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第270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二百七十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二百七十卷目錄
朝賀部彙考十四
明二〈成祖永樂八則 仁宗洪熙一則 宣宗宣德二則 英宗正統二則 代宗景泰
三則 英宗天順二則 憲宗成化六則 孝宗弘治七則 武宗正德三則 世宗嘉靖十
二則 穆宗隆慶四則 神宗萬曆八則 愍帝崇禎一則〉
禮儀典第二百七十卷
朝賀部彙考十四
[編輯]明二
[編輯]成祖永樂元年定進實錄儀及內閣錦衣衛侍立班制
[編輯]按《明會典》「進實錄儀」,「永樂元年定前一日設香案於 奉天殿丹陛之中,表案於丹陛之東。錦衣衛設鹵簿 大駕,教坊司設中和韶樂及大樂如常儀。設寶輿於 奉天門。是日早,史官捧《實錄》置其中。上御華蓋殿,具 袞冕,鴻臚寺官奏執事官行禮。贊五拜」,奏「請陞殿,導 駕官前導,樂作。上御奉天殿,樂止。文武官各具朝服」 詣丹墀,分左右侍班。鴻臚寺官導引寶輿至丹陛上。 史官舉《實錄》置於案。史官入班,鴻臚寺官奏進《實錄》。 序班舉《實錄》案,以次由殿中門入,班首由左門入。上 興,序班以《實錄》案置於殿中。班首跪於案前。贊史官 皆跪。序班並內侍官舉《實錄》案入謹身殿,置於中。上 復座。贊「俯伏。」班首俯伏,興,復位。贊「四拜。」贊「進表」,序班 舉表案,由左門入,置於殿中。贊「宣表」,贊「眾官皆跪。」宣 訖,贊「俛伏,興。」贊四拜,興,進實錄官退於東班,侍立文 武百官入班,鴻臚寺官奏:「某官臣某」,同文武百官。恭 遇太祖聖神文武欽明啟運俊德成功統天大孝高 皇帝、孝慈昭憲至仁文德承天《順聖高皇后實錄》纂 成,群臣懽忭,禮當慶賀。宣訖,各官四拜興。贊有制,史 官仍入班。贊跪,宣制云:「太祖聖神文武欽明啟運俊 德成功統天大孝高皇帝、孝慈昭憲至仁文德承天 順聖高皇后功德光輝,纂述詳實,朕心懽慶,與卿等 同之。」宣訖,俯伏,興,三,舞蹈山呼,又四拜。禮畢。〈又〉永樂 初、令內閣官員侍朝、立在金臺東。錦衣衛在西。後移 下貼御道東西對立
永樂二年,更定東宮朝儀。
按《明會典》,「東宮朝儀,洪武間定。永樂二年,令文武官 員常朝行叩頭禮。三師、三少、詹事府官、左右春坊司 經局官、翰林院官、鴻臚寺官、六科給事中、錦衣衛官, 左右序立於文華殿門之外。鴻臚寺序班、通事舍人 引文武百官於丹陛下、丹墀內,東西序立,照依衙門 資次啟事。監察御史二員,司直郎、清紀郎日輪二員」, 北向侍立糾儀。啟事畢,百官齊退。遇有召問,亦須前 項官員一同進出。如獨進並獨員留後者,許監察御 史、鴻臚寺官、司直郎、清紀郎糾劾。
永樂四年,令六部及近侍官,有事當商確者,皆於晚 朝陳奏。
按《明會典》云云。
按《圖書編》:永樂四年正月,太宗皇帝御右順門晚朝, 百官奏事畢,皆趨出,召六部尚書及近臣諭曰:「『早朝 四方所奏事,多君臣之間不得盡所言。午後事簡,卿 等有所欲言,可從容陳論,毋以將晡朕倦於聽納。蓋 朕有所欲言者,亦欲及此,時與卿計議』。上又曰:『朕每 旦四鼓以興,衣冠靜坐,是時神清氣爽,則思四方之 事,緩急之宜,必得其當,然後出付所司行之。朝退未 嘗輒入宮中,間取四方奏牘,一一省覽。其有邊報及 水旱等事,即付所司施行。宮中事亦多須伺外朝事 畢,方與處置,閑暇則取經史覽閱,未嘗敢自暇逸。誠 慮天下之大,庶務之殷,豈可須臾怠惰?一怠惰則百 度弛矣。卿等宜體朕此意,相與勤勵』」,無厭斁也。自今 凡有事當商確者。皆於晚朝來。庶得盡委曲。
永樂六年正旦,以文皇后喪,百官行禮,如洪武例。又 奏准、公差到京不在引見例者,鴻臚寺引於承天門 外行禮。
按《明會典》,「永樂六年正旦,文皇后喪服,皇帝常服御 殿,錦衣衛陳鹵簿儀仗於丹陛,教坊司陳大樂而不 作,百官行禮如洪武例。立春,百官俱淺淡服,於奉天 門行禮。」又奏准:在外軍民官司及各王府公差人員, 在京公、侯、駙馬、伯、都督及內官出使隨帶人員,並各 衛所等衙門公差人等到京,除例該引見者照舊外, 其不在常例者,俱赴鴻臚寺報名,謝恩、見辭。本寺將 各人姓名附簿,仍將各起總數,每日早另具題本進 呈,及引各人於承天門外行叩頭禮。又令帝王生日, 先於宗廟具禮致祭,然後序家人禮,百官慶賀,禮畢 筵宴。
永樂七年,令謝恩、見辭人員行禮畢。有事奏者入奏。 並定監國朝賀諸儀。
