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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銓衡典/第047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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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銓衡典

 第四十七卷目錄

 官制部彙考二十五

  金一

銓衡典第四十七卷

官制部彙考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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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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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自景祖建官,至熙宗而制定,參用遼、宋之舊。女直、 漢人各有職位,以任軍國之事。

按《金史百官志》:「金自景祖始建官屬,統諸部以專征 伐,嶷然自為一國,其官長皆稱曰勃極烈。故太祖以 都勃極烈嗣位,太宗以諳版勃極烈居守。諳版,尊大 之稱也。其次曰國論忽魯勃極烈。」國論言貴,忽魯,猶 總帥也。又有國論勃極烈,或左右置,所謂國相也。其 次諸勃極烈之上,則有「國論乙室、忽魯、移賚、阿買、阿」 舍、吳迭之號,以為陞拜宗室功臣之序焉。其部長曰 孛堇,統數部者曰忽魯,凡此至熙宗定,官制皆廢。其 後惟鎮撫邊民之官曰禿里,烏魯國之下有掃穩、脫 朵,詳穩之下有麼忽、習尼昆,此則具於官制而不廢, 皆踵遼官名也。漢官之制,自平州人不樂為猛安謀 克之官,始置長吏以下。天輔七年,以左企弓行樞密 院於廣寧,尚踵遼南院之舊。天會四年,建尚書省,遂 有三省之制。至熙宗頒《新官制》及《換官格》,除拜內外 官,始定勳、封、食邑、入銜,而後其制定,然大率皆循遼、 宋之舊。海陵庶人,正隆元年,罷中書門下省,止置尚 書省。自省而下,官司之別,曰院,曰臺,曰府、曰司、曰寺、 曰監、曰局、曰署,曰所,各統其屬,以修其職。職有定位, 員有常數,紀綱明,庶務舉。是以終金之世,守而不敢 變焉。大定二十八年,在任官一萬九千七百員,四季 赴選者千餘,歲數監差者三千。明昌四年,奏「周歲官 死及事故者六百七十,新入仕者五百一十,見在官 萬一千四百九十九」,內女直四千七百五員,漢人六 千七百九十四員。「至泰和七年,在任官四萬七千餘, 四季部擬授者千七百,監官到部者九千二百九十 餘」,則三倍世宗之時矣。若宣宗之招賢所、經略司、義 宗之益政院,雖危亡之政,亦必列於其次,以著一時 之事雲。

三師:太師、太傅、太保各一員。皆正一品。師範一人,儀 刑四海。

三公、太尉、司徒、司空各一員,皆正一品。論道經邦,燮 理陰陽。

尚書省。尚書令一員,正一品。總領紀綱,儀刑端揆。左 丞相、右丞相各一員,從一品。平章政事二員,從一品。 為宰相,掌丞天子,平章萬機。左丞、右丞各一員,正二 品。參知政事二員,從二品。為執政官,為宰相之貳,佐 治省事。左司郎中一員,正五品。

國初,置左右司侍郎,天眷三年,始更今名。舊凡視朝,執政官親執奏,自天德二年詔以付左右司官,為定製。

員外郎一員,正六品。掌本司奏事,總察吏、戶、禮三部 受事付事,兼帶修起居注官迴避,其間記述之事。每 月朔朝,則先集是月秩滿者為簿,名曰《闕本》,及行止 簿、貼黃簿,並官制同,進呈御覽畢,則受而藏之。每有 除拜,凡尚書省所不敢擬注者,則一闕具二、三人,以 聽制授焉。都事二員,正七品。

貞元二年,左右司官,宮中出身,並進士、令史三色人內通選三年,以監察御史相應人取次稟奏,不復擬注。

「掌本司受事付事,檢勾稽失,省署文牘,兼知省內宿 直,檢校架閣等事。」右司所掌同。右司。郎中一員,正五 品。員外郎一員,正六品。掌本司奏事,總察兵、刑、工三 部受事付事,兼帶修注官迴避其間記述之事。都事 二員,正七品。

尚書省祗候郎君,管勾官,從七品。掌祗候郎君謹其 出入及差遣之事。

承安二年以前,走馬郎君擬注《泰和令》,以左右女直都事兼。正大間改用親從人。

架閣庫:

大定二十一年六月設,仍以都事提控之。

管勾:

舊二員正大省一員

正八品:同管勾。

舊二員正大省一員

從八品。總掌察左右司大程官追付文牘,並提控小 都監,給受紙筆。餘管勾同。

女直省。令史三十五人,左二十人,右十五人。《大定》。

二十四年為三十人。進士十人,宰執子、宗室子十人,密院、臺、部、統軍司令史十人,漢令史三十五人,左二十一人,右十四人。省譯史十四人,左右各七人。女直譯史同通事八人,左右各四人。高麗、夏國、回紇譯史四人,左右各二人。諸部通事六人,曳剌二十人,走馬郎君五十人。

提點歲賜所,左右司郎中、員外郎兼之,掌提點歲賜 出入錢幣之事。

堂食公使酒庫。使一員,從八品。掌受給歲賜錢,總領 庫事。副一員,正九品。掌貳使事。

直省局。局長,從八品。「掌都堂之禮,及官員參謝之儀。」 副局長,正九品。掌貳局長。

管勾尚書省樂工,從九品。

行臺之制:熙宗天會十五年罷。劉豫置行臺尚書省 於汴。天眷元年,以河南地與宋,遂改燕京樞密為行 臺尚書省。天眷三年,復移置於汴京。皇統二年,定行 臺官品,皆下中臺一等。

六部,國初與左右司通署,天眷三年始分治。

吏部。尚書一員,正三品;侍郎一員,正四品;郎中二員。 從五品。

天德二年,增作四員。後省。

員外郎,從六品。

天德二年,增作四員。後省。

「掌文武選授、勳封考課、出給制誥之政,以才行勞效 比仕者之賢否,以《行止文冊》《貼黃簿制》各闕之機要。 正七品以上,以名上省,聽制授。從七品以下,每至季 月,則循資格而擬注。自八品以上則奏,以下則否,侍 郎以下皆為尚書之貳。」郎中掌文武選、流外遷用、《官 吏差使、行止名簿》《封爵制誥》一員掌勳級酬賞、《承襲》 用廕、循遷、致仕、考課、議諡之事。員外郎分判曹務及 參議事,所掌與郎中同。文官九品,階凡四十有二。從 一品上曰「開府儀同三司,中曰儀同三司」,中次曰特 進,下曰崇進。正二品上曰金紫光祿大夫,下曰銀青 榮祿大夫。從二品上曰光祿大夫,下曰榮祿大夫。正 三品上曰資德大夫,中曰資政大夫,「下曰資善大夫。」 從三品上曰「正奉大夫,中曰通奉大夫,下曰中奉大 夫。」正四品上曰「正議大夫,中曰通議大夫,下曰嘉議 大夫。」從四品上曰「大中大夫,中曰中大夫,下曰少中 大夫。」正五品上曰「中議大夫,中曰中憲大夫,下曰中 順大夫。」從五品上曰「朝請大夫,中曰朝散大夫,下曰 朝列大夫。」

