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選舉典/第089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八十九卷 |
第八十九卷目錄
下第部彙考
後漢〈順帝陽嘉一則 獻帝初平一則〉
唐〈元宗天寶一則 肅宗至德一則 穆宗長慶一則 武宗會昌二則 宣宗大中二則
哀宗天佑一則〉
後唐〈明宗天成一則 長興二則 廢帝清泰一則〉
後晉〈高祖天福一則〉
後周〈世宗顯德二則〉
宋〈太祖乾德二則 開寶一則 太宗端拱一則 真宗咸平一則 景德一則 大中祥
符二則 仁宗嘉祐一則〉
金〈章宗明昌二則 承安一則 泰和二則〉
元〈仁宗延祐一則 泰定帝泰定一則 順帝至正二則〉
明〈太祖洪武四則 成祖永樂四則〉
下第部藝文一
太學生劉仁軌等省試落第撾鼓申訴準式卯
時付問頭酉時收策試日晚付問頭不盡經業
更請重試臺付法不伏 唐張鷟
送王大拔萃不第歸睢陽序 陶翰
送盧涓落第東還序 前人
送謝氏昆季下第歸南陽序 前人
送田八落第東歸序 前人
又謝下第後使人存問啟 顧雲
送族叔行元落第歸廣陵序 歐陽詹
送齊皞下第序 韓愈
送董卲南遊河北序 前人
送辛殆庶下第遊南鄭序 柳宗元
送蔡秀才下第歸覲序 前人
送韋七秀才下第求益友序 前人
送辛生下第歸長沙序 前人
送嚴公貺下第歸興化覲省詩序 前人
送元秀才序 前人
送胡叔才序 宋王安石
答滕德章 朱熹
選舉典第八十九卷
下第部彙考
[編輯]《後漢》
[編輯]順帝陽嘉元年秋七月丙辰以太學新成試明經下第者補弟子增甲乙科員各十人
[編輯]按:《後漢書順帝本紀》云云。
獻帝初平四年九月試儒生補用有差其依科罷者詔為太子舍人
[編輯]按《後漢書獻帝本紀》:「九月甲午,試儒生四十餘人,上 第賜位郎中,次太子舍人,下第者罷之。」詔曰:「孔子歎 學之不講,不講則所識日忘。今耆儒年踰六十,去離 本土,營求糧資,不得專業。結童入學,白首空歸,長委 農野,永絕榮望,朕甚愍焉。其依科罷者,詔為太子舍 人。」 按劉艾《獻帝紀》曰:「時長安中為之謠曰:『頭白皓 然,食不充糧。裹衣褰裳,當還故鄉。聖主愍念,悉用補 郎。舍是布衣,被服元黃』。」
唐
[編輯]元宗天寶六載試舉人詩賦論皆下第
[編輯]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天寶六載。上 欲廣求天下之士。命通一藝以上皆詣京師。李林甫 恐草野之士。對策斥言其姦惡。建言「舉人多卑賤愚 憒。恐有俚言污濁聖聽。乃令郡縣長官精加試練。灼 然超絕者具名送省。委尚書覆試。御史中丞監之。取 名實相副者聞奏。既而至者皆試以詩賦論。遂無一 人」及第者。林甫乃上表賀「野無遺賢。」〈按溫公通鑑載此事於天寶六
載。然以唐《登科記》考之,是年進士則有二十三人,而「風雅古調」 科亦有一人,不知何以言無一人及第也。當更考
〉肅宗至德元年〈即元宗天寶十五載〉舉人並下第考官貶黜有差
[編輯]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天寶丙申。〈元宗 天寶十五載七月禪位於肅宗改至德元年〉舉人並下第。敕曰:「朕祗膺寶 曆,殷監遠圖,慮草澤之遺賢,降弓旌於屢辟。是以三 紀於茲,群材輻湊,或一言可紀,必適輪轅,一善有經, 每加獎進,庶六合之內,靡然同氣,四科之門,咸能一 貫,何茲意之綿邈,而增修之寂寥,今者舉人,深乖宿 望,朕之所問,必正經史,卿等所答,咸皆少通,所問多 科,至於每歲秀才,有司」考試,帖經問策,兼以雜文。假 如及第,在階選序,今之將舉,待以榮班,各非異才,孰 可超獎。墾鑿經傳,且未精勤,俯拾青紫,豈宜倖覬?其 懷才抱器,舉人並放,更學習,即好去。其有不對策,羅 嘉茂既白丁,宜於劍南效力,全不答所問。崔慎惑劉 灣等,勒為本郡,充學生之數,勿許東西。其所舉官,各 量貶殿,「以示懲誡。」
穆宗長慶元年覆試進士落下盧公亮等十一人
