以公所以祀八蜡者而尸祝公於 俎豆之間,以彰其遺愛乎?吾預有以卜之矣。

《蜡祭議》
陸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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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八蜡,神祠制也,相沿以春秋仲月戊日致祭,考之
考證
典禮,於義未當。《禮》曰:蠟,索也,歲十二月合聚萬物而

索享之。子貢觀於蠟,孔子曰:「『賜也樂乎』?子貢曰:『一國 之人皆若狂,賜未知其樂也』。子曰:『百日之蠟,一日之 澤,非爾所知也』。」蓋終歲勞農,是日飲樂以享君思也。 亦曰臘也。漢應劭曰:「周曰大蜡,漢改曰臘。漢火行衰」 於戌,故此日臘也。蔡邕《獨斷》曰:「臘者,歲終大祭。」《漢舊 儀》曰:「臘者,報諸鬼神聖賢有功於民者也。」《魏臺訪議》 曰:「帝問何用未社丑臘,王肅對曰:『丑之明日便寅。寅, 木也,故以丑臘』。」由是觀之,則蠟之祭十二月也。漢戌 魏丑,日則不一。愚意蔡邕謂歲終,王肅謂明日為寅, 似當以歲除行事,則丑之義為長。然或立春在十二 月,則又除夕屬新歲矣。議立春於除前,則用立春前 丑日;立春於來歲,則用下旬丑日。庶報祀事耑興而 舉事協祭義矣。

蠟臘部藝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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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蜡》
晉·裴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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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躔星紀,大呂司辰。元象改次,庶眾更新。歲事告成, 八蜡報勤。告成伊何,年豐物阜。豐禋孝祀,介茲萬祜。 《報勤》伊何?農功是歸。穆穆我後,矜茲烝黎。宣力菑畝, 沾體暴肌。飲饗清祀,四方來綏。充牣郊甸,鱗集京師。 交錯貿遷,紛葩相追。摻袂成幕,連衽成帷。有肉如丘, 有酒如泉。有餚如林,有貨如山。率土同懽,和氣來臻。 「祥風葉順,降祉自天。方隅清謐,嘉祚日延,與民優游, 享壽萬年。」

《蠟節》
魏·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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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寒迫清祀,有酒宴嘉平。宿心何所道,藉此慰中情。

蠟臘部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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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禮運》:「昔者仲尼與於蠟賓,事畢,出遊於觀之上, 喟然而歎。仲尼之歎,蓋歎魯也。」

子貢觀於蠟。孔子曰:「賜也樂乎?」對曰:「一國之人皆若 狂,賜未知其樂也。」子曰:「百日之蠟,一日之澤,非爾所 知也。張而不弛,文武弗能也;弛而不張,文武弗為也。 一張一弛,文武之道也。」

《東觀漢記》:甄宇,北海人。建武中,青州從事,徵拜博士。 每臘,詔賜博士羊,人一頭,羊有大小肥瘦,時博士祭 酒議欲殺羊,稱分其肉,宇曰:「不可。」又欲投鉤,宇復恥 之,宇因先自取其最瘦者。

袁山松《後漢書》:「韓卓,字子助,陳留人。臘日,奴竊食祭 其先人,卓義其心,即白免之。」

《後漢書陳寵傳》:「寵曾祖父咸,成哀間以律令為尚書。 及莽篡位,召咸以為掌寇大夫,謝病不肯應。時三子 參、豐、欽皆在位,乃悉令解官,父子相與歸鄉里,閉門 不出入,猶用漢家祖臘。人問其故,咸曰:『我先人豈知 王氏臘乎』?」

《鄭元別傳》:元年十二,隨母還家,正臘宴會,同列十數 人,皆美服盛飾,言語閑通,元漠然如不及。父母私督 數,乃曰:「此非吾志,不在所願。」

《列女傳》:魯之母師者,魯九子之寡母也。臘日休家作 歲祀禮畢,悉召諸子會曰:「婦人之義,非有大故不出 夫家,然吾父母家多幼稚,歲時祀不理,吾從汝,盍往 監之。」諸子皆稽首唯諾。又召諸婦曰:「婦人有三從之 義,無專制之行,少繫於父母,長繫於夫,老繫於子。今 諸子許我歸私家,雖踰婦禮,願與少子俱,以修婦人 出入之制,諸婦其慎房戶之守,吾夕而返。」於是使少 子僕而歸。

《會稽典錄》「陳修,烏傷人,家貧為吏,常步擔上下,恆食 乾糗。每至正臘,僵仆不起,同寮飲食請不肯往。」其志 操如此。

《世說新語》:王朗中年以識度推華歆,歆蠟日常集子 姪宴飲,王朗亦學之。有人向張茂先稱此事,茂先曰: 「王之學華,皆是形骸之外,去之所以更遠。」

《華陽國志》:王長文字德雋,元康初試守江源令。縣收 得盜馬賊及發塚賊,長文引前誘慰。時遇臘晦,皆遣 歸家,獄先有繫囚,亦遣之,謂曰:「教化不厚,使汝等如 此,長文過也。蠟節慶祚歸就,汝上下善相歡樂。過節 來還,當為汝思他理。」群吏惶懅,爭請不許。尋有赦令, 無不感恩。