舊曰「奉德大夫」 ,天德二年更。

正六品上曰奉政大夫,下曰奉議大夫;從六品上曰 奉直大夫,下曰奉訓大夫;正七品上曰承德郎,下曰 承直郎;從七品上曰承務郎,下曰儒林郎;正八品上 曰文林郎,下曰承事郎;從八品上曰徵事郎,下曰從 仕郎;正九品上曰登仕郎,下曰將仕郎;從九品上曰 登仕佐郎,下曰將仕佐郎。

此二階,《大定》十四年創增。

武散官,凡仕至從二品以上至從一品者,皆用文資。 自正三品以下,階與文資同。正三品上曰「龍虎衛上 將軍,中曰金吾衛上將軍,下曰驃騎衛上將軍。從三 品上曰奉國上將軍,中曰輔國上將軍,下曰鎮國上 將軍。」正四品上曰「昭武大將軍,中曰昭毅大將軍,下 曰昭勇大將軍。從四品上曰安遠大將軍,中曰定遠 大將軍,下曰懷遠大將軍;正五品上曰廣威將軍,中 曰宣威將軍,下曰明威將軍;從五品上曰信武將軍, 中曰顯武將軍,下曰宣武將軍。正六品上曰武節將 軍,下曰武德將軍。從六品上曰武義將軍,下曰武略 將軍;正七品上曰承信校尉,下曰昭信校尉;從七品 上曰忠武校尉,下曰忠顯校尉;正八」品上曰「忠勇校 尉,下曰忠翊校尉;從八品上曰修武校尉,下曰敦武 校尉。正九品上曰保義校尉,下曰進義校尉。從九品 上曰保義副尉,下曰進義副尉。」

此二階,《大定》十四年創增。

封爵:「正從一品曰『郡王』」,曰「國公。」正從二品曰「郡公。」正 從三品曰「郡侯。」正從四品曰「郡伯。」

舊曰「縣伯」 ,承安二年更。

正五品曰「縣子」,從五品曰「縣男。」凡勳級:正二品曰上 柱國,從二品曰柱國;正三品曰上護軍,從三品曰護 軍;正四品曰上輕車都尉,從四品曰輕車都尉;正五 品曰上騎都尉,從五品曰騎都尉;正六品曰驍騎尉, 從六品曰飛騎尉。正七品曰雲騎尉,從七品曰武騎 尉。凡食邑,封王者萬戶,實封一千戶;郡王五千戶,實 「封五百戶。國公三千戶,實封三百戶,郡公二千戶,實 封二百戶。郡侯一千戶,實封一百戶,郡伯七百戶,縣 子五百戶,縣男三百戶,皆無實封。」自天眷定製,凡食 邑,同散官入銜司天、翰林官,舊制自從七品而下止 五階。至天眷定製,司天自從四品而下立為十五階。 從四品上曰欽象大夫,中曰正儀大「夫,下曰欽授大 夫。正五品上曰靈憲大夫,中曰明時大夫,下曰頒朔大夫。從五品上曰雲紀大夫,中曰協紀大夫,下曰保 章大夫。正六品上曰紀和大夫,中曰司元大夫。」從六 品上曰探賾郎,下曰授時郎。從七品上曰究微郎,下 曰靈臺郎;從七品上曰明緯郎,下曰候儀郎。正八品 上曰推策郎,下曰司「正郎;從八品上曰校景郎,下曰 平秩郎;正九品上曰正紀郎,下曰挈壺郎;從九品上 曰司曆郎,下曰司辰郎。」太醫官舊自從六品而下止 七階。《天眷制》,自從四品而下立為十五階。從四品上 曰「保宜大夫,中曰保康大夫,下曰保平大夫;正五品 上曰保頤大夫,中曰保安大夫,下曰保和大夫;從五 品上」曰保善大夫,中曰保嘉大夫,下曰保順大夫。正 六品上曰保合大夫,下曰保沖大夫。從六品上曰保 愈郎,下曰保全郎。正七品上曰成正郎,下曰成安郎。 從七品上曰成順郎,下曰成和郎。正八品上曰成愈 郎,下曰成全郎。從八品上曰醫全郎,下曰醫正郎。正 九品上曰醫效郎,下曰醫候郎。從九品上曰「醫痊郎, 下曰醫愈郎。」內侍《天德》創制,自從四品以下十五階。 從四品上曰「中散大夫,中曰中尹大夫,下曰中侍大 夫;正五品上曰中列大夫,中曰中御大夫,下曰中儀 大夫。從五品上曰中常大夫,中曰中益大夫,下曰中 衛大夫;正六品上曰中良大夫。」