[編輯]按《唐書穆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穆宗本紀》,元年三月敕:「今年錢徽下進士及第鄭朗等一十四人,宜 令中書舍人王起、主客郎中知制誥白居易等重試 以聞。」四月丁丑詔:「國家設文學之科,本求才實,苟容 僥倖,則異至公。訪聞近日浮薄之徒,扇為朋黨,謂之 關節,干擾主司。每歲策名,無不先定。永言敗俗,深用 興懷。鄭朗等昨令重試,意在精覈藝能,不於異常之 中,固求深僻題目,貴令所試成就,以觀學藝淺深。」孤 竹管是祭天之樂,出於《周禮》正經,閱其呈試之文,都 不知其本事,辭律鄙淺,蕪累何多。亦令宣示錢徽,庶 其深自懷愧,誠宜盡棄,以警將來。但以四海無虞,人 心方泰,用弘寬假,式示殊恩。孔溫業、趙「存約、竇洵直 所試粗通與及第盧公亮等十一人可落下。自今後 禮部舉人,宜准《開元》二十五年《敕》,及第人所試雜文 並策,送中書門下詳覆。」貶禮部侍郎錢徽為江州刺 史,中書舍人李宗閔為劍州刺史,右補闕楊汝士為 開州開江令。
武宗會昌四年敕落知貢舉續奏楊質等四人
[編輯]按:《唐書武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會昌四年二 月,權知貢舉、左僕射、判太常卿王起下及第二十五 人,續奏五人堪放及第。楊質至竇緘、楊嚴、鄭朴、源重, 奉敕只放楊嚴及第,餘並落下。」
《會昌》五年,覆落進士張瀆等七人。
按《唐書武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武宗本紀》,「二月, 諫議大夫、權知禮部貢舉陳商,選士二十七人中第, 物論以為請託,令翰林學士白敏中覆試,落張瀆、李 玕、薛忱、張覿、崔凜、王諶、劉伯芻等七人。」
按《冊府元龜》:五年二月,左諫議大夫陳商知舉,放進 士二十八人,覆落八人。時以去年僕射王起知舉,放 二十五人,續奏「江陵節度使崔元式甥鄭起、東都留 守牛僧孺女婿源重、故相竇易直子緘、監察御史楊 收弟嚴。」敕遣戶部侍郎、翰林學士白敏中覆試,落下 三人,惟放楊嚴一人。至是,又遣敏中覆試,落下八人, 議者以為公。
宣宗大中九年三月落宏詞科舉人十人
[編輯]按《唐書宣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宣宗本紀》,「三月 試宏詞舉人,漏洩題目,為御史臺所劾,侍郎裴諗改 國子祭酒,郎中周敬復罰兩月俸料,考試官,刑部郎 中唐枝出為處州刺史,監察御史馮顓罰一月俸料, 其登科十人並落下。」
大中十二年,詔落《宏詞》詩中用「重」字者。
按《唐書宣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宣宗大中十 二年三月,中書舍人李潘知舉,放博學宏辭科陳琬 等三人,及進詩賦論。帝召潘謂曰:「所賦詩中重用字 何如?」潘曰:「錢起《湘靈鼓瑟詩》有重用字,乃是庶幾。」帝 曰:「此詩似不及起。」乃落下。
哀帝天祐三年三月朱全忠奏請落下新進士劉匡圖
[編輯]按《唐書哀帝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哀帝本紀》:「三月 壬戌,全忠奏河中判官劉崇子匡圖,今年進士登第, 遽列高科,恐涉群議,請禮部落下。」
後唐
[編輯]明宗天成四年定榜示落第事繇曉示
[編輯]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天成四 年十月,中書門下條陳貢舉人事件,應諸色落第人, 此後所司具所落事繇,別張懸文榜,分明曉示。」
長興三年免落第舉人再取文解
[編輯]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明宗長 興三年。敕。今後落第舉人。所司已納家狀者。次年便 赴貢院就試。並免再取文解。
按《冊府元龜》:「後唐明宗長興三年正月詔曰:『貢舉之 人,辛勤頗甚,每年隨計,終日食貧,須寬獎勸之門,俾 釋羇棲之歎。今後落第舉人,所司已納家狀者,次年 便付所司就試,並免再取文解。兼下納文解之時,不 在拘以三旬,但十月內到者,並與收受』。」
長興四年,定屈落舉人及落第妄稱屈落之罪 按《五代史唐明宗本紀》不載。 按《文獻通考》:「長興四 年,禮部貢院奏新立條件: 一今年舉人有抱屈落 第者,許將狀披訴於貢院,當與重試。如貢院不理,即 詣御史臺論訴。」請自試舉人日,令御史臺差人受舉 人訴屈文狀,並引本身勘問所論事件,或知貢舉官 及考試官「已下,敢受貨賂,升擢親朋,屈抑藝能,陰從 請託,及不依格去留,一事有違,請行朝典。」 一、藝業 未精,准格落下,恥見同人,妄扇屈聲,擬為將來基址。 及他人帖對過場數多者,便生誣玷,或羅織毆罵者, 並當收禁,牒送御史臺,請賜敕鞠。如知貢舉官及考 試官事涉徇情,屈塞藝士,請行朝典。若虛妄者,請嚴 行科斷,牒送本道重處色役,仍永不得入舉場,同保 人亦請連坐。各殿三舉,奉敕宜依。
