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銓衡典/第096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九十六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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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六卷目錄
舉劾部紀事一
銓衡典第九十六卷
舉劾部紀事一
[編輯]《左傳》僖公二十七年:晉蒐於被廬,作三軍,謀元帥。趙 衰曰:「郤縠可。臣亟聞其言矣,說禮樂而敦《詩》《書》,《詩》《書》, 義之府也;禮樂,德之則也;德義,利之本也。《夏書》曰:『賦 納以言,明試以功,車服以庸』。君其試之。」乃使郤縠將 中軍。
晉侯問原守於寺人勃鞮,對曰:「昔趙衰以《壺飧》從徑, 餒而弗食。」故使處原。
《國語》:趙宣子言韓獻子於靈公,以為司馬。河曲之役, 趙孟使人以其乘車干行,獻子執而戮之。眾咸曰:「韓 厥必不沒矣。其主朝升之而莫戮,其車其誰安之?」宣 子召而禮之,曰:「吾聞事君者比而不黨。夫周以舉義, 比也;舉以其私,黨也。夫軍事無犯,犯而不隱,義也。吾 言汝於君,懼汝不能也。舉而不能,黨孰大焉?事君而 黨吾,何以從政?吾故以是觀汝。汝勉之!苟從是行也, 臨長晉國者,非汝其誰?」皆告諸大夫曰:「二三子可以 賀我矣。吾舉厥也而中,吾乃今知免於罪矣。」
《漢書張釋之傳》:「釋之與兄仲同居,以貲為騎郎,事文 帝,十年不得調,亡所知名。釋之曰:『久宦,減仲之產不 遂,欲免歸。中郎將爰盎知其賢,惜其去,乃請徙釋之 補謁者』。」
《嚴延年傳》:延年為侍御史,是時大將軍霍光廢昌邑 王,尊立宣帝。宣帝初即位,延年劾奏光擅廢立,亡人 臣禮不道。奏雖寢,然朝廷肅焉敬憚。
《黃霸傳》:「霸守丞相長史,坐公卿大議庭中夏侯勝非 議詔書,大不敬,霸阿從,不舉劾,皆下廷尉,繫獄當死。 霸因從勝受《尚書》,獄中再隃冬,積三歲,乃出。勝復為 諫大夫,令左馮翊宋畸舉霸賢良。勝又口薦霸於上, 上擢霸為揚州刺史。」
《蓋寬饒傳》:「寬饒為大中大夫,使行風俗,多所稱舉,貶 黜奉使稱意,擢為司隸校尉,刺舉無所迴避,小大輒 舉,所劾奏眾多,廷尉處其法,半用半不用。公卿貴戚 及郡國吏繇使至長安,皆恐懼,莫敢犯禁,京師為清 平恩侯。許伯入第,丞相御史將軍中二千石皆賀,寬 饒不行,許伯請之,迺往,從西階上,東鄉特坐,許伯自」 酌曰:「蓋君後至。」寬饒曰:「無多酌我,我迺酒狂。」丞相魏 侯笑曰:「次公醒而狂,何必酒也?」坐者皆屬目卑下之。 酒酣樂作,長信少府檀長卿起舞,為沐猴與狗鬥,坐 皆大笑。寬饒不說,仰視屋而歎曰:「美哉!然富貴無常, 忽則易人,此如傳舍,所閱多矣,唯謹慎為得久,君侯 可不戒故!」因起趨出,劾奏長信少府「以列卿而沐猴 舞,失禮不敬。」上欲罪少府許伯,為謝良久,上迺解。 《匡衡傳》:元帝時,中書令石顯用事,自前相韋元成及 衡皆畏顯,不敢失其意。至成帝初即位,衡迺與御史 大夫甄譚共奏顯,追條其舊惡,並及黨與。於是司隸 校尉王尊劾奏「衡、譚居大位,知顯等專權勢,作威福, 為海內患害,不以時白」奏行罰,而阿諛曲從,附下罔 上,無大臣輔政之義。既奏顯等不自陳不忠之罪,而 反揚著先帝任用傾覆之徒,罪至不道。有詔勿劾。衡 慚懼,上疏謝罪,因稱病乞骸骨,上丞相、樂安侯印綬。 上報曰:「君以道德修明,位在三公。先帝委政,遂及朕 躬。遵修法度,勤勞公家。朕嘉與君同心合意,庶幾有 成。今司隸校尉尊妄詆欺,加非於君,朕甚閔焉。方下 有司問狀,君何疑而上書歸侯乞骸骨?是章朕之未 燭也。《傳》不云乎?『禮義不愆,何恤人之言』。君其察焉!」專 精神,近醫藥,強食自愛。因賜上尊酒養牛。衡起視事。 上以新即位,褒優大臣,然群下多是王尊者,衡嘿嘿 不自安,每有水旱風雨不時,連乞骸骨讓位,上輒以 詔書慰撫,不許。
《馮野王傳》:成帝立,有司奏野王王舅,不宜備九卿,以 秩出為上郡太守。朔方刺史蕭育奏封事,薦言「野王 行能高妙,內足與圖身,外足以慮化。竊惜野王懷國 之寶,而不得陪朝廷與朝者並。野王前以王舅出,以 賢復入,明國家樂進賢也。」上自為太子時,聞知野王, 會其病免,復以故二千石使行河隄,因拜為瑯琊太 守。
《辛慶忌傳》:「慶忌少以父任為右校丞,遷張掖太守,徙 酒泉,所在著名。成帝初,大將軍王鳳薦慶忌前在兩 郡著功跡,徵入歷位朝廷,莫不信鄉質行正直,仁勇 得眾心,通於兵事,明略威重,任國柱石。父破羌將軍 武賢顯名前世,有威西裔。臣鳳不宜久處慶忌之右迺復徵為光祿大夫,執金吾。數年,坐小法,左遷雲中」 太守,復徵為光祿勳。時數有災異,丞相司直何武上 封事曰:「虞有宮之奇,晉獻不寐,衛青在位,淮南寢謀, 故賢人立朝,折衝厭難,勝於亡形。《司馬法》曰:『天下雖 安,忘戰必危』。夫將不豫設則亡以應卒,士不素厲則 難使死敵。是以先帝建列將之官,近戚主內,異姓距 外,故姦軌不得萌動而破滅,誠萬世之長策也。光祿 勳慶忌,行義修正,柔毅敦厚,謀慮深遠。前在邊郡,數 破敵俘獲,迺者大異,上見未有其應。加以兵革久寢, 春秋大災未至而豫禦之。慶忌宜在爪牙官,以備不 虞。」其後拜為右將軍諸吏、散騎、給事中。
《王尊傳》:「尊擢為司隸校尉。初,中書謁者令石顯貴幸 專權,為姦邪,丞相匡衡、御史大夫張譚皆阿附畏事, 顯不敢言。久之,成帝即位,顯徙為中太僕,不復典權 衡。譚乃奏顯舊惡,請免顯等。尊於是劾奏丞相衡、御 史大夫譚位三公,典五常九德,以總方略,壹統類,廣 教化,美風俗為職。知中書謁者令顯等專權擅勢,大 作威福,縱恣不制,無所畏忌,為海內患害。不以時白 奏行罰,而阿諛曲從,附下罔上,懷邪迷國,無大臣輔 政之義,皆不道,在《赦令》前。」赦後,衡、譚舉奏,顯不自陳 不忠之罪,而反揚著先帝任用傾覆之徒,妄言百官 畏之,甚於主上。卑君尊臣,非所宜稱,失大臣體。又正 月行幸曲臺,臨饗,罷衛士,衡與中二千石、大鴻臚賞 等會坐殿門下,衡南鄉,賞等西鄉,衡更為賞布東鄉 席,起立延賞坐,私語如食頃。衡知行臨百官共職,萬 眾會聚,而設不正之席,使下坐上,相比為小惠於公 門之下,動不中禮,亂朝廷爵秩之位。衡又使官大奴 入殿中問行起居,還言「漏上十四刻。」《行臨》到,衡安坐, 不變色改容,無怵惕肅敬之心,驕慢不謹,皆不敬。有 詔勿治。於是衡慚懼,免冠謝罪,上丞相侯印綬。天子 以新即位,重傷大臣,乃下御史丞問狀。劾奏「尊妄詆 欺非,謗赦前事,猥歷奏大臣無正法,飾成小過,以塗 汙宰相,摧辱公卿,輕薄國家,奉使不敬。」有詔左遷尊 為高陵令。數月,以病免。