天德作中亮

「下曰中涓大夫;從六品上曰通禁郎,下曰通侍郎;正 七品上曰通掖郎,下曰通御郎;從七品上曰禁直郎, 下曰侍直郎;正八品上曰掖直郎,下曰內直郎;從八 品上曰司贊郎,下曰司謁郎;正九品上曰司閽郎,下 曰司僕郎;從九品上曰司奉郎,下曰司引郎。」教坊舊 用武散官,大定二十九年以為不稱,乃創定二十五 階。明昌三年,自從四品以下,更立為十五階。從四品 上曰「雲韶大夫,中曰仙韶大夫,下曰成韶大夫;正五 品上曰章德大夫,中曰長寧大夫,下曰德和大夫。從 五品上曰景雲大夫,中曰雲和大夫,下曰協律大夫。 正六品上曰慶喜大夫,下曰嘉成大夫。從六品上曰 肅和郎,下曰純和郎。正七品上曰舒」和郎,下曰調音 郎;從七品上曰比音郎,下曰司樂郎;正八品上曰典 樂郎,下曰協樂郎;從八品上曰掌樂郎,下曰和樂郎。 正九品上曰司音郎,下曰司律郎;從九品上曰和聲 郎,下曰和節郎。凡內外官之政績,所歷之資考,更代 之期,去就之故,秩滿皆備陳於解由,吏部據以定能 否。又撮解由之要,於銓擬時讀之,謂之「銓頭。」又會歷 任銓頭,而書於行止簿。行止簿者,以姓為類,而書各 人平日所歷之資,考功過者也。又為簿列百司官名, 有所更代,則以小黃綾書更代之期及所以去就之 故,而制其銓擬之要領焉。凡縣令則省除、部除者,通 書而各疏之。泰和四年,定考課法,准唐令,作四善、十 七最之制。「四善之一:曰德義有聞,二曰清慎明著,三 曰公平可稱,四曰勤恪匪懈。《十七最》之一:曰禮樂興 行,肅清所部,為政教之最;二曰賦役均平,田野加闢, 為牧民之最;三曰決斷不滯,與奪當理,為判事之最; 四曰鈐束史卒,姦盜不滋,為嚴明之最;五曰案簿分 明,評擬均當,為檢校之最。」以上皆謂縣令、丞、簿、警巡 使副、錄事、司候、判官也;六曰「詳斷合宜,咨執當理,為 幕職之最;七曰盜賊消弭,使人安靜,為巡捕之最;八 曰明於出納,物無損失,為倉庫之最;九曰訓導有方, 生徒充業,為學官之最;十曰檢察有方,行旅無滯,為 關津之最;十一曰隄防堅固,備禦無虞,為河防之最; 十二曰出納明敏,數無濫失,為監督之最;十三曰謹 察禁囚,輕重無怨,為獄官之最;十四曰物價得實,姦 濫不行,為市司之最;謂市令也;十五曰戎器完肅,扞 守有方,為邊防之最;謂正副部隊將、鎮、防官也;十六 曰議獄得情,處斷公平,為法官之最;十七曰差役均 平,盜賊止息,為軍職之最」;謂都軍、軍轄也。凡縣令以 下三最,以「上有四善或三善者,為上,陞一等;三最以 上有二善者為中,減兩資;歷三最以上有一善,為下, 減一資,歷節度判官、防禦判官;軍判以下,一最而有 四善或三善為上,減一資;歷一最而有二善為中,陞 為榜首;一最而有一善為下,陞本等首。」又以明昌四 年所定軍民俱稱為「廉能」者,是為廉能官之制。參於 其間而定其甄擢焉。宣宗興定元年,行《辟舉縣令法》, 以六事考之:一曰田野闢,二曰戶口增,三曰賦役平, 四曰盜賊息,五曰軍民和,六曰詞訟簡。六事俱備,為 上等,升職一等。兼四事者為中等,減二資歷;其次為 下等,減一資歷;否則為不稱職,罷而降之。平常者依 本格。凡封王、大國號二十,曰恆。

舊為遼明昌二年,以漢、遼、唐、宋、梁、秦、殷、楚之類,皆昔有天下者之號,不宜封臣下,遂皆改之。

《邵》。舊為梁《汴》。舊為宋鎬。舊為秦並。舊為漢《益》。舊為漢《彭》。舊為齊趙越、 譙。舊為殷郢。舊為楚魯、冀、豫、絳。舊為唐兗、鄂。舊為吳夔。舊為蜀《宛》。 舊為陳曹次國,三十曰「涇。」舊為隋鄭衛韓潞豳瀋岐代澤 徐滕薛紀昇。舊為原邢翼豐畢,鄧鄆霍,蔡瀛。

按「《金格》葛。」 當在此。

沂、荊榮、英,壽、溫,小國,三十濮、遂。舊曰濟《道定景》,後改為鄒

崇宿昔莒,鄴。郜,舒,淄。郕,萊。

舊為「宗」 ,以避諱改。

鄖、郯、杞、向、管。

舊曰「郇」 ,興定元年改。

密胙、任載、《鞏、蔣》。

《士民須知》云:「舊為葛。」

「蕭莘芮,封王之郡號十:金源、廣平、平原、南陽、常山、太 原、平陽、東平、安定、延安。封公主之縣號三十:樂安、清 平、蓬萊、榮安、棲霞、壽光、靈仙、壽陽、鍾秀、惠和、永寧、慶 雲、靜樂、福山、隆平、德平、文安、福昌、順安、樂壽、靜安、靈 壽、大寧、聞喜、秀容、宜芳、真寧、嘉祥、金鄉、華原。」凡白號 之姓,完顏溫迪罕、夾谷、陁滿、僕散、朮虎、移剌荅、斡勒 斡準把、阿不罕、卓魯回特黑罕、會蘭、沈谷塞、蒲里吾 古孫、石敦、卓陀、阿廝、準匹獨思、潘朮古諳、石剌、《石古 若》、綴罕、光吉剌,皆封金源郡。裴滿、徒單、溫敦兀林荅、 阿《典紇》石烈納闌孛木魯、阿勒根納合、《石盞》、蒲鮮、古 里甲阿迭聶、《摸欒》抹《撚納》《坦兀》撒惹、阿鮮把古、溫古 孫、耨盌、撒合烈吾塞、和速嘉能偃、阿里班、兀里坦、聶 散、蒲速烈,皆封廣平郡。吾古論兀顏、女奚烈、獨吉黃 摑顏盞、蒲古里、必蘭、斡雷獨鼎、尼龐窟窟亦作古拓特盍、 散散荅牙、阿速撒、劃準、土谷納謀魯、業速布、安煦烈 愛申拿可貴、益昆溫、撒梭罕、霍域,皆封隴西郡。「黑號」 之姓《唐、括》。舊書作同古蒲察、朮甲,蒙古蒲速、粘割、奧屯、斜 卯、準葛、諳蠻、獨虎朮魯、磨輦、益輦、帖暖蘇孛輦,皆封 彭城郡親王,母妻封一字王者。舊封王妃為正從一 品,次室封王夫人。「承安二年,敕王妃止封王夫人,次 室封孺人,郡王母妻封郡王夫人,國公母妻封國公 夫人,郡公母妻封郡公夫人,郡侯母妻封郡君。」

