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選舉典/第056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五十六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選舉典
第五十六卷目錄
對策部彙考一
漢〈文帝一則 武帝元光二則 成帝建始一則 永始一則 哀帝元壽一則〉
後漢〈章帝建初一則 和帝永元二則 安帝永初一則 順帝陽嘉二則〉
晉〈武帝泰始一則 太康一則 元帝太興一則〉
北魏〈高祖太和一則〉
選舉典第五十六卷
對策部彙考一
[編輯]漢
[編輯]文帝十五年始詔舉賢良能直言極諫者親策之
[編輯]按《漢書文帝本紀》,十五年秋九月,詔諸侯王公卿郡 守,舉賢良能直言極諫者,上親策之,傅納㠯言。 按 《晁錯傳》:「錯為太子家令後,詔有司舉賢良文學士,錯 在選中,上親策詔之曰:『惟十有五年九月壬子,皇帝 曰:『昔者大禹勤求賢士,施及方外,四極之內,舟車所 至,人跡所及,靡不聞命,以輔其不逮。近者獻其明,遠 者通厥聰,比善戮力,以翼天子』』。」是㠯大禹能亡失德, 夏㠯長懋。高皇帝親除大害,去亂從,並建豪英,以為 官師,為諫爭,輔天子之闕,而翼戴漢宗也。賴天之靈, 宗廟之福,方內㠯安,澤及四夷。今朕獲執天下之正, 以承宗廟之祀,朕既不德,又不敏,明弗能燭而智不 能治,此大夫之所著聞也。故詔有司,諸「侯王、三公、九 卿及主郡吏,各帥其志,以選賢良,明於國家之大體, 通於人事之終始,及能直言極諫者,各有人數,將以 匡朕之不逮。二三大夫之行,當此三道,朕甚嘉之,故 登大夫於朝,親諭朕志。」大夫其上三道之要,及「永惟 朕之不德,吏之不平,政之不宣,民之不寧,四者之闕, 悉陳其志,毋有所隱。」上「以薦先帝之宗廟,下以興愚 民之休利,著之於篇,朕親覽焉。觀大夫所以佐朕至 與不至,書之周之密之,重之閉之,興自朕躬,大夫其 正論毋枉。」執事烏虖戒之:「二三大夫其帥志毋怠!」錯 對曰:「平陽侯臣窋,汝陰侯臣竈、潁陰侯臣何,廷尉臣 宜昌、隴西太守臣昆邪所選賢良太子家令臣錯,昧 死再拜」言:「臣竊聞古之賢主,莫不求賢以為輔翼,故 黃帝得力牧而為五帝先,大禹得咎陶而為三王祖, 齊桓得《管子》而為五伯長。今陛下講於大禹及高皇 帝之建豪英也,退託於不明,以求賢良,讓之至也。臣 竊觀上世之傳,若高皇帝之建功業,陛下之德厚而 得賢佐,皆有司之所覽,刻於玉版,藏於金匱,歷之《春 秋》,紀之後世為帝者,祖宗與天地相終。今臣窋等乃 以臣錯充賦,甚不稱明詔求賢之意。臣錯草茅,臣亡 識知,昧死上愚」對曰:「詔策曰『明於國家大體』。愚臣竊 㠯古之五帝明之。臣聞五帝神聖,其臣莫能及,故自 親事,處於法宮之中,明堂之上,動靜上配天,下順地, 中得人。故眾生之類,亡不覆」也;根著之徒,亡不載也; 燭以光明,無偏異也。德上及飛鳥,下至水蟲,草木諸 產,皆被其澤。然後陰陽調,四時節,日月光,風雨時,膏 露降,五穀熟,祅孽滅,賊氣息,民不疾疫。河出圖,洛出 書,神龍至,鳳鳥翔,德澤滿天下,靈光施四海,此謂配 天地,治國大體之功也。《詔策》曰:「通於人,事終始。」愚臣 竊㠯古之三王明之。「臣聞三王臣主俱賢,故合謀相 輔,計安天下,莫不本於人情。人情莫不欲壽,三王生 而不傷也;人情莫不欲富,三王厚而不困也;人情莫 不欲安,三王扶而不危也;人情莫不欲逸,三王節其 力而不盡也。其為法令也,合於人情而後行之;其動 眾使民也,本於人事,然後為之。」取人以己內恕,及人 情之所惡,不以彊人情之所欲,不以禁民。是以天下 樂其政,歸其德,望之若父母,從之若流水,百姓和親, 國家安寧,名位不失,施及後世。此明於人情終始之 功也。《詔策》曰:「直言極諫」,愚臣竊以五伯之臣明之。臣 聞五伯不及其臣,故屬之以國,任之以事。五伯之佐 之為人臣也,察身而不敢誣,奉法「令不容私,盡心力 不敢矜,遭患難不避死,見賢不居其上,受祿不過其 量,不以亡能居尊顯之位。」自行若此,可謂方正之士 矣。其立法也,非以苦民傷眾而為之機陷也,以之興 利除害,尊主安民而救暴亂也。其行賞也,非虛取民 財,妄予人也,㠯勸天下之忠孝而明其功也。故功多 者賞厚,功少者賞「薄。如此斂民財以顧其功,而民不 恨者,知與而安己也。其行罰也,非以忿怒妄誅而從 暴心也,以禁天下不忠不孝而害國者也。故罪大者 罰重,罪小者罰輕,如此,民雖伏罪,至死而不怨者,知 罪罰之至,自取之也。」立法若此,可謂平正之吏矣。法 之逆者,請而更之,不以傷民;主行之暴者,逆而復之, 不「以傷國。救主之失,補主之過,揚主之美,明主之功, 使主內亡邪辟之行,外亡騫污之名。」事君若此,可謂 直言極諫之士矣。此五伯之所以德匡天下,威正諸 侯,功業甚美,名聲章明,舉天下之賢主,五伯與焉。此 身不及其臣,而使得直言極諫,補其不逮之功也。今陛下人民之眾,威武之重,德惠之厚,令行禁止之埶, 萬萬於五伯,而賜愚臣策曰:「匡朕之不逮。」愚臣何足 以識陛下之高明,而奉承之?詔策曰:「吏之不平,政之 不宣,民之不寧。」愚臣竊以秦事明之。臣聞秦始並天 下之時,其主不及三王,而臣不及其佐,然功力不遲 者何也?地形便,山川利,財用足,民利戰,其所與並者 六國。六國者,臣主皆不「肖,謀不輯,民不用,故當此之 時,秦最富彊。」夫國富彊而鄰國亂者,帝王之資也。