按《明會典》:「永樂七年,大寒早朝,上御奉天門,百官行叩頭禮,侍班俟鴻臚寺官引謝恩見辭人員行禮畢, 駕興,御右順門內便殿。百官有事奏者以次入奏,無 事者退治職務。」〈又〉皇帝有巡狩,然後令皇太子或皇 孫監國。永樂七年,定一朝儀。凡常朝,於午門左視事。 其左右侍衛及在京各衙門官員人等合啟事務如 常儀。若皇太子御文華殿,官員人等承旨召入者,方 許入。一慶賀。凡遇萬壽聖節、正旦、《冬至》,先期皇太子 率文武百官於文華殿前拜進表文。是日早,設龍亭 於文華殿中丹陛上設駕。大樂。鳴鐘鼓,皇太子具冕 服於丹陛上,百官具朝服於丹墀內,行十二拜如常 儀。禮畢,儀仗鼓樂導表由中門出,皇太子由左門送, 至午門,還宮。文武百官導至長安右門外。文官五品 以上、武官四品以上及近侍官、監察御史俱乘馬導 至三山門外,以表授進表官,百官各回。至期,行告天 祝壽禮。是日早,設香案於文華殿丹陛上,設駕大樂、 鳴鐘鼓如常儀。皇太子具冕服於丹陛上,文武百官 具朝服於丹墀內。行八拜如常儀。其在京文武衙門 遇萬壽聖節,禮部同文職衙門共進表一通。中軍都 督府同公侯駙馬伯武職衙門共進表一通。正旦冬 至亦如之。其正旦冬至千秋節,文武百官於文華殿 行慶賀禮如常儀。其有王府遣人詣東宮前行禮,即 納其禮物,宴賞差來人。其應答禮者,奏聞處分。 按《續文獻通考》:永樂七年十月,上謂行在禮部尚書 趙羾曰:「北京冬氣嚴凝,群臣早朝奏事,久立不堪。今 後朝見畢,欲於右順門內便殿奏事,爾與群臣斟酌 可否。」於是羾同夏原吉、胡廣等議奏:「每日常朝,上御 奉天門,百官行叩頭禮,侍班候,鴻臚寺官引謝恩見 辭者。行禮畢,駕御右順門內便殿,百官有事奏者以 次入奏,無事者退治職務,朔望朝如常儀。」制曰:「可。」命 自十一月朔始行之。
永樂十二年正月朔,以日食,免朝賀。
按《續文獻通考》:永樂十二年春正月辛巳朔,日食,免 朝賀。先是鴻臚寺奏習正旦朝儀,上召禮部翰林院 官問曰:「正旦日食,百官賀禮可行乎?」尚書呂震對曰: 「日食與朝賀之時,先後不相妨。」侍郎儀智曰:「終是同 日免賀為當。」楊士奇曰:「日食,天變之大者。前代元旦 日食多不受朝。宋仁宗時,元旦日食,富弼請罷宴徹」 樂,呂夷簡不從。弼曰:「萬一契丹行之,為中國羞。」後有 自契丹回者,言虜是日罷宴,仁宗深悔,今免賀,誠當 上。從之。
永樂十三年春正月丙子朔,日食,免朝賀。
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永樂二十二年、令大臣來朝,鴻臚寺即皆引見。是年, 《仁宗》即位,百官上表稱賀。
按:《明會典》:「永樂二十二年令凡方面大臣來朝,鴻臚 寺即皆引見。」〈又〉昭皇帝登極儀:「永樂二十二年七月, 公、侯、駙馬、伯、文武百官及軍民耆老等上箋勸進」者 三,令旨俞允,乃命禮部擇日具儀。先期,司設監等衙 門於華蓋殿,陳御座於中,仍於奉天殿設寶座,欽天 監設定時鼓,尚寶司設寶案於奉天殿,鴻臚寺設表 案於丹陛上,教坊司設《中和韶樂》,設而不作。鴻臚寺 設詔案,及錦衣「衛。設雲蓋、雲盤於奉天殿內東,別設 雲蓋於承天門上。設雲輿於午門外。設宣讀案於承 天門上,西南向。」是日早,遣官祗告天地、宗廟、社稷。上 具孝服、設酒果,親詣大行皇帝几筵前祗告。受命畢, 即於奉天殿前設香案、酒果等物,具冕服行告天地 禮。隨赴奉先殿謁告祖宗畢,仍具袞冕詣大行皇帝 几筵前,行五拜三叩頭禮畢,詣母后前行五拜三叩 頭禮。畢,詣奉天殿即位。是日早鳴鐘鼓,錦衣衛設鹵 簿大駕,上服袞冕御華蓋殿,文武百官各具朝服入 丹墀內,候鴻臚寺引執事官進至華蓋殿行禮畢,贊 各供事奏「請陞殿」,上由中門出,陞寶座,錦衣衛鳴鞭, 文武百官上表稱賀。上命百官免賀,免宣表、止行五 拜三叩頭禮。百官出至承天門外。候翰林院官齎詔 書、用寶訖。鴻臚寺官請頒詔。翰林院官捧詔授禮部 官。由奉天殿左門出。錦衣衛於午門前候捧詔置雲 蓋中,導至承天門開讀行禮如常儀。
仁宗洪熙元年正旦御奉天殿朝群臣
[編輯]按《續文獻通考》:仁宗洪熙元年春正月壬申朔,上御 奉天殿,朝群臣,命禮部、鴻臚寺不作樂,群臣止行五 拜三叩頭禮。先是禮部尚書呂震請於上曰:「『陛下初 登大寶,天下文武之臣及海外諸國皆來朝,宜受賀 作樂如大朝之儀』。不從。次日,震固請,大學士楊士奇、 楊榮、金幼孜、黃淮進曰:『陛下言是』。上曰:『山陵甫畢事, 忍遽即吉?朕明日亦不欲出』。」震曰:「四方萬國之人,遠 朝新主,皆欲一睹天顏,固聖孝誠至,亦宜勉順下情。」 上顧士奇四人曰:「禮過矣。」對曰:「誠如聖諭。必欲俯順 輿情,亦不宜備禮。」上從之,故有是命。
宣宗宣德四年令在外大小衙門遇正旦等節慶賀禮俱照洪武初舞蹈山呼行十四拜禮
[編輯]按《明會典》云云宣德九年、令在外各衙門官吏人等。該謝恩者。許在 本處望闕謝恩。其有事赴京朝見。待有明文。方許 按《明會典》云云。
英宗正統九年令廣西臨邊衙門免來朝
[編輯]按:《明會典》:「正統九年,令廣西臨邊縣分係裁減衙門, 免來朝。其須知文冊,府州縣類進。」
正統 年、令進賀表箋、非職官不得遣
按:《明會典》:「正統間,令天下諸司進賀表箋,非職官不 得遣。萬壽聖節,三司堂上官自進。冬至等節,許差本 司首領官及所屬府州衛所佐貳官進。」