廢帝清泰二年令落第舉人仍再取文解
[編輯]按《五代史唐廢帝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清泰二 年九月,禮部貢院言,「每年落第舉人免取文解。今欲依元格,諸科並再取文解,以十月二十五日到省畢, 違限不收。」從之。
後晉
[編輯]高祖天福三年准下第人投訴屈塞
[編輯]按《五代史晉高祖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天福三 年三月,翰林學士承旨、兵部侍郎、權知貢舉崔梲奏, 「臣謬蒙眷渥,叨掌文衡,實憂庸懦之材,不副搜羅之 旨。敢不揣摩頑鈍,絕杜阿私,上則顯陛下求賢,次則 使平人得路。但以今年就舉,比常歲倍多,科目之中, 兇豪甚眾。每駮榜出後,則時有喧張,不自省循,但言 屈塞,互相朋扇,各出言詞,或雲主司不公,或雲試官 受賂。實慮上達聖聽,微臣無以自明,晝省夜思,臨深 履薄。今臣欲請令舉人落第之後,或不甘心,任自投 狀披陳,卻請所試與疏義對證,兼令其日一甲同共 較量。若獨委試官,恐未悉詞理。倘是實負抑屈,則所 司固難逭憲章。如其妄有陳論,則舉人乞痛加懲斷, 冀此際免虛遭謗議,亦將來可遠久施行。儻蒙聖造 俞允,伏乞降敕處分。」從之。
後周
[編輯]世宗顯德二年詔落進士嚴說等十一人
[編輯]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顯德二 年三月,敕尚書禮部貢院奏,「今年新及第進士李覃、 嚴說、何曮、武允成、王汾、閭丘舜卿、楊徽之、任惟吉、趙 鄰幾、周度、張慎微、王翥、馬文、劉選、程浩然、李震等一 十六人,所試詩賦文論、策文等。國家設貢舉之司,求 英俊之士,務詢文行,方中科名。比聞近年以來,多有 濫進,或以年勞而得第,或因媒勢以出身。今歲所放 舉人,試令看驗,果然紕繆,須至去留。其李覃、何曮、楊 徽之、趙鄰幾等四人,宜放及第。其嚴說、武允成、王汾、 閭丘舜卿、任惟吉、周度、張慎微、王翥、馬文、劉選、程浩 然、李震等一十二人,藝學未精,並宜勾落,且令苦學, 以俟再來。」禮部侍郎劉溫叟失於選士,「頗屬因循。據 其過尢,合行譴謫,尚示寬恕,別具條理奏聞。」
顯德五年,覆落進士郭峻等七人。
按《五代史周世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顯德五 年三月詔曰:『比者以近年貢舉。頗是因循。頻詔有司, 精加試練。所冀去留無濫。優劣昭然。昨據貢院奏,今 年新及第進士等所試文字或有否臧。爰命詞臣,再 令考覆。庶涇渭之不雜。免玉石之相參。其劉垣、戴貽 慶、李頌、徐緯、張覲等。詩賦稍優。宜放及第』。」王汾據其 文「字,亦未精當,念以須曾剝落,特與成名。熊若谷、陳 保衡皆是遠人,深可嗟念,亦放及第。郭峻、趙保雍、楊 丹、安元度、張昉、董咸則、杜思道等,未甚苦辛,並從退 落,更宜修進,以俟將來。知貢院、右諫議大夫劉濤,選 士不當,有失用心,可責授右贊善大夫,俾令省過,以 誡當官。」先是,濤於東京放榜後,率新及第進士劉坦 已下一十五人來赴行在,以其所試詩賦進呈。上以 其詞紕繆,命翰林學士李昉覆試,故有是命。
宋
[編輯]太祖乾德元年八月壬辰詔九經舉人下第者再試按宋史太祖本紀云云 按選舉志詔曰舊制九經一舉不第而止非所以啟迪仕進之路也自今依諸
[編輯]科,許再試。
乾德四年二月,試下第舉人郝益等應賢良科對策 《疏略》,罷遣之。
按《宋史太祖本紀》,四年二月辛酉,試下第舉人。 按《玉海》,「四年二月二十日,知貢舉王祐上進士諸科 十五人,帝恐遺才,命錄其長者。五月庚寅,於紫雲樓 下召陶穀、竇儀等同試賢良直言,經學優深科。郝益、 姜涉等文理疏略,不應策問,賜酒遣之。」
開寶六年詔落進士武濟川等二人再試下第舉人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開寶六年翰林學士李昉知貢舉取宋準以下十一人而進士武濟
[編輯]川,三傳。劉睿材質最陋,對問失次,上黜之。濟川,昉鄉 人也,會有訴昉用情取捨,帝乃籍終場下第人姓名, 得三百六十人,皆召見,擇其一百九十五人,並準以 下,乃御殿給紙筆,別試詩賦。命殿中侍御史李瑩等 為考官,得進士二十六人,《五經》四人,《開元禮》七人,《三 禮》三十八人,三傳二十六人,三史三人,學究十八人, 明法五人,皆賜及第。
