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銓衡典/第100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一百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銓衡典
第一百卷目錄
遷擢部彙考三
皇清〈總一則 順治九則 康熙二十七則〉
遷擢部總論
雙溪雜記〈論陞轉〉
遷擢部藝文一
轉常侍上疏 宋鮑照
為范尚書拜表 梁丘遲
論時政疏 唐盧懷慎
謝加授通議大夫表 李嶠
庶官遷次遲速策 白居易
論閻士良轉官疏 宋包拯
辭免進職奏狀 朱熹
辭免磨勘轉官狀 前人
與宰執劄子 前人
辭免直寶文閣狀 前人
與周丞相書 前人
遷擢部藝文二〈詩〉
送魯郡劉長史遷弘農長史 唐李白
酬張祕監閣老喜太常中書二閣老與德輿同
日遷官相代之作 權德輿
病中自戶部員外郎轉司封 呂溫
自賓客遷太子少傅分司 白居易
贈右臺監察鄧茂遷左臺殿中 劉懷一
加階 薛能
遷擢部紀事
遷擢部雜錄
銓衡典第一百卷
遷擢部彙考三
[編輯]皇清
[編輯]國朝詳定「文武官遷擢之制。」
《大清會典》:各官推陞九卿京官、翰林、吏部、科道、內閣。
中書、及在外布按、直隸守道、巡道、鹽運使各官,遇缺當補,即行單題。其部寺屬官及方面有司、佐貳、雜職缺出,彙齊掣籤。京官單題,外官類題陞補。或由九卿、詹事、科道會推。或將職名開列題請、或按資俸、或論功績、或序考滿等第、或取卓異薦舉。事例甚詳 。凡開列具題、於應陞官內按衙門次序列名題請。
簡用。若有候補官、亦同開列。 凡京官陞轉、除京堂
翰林吏部科道官外。其各部郎中、歷俸一年。內閣中書、歷俸三年。其餘京職、歷俸二年方陞。凡
盛京四部侍郎員缺。照在京侍郎例陞補 。凡外
「官計俸,司道歷俸二年,知府以下歷俸三年,方准陞轉。其邊方司道歷俸年半為二年,知府、有司歷俸二年為三年,餘一日俱作二日。」 若邊俸、腹俸相當,先將邊俸陞轉 。凡有司各官,舊例知府、同知、通判、推官、知州、知縣及佐貳、雜職,查出身資格有無加級薦舉者,分別三等陞授。唯旗下人不論科目,其後或敘功績,或較考滿等第,或論俸次先後 。凡衛、所陞營缺,每年正、七兩月,營都司僉書、守備缺出,將衛、所及門千總等官推陞。餘月仍將營衛守備推陞。
順治八年
[編輯]《大清會典》:「凡各道官,順治八年題准僉事陞參議參」
議陞副使,副使陞參政 。又題准:「江南、浙江、江西、山東、河南糧道,運事未畢、未經考核者、暫停陞轉。」
順治十年
《大清會典》:凡司道內陞,舊例每年內陞三人。
諭「司道各官。才品俱優者、照應陞職銜、酌量補授。」京
堂
順治十二年
《大清會典》:凡外官陞授,舊例論俸。順治十二年議准。
取俸深有薦、無錢糧盜案參罰者先陞 。凡吏部科道官。順治十二年議准、每年吏部內陞、外轉各一員。科員內陞外轉各二員。御史二年內內陞外轉各三員 。又
諭科道官內陞外轉差遣。俱親加裁定。著為例。 凡
各部司官。《舊例》郎中員缺,由本衙門員外郎陞。員外郎缺、由內外應陞各官陞。其由本衙門官
陞者仍通理主事俸。順治十二年議准,五部郎中,遇府、道缺出,論俸陞轉 。凡司道內陞,順治十二年議准,除旗下舊人,不論科目外,其餘司、道,必由科目出身,曾舉卓異,及俸深有薦者,方准內陞 。凡罰俸各官,舊例停陞,順治十二年議准,京職仍照常陞轉。在外方面以上,除錢糧、盜案應住俸督催、督緝外,其餘罰俸,「亦不停陞。有司等官,必俟事務完結開復之日,方准陞轉。」 順治十三年
《大清會典》。「凡吏部科道官。順治十三年議准、御史每」
年、內陞、外轉各二員 。又
諭「巡按稱職者、亦准內陞。」 凡司道內陞。順治十三
年議准:「每年內陞四人。」
順治十四年
《大清會典》。「凡吏部科道官。順治十四年題准吏部司」
官內陞外轉、照科道例題請
欽定:
順治十五年
《大清會典》。凡外官陞授,順治十五年題准先儘查解
逃人,並帶徵錢糧全完,不論俸滿即陞,及卓異官,次於俸滿官內論。運完白糧,次論加級紀薦,再次論俸 。凡吏部科道官,順治十五年議准,御史每年內陞、外轉各三員 。凡內閣中書舍人,順治十五年題准,撰文中書,勤慎稱職、三年無過者,內院移送吏部題陞。主事、典籍、辦事中書,止許加銜 。凡罰俸各官,順治十五年,議准內外各官有已歷數任,仍因前任事務參罰者,不必停後任陞轉 。凡推陞,順治初,題准俸滿推陞各官有功薦者,銜缺並陞。無功薦者,或陞銜不陞缺,或陞缺不陞銜,銜大缺小者陞缺,銜小缺大者陞銜。十五年,題准推陞有薦官員,止論俸次,不計薦之多寡 。《凡京城巡捕營推陞》,順治十五年,題准巡捕營參將、遊擊、把總,查其職銜大小,功薦有無,與外官一例陞轉。京營中有銜缺相當者,亦令陞轉。如銜缺太懸,於在外舊人中俸銜相當者陞補。有功薦,俸滿實授守備,應陞遊都者,遇遊擊、都司缺並出,先儘坐陞。遊擊各官掣籤畢,所餘遊擊缺,籤與都司僉書缺,籤並置一筒,令其互掣。如遇有遊無都有都無遊,以別項官員推補。