代宗景泰元年定午朝儀
[編輯]按《明會典》:「景泰初定,凡午朝上御左順門,先期內官 設御座於左順門之北,設案稍南,文武執事奏事等 項官員俱於左掖門內伺候。駕出視朝,各官照班次 序立。內閣並五府六部奏事官、六科侍班官俱於案 西序立。侍班御史二員、序班二員、將軍四員,俱於案 南面北立。鴻臚寺鳴贊一員,於案東面西立。錦衣衛」 鴻臚寺堂上官於奏事官班以次面東立,管將軍官 並侍衛官立於將軍之西。五府六部等衙門官,照依 衙門次第,出班奏事。通政司官照依常例引入奏事。 三法司官遇有奏事,俱隨班。其常日答應。內刑部、大 理寺郎中等官各一員答應,都察院侍班御史答應。 其餘衙門官有事者,分管答應。鴻臚寺官贊「奏事畢 徹案。」各官退。各衙門如有機密重事。許赴御前具奏。 景泰二年,定午朝奏事儀。
按《續文獻通考》:景泰二年正月,令午朝翰林院先奏 事。時翰林學士周敘上疏曰:「臣職叨班行,伏見永樂、 洪熙、宣德三朝臨御大班,既退,各衙門即於門上次 第說事,君臣相與商確政務,罄盡所言,人懷畏憚,而 事機不泄,誠密勿廟堂之美政。自正統以來,王振擅 權,獨立在旁,於是輔弼大臣及近侍官員不得召對, 對亦不敢盡言,以釀成今日之禍。宜令群臣依舊制 輪流向前說事,庶得吐露肝膽。」不從。
景泰三年,定師保等官班次。
按《明會典》:「景泰三年,令師保兼官品同者立班,以衙 門為次。又令六科都左右給事中,內外序坐書銜俱 居御史之左。又令官員人等,至皇城四門下馬牌邊, 橫過俱下馬。其順行不係橫過,不在禁例。」
英宗天順三年奏准凡方面官入朝遞降京官一班序立
[編輯]按《明會典》云云。
天順四年。令朝覲官賢能卓異者。賜宴及衣如例 按《明會典》云云。
憲宗成化元年令每日早朝許各衙門並公差官具本面奏
[編輯]按《明會典》:「成化元年令每日早朝,各衙門並公差官 員具本面奏,及通政司類進本狀。各具手本,備開所 奉事件,送禮科收照。次日,將收到奏目並各衙門送 到奏題本狀通具奏目,送司禮監交收,以候類進。」又 令:「一應奏題本有旨意者,六部都察院等衙門抄出, 即明白覆奏發落,不許稽緩。」若過五日不覆奏者,該 科以聞。凡在京文武衙門奏題本、謹封完備。俱差屬 官捧入左順門進呈
成化四年,李秉等午朝失期,詔姑宥之。
按《續文獻通考》:成化四年十月,吏部九卿等衙門尚 書等官李秉等,俱午朝失期,不及入侍,聯名上奏待 罪。詔:「爾等常以勤政為言,及朕視午朝,卻又怠慢,既 引咎,姑宥之。」
成化五年奏准、「雲南長官司、及各府首領官,有邊務 者,俱免來朝。」
按《明會典》:「成化五年奏准雲南長官司免來朝,州縣 裁減去處,止該吏一名,齎文隨司府州縣官員進繳。 其各府首領官,遇邊務差占,亦免來朝。」
成化十三年奏定大小官員入朝所帶人數:
按《明會典》:「成化十三年奏准文武官員入朝大臣,常 川許帶官吏頭目,每人二名,若遇陰雨,大臣添一人, 小官許帶一人,各執雨具。又令文武大小官員入朝, 跟隨辦事官吏人等,照出午門例,於長安左右門、承 天門、端門各下小木牌進入,出則收回。」
成化十四年、令朝參官照品序立。東宮侍衛舍人朝 賀俱帶刀。
按《明會典》:「成化十四年,令朝參官員遇鼓起時,俱於 左右掖門外拱候,東西班次,照依衙門品級序。其進 士,各照辦事衙門次序,立於見任官後。」〈又〉東宮侍衛。 成化十四年,令選官舍一百五十六員名,照舊設隨 侍營。仍將所選舍人分為三班帶刀。每班五十二員 名。內除官舍二員名領班,每朔望照例輪班,千秋節、 正旦、冬至朝賀,三班一總帶刀。
成化二十三年,百官素服朝參,免冬至朝賀。
按《明會典》:「成化二十三年,憲宗喪服既除,上仍素翼 善冠、麻布袍、腰絰視朝,不鳴鐘鼓,文武百官素服、烏紗帽、黑角帶、皂靴朝參。至百日後,始變服如常。是年 冬至節,詔免行賀。」
孝宗弘治元年正旦百官行五拜三叩頭禮
[編輯]按《明會典》,「弘治元年正旦,以憲宗服制未及小祥,上 服黃袍,御奉天殿,鳴鐘鼓,鳴鞭,作堂下樂,文武官具 公服,行五拜三叩頭禮。次日至十五日,具黑翼善冠、 淺淡袍服、犀帶,御奉天門,文武官具常服朝參。至禫 祭,免朝一日。」
弘治三年,彭韶奏請午朝議經邦要務,上嘉納之。 按《續文獻通考》:弘治三年十一月,因彗見求言。刑部 侍郎彭韶言:「臣獲隨午朝,竊見日奏,尋常起數,於事 無補。願陛下自今午朝,惟議經邦要務,如大陞除、大 災異,緊急錢糧,邊關軍政工程、囚犯之類,各令該衙 門先期開具事由,候駕御左順門,就於御前公同計 議,取旨奉行。仍乞溫顏俯詢曲折。如此不惟世事日 達於聖聰,而群臣邪正亦因可見。既不廢午朝之典, 又可令群臣率作興事。」上嘉納之。
弘治十二年、令、朝班內有諠譁及吐唾者、許序班拏 奏
按《明會典》。「弘治十二年令朝班內或言語諠譁及吐 唾在地者。許序班拏送御前請處。該奏請者具本奏 請。」
弘治十四年、令「序班糾奏失儀人員」