承安二年,更為「郡侯夫人。」

四品,文散少中大夫,武散懷遠大將軍以上母、妻封 縣君。

《承安二年》,為郡君。

五品,文散、朝列大夫,武散、宣武將軍以上母、妻封鄉 君。

承安二年為縣君

皇統五年,以古官曰牧、曰長,各有總名,今庶官不分 類為名,於文移不便。遂定京府尹、牧、留守、知州、縣令、 詳穩、群牧為長官,同知、簽院、副使、少尹、通判、丞曰佐 貳官,判官、推官、掌書記、主簿、縣尉為幕職官,兵馬司 及它司軍者曰軍職官,警巡市令、錄事、司候、諸參軍、 知律、勘事、勘判為釐務官,應管倉、庫、院務者曰監當 官。

「監當官出。」 《大定製》。

知事、孔目以下行文書者為吏。凡除拜尚書令、左右 丞相以下,品不同者,則帶「守」字,左、右丞,則帶行「守」字。 凡臺官、御史、部官,京尹、少尹,守、令、丞、簿、尉、錄事,諸卿 少至協律評事,諫官,國子監學官,諸監至丞郎,符寶 郎,東宮詹事、率府僕正副令、丞。王府官散官高於職 事者帶「行」字,職事高於散官一品者帶「守」字,二品者 帶「試」字,品同者皆否。猛安謀克,翰林待制、修撰、判推、 勘事官,都事、典事、知事,內承奉、押班、通事舍人,通進、 編修、勾當、頓舍、部役、廂官、受給、管勾、巡河官,直省直 院長副,諸檢法、知法、司正、教授,司獄、司候,東宮諭德、 贊善,掌寶、典儀以下,王府文學、記事參軍,並帶「充」字。 樞密、宣徽、勸農諸軍都指揮、統軍,轉運使、招討、提刑、 節度、群牧防禦、客省、引進、四方館、閣門、太醫、教坊、鷹 坊、警巡、巡檢,諸司局、倉庫務,使、副,皆帶「充」字及知某 事。凡帶「知」、「判」、「簽」、「書」字者,則不帶「行」、「守」、「試」字。已上所帶 字,品同者則否。自三師、三公、平章政事、元帥以下至 監軍、東宮、三師、三少、點檢,至振肅承旨、學士、王傅、副 統、招討及前所不載者,皆不帶行、守、試、知、「充」字主事 四員,從七品。掌知管差除、校勘行止,分掌封勳、資考 之事。惟選事則通署,及掌受事付事、檢勾稽失、省署 文牘,兼知本部宿直、檢校架閣。餘部主事,自「受事付 事」以下,所掌並同此。

皇統四年,六部主事始用漢士人。大定三年,用進士,非特旨不得擬吏人,如宰執保奏人材,不入常例。《承安》五年,增女直主事一員,令史六十九人,內女直二十九人,譯史五人,通事二人,與令史同。泰和八年,令史增十人。

架閣庫:

大定二十一年六月設,仍以主事提控之。

管勾,正八品。掌「吏、兵兩部架閣,兼檢校吏部行止。」

以識女直、契丹、漢字人充。如無擬識女直、漢字人充。

同管勾一員,官誥院提舉二員,掌署院事。

以吏部郎中、翰林修撰各一人充。

戶部。尚書一員,正三品。侍郎二員。正四品。

泰和八年減一員,承安二年復增。

郎中二員,從五品

天德二年置五員,泰和省作二員,又作四員。貞祐四年置八員,五年作六員。

員外郎三員,從六品。「郎中而下皆以一員,掌戶籍、物 力、婚姻、繼嗣、田宅、財業、鹽鐵、酒麴、香、茶、礬、錫、丹粉、坑 冶、榷場、市易等事。一員掌度支、國用、俸祿、恩賜、錢帛、 寶貨、貢賦、租稅、府庫、倉廩、積貯、權衡、度量、法式、給授 職田、拘收官物、並照磨計帳等事。」

「泰和令」 ,作二員,後增一員。貞祐四年作六員,又作八員,五年作四員。

主事五員,從七品。女直司二員,通掌「戶、度、金、倉等事。」 漢人司三員,同員外郎分掌曹事。

泰和八年減一員,貞祐四年作八員,五年六員。

兼提控《編附條格》、管勾架閣等事。

令史七十二人。內女直十七人。譯史五人。通事二人。泰和八年增八人。

架閣庫管勾一員,正八品。掌戶、禮兩部架閣。

大安三年,以主事各兼之。

同管勾,從八品。檢法,從八品。勾當官五員。從八品。貞 元二年,設幹辦官十員,從七品。三年,置四員,尋罷之。 四「年,更設為勾當官,專提控支納、管勾勘覆、經歷交 鈔,及香茶鹽引、照磨文帳等事。」

《承安》二年作四員,貞祐四年作十五員,五年作十員,「興定元年五員」 ,二年復作十員。

禮部。尚書一員,正三品;侍郎一員,正四品;郎中一員, 從五品;員外郎一員,從六品。掌「凡禮樂、祭祀、燕享、學 校、貢舉、儀式制度、符印、表疏、圖書、冊命祥瑞、天文漏 刻、國忌廟諱、醫卜釋道、四方使客、諸國進貢、犒勞張 設之事。」

凡試僧、尼、道、女冠,三年一次,限度八十人,差京府幕職或節鎮防禦佐貳官二員,僧官二人,道官一人,司吏一名,從人各一人,廚子二人,把門官一名,雜役三人。僧童能讀《法華心地觀》《金光明》《報恩》《華嚴》等經,共五部,計八帙。《華嚴經》分為四帙,每帙取二卷,卷舉四題,讀百字為限。尼童試經半部,與僧童同。道士、女冠、童行,念《道德救苦》《玉京山消災靈寶度人》等經,皆以誦成句,依音釋為通。中選者,試官給據,以名報有司。凡僧尼官見管人及八十,道士、女冠及三十人者,放度一名。死者,令監壇以度牒申部毀之。

主事二員,從七品。

令史十五人。內女直五人。譯史二人。通事一人。

左三部檢法司。司正二員。正八品。掌「披詳《法狀》。」

興定二年,右部額外設檢、知法及掌法。四年罷。

檢法二十二員,從八品。掌「檢斷各司取法文字。」右三 部檢法職事同。

元受劄付,大定三年,命給《敕》。

兵部。尚書一員,正三品;侍郎一員,正四品;郎中一員, 從五品;員外郎二員,從六品。掌「兵籍、軍器、城隍、鎮戍、 廄牧、鋪驛、車輅、儀仗、《郡邑圖志》、險阻障塞、遠方歸化 之事。」