太宗端拱元年五月壬寅親試下第舉人賜及第有差
[編輯]按《宋史太宗本紀》云云。 按《選舉志》。端拱初。禮部試 已。帝慮有遺才。取不中格者再試之。於是由再試得 官者數百人。
按《文獻通考》:「端拱元年,禮部放進士程宿以下二十 八人,諸科一百一十人。榜既出而謗議蜂起。上意其 遺材,遽召下第人覆試於崇政殿,得進士馬國祥以 下及諸科凡七百人,以試中為目,用白詔紙書其名 氏以賜之,令權知諸縣簿尉。六月,又命右正言王世 則等召諸下第進士及諸科於武成王廟重試,得合格數百人。上「覆試詩賦,又拔進士葉齊以下三十一 人,諸科八十九人,並賜及第。」
按《容齋隨筆》:「太宗雍熙二年,端拱元年,禮部放進士 之後,慮有遺材,至於再試再放。雍熙復試,凡百七十 六人。端拱復試諸科,因此得官者至於七百。一時待 士可謂至矣。然太平興國末,孟州進士張兩光以試 不合格,縱酒大罵於街衢中,言涉指斥,上怒斬之,同 保九輩永不得赴舉。恩威並行,至於如此。」
真宗咸平三年加恩下第舉人禁為下第親族求賜科名者
[編輯]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咸平三年,特奏 名者九百餘人,有晉天福中嘗預貢者。凡士貢於鄉 而屢黜於禮部,或廷試所不錄者,積前後舉數,參其 年而差等之。遇親策士則別籍其名以奏,徑許附試, 故曰「特奏名。」又賜河北進士,諸科既下第願試武藝 及量不錄用者。又五百餘人,悉賜裝錢慰遣之。命禮 部敘為一舉。較藝之詳,推恩之廣,近代所未有也。仍 詔「諸王公主近臣,毋得以下第親族賓客求賜科名。」
景德三年貶試萬言百篇舉人歐陽冕張化基等
[編輯]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景德三年五月丁 未,歐陽冕自薦日試萬言,令中書試五論、三頌、諸詩 四十首。至晡,但成五論、一頌,共三千字,貶之。八月乙 亥,中書試百篇,張化基試詩百題,至晡,止成六十五 篇,罷之。」
大中祥符元年罷汪任等六人
[編輯]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祥符元年四月詔 「應賢良直言汪任等六人,文理無取,罷之。」
大中祥符八年二月丙子,詔「進士六舉、諸科九舉者, 許奏名。」
按:《宋史真宗本紀》云云。
仁宗嘉祐四年黜落無士行舉人汪輔之
[編輯]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嘉祐四年。劉敞典 舉奏名才二百人。汪輔之入四等。以無士行罷之。」
金
[編輯]章宗明昌元年始許終場人該恩
[編輯]按《金史章宗本紀》,明昌元年五月甲子,制省元及四 舉終場人許該恩。 按《選舉志》:凡諸進士廷試,五被 黜則賜之第,謂之恩例。恩例者,但考文之高下為第, 而不復黜落。 又按志恩例,明昌元年定製,省元直 就御試,不中者,許綴榜末。解元但免府試,四舉終場, 依五舉恩例。所試文卷,惟犯御名廟諱,不成文理者, 則黜「之,餘並以文之優劣為次。仍一日試三題,其五 舉者止試賦詩。」女直進士亦同此例。
明昌二年五月。詔御史臺令史。並以終場舉人充 按《金史章宗本紀》云云。
承安五年定四舉該恩不許通計之例
[編輯]按《金史章宗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承安五年敕「進 士四舉該恩,詞賦經義當以各科為場數,不得通數。 又恩榜人應授官者,監試官於試時具數以奏,特恩 者授之。」
泰和二年改定五舉終場受恩例
[編輯]按:《金史章宗本紀》:二年,司空襄言:「恩榜本以優,老於 場屋者,四舉受恩則太優,限以年則礙異材,可五舉 則受恩。」遂定五舉終場,年四十五以上;四舉終場,年 五十以上者受恩。
泰和三年。許經義會元。會試下第。再舉直赴御試 按《金史章宗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泰和三年。以經 義會元。與策論詞賦進士不同。若御試被黜。則附榜 末為太優。若同恩例。又與四舉者不同。遂定製依曾 經府試解元免府試之例。會試下第。再舉直赴御試。
元
[編輯]仁宗延祐二年詔會試下第舉人推恩酌用