故 秦能兼六國,立為天子。當此之時,三王之功不能進 焉。及其末塗之衰也,任不肖而信讒賊,宮室過度,耆 〈師古曰讀曰嗜〉慾亡極,民力罷盡,賦斂不節,矜奮自賢,群臣 恐諛,驕溢縱恣,不顧患禍,妄賞以隨喜意,妄誅以快 怒心,法令煩憯,刑罰暴酷,輕絕人命,身自射殺,天下 寒心,莫安其處。姦邪之吏,乘其亂法,㠯成其威,獄官 主斷,生殺自恣,上下瓦解,各自為制。秦始亂之時,吏 之所先侵者,貧人賤民也;至其中節,所侵者,富人吏 家也;及「其末塗,所侵者宗室大臣也。」是故親疏皆危, 外內咸怨,離散逋逃,人有走心。陳勝先倡,天下大潰, 絕祀亡世,為異姓福。此吏不平,政不宣,民不寧之禍 也。今陛下配天象地,覆露萬民,絕秦之跡,除其亂法, 躬親本事,廢去淫末,除苛解嬈,寬大愛人,肉刑不用, 辠人亡帑,非謗不治,鑄錢者除,通關去塞,不孽;諸侯 賓禮長老,愛卹少孤;辠人有期,後宮出嫁,尊賜孝悌, 農民不租;明詔軍師,愛士大夫,求進方正,廢退姦邪, 除去陰刑,害民者誅,憂勞百姓;列侯就都,親耕節用, 視民不奢,所為天下,興利除害,變法易故,以安海內 者,大功數十,皆上世之所難及,陛下行之,道純德厚, 元元之民幸矣。詔策曰:「永惟朕之不德,愚臣不足以 當之。」詔策曰:「悉陳其志,毋有所隱。」愚臣竊以五帝之 賢臣明之。臣聞五帝其臣莫能及,則自親之;三王臣 主俱賢,則共憂之;五伯不及其臣,則任使之。此所以 神明不遺而賢聖不廢也。故各當其世而立功德焉。 《傳》曰:「往者不可及,來者猶可待。」能明其世者,謂之天 子。此之謂也。竊聞戰不勝者易其地,民貧窮者變其 業。今以陛下神明德厚,資財不下。五帝臨制天下,至 今十有六年,民不益富,盜賊不衰,邊境未安。其所以 然,意者陛下未之躬親而待群臣也。今執事之臣,皆 天下之選,已然莫能望陛下清光,譬之猶五帝之佐 也。陛下不自躬親,而待不望清光之臣,臣竊恐神「明 之遺也,日損一日,歲亡一歲,日月益暮,盛德不及究 於天下,以傳萬世。愚臣不自度量,竊為陛下惜之。」昧 死上狂惑屮茅之愚臣言:「唯陛下財擇。」時賈誼已死, 對策者百餘人,唯錯為高第,繇是遷中大夫。
武帝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國舉孝廉各一人五月詔策賢良
[編輯]按《漢書武帝本紀》,「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國舉 孝廉各一人。夏五月,詔賢良曰:朕聞昔在唐虞畫象 而民不犯,日月所燭,莫不率俾。周之成康,刑錯不用, 德及鳥獸,教通四海,海外肅慎,北發、渠搜、氐、羌來服, 星辰不孛,日月不蝕,山陵不崩,川谷不塞,麟鳳在郊 藪,河、洛出圖書,嗚虖何施,而臻此歟?今朕獲奉宗廟, 夙興以求,夜寐以思,若涉淵冰,未知所濟。猗歟偉歟, 何行而可以章先帝之鴻業休德,上參堯舜,下配三 王。朕之不敏,不能遠德,此子大夫之所睹聞也。賢良 明於古今王事之體,受策察問,咸以《書》對,著之於篇, 朕親覽焉。」於是董仲舒、公孫弘等出焉。
按《宋書百官志》:「元光元年,始令郡國舉孝廉。制:郡口 二十萬以上,歲察一人;四十萬以上二人,六十萬三 人,八十萬四人,百萬五人,百二十萬六人。不滿二十 萬,二歲一人;不滿十萬,三歲一人。限以四科:一曰德 行高妙,志節清白;二曰學通行修,經中博士;三曰明 習法令,足以決疑,能案章覆問,文中御史;四曰剛毅 多略,遭事不惑,明足決斷,材任三輔縣令」,武帝納董 仲舒之言也。
元光五年,詔策諸儒。
按《漢書武帝本紀》,五年秋八月,詔吏民有明當世之 務,習先聖之業者,縣次續食,令與計偕。 按《公孫弘 傳》:弘,菑川薛人也。武帝初即位,招賢良文學士,徵為 博士,使匈奴,還報不合意,免歸。元光五年,復徵賢良 文學。菑川國復推上弘,弘謝曰:「前已嘗西,用不能罷, 願更選國人。」固推弘。弘至太常,上策詔諸儒,制曰:「蓋 聞上古至治,畫衣冠,異章服,而民不犯。陰陽和,五穀 登,六畜蕃,甘露降,風雨時,嘉禾興,朱屮生,山不童,澤 不涸,麟鳳在郊藪,龜龍游於沼,河《洛》出圖書,父不喪 子,兄不哭弟,北發渠搜,南撫交阯,舟車所至,人跡所 及,跂行喙息,鹹得其宜,朕甚嘉之。今何道而臻乎此, 子大夫修先聖之術,明君臣之義,講論洽聞,有聲乎 當世。敢問子大夫天人之道,何所本始?吉凶之效,安 所期焉?禹湯水旱,厥咎何由?仁義禮知,四者之宜,當 安設施,屬統垂業,物鬼變化,天命之符,廢興何如?天 文地理人事之紀,子大夫習焉,其悉意正議,詳具以對,著之於篇,朕將親覽焉,靡有所隱。」弘對曰:「臣聞上 古堯、舜之時,不貴爵賞」,而民勸善,不重刑罰而民不 犯,躬率以正而遇民信也。末世貴爵厚賞而民不勸, 深刑重罰而姦不止,其上不正,遇民不信也。夫厚賞 重刑,未足以勸善而禁非,必信而已矣。是故因能任 官,則分職治;去無用之言,則事情得;不作無用之器, 則賦斂省;不奪民時,不妨民力,則百姓富;有德者進, 無德者「退,則朝廷尊;有功者上,無功者下,則群臣逡; 罰當罪,則姦邪止;賞當賢,則臣下勸。凡此八者,治民 之本也。故民者,業之則不爭,理得則不怨,有禮則不 暴,愛之則親上,此有天下之急者也。」故法不遠義,則 民服而不離;和不遠禮,則民親而不暴。故法之所罰, 義之所去也;和之所賞,禮之所取也。禮義者,民之所 服也;而賞罰順之,則民不犯禁矣。