《陳留志》:范喬,字伯孫,邑人臘日多盜斫其樹,人有告 喬,佯弗聞,邑人愧而歸之,喬曰:「卿臘日取此,欲與父 母相歡樂耳。」

《梁書何鳳傳》:「鳳為建安太守,物不敢忤伏臘,每放囚還家,依期而還。」

《唐書嚴挺之傳》:蕭炅,李林甫所引,不知書。嘗與挺之 言,稱「烝嘗伏臘,乃為伏獵。」挺之白張九齡:「省中而有 伏獵侍郎乎?」乃出炅為岐州刺史。林甫恨之。

《會要》:「德宗貞元十一年十二月臘日,畋於苑中,止多 殺,行三驅禮,軍士無不知感。」

蠟臘部雜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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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經小雅甫田之什》:「我田既臧,農夫之慶。」箋云:「臧,善 也。我田事已善,則慶賜農夫,謂大蜡之時,勞農以休 息之也。年不順成,則八蜡不通。」《疏》:正義曰:農夫之得 慶賜,惟勞賜之耳。歲事不成,則無此勞息,故言我田 事已善,則慶賜農夫也。謂大蜡之時,勞農以休息之 者,王者以歲事成熟,搜索群神而報祭之,而謂之大 蠟,又為臘先祖五祀,因令黨正屬民飲酒於序,以正 齒位,而勞賜農夫,令得極歡大飲,是為休息之。 田畯至喜。箋云:田畯,司嗇,今之嗇夫也。疏正義曰:《郊 特牲》曰:「蠟之祭也,主先嗇而祭司嗇也。」注云:「先嗇若 神農,司嗇若后稷。」以神農始造其田,后稷教民播種, 此二人有田事之大功者也。蠟者,為田報祭,故知謂 此二人。稷為人臣,教稼,亦是田官,故謂之「司嗇。」此言 「田畯」,乃是當時主稼之人,故以司嗇言之,與《郊特牲》 名同而實異也。

黍稷稻粱,農夫之慶。報以介福,萬壽無疆。《箋》云:慶,賜 也。年豐則勞,賜農夫益厚。既有黍稷,加以稻粱,報者 為之求福助於八蜡之神,萬壽無疆也。

《鄉飲酒義疏》:「大蜡祭黨正於學飲酒,如子貢觀蠟是 也。」

《後漢·陳寵傳》註:「《風俗通》曰:昔共工之子好遊,歲終死 為祖神。漢家火行,火盛於午,故以午日為祖也。臘者, 遠近祭眾神之名。臘,接也,新故交接,大祭以報功也。 漢火行,火衰於戌,故臘用戌日也。」

崔實《四民月令》:「十月上辛,命典饋清麴釀冬酒,以供 臘祀也。」

《魏名臣奏》大司農董遇議曰:「土行之君,故宜以未祖, 以丑臘,為得盛終之節,不可以戌祖、辰臘也。」

周處《風土記》。「進清醇以告蠟,竭恭敬於明祀。」

《玉燭寶典》:「臘者,祭先祖,蠟者,報百神,同日異祭也。」漢 以戌日為臘,魏以丑,晉以丑。

《禮記外傳》云:「漢則臘而不蠟。受命之王,皆以王日為 祖,衰日為臘。」又云:「周水德,漢火德,各以其五行之王 日為祖,其休廢日為臘也。」火王午,木王卯,水王子,金 王酉,而臘各用其衰日。如魏土行,土衰於辰,故魏臘 用辰;晉金行,金衰於丑,故晉臘用丑。五運相承,莫不 皆然。秦靜曰:「古禮,出行有祖祭,歲終有蜡祭,無正月 必祖之祀。」

李氏《刊誤》:「歲十二月,臘得禽獸,為祭百神,以相其功。 夫火德之君,以午祖戌臘,土德之君,以丑祖辰臘,各 繫五運盛衰,推而用之。」

《備忘小抄》「伏臘,伏者,金氣伏藏之日也。冬至後祀百 神曰臘。」

《玉海》:「周顯王四十三年,秦初臘。」按春秋時已稱虞不 臘,非始於秦也。始皇更名臘曰嘉平,亦復用夏之舊 名也。周蠟於十二月,秦臘於孟冬,皆建亥之月也。蠟 以息老物,臘以息民。

《事物原始。說文》云:「冬至後三戌,乃臘日也。」按大蜡之 祭,三代有之。《廣雅》云:「夏曰嘉平,商曰清祀,周曰大蜡, 秦名曰臘,漢以下因之。蠟音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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