《孫寶傳》:「寶為冀州刺史,遷丞相司直。時帝舅紅陽侯 立,使客因南郡太守李尚占墾草田數百頃,頗有民 所假少府陂澤略皆開發,上書願以入縣官。有詔郡 平田,予直錢,有貴一萬萬以上。寶聞之,遣丞相史按 驗,發其姦,劾奏立、尚懷姦罔上,狡猾不道,尚下獄死。 立雖不坐,後兄大司馬衛將軍商薨,次當代商,上度」 立,而用其弟曲陽侯根為大司馬、驃騎將軍。
《翟方進傳》:「方進為朔方刺史,居官不煩苛,所察應條 輒舉,甚有威名。再三奏事,遷為丞相司直,從上甘泉, 行馳道中,司隸校尉陳慶劾奏方進,沒入車馬。既至 甘泉宮,會殿中,慶與廷尉范延壽語,時慶有章劾,自 道行事,以贖論。今尚書持我事來,當於此決。前我為 尚書時,嘗有所奏事,忽忘之,留月餘,方進於是舉劾。」 慶曰:「案慶奉使刺舉大臣,故為尚書知機事,周密壹 統,明主躬親不解。慶有罪未伏誅,無恐懼心,豫自設 不坐之比。又暴揚《尚書》事,言遲疾無所在,虧損聖德 之聰明,奉詔不謹,皆不敬。臣謹以劾。」慶坐免官。會北 地浩商為義渠長所捕,亡長,取其母與豭豬,連繫都 亭下。商兄弟會賓客,自稱司隸,掾長安縣尉,殺義渠 長妻子六人,亡。丞相、御史請遣掾史與司隸校尉、部 刺史併力逐捕,察無狀者。奏可。司隸校尉涓動奏言: 「《春秋》之義,王人微者,序乎諸侯之上,尊王命也。臣幸 得奉使,以督察公卿以下為職。今丞相宣請遣掾史 以宰士督察天子,奉使命大夫,甚誖逆順之理。宣本 不師受經術,因事以立姦威。案浩商所犯,一家之禍 耳,而宣欲專權作威,乃害於乃國,不可之大者。願下 中朝特進列侯將軍以下,正國法度。」議者以為丞相 掾,不宜移書督趣司隸。會浩商捕得,伏誅,家屬徙合 浦。故事,司隸校尉位在司直下,初除謁兩府,其有所 會,居中二千石前,與司直並迎丞相御史。初,方進新 視事,而涓勳亦初拜為司隸,不肯謁丞相御史大夫。 後朝會相見,禮節又倨,方進陰察之。勳私過光祿勳 辛慶忌,又出逢帝舅成都侯商,道路下車立,須過,迺 就車。於是方進舉奏其狀,因曰:「臣聞國家之興,尊尊 而敬長。爵位上下之禮,王道綱紀。《春秋》之義,尊上公 謂之宰,海內無不統焉。丞相進見聖主,御坐為起,在 輿為下,群臣宜皆承順聖化,以視四方。勳吏二千石, 幸得奉使,不遵禮儀,輕謾宰相,賤易上卿,而又詘節 失度,邪諂無常,色厲內荏,墮國體,亂朝廷之序,不宜 處位。臣請下丞相免勳。」時大中大夫平當給事中,奏 言:「方進國之司直,不自敕正,以先群下。前親犯令,行 馳道中,司隸慶平心舉劾,方進不自責悔,而內挾私 恨,伺記慶之從容語言,以詆欺成罪。後丞相宣以一 不道賊請遣掾督趣司隸校尉,司隸校尉勳自奏暴 於朝廷,今方進復舉奏勳,議者以為方進不以道德 輔正丞相,苟阿助大臣,欲必勝立威,宜抑絕其原。勳 素行公直,姦人所惡,可少寬假,使遂其功名。」上以方進所舉應科,不得用逆詐,廢正法。貶勳為昌陵令。 《何武傳》:武為揚州刺史,所舉奏二千石長吏,必先露 章服罪者為虧除免之而已。不服極法奏之,抵罪或 至死。九江太守戴聖,禮經號小戴者也,行治多不法, 前刺史以其大儒,優容之。及武為刺史,行部錄囚徒, 有所舉,以屬郡。聖曰:「後進生何知,迺欲亂人治?皆」無 所決。武使從事廉得其罪,聖懼自免。
《漢雜事》:谷永為尚書,薦薛宣:「竊見少府宣材茂行潔, 達於從政,有退食自公之節,寡樹黨遊說之助。臣恐 陛下忽於《羔羊》之詩,捨功實之臣,任虛華之譽,是以 越職。陳宣行能,唯留神考察。」上然之,遂以宣為御史 大夫。
《後漢書鮑永傳》:「建武十一年,永為司隸校尉。帝叔父 趙王良尊戚貴重,永以事劾良,大不敬。由是朝廷肅 然,莫不戒慎。」〈註〉《東觀記》曰:時良從送中郎將來歙喪 還,入夏城門中,與五官將軍相逢,道迫,良怒,召門候 岑尊,叩頭馬前。永劾奏良曰:「今月二十七日,車駕臨 故中郎將來歙喪還。車駕過,須臾,趙王良從後到,與 右中郎將張邯相逢城門中,道迫狹,叱邯旋車。又召 候岑尊詰責,使前走數十步。按良諸侯藩臣,蒙恩入 侍,知尊帝城門候吏六百石,而肆意加怒,令叩頭都 道奔走馬頭前,無藩臣之禮,大不敬也。」
《朱浮傳》:「舊制,州牧奏二千石長吏不任位者,事皆先 下三公,三公遣掾史案驗,然後黜退。帝時用明察,不 復委任三府,而權歸刺舉之吏。浮上疏曰:陛下清明 履約,率禮無違,自宗室諸王,外家後親,皆奉遵繩墨, 無黨勢之名,至或乘牛車,齊於編人,斯固法令整齊, 下無作威者也。求之於事,宜以和平,而災異猶見者, 而豈徒然?」天道信誠,不可不察。竊見陛下疾往者上 威不行,下專國命,即位以來,不用舊典,信刺舉之官, 黜鼎輔之任,至於有所劾奏,便加退免,覆案不關三 府,罪譴不蒙澄察。陛下以使者為腹心,而使者以從 事為耳目,是為《尚書》之平,決於百石之吏。故群下苛 刻,各自為能,兼以私情,容長憎愛。在職,皆競張空虛, 以要時利。故有罪者心不厭服,無咎者坐被空文,不 可經盛衰貽後王也。夫事積久則吏自重,吏安則人 自靜。《傳》曰:「五年再閏,天道乃備。」夫以天地之靈,猶五 載以成其化,況人道哉!臣浮愚戇,不勝惓惓。願陛下 留心千里之任,省察偏言之奏。
《陰興傳》:「興疾病,帝親臨問以政事及群臣能不。興頓 首曰:『臣愚不足以知之。然伏見議郎席廣、謁者陰嵩, 並經行明深,踰於公卿。興沒後,帝思其言,遂擢廣為 光祿勳。嵩為中郎將,監羽林十餘年,以謹敕見幸。顯 宗即位,拜長樂衛尉,遷執金吾』。」