故畫衣冠,異章服, 而民不犯者,此道素行也。臣聞之,氣同則從,聲比則 應。今人主和德於上,百姓和合於下,故心和則氣和, 氣和則形和,形和則聲和,聲和則天地之和應矣。故 陰陽和,風雨時,甘露降,五穀登,六畜蕃,嘉禾興,朱屮 生,山不童,澤不涸,此和之至「也。故形和則無疾,無疾 則不夭。故父不喪子,兄不哭弟,德配天地,明並日月, 則麟鳳至,龜龍在郊,河出圖,洛出書,遠方之君莫不 說義奉幣而來朝,此和之極也。」臣聞之,仁者愛也,義 者宜也,禮者所履也,智者術之原也。致利除害,兼愛 無私,謂之仁;明是非、立可否,謂之義;進退有度,尊卑 有分,謂之禮;「擅殺生之柄,通壅塞之塗,權輕重之數, 論得失之道,使遠近情偽必見於上,謂之術。凡此四 者,治之本,道之用也,皆當設施,不可廢也。得其要則 天下安樂。法設而不用,不得其術,則主蔽於上,官亂 於下。此事之情屬,統垂業之本也。臣聞堯遭鴻水,使 禹治之,未聞禹之有水也。若湯之旱,則桀之餘烈也。 桀、紂行惡,受天之罰;禹、湯積德,以王天下。因此觀之, 天德無私親,順之和起,逆之害生,此天文地理人事 之紀。臣弘愚戇,不足以奉大對。」時對者百餘人,太常 奏弘第居下。策奏,天子擢弘對為第一。召入見,容貌 甚麗,拜為博士,待詔金馬門。
成帝建始三年詔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對策於廷
[編輯]按《漢書成帝本紀》,建始三年「冬十二月戊申朔,日有 蝕之。夜,地震未央宮殿中。詔曰:『蓋聞天生眾民,不能 相治,為之立君以統理之。君道得,則屮木昆蟲鹹得 其所;人君不德,謫見天地,災異婁發,以告不治。朕涉 道日寡,舉錯不中,乃戊申日蝕地震,朕甚懼焉。公卿 其各思朕過失,明白陳之。女無面從,退有後言。丞相』」 御史與將軍、列侯、中二千石及內郡國舉賢良方正 能直言極諫之士詣公車,朕將覽焉。 按《谷永傳》,建 始三年冬,日食地震,同日俱發,詔舉方正直言極諫 之士。太常陽城侯劉慶忌舉永,待詔公車,對曰:「陛下 秉至聖之純德,懼天地之戒異,飭身修政,納問公卿。 又下明詔,帥舉直言,燕見紬繹,以求咎愆,使臣等得 造明朝,承聖問。臣材朽學淺,不通政事。竊聞明王即 位,正五事,建大中,以承天心,則庶徵序於下,日月理 於上。」如人君淫溺後宮,般樂游田,五事失於躬,大中 之道不立,則咎徵降而六極至。凡災異之發,各象過 失,以類告人。乃十二月朔戊申,日食婺女之分,地震 蕭牆之內,二者同日俱發,以丁寧陛下,厥咎不遠,宜 厚求諸身意。豈陛下志在閨門未卹,政事不慎,舉錯 屢失中與?內寵太盛,女不遵道,嫉妒專上,妨繼嗣與? 古之王者,廢五事之中,失夫婦之紀,妻妾得意,謁行 於內,埶行於外,至覆傾國家,或亂陰陽。昔褒姒用國, 宗周以喪;閻妻驕扇,日以不臧,此其效也。《經》曰:「皇極, 皇建其」有極。《傳》曰:「皇之不極,是謂不建,時則有日月 亂行。」陛下踐至尊之祚,為天下主,奉帝王之職,以統 群生。方內之治亂,在陛下所執。誠留意於正身,勉彊 於力行,損燕私之間,以勞天下。放去淫溺之樂,罷歸 倡優之笑,絕卻不享之義,慎節游田之虞。起居有常, 循禮而動,躬親政事,致行無倦,安服若性。《經》曰:「繼自 今嗣王,其毋淫於酒,毋逸於游田」,惟正之共,未有身 治正而臣下邪者也。夫妻之際,王事綱紀,安危之機, 聖王所致慎也。昔舜飭正二女,以崇至德,楚莊忍絕 丹姬以成伯功;幽王惑於褒姒,周德降亡;魯桓脅於 齊女,社稷以傾。誠修後宮之政,明尊卑之序,貴者不 得嫉妒專寵,以絕驕嫚之端,「抑褒閻之亂。賤者鹹得 秩進,各得厥職,以廣繼嗣之統,息白華之怨。俊宮親 屬,饒之以財,勿與政事,以遠皇父之類,損妻黨之權。 未有閨門治而天下亂者也。治遠自近始,習善在左 右。昔龍筦納言,而帝命惟允,四輔既備,成王靡有過 事。誠敕正左右齊栗之臣,戴金貂之飾,執常伯之職 者,皆使學先」王之道,知君臣之義,濟濟謹孚,無敖戲 驕恣之過,則左右肅艾,群僚仰法,化流四方。《經》曰:「亦 惟先正克左右,未有左右正而百官枉者也。」治天下 者,尊賢考功則治,簡賢違功則亂。誠審思治人之術歡樂得賢之福,論材選士,必試於職,明度量以程能, 考功實以定德,毋用比周之虛譽,毋聽濅潤之譖愬, 則抱功修職之吏,無蔽傷之憂。比周邪偽之徒,不得 即工,小人日銷,俊乂日隆。《經》曰:「三載考績,三考黜陟 幽明。」又曰:「九德咸事,俊乂在官。」未有功賞得於前,眾 賢布於官而不治者也。堯遭洪水之災,天下分絕為 十二州。制遠之道微,而無乖畔之難者,德厚恩深,無 怨於下也。秦居平土,一夫大呼而「海內崩析」者,刑罰 深,酷吏行,殘賊也。夫違天害德,為上取怨於下,莫甚 乎殘賊之吏。誠放退殘賊酷暴之吏,錮廢勿用,益選 溫良上德之士以親萬姓;平刑釋冤,以理民命;務省 繇役,毋奪民時;薄收賦稅,毋殫民財。使天下黎元咸 安家樂業,不苦踰時之役,不患苛暴之政,不疾酷烈 之吏。雖有唐堯之大災,民無離上之心。《經》曰:「懷保小 人,惠於鰥寡。」未有德厚吏良而民畔者也。臣聞災異, 皇天所以譴告人君過失,猶嚴父之明誡。畏懼敬改, 則禍銷福降;忽然簡易,則咎罰不除。《經》曰:「饗用五福, 畏用六極。」《傳》曰:「六沴作見,若不共御。」六罰既侵,六極 其下。今三年之間,災異鋒起,小大畢具。所行不享上 帝,「上帝不豫,炳然甚著。不求之身,無所改正,疏舉廣 謀,又不用其言,是循不享之跡,無謝過之實也,天責 愈深。此五者王事之綱紀,南面之急務,唯陛下留神 對奏。」天子異焉,特召見永。