[編輯]按《元史仁宗本紀》,二年四月辛丑,賜會試下第舉人 七十以上,從七流官致仕,六十以上府州教授,餘並 授山長學正。後勿援例 按《選舉志》:「會試下第者,自 延祐創設之初,丞相帖木迭兒阿散及平章李孟等 奏,下第舉人年七十以上者,與從七品流官致仕,六 十以上者與教授,元有出身者,於應得資品上稍優 加」之。無出身者,與山長、學正受省劄後舉,不為例。有 來遲而不及應試者,未曾區用取旨。帝曰:「依下第例 恩之,勿著為格。」
泰定帝泰定元年推恩下第舉人賜官有差
[編輯]按《元史泰定帝本紀》,「元年三月戊戌,會試下第者,賜 教官有差。」 按《選舉志》:泰定元年三月,「中書省臣奏, 下第舉人,仁宗延祐間命中書省各授教官之職,以 慰其歸。今當改元之初,恩澤宜溥。蒙古、色目人年三 十以上,並兩舉不第者,與教授以下,與學正、山長。漢 人、南人,年五十以上,並兩舉不第者,與教授以下,與 學正、山長先有資品出身者,更優加之。不願仕者,令 備國子員,後勿為格。」從之。自餘下第之士,恩例不可 常得,間有試補書吏以登仕籍者,惟已廢復興之後其法始變,下第者悉授以路府學正及書院山長,又 增取鄉試備榜,亦授以郡學錄及縣教諭。於是科舉 取士,得人為盛焉。
順帝至正三年推恩終場下第舉人
[編輯]按《元史順帝本紀》:「三年三月,監察御史成遵等言,可 用終場下第舉人,充學正、山長。國學生會試不中者, 與終場舉人同。」
至正二十三年。復准後期及下第舉人補教授 按《元史順帝本紀》。二十三年六月甲寅。詔授江南下 第及後期舉人為路府州儒學教授。 按《百官志》。二 十三年六月「中書省奏,江浙福建舉人。涉海道以赴 京。有六人者。已後會試之期。宜授以教授之職。其下 第三人亦以教授之職授之。非徒慰其跋涉險阻之 勞。亦以」激勸遠方忠義之士
明
[編輯]太祖洪武三年御試下第舉人
[編輯]按《續文獻通考》:「洪武三年,上御奉天殿,策試下第舉 人。先是禮部會試者多,而中式者少,被黜落者咸以 為言。上命翰林儒臣考下第卷中,擇文理優長者得 十六人,由是復廷試之。」
洪武五年,詔「禁下第舉人謗毀主司。」
按《明昭代典則》:洪武五年春正月,上謂禮部臣曰:「近 代舉人不中程式,多不省己自修以圖後進,往往摭 拾主司細故,謗毀以逞私忿,禮讓廉恥之風不立,今 後有此者罪之。」
洪武十八年以下第舉人,俱授教職。
按《明會典》:「洪武十八年,以會試下第舉人,俱授學正 教諭。 又令會試下第舉人,願回讀書,以俟後舉者 聽。」 「又令會試下第舉人,送監卒業。」
洪武三十年,令再試「寄監下第舉人。」
按:《明會典》三十年令再試寄監下第舉人,中式者次 其等第,除教授、教諭、訓導,不中者外州吏目
成祖永樂二年再試下第舉人
[編輯]按《名山藏》:永樂二年六月諭禮部曰:「天下之才不盡 也。落第舉人,或本有學問,為文偶劣,或文故不劣,試 官偶遺之。其再試,既試,得張信等六十人,召見,賜冠 帶而勉之,使進學於國子。」
按《大政紀》:永樂二年六月壬辰,命禮部令翰林院更 試會試下第舉人,擇文詞優等貢士張炫等六十人, 召見,皆賜冠帶,送國子監進學,俟後科。勉之曰:「士當 立志,志一則工專,工專則業就。爾等於學已有根本, 但更百尺竿頭進步,爾後科第一甲人,有不在爾曹 乎?其往勉之。」
按《續文獻通考》:永樂二年六月,上命禮部曰:「會試下 第舉人既多,其中必尚有可取者。或本有學問,而為 文之際記憶偏差,以致謬誤;或本不謬誤,而考閱之 官神情昏倦,失於詳審,以致黜落,此皆可矜。其令翰 林院出題更試,擇文詞優等者以聞。」得貢士張炫等 六十人以奏,上召見,皆賜冠帶,命於國子監進學,以 《俟後科,且勉之》曰:「士當立志,立志則工專,工專則業 就。爾等於學已有根本,但當更進步爾後科第一甲 者,有不在爾曹乎?其往勉之。」
永樂四年,親試下第舉人。
按《名山藏》,永樂四年三月,上試禮部,中選舉人朱璡 等,擢林環第一。復親試下第舉人,得文學優等二十 一人。賜冠帶,授之官,選未及者,賜鈔遣還。諭之曰:「爾 等當歸,務學鄉里,父兄所在,孔子蓋恂恂如也。尚謹 子弟禮,毋生驕慢,以蹈凶德。」
按《大政紀》:「四年三月丙午,廷試下第舉人,得文學優 等周翰等二十一人,各賜冠帶,送國子監進學。 永樂七年,令下第舉人再試送監。」
按《明會典》:「永樂七年,令下第舉人再試送國子監進 學。其優等者,仍賜冠帶或加俸級,後令發回原學進 業。」
永樂十三年,復試下第舉人。
按《續文獻通考》:「十三年,上以禮部會試下第舉人中 或有學問可取者,命翰林院再試之,續取二十四人, 並賜冠帶,給教諭俸,送國子監進學,以待後科。」
下第部藝文一