《馬援傳》:「援兄子嚴,肅宗即位,徵拜侍御史中丞。其冬 有日食之災,嚴上封事曰:『臣聞日者眾陽之長,食者 陰侵之徵。《書》曰:『無曠庶官,天工人其代之』。言王者代 天官人也。故考績黜陟,以明褒貶,無功不黜,明陰盛 陵陽。臣伏見方今刺史太守,專州典郡,不務奉事,盡 心為國,而司察偏阿,取與自己。同則舉為尤異,異則 中以刑法,不即垂頭塞耳,採取財賂。今益州刺史朱 酺、揚州刺史倪說、涼州刺史尹業等,每行考事,輒有 物故;又選舉不實,曾無貶坐,是使臣下得作威福也。 故事,州郡所舉上奏,司直察能否,以懲虛實。今宜加 防檢,式遵前制』。」舊丞相、御史親治職事,唯丙吉以年 老優游,不案吏罪。於是宰府習為常俗,更共罔養,以 崇虛名,或未曉其職,便復遷徙,「誠非建官賦祿之意。 宜敕正百司,各責以事,州郡所舉,必得其人,若不如 言,裁以法令。《傳》曰:『上德以寬服民,其次莫如猛。故火 烈則人望而畏之,水懦則人狎而翫之。為政者寬以 濟猛,猛以濟寬,如此,綏御有體,災眚消矣』。」書奏,帝納 其言,而免酺等官。
《韓稜傳》:竇憲為大將軍,威震天下,尚書以下議欲拜 之,伏稱萬歲。稜正色曰:「夫上交不諂,下交不黷,禮無 人臣稱萬歲之制。」議者皆慚而止。尚書左丞王龍私 奏記上牛酒於憲。稜舉奏,龍論為城旦。
《宋均傳》:「均族子意,為司隸校尉。永元初,大將軍竇憲 兄弟貴盛,步兵校尉鄧疊、河南尹王調、故蜀郡太守 廉范等群黨出入憲門,負勢放縱。意隨違舉奏,無所 迴避。由是與竇氏有隙。」
《樂恢傳》:「恢性廉直介立,行不合己者,雖貴不與交。為 尚書僕射。是時河南尹王調、洛陽令李阜與竇憲厚 善,縱舍自由。恢劾奏調、阜並及司隸校尉,諸所刺舉, 無所迴避,貴戚惡之。」
《袁安傳》:竇憲弟衛尉篤,執金吾景,各專威權,公於京 師使客遮道奪人財物。景又擅使乘驛,施檄緣邊諸 郡,發突騎及善騎射有才力者。漁陽、鴈門、上谷三郡, 各遣吏將送詣景第。有司畏憚,莫敢言者。安乃劾景 「擅發邊兵,驚惑吏人,二千石不待符信,而輒承景檄, 當伏顯誅。」又奏「司隸校尉河南尹阿附貴戚,無盡節 之義,請免官案罪。」並寢不報。憲、景等日益橫,盡樹其親黨賓客於名都大郡,皆賦斂吏人,更相賂遺;其餘 州郡,亦復望風從之。安與任隗舉奏諸二千石,又他 所連及貶秩免官者四十餘人,竇氏大恨,但安、隗素 行高,亦未有以害之。
《左雄傳》:「雄,安帝時舉孝廉,稍遷冀州刺史。州部多豪 族,好請託,雄常閉門不與交通,奏案貪猾,二千石無 所回忌。永建初,公車徵拜議郎。時順帝新立,大臣懈 怠,朝多闕政,雄數言事,其辭深切。尚書僕射虞詡以 雄有忠公節,上疏薦之曰:『臣見方今公卿以下,類多 拱默,以樹恩為賢,盡節為愚。至相戒曰:『白璧不可為 容,容多後福。伏見議郎左雄數上封事,至引陛下身 遭難戹以為警戒,實有王臣蹇蹇之節,周公謨成王 之風,宜擢在喉舌之官,必有匡弼之益』』。」由是拜雄尚 書,尋遷司隸校尉。初,雄薦周舉為尚書,舉既稱職,議 者咸稱焉。及在司隸,又舉故冀州刺史馮直以為將 帥,而直嘗坐臧受罪,舉以此劾奏雄。雄悅曰:「吾嘗事 馮直之父,而又與直善。今宣光以此奏吾,乃是韓厥 之舉也。」由是天下服焉。
《周榮傳》:「榮孫景,代劉寵為司空。時宦官任人及子弟 充塞列位,景初視事,與太尉楊秉舉奏諸奸猾,自將 軍牧守以下,免者五十餘人,遂連及中常侍防東陽 侯覽、東武陽侯具瑗,皆坐黜。朝廷莫不稱之。」
《蘇章傳》:章字孺文,為冀州刺史。故人為清河太守,章 行部案其姦臧,迺請太守為設酒餚,陳平生之好,甚 歡。太守喜曰:「『人皆有一天,我獨有二天』。章曰:『今日蘇 孺文與故人飲者,私恩也;明日冀州刺史案事者,公 法也』。」遂舉正其罪。州境知章無私,望風畏肅。
《張綱傳》:漢安元年,選遣八使徇行風俗,皆耆儒知名, 多歷顯位。唯綱年少,官次最微。餘人受命之部,而綱 獨埋其車輪於洛陽都亭,曰:「豺狼當路,安問狐狸?」遂 奏曰:「大將軍冀河南尹不疑蒙外戚之援,荷國厚恩, 以芻蕘之資,居阿衡之任,不能敷揚五教,翼讚日月, 而專為封豕長蛇,肆其貪叨,甘心好貨,縱恣無底,多」 樹諂諛,以害忠良。誠天威所不赦,大辟所宜加也。謹 條其無君之心十五事,斯皆臣子所切齒者也。書御 京師震竦 《種暠傳》:暠為侍御史時,所遣八使,光祿大夫杜喬、周 舉等多所糾奏,而大將軍梁冀及諸宦官互為請救, 事皆被寢遏。暠自以職主刺舉,志案姦違,乃復劾諸 為八使所舉蜀郡太守劉宣等,罪惡章露,宜伏歐刀。 又奏:「請敕四府,條舉近臣父兄及知親為刺史、二千 石,尤殘穢不勝任者,免遣案罪。」帝乃從之。
《李固傳》:「固為荊州刺史,上奏南陽太守高賜等臧穢。 賜等懼罪,遂共重賂大將軍梁冀,冀為千里移檄,而 固持之愈急。冀遂令徙固為太山太守。」
《欒巴傳》:「巴為桂陽太守,荊州刺史李固薦巴治跡,徵 拜議郎,守光祿大夫。」
《張陵傳》:陵官至尚書。元嘉中,歲首朝賀,大將軍梁冀 帶劍入省,陵呵叱之,令出,敕羽林虎賁奪冀劍,冀跪 謝,陵不應,即劾奏冀,請廷尉論罪。有詔以一歲俸贖, 而百僚肅然。初,冀弟不疑為河南尹,舉陵孝廉,不疑 疾陵之奏,冀因謂曰:「昔舉君適所以自罰也。」陵對曰: 「明府不以陵不肖,誤見擢序,今申公憲以報私恩。」不 疑有愧色。
《桓榮傳》:「榮元孫彬,拜尚書郎。時中常侍曹節女婿馮 方亦為郎。彬厲志操,與左丞劉歆,右丞杜希同好交 善,未嘗與方共酒食之會。方深怨之,遂章言彬等為 酒黨。事下尚書令劉猛,猛雅善彬等,不舉正其事。節 大怒,劾奏猛以為阿黨,請收下詔獄。在朝為之寒心。 猛意氣自若,旬日得出,免官禁錮。」
《朱穆傳》:「永興元年,河溢,漂害人庶數十萬戶,百姓荒 饉,流移道路,冀州盜賊尤多,擢穆為冀州刺史。州人 有宦者三人為中常侍,並以檄謁穆,穆疾之,辭不相 見。冀部令長聞穆濟河,解印綬去者四十餘人。及到, 奏劾諸部,至有自殺者。以威略權宜,盡誅賊渠帥,舉 劾權貴,或乃死獄中。」
《第五倫傳》:「倫曾孫種,永壽中,以司徒掾清詔使冀州 廉察災害,舉奏刺史二千石以下,所刑免甚眾,棄官 奔走者數十人。還以奉使稱職,拜高密侯相。」