按,《文獻通考》:「建始三年,上盡召直言之士詣白虎殿 對策。」
永始四年以災異詔公卿以下對策
[編輯]按《漢書成帝本紀》,永始四年六月詔曰:「迺者地震,京 師,火災婁降,朕甚懼之。有司其悉心明對,厥咎朕將 親覽焉。」秋七月,有星孛於東井。詔曰:「迺者日蝕星隕, 謫見於天,大異重仍,在位默然,罕有忠言。今孛星見 於東井,朕甚懼焉。公卿大夫博士議郎其各悉心惟 思變意,明以經對,無有所諱。」
哀帝元壽元年以日食詔舉賢良方正直言對策於廷
[編輯]按《漢書哀帝本紀》:「元壽元年春正月辛丑朔,日有蝕 之。詔曰:『朕獲保宗廟,不明不敏,夙夜憂勞,未皇寧息。 惟陰陽不調,元元不贍,未睹厥咎,婁敕公卿,庶幾有 望。至今有司執法,未得其中,或上暴虐,假埶獲名,溫 良寬柔,陷於亡滅。是故殘賊彌長,和睦日衰,百姓愁 怨,靡所錯躬。迺正月朔,日有蝕之,厥咎不遠,在餘一 人。公卿大夫其各悉心,勉帥百僚,敦任仁人,黜遠殘 賊,期於安民,陳朕之過失,無有所諱。其與將軍、列侯、 中二千石舉賢良方正能直言者各一人』。」 按《杜鄴 傳》,鄴為涼州刺史,數年,以病免。元壽元年正月朔,上 以皇后父孔鄉侯傅晏為大司馬衛將軍,而帝舅陽 安侯丁明為大司馬驃騎將軍。臨拜日食,詔舉方正 直言,扶陽侯韋育舉鄴方正。鄴對曰:「臣聞禽息憂國, 碎首不恨;卞和獻寶,刖足願之。臣幸得奉直言之詔, 無二者之危,敢不極陳。臣聞陽尊陰卑,卑者隨尊,尊 者兼卑,天之道也。是以男雖賤,各為其家陽;女雖貴, 猶為其國陰。故禮明三從之義,雖有文母之德,必繫 於子。《春秋》不書紀侯之」母,陰義殺也。昔鄭伯隨姜氏 之欲,終有叔段篡國之禍;周襄王內迫惠後之難,而 遭居鄭之危。漢興,呂太后權私親屬,又以外孫為孝 惠後。是時繼嗣不明,凡事多晻,晝昏冬雷之變,不可 勝載。竊見陛下行不偏之政,每事約儉,非禮不動,誠 欲正身與天下更始也。然嘉瑞未應,而日食地震,民 訛言行籌傳相驚恐。按《春秋災異》,以指象為言語,故 在於得一類而達之也。日食,明陽為陰所臨,坤卦乘 離,明夷之象也。坤以法地,為土為母,以安靜為德,震 不陰之效也。占象甚明,臣敢不直言其事。昔曾子問 從令之義,孔子曰:「是何言與善?」閔子騫守禮不苟從 親,所行無非理者,故無可間也。前大司馬新都侯莽, 退伏第家,以詔策決,復遣就國。高昌侯宏,去蕃自絕, 猶受封土。制書侍中、駙馬都尉遷,不忠巧佞,免歸故 郡,閒未旬月,則有詔還。大臣奏正其罰,卒不得遣,而 反兼官奉使,顯寵過故。及陽信侯業,皆緣私君國,非 功義所止。諸外家昆弟,無賢不肖,並侍帷幄,布在列 位,或典兵衛,或將軍屯,寵意並於一家,積貴之埶,世 所希見,所希聞也。至乃並置大司馬、將軍之官,皇甫 雖盛,三桓雖隆,魯為作三軍,無以甚此。當拜之日,晻 然日食,不在前後,臨事而發者,明陛下謙遜無專,承 指非一,所言輒聽,所欲輒隨,有罪惡者不坐辜罰,無 功能者異受官爵。流漸積猥,正尤在是,欲令昭昭以 覺聖朝。昔詩人所刺,《春秋》所譏,指象如此,殆不在它。 由後視前,忿邑非之。逮身所行,不自鏡見,則以為可 計之過者。疏賤獨偏見,疑內,亦有此類。天變不空,保 右世主,如此之至,奈何不應?臣聞野雞著怪,高宗心 動;大風暴過,成王怛然。願陛下加致精誠,思承始初, 事稽諸古,以厭下心,則黎庶群生,無不說喜;上帝「百 神,收還威怒,禎祥福祿,何嫌不報
後漢
[編輯]章帝建初元年詔舉方正直言者對策於廷
[編輯]按《後漢書章帝本紀》,建初元年三月「己巳,詔太傅、三 公、中二千石、二千石、郡國守相舉賢良方正能直言 極諫之士各一人。」 按《魯丕傳》,「建初元年,肅宗詔舉 賢良方正,大司農劉寬舉丕,時對策者百有餘人,惟 丕在高第,除為議郎。」
和帝永元六年詔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親臨策問
[編輯]按《後漢書和帝本紀》:永元六年「三月丙寅,詔曰:『朕以 眇末,承奉鴻烈,陰陽不和,水旱違度,濟河之域,凶饉 流亡,而未獲忠言至謀,所以匡救之策。寤寐永歎,用 思孔疚。惟官人不得於上,黎民不安於下,有司不念 寬和而競為苛刻,覆案不急,以妨民事,甚非所以上 當天心,下濟元元也。思得忠良之士,以輔朕之不逮。 其令三公、中二千石、二千石、內郡守、相舉賢良方正、 能直言極諫之士各一人。昭巖穴,披幽隱,遣詣公車, 朕將悉聽焉』。」帝乃親臨策問,選補郎吏。
永元十四年,以司空徐防言,詔以《五經》射策各取上 第六人。
按《後漢書和帝本紀》,不載。 按《徐防傳》,「防永元十四 年拜司空。防以五經久遠,聖意難明,宜為章句,以悟 後學,上疏曰:『臣聞《詩》《書》《禮》《樂》,定自孔子;發明章句,始 於子夏。其後諸家分析,各有異說。漢承亂秦,經典廢 絕,本文略存,或無章句。收拾缺遺,建立明經,博徵儒 術,開置太學。孔聖既遠,微旨將絕,故立博士十有四 家』」,設甲乙之科,以勉勸學者,所以示人好惡,改敝就 善者也。伏見太學試博士弟子,皆以意說不修家法, 私相容隱,開生姦路。每有策試,輒興諍訟,論議紛錯, 互相是非。孔子稱「述而不作」,又曰「吾猶及史之闕文。」 疾史有所不知而不肯闕也。今不依章句,妄生穿鑿, 以遵師為非義,意說為得理,輕侮道術,「寖以成俗,誠 非詔書實選本意。改薄從忠,三代常道,專精務本,儒 學所先。臣以為博士及甲乙策試,宜從其家章句,開 五十難以試之。解釋多者為上第,引文明者為高說。 若不依先師,義有相伐,皆正以為非。五經各取上第 六人,《論語》不宜射策,雖所失或久,差可矯革。」詔書下 公卿,皆從防言。