[編輯]太學生劉仁軌等,省試落第,撾鼓申訴。「準式,卯時付問頭,酉時收策試,日晚付問頭。不盡經業,更請重試。臺付法。」 不伏 。《唐張鷟》
劉仁軌,青襟冑子,黃卷書生,非應奉之五行,異王充 之一覽。天下第一,希聞胡廣之才;日下無雙,罕見黃 童之譽。《春秋》一日,徒棄光陰;文史三冬,虛淹歲月。有 司試策,無晁錯之中科;主者銓量,落公孫之下第。理 合逡巡斂分,退坐授銓,豈得俛仰?自之「肆情撾鼓,狀稱問頭付晚,策自難周。銓退者既恨獨遲,簡得者不」 應偏早。訴人之口,皆有愛憎;試官之情,終無向背。傲 不可長,驕不可盈,若引窺覘之門,恐開僥倖之路。豸 冠奏劾,自合甘從,馬喙無冤,何煩苦訴。宜從明典,勿 信浮辭。
《送土大拔萃不第歸睢陽序》陶翰
[編輯]才格可得而仰也,文章可得而畏也。故往年有公連 之捷矣,九流之學日盛,三鼓之音未歇,今茲有天官 之阨矣。「天將啟子於世,故命以才;授子於亨,故先以 屈。屈伸,理也,才位時也。子姑感激毫翰,增修詞律,沖 天之舉,吾倚而待焉。」歡洽豈常,離言實早。河嶽西別, 攸哉鎬京,庭闈東瞻,誰謂家遠?草色將變,雲天浩然, 詩而詠言,將以述志。
《送盧涓落第東還序》前人
[編輯]「噫!天生秀明,雋而才之。有《九流》,胡蒙而屯之?故君子 守之以知息之命,而固有須也。不然者,盧氏子魁岸 特達,若是尚脈脈於公車之下,而三歲不覿哉!灞城 春潤,風暄景遲,鶯聲始調,柳色堪醉。當此而裹足,千 里背而東,豈意者歟?」眾皆賦詩,以慰行旅。
《送謝氏昆季下第歸南陽序》前人
[編輯]吾嘗遊江表,得二謝焉。青青子衿,始在童丱時,己辨 其梢雲噴浪之兆。「江河蕭散,垂二十秋,忽然上京,再 瑩心目。《詩》《騷》之興天假,流略之奧日新。才藝克修,文 鋒甚銳。吾以此自負,不為非知人矣。金門未偶,征蓋 言旋,雲峰閉於武閣,春野開於楚鄧。」蓋將窮計策府, 琢磨詞律,他日之奮六翮,登九霄,未為後耳。春水尚 寒,郊草無色。何以贈別,必在乎斯文。
《送田八落第東歸序》前人
[編輯]田子行古而志於文,雅多清調,將有新律,鋒鏑甚銳, 將來者其憚之。勿以三年未鳴,六翮小挫,則遂有清 谿白雲之意。夫才也者,命在其中矣;屈也者,伸在其 中矣。將子少安,吾以是觀德。灞亭柳綠,昆池草青。於 何送歸?無易歌詠。
《又謝下第後使人存問啟》顧雲
[編輯]某啟:某聞收燼枝於烈焰,必假良知;出埋刃於重泉, 當資至鑒。苟非精識,孰測神功。蓋由六律五音,固應 難審;靈鋒寶鍔,或未易知。某不善守株,妄修通刺。爰 從前歲秋杪,去年冬初,屢貢菲詞,上於藻鑒。實以仙 凡阻越,流品懸殊。天上程遙,人間信斷。在塵寰而祝 望,空有精誠;向雲路以存思,寧通夢想。近者以龍門 阻浪,鸎谷摧枝。鱗鬣傷殘,羽翰零落。懷鄉莊舄,正苦 越吟;去國鍾儀,方悲《楚奏》。誰言否極,忽有泰來。前日 某官委訪窮居,曲傳芳訊。側聆尊旨,跪聽玉音。竊聞 俯降咨嗟,深垂惻憫。初疑夢覺,終謂風傳。方當退鷁 之時,忽得攀龍之便。伏以學士優遊仙苑,泛泳天潢。 覆錦高眠,八花磚而讓寵;含香視草,五色筆以慚神。 況鏤鼎思調,前籌待運,起骸有術,肉骨多方。儻蒙列 在眾賓,致之下舍。曉彈長鋏,不空效其旅魚;夜取珍 裘,竊欲偕於狗盜。下情無任攀望依託感激之至。謹 啟。
《送族叔行元落第歸廣陵序》歐陽詹
[編輯]族叔行元既射策於主司,不合。春二月,將歸淮南所 寓,群公設祖,方獻未酬,族叔悄然有不暢之色,群公 亦愕爾而阻歡。小子侍觴,奉觴而前曰:「歸好事,春美 時,酒樂物。叔於三者加同人,將之而有未悅,豈禮闈 失意之為乎?昆吾產金,荊山產玉,自民役巧,鎔琢蓋 多,唯干將和璞有大聞。非百鍊則其良可用歟?非三 獻而其寶可真歟?」苟良苟真,不即成,不即售,適以精 其研,稔其實。如叔也亦何稽於一邂逅哉?若昔之人, 作必行,動必中,則是蘇秦無履穿之歎,甯戚無石爛 之歌,孫弘無十上之勤,商鞅無再干之勞也。知泰而 不知否,知易而不知難,是夫人也,非所以待乎叔也。 叔如之何?叔忻然見卞氏又來之路平。歸心納春,景 安酒意。四坐以葉,千鍾有娛。既醉升車,秋為到期。
《送齊皞下第序》韓愈