《楊秉傳》:「秉代劉矩為太尉。是時宦官方熾,任人及子 弟為官,布滿天下,競為貪淫,朝野嗟怨。秉與司空周 景上言,內外吏職,多非其人。舊典,中臣子弟不得居 位秉勢,而今枝葉賓客布列職署,或年少庸人,典據 守宰,上下忿患,四方愁毒。可遵用舊章,退貪殘,塞災 謗。請下司隸校尉、中二千石、城門五營校尉、北軍中 候,各實覈所部,應當斥罷,自以狀言三府廉察,有遺 漏續上。」帝從之。於是秉條奏牧守以下匈奴中郎將 燕瑗、青州刺史羊亮、遼東太守孫諠等五十餘人,或 死或免,天下莫不肅然。中常侍侯覽弟參為益州刺 史,累有臧罪,暴虐一州。秉劾奏參,檻車徵詣廷尉,參 惶恐,道自殺。秉因奏覽及中常侍具瑗請免官送歸本郡。書奏,尚書召對秉掾屬曰:「公府外職,而奏劾近 官經典,漢制有故事乎?」秉使對曰:「《春秋》趙鞅以晉陽 之甲,逐君側之惡。《傳》曰:『除君之惡,唯力是視』。鄧通懈 慢,申屠嘉召通詰責,文帝從而請之。漢世故事,三公 之職無所不統,尚書不能詰。」帝不得已,竟免覽官而 削瑗國。
《黃瓊傳》:「梁冀既誅,瓊首居公位,舉奏州郡素行貪汙, 至徙死者十餘人,海內由是翕然望之。」
《皇甫規傳》:「規拜度遼將軍,至營數月,上書薦中郎將 張奐以自代,曰:『臣聞人無常俗,而政有治亂;兵無強 弱,而將有能否。伏見中郎將張奐,才略兼優,宜正元 帥,以從眾望。若猶謂愚臣宜充軍事者,願乞冗官,以 為奐副』。」朝廷從之,以奐代為度遼將軍,規為使匈奴 中郎將。規為人多意算,自以連在大位,欲退身避第, 數上,病不見聽。會友人上郡太守王旻喪還,規縞素 越界,到下亭迎之。因令客密告并州刺史胡芳,言「規 擅遠軍營,公違禁憲,當急舉奏。」芳曰:「威明欲避第仕 途,故激發我耳。吾當為朝廷愛才,何能申此子計耶?」 遂無所問。
《陳翔傳》:「翔拜侍御史,時正旦朝賀,大將軍梁冀威儀 不整,翔奏冀恃貴不敬,請收案罪。」時人奇之。
《張儉傳》:「延熹八年,山陽太守翟超請儉為東部督郵。 時中常侍侯覽家在防東,殘暴百姓,所為不軌。儉舉 劾覽及其母罪惡,請誅之。覽遏絕章表,並不得通,由 是結仇覽等。」
《蔡邕傳》:「熹平六年,制書誥群臣各陳政要,所當施行。 邕上封事曰:夫司隸校尉諸州刺史,所以督察姦枉, 分別白黑者也。伏見幽州刺史楊熹,益州刺史龐芝, 涼州刺史劉虔,各有奉公疾姦之心,憙等所糾,其效 尢多。餘皆枉撓,不能稱職。或有抱罪懷瑕,與下同疾, 綱網弛縱,莫相舉察。公府臺閣,亦復默然。五年,制書」 議遣八使,又令三公謠言奏事。是時奉公者欣然得 志,邪枉者憂悸失色,未詳斯議,所因寢息。昔劉向奏 曰:「夫執狐疑之計者,開群枉之門;養不斷之慮者,來 讒邪之口。」今始聞善政,旋復變易,足令海內測度朝 政。宜追定八使,糾舉非法,更選忠清,平章賞罰。三公 歲盡差其殿最,使吏知奉公之福,營「私之禍」,則「眾災 之原」,庶可塞矣。
《范滂傳》:「滂為太尉黃瓊所辟,後詔三府掾屬舉謠言, 滂奏刺史二千石權豪之黨二十餘人,尚書責滂所 劾猥多,疑有私故。滂對曰:『臣之所舉,自非叨穢姦暴, 深為民害,豈以汙簡札哉?間以會日迫促,故先舉所 急,其未審者,方更參實。臣聞農夫去草,嘉穀必茂;忠 臣除姦,王道以清。若臣言有貳,甘受顯戮,吏不能詰』。」 滂睹時方艱,知意不行,因投劾去。
《蓋勳傳》:「勳為漢陽長史時武威太守倚恃權勢,恣行 貪橫,從事武都蘇正和案致其罪。涼州刺史梁鵠畏 懼貴戚,欲殺正和以免其負,乃訪之於勳。勳素與正 和有仇,或勸勳可因此報隙,勳曰:『不可。謀事殺良,非 忠也;乘人之危,非仁也。乃諫鵠曰:『夫紲食鷹鳶,欲其 鷙鷙而亨之,將何用哉』?鵠從其言。正和喜於得免,而』」 詣勳求謝,勳不見,曰:「吾為梁使君謀,不為蘇正和也。」 怨之如初。
《劉陶傳》:「司徒陳耽以忠正稱。光和五年,詔公卿以謠 言舉刺史、二千石為民蠹害者。時太尉許戫、司空張 濟,承望內官,受取貨賄。其宦者子弟賓客,雖貪汙穢 濁,皆不敢問,而虛糾邊遠小郡清修有惠化者二十 六人。吏人詣闕陳訴,耽與議郎曹操上言:公卿所舉, 率黨其私,所謂放䲭梟而囚鸞鳳。其言忠切。帝以讓」 戫、濟。由是諸坐謠言徵者,悉拜議郎。
《魏志武帝本紀》:「光和末,武帝拜騎都尉,遷為濟南相 國。有十餘縣,長吏多阿附貴戚,贓污狼籍。於是奏免 其八,郡界肅然。」
《賈逵傳》:「逵為豫州刺史,時天下初復,州郡多不攝,逵 曰:『州本以御史出監諸郡,以六條詔書察長吏二千 石已下,故其狀皆言嚴能鷹揚,有督察之才,不言安 靜寬仁,有愷悌之德也。今長吏慢法,盜賊公行,州知 而不糾,天下復何取正乎?兵曹從事受前刺史假,逵 到官數月,乃還考竟。其二千石以下阿縱不如法者』」, 皆舉奏免之。帝曰:「逵真刺史矣。」布告天下,當以豫州 為法。賜爵關內侯。
《劉劭傳》:「劭遷散騎常侍,時詔書博求眾賢,散騎侍郎 夏侯惠薦劭曰:伏見常侍劉劭,深忠篤思,體周於數, 凡所錯綜,源流弘遠,是以群才大小,咸取所同而斟 酌焉。故性實之士,服其平和良正,清靜之人,慕其元 虛退讓,文學之士,嘉其推步詳密,法理之士,明其分 數精比,意思之士,知其沉深篤固,文章之士,愛其著」 論屬辭,制度之士貴其《化略》較要,策謀之士贊其明 思通微。凡此諸論,皆取適己所長而舉其支流者也。 臣數聽其清談,覽其篤論,漸漬歷年,服膺彌久,實為 朝廷奇其器量,以為「若此人者,宜輔翼機事,納謀幃幄,當與國道俱隆,非世俗所常有也。惟陛下垂優游 之聽,使劭承清閒之歡,得自盡於前」,則德音上通,輝 耀日新矣。
《三輔決錄》:游殷為郡功曹,有童子張既為書佐,殷察 異之,具設賓饌,以子楚託之。後魏王以既為雍州,時 漢興郡闕,王以問既,既稱楚「文武奇才,遂以為漢興 太守。」
《晉書何曾傳》:「嘉平中,曾為司隸校尉,撫軍校事尹模 憑寵作威,姦利盈積,朝野畏憚,莫敢言者。曾奏劾之, 朝廷稱焉。」
《山濤傳》:「濤為吏部尚書,咸寧初,轉太子少傅,除尚書 僕射,加侍中,領吏部。固辭以老疾,上表陳情。章表數 十上,久不攝職,為左丞白褒所奏。帝曰:『濤以病自聞, 但不聽之耳。使濤坐執銓衡則可,何必上下耶?不得 有所問』。」
《崔洪傳》:洪遷吏部尚書,舉用甄明,門無私謁。薦雍州 刺史郤詵,代己為左丞。詵後糾洪,洪謂人曰:「我舉郤 丞而還奏我,是挽弩自射也。」詵聞曰:「昔趙宣子任韓 厥為司馬,以軍法戮宣子之僕,宣子謂諸大夫曰:『可 賀我矣,我選厥也任其事。崔侯為國舉才,我以才見 用,惟官是視,各明至公,何故私言乃至此』?」洪聞其言 而重之。