按《明會典》:「弘治十四年,令早朝遇雨,門上奏事。糾舉 失儀人員。序班一員、拏住一員、門上面奏。」
弘治十六年奏准、陝西、洮、河、西寧茶馬司大使等官 免朝
按《明會典》、「凡邊遠及有司地方,免朝覲。弘治十六年 奏准、陝西、洮、河、西寧茶馬司大使等官俱免,止令該 吏齎冊應朝。」
弘治十七年奏准、「都、布、按三司慶賀表箋、不許差雜 職官齎進。敬皇帝萬壽節、山陵襄事、百官行五拜三 叩頭禮。」
按《明會典》,弘治十七年奏准今後天下都、布、按三司 慶賀表箋,除萬壽聖節照例差委堂上官齎進外,其 餘冬至等節,如果堂上官差占,照例於本司首領官 及所屬府縣衛所佐貳官員內差委,不許濫差雜職 官員齎進。 是年,敬皇帝萬壽聖節,以李肅太皇太 後山陵襄事,奏進。文武百官服錦繡,於奉天門行五 拜三叩頭禮。是歲冬至節、免賀
弘治十八年。上聖祖母及聖母尊號。以太皇太后服 制未滿。百官並命婦。俱照成化二十三年例。免賀 按《明會典》云云。
武宗正德八年令被災被兵地方免正官朝覲
[編輯]按《明會典》:「正德八年,令各處被災被兵地方,許撫按 官預先勘實具奏,免其正官朝覲。若有科斂害民者, 仍許提問劾奏。」
正德十年,令朝覲官員廉能著稱、治行超卓者,賞衣 一襲、鈔百錠,仍宴於禮部。
按《明會典》云云。
正德十六年,世宗即位,詔「百官免賀,止行五拜三叩 頭禮。」
按《明會典》「肅皇帝登極儀,正德十六年三月十四日, 奉武宗皇帝遺詔,迎上入承大統。次日,皇親、駙馬、司 禮監太監、內閣大學士、禮部尚書等官,齎捧詔諭金 符,馳詣安陸藩府奉迎。內官監、工部蓋行殿於宣武 門外,南向。司設監設帷幄御座於中,尚衣監備翼善 冠服,錦衣衛備鹵簿,大駕以候。四月二十一日早,文」 武百官出郊,各具青綠錦繡服,迎駕入行殿朝見,行 四拜禮。明日即皇帝位。先期,司設監設御座於華蓋 殿,設寶座於奉天殿。欽天監設定時鼓,錦衣衛設鹵 簿大駕。尚寶司設寶案於奉天殿,鴻臚寺設表案於 丹陛上。教坊司設《中和韶樂》,設而不作。鴻臚寺設詔 案。錦衣衛設雲蓋、雲盤於奉天殿內之東。別設雲蓋 於承天門,設雲輿於午門外。設宣讀案於承天門上, 西南向。至日,遣官祭告天地、宗廟、社稷。駕由大明門 入,至文華殿,省定詔草、《欽改年號》畢,設酒果於大行 皇帝几筵前。上具素服謁告。畢,設香案、酒果等物於 奉天殿丹陛上。上具袞冕服行告天地禮畢,詣奉先 殿、奉慈殿謁告。畢,仍詣大行皇帝几筵前行禮畢,詣 慈壽皇太后、莊肅皇后前,各行禮畢,上御華蓋殿。文 武百官各具朝服,入丹墀內序立。鴻臚寺引執事官 進至華蓋殿傳旨,百官免賀,止行五拜三叩頭禮。傳 畢,贊「執事官行禮。」贊「各供事。」鴻臚寺正官跪奏「請陞 殿。」上由中門出,陞寶座。錦衣衛鳴鞭。欽天監報時。鴻 臚寺贊「行五拜三叩頭」禮訖,百官出至承天門外,俟 翰林院官齎詔用寶訖,鴻臚寺官奏請頒詔,翰林院 宮捧詔授禮部官,由奉天殿左門出,錦衣衛於午門 前候捧詔置雲蓋、雲盤中,導雲輿至承天門開讀行 禮如常儀。 是年肅皇帝萬壽聖節,以武宗山陵未 畢,令天下齎進表文,並公、侯、駙馬伯、儀賓進賀綵緞俱免宣讀陳設
世宗嘉靖元年奏准失儀官員應面糾者御史照舊先糾若御史不糾許序班糾但不許越次
[編輯]按《明會典》云云。
嘉靖二年「萬壽節,令百官免山呼舞蹈等禮。」
按《明會典》,「嘉靖二年,肅皇帝萬壽聖節,以孝惠皇太 後服制未滿,先期免習儀。至日早,於奉先殿行孝慈 高皇后忌辰祭禮畢,上服黃袍御奉天殿。錦衣衛設 鹵簿大駕如常儀。鳴鐘鼓,鳴鞭,教坊司作樂,文武百 官具朝服,先行四拜禮,致詞又四拜,免雞唱山呼舞 蹈等禮。表文綵緞免宣讀陳設。」
嘉靖六年、令早朝畢、不許輒便退班
按《明會典》:「嘉靖六年令,凡奉天門早朝畢,聖駕下階 南行,兩班官員不許輒便退班,與御轎並行,亦不許 吐唾語話,序班往來巡視,有違犯者,堂上官具奏,其 餘即時拏赴御前治罪。」
嘉靖七年,定萬壽節正旦、冬至及大祀慶成儀。 按《明會典》,「嘉靖七年奏准,凡遇萬壽聖節、正旦、冬至 大朝賀,先令承天門、端門及左右闕門守門內外官 員,嚴禁雜人行走。鼓初嚴,執事官並侍衛官軍先入, 次皇親公、侯、駙馬、伯,次在京文武品官,次來朝品官, 次內外雜職,次生儒,次外國四夷人。至奉天殿下,文 武百官依品級序立,毋得攙越亂班。」禮畢,外國四夷 先出,次生儒,次雜職,次文武品官,次侍衛官軍及儀 從「人等,俱盡象馬方行。其金水橋、東西角門各添設 序班。凡有攙越者,御史序班糾舉拏奏。若有市井奸 人假借儒吏衣巾,冒入殿庭,錦衣衛官校緝拏。」又令: 「凡正旦、冬至聖節,百官俱於先期之三日」及二日習 儀。正旦、冬至於朝天宮,聖節於靈濟宮。 《冬至大祀 禮成儀》,嘉靖七年定,上大祀慶成,駕還,百官具朝服, 於承天門外橋南立,迎駕隨至奉天殿丹墀內侍立。 執事官先至華蓋殿前,東西拱立,候上御華蓋殿,具 袞冕服陞座。鴻臚寺堂上官跪奏,「執事官行禮。」