順治十六年
《大清會典》。凡吏部科道官。順治十六年題准:科道內
陞補小四品京堂應陞之缺,巡按內陞補五品京堂應陞之缺 。又議准:巡按御史三差稱職,方准內陞 。凡罰俸各官,順治十六年議准:「官員被參、被訐及因公詿誤等事,功司議處,未結,選司仍照常陞轉議處事結。」
命下之日,功司移付選司,扣缺另補
順治十七年
《大清會典》。「凡吏部科道官。順治十七年議准,御史有」
參。大奸大蠹、興利除弊者,另為一冊。以定本官優劣,陞轉時即可據為甄別。至科員陞轉,亦應詳開平日奏章。
旨意、題請
欽定、 凡司道內陞。順治十七年議准、必歷練三四
任,曾舉卓異,或有大功,及實薦多者,方准內陞,每年定額二人 。凡推陞,順治十七年題准,圖功與罰俸各官,較論俸薦,一體推陞,圖功者仍於新任圖功,罰俸者仍於新任罰俸 。凡水師各官推陞,順治十七年題准,水師各官俸滿應陞者,計其俸薦功次,與各官一體陞轉。如有熟識水性、人地相宜者,聽該督撫特疏「題留,准加所陞之銜留任。」
順治十八年
《大清會典》。「凡吏部科道官。順治十八年議准、御史每」
年二八月,內陞、外轉各一員 。又
諭吏部司官、與五部司官一體陞轉。 凡各部司官、
順治十八年題准,郎中歷俸一年,准其陞轉,不必通理員外郎、主事前俸 。凡各部員外郎、主事,舊例歷俸三年為滿。順治十八年題准,不拘年限 。凡推陞,順治十八年題准,武職各官俸滿三年以上,方行陞轉 。凡陞任官員,有前任內未完事件者,舊例於新任內罰俸一年。順治十八年議准,陞轉官員,錢糧未清,不准「即赴新任,違者革職。如該督撫朦混徇庇,聽其離任者,各降三級調用。」
康熙元年
[編輯]《大清會典》:「凡京官陞轉,康熙元年議准論考語等第。」
陞授 :凡外官陞授。康熙元年議准,論考語等第陞授 。凡各部司官。康熙元年議准、各部司官每年內陞四員,其餘仍補外職 。又議准:查
《考滿等第陞授 》凡各道官。康熙元年題准論《考語等第陞轉 》,凡生員准貢、例監吏員投誠出身等官。康熙元年
諭用人不拘資格、一體陞轉。 凡倉巡等官、舊例倉
大使場大使以一年為滿,巡檢以三年為滿。照收放糧草、緝獲逃盜數目陞調,康熙元年題准與從九品官一體較俸 。凡推陞,康熙元年題准歷俸三年,考滿後遇缺陞轉,照考語次序一等者先用。
康熙二年
《大清會典》。康熙二年題准
盛京各官、遇盛京應陞之缺擬補。若無應陞之缺,
與在京官員一體陞轉 。凡
盛京主事員缺。康熙二年題准、「聽該衙門於盛京應陞官內選擇補授 。」 凡外官陞授、康熙三
年議准除卓異官員外,其運糧及加級、薦紀先陞之例俱停止 。凡外官計俸,康熙二年題准邊地遠方三司府首領、教職、雜職等官,亦作邊俸 。凡翰林院、詹事府、坊局官員缺,康熙二年,命侍讀學士得陞通政使,大理寺卿、太常寺卿。
凡各部司官康熙二年
諭「停止內陞。」 凡內閣中書舍人、康熙二年
諭「撰文中書准陞主事」、典籍辦事中書准陞主事、及
府同知 :凡陞任官員,康熙二年議准:「地方失盜未經題參之先陞任者,亦照錢糧例,不准即赴新任 。」 凡推陞:康熙二年題准:推陞之日,有紀錄軍功一次者加一等,多者照數加等。康熙三年
《大清會典》。凡翰林院詹事府、坊局官員缺。康熙三年
議准,侍讀學士陞缺,添入光祿寺卿 。凡在外布政使、按察使員缺,康熙三年議准,右布政使缺,由漢軍郎中、御史兼「阿思哈尼哈番、阿達哈哈番佐領之職者」 ,及在外按察使陞,按察使缺,由漢軍支正三品俸。郎中、御史、參政、苑馬寺卿陞 。凡各道官,康熙三年題准論俸陞轉 。凡司道內陞,康熙三年議准,小四品京官員缺、京官陞補五員之後、將司道應內陞各官、開列十人、題請
欽點一員。凡教官、舊例教授、學正、教諭、訓導、遇應
陞缺出,查舉人、貢生出身有無薦舉,分別陞授。由進士改補教授者,不陞知縣。康熙三年議准舉、貢、教職一體論俸陞轉,雖有薦舉,不得先陞。
凡罰俸各官。康熙三年議准、提問官員、不候
事結即停陞轉 。又議准、外官罰俸、不計閏月、期滿開復、以奉
旨之日為始。若截缺後咨送開復者、亦不准陞。 凡
《推陞》:康熙三年題准:任內有紀薦者,以應得官銜陞轉。如因拿獲逃人、盜賊、修築河工、開墾荒田等事加級者,照銜加一等陞轉。
康熙四年
《大清會典》:「凡京官陞轉,康熙四年停止,考滿仍舊論。」
俸 。凡外官陞授,康熙四年停止考滿論俸陞授 ,題准科道每年八月,內陞、外轉各一員。凡各部司官,康熙四年,停止考滿,仍舊論俸。又題准,郎中、員外郎缺,仍於本衙門各官內論俸補授。主事缺,以各衙門應陞官陞補 。又題准主事陞本衙門員外郎五員之後,將各衙門應陞官陞一員 。凡倉巡等官,康熙四年題准,各照俸次陞授,有過者,該督撫咨部降革 。凡推陞:康熙四年題准:推陞武職,不論考滿考語,俱照俸挨次陞轉。
康熙六年
《大清會典》。凡欽天監官。康熙六年題准、欽天監各歷