《傅元傳》:「元為司隸校尉,獻皇后崩,於弘訓宮,設喪位。 舊制,司隸於端門外坐,在諸卿上,絕席。其入殿,按本 品秩在諸卿下,以次坐,不絕席。而謁者以弘訓宮為 殿內,制元位在卿下。元恚怒,厲聲色而責謁者。謁者 妄稱尚書所處,元對百僚而罵尚書以下。御史中丞 庾純奏元不敬,元又自表不以實,坐免官。然元天性」 峻急,不能有所容。每有奏劾,或值日暮,捧白簡,整簪 帶,竦踴不寐,坐而待旦。於是貴游懾伏,臺閣生風。尋 卒於家。
《傅咸傳》:「咸為司隸校尉,時朝廷寬弛,豪右放恣,交私 請託,朝野溷淆。咸奏免河南尹澹、左將軍倩、廷尉高 光、兼河南尹何攀等。京都肅然,貴戚懾伏。咸以聖人 久於其道,天下化成,是以唐虞三載考績,九年黜陟。」 其在《周禮》,三年大比,孔子亦云:三年有成。而中間以 來,長吏到官,未幾便遷,百姓困於無定,吏卒疲於送 迎。時僕射王戎兼吏部,咸奏:「戎備位台輔,兼掌選舉, 不能謐靜風俗,以凝庶績,至令人心傾動,開張浮競。 中郎李重、李義不相匡正,請免戎等官。」詔曰:「政道之 本,誠宜久於其職。咸奏是也。戎職在論道,吾所崇委, 其解禁止。」御史中丞解結以咸劾戎為違典制,越局 侵官,干非其分,奏免咸官,詔亦不許。咸上事,以為:「按 《令》,御史中丞督司百僚,皇太子以下,其在行馬內有 違法憲者,彈糾之。雖在行馬外而監司不糾,亦得奏 之。如《令》之文。行馬之內有違法憲,謂禁防之事耳。宮 內禁防,外司不得而行,故專施中丞。今道路橋梁不 修,鬥訟屠沽不絕,如此之比,中丞推責州坐,《即令》所 謂行馬內語,施於禁」防。既雲中丞督司百僚矣,何復 說行馬之內乎?既雲百僚,而不得復說行馬之內者, 內外眾官謂之百僚,則通內外矣。司隸所以不復說 行馬內外者,禁防之事,已於中丞說之故也。中丞、司 隸俱糾皇太子以下則共對司內外矣。不為中丞專 司內百僚,司隸專司外百僚。自有中丞、司隸以來,更 互奏內外眾官惟所糾,得無內外之限也,而結一旦 橫挫臣。臣前所以不羅縷者,冀因結奏得從私願也。 今既所願不從,而敕雲「但為過耳,非所不及也。」以此 見原。臣忝司直之任,宜當正己率人,若其有過,不敢 受原。是以申陳其愚,司隸與中丞俱共糾皇太子以 下,則從皇太子以下,無所不糾也。得糾皇太子,而不 得糾尚書,臣之闇塞,既所未譬。皇太子為在行馬之 內耶?皇太子在行馬之內,而得糾之,尚書在行馬之 內,而不以糾,無有此理。此理灼然而結,以此挫臣,臣 可無恨耳!其於觀聽,無乃有怪耶?臣識石公,前在殿 上脫衣,為司隸荀愷所奏,先帝不以為非,於時莫謂 侵官。今臣裁糾《尚書》,而當「有罪乎?」咸累自上,稱引故 事,條理灼然,朝廷無以易之。
《劉喬傳》:「喬遷御史中丞,齊王冏腹心董艾勢傾朝廷, 百僚莫敢忤旨。喬二旬之中奏劾艾罪釁者六。艾諷 尚書右丞苟晞免喬官。」
《劉隗傳》:「隗遷丞相司直,委以刑憲。時建康尉收護軍 士,而為府將篡取之,隗奏免護軍將軍戴若思官。世 子文學王籍之居叔母喪而婚,隗奏之。帝下令曰:『《詩》 稱殺禮多婚以會。男女之無夫家,正今日之謂也。可 一解禁止,自今以後,宜為其防。東閣祭酒顏含在叔 父喪嫁女,隗又奏之。廬江太守梁龕明日當除父服』」, 今日請客奏伎,丞相長史周覬等三十餘人同會。隗 奏曰:「夫嫡妻長子,皆杖居廬,故周景王有三年之喪, 既除而宴,《春秋》猶譏。況龕匹夫,暮宴朝祥,慢服之愆, 宜肅喪紀之禮,請免龕官,削侯爵。」顗等知龕有喪,吉 會非禮,宜各奪俸一月,以肅其違。從之。丞相行參軍宋挺,本揚州刺史劉陶門人。陶亡後,挺娶陶愛妾以 為小妻。建興中,挺又割盜官布六百餘匹,正刑棄市, 遇赦免。既而奮武將軍阮抗請為長史,隗劾奏曰:「挺 蔑其死主而奪其室,悖在三之義,傷人倫之序,當投 之四裔,以禦魑魅。請除挺名,禁錮終身。」而奮武將軍、 太山太守阮抗請為長史。抗緯文經武,剖符東藩,當 庸勳忠良,昵近仁賢,「而褒求贓污,舉頑用嚚,請免抗 官,下獄理罪。」奏可。而挺病死,又奏:「符旨,挺已喪亡,不 復追貶,愚惷意闇,未達斯義。昔鄭人斲子家之棺,漢 明追討史遷,經傳褒貶,皆追書先世。數百年間,非徒 區區欲釐當時,亦將作法垂於來世,當朝亡夕沒,便 無善惡也。請曹如前追除挺名為民,錄妾還本,顯證 惡人,班下」,遠近從之。南中郎將王含以族彊顯貴,驕 傲自恣,一請參佐及守長二十餘人,多取非其才。隗 劾奏文致甚苦。事雖被寢,王氏深忌疾之。而隗之彈 奏,不畏彊禦,皆此類也。
《卞壼傳》:「壼拜右將軍,加給事中。尚書令王導稱疾不 朝,而私送車騎將軍郄鑒。壼奏以導虧法從私,無大 臣之節,御史中丞鍾雅阿撓王典,不加準繩,並請免 官。雖事寢不行,舉朝震肅。」
《劉毅傳》:毅辟司隸都官從事,京邑肅然。毅將彈河南 尹,司隸不許,曰:「攫獸之犬,鼷鼠蹈其背。」毅曰:「既能攫 獸,又能殺鼠,何損於犬。」投傳而去。後為司隸校尉,糾 正豪右,京師肅然。皇太子朝,鼓吹將入東掖門,毅以 為不敬,止之於門外,奏劾保傅以下。詔赦之,然後得 入。
《劉暾傳》:「初,暾父毅疾馮紞姦佞,欲奏其罪,未果而卒。 至紞位宦日隆,暾慨然曰:『使先人在,不令紞得無患。 後為酸棗令,轉侍御史。會司徒王渾,主簿劉輿獄辭 連暾,將收付廷尉。渾不欲使府有過,欲距劾自舉之, 與暾更相曲直。渾怒,便遜位就第。暾乃奏渾曰:謹按 司徒王渾,蒙國厚恩,備位鼎司,不能上佐天子,調和 陰陽,下遂萬物之宜,使卿大夫各得其所。敢因劉輿 距扞詔使,私慾大府,興長獄訟。昔陳平不答漢文之 問,邴吉不問死人之變,誠得宰相之體也。既興刑獄, 怨懟而退,舉動輕速,無大臣之節。請免渾官』。」右長史 楊丘亭侯劉肇便辟善柔,苟於阿順,請大鴻臚削爵 土。諸聞暾所奏者,皆歎美之。其後武庫火,尚書郭彰 率百人自衛而不救火,暾正色詰之,彰怒曰:「我能截 君角也。」暾勃然謂彰曰:「君何敢恃寵作威作福,天子 法冠,而欲截角乎?」求紙筆奏之,彰伏不敢言,眾人解 釋,乃止。