凡給馬者:從一品以上,從八人,馬十匹,食錢三貫十四文;從二品以上,從五人,馬七匹,食錢二貫九十八文;從三品以上,從三人,馬五匹,錢一貫五百十一文;從五品以上,從二人,馬四匹,錢九百六十八文;從七品以上,從一人,馬三匹,錢六百十七文;從九品以上,從一人,馬二匹,錢四百六十四文;無從人,減七十八「文,御前差無官者,視從五品省差,若有官者,人支錢四百五十一文,有從人加六十八文,走馬人支錢百五十七文,赦書日行五里。」 此《天興近鑑》所載之制也。泰和六年置遞鋪,其制該軍馬路十里一鋪,鋪設四人,內鋪頭一人,鋪兵三人,以所轄軍射糧軍內差充。腰鈴日行三百里。凡元帥府六部文移、以敕遞省。遞牌子、入鋪轉送

主事二員,從七品。

貞祐五年,以承發司管勾兼漢人主事。令史二十七人,內女直十二人,譯史二人,通事二人。

刑部。尚書一員,正三品。侍郎一員,正四品。郎中一員, 從五品。員外郎二員,從六品。一員「掌律令格式、審定 刑名、關津、譏察、赦詔、勘鞫、追徵、給沒等事。一員掌監 戶官戶配隸、訴良賤、城門啟閉、官吏改正功賞、捕亡 等事。」主事二員,從七品。

令史五十一人。內女直二十二人。譯史五人。通事二人。

架閣庫管勾一員,正八品。掌「刑、工兩部架閣。」

大安二年,以主事各兼。

同管勾一員。從八品。

工部。尚書一員,正三品。侍郎一員,正四品。郎中一員, 從五品。掌「修造營建法式諸作,工匠屯田、山林川澤 之禁,江河隄岸、道路橋梁之事。」員外郎一員,從六品。

貞祐五年,兼「覆實司官。」 天德三年增二員。

主事二員,從七品

令史十八人。內女直四人。譯史二人。通事一人。

覆實司。管勾一員,從七品。隸戶工部。掌覆實營造材 物、工匠價直等事。

大安元年,隸三司工部,罷同管勾。貞祐五年,併罷之,以工部主事兼。興定四年復設,從省擬,不令戶、工部舉。

右三部檢法司。司正二員,正八品;檢法從八品。二十二員。

都元帥府。

掌征討之事,兵罷則省。天會二年伐宋,始置。泰和八年,復改為樞密院。

都元帥一員,從一品。左副元帥一員,正二品。右副元 帥一員,正二品。元帥左監軍一員,正三品。元帥右監 軍一員,正三品。左都監一員,從三品。右都監一員,從 三品。經歷一員,都事一員,知事一員。見興定三年正七品。 檢法一員。從八品。

元帥府,女直令史十二人,承安二年十六人,漢人令史六人。譯史三人,女直譯史一人,《承安》二年二人。通事,女直三人,復作六人,《承安》二年復作三人,漢人二人。

正隆六年,海陵南伐,立三道都統制府及左右領軍 大都督將三十二總管。有神策、神威、神捷、神銳、神毅、 神翼、神勇、神果、神略、神鋒、武勝、武定、武威、武安、武捷、 武平、武成、武毅、武銳、武揚、武翼、武震、威定、威信、威勝、 威捷、威烈、威毅、威震、威略、威果、威勇之號。泰和六年 伐宋,權設「平南撫軍上將軍」,正三品。至殄寇果毅都 尉,從六品,凡九階,曰「《平南撫軍上將軍》《平南冠軍大 將軍》《平南龍驤將軍》《平南虎威將軍》《平南盪江將軍》」、 《殄寇》中郎將、《殄寇郎將》、「《殄寇》折衝都尉」、「《殄寇》果毅都 尉」,軍還罷。

置令,譯史八十人,正三十三人,餘四十七人,從本府選擢。

元光間,招義軍置總領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訓練 官,從八品。正大二年,更總領名都尉,陞秩為四品。四 年,又陞為從三品。有建威、折衝、振武、盪寇、果毅、殄寇、 虎賁、鷹揚、破鹵之名。

樞密院:

天輔七年,始置於廣寧府。天會三年下燕山。初以左企弓為使,後以劉彥宗。初猶如遼南院之制,後則否。

泰和六年,嘗改為「元帥府。」樞密使一員,從一品。掌凡 武備機密之事。樞密副使一員,從二品。

泰和四年置二人,後不為例。

「簽書樞密院事一員,正三品。同簽樞密院事」一員,正 四品。

大定十七年,增一員,尋罷。明昌初,復增一員,尋又省。三年九月,復增一員。

經歷一員。從五品。

興定三年置

都事一員,正七品。「掌受事付事、檢勾稽失、省署文牘、 兼知宿直之事。」架閣庫管勾一員,正八品。知法二員, 從八品。「掌檢斷各司取法之事。」餘檢法同。

樞密院。令史,女直十二人,漢人六人,三品官子弟四人,吏員轉補二人,譯史三人,通事三人,《回紇》譯史一人,曳刺十五人。

大宗正府,泰和六年,避睿宗諱,改為「大睦親府。」判大 宗正事一員,從一品。以皇族中屬親者充。掌敦睦、糾 率宗屬,欽奉王命。泰和六年,改為「大睦親事。」同判大 宗正事一員,從二品。泰和六年,改為「同判大睦親事。」 同簽大宗正事一員,正三品。宗室充。

大定元年置

泰和六年,改同簽大睦親事。大宗正丞二員,從四品; 一員於宗室中選能幹者充,一員不限親疏,分司上 京,長貳兼管治。臨潢以東六司屬。泰和六年,改為大 睦親丞。知事一員,從七品。檢法,從八品。諸宗室將軍, 正七品。上京、東溫忒二處皆有之。世宗時,始命遷官。 其戶凡百二十。明昌二年,更名曰「司屬」,設令、丞。承安 二年,以令同隨朝司。令,正七品。丞,正八品。中都、上京、 扎里瓜合右西南梅堅寨、蒲與、臨潢、泰州、金山等處 置。屬大宗正府。