俸。五年,於各衙門應陞員缺,一體陞轉 。凡生員准貢、例監、吏員投誠出身等官,康熙六年題准各途出身官,如果稱職,經該堂官及督、撫保舉者,得陞京官及正印。無保舉者,陞佐貳雜職。康熙七年
《大清會典》。「凡欽天監官。康熙七年題准、仍停其陞轉」
別衙門,俟九年考滿一次,遇本衙門缺出陞補。若無缺,加俸二級 。凡推陞,康熙七年題准:在外題補各官,查照報部到任日期,一併論俸推陞 。又題准:推陞時有軍功紀錄一次者,與別項紀錄至四次者,一體陞轉。如不及四次,停其銜缺兼陞、或銜或缺准陞一項。所有紀錄仍准帶於新任,其紀錄多者,照此計算 。又題准:卓異各官挨俸陞轉時越缺一等陞用者,銷去軍政紀錄
康熙八年
七月初四日
上諭「吏部、刑部、事務殷繁。關係人命、殊為緊要。必得
「才猷練達者乃能勝任。內國史院大學士對哈納,諳練刑部事務。著加太子太保,以內國史院大學士管刑部尚書事。尚書明珠,著以原品候補。」 《特諭》。
《大清會典》:凡吏部科道官。康熙八年議准吏部司官、
仍照舊例。每年八月內陞、外轉各一員。
康熙九年
《大清會典》。凡外官陞授。康熙九年題准:「官員有功,優」
敘、不論俸滿即陞者、以奉
旨先後為序。遇缺即用、不入常例。 凡外官計俸、康
熙九年題准「邊地教職不作《邊俸 》。」 凡各部司官,康熙九年議准,出差官員未經考核者,遇缺不得陞轉 。凡內閣中書舍人,康熙九年議准中書不分撰文辦事,俱以主事、府同知遇缺陞補 。凡推陞,康熙九年題准,《薦舉紀錄》,積至二次者,加一等挨俸陞轉。
康熙十年
《大清會典》:凡外官計俸。康熙十年題准:邊地裁缺還。
「級官員,補授腹俸缺,或舊係邊俸,後改作腹俸者,其原歷邊俸已滿,仍計邊俸例陞。若歷俸未滿,以十日作十二日,其前後兩任俱歷邊地者,應准合算。如初任邊俸,次任腹俸,後又任邊俸者,不准合算,仍以十日作十二日。邊俸地方,雲南、貴州、四川、廣西全省,及浙江所屬鄞縣、奉化、象山、定海、臨海、黃巖、寧海、太平」 、永嘉、樂清、平陽、瑞安十二縣,寧波、台州、溫州三府駐劄道、府、廳官。福建所屬福州、興化、漳州、泉州等處,舊例廣東全省,湖廣所屬常德、衡州、寶慶、辰州、永州,亦算邊俸。康熙二年,改常德等處為腹俸。八年,改廣東為腹俸 。凡翰林院、詹事府、坊、局官員缺,康熙十年停止侍讀學士陞三品京堂例 。又題准司業以上論俸修撰、編修、檢討,論資陞轉
凡吏部科道官。康熙十年題准、吏部郎中、掌
印給事中、御史內陞,以太常寺少卿、四譯館少卿、鴻臚寺卿、太僕寺少卿、督捕理事官、府丞等缺補用 。凡各部司官,康熙十年議准,雙月巡道知府缺同出,方將俸深郎中推陞。若知府缺有餘,儘用應陞專行之員。如俸深郎中無人,補次俸郎中 。又題准,郎中缺出,將五部員外郎通行陞轉 。凡停陞,康熙十年題准,地「方失事武職各官經督、撫、提、鎮題參,科抄到部,即行停陞。提問發審者,不候事結,亦停陞選。若科道官糾參及督、撫、提、鎮題參,係因公詿誤,或被人訐告等事,雖議覆未結,遇有應陞之缺不停。如掣籤尚未具題,有以失事題參到部者,亦停陞轉。」 康熙十一年
《大清會典》:「凡吏部科道官,康熙十一年題准內陞官。」
員借補五品京堂,仍與小四品京堂,論俸陞轉。
又題准:「吏部科道外轉官,不必驗到於單月。」
遇缺先補 《凡停陞》康熙十一年題准:「地方失事武職被督提鎮題參,以揭帖到部,即行停陞,如無揭帖者,仍以科抄到部停陞。」 至督提鎮特疏糾參各官,亦以揭帖到部,即行停陞;如無揭帖者,亦以科抄到部停陞。
康熙十二年
《大清會典》:凡吏部科道官,康熙十二年題准:給事中、
內陞,亦得補授太常寺少卿等缺 。又題准外轉「吏部郎中、掌印給事中以副使用。員外郎、給事中、監察御史以參議用,主事以僉事用。」 康熙十四年,
三月十九日
上諭兵部:「寧夏總兵官陳福,效力巖疆,勞績素著;屢」
次「舉首逆劄,克篤忠貞且其妻子家屬見在川中,逆賊挾誘全無顧戀,矢志不移深為可嘉。著以見兼職銜陞補陝西提督,給與敕印仍暫駐寧夏管總兵官事。俟平涼地方平定之後即赴平涼料理提督事務陳福之弟守備陳奇妻子家口、亦陷賊中,深為可憫。著從優以參將陞用。爾部即遵諭行。」 《特諭 》三十日
上諭吏部、內閣:「機密重地,事務殷繁,贊理需人。原任」
「大學士巴泰耆舊大臣,雖向以年老請休,精力尚健,才品優長,久諳閣務,著仍以原銜入閣辦事。翰林院掌院學士熊賜履素有才能,居官清慎,著陞內閣大學士。應兼職銜著議奏。爾部即遵諭行。」 特諭 。九月二十九日
上諭:「內務府設官分職,務得真才,必分別勤惰錄用。」
方可各勉職守,有裨部院衙門政務。朕見票本筆帖式溫泰為人勤慎,雖才品無甚優長,自
世祖章皇帝時,即在票本之處效力,守分寡交兼之年,
久,其同事之人俱經超擢。惟伊無人汲引耳。現有郎中缺出。應將溫泰補用。示朕造就之意。且
以風勵後之實心效力者。爾等即遵諭行。《特諭》。
《大清會典》。凡推陞:康熙十四年題准應陞官員越陞
一等者銷去軍功一次。越陞幾等,即銷幾次。《康熙十五年》