《宋書鄭鮮之傳》:「鮮之遷御史中丞,性剛直,不阿強貴, 明憲直繩,甚得司直之體。外甥劉毅權重當時,朝野 莫不歸附。鮮之盡心高祖,獨不屈意於毅,毅甚恨焉。 義熙六年,鮮之使治書侍御史丘洹奏彈毅曰:『上言 傳詔,羅道盛輒開牋,遂盜發密事,依法棄市,奏報行 刑,而毅以道盛身有侯爵,輒復停宥。按毅勳德光重, 任居次相,既殺之非己,無緣生之自由。又奏之於前, 而弗請於後,閫外出疆,非此之謂。中丞鮮之,於毅舅 甥,制不相糾,臣請免毅官』。」詔無所問。
《孔琳之傳》:永初二年,琳之為御史中丞,明憲直法,無 所屈撓。奏劾尚書令徐羨之曰:「臣聞事上以奉憲為 公,臨下以威儀為整,然後朝典惟明,蒞眾必肅,斯道 或替,則憲綱其頹。」臣以今月七日預皇太子正會,會 畢車去,並猥臣停門待闕,有何人乘馬,當臣車前,收 捕驅遣命去,何人罵詈收捕諮審欲錄,每有公事,臣 「常慮有紛紜語,令勿問,而何人獨罵不止,臣乃使錄 何人,不肯下馬,連叫大喚,有兩威儀走來,擊臣收捕。 尚書令省事倪宗,又牽威儀手力擊臣下人。宗云:『中 丞何得行兇,敢錄令公人?凡是中丞收捕威儀,悉皆 縛取。臣敕下人,一不得鬥』。」凶勢輈張,有頃乃散。又有 群人,就臣車側錄收捕樊馬子牙行築馬子,頓伏不 能還。臺臣自錄非,本無對校,而宗敢乘勢凶恣,篡奪 罪身。尚書令臣羨之,與臣列車,紛紜若此,或雲羨之 不禁,或雲羨之禁而不止。縱而不禁,既乖國憲;禁而 不止,又不經通。陵犯監司,凶聲彰赫,容縱宗等,曾無 糾問,虧損國威,無大臣之體,不有準繩,風裁何寄?羨 之內居朝右,外司輦「轂,位任隆重,百辟所瞻,而不能 弘惜朝章,肅是風軌,致使宇下縱肆,陵暴憲司,凶赫 之聲,起自京邑,所謂己有短垣而自踰之。又宗為篡 奪之主,縱不糾問,二三虧違,宜有裁貶。請免羨之所 居官,以公還第。宗等篡奪之愆,已屬掌故,御史隨事 檢處。」詔曰:「小人難可檢御,司空無所問,餘如奏。」羨之 任居朝端,不欲以犯憲示物。時羨之為揚州刺史,琳 之弟璩之為治中,羨之使璩之解釋琳之停寢其事, 琳之不許,璩之固陳,琳之謂曰:「我觸忤宰相,正當,罪 止一身爾,汝必不應從坐,何須勤勤耶?」自是百僚震 肅,莫敢犯禁。
《謝晦傳》:晦初為孟昶建威府中兵參軍,昶死,高祖問 劉穆之,「孟昶參佐,誰堪入我府?」穆之舉晦,即命為太尉參軍。
《劉穆之傳》:「穆之孫瑀,為御史中丞,使氣尚人,彈王僧 達云:廕籍高華,人品冗末,朝士莫不畏其筆端。」 《王弘傳》:「弘為尚書僕射,奏彈謝靈運曰:臣聞閑厥有 家,垂訓大易作威專戮,致誡《周書》。斯典或違,刑茲無 赦。世子左衛率康樂縣公謝靈運力人桂興淫其嬖 妾,殺興江涘,棄屍洪流。事發京畿,播聞遐邇,宜加重 劾,肅政朝風。案世子左衛率、康樂縣公謝靈運,過蒙 恩獎,頻叨榮授,聞禮知禁,為日已久。而不能防閑閫 闈,致茲紛穢,罔顧憲軌,忿殺自由,此而勿治,典刑將 替。請以事見免靈運所居官,上臺削爵土,收付大理 治罪。」御史中丞、都亭侯王淮之,顯居要任,邦之司直, 風聲噂𠴲,曾不彈舉。若知而弗糾,則情法斯撓;如其 不知,則屍昧已甚。豈可復預班清階,式是國憲。請免 所居官,以侯還散輩。中內臺舊體,不得用風聲舉彈。 此事彰赫,暴之朝野,執憲蔑聞。郡司循舊,國典既頹, 所虧者重。臣弘忝承人乏,位副朝端,若復謹守常科, 則終莫之糾政所以不敢拱默,自同秉彝,違舊之愆, 伏須准裁。《高祖令》曰:「靈運免官而已,餘如奏端右肅 正風軌,誠副所期,豈拘常儀,自今為永制。」
《庾炳之傳》:「炳之遷吏部尚書,領選不緝眾論,又頗通 貨賄,炳之請急還家。吏部令史錢泰、主客令史周伯 齊出炳之宅諮事,泰能彈琵琶,伯齊善歌,炳之因留 停宿。尚書舊制,令史諮事不得宿停外,雖有八座命 亦不許。為有司所奏,免官。」
《顧琛傳》:琛子寶先,大明中為尚書水部郎。先是琛為 左丞荀萬秋所劾,及寶先為郎,萬秋猶在職,自陳不 拜。世祖詔曰:「敕違糾慢,憲司之職。若理有不公,自當 更有釐正,而自頃刻無輕重,輒致私絕,此風難長,主 者嚴為其科。」寶先蓋依附世准,不足問。
《南齊書沈沖傳》:沖兄弟淡、淵,並歷御史中丞,兄弟三 人皆為司直,晉、宋未有也。中丞按裁之職,被憲者多 結怨。淵,永明中,彈吳興太守袁彖。建武中,彖從弟昂 為中丞,到官數日,奏彈淵子繢父在僦白幰車,免官 禁錮。沖母孔氏在東,鄰家失火,疑為人所焚,爇大呼 曰:「我三兒皆作御史中丞,與人豈有善者?」
《陸澄傳》:「澄為御史中丞。建元元年,驃騎諮議沈憲等 坐家奴客為劫,子弟被劾,憲等晏然。左丞任遐奏澄 不糾,請免澄官。澄上表自理曰:周稱舊章,漢言故事, 爰自河雒,降逮淮海,朝之憲度,動尚先准。若乃任情 違古,率意專造,豈謂酌諸故實,擇其茂典。案遐啟彈 新除諮議參驃騎大將軍軍事沈憲,太子庶子沈曠」 並弟息,敕付建康,而憲被使,曠受假,俱無歸罪事狀。 臣以不糾憲等為失。伏尋晉、宋左丞案奏,不乏於時, 其及中丞者,從來殆無。王獻之習達朝章,近代之宗, 其為左丞,彈司徒屬王濛,憚罰自解,屬疾遊行,初不 及中丞。桓祕不奔山陵,左丞鄭襲不彈祕,直彈中丞。 孔欣時,又雲「別攝蘭臺檢校」,此徑彈中丞之謂。唯左 丞庾登之奏鎮北檀道濟北伐不進,致虎牢陷沒,蕃 岳宰臣,引咎謝愆,而責帥之劾,曾莫奏聞,請收治道 濟,免中丞何萬歲。夫山陵情敬之極,北伐專征之大 祕,霸季之貴,道濟元勳之盛,所以咎及南司,事非常 憲。然祕事猶非及中丞也。今若以此為例,恐人之貴 賤,事之輕重,物有其「倫,不可相方。左丞江奧彈段景 文,又彈裴方明;左丞甄法崇彈蕭珍,又彈杜驥彈段 國彈範文伯;左丞羊元保又彈蕭汪;左丞殷景熙彈 張仲仁;兼左丞何承天彈呂萬齡,並不歸罪,皆為重 劾。」凡茲十彈,差是憲曠之比,悉無及中丞之議。左丞 荀萬秋、劉藏、江謐彈王僧朗、王雲之、陶寶度,不及中 丞,最是近例之明者。謐彈在今龕。「之後,事行聖照, 遠取十奏,近徵二案,自宜依以為體,豈得捨而不遵! 臣竊此人乏,謬奉國憲。今遐所糾,既行一時,若默而 不言,則向為來准。後人被繩,方當追請。素飧之貴,貽 塵千載。所以備舉顯例,引通國典,雖有愚心,不在微 躬。請出臣表,付外詳議。若所陳非謬,裁由天鑒。」詔委 外詳議。尚書令褚淵奏:「宋世左丞荀伯子彈彭城令 張道欣等,坐界劫累發不禽,免道欣等官;中丞王淮 不糾,亦免官。左丞羊元保彈豫州刺史管義之譙梁 群盜,免義之官;中丞傅隆不糾,亦免隆官;左丞羊元 保又彈兗州刺史鄭從之濫上布及加課租綿,免從 之官;中丞傅隆不糾,免隆官;左丞陸展彈建康令丘 珍孫、丹陽尹孔山士劫發不禽,免珍孫、山士官;中丞 何勗不糾,亦免勗官。左丞劉矇彈青州刺史劉道隆 失火燒府庫,免道隆官;中丞蕭惠開不糾,免惠開官; 左丞徐爰彈右衛將軍薛安都屬疾不直,免安都官; 中丞張永結免。澄謏聞膚見,貽撓後昆,上掩皇明,下 籠朝識,請以見事免澄所居官。」詔曰:「澄表據多謬,不 足深劾,可白衣領職。」