鳴贊 贊「入班,鞠躬,五拜,叩頭,興,平」身。各供事鴻臚寺堂上 官跪奏「請陞殿。」教坊司樂作。上御奉天殿,陞座,樂止。 錦衣衛官傳鳴鞭,鴻臚寺堂上官傳排班。鳴贊贊「排 班。」班齊,鞠躬,四拜興,平身。贊「跪。」鴻臚寺堂上官於丹 陛中道跪,致詞曰:公、侯、駙馬伯、文武百官某官臣某 等,「恭惟圜丘大報載成,禮當慶賀。」致詞畢,由殿東門 入,殿內侍立。鳴贊贊「俯伏、興、鞠躬。」樂作。四拜興、平身。 樂止。鴻臚寺堂上官於殿內跪奏「禮畢。」傳贊「禮畢。」錦 衣衛官傳鳴鞭。上還宮。百官退。〈又〉議准:「湖廣土官襲 授宣慰、宣撫、安撫職事者,差人慶賀,每司不許過三 人。其三年朝覲,每司止許二人,大約各司共不過百 人,起送到京者不過二十人,餘俱存留本布政司聽 賞。所司辨驗方物,造冊給批,差官伴押到京。禮部驗 批相同,方與賞賜應付。」
嘉靖九年、令常朝禮畢、內閣錦衣衛官、依班侍立。公 差官於朝儀有礙者、許註門籍。又以冬至次日、行朝 賀禮
按《明會典》,「嘉靖九年,令常朝官叩頭畢,內閣官於東 陛,錦衣衛官於西陛,各以次陞,立於寶座之東西,錦 衣衛官在司禮監官之南。遇有欽差官及四夷人等 領敕,翰林院、詹事府、左右春坊、司經局堂上官輪流 一人捧敕,立於內閣官之後。稍上,候領敕官面辭,捧 敕官下立於御前,候承旨訖,由左陛而下,循御道邊」 行,授與領敕官,仍回本班立。〈又〉嘉靖九年題准:「各文 武衙門公差官員,奉有《敕書》,責限完事友,公所窵遠, 不便趨朝者,方許於門籍註差。仍開奉何敕書,公所 係在何處,以便查考。其患病,若止係咳嗽等小疾,於 朝儀有礙者,量許註門籍五日。若病非旦夕可愈者, 必須堂上官印信手本,開寫明白。其有累月不朝,及 全司稱病者,文官聽吏科,武官聽兵科。每月終將門 籍查出糾舉。其屢經糾劾,文官至三次,武官至五次, 吏、兵二部徑自奏聞區處。」 舊制,冬至日即行賀禮。 嘉靖九年,分祀二郊,以冬至大報,是日行慶成禮,次 日行冬至朝賀。禮畢,舉慶成宴。本年再定,次日,上詣 內殿行節祭禮,又詣母后前行賀禮畢,始御奉天殿 受百官賀。
嘉靖十年題准、六科每月給事中二員。凡遇常朝、與 糾儀御史、及鴻臚寺官、同行查點
按《明會典》云云。
嘉靖十一年、令朝參官不遵禮法者、即行糾舉。又令 敕書領繳見辭官員、俱照舊例行
按:《明會典》:「嘉靖十一年,令朝參官不遵禮法者,三品 以上具奏處治,其餘即時拏奏。鴻臚寺官通同不行 糾舉,一體治罪。」
按《眉公見聞錄》:嘉靖十一年正月間,聖體違和,暫免 朝參。該寺題稱:「免朝日久,一應領敕、繳敕見辭人員, 若俱於御前面奏,恐聖體於視朝之初起數太多,未 免煩勞,欲暫於左順門領繳」等因。奉旨:「是。夏公言奏云:頒敕必於御前,所以重帝命,可以防詐傳旁出之 姦;繳敕必於御前,所以達下情,可以防遲留隱匿之」 弊。至於禮該面辭面見人員,即遇免朝日期,豈不能 少待,而遽然廢上下之禮,殆非臣子之心所敢安者。 伏望聖裁,重降御批,改回前命。奉旨:「卿說的是。敕書 領繳,見辭官員,都照舊例行。如遇雪雨風寒,暫三五 日免視朝日多准今春該寺奏准事例行,著為令。」 嘉靖十五年,定進書《訓錄》儀。
按「《明會典》進重書訓錄儀」,嘉靖十五年定,前一日鴻 臚寺設《寶訓》、「《實錄》案於丹墀中,設寶輿香亭於史館 前,教坊司設中和韶樂及大樂如常儀。」是日早,錦衣 衛設鹵簿,駕史官具朝服至館,捧《寶訓》《實錄》置寶輿 中。鴻臚寺官導迎《寶訓》《實錄》、寶輿,用鼓樂繖蓋,從東 廊北行,由左順門外引,由橋南中道行,史官後隨。由 二橋行,至奉天門階下,由左門入,至丹墀案前,捧《寶 訓》《實錄》置於案,樂作。候香亭、寶輿退,上御華蓋殿,鴻 臚寺官奏「執事官行禮。」贊「五拜」,奏「請陞殿」,導駕官前 導,樂作。上御奉天殿,樂止。鳴鞭。文武百官各具朝服, 侍班。史官入班,贊「四拜」,樂作,興,平身,樂止。鴻臚寺官 奏進《寶訓》《實錄》,樂作。序班舉《寶訓》《實錄》案,以次由中 道陞。班首官由左階陞,至殿門外,上興。序班以《寶訓》 《實錄》案置於殿中,樂止。班首官跪於案前,贊「史官皆 跪」,樂作。內侍官舉《寶訓》《實錄》案入華蓋殿上復座。贊 「俯伏」,班首及史官皆俯伏,興,平身,樂止。班首復位。贊 「鞠躬」,樂作。贊「四拜」,興,平身,樂止。史官退於東班侍立。 文武百官入班,贊五拜三叩頭,興,平身,樂止。禮畢。次 日早,鴻臚寺官詣華蓋殿,請《寶訓》《實錄》於寶輿內,執 事者舉輿由殿中門出,鼓樂前導,監錄等官並司禮 監及各監內侍官後從,由奉天門、左順門、東華門至 皇史宬門外。欽遣官以次捧《太祖高皇帝訓錄》及捧 《列聖訓錄》各尊,藏於金櫃內不掩,恭候上親臨閱視。 闔固畢。各官以次列階下、行叩頭禮
嘉靖十六年,更定「正旦冬至朝賀儀。」