《大清會典》。凡
《盛京主事》員缺康熙十五年題准停止選擇論俸。
陞補
康熙十七年
四月二十七日
上諭兵部:「提督九門步軍統領費揚古,自任事以來」、
夙夜勤勞。殫心料理。緝獲盜賊。搜捕奸宄。使里巷寧謐。輦轂肅清。向來效力有年。今尤克稱厥職。應行議敘以示鼓勵。作何加恩。著議奏特諭。康熙十八年
《大清會典》。凡翰林院詹事府、坊局官員缺。康熙十八
年議准修撰、編修、檢討俱按俸陞轉,唯遇公務差遣,乃以科分為序。
康熙二十年
《大清會典》。凡推陞,康熙二十年題准單月遇有副將
以下各官缺出,如應陞官內有俸滿三年者,仍照舊例陞補。如無俸滿三年之員,論俸次陞補。
凡保留久任。康熙二十年議准、河道官員、已
經陞轉該督題請留原任者。以新陞職銜管理河務。至陞轉之時。仍照所陞之職陞用
康熙二十二年
《大清會典》:凡提督學政各官,康熙二十二年議准考。
核。學道將公明尤著者,彙集開列具題候
欽定一員內陞京堂。其餘照原官陞一級、以道缺告
用
康熙二十三年
《大清會典》:凡外官計俸。康熙二十三年,議准:臺灣地
方官員俟三年俸滿。該督撫具題。到日以應陞員缺、於即陞官員內先行陞用
康熙二十五年
四月十八日
上諭吏部:「殫心效職者、臣子之常;經晉爵酬庸者,朝」
廷之大典茲
《太祖高皇帝》《實錄》告成。克昭一代之典章。永垂萬世之
「模範。其監修、總裁等官,著有勤勞,宜加寵錫。」 監修總裁官、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覺羅勒德洪著加太子太傅。總裁官太子太傅、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加一級明珠,著加太子太師;禮部尚書保和殿大學士加三級王熙,禮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加一級吳正治,吏部尚書文華殿大學士加一級宋德宜,俱著加「太子太傅。爾部即遵諭行。」 《特諭》
《大清會典》。凡外官陞授,康熙二十五年議准查解逃
「人即陞」 之例停止 。凡外官計俸,康熙二十五年議准:廣西南寧、太平、慶遠、思恩四府道員以下、教職以上各官就近調補,三年俸滿,照臺灣例即行陞用。其調補官,如新任未滿三年,而通理前俸應陞者,仍許照常陞轉 。凡保留久任,康熙二十五年覆准:管河官員已經俸滿陞轉,如錢糧工程不能完結者,該督即行查明題留開缺。若後復題陞別缺者,概不准行,俟工程錢糧完結日給文赴部,仍候原陞缺出補授 。凡咨部千總,康熙二十五年覆准把總陞千總,員缺概行論俸陞轉。
康熙二十六年
四月十二日
上諭吏部:「國家設官分職,原以綏靖地方,惠養黎庶。」
督撫為封疆大吏,表率屬員,尤須才守兼優,諳練政務,方於吏治民生實有裨益。巡撫于成龍,自為縣令以至郡守,素秉清操,愛民盡職,遂從臬司超擢。巡撫簡任以來,孤介自持,清廉益著,釐奸剔弊,扶弱鋤強,境內謐寧,旗民允服,殊為可嘉。從優特加太子少保,以為廉能稱職者勸。爾部即遵《諭行》。《特諭》。
康熙三十一年
三月十七日
上諭兵部:「國家簡用武臣,委任封疆重寄,專期軍民」
「輯睦,邊境乂安,其實有宣力累年、茂樹偉伐者,則旌庸之典,必加渥焉。甘肅提督孫思克,久歷邊地,熟諳機宜。當秦省用兵之時,素著勞績。自任提督以來,益殫謀猷,實心幹濟,惠愛洽於士卒,威望讋乎外彝,特沛殊恩,用昭寵獎。著加太子少保,給一拜他喇布勒哈番,以示朕展勳酬勞至意。爾部即遵諭行。」 《特諭》。
康熙三十二年
三月二十六日
上諭內閣:「山陵掌印郎中古塞邁圖、桑額、員外郎阿
布喇彼皆效力於
山陵。年且久矣。竟不得遷。良可憫也。可兼太常寺卿銜
視其兼銜給之俸。汝等議以聞。
康熙三十四年
十一月十八日
上諭內閣:「南路捕盜同知趙弘燮,居官既優,其父趙」
良棟向在行間,著有《勞勩》;趙弘燮其超擢為天津道。
康熙四十四年
五月十九日
上諭內閣:「官員薦舉卓異,關係激勸」;《大典》所列事蹟。
期有實濟,於地方百姓,開載虛文無益。嗣後薦舉卓異,務期無加派,無濫刑,無盜案,無錢糧拖欠,無虧空倉庫銀米,境內民生得所,地方日有起色,方可膺卓異之選。其他所開虛文,俱不必入,可會同九卿、詹事、科道定議具奏。
康熙四十五年
四月初四日
上諭兵部:「國家綏靖疆圉、安輯軍民、惟專閫元戎是」
「賴有實能久鎮邊境,懋著成勞者,則獎勩酬庸,宜踰常格。貴州提督李芳述,自歷行間二十餘載,屢立戰功,及黔省蒞事以來,御軍有法,訓下知方,威望蔚聞,謀猷益殫。矧年稱耆宿,見今舊將閱歲之久,罕與媲倫,用沛殊恩,特彰優異。著加太子少保,授為鎮遠將軍,以示朕褒寵勞臣至意。爾部即遵《諭行》。」 《特諭》。
康熙四十八年
十一月十三日
上諭吏部:「漕運總督歲輸玉粒,上裕京儲,綏理軍民。」