《梁書江淹傳》,齊少帝初,淹兼御史中丞。時明帝作相, 因謂淹曰:「『君昔在尚書中,非公事不妄行,在官寬猛 能折衷。今為南司,足以震肅百僚』。淹答曰:『今日之事可謂當官而行,更恐才劣志薄,不足以仰稱明旨耳』。」 於是彈中書令謝朏、司徒左長史王績、護軍長史庾 弘遠,並以久疾不預山陵公事。又奏前益州刺史劉 悛,梁州刺史陰智伯,並贓貨巨萬,輒收付廷尉治罪。 臨海太守沈昭略,永嘉太守庾曇隆,及諸郡二千石, 並大縣官長,多被劾治,內外肅然。明帝謂淹曰:「宋世 以來,不復有嚴明中丞,君今日可謂近世獨步。」 《陸杲傳》:杲為御史中丞。杲性婞直,無所顧望。山陰令 虞肩,在任贓汙數百萬,杲奏收治。中書舍人黃睦之 以肩事託杲,杲不答。高祖聞之,以問杲,杲答曰:「有之。」 高祖曰:「卿識睦之否?」答曰:「臣不識其人。」時睦之在御 側,上指示杲曰:「此人是也。」杲謂睦之曰:「君小人,何敢 以罪人屬南司?」睦之失色。領軍將軍張稷是杲從舅, 杲嘗以公事彈稷,稷因侍宴訴。高祖曰:「睦、杲是臣通 親,小事彈臣不貸。」高祖曰:「杲職司其事,卿何得為嫌?」 杲在臺號稱,不畏強禦,
《劉孝綽傳》:孝綽與到洽友善,同遊東宮,孝綽自以才 優於洽,每於宴坐嗤鄙其文,洽銜之。及孝綽為廷尉 正,攜妾入官府,其母猶停私宅。洽尋為御史中丞,遣 令史案其事,遂劾奏之云:攜少妹於華省,棄老母於 下宅。高祖為隱其惡,改妹為姝,坐免官。
《伏暅傳》:「暅為國子博士,領長水校尉。時始興內史何 遠累著清績,高祖擢為黃門侍郎,俄遷信武將軍,監 吳郡。暅自以名輩素在遠前,為吏俱稱廉白,遠累見 擢暅,遷階而已。意望不滿,多託疾居家。尋求假到東 陽迎妹喪,因留會稽築宅。自表解,高祖詔以為豫章 內史,暅乃出拜治書御史虞㬭奏曰:『臣聞失忠與信』」 一心之道;以虧;貌是情非,兩觀之誅宜及。未有陵犯 名教,要冒君親,而可緯俗經邦者也。風聞豫章內史 伏暅,去歲啟假,以迎妹喪為解,因停會稽不去。入東 之始,貨宅賣車。以此而推,則是本無還意。暅歷典二 邦,少免貪濁,此自為政之本,豈得稱功?常謂人才品 望,居何遠之右。而遠以清公見擢,名位轉隆,暅深誹 怨,形於辭色。興居歎咤,寤寐失圖。天高聽卑,無私不 照。去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詔曰:「國子博士領長水校 尉伏暅,為政廉平,宜加將養,勿使恚望,致虧士風,可 豫章內史。」豈有人臣奉如此之詔,而不忘魂破膽,歸 罪有司?擢髮抽腸,少自論謝,而循奉傲然,了無異色。 暅識見所到,足達此旨。而冒寵不辭,𠫤斯苟得。故以 士流解體,行路沸騰,辨跡求心,無一可恕。竊以暅踉 蹡落魄,三十餘年,皇運勃興,咸與維始,除舊布新,濯 之江漢,一紀之間,三世隆顯。曾不能少懷感激,仰答 萬分,反覆拙謀,成茲巧罪,不忠不敬,於斯已極。請以 「暅大不敬論以事詳法應棄市刑,輒收所近獄洗結, 以法從事。如法所稱,暅即主。臣謹案豫章內史臣伏 暅,含疵表行,藉悖成心,語嘿一違,資敬兼盡。幸屬昌 時,擢以不次,溪壑可盈,志欲無滿。要君東走,豈曰止 足之歸;負志解巾,異乎激處之致。甘此脂膏,孰非荼 苦,佩茲龜組,豈殊縲紲。宜明風憲,肅正簡書。臣等參 議,請以見事免暅所居官。凡諸位任,一皆」削除。有詔 弗治,暅遂得就郡。 《劉孺傳》:孺弟覽,除尚書左丞。性聰敏,尚書令史七百 人一見,並記名姓,當官清正,無所私。姊夫御史中丞 褚湮,從兄吏部郎孝綽,在職頗通贓貨,覽劾奏,並免 官。孝綽怨之,嘗謂人曰:「犬齧行路,覽噬家人。」
《陳書徐陵傳》:「陵除散騎常侍、御史中丞。時安成王頊 為司空,以帝弟之尊,勢傾朝野,直兵鮑叔叡假王威 權,抑塞辭訟,大臣莫敢言者。陵聞之,乃為奏彈,導從 南臺官屬,引奏案而入。世祖見陵章服嚴肅,若不可 犯,為斂容正坐,陵進讀奏版。時安成王殿上侍立,仰 視世祖,流汗失色,陵遣殿中御史引王下殿,遂劾免」 侍中中書監。自此朝廷肅然。
《宗元饒傳》:「元饒遷御史中丞,知五禮事,時合州刺史 陳裒贓汙狼籍,遣使就渚斂魚,又於六郡乞米,百姓 甚苦之。元饒劾奏曰:臣聞建旟求瘼,實寄廉平;褰帷 卹隱,本資仁恕。如或貪汙是肆,徵賦無厭,天網雖疏, 茲焉弗漏。謹案鍾陵縣開國侯、合州刺史臣裒,因藉 多幸,預逢抽擢。爵由恩被,官以私加,無德無功,坐屍 榮貴,譙肥之地,久淪非所。皇威剋復,物仰仁風,新邦 用輕,彌俟寬惠,應斯作牧,其寄尢重,爰降曲恩,祖行 宣室,親承規誨,事等言提。雖廉潔之懷,誠無素蓄,而 稟茲嚴訓,可以厲精。遂乃擅行賦斂,專肆貪取。求粟 不厭,愧王忱之出賑;徵魚無限,異羊續之懸枯。寘以 嚴科,實惟明憲。」臣等參議,請依旨免「裒所應復除官, 其應禁錮及後選左降本資,悉依免官之法。」遂可其 奏。吳興太守武陵王伯禮、豫章內史南康嗣王方泰, 並驕蹇放橫,元饒案奏之,皆見削黜。
《魏書趙郡王幹傳》:幹貪淫不遵典法,御史中尉李彪 將糾劾之,會遇幹於尚書下舍,因屏左右而謂幹曰: 「殿下比有風聞,即欲起彈,恐損聖朝委託之旨。若改 往修來,彪當不言。脫不悛改,夕聞旦發。而幹悠然不以為意,彪乃表彈之。」
《源懷傳》:「懷為使持節,加侍中行臺,巡行北邊六鎮,恆、 燕、朔三州,賑給貧乏,兼採風俗,考論殿最,事之得失, 皆先決後聞。時後父於勁,勢傾朝野,勁兄於祚與懷 宿昔通婚,時為沃野鎮將,頗有受納。懷將入鎮,祚郊 迎道左,懷不與語,即劾祚免官。懷朔鎮將元尼須與 懷少舊,亦貪穢狼籍,置酒請懷,謂懷曰:『命之長短,由 卿之口,豈可不相寬貸』?」懷曰:「今日之集,乃是源懷與 故人飲酒之坐,非鞫獄之所也。」明日公庭,始為使人 檢鎮將罪狀之處,尼須揮淚而已,無以對之。懷既而 表劾尼須,其奉公不撓,皆此類也。