御史臺、登聞檢院隸焉。

見《士民須知》。《總格》《泰和令》皆不載。

御史大夫,從二品。

舊止三品,《大定》十二年陞。

掌糾察朝儀,彈劾官邪,勘鞫官府公事。凡內外刑獄 所屬理斷不當,有陳訴者,付臺治之。御史中丞,從三 品。貳。大夫。侍御史二員,從五品。以上官品皆大定十 二年遞陞。掌奏事,判臺事。治書侍御史二員,從六品。 掌同侍御史。殿中侍御史二員,正七品。每遇朝,對立 於龍墀之下,專劾朝者《儀矩》。凡百僚假告事,具奏目 「進呈。」《監察御史》十二員,正七品。掌糾察內外非違,刷磨諸司察帳,並監祭禮及出使之事。

參注諸色人,大定二年八員,《承安》四年十員,承安五年,兩司各添十二員。

典事二員,從七品;架閣庫管勾一員,從八品;檢法四 員,從八品;獄丞一員,從九品。

御史臺。令史,女直十三人,內班內祗六人,終場舉人七人。漢人十五人,內班內祗七人,終場舉人八人。譯史三人,內班內祗二人,終場舉人一人。通事三人。

宣撫司。泰和六年,置「陝西路宣撫使,節制陝西右監 軍、右都監兵馬公事。八年,改陝西宣撫司為安撫司。」 山東東西、大名、河北東西、河東南北、遼東、陝西、咸平、 隆安、上京、肇州、北京凡十處,置司。使,從一品;副使,正 三品。

勸農使司,泰和八年罷,貞祐間復置。興定六年,罷勸 農司,改立司農司。使一員,正三品;副使一員,正五品。 掌「勸課天下力田之事。」

司農司,興定六年置,兼採訪公事。大司農一員,正二 品;卿三員,正四品;少卿三員,正五品;知事二員,正七 品。「興定六年,陝西並河南三路置行司農司,設官五 員。正大元年,歸德、許州、河南、陝西各置作三員。」卿一 員,正四品;少卿一員,正五品;丞一員,正六品。卿以下 迭出巡案,察官吏臧否而陞黜之,使節所過,姦吏屏 息。十年之間,民政修舉,實賴其力。

三司,泰和八年,省戶部官員,置三司,謂兼勸農、鹽鐵、 度支、「戶部三科」也,貞祐罷之。使一員,從二品。副使一 員,正三品。簽三司事一員,正四品。同簽三司事一員, 正五品。掌勸農、鹽、鐵、度支。判官三員,從六品。本參幹 官,大安元年更參議規措、審計官三員,正七品。掌同 參幹官。知事二員,從七品。

以識「女直」 漢字人充。

勾當官二員,正八品。

《大安》元年,置三員照磨,吏員七人。

「管勾架閣庫」一員。正八品。

三司。令史五十人,內女直十人,漢人四十人,《大安》元年增八人。譯史二人,《大定元年》增一人。通事二人。

知法三員。從八品。

女直,知法一員。大安元年增二員。

國史院。

先嘗以諫官兼其職,明昌元年,詔「諫官不得兼」 ,恐於其奏章私溢己美故也。

監修國史。掌監修國史事。修國史,掌修國史判院事。 同修國史二員。

女直人、漢人各一員。承安四年,更擬女直一員。罷契丹同修《國史》。

編修官,正八品。女直、漢人各四員。

明昌二年,罷契丹編修三員,添女直一員。大定十八年,用書寫出職人。

檢閱官,從九品。

書寫,女直、漢人各五人。

修《遼史》刊修官一員,編修官三員。

翰林學士院。

天德二年,命翰林學士院自侍讀學士至應奉文字,通設漢人十員,女直、契丹各七員。

翰林學士承旨,正三品。掌制撰詞命。凡應奉文字銜 內帶「知制誥。」直學士以上同貞祐三年,陞從二品。翰林學士, 正三品。翰林侍讀學士,從三品。翰林侍講學士,從三 品。翰林直學士,從四品。不限員。翰林待制,正五品。不 限員。分掌詞命文字。分判院事銜內帶「知制誥。」翰林 修撰,從六品。不限員。掌與待制同應奉翰林文字。從 七品。

審官院:

承安四年設,大安二年罷之。若注擬失當,上令御史臺官論列。

知院一員,從三品。掌奏駁除授失當事。

隨朝六品、外路五品以上官除授,並送本院審之。補闕、拾遺、監察雖七品,亦送本院,或《御批》亦送稟,惟部除不送。

同知審官院事一員,從四品,掌書四人。

女直、漢人各二人,以御史臺終場舉人擇充。

太常寺:

皇統三年正月始置

「太廟《廩犧》、郊社、諸陵、《大樂》等署隸焉。」卿一員,從三品。 少卿一員,正五品。丞一員,正六品。掌禮樂、郊廟、社稷、 祠祀之事。博士二員,正七品。掌檢討典禮。檢閱官一 員,從九品。掌同博士。

泰和元年置四年罷

檢討二員,從九品。

明昌元年置。以品官子孫及終場舉人,同國史院漢人書寫例試補。

太祝,從八品。掌奉祀神主。奉禮郎,從八品。掌設版位、

執儀行事。協律郎,從八品。掌以麾節樂、調和律呂,監 視音調。太廟署。皇統八年,太廟成,設署,置令、丞,仍兼 提舉。《慶元》《明德》《永祚》三宮。令一員,從六品。掌太廟、衍 慶、坤寧宮殿神御諸物,及提控諸門關鍵、掃除守衛, 兼廩犧令事。丞一員,從七品。兼廩犧署丞直長。明昌 三年,罷廩犧署令、丞,以太廟令、丞兼。掌薦犧牲及養 飼等事。

郊社署:

承安三年,設祝史、齋郎百六十人,作班祗儤使,周年一替。大安元年,奏兼武成王廟署。

令一員,從六品。丞一員,從七品。掌「社稷祠祀祈禱,並 廳舍祭器等物。」直長。明昌三年廢。

武成王廟署。大安元年置。令,從六品。丞,從七品。掌春 秋祀享,以郊社令、丞兼。

諸陵署:

大安四年同隨朝

提點山陵,正五品。涿州刺史兼。令,從六品。丞一員,從 七品。掌守山陵。直長,正八品。

園陵署。令,宛平縣丞兼。貞祐二年,以園陵遷大興縣 境,遂以大興縣令、丞兼。

「大樂署兼鼓吹署。樂工百人。令一員,從六品。丞,從七 品。掌調和律呂、教習音聲、並施用之法。」《樂工部籍》。直 長一員,正八品。大樂正,從九品。掌祠祀及行禮陳設。 樂縣大樂副正,從九品。

右屬太常寺

殿前都點檢司。

天眷元年置

「掌親軍,總領左右衛將軍,符寶郎,宿直將軍,左右振 肅、宮籍監、近侍等諸局署,鷹坊、頓舍官隸焉。」殿前都 點檢,正三品。兼侍衛將軍、都指揮使,掌行從、宿衛、關 防門禁、督攝隊仗,總判司事。殿前左副都點檢,從三 品。兼侍衛將軍、副都指揮使。殿前右副都點檢,從三 品。兼侍衛將軍、副都指揮使,掌宮掖及行從。殿前都 點檢判官,從六品。

大定十二年設

知事一員,從七品。「殿前左衛將軍、殿前右衛將軍、殿 前左衛副將軍、殿前右衛副將軍,掌宮禁及行從、宿 衛、警嚴」,仍總領護衛,右衛同此。符寶郎四員,掌御寶 及金銀等牌。

舊名「牌印祗候」 ,大定二年改為符寶祗候,改牌印令史為「符寶典書」 ,四人。

左右宿直將軍,從五品。掌總領親軍。凡宮城諸門衛 禁並行,從宿衛之事。八員。

《大定》二十九年作「十員」 ,復作「十一員。」

左右振肅,正七品。掌妃嬪出入,總領護衛導從。

本起嬪《嬖衛》之長,大定二年改今名。

「《宮籍》監。」提點,正五品。監,從五品。副監,從六品。丞,從七 品。掌「內外監戶及地土錢帛、小大差發。」直長二員,正 八品。掌同丞、

近侍局。提點,正五品。泰和八年刱設。使,從五品。副使, 從六品。掌侍從、承敕令、轉進奏帖。直長,正八品。

大定十八年,增二員。奉御十六人,舊名「入寢殿小底。」 奉職三十人,舊名「不入寢殿小底」 ,又名「外帳小底」 ,皆大定十年更。

器物局。提點,正五品。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掌進御 器械鞍轡諸物。直長,正八品。都監,正九品。

明昌三年省罷

同監,從九品。

泰和四年設

尚廄局。提點,正五品。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掌「御馬 調習牧養,以奉其事。」

大定二十九年,添副使一員,管「小馬群。」

直長一員。「司馬牛群。」掌廄都轄,正九品。不限員副轄,從, 從九品。

不限員數資考

尚輦局。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掌承奉輿輦等事。直 長,正八品。

不限資考。大定十九年,除「年六十以下人充。」

典輿都轄,從九品。不限資考收支都監,正九品。大定二十 年設。掌給受之事,同監。泰和四年設。

大安二年省

本把四人。

鷹坊。提點,正五品。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掌調養鷹 鶻、海東青之類。直長,正八品。不限員管勾,從九品。

不限員數資考

武庫署。令,從六品。掌「收貯諸路常課甲仗。」

以曉軍器女直人充

丞,從七品。直長二員。正八品。

大定二年省一員

武器署。提點,從五品。令,從六品。丞,從七品。掌祭祀朝會巡幸及公卿婚葬鹵簿儀仗旗鼓笛角之事。直長, 正八品。或二員《頓舍官》二員。

《泰和令總格》作「四員。」

正八品:直長。

見《士民須知》。泰和令無。

右屬殿前都點檢司

宣徽院。「左宣徽使,正三品;右宣徽使,正三品。同知宣 徽院事,正四品。同簽宣徽院事,正五品。宣徽判官,從 六品。掌朝會燕享,凡殿庭禮儀,及監知御膳。」

所隸弩手、傘子二百三十九人,控鶴二百人。

拱衛直使司。威捷軍隸焉。舊名「龍翔軍」,正隆二年更 為「神衛軍」,大定二年更名為「拱衛司。」都指揮使,從四 品。舊曰使副都指揮使,從五品。舊曰副使掌總統本直,謹嚴 儀衛。大定五年,詔「以使為都指揮使,副使為副都指 揮使,什將長行威捷軍。」

承安二年,簽弩手千人。泰和四年,以之備邊事。

鈐轄,正六品。都轄,從九品。不奏

客省。使,正五品。副使,從六品。掌接伴人使見辭之事。 引進使,正五品。副使,從六品。掌進外方人使貢獻禮 物事。

閤門:

明昌五年,閤門官以次排轉除授。

東上閤門使二員。正五品。

明昌六年,省一員,作從五品,西同。

副使二員,正六品。

明昌六年省一員西同

簽事一員,從六品。掌「簽判閤門事。」

西同。明昌六年以減副使置。

西上閤門。使二員,正五品;副使二員,正六品;僉事一 員,從六品。掌贊導殿庭禮儀。

西閤門餘副貳同

閤門祗候二十五人。

正大間三十二人

閤門通事舍人二員,從七品。掌通班贊唱、承奏勞問 之事。承奉班都知,正七品。掌總率本班承奉之事。舊 置判官,後罷。內承奉班押班,正七品。掌總率本班承 奉之事。御院通進四員,從七品。掌諸進獻禮物及薦 享、編次位序。

尚衣局。提點,正五品。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掌御用 衣服冠帶等事。都監,正九品。舊設後罷直長,正八品。同監, 從九品。

儀鸞局:

泰和四年,或以少府監官兼,或兼少府監官。

提點,正五品。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掌「殿庭鋪設帳 幕香燭等事。」直長四員。正八品。

泰和令三員

收支都監,正九品,二員,一員「掌給受鋪陳諸物,一員 掌萬寧宮收支庫。」

大定十年置,明昌二年增一員。

「同監」二員。從九品。

司吏二人,如內藏庫知書例。

尚食局。

元光二年,參用近侍奉御、奉職。

提點,正五品。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掌總知御膳進 食,先嘗兼管從官食。直長一員,正八品。不限資考都監三 員,正九品。不限資考生料庫,都監、同監各一員,掌給受生 料物色。「收支庫,都監、同監各一員,掌給受金銀裹諸 色器皿。」