拊循丁弁職任至為重要總督桑格自簡任治漕以來老成持重謹厚寬平殫力轉輸悉心經畫每歲身親儹運俾漕艘依期抵通十餘年間從無稽遲貽誤之事且馭眾有法卹下有恩所屬運官旗丁無不感頌愛戴真不愧為地方大吏今年齒己長而精力未衰久任勤勞良可嘉尚著特授為兵部尚書兼都察「院右都御史、仍加太子太保」 、以示朝廷崇獎老臣、酬庸褒勳至意。《爾部即遵諭行》。《特諭》
康熙四十九年
三月十二日
上諭吏部:「原任大學士李霨贊理機務二十餘年始」
終恪慎。懋著勤勞。朕懷時切追念。其孫主事李敏啟、著越常格。陞補提督四譯館太常寺少卿。以示崇獎舊臣。優錄後嗣至意 。四月二十九日
上諭大學士溫達、張玉書、陳廷敬、李光地、學士塞爾
圖孫柱、滿丕、滿保、王思軾、顧悅履、潘宗洛,「這次行取知縣,人才皆堪用。廖之諒、鄒汝魯居官素優,著以科道員缺補授,其餘俱蹔給知縣俸,分與六部,候主事缺出挨次銓補,如有別項應用之處,再候旨行。」
遷擢部總論
[編輯]《雙溪雜記》:
《論陞轉》
[編輯]國初官制,全論歷俸深淺轉陞。如京官六品,六年考 滿陞一級;從五品又歷俸三年陞一級;正五品外官, 必九年考滿,論繁簡陞轉,此定製也。如宋景濂洪武 二年除學士,十年致仕,五品終身。自洪熙以後,選法 漸變。蓋因四品以上官漸少,五品以下官漸多。卑官 皆陞,高官無缺不得陞。或卑官未該陞,高官急缺,亦 須陞補,以此有不待缺而陞者,如翰林院學士、春坊、 殿閣大學士,有陞至尚書、侍郎帶虛銜者;通政使、太 常卿、國子監祭酒及由序班出身陞至鴻臚寺卿;醫 士出身陞至太醫院使;寫字出身,在內閣書辦陞至 編修、郎中等官。皆有陞至尚書、侍郎帶虛銜者,皆因 該陞而無缺也。又有急缺而皆無可陞之人,則與署 職,如六部署郎中、員外郎是也。然署職之例,惟行六 部司屬,其餘衙門無之。如給事中之上,監察御史之 上,序班行人、中書之上,俱無五品官。翰林院五品官 五員,以此俱無署職。國初,有御史陞主事者,如僉都 御史陞侍郎也。然翰林科道官,職專講讀彈劾,近侍 清要,又因在外四品以上官缺多,乃於科道部屬中 各論其歷俸年深者不次陞補。翰林官不歷政事,故 不外補。中書九年,陞各部員外郎,惟序班一官,九年 方得外陞,八品官最為貧苦,此建官之制之變也。蓋 轉遷雖有資序,官制則有定員。若資序雖當遷轉,而 官無員缺,則但仍舊任不遷。中間年深,政績卓異者, 加陞俸級,必待有缺方遷補之。則黜陟之典,額定之員,兩不相悖矣。
遷擢部藝文一
[編輯]《轉常侍上疏》宋·鮑照
[編輯]臣言:「即日被中曹板轉臣為左常侍。」臣自惟常人,觸 事無可,謬被拔擢,實為光榮。臣既無髣髴上報殊絕 之恩,有分每豐其過,前後輕重,輒得原恕。獎以君子 之方,赦其不閑教訓。大愆不責,矜澤必加,是臣所以 夙夜自念,知遭遇之至深至厚也。未冀未望,便荷今 榮,欣喜感悅,不敢偽讓。庶保終如,身命為初。不勝下 情,謹詣閤拜,疏謝以聞。
《為范尚書拜表》梁·丘遲
[編輯]昔滕公移晷於泗亭,陳遂留權於博進,祿止一守,官 窮九列。臣獲照秋陽,取沃淮海,發蒙去𠫤,已若松喬。 匪富伊榮,須臾至此,賞參十亂,窮越五水,歷覽前載, 孰與為匹。
《論時政疏》唐·盧懷慎
[編輯]臣聞善人為邦,百年可以勝殘去殺。孔子稱「苟用我 者,期月而已,可三年有成。」故《書》稱「三載考績,三考黜 陟幽明。」昔子產相鄭,更法令,布刑書,一年人怨思殺 之,三年,人德而歌之。子產,賢者也,其為政尚累年而 後成,況常材乎!比州牧上佐、兩畿令,或一二歲,或三 五月即遷,曾不論以課最,使未遷者傾耳以聽,企踵 以望,冒進忘廉,亦何暇為陛下宣風恤人哉?禮義不 能興,戶口益以流,倉庫愈匱,百姓日敝,職為此耳。人 知吏之不久,不率其教;吏知遷之不遙,不究其力。偷 處爵位,以養資望。雖明主有勤勞天下之志,然僥倖 路啟,上下相蒙,寧盡至公乎?此國病也。賈誼所謂「蹠、 盭」,乃小小者耳。此而不革,雖和、緩將不能為。漢宣帝 綜覈名實,興治致化,黃霸良二千石也,加秩賜金,就 旌其能,終不肯遷。故古之為吏,至長子孫。臣請都督、 刺史、上佐、畿令,任未四考,不得遷。若治有尢異,或加 賜車裘祿秩,降使臨問,璽書慰勉,須公卿闕則擢之, 以勵能者。
《謝加授通議大夫表》李嶠
[編輯]臣嶠言:「伏奉恩制,加臣通議大夫守成均祭酒兼檢 校文昌左丞,餘如故。」榮過望表,慶溢身涯。荷寵祇恩, 蹈冰臨谷。《臣嶠》。〈中謝〉臣鷰雀之羽,多謝於飛;飜;蜉蝣 之衣,久慚於忝。竊屬秦人望幸,虞帝卜征。萬騎時巡, 不陪遊於渭北;四關留鎮,獨延欷於周南。劬勞異羈 靮之臣,寵渥均廟堂之士。燕溪弱藻,分隔於陽和;楚 塞輕茅,遂承於雨露。仰平分而載躍,撫留滯而成歡。 惠重丘山,徒深於忭舞;身輕糞壤,豈議於答酬?無任 喜戴慚惶之至。謹附某官奉表陳謝以聞。
《庶官遷次遲速策》白居易
[編輯]問:先王建官,陞降有制,遷次有恆,此經久之道也。或雲,賞善罰惡者,不踰時月,又曰:「為官吏者,可長子孫。」 豈今古之制殊乎?不然,何遲速之異如此乎?今欲速遷而勸善,恐誘躁求之心;令久次而望功,慮興滯用之歎。疾徐之制,何以為中?