按《明會典》「正旦冬至百官朝賀儀。」嘉靖十六年更定, 前一日,尚寶司設寶案於奉天殿寶座之東。鴻臚寺 設表案二於殿東中門外。禮部主客司設番國貢方 物案八於丹陛中道左右。欽天監設定時鼓於文樓 之上。教坊司設中和韶樂於奉天殿內,東西設大樂 於奉天門內,東西俱北向。至期,錦衣衛陳鹵簿儀仗 於丹陛及丹墀東西,設朋扇於殿內東西,陳車輅步 輦於奉天門丹墀中道,北向。金吾等衛列甲士軍仗 於午門外,奉天門外及丹墀東西。旗手衛設金鼓於 午門外,列旗幟於奉天門外。御馬監設仗馬。錦衣衛 設馴象於文武樓南,東西相向。欽天監設報時位於 丹陛之東。鼓初嚴,百官具朝服,齊班於午門外。《鼓次》 嚴,引班官引百官並進表人員,及四夷人等,次第由 左右掖門入,詣丹墀序立。欽天監雞唱官「司晨一員 於文樓下西向;錦衣衛將軍六員於殿內之南,北向; 將軍四員於丹陛四隅,東西相向。其餘侍衛將軍各 分立於殿陛等處如儀。」「鳴鞭四人於丹墀中道左右, 北向」;金吾等衛護衛官二十四員於丹陛之南,六員 於丹墀之北,俱東西相向。陳設方物。鴻臚寺司賓署 丞一員徹方物案。「鴻臚寺序班十六員於丹陛中道 左右。」外贊「鴻臚寺鳴贊等官十二員於丹陛及丹墀 東西。糾儀御史十二員於丹墀之東西。」殿前侍班錦 衣衛千戶六員。光祿寺署官四員、序班二員。傳呼鳴 鞭錦衣衛百戶四員,俱於殿中門外,東西相向。導表 六科都給事中二員、序班二員,於表案左右;掌領侍 衛官三員,於殿內東西相向;錦衣衛正直指揮一員, 於簾右東向,百戶二員,於簾下左右相向。捲簾畢,即 趨出殿門外,各豫立以俟。鼓三嚴,執事禮部堂上官 並內贊鳴贊一員,陳設表案並舉案序班「五員。典儀: 鴻臚寺司儀署丞一員。捧表、禮部儀制司官四員。展 表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堂上官二員。宣表致 詞並傳制」等項。鴻臚寺堂上官五員。捧寶尚寶司官 二員。導駕六科給事中十員。殿內侍班翰林院官四 員中書官四員糾儀御史四員序班二員及各遣祭 官,俱詣華蓋殿外,候上具袞冕陞座。鐘聲止,入序立。 遣祭官以次復命訖,各趨入丹墀班。禮部堂上官跪 奏方物,並請上位看馬,候得旨復位。鴻臚寺卿跪奏 「執事官行禮。」贊五拜。叩頭畢,贊各供事。鴻臚寺卿跪 請陞殿。駕興,導駕官前導,尚寶官捧寶前行,《中和樂》 作,奏《聖安之曲》。上御奉天殿陞座,導駕官立於殿內 柱下,東西相向。侍班翰林官立於東導駕官之後,中 書官立於西導駕官之後,糾儀御史、序班分立於侍 班官之下,尚寶官置寶於案,分立於導駕官之上。樂 止,鳴鞭報時,雞唱訖,外贊唱「排班。」班齊,鞠躬,大樂作, 四拜興,平身,樂止。內贊贊「進表」,大樂作。導表官導表 案至殿東中門止。序班舉案入,置殿中,退立於東西 柱下,樂止。贊宣表目、禮部堂上官並宣表目官詣殿 中跪。宣畢,各叩頭退。贊宣表,展表官取表,同宣表官詣殿中跪。外贊贊「跪」,眾官皆跪。宣畢,展表官分東西 先退,內外皆贊「俯伏」,大樂作,興,平身。樂止。宣表官退, 序班舉案置殿東外。贊贊跪,眾官皆跪。代致詞官跪 於丹陛中道。致詞云:「公、侯、駙馬伯文武百官某官臣 某等。」
詞與洪武間所定同
賀訖。外贊贊俯伏,眾官皆俯伏,樂作。四拜興、平身。樂 止。傳制官詣御前跪奏傳制。俯伏興。由東門靠東出 至丹陛之東、西向立稱「有制。」外贊贊跪,眾官皆跪。宣 制。
制與洪武間所定同
宣訖,外贊贊「俯伏」,大樂作,興,平身,樂止。贊搢笏,鞠躬, 三舞蹈。贊跪唱山呼,百官拱手加額曰「萬歲」,唱山呼 曰「萬歲」,唱再山呼曰「萬萬歲。」贊出笏,俯伏,大樂作,四 拜興,平身,樂止。鴻臚卿詣御前跪,奏禮畢。鳴鞭,《中和 樂》作,奏《定安》之曲。駕興,尚寶官捧寶,導駕官前導,至 華蓋殿,樂止。引班官引百官人等以次出。序班徹方 物案,所司設黃幄於丹陛上,陳王府及勳臣、總兵官、 外夷所進馬匹於丹墀內。禮部並鴻臚寺官立於丹 墀東,候上易便服御黃幄。甲士行禮畢,禮部官詣御 道中跪奏「御馬過」,奏畢,復位。候馬過,詣御道中,跪奏 「馬過。」畢,駕還宮。
嘉靖十八年「正旦,以皇太后未南祔,御奉天門,百官 具公服行禮。」
按《明會典》,「嘉靖十八年正旦,以章聖皇太后未南祔, 上具翼善冠、黃袍,御奉天門,鳴鐘鼓,奏堂下樂,鳴鞭, 百官具公服行禮。八月萬壽聖節,以南祔未久,行禮 如正旦儀。」
嘉靖二十一年、令「聖節、正旦、冬至、俱先赴朝天宮習 儀。」
按《明會典》,「嘉靖二十一年,令聖節、正旦、冬至俱赴朝 天宮習儀。凡正旦節,自十二月二十八日起,至正月 二十日止,百官俱吉服,通政司不奏事。冬至前三日、 後三日,聖節前三日、後三日,俱吉服,通政司亦不奏 事。」凡朝賀,班首致詞官,例用勳臣,有缺,則禮部題請 欽定。凡進賀表目,親王各一通,各處掛印總兵官各 一通,朝鮮國王一通,南京禮部等衙門一通,浙江等 布政司、按察司、直隸府州等衙門各一通,南京中軍 等都督府一通,中都留守司、浙江等都司、直隸衛所 等衙門各一通。凡大朝賀,先期禮部移文各衙門,取 具執事等官職名並陳設儀衛等項數目,榜揭習儀 處所,以便供事。