[編輯]古之所謂「公無私」者,其取捨進退,無擇於親疏遠邇, 惟其宜可焉。其下之視上也,亦惟視其舉黜之當否, 不以親疏遠邇疑乎其上之人。故上之人行志擇誼, 坦乎其無憂於下也;下之人克己慎行,確乎其無惑 於上也。是故為君不勞,而為臣甚易。見一善焉,可得 詳而舉也;見一不善焉,可得明而去也。及道之衰,上 下交疑,於是乎舉讎。舉子之事,載之《傳》中,而稱美之, 而謂之忠。見一善焉,若親與邇,不敢舉也;見一不善 焉,若疏與遠,不敢去也。眾之所同好焉,矯而黜之乃 公也;眾之所同惡焉,激而舉之乃忠也。於是乎有違 心之行,有怫志之言,有內媿之名。若然者,俗所謂良 有司也。膚受之愬,不行於君;巧言之誣,不起於人矣。 嗚乎!今之君天下者,不亦勞乎?為有司者,不亦難乎? 為人嚮道者不亦勤乎?是故端居而念焉,非君人者 之過也,則曰有司焉;則非有司之過也,則曰「今舉天 下人焉」,則非今舉天下人之過也。蓋其漸有因,其本有根,生於私其親,成於私其身,以己之不直而謂人 皆然,其植之也固久,其除之也實難。非百年必世,不 可得而化也;非知命不惑,不可得而改也。已矣乎!其 終能復古乎?若高陽齊生者,其起予者乎?齊生之兄, 為時名相,出藩於南,朝之碩臣,皆其舊交。齊生舉進 士,有司用是連枉齊生,齊生不以雲,乃曰:「我之未至 也,有司其枉我哉?我將利吾器而俟其時耳。」抱負其 業,東歸於家。吾觀於人有不得志,則非其上者眾矣, 亦莫計其身之短長也。若齊生者既至矣,而曰:「我未 也。不以閔於有司,其不亦鮮乎哉!」吾用是知齊生後 日誠良有司也,能復古者也,公無私者也,知命不惑 者也。
《送董卲南遊河北序》前人
[編輯]「燕趙古稱多感慨悲歌之士,董生舉進士,連不得志 於有司,懷抱利器,鬱鬱適茲土,吾知其必有合也。董 生勉乎哉!夫以子之不遇時,苟慕義強仁者皆愛惜 焉,矧燕趙之士出乎其性者哉!然吾嘗聞風俗與化 移易,吾惡知其今不異於古所聞耶?聊以吾子之行 卜之也。董生勉乎哉!吾因之有感矣。為我弔望諸君」 之墓,而觀於其市,復有昔時屠狗者乎?為我謝曰:「明 天子在上,可以出而仕矣。」
《送辛殆庶下第遊南鄭序》柳宗元
[編輯]朝廷用文字求士,每歲布衣束帶,偕計吏而造有司, 僅半《孔徒》之數。《春官上大夫》擢甲乙而升司徒者,於 孔氏高弟亦再倍焉。僕在京凡九年於今,其間得意 者二百有六十人,其果以文克者,十不能一二。嘗從 「俊造之後,頗涉藝文之事,四貢鄉里而後獲焉。方之 於釣者,絲綸不屬,釣喙甚直,懷有美餌,而觖望獲魚 之暮,則善取者皆指而笑之。」今辛生固窮而未達,遲 久而不試,褒衣之徒,視子而捧腹者,蓋不乏焉。辛生 嘗南依蠻楚,專志於學,為文無謬悠迂誣之談,鍛鍊 剪截,動可觀采。故相國齊公接禮加等,常為右客,且 佐其策名之願。遂笈典墳,袖文章,北來王都,笑揖群 伍。文昌下大夫上士之列,見而器異,爭為鼓譽,由是 為聞人。戰術藝之場,莫與爭鋒。然而遷延三北,躑躅 不振,豈其直鉤而釣,懷美餌而羨魚者耶?若辛生者, 有司抑之則已,不然,身都甲乙之籍,其果以文克歟? 今則囊如懸磬,傭室寓食,方將適千里,求仁人,被冒 畏景,陟降棧道,吾欲抑而不歎,其若心胸何?然吾聞 「焚舟而克、手劍而盟」者,皆敗北之餘也。子之厄困而 往,霸心勇氣,無乃發於是行乎?成拜賜之信,刷壓境 之恥,無乃果於是舉乎?往慎所履,如志遄返,勉自固 植,以遂子之欲。姑使談者謂「我言而中,不猶愈乎?」
《送蔡秀才下第歸覲序》前人
[編輯]僕之始貢於京師,蓍者卦之曰:「是所謂望而未睹,隱 而未見,曭乎遠而有榮」者也。今茲歲在鶉首,若合於 壽星,其果合乎?僕時悒然遲之,謂其誕慢怪迂,是將 不然。然而僅寘於懷耳,未克決而忘之也。後果依違 遷就,四進而獲,卒如其言云。噫!彼漠漠者,其有宰於 人乎?不然,何其應前定若是之章明也?今蔡君馳聲 耀譽,聞於公卿,戰藝之徒,推為先登。而五就鄉舉,往 則見罷。意者前定之期,殆未及歟?故君子之「居《易》俟 命,樂天不憂」者,果於自是也。君其勵文學焉。丈人牧 人南邦,君展覲承顏,婆娑愉樂之暇,則充其經笥,茂 是文苑,時焉逃哉?遲速之事,則瞽史之任,吾不及知。
《送韋七秀才下第求益友序》前人
[編輯]所謂先聲後實者,豈唯兵用之,雖士亦然。若今由州 郡抵有司,求進士者,歲數百人,咸多為文辭,道今,語 古,角夸麗,務富厚。有司一朝而受者幾千萬言,讀不 能十一,即偃仰疲耗,目眩而不欲視,心廢而不欲營, 如此而曰「吾能不遺士」者,偽也。唯聲先焉者,讀至其 辭,心目必專,以故少不勝。京兆韋中立,其文懿且高, 其行願以恆試,其藝益工,久與居益見其賢。然而進 三年連不勝,是豈拙於為聲者歟?或以韋生之不勝, 為有司罪,余曰:非也。《穀梁子》曰:「心志既通而名譽不 聞,友之過也;名譽既聞而有司不以告,有司之過也。 人之視聽有所止,神志有所不及。古之道,名譽未至, 不以罪有司,而況今乎?」今韋生樂植乎內,而不欲揚 乎外,其志非也。孔子不避名譽,以致其道。今韋生仗 其文,簡其友,思自得於有司,抑非古人之道歟?將行 也。余為之言,既以遷其人,又以移其友,且使惑者知 釋有司也。