臣聞孔子曰:「苟有用我者,三年有成。」《舜典》曰:「三載考 績,三考黜陟幽明。」雖聖賢為政,未及三年,不能成也。 雖善惡難知,不過九載,必自著也。由此而論,為官吏 者不可速遷也,不可久次也。若未三年而遷,則政未 立,績未成,且躁求之心生,而馴致之化廢矣。若過九 載而不轉,則明不陟,幽不黜,而勸善之法缺,懲惡之 典隳矣。大凡內外之官,其略如此。然則最與天子共 理者,莫先於二千石乎?臣竊見比來諸州刺史,有未 兩考而遷者,豈為善政之速於聖賢邪?將有司考察 之不精邪?不然,何遷之遽也?又有踰一紀而不轉者, 豈善惡未著,莫得而知邪?將有司遺忘而不舉邪?不 然,何轉之遲也?臣伏見順宗皇帝詔曰:「凡內外之職, 四考遞遷。」斯實革今之弊,行古之道也。然臣猶以為 吏能有聞者,既以四考遷之,政術無取者,亦宜四考 黜之。將欲循其名,辨其實,則在陛下獎糾察之吏,督 考課之官,使別其否臧,明知黑白。仍命曰:「雖久次者, 不得踰於四載;雖速遷者,亦待及於三年。」此先王較 能之大方,致理之要「道也。」伏惟陛下試垂意而察焉。
《論閻士良轉官疏》宋·包拯
[編輯]「臣等伏見六宅副使閻士良除授崇儀使,罔測緣繇, 中外疑惑。蓋自明堂覃恩之後,臣僚非著灼然功效, 未嘗有超越遷轉者。」按士良先任蔡州都監日,以不 法坐罪黜降,不逾數年,復陞職任,今又不次,驟正使
「名,物議喧然,以為不可。且河朔塘水,當無事之時,亦可助邊防之固,但存舊制,公私為便。頃歲楊德敏興修不已,大為民患,累有臣僚論列,遂令依舊。自士良 繼領是職,訪聞復以創置屯田為名,疏決水勢,飄浸 鄉村,沿塞居民,尢被其苦。況逐州軍自屬長吏等筦 構,豈假更設斯局?兼士良到闕奏事,僅及兩月,遷延 不去,必是以此為功,邀求進秩。既得之後,何所不至 寖開僥倖之路,或構遠方之隙,則為害不細。伏望聖 慈特許追奪前命,以戒將來,及移士良與別路差遣, 庶免向去別啟釁端。」
《辭免進職奏狀》朱熹
[編輯]臣九月四日到處州遂昌縣,準尚書省劄子,「奉聖旨, 淳熙八年旱傷去處,監司守臣賑濟有勞,令臣進職 二等者。」聞命震騖,不知所措,謹已即時望闕謝恩訖。 伏念臣昨以孤愚,誤叨臨遣。仰瞻玉色,既閔然有畏 天恤民之誠;而聖訓丁寧,又無非惻怛焦勞之實。退 惟疵賤,遭遇如此,誠不敢愛其夙夜之勤,冀以仰稱 「萬一。而疾病之餘,精力淺短,徒費大農數十萬緡之 積,而無以全活一道饑饉流殍之民。蓋嘗一再自劾, 恭俟嚴科陞下,赦而不誅,已為寬典。至於過恩假寵, 躐等邀榮,則懼非所以示勸懲、惜名器而謹馭臣之 柄也。況臣昨以按劾知台州唐仲友,反被論訴,見蒙 送浙西提刑司差官體究。近日雖蒙聖斷,已罷本人 新任,所有體究指揮,尚未結絕,臣方當罪服席槁,以 俟斧誅,豈宜遽竊恩榮,以紊賞刑之典?所有前件恩 命,臣實不敢祇受,欲望聖慈,特許辭免,臣不勝幸甚。」
《辭免磨勘轉官狀》前人
[編輯]「右熹今月二日準尚書吏部降到告命一道磨勘,轉 朝奉郎者。伏念熹昨以無能,跧伏林野,聖慈過聽,特 改京官。在熹之愚,已出望外。後來雖有考第,合該磨 勘。緣熹改官之後,一向奉祠,即無勞效可考。中間雖 曾實歷知南康軍一任,及提舉浙東常平數月,又已 各蒙聖恩,特除貼職,所以不敢妄有陳乞,自速貪冒 之罪,以負褒擢之恩。今來不謂方被重劾,反蒙聖知 仍舊差遣,特詔有司給還磨勘,以寵其行,致有上件 恩命。仰戴天慈,雖深感激,俯循私分,敢負夙心?兼以 近方具銜申省,迴避兵部侍郎林栗,仍乞宮觀差遣。 所有恩命,熹實不敢無故祗受,除已送建寧府寄收 外,謹具狀申尚書省,伏乞敷奏,收回」所降告命,以安 愚分。伏候鈞旨。
《與宰執劄子》前人
[編輯]「熹輒有愚悃,仰干鈞聽。熹昨以蹤跡孤危,懇求祠祿, 未奉進止,方竊凌兢。忽蒙尚書吏部遞到《磨勘轉官 告命》一道。」熹實以自昨改秩以來,累任祠官,無績可 考,中間兩被任使,又已各蒙除授職名,所以「前後不 敢陳乞磨勘,即非固為矯激,又況今來方被重劾,曲 荷寬恩,揆之師言,已為倖免,豈敢無故冒當聖世陟」 明之典,上累公朝責實之政。除已具狀申尚書省,欲 望鈞慈特賜敷奏,追寢前命,則熹不勝千萬大幸。
《辭免直寶文閣狀》前人
[編輯]熹昨以妄庸,薦叨除用,辟賢引疾,曲荷俯從,省己顧 私,不任感激。所有宮觀差遣,熹已即時望闕謝恩祗 受訖。惟是進職恩命,眷獎隆深,自顧幺微,莫堪稱塞。 兼睹近制,內閣清班,非有勳庸,不輕遷授。而熹無狀, 行不掩言,無以取信交遊,以至自貽詬辱。既勤聖慮, 復紊朝綱,罪則已多,功於何有?靦顏冒受,義實難安。 欲望朝廷特賜敷奏,追寢成命,令熹且以舊官竊食 祠館,不勝榮幸,伏候指揮。
《與周丞相書》前人