嘉靖二十五年「奏定應朝官員事例。」
按《明會典》,凡應朝不到官員,係堪存留人數患病者, 查實准令復任。丁憂者,查明准令守制。其不係患病 丁憂者,以逃論。嘉靖二十五年題准:「方面等官應朝 逃回者,行各撫按備查因何事故,如有贓私實跡,嚴 行本處官司提問追贓,照依律例從重問擬。」
穆宗隆慶元年令親王朝覲禮久不行今後不必具奏禮部通行各王府知會
[編輯]按《明會典》云云。
隆慶二年,增糾儀序班二員。詔「皇太子於文華殿門 東間受群臣朝賀。」
按《明會典》。「隆慶二年題准丹墀糾儀序班添二員。」〈又〉 宣德九年,令「皇太子千秋、冬至節,親王及天下五品 以上衙門遣官進箋者,同」在京文武百官詣文華殿 行賀。東宮舊在文華殿南面受朝。嘉靖間,以文華殿 為上位,臨御別殿,改覆黃瓦。隆慶二年,冊立皇太子, 詔於文華殿門東間設座,受群臣朝賀,百官於文華 門外列班朝賀。
隆慶四年題准「兩廣不用兵」郡縣官員、俱令依期入 覲。
按《明會典》:「隆慶四年題准兩廣見在用兵,要查某處 事勢危急,及各省地方果有災傷賊情,事勢重大,正 官必不可缺者,量留數員料理。其一切零賊小災及 兩廣不用兵郡縣,俱要責令依期入覲。」
隆慶六年,定以三六九日視朝。
按《明會典》云云。
神宗萬曆三年題准常朝該日記注起居史官四員列於東班各科給事中之上稍前以便觀聽
[編輯]按《明會典》云云。
萬曆四年議定五府都督官常朝班次,又議設序班 糾舉諠譁者。
按《明會典》,「萬曆四年議准,五府都督官常朝班次,不 當入侯伯班,仍照殿班立於錦衣衛官之後,稍上,待 錦衣衛堂上官詣金臺邊,北司官於臺下各侍立,仍 與南北司無執事官同班,而序於其上。」又議准:「於左 右掖門內各設序班,分立東西,與原設催促入班序 班二員一同糾察,有諠譁說話者,即時記認,候奏事」 畢、一併糾舉。
萬曆五年,定諸司朝覲儀按《明會典》:「凡天下諸司朝覲官,自十二月十六日始, 鴻臚寺官陸續引見。」二十五日以後,每日常朝方面 官入至奉天門前,隨班行禮畢,於文班內序立,視常 朝官品級,各降一等。知府、知州、知縣及諸司首領官 吏,土官衙門把事土吏人等,俱於午門外行禮畢,東 西分班序立。正月初一日「大朝會以後,方面官於奉 天殿前隨班序立,知府以下奉天門金水橋南,仍分 東西序立,其行禮俱如常朝儀。」〈又〉萬曆五年定,「凡朝 覲,兩京府尹、行太僕寺、苑馬寺卿、布、按二司,俱於十 二月十六日朝見。」外班行禮畢,由右掖門至御前,鴻 臚寺官以次引見。其鹽運使及府、州、縣有司官吏,浙 江、江西十七日,山東、山西十八日,河南、陝西十九日, 湖廣、南直隸二十日,福建、四川二十一日,廣東、廣西 二十二日,雲南、貴州二十三日。北「直隸二十四日,各 朝見,外班行禮畢,仍至御前,鴻臚寺官引見。如遇是 日免朝,各官止於外班行禮,候御朝之日,仍補行引 見禮。」二十五日以後,例該常朝,除兩京府尹照京官 品級一體行禮序立外,其行太僕寺、苑馬寺卿、布按 二司入至皇極門前,隨班行禮畢,於文班內序立於 京官之下,各以次遞降一等。知府、知州、知縣及諸司 首領官吏,土官衙門把事土吏人等,於午門外行禮 畢,東西分班序立。正旦朝賀,各官俱入殿前行禮。其 餘陞殿日期,行太僕寺、苑馬寺卿、布按二司,仍於殿 前隨班各降一等序立。鹽運司知府以下,於金水橋 北,東西序立。其行禮俱如常儀。凡朝覲官見辭、謝恩, 不論已未入流,各具公服行禮。正旦朝賀,各具朝服, 但不許僭著朱履。凡遇常朝,俱穿本等錦繡服色。凡 獎賞廉能,先期,內官設御座於會極門之北,設賞案 稍東,文武執事奏事等項官員,各具吉服,並序班引 廉能官員,各具青錦繡服。至期,俱於左掖門內斜廊, 面北序立。管將軍官侍衛官俱於會極門礓下立。 候駕出、上陞御座、聽傳呼。內閣並執事奏事等項官 員、由《大礓》下,序班引廉能官由斜廊行,至東廊小 礓。下,面東立。候管將軍官並侍衛官、鴻臚寺掌印 官以次立於御座東、西向。鳴贊一員立於御座東、西 向。將軍四員分立於御座南,北向。各立定,內閣並執 事奏事等項官員至大礓上。鴻臚寺掌印官贊「入 班。」各官照班次序立。鳴贊贊「鞠躬。」行一拜三叩頭禮 畢。內閣並吏部、都察院堂上官、禮部錦衣衛掌印官、 吏科都給事中、掌河南道御史、禮部郎中,俱於御座 西,面東序立。侍班御史二員、序班二員,俱於御座南, 面北立。執事序班四員,於賞案稍南,面西立。鴻臚寺 掌印官贊奏事。贊起案。序班舉賞案置於御前稍南。 贊引廉能官。序班,引廉能官立於案南,照班次序立。 鳴贊贊跪,廉能官跪。鴻臚寺掌印官贊:「吏部等衙門 過」,吏部、都察院、吏科都給事中、掌河南道御史過中 跪。吏部堂上官奏:「後面跪的是廉能官,見在應朝某 省某等官某等若干員,奉旨引來,聽候獎賞奏知。」奏 畢,起身,一躬入班。鳴贊贊「叩頭。」