以外路差除人內選充

「尚藥局。」提點,正五品。使,從五品。

出職官內選除

副使,從六品。掌進湯藥茶果。直長,正八品。都監,正九 品。果子都監、同監各一員。掌給受進御果子。

本局本把四人

太醫院。提點,正五品。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判官,從 八品。掌諸「醫藥,總判院事。管勾,從九品。隨科至十人 設一員,以術精者充。如不至十人,併至十人置。」不限資考 正奉上《太醫》。

一百二十月升除

副奉上太醫。不算月日長行,太醫。不算月日十科,額五十人。 御藥院。提點,從五品。直長,正八品。掌進御湯藥。

明昌五年設,以親信內侍人充。

都監,正九品。

不限員:《泰和令》四員。

同監,從九品。

不常。除《泰和令》,無。

教坊。提點,正五品。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判官,從八 品。掌殿庭音樂,總判院事。諧音郎,從九品。

不限資考員數

內藏庫:

大定二年分為四庫

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掌「內府珍寶財物,率隨庫都

監等供奉其事。」直長,一員。

承安三年增

頭面庫。都監,正九品。同監,從九品。

本把十人,大定二年定「出身,依不入寢殿」 小底例。

段匹庫都監,正九品。同監,從九品。

本把十二人

金銀庫都監,正九品。

本把八人

雜物庫。都監,正九品。同監,從九品。

本把八人,每庫知書各二人。

宮闈局。

舊名「宮闈司」 ,大定二年改為局。舊設令、丞,改為使、副。

提點,正五品。使,從五品。副使,從六品。掌「宮中閤門之 禁,率隨位都監、同監及內直,各給其事。」直長,正八品。 內直一百七十人。

後作百七十九人

內侍局。令二員,從八品。

興定五年,陞作從六品。

丞二員,從九品。

興定五年陞從七品

「掌正位、閤門之禁,率殿位都監、同監及御直,各給其 事。」局長二員,從九品。興定五年,陞正八品。

御直、內直,共六十四人。明昌元年,分宮闈局正位內直置,初隸宮闈局。

東門都監、同監、諸隨殿位承應都監。同監。掌各位承 應及門禁管鑰。

昭明殿都監、「同監。」

大定二十九年設。各一員。

承徽殿都監、「同監。」麗妃位

隆徽殿都監、「同監。」

本隆和殿係皇后位

鸞翔殿都監、「同監。」

崇儀殿都監、「同監。」

迎暉殿都監、「同監。」

七妃充容,泰和三年罷。

蕊珠殿都監、「同監。」

瑞寧殿都監、同監。

回春殿都監、「同監。」

芸香殿都監、「同監。」

瑞像殿都監、「同監。」

係佛殿以上「殿」 字下無「位」 字。

《凝福》。改韶景溫芳二位都監、同監。

「瑤華」、「柔則」二位都監、同監。

以上無「殿」 字及承「應」 字。

嘉福等殿位:都監、同監。四位

廣仁殿都監、同監。

睿思殿都監、「同監。」

以上有承應字

滋福殿都監、「同監。」

本以《隆慶》改無「位」 字。

咨政殿都監、「同監。」

邇英殿都監、「同監。」

長慶院都監、「同監。」

仙韶院都監,「同監。」

貞和門都監、「同監。」

應係錢帛,經此門出入。明昌四年添一員。

右「昇平門都監、同監。」

長樂門都監、「同監。」

瓊林苑都監、「同監。」各二員

廣樂園都監、「同監。」

順義位提控都監、同監。舊寶林位

瑞華門。

俗名金骨朵門

都監一員,同監三員。

太師。位提控、都監、同監。

寶昌門都監、「同監。」

會昌門都監、「同監。」

東京孝寧宮都監、同監。

「崇妃位」提控。

世宗夫人興陵

惠妃位提控都監、同監。裕陵

溫妃位提控都監、同監。

裕陵二位,「明昌四年添。」

報德寺提控、都監、同監。

世宗御容光泰門街

報恩寺提控、都監、同監。

世宗御容清夷門街,明昌三年設。

孝嚴寺都監、「同監。」

在南京安宣宗御容,改「興國感誠寺。」 正大元年設。

以下皆在南京

寧福殿都監、「同監。」

純和殿都監、「同監。」

仁安殿都監、「同監。」

真妃位都監,同監。

麗妃位都監、同監。

宣儀位都監,「同監。」

莊獻妃位都監、同監。

三廟都監:「同監。」

貞祐二年設

西華門都監、「同監。」

京後園都監、「同監。」

內侍寄祿官:

泰和二年設。初隸宮闈局,尋直隸宣徽院。

所以陞用內侍局御直、內直有年勞者。

中常侍。正五品

給事中。從五品

內殿通直。

正六品,先名「內殿給使。」

黃門郎。從六品

內謁者。正七品

內侍殿頭。從七品

內侍高品:正八品不限員

內侍高班。從八品

典衛司。

大定二十九年,世宗、才人、寶林位各設。泰和五年閏八月,以崇妃薨,興定元年,復設世宗妃、才人、寶林位,各設防衛軍導從人。

令,正七品。丞,從七品。直長。見士民須知

孝靖宮:

章宗五妃位,大安元年,以有監同、無總領者,故設。

令,從八品。丞,正九品。

端妃,位同「監」真妃徒單氏

慧妃,位同「監。」麗妃徒單氏

貞妃,位同「監。」柔妃唐括氏

靚儀位同監。昭儀夾谷氏

《才媛》位同「監。」修儀吾古論氏

懿安家。

貞祐三年為莊獻太子設。

令,從八品。丞,正九品。

宮苑司。令,從六品。丞,從七品。掌「宮庭修飭灑掃、啟閉 門戶、鋪設氈席之事。」直長,正八品。一員。

泰和令二員

都監,同監二員。

泰和元年設,泰和四年罷同監。

尚醞署。令,從六品。丞,從七品。掌進御酒醴。直長,正八 品。二員。

典客署。令,從六品。丞,從七品。直長,後罷。書表十八人 侍儀司。

舊名「擎執局。」 大定元年,改為「侍儀局。」 大定五年,陞局為司。

令,從六品:

舊曰:「局使」 掌侍奉朝儀,率捧案、擎奉輦,各給其事。

直長,正七品。舊設局副品從七

右屬「宣徽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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