[編輯]熹前日專人奏記,伏想尋當登徹。昨日先所遣人還, 拜領鈞翰之賜,感慰之極,不可具言。至於進職疏恩, 奉祠得請,又出陶鑄,尤以銜職。然而丞相方且欿然, 深以前日不能力辨是非為病,此則仰見大君子責 己之周,又不自勝其愧仰也。崇福謹已拜命矣,嫌名 之喻,曲荷記存,此於禮律無疑,豈敢更煩公聽。惟是 進職之恩,則有所未安者。蓋方以避仇自列,而彼黜 已升內揆,於心尚覺未免「上九鞶帶」之嫌,況於他人, 豈容戶曉?且於近制,此等遷除,雖非德選,亦必有所 托以為號令,此何名也哉?又況溫陵之行,情狀未白, 此必怏怏,尚有餘言。且其為人,亦嘗頗有時譽,今日 之去,遠近必有為之不平者,異時以「藉口,則非獨為 熹之害,竊恐丞相亦不得不以為慮也。大抵近年習 俗,凡事不欲以大公至正之道顯然行之,而每區區 委曲於私恩小惠之際,本欲人人而悅之,而其末流 之弊,常反至於左右拘牽,倍費財處,而卒又無以慰 天下之公論。」此則熹之所不敢言,而丞相之明其自 知之,亦不待熹之言矣。熹今有公狀申省,並以劄子 遍懇群「公,語悉由衷,即非備禮,切望矜察。早賜開陳, 得遂鄙懷,乃荷大賜。昨辭遷秩,想亦已蒙鈞念。若猶 未上,得併與將上,不勝幸甚
遷擢部藝文二〈詩〉
[編輯]《送魯郡劉長史遷弘農長史》唐·李白
[編輯]魯國一杯水,難容橫海鱗。仲尼且不敬,況乃尋常人。 白玉換斗粟,黃金買尺薪。閉門木葉下,始覺秋非春。 聞君向西遷,地即鼎湖鄰。寶鏡匣蒼蘚,《丹經》埋素塵。 軒後上天時,攀龍遺小臣。及此留惠愛,庶幾風化淳。 魯縞如白煙,五縑不成束。臨行贈貧交,一尺重山嶽。 相國齊晏子,贈行不及言。託陰當樹李,忘憂當樹萱。 他日見張祿,綈袍懷舊恩。
《酬張祕監閣老喜太常中書二閣老與德輿同日遷官相代之作》權德輿
[編輯]珠樹共飛棲,分封受紫泥。正名推五字,貴仕仰三珪。 繼祖心知忝,腰章事頗齊。蓬山有佳句,喜氣在新題。
《病中自戶部員外郎轉司封》呂溫
[編輯]羸臥承新命,優容獲所安。遣兒迎賀客,無力拂塵冠。 偃仰晴軒暖,支離曉鏡寒。那堪報恩去,感激對衰蘭。
《自賓客遷太子少傅分司》白居易
[編輯]頭上慚無髮,耳間新有毫。形容逐日老,官秩隨年高。 優饒又加俸,閒穩仍分曹。飲食免藜藿,居處非蓬蒿。 何言家尚貧,銀榼提綠醪。勿謂身未貴,金章照紫袍。 誠合知止足,豈宜更貪饕。默默心自問,於國有何勞。
《贈右臺監察鄧茂遷左臺殿中》劉懷一
[編輯]惟昔參多士,無雙仰異才。鷹鸇同效逐,鵷鷺忝游陪。 入仕光三命,遷榮歷二臺。隔牆欽素躅,對問限清埃。 紫署春光早,蘭闈曙色催。誰言夕鳥至,空想鄧林隈。
《加階》薛能
[編輯]二年中散似稽康,此日無功換寵光。唯有一般酬聖 主,勝於東晉是《文章》。
遷擢部紀事
[編輯]《史記賈生傳》:「文帝召賈生為博士。是時賈生年二十 餘,最為少。每詔令議下,諸老先生不能言,賈生盡為 之對,人人各如其意所欲出。諸生於是乃以為能,不 及也。孝文帝悅之,超遷一歲中至大中大夫。」
《主父偃傳》:「偃上書闕下,朝奏,暮召入見。是時趙人徐 樂、齊人嚴安,俱上書言世務。天子召見三人,謂曰:『公 等皆安在?何相見之晚也』。於是上乃拜主父偃、徐樂、 嚴安為郎中,數見上疏言事。詔拜偃為謁者,遷樂為 中大夫,一歲中四遷偃。」
《漢書張湯傳》:「湯子安世,少以父任為郎。上行幸河東, 嘗亡書三篋,詔問莫能知,唯安世識之,具作其事。後 購求得書,以相校無所遺失。上奇其材,擢為尚書令, 遷光祿大夫。」
《霍光傳》:光輔幼主,政自己出,天下想聞其風采。殿中 嘗有怪,一夜群臣相驚,光召尚符璽郎,郎不肯授光, 光欲奪之,郎按劍曰:「臣頭可得,璽不可得也!」光甚誼 之。明日詔增此郎秩二等,眾庶莫不多光。
《後漢書祭遵傳》:「遵從弟彤有權略,為襄賁令。時天下 郡國尚未悉平,襄賁盜賊白日公行。彤至,誅破姦猾, 殄其支黨,數年,襄賁政清。璽書勉勵,增秩一等,賜縑 百匹。」
《竇融傳》:「融與五郡太守奏事京師,引見就諸侯位,賞 賜恩寵,傾動京師。數月拜為冀州牧,十餘日,又遷大 司空。融自以非舊臣,一旦入朝,在功臣之右。每召會 進見,容貌辭氣,卑恭已甚。帝以此愈親厚之。」
《蔡邕傳》:董卓為司空,聞邕名高,辟之,稱疾不就。卓大 怒,詈曰:「我力能族人蔡邕,遂偃蹇者不旋踵矣。」又:切 敕州郡,舉邕詣府,邕不得已,到署祭酒,甚見敬重。舉 高第,補侍御史,又轉侍書御史,遷尚書,三日之間,周 歷三臺。
《魏志杜畿傳》:「畿為河東太守。韓遂、馬超叛弘農、馮翊, 多舉縣邑以應之。河東雖與賊接,民無異心。太祖西 征,至蒲阪,與賊夾渭為軍,軍食一仰河東。及賊破,餘 畜二十餘萬斛,太祖下令曰:『河東太守杜畿,孔子所 謂禹吾無間然矣』。增秩中二千石。」
《崔林傳》:「太祖定冀州,召林除鄔長,貧無車馬,單步之 官。太祖征壺關,問長吏德政最者,并州刺史張陟以 林對,於是擢為冀州主簿。」
《魏略》:「何晏為尚書,主選舉,其宿與之有舊者多被拔 擢。」
《晉書摰虞傳》:「虞為尚書郎,時太廟初建,詔普增位一 等,後以主者承詔失旨,改除之。虞上表曰:『臣聞昔之 聖明,不愛千乘之國,而惜桐葉之信,所以重至尊之 命而達於萬國之誠也。前乙已赦書,遠稱先帝遺惠餘澤,普增位一等,以酬四海欣戴之心。驛書班下,被 於遠近,莫不鳥騰魚躍,喜蒙德澤。今一旦更以主者 思文不審,收既往之詔,奪已澍之施,臣之愚心,竊以 為不可』。」詔從之。