廉能官叩頭,候天語 獎諭,承旨叩頭。上說與他每賞賜,還與酒飯喫。鴻臚 寺掌印官並禮部郎中承旨畢,鳴贊贊「叩頭。」廉能官 叩頭畢,起身,一揖一躬。序班引下,鴻臚寺掌印官贊 「起案。」序班舉案置於原所。吏部、都察院堂上官、吏科 都給事中、掌河南道御史過中跪致詞:仰惟皇上留 心吏治,澤被生民,臣等不勝慶忭,叩頭稱賀。鳴贊贊 「叩頭。」吏部等官叩頭畢,起身,一揖一躬入班。鴻臚寺 掌印官過中跪奏奏事畢,候駕興,各官退。凡大班糾 劾朝覲官,考察存留者,鴻臚寺官引上御路跪。法司 及科道官各露章糾劾怠職之罪,朝覲官俱俯伏免 冠,待罪候旨。如奉旨免宥,隨即加冠叩頭,連呼萬歲。 次日謝恩,仍前朝參。凡朝覲官事完辭朝,兩京府尹、 行太僕寺、苑馬寺卿、布按二司外班行禮畢、仍照前 引見面辭。鹽運司知府以下等官、止於外班行禮。 萬曆六年議定錦衣衛及都督班次:
按《春明夢餘錄》:「初制惟以品定班次,其後稍為變易。 勳臣在西上面東,不與百官齒,左班面西侍立。一品、 二品為第一,行三品次之,為第二;四品、五品京堂次 之,為第三;宮坊五品、六品次之,為第四;翰林六品、七 品次之,為第五;兩房中書次之,為第六。此為一段。其 下六科為第一,吏部第二,中書舍人第三。此為一段」, 其下則御史第一,五部次之。自此以下,品級官制,紊 不可紀矣。右班面東侍,則錦衣在前,五軍都督府次 之,其後七十二衛指揮等官,其北面行禮班次,則公、 侯、駙馬、伯列三班於前,去文武階次稍遠。其下則文 武兩班同上。御道左右分立,一品、二品為第一,三品 第二,四品、五品京堂至翰林七品,在「小九卿六品之 上,宮坊六品在小九卿五品之上,宮坊五品在大九 卿五品之上,講讀學士在大九卿四品之上,惟讓僉 都、少詹、學士在僉都之上。至於六部郎官,往時或敘 衙門一吏二禮」,其下則戶、兵等部右班武臣當以都 督為先。自嘉靖以來,錦衣權重,又陸、朱諸公皆以三公重銜,官在都督之上,故立於首。萬曆戊寅,朱太傅 已沒,掌錦衣者俱都指揮等官,相沿舊規,仍立前列, 其後遂有爭議。部中以錦衣貴重,竟不能持可否,乃 令錦衣仍前立,行稍下,都督立其後稍上,然非正禮 也。
萬曆七年諭衍聖公不必朝參,張真人免其朝覲 按《明會典》:萬曆七年諭衍聖公以萬壽入賀,朝廷待 以賓禮,不在文武職官之列,不必朝參。是年諭張真 人方外之流,無民社寄,其朝覲免行。
萬曆九年題准、衍聖公及顏、曾、孟三氏子孫、止許三 年一次入賀、於朝覲年行
按《明會典》云云。
萬曆十一年,增設序班三員、糾儀
按《明會典》:「萬曆十一年,令於金水橋邊增設序班三 員,北向站立。俟東西兩班站定,各於班末熟視,有回 顧耳語咳嗽吐唾者,即時糾舉。」其京堂四品以上,翰 林院學士及領敕官,俱不面糾。
萬曆十二年、令朝參日、照常糾儀。
按《明會典》,萬曆十二年,議令,吉服朝參日期,除祭祀 齋戒不面糾外,其餘照常糾儀。又令參將見朝,在京 營者照京官儀不贊跪,在外者照外官儀贊跪;失儀, 俱面糾。 近儀:凡早朝鼓起,文武官各於左右掖門 外序立,候鐘鳴開門,各以次進。過金水橋,至皇極門 丹墀,東西相向立,候上御寶座,鳴鞭,鴻臚寺官贊入 班,文武官俱入班,行一拜三叩頭禮,分班侍立。鴻臚 寺官宣念謝恩、見辭人員傳贊午門外行禮畢,鴻臚 寺官唱「奏事。」各衙門應奏事件,以次奏訖。御史序班 糾儀無失,儀官則一躬而退。鴻臚寺官跪奏奏事畢。 鳴鞭,駕興,百官以次出。近例,朝覲外官及舉監人等, 不許擅戴煖耳入朝。
愍帝崇禎五年十一月朝賀禮畢復閱馬
[編輯]按《春明夢餘錄》:「大朝畢,上暫退至謹身殿,更便服,於 殿外丹陛上設幄,群臣盛服侍班。御馬監之馬,雲錦 成群,每馬各有名牌,壯士控之,由東過西,最為盛觀。 其制始於嘉靖中,至後久不舉行。」崇禎壬申十一月 初十日冬至郊祀,十一日百官入賀,朝畢,復一閱視。 是日閱馬三百三十三匹。〈又〉大朝會,用樂工六十四 人,引樂二人,簫四人,笙四人,琵琶六人,箜篌四人,𥱧 六人,響四人,頭管四人,龍笛四人,杖鼓二十四人,大 鼓二人,板二人。戴曲腳幞頭衣,紅羅生色畫花大袖 衫,塗金束帶,紅羅擁項,紅結子皂皮靴。每朝賀之日, 和聲郎預先陳樂於丹墀百官拜位之南,北向南上。 上將出仗動,和聲郎舉麾唱曰「奏《飛龍引之曲》。」上陞 座,樂止,偃麾。贊禮唱「鞠躬」,和聲郎唱曰「奏《春風雲會 之曲》」,樂作,百官拜畢,樂止。國公升殿,和聲郎唱曰「奏 《慶皇都之樂》」,樂作。國公出殿門復位,樂止。贊禮唱「鞠 躬」,和聲郎唱曰「奏《喜昇平之樂》」,樂作。百官拜畢,樂止。 伺上位興,和聲郎唱曰「奏《賀聖朝之樂》」,樂作。上還宮, 樂止。百官捲班。和聲郎引樂工以次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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