《甄琛傳》:琛遷侍中,領中尉,俛眉畏避,不能繩糾貴遊。 凡所劾治,率多下吏。於時趙修盛寵,琛傾身事之。琛 父凝為中散大夫,弟僧林為本州別駕,皆託修申達。 至修姦詐事露,明當收考,今日乃舉其罪。及監決,修 鞭猶相隱惻,然曰:「趙修小人,背如土牛,殊耐鞭杖。」有 識以此非之。
《高道穆傳》:道穆為御史中尉僕射尒朱世隆當朝權 盛,因內見衣冠失儀,道穆便即彈糾。帝姊壽陽公主 行犯清路,執赤棒卒呵之不止,道穆令卒棒破其車。 公主深以為恨,泣以訴帝。帝謂公主曰:「高中尉清直 之人,彼所行者公事,豈可私恨責之也。」道穆後見帝, 帝曰:「一日家姊行路相犯,極以為愧。道穆免冠謝曰: 『臣蒙陛下恩,守陛下法,不敢獨於公主,虧朝廷典章, 以此負陛下』。」
《李彪傳》:「車駕南伐,彪兼度支尚書,與僕射李沖、任城 王等參理留臺事。彪素性剛豪,與沖等意議乖異,遂 形於聲色,殊無降下之心。自謂身為法官,莫能糾劾 己者,遂多專恣。沖積其前後罪過,乃於尚書省禁止。 彪上表曰:臣聞範國匡人,光化昇治,輿服典章,理無 暫失。故晉文功建九合,猶見抑於請隧;季氏藉政三」 世,尚受譏於璵璠。固知名器之重,不可以妄假。先王 既憲章於古,陛下又經綸於今,用能車服有敘,禮物 無墜。案臣彪昔於凡品,特以才拔,等望清華,司文東 觀。綢繆恩眷,繩直憲臺。左加金璫,右珥蟬冕。〈闕〉「東省, 宜感恩厲節,忠以報德。而竊名忝職,身為違傲,矜勢 高亢,公行僭逸,坐與禁省,冒取官材,輒駕乘黃,無所 憚懾,肆志傲然,愚聾視聽,此而可忍,誰不可懷!」臣輒 集尚書已下令史已上,並治書侍御史臣酈道元等 於尚書都座,以彪所犯罪狀告彪,訊其虛實,若或不 知,須訊部下。彪答「臣言:事見在目,實如所劾,皆彪所 知,何須復召部下?臣今請以見事免彪所居職,付廷 尉治獄。」沖又表曰:「臣與彪相識以來,垂二十載。彪始 南使之時,見其色厲辭辯,才優學博,臣之愚識,謂是 拔萃之一人。及彪位宦陞達,參與言燕,聞彪評章古 今,商略人物,興言於侍筵之次,啟論於眾英之中,賞 忠識正,發言懇惻,惟直是語,辭」無隱避。雖復諸王之 尊,近侍之要,至有「是非多面,抗折酷疾矯詐,毒愆非 違,厲色正辭,如鷹鸇之逐;鳥雀懍懍然,實似公清之 操。」臣雖下才,輒亦尚其梗概,欽其正直,微識其褊急 之性,而不以為瑕。及其初登憲臺,始居司直,首復騶 唱之儀,肇正直繩之體,當時識者,僉以為難。而彪秉 志信行,不避豪勢,其所彈劾,應弦而倒,赫赫之威,振 於下國,肅肅之稱,著自京師,天下改目,貪暴斂手。臣 時見其所行,信謂言行相符,忠清內發。然時有私於 臣,雲「其威暴者」,臣以直繩之,官,人所忌疾,風謗之際, 易生音謠,心不承信。往年以河陽事曾與彪在領軍 府,共太尉、司空及領軍諸卿等集閱廷尉所問囚徒, 時有人訴枉者,二公及臣少欲聽採,語理未盡,彪便 振怒東坐,攘袂揮赫,口稱賊奴,叱吒左右,高聲大呼 云:「南臺中取我木手去,搭奴肋折。」雖有此言,終竟不 取。即言:「南臺所問,唯恐枉活,終無枉死,但可依此。」時 諸人以所枉至重,有首實者多,又心難彪,遂各嘿爾。 因緣此事,臣遂心疑有濫,審加情察,知其威虐,猶未 體其採訪之由,訊檢之狀,商略而言。酷急小罪,肅禁 為大,會而言之,猶謂益多損少。故懷寢所疑,不以申 徹,實失為臣知無不聞之義。及去年大駕南行以來, 彪兼尚書,日夕共事,始乃知言與行舛,是己非人,專 恣無忌,尊身忽物。安以身作之過,深劾他人?己方事 人,好人佞己,聽其言「同振古忠恕之賢;校其行,是天 下佞暴之賊。臣與任城卑躬曲己,若順弟之奉暴兄。 其所欲者,事雖非理,無不屈從。依事求實,悉有成驗。 如臣列得實,宜殛彪於有北,以除姦矯之亂政;如臣 無證,宜投臣於四裔,以息青蠅之白黑。」高祖在懸瓠, 覽表歎愕曰:「何意留京如此也?」有司處彪大辟,高祖 恕之,除名而已。
《北史鄭羲傳》:「羲為西兗州刺史,酸棗令鄭伯孫、鄄城 令董騰、別駕賈懷德、中從事申靈度,並在任廉貞,勤 恤百姓,羲皆申表稱薦,時論多之。」
《北齊書文襄帝本紀》:「魏自正光以後,天下多事,在任
群官,廉潔者寡。文襄乃奏吏部郎崔暹為御史中尉糾劾權豪,無所縱捨,於是風俗更始,私枉路絕。」《崔暹傳》:「暹武定初,遷御史中尉,選畢義雲、盧潛、宋欽 道、李愔、崔瞻、杜蕤、嵇曄、酈伯偉、崔子武、李廣皆為御 史,世稱其知人。世宗欲假暹威勢,諸公在坐,令暹高 視徐」步,兩人擎裾而入。世宗分庭對揖,暹不讓席而 坐,觴再行便辭退。世宗曰:「下官薄有蔬食,願公少留。」 暹曰:「適受敕在臺以檢校。」遂不待食而去。世宗降階 送之。旬日後,世宗與諸公出之東山,遇暹在道前驅, 為赤棒所擊,世宗回馬避之。暹後彈尚書令司馬子 如及尚書元羨,雍州刺史慕容獻,又彈太師咸陽王 坦、并州刺史可朱渾道元罪狀極筆,並免官。其餘死 黜者甚眾。高祖書與鄴下諸貴曰:「崔暹昔事家弟為 定州長史,佐吾兒開府諮議。及遷左丞、吏部郎,吾未 知其能也。始居憲臺,乃爾糾劾咸陽王、司馬令,並是 吾對門布衣之舊,尊貴親昵,無過二人,同時獲罪,吾 不能救,諸君其慎之!」高祖如京師,群官迎於紫陌。高 祖握暹手而勞之曰:「往前朝廷豈無法官,而天下貪 婪,莫肯糾劾。中尉盡心為國,不避豪強,遂使遠邇肅 清,群以奉法。衝鋒陷陣,大有其人。當官正色,今始見 之。今榮華富貴,直是中尉自取,高歡父子無以相報。」 賜暹良馬,使騎之以從,且行且語。暹下拜,馬驚走,高 祖為擁之而授轡。魏帝宴於華林園,謂高祖曰:「自頃 朝貴牧守令長,所在百司,多有貪暴,侵削下人。朝廷 之中,有用心公平,直言彈劾,不避親戚者,王可勸酒。」 高祖降階跪而言曰:「唯御史中尉崔暹一人,謹奉明 旨,敢以勸酒,並臣所射賜物千匹,乞回賜之。」帝曰:「崔 中尉為法,道俗齊整。」暹謝曰:「此自陛下風化所加,大 將軍臣澄勸獎之力。」世宗退謂暹曰:「我尚畏羨,何況 餘人。」由是威名日盛,內外莫不畏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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