《送辛生下第歸長沙序》前人
[編輯]自命鄉論士之制,壞而不復,士莫有就緒,故叢於京 師。京兆尹歲貢秀才,常與百郡相抗,登賢能之書,或 半天下。取其殊尢以為舉首者,仍歲皆上第,過而就 黜,時謂怪事,有司或不問能否而成就之。中書高舍 人備位於禮部,攘袂矯枉,痛抑華耀,首京師之貢者 再,歲連黜,辛生,以是不在議甲乙伍中。其沈沒厄困 之士,闔戶塞竇,而得榮名者,連畛而起,談者果以至 公稱焉,其能否也,世莫知也。若辛生,其文簡而有制其行直而無犯,嚮使不聞於公卿,不揚於交遊,又不 為京師貢首,則其甲乙可曲肱而有也。嗚呼!名之果 為不祥也,有是夫!既受退告,歸長沙,以辛生之文行, 八年無就,如其初而退返,吾甚憤焉。《孟子》曰:「位卑而 言高者,罪也。」於辛生又不能已,故略。〈下闕〉
《送嚴公貺下第歸興化覲省詩序》前人
[編輯]嚴氏之子有公貺者,退自有司,踵門而告。柳子曰:「吾 獻藝不售於儀曹之司,賈貨不中度,敢逃其咎?詰朝 將行,願聞所以去我者,其可乎哉?」余諭之曰:「吾子以 沖退之志,端其趨嚮,以淬礪之誠,修其文雅,行當承 教戒於獨立之下。濬發清源,激揚洪音,沛哉鏗鏗乎, 充於四體之不暇。吾何敢去子恭唯相國馮翊公有」 大勳力,盈於旂常,極人臣之尊,分天子之憂,殿邦坤 隅,柄是文武。若子者,生有黼繢粱肉之美,不知耕農 之勤勞,物役之艱難。趨其庭,有魏絳之金石焉;候其 門,有亞夫之棨戟焉。中人處之,不能無傲。而子之伯 仲,皆脫略貴美,服勤儒素,退託於布衣韋帶之任,如 少習然。故繼登上科,以及於子。是可舉嚴氏之教,誦 乎他門,使有矜式也。而吾子又引慝內訟,「撝謙如此, 其何患乎賈之不售而自薄哉?」於是文行之達者,若 高陽齊據者,偕賦命余序引。余朴不曉文,故書嚴子 之《嘉言》,編於其簡,竊褒貶之義以贈。
《送元秀才序》前人
[編輯]「周乎志者,窮躓不能變其操;周乎藝者,屈抑不能貶 其名。其或處心定氣,居斯二者,雖有窮屈之患,則君 子不患矣。」元氏之子,其殆庶乎!言恭而信,行端而靜, 勇於講學,急於進業。既游京師,寓居仄陋,無使令之 僮,闕交易之財,可謂窮躓矣,而操愈厲,志之周也。才 濬而清,詞簡而備,工於言理,長於應。卒從計京師,受 丙科之薦,獻藝春卿,當三黜之辱,可謂屈抑矣,而名 益茂,藝之周也,苟非處心定氣,則曷能如此哉!余聞 其欲退家殷墟,修志增藝,懼其沈鬱傷氣,懷憤而不 達,乃往送而諭焉:「夫有湛盧豪曹之器者,患不得犀 兕而剸之,不患其不利也。今子有其器,宣其利,乘其 時,夫何患焉?磨勵而坐待之可也。」遂欣欣而去。
《送胡叔才序》宋·王安石
[編輯]叔才,銅陵大宗,世以貲名子弟豪者馳騁漁弋為己 事,謹者務多闢田以殖其家。先時,邑之豪子弟,有命 儒者,耗其千金之產,卒無就。邑豪以為諺,莫肯命儒 者,遇儒冠者,皆指目遠去,若將浼己然,雖胡氏亦然。 獨叔才之父母不然,於叔才之幼,捐重幣迎良先生 教之,既壯可以遊,資而遣之,無所靳。居數年,朋試於 有司,不合而歸。邑人之訾者半,竊笑者半,其父母愈 篤不悔,復資而遣之。叔才,純孝人也,悱然感父母所 以教己之篤,追四方材賢,學作文章,思顯其身以及 其親。不數年,遂能褒然為材進士。復朋試於有司,不 幸復詘於不己知不?予愚而從之遊,嘗謂予言父母 之恩,而慚其邑人不能歸。予曰:「歸也夫祿與位,庸者 所待以為榮者也。彼賢者道弸於中,而襮之以藝,雖 無祿與位,其榮者固在也。子之親矯群庸,而置子於 聖賢之途,可謂不賢乎?或訾或笑而終不悔,不賢者 能之乎?今而舍道德而榮祿與位,殆不其然。然則子 之所以榮親而釋慚者亦多矣。昔之訾者、竊笑者,固 庸者爾,豈子所宜慚哉!姑持予言以歸,為父母壽,其 亦喜無量,於子何如?」因釋然寤治裝而歸。予即書其 所以為父母壽者送之雲。
《答滕德章》朱熹
[編輯]吾友秋試不利,士友所嘆,然淹速有時,不足深計,且 當力學修己為急耳。陸丈教人,於收斂學者散亂身 心甚有功。然講學趣向亦不可緩,要當兩進乃佳耳。 熹病餘衰耗,不敢看文字,恐勞心發病耳。後生精敏, 且當勉學,未可以此為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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