安帝永初二年以災異詔百僚及郡國吏人指變以對
[編輯]按《後漢書安帝本紀》,「永初二年六月,京師及郡國四 十大水,大風雨雹。秋七月戊辰,詔曰:『昔在帝王,承天 理民,莫不據璇璣玉衡,以齊七政。朕以不德,遵奉大 業,而陰陽差越,變異並見,萬民饑流,羌貊叛戾。夙夜 克己,憂心京京間令公卿郡國舉賢良方正,遠求博 選,開不諱之路,冀得至謀,以鑒不逮。而所對皆循尚 浮言,無卓爾異聞。其百僚及郡國吏人,有道術明習 災異陰陽之度,璇璣之數者,各使指變以聞』。」二千石 長吏明以詔書,博衍幽隱,朕將親覽,待以不次,冀擭 嘉謀,以承天誡。
順帝陽嘉二年以災異詔公卿以下直言對策
[編輯]按《後漢書順帝本紀》:「陽嘉二年夏四月己亥,京師地 震。五月庚子,詔曰:『朕以不德,統奉鴻業,無以奉順乾 坤,協序陰陽。災眚屢見,咎徵仍臻。地動之異,發自京 師,矜矜祗畏,不知所裁。群公卿士,將何以匡輔不逮, 奉答戒異,異不空設,必有所應,其各悉心直言,厥咎 靡有所諱』。」 按《李固傳》:「陽嘉二年,有地動山崩火災 之」異。公卿舉固對策,詔特問當世之弊,為政所宜。固 對曰:「臣聞王者父天母地,寶有山川。王道得則陰陽 和穆,政化乖則崩震為災,斯皆關於天心,效於成事 者也。夫化以職成,官由能理。古之進者,有德有命;今 之進者,唯財與力。伏聞詔書務求寬博,疾惡嚴暴,而 今長吏多殺伐致聲名者,必加遷賞。其」存寬和無黨 援者,輒見斥逐。是以淳厚之風不宣,彫薄之俗未革, 雖繁刑重禁,何能有益!前孝安皇帝變亂舊典,封爵 阿母,因造妖孽,使樊豐之徒乘權放恣,侵奪主威,改 亂嫡嗣。至令聖躬狼狽,親遇其艱,既拔自困殆龍興 即位,天下喁喁,屬望風政。積敝之後,易致中興。誠當 沛然思惟善道。而論者猶雲,「方今之事,復同於前。」臣 伏從山草,痛心傷臆。實以漢興以來,三百餘年,賢聖 相繼,十有八主,豈無阿乳之恩,豈忘爵賞之寵?然上 畏天威,俯案《經典》,知義不可,故不封也。今宋阿母雖 有大功勤謹之德,但加賞賜,足以酬其勞苦,至於裂 土開國,實乖舊典。聞阿母體性謙虛,必有遜讓,陛下 宜許其辭國之高,使成萬安之福。夫妃後之家所以 少完全者,豈天性當然。但以爵祿尊顯,專總權柄,天 道惡盈,不知自損,故至顛仆。先帝寵遇閻氏,位號太 疾,故其受禍,曾不旋時。《老子》曰:「其進銳,其退速也。」今 梁氏戚為椒房,禮所不臣,尊以高爵,尚可然也。而子 弟群從,榮顯兼加,永平、建初故事,殆不如此。宜令步 兵校尉冀及諸侍中還居黃門之官,使權去外戚,政歸國家,豈不休乎!又《詔書》所以禁侍中、尚書中臣子 弟不得為吏察孝廉者,以其秉威權,容請託故也。而 中常侍在日月之側,聲埶振天下,子弟祿仕,曾無限 極。雖外託謙默,不干州郡,而諂偽之徒,望風進舉。今 可為設常禁,同之中臣。昔館陶公主為子求郎,明帝 不許,賜錢千萬。所以輕厚賜,重薄位者,為官人失才, 害及百姓也。竊聞長水司馬武宣、開陽城門候羊迪 等,無他功德,初拜便真,此雖小失,而漸壞舊章。先聖 法度,所宜堅守,政教一跌,百年不復。《詩》云:「上帝板板, 下民卒癉。」刺周王變祖法度,故使下民將盡病也。今 陛下之有《尚書》,猶天之有北斗也。斗為天喉舌,《尚書》 亦為陛下喉舌。斗斟酌元氣,運平四時。尚書出納王 命,賦政四海,權尊埶重,責之所歸,若不平心,災眚必 至。誠宜審擇其人,以毗聖政。今與陛下共理天下者, 外則公卿尚書,內則常侍黃門,譬猶一門之內,一家 之事,安則共其福慶,危則通其禍敗。刺史、二千石,外 統職事,內受法則。夫表曲者景必邪,源清者流必潔, 猶叩樹本,百枝皆動也。《周頌》曰:「薄言振之,莫不震疊。」 此言動之於內而應於外者也。由此言之,本朝號令, 豈可蹉跌。閒隙一開,則邪人動心;利競暫啟,則仁義 道塞,刑罰不能復禁,化導以之寖壞。此天下之紀綱, 當今之急務。陛下宜開石室,陳圖「書,招會群儒,引問 得失,指擿變象,以求天意。其言有中理,即時施行。顯 拔其人,以表能者,則聖聽日有所聞,忠臣盡其所知。 又宜罷退宦官,去其權重,裁置常侍二人,方直有德 者省事,左右小黃門五人,才智閑雅者給事殿中。如 此,則論者厭塞,昇平可致也。」臣所以敢陳愚瞽,冒昧 自聞者,儻或皇天「欲令微臣覺悟陛下,陛下宜熟察 臣言,憐赦臣死。」順帝覽其對,多所納用。即時出阿母 還舍,諸常侍悉叩頭謝罪,朝廷肅然,以固為議郎。而 阿母宦者疾固言直,因詐飛章以陷其罪,事從中下。 大司農黃向等請之於大將軍梁商,又僕射黃瓊救 明固事,久得拜議郎。 按《馬融傳》,陽嘉二年,詔舉敦 樸,城門校尉岑起舉融,徵詣公車,對策拜議郎。 按《冊府元龜》:馬融,扶風人,陽嘉二年,與李固同對策, 融對曰:「臣聞立天之道,曰陰曰陽;立地之道,曰柔曰 剛。夫陰陽剛柔,天地所以立也。取仁於陽,資義於陰, 柔以施德,剛以行刑,各順時日,以厚群生。帝王之法, 天地設位,四時代序,王者奉順,風雨調澍,嘉生」繁殖。 天失其度,則咎徵並至,飢饉荐臻。合科條品制,四時 禁令,所以承天順民者,備矣悉矣,不可加矣。然而不 平之效,猶有咨嗟之怨者,百姓屢聞恩澤之聲,而未 見惠和之實也。今從政者變忽法度,以殺戮威刑為 能。夫問其國守相及令長何如,其稱之也曰「太急」;其 毀之也,曰「太緩。」太急致寒,太緩「致燠,二者罪同,而論 者許急,此陰陽所以不和也。」復之之道,審察緩急之 謗,舉鈞同寒燠之罪罰,以崇王政,則陰陽和矣。好惡 既明,則宰官之吏知所避就,又身以先之,不嚴以蒞 之,不變則刑罰之。夫知為善之必利,為惡之必害,孰 能不化?則官良矣。臣聞《洪範》八政,以食為首;《周禮》九 職,以農為本。民「失耕桑,饑寒並至,盜賊之原所由起 也。古之仰足以養父母,俯足以畜妻子,然後敦五教, 宣三德,則嘉隆之化可致也。夫足者,非能家贍而人 足,量其財用,以為制度。故嫁娶之禮儉,則婚姻以時 矣;喪制之禮約,則終者掩藏矣;不奪其時,則農不失 矣;妻子以累其心,產業以重其志,舍此而為非者,雖」 有必不多矣。今則不然此盜賊所以不息誠使制度 必行禁令必止則士者不濫法式之外百工不作無 用之器商賈不通難得之貨農夫不失三時之務各 安生樂業盜賊消害不起矣。 張衡為太史令陽嘉 二年與李固同對策衡曰:「臣聞政善則休祥降政惡 則咎徵見苟非聖人或有失誤昔成王」疑周公而大 風拔,木開金縢而反風至,天人之應,速於影響。故稱 《詩》曰:「無曰高高在上,日監在茲間,京都地震雷赫怒。」 夫動靜無常,變改正道,則有奔雷土裂之異。自初舉 孝廉,迄今二百歲矣,皆先孝行,行有餘力,則學文法。 辛卯,詔以能宣章句奏案為限。雖有至孝,猶不應科, 此棄本而取末。曾子長「於孝,然實魯鈍,文學不若游、 夏,政事不若冉、季。今欲使一人兼之,苟外可觀,內則 必有闕,則違選舉孝廉之制矣。且郡國守相,剖符寧 境,為一大臣,一旦免黜,十有餘人,吏民罷於送迎之 役,新故交際,公私放濫。或臨政事民為百姓取便,而 以少過免之,是為奪人父母,使嗟號也。又察選舉,一 任三府,堂閣祕密,振暴於外,貨賂多行,人事流通,於 真偽渾淆,昏亂清朝。此為下陵上替,分威共德,災異 之興,不亦宜乎!《易》不遠復,《論》不憚改,朋友交接,且不 宿過,況於帝王,承天理物,以天下為公者乎?中間以 來,妖星見於上,震裂著於下,天誡詳矣,可為寒心。」明 者消禍於未萌,今既見矣,修政恐懼,則禍轉為福矣。 陽嘉三年,詔舉才學優深,特下策問。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不載 按《周舉傳》,陽嘉三年,河南三輔大旱,五穀災傷,天子親自露坐德陽殿東廂請雨,又下司隸、河南禱祀河神、名山大澤。詔書以舉 才學優深,特下策問曰:「朕以不德,仰承三統,夙興夜 寐,思協大中。頃年以來,旱災屢應,稼穡焦枯,民食困 乏。五品不訓,王澤未流。群司素餐,據非其位,審所貶 黜。變復之徵,厥效何由?分別具對,勿有所諱。」舉對曰: 「臣聞《易》稱:『天尊地卑,乾坤定矣。二儀交構,乃生萬物。 萬物之中,以人為貴。故聖人養之以君,成之以化,順 四時之宜,適陰陽之和,使男女婚娶,不過其時,包之 以仁恩,導之以德教,示之以災異,訓之以嘉祥,此先 聖承乾養物之始也。夫陰陽閉隔,則二氣否塞;二氣 否塞則人物不昌;人物不昌則風雨不時,風雨不時 則水旱成災。陛下處唐、虞之位,未行堯、舜之政,近廢 文帝、光武之法,而循亡秦奢侈之欲,內積怨女,外有 曠夫。今皇嗣不興,東宮未立,傷和逆理,斷絕人倫之 所致也』。」非但陛下行此而已,豎宦之人,亦復虛以形 埶,威侮良家,取女閉之,至有白首,歿無配偶,逆於天 心。昔武王入殷,出傾宮之女;成湯遭災,以六事剋己; 魯僖遇旱,而自責祈雨。皆以精誠,轉禍為福。自枯旱 以來,彌歷年歲,未聞陛下改過之效,徒勞至尊暴露 風塵,誠無益也。又下州郡祈神致請。昔齊有大旱,景 公欲祀河伯,晏子諫曰:「不可。夫河伯以水為城國,魚 鱉為民」庶,水盡魚枯,豈不欲雨?自是不能致也。陛下 所行,但務其華,不尋其實,猶緣木求魚,卻行求前。誠 宜推信革政,崇道變惑,出後宮不御之女,理天下冤 枉之獄,除大官重膳之費。夫五品不訓,責在司徒,有 非其位,宜急黜斥。臣自藩外,擢典納言,學薄智淺,不 足以對。《易。傳》曰:「陽感天,不旋日。」惟陛下留神「裁察。」
晉
[編輯]武帝泰始七年詔舉方正直言者對策於廷
[編輯]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郤詵傳》:詵博學多才,懷 偉倜儻,不拘細行,州郡禮命並不應。泰始中,詔天下 舉賢良直言之士,太守文立舉詵應選,詔曰:「蓋太上 以德撫時,易簡無文。至於三代,禮樂大備,制度彌繁, 文質之變,其理何由?虞夏之際,聖明係踵,而損益不 同。周道既衰,仲尼猶曰從周。因革之宜,又何殊也?聖 王」既沒,遺制猶存,霸者迭興而翼輔之,王道之缺,其 無補乎?何陵遲之不反也?豈霸德之淺歟?期運不可 致歟?且夷吾之智而功止於霸,何哉?夫昔人之為政, 革亂亡之弊,建不刊之統,移風易俗,刑措不用,豈非 化之盛歟?何修而嚮茲?朕獲承祖宗之休烈,於茲七 載,而人未服訓,政道罔述,以古況今,何「不相逮之遠 也?雖明之弗及,猶思與群賢慮之,將何以辨所聞之 疑昧,獲至論於讜言乎?加自頃戎狄內侵,災害屢作, 邊甿流離,征夫苦役,豈政刑之謬將有司非其任歟? 各悉乃心,究而論之,上明古制,下切當今。朕之失德, 所宜振補,其正議無隱,將敬聽之。」詵對曰:「伏惟陛下 以聖德君臨,猶垂意於博採,故招賢正之士,而臣等 薄陋,不足以降大問也。是以竊有自疑之心,雖致身 於闕庭,亦僶俛矣。」伏讀聖策,乃知下問之旨篤焉。臣 聞上古推賢讓位,教同德一,故《易》簡而人化;三代世 及,季末相承,故文繁而後整;虞夏之相因,而損益不 同,非帝王之道異,救弊之路殊也。周當二代之流,承 彫偽之極,盡禮樂之致,窮制度之理,其文詳備。仲尼 因時宜而曰「從周」,非殊論也。臣聞聖王之化先禮樂, 五霸之興勤政刑。禮樂之化深,政刑之用淺,勤之則 可以小安,墮之則遂陵遲,所由之路本近,故所補之 功不侔也。而齊桓失之,葵丘夷吾淪於小器,功止於 霸,不亦宜乎!策曰:「建不刊之統,移風易俗,使」天下洽 和,何修而嚮茲?臣以為莫大於擇人而官之也。今之 典刑,匪無一統,宰牧之才,優劣異績,或以之興,或以 之替,此蓋人能弘政,非政弘人也。舍人務政,雖勤何 益?臣竊觀乎古今而考其美惡,古人相與求賢,今人 相與求爵。古之官,人君責之於上,臣舉之於下,得其 人有賞,失其人有罰,安得不求賢乎?今之官者,父兄 營之,親戚助之,有人事則通,無人事則塞,安得不求 爵乎?賢苟求達,達在修道,窮在失義,故靜以待之也。 爵苟可求,得在進取,失在後時,故動以要之也。動則 爭競,爭競則朋黨,朋黨則誣。誣。則臧否失實,真 偽相冒,主聽用惑,姦之所會也。「靜則貞固,貞固則正 直,正直則信讓,信讓則推賢,推賢不伐,相下無饜」,主 聽用察,德之所趨也。故能使之靜,雖曰高枕,而人自 正,不能禁動,雖復夙夜,俗不一也。且人無愚智,咸慕 名官,莫不飾正於外,藏邪於內,故邪正之人,難得而 知也。任得其正,則眾正益至,若得其邪,則眾邪亦集。 物繁其類,誰能止之?故國亡失世者,未嘗不為眾邪 所積也。方其初作,必始於微,微而不絕,其終乃著。天 地不能頓為寒暑,人主亦不能頓為隆替。故寒暑漸 於《春秋》,隆替起於得失。當今之世,宦者無關梁,邪門 啟矣;朝廷不責賢,正路塞矣。得失之源,何以甚此?所 謂責賢使之相舉也,所謂關梁使之相保也。賢不舉則有咎,保不信則有罰。故古者諸侯必貢士,不貢者 削,貢而不適亦削。夫士者難知也,不適者薄過也。不 得不責彊其所不知也,罰其所不適,深其薄過,非恕 也。且天子於諸侯有不純臣之義,斯責之矣,施刑之 道,寧縱不濫之矣。今皆反是,何也?夫賢者天地之紀, 品物「之宗,其急之矣。故寧濫以得之,無縱以失之也。」 今則不然,世之悠悠者,各自取辨耳。故其材行並不 可必,於公則政事紛亂,於私則污穢狼籍。自頃長吏, 特多此累,有亡命而被購懸者矣,有縛束而絞戮者 矣。貪鄙竊位,不知誰升之者;獸兕出檻,不知誰可咎 者?網漏吞舟,何以過此?人之於利,如蹈水「火焉。前人 雖敗,後人復起,如彼此無已,誰止之者?風流日競,誰 憂之者?」雖今聖思勞於夙夜,所使為政,恆得此屬。欲 聖世化美俗平,亦俟河之清耳。若欲善之,宜創舉賢 之典,峻關梁之防。其制既立,則人慎。其舉而不苟,則 賢者可知;知賢而試,則官得其人矣。官得其人,則事 得其序,事得其序,則物得其宜,物得其宜,則生生豐 植,人用資給,和樂興焉,是故寡過而遠刑,知恥以近 禮,此所以建不刊之統,移風易俗,刑措而不用也。《策》 曰:「自頃夷狄內侵,災眚屢降,將所任非其人乎,何由 而至此」,臣聞蠻夷猾夏,則皋陶作士,此欲善其末則 先其本也,夫任賢則政惠,使能則刑恕,政惠則下仰 其施,刑恕「則人懷其勇。施以殖其財,勇以結其心。」故 人居則資贍而知方,動則親上而志勇。苟思其利,而 除其害。以生道利之者,雖死不貳;以逸道勞之者,雖 勤不怨。故其命可授,其力可竭,以戰則剋,以攻則拔。 是以善者慕德而安服,惡者畏懼而削跡。止戈而武, 義實在文,唯任賢然後無患耳。若夫水旱之災,「自然 理也。故古者三十年耕,必有十年之儲。」堯湯遭之而 人不困,有備故也。自頃風雨,雖頗不時,考之萬國,或 境土相接而豐約不同,或頃畝相連而成敗異流。固 非天之必害於人,人實不能均其勞苦。失之於人,而 求之於天,則有司惰職而不勸,百姓殆業而咎時,非 所以定人志、致豐年也。宜勤人「事而已。臣誠愚鄙,不 足以奉對聖朝,猶進之於廷者,將使取諸其懷而獻 之乎?臣懼不足也。若收不知言以致知言,臣則可矣, 是以辭鄙不隱也。」以對策上第,拜議郎。
太康 年親策諸儒於廷
[編輯]按《晉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華譚傳》:「譚好學不倦,爽 慧有口辯,為鄰里所重。太康中,刺史嵇紹舉譚秀才。 譚至洛陽,武帝親策之曰:『今四海一統,萬里同風,天 下有道,莫斯之盛。然北有未羈之虜,西有醜施之氐, 故謀夫未得高枕,邊人未獲晏然,將何以長弭斯患, 混清六合』?」對曰:「臣聞聖人之臨天下也,祖乾綱以流 化」,順谷風以興仁,兼三才以御物,開四聰以招賢。故 勞謙日昃,務在擇才,宣明巖穴,垂光隱滯。俊乂龍躍, 帝道以光;清德鳳翔,王化克舉。是以皋陶見舉,不仁 者遠;陸賈重漢,遠夷折節。今聖朝德音發於帷幄,清 風翔乎無外,戎旗南指,江漢席捲,干戈西征,羌蠻慕 化,誠闡四門之秋,興禮教之日也。故髦俊聞聲而嚮 赴,殊才望險而雲集。虛高館以俟賢,設重爵以待士, 急善過於饑渴,用人疾於應響,杜佞諂之門,廢鄭聲 之樂,混清六合,實由乎此。雖西北有未羈之寇,殊漠 有不朝之虜,征之則勞師,得之則無益。故班固云:「有 其地不可耕而食,得其人不可臣而畜。來則懲而禦 之,去則備而守之。」蓋安「邊之術也。」又《策》曰:「吳蜀恃險, 今既蕩平,蜀人服化,無攜貳之心;而吳人趑睢,屢作 妖寇。豈蜀人敦樸,易可化誘;吳人輕銳,難安易動乎? 今將欲綏靜新附,何以為先?」對曰:「臣聞漢末分崩,英 雄鼎峙,蜀棲岷、隴,吳據江表。至大晉龍興,應期受命, 文皇運籌,安樂順軌。聖上潛謀,歸命向化。蜀染化日 久,風教」遂成,吳始初附,未改其化,非為蜀人敦慤而 吳人易動也。然殊俗遠境,風土不同。吳阻長江,舊俗 輕悍。所安之計,當先籌其人士,使雲翔閶闔進其賢 才,待以異禮,明選牧伯,致以威風,輕其賦斂,將順咸 悅,可以永保無窮,長為人臣者也。又《策》曰:「聖人稱『如 有王者,必世而後仁』。」今天成地平,大化無外,「雖匈奴 未羈,羌氐驕黠,將修文德以綏之,舞干戚以來之。故 兵戈載戢,武夫寢息。如此,已可消鋒刃為佃器,罷尚 方武庫之用未邪?」對曰:「夫唐堯歷載,頌聲乃作,文武 相承,禮樂大同。清一八絃,綏盪無外,萬國順軌,海內 斐然。雖復被髮之鄉,徒跣之國,皆習《章甫》而入朝,要 衣裳以磬折。夫大舜之德,猶」有三苗之徵,以周之盛, 獫狁為寇,雖有文德,又須武備,備預不虞,古之善教, 安不忘危,聖人常誡無為罷武庫之常職,爍鋒刃為 佃器,自可倒戢干戈,苞以獸皮,將帥之士,使為諸侯, 於散樂休風,未為不泰也。又《策》曰:「夫法令之設,所以 隨時制也。時險則峻法以取平,時泰則寬網以將化。 今天下太平,四方無事,百姓承德,將就無為,而又至 於律令,應有所損益不?」對曰:「臣聞五帝殊禮,三王異
教,故或禪讓以光政,或干戈以攻取,至於興禮樂以和人,流清風以寧俗,其歸一也。今誠風教大同,四海無虞,人皆感化,去邪從正。夫堯、舜之盛而猶設象刑, 殷、周之隆而甫侯制律,律令之存,何妨於政?若乃大 道四達,禮樂交通,凡人修行,黎庶勵節,刑罰懸而不 用,律令存而無施,適足以隆太平之雅化,飛仁風乎 無外矣。」又《策》曰:「昔帝舜以二八成功,文王以多士興 周。夫制化在於得人,而賢才難得。今大統雖同,宜搜 才實,州郡有貢薦之舉,猶未獲出群卓越之倫,將時 無其人,有而致之,未得其理也。」對曰:「臣聞興化立法, 非賢無以光其道;平世理亂,非才無以宣其業。上自 皇羲,下及帝王,莫不張皇綱以羅遠,飛仁風以被物, 故得賢則教興,失人則政廢。今四海一統,萬里同風, 州郡貢秀孝,臺府簡良才,以八紘之廣,兆庶之眾,豈 當無卓越儁逸之才乎!譬猶南海不少明月之寶,大 宛不乏千里之駒也。異哲難見,遠數難睹,故堯舜大 平之化,二八由舜而甫顯;殷湯革王之命,伊尹負鼎 而方用。當今聖朝禮亡國之士,接遐裔之人,或貂蟬 於帷幄,或剖符於千里,巡狩必有呂公之遇,宵夢必 有巖穴之感,賢㒞之出,可企踵而待也。」時九州秀孝 策無逮譚者。譚素以才學為東土所推,同郡劉頌時 為廷尉,見之歎息曰:「不悟鄉里乃有如此才也!」尋除 郎中,遷太子舍人、本國中正。
元帝太興三年詔孝廉策試聽申七年
[編輯]按《晉書元帝本紀》,不載。 按《孔愉傳》:「愉從子坦,字君 平。祖沖,丹楊太守。父侃,大司農。坦少方直,有雅望,通 《左氏傳》,解屬文。」元帝為晉王,以坦為世子文學。東宮 建,補太子舍人,遷尚書郎。時臺郎初到,普加策試。帝 手策問曰:「『吳興徐馥,為賊殺郡將,郡今應舉孝廉不』? 坦對曰:『四罪不相及,殛鯀而興禹。徐馥為逆,何妨一 郡之賢』!」又問:「姦臣賊子弒君,汙宮瀦宅,莫大之惡也。 鄉舊廢四科之選,今何所依?」坦曰:「季平子遂魯昭公, 豈可廢仲尼也?」竟不能屈。先是,以兵亂之後,務存慰 悅遠方秀、孝到,不策試,普皆除署。至是,帝申明舊制, 皆令試經,有不中科,刺史、太守免官。太興三年,秀、孝 多不敢行,其有到者,並託疾。帝欲除署孝廉,而秀才 如前制。坦奏議曰:「臣聞經邦建國,教學為先,移風崇 化,莫尚斯矣。古者且耕且學,三年而通一經。以平康 之世,猶假漸漬,積以日月。自喪亂以來,十有餘年,干 戈載揚,俎豆禮戢,家廢講誦,國闕庠序,率爾責試,竊 以為疑。然宣下以來,涉歷三載,累遇慶會,遂未一試。 揚州諸郡,接近京師,懼累及君父,多不敢行。其遠州 邊郡,掩誣朝廷,冀於不試,冒昧來赴,既到審試,遂不 敢會。」臣愚以不會與不行,其為闕也同。若當遍加除 署,是為肅法。奉憲者失分僥倖投射者得官,頹風傷 教,懼於是始。夫王言如絲,其出如綸,臨事改制,示短 天下,人聽有惑,臣竊惜之。愚以王命無貳,憲制宜信。 去年察「舉,一皆策試,如不能試,可不拘到,遣歸不署。 又,秀才雖以事策,亦汜問經義,苟所未學,實難闇通, 不足復曲碎乖例,違舊造異。謂因宜。其不會,徐更革。 制。可申明前下,崇修學校,普延五年,以展講習,鈞法 齊訓,示人軌則。夫信之與法,為政之綱,施之家室,猶 弗可貳,況經國之典,而可翫黷乎?」帝納焉。聽孝廉申 至。七年秀才如故。
北魏
[編輯]高祖太和七年詔飭對策不以實者
[編輯]按《魏書高祖本紀》:「太和七年春正月庚申,詔曰:『朕每 思知百姓之所疾苦,以增修寬政,而明不燭遠,實有 缺焉。故具問守宰苛虐之狀於州郡使者。秀孝計掾 而對多不實,甚乖朕虛求之意。宜案以大辟,明罔上 必誅。然情猶未忍,可恕,罪聽歸申下天下,使知後犯 無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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