《賈模傳》:模為車騎司馬,時賈后豫朝政,欲委信親黨, 拜模散騎常侍,二日擢為侍中。模乃盡心匡弼,推張 華、裴頠同心輔政。數年之中,朝野寧靜,模之力也。 《諸葛恢傳》:恢為會稽太守,太興初,以政績第一,詔曰: 「自頃多難,官長數易,益有諸弊。雖聖人猶久於其道, 然後化成,況其餘乎?漢宣帝稱:『與我共安天下者,其 惟良二千石。斯言信矣。是以黃霸或十年,或二十年 而不徙,所以能濟其中興之勳也。賞罰黜陟,所以明 政道也。會稽內史諸葛恢,蒞官三年,政清人和,為諸 郡首。宜進其位班,以勸風教。今增恢秩中二千石』。」 《苻堅載記》:「王猛為始平令,遷尚書左丞、咸陽內史、京 兆尹。未幾,除吏部尚書、太子詹事,又遷尚」書左僕射、 輔國將軍、司隸校尉,加騎都尉,居中宿衛。時猛年三 十六,歲中五遷,權傾內外。
《南齊書陳顯達傳》:「顯達遷侍中、鎮軍將軍,尋加中領 軍,出為使持節、散騎常侍、都督江州諸軍事、征南大 將軍、江州刺史。顯達謙厚有智計,自以人微位重,每 遷官常有愧懼之色。有子十餘人,誡之曰:『我本志不 及此,汝等勿以富貴陵人』。」
《梁書何遠傳》:「遠為武康令,厲廉節,除淫祀,正身率職, 民甚稱之。太守王彬巡屬縣,諸縣盛供帳以待焉。至 武康,遠獨設糗水而已。彬去,遠送至境,進斗酒隻鵝 為別。彬戲曰:『卿禮有過陸納,將不為古人所笑乎』?」高 祖聞其能,擢為宣城太守。自縣為近畿大郡,近代未 之有也。
《魏書任城王雲傳》:「雲子澄領尚書令。初,正始之末,詔 百司普陞一級,而執事者不達旨意,刺史、守令限而 不及。澄奏曰:竊惟雲構鬱起,澤及百司,企春望榮,內 外同慶。至於賞陟,不及守宰,邇來十年,冤訟不絕。封 回自鎮遠、安州入為太尉長史,元匡自征鹵、恆州入 作宗卿,二人遷授,並在先詔,應蒙之理,備在於斯。兼 州佐停私之徒,陪臣郡丞之例,尚蒙天澤下降,榮及 當時。然參佐之來,皆因府主。今府主不霑,佐官獨預, 棄本賞末,愚謂未允。今計刺史守宰之官,請準封回, 悉同汎限。上允初旨百司之章,下覆訟者元元之心。」 詔依往旨。
《冊府元龜》。高季輔為吏部尚書。韋思謙弱冠舉進士, 累補應城令,及歲滿預選。思謙在官頗有公事,懲殿 舊制,多不進官,季輔曰:「自居選部,今始得此一人,豈 以小疵而棄大德?」特超授監察御史,繇是稍知名。 傅游藝為左補闕,上書稱武后符瑞,合革姓受命。累 擢為鳳閣侍郎、平章事,時人號為「四時仕宦。」言一年 自青而綠及朱紫也。
《唐書姚班傳》:「班為太子詹事,兼左庶子,時節愍太子 稍失道,班凡四上書諫太子,雖稱善,不能用其言。及 敗,索宮中,得班諫書,中宗嘉歎。時宮臣皆得罪,獨班 擢右散騎常侍,遷祕書監。」
《張九齡傳》:帝封泰山,張說多引兩省錄事、主書及所 親攝官升山,超階至五品。九齡當草詔,謂說曰:「官爵 者,天下公器,先德望後勞舊。今登封告成,千載之絕 典,而清流隔於殊恩,胥史乃濫章韍恐制出四方失 望。方進草,尚可以改,公宜審計。」說曰:「事已決矣,悠悠 之言不足慮。」既而果得謗。
《崔瓘傳》:「瓘為灃州刺史,不為煩苛,人便安之。流亡還 歸,居二年,增戶數萬。詔特進五階,以寵異政。」
《宋史王溥傳》:溥遷太子太師,申謝日,太祖顧左右曰: 「溥十年作相,三遷一品,福履之盛,近世未見其比。」 《趙普傳》:嘗有群臣當遷官,太祖素惡其人,不與,普堅 以為請,太祖怒曰:「朕固不為遷官,卿若之何?」普曰:「刑 以懲惡,賞以酬功,古今通道也。且刑賞,天下之刑賞, 非陛下之刑賞,豈得以喜怒專之?」太祖怒甚,起普亦 隨之。太祖入宮,普立於宮門,久之不去,竟得俞允。 《魏羽傳》:「羽知棣州,因上言:本州錄事參軍郭震,十年 未代。河間令崔能,前任即墨,未滿歲遷秩。有司調選 失平,疏遠何由聞達。請罪典司,以肅欺弊。」上賜詔褒 諭。
《文獻通考》:至道元年,以堂後官欒崇吉為度支副使, 崇吉提點中書五房公事,明習文法,清白勤事,故上 越次而用之。即召堂後官著作郎楊文質為祕書丞, 代掌五房事,謂之曰:「汝見擢用欒崇吉否?當自勉勵 也。」
《宋史王欽若傳》:欽若拜司空門下侍郎同平章事、玉 清昭應宮使、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帝初臨政,欽 若謂平時百官敘進皆有常法,為《遷敘圖》以獻。 《蘇軾傳》:「軾嘗鎖宿禁中,召入對便殿。宣仁後問曰:『卿 前年為何官』?」曰:「臣為常州團練副使。」曰:「今為何官?」曰: 「臣今待罪翰林學士。」曰:「何以遽至此?」曰:「遭遇太皇太後皇」帝陛下,曰:「非也。」曰:「豈大臣論薦乎?」曰:「亦非也。」軾 驚曰:「臣雖無狀,不敢自他途以進。」曰:「此先帝意也。先 帝每誦卿文章,必嘆曰:『奇才,奇才』!但未及進用卿耳。」 軾不覺哭失聲,宣仁後與哲宗亦泣,左右皆感涕。已 而命坐賜茶,徹御前金蓮燭送歸院。
《燕翼貽謀錄》:「仁宗朝言者,以士大夫不安職守,惟務 奔競,乞申嚴戒勵。慶曆八年五月丁卯,詔中外官滿 三年方許差替,其三年三十月為任者仍舊。此誠良 法也。中興以來,職事官猶計資考,故有須次一兩政 者。至於三丞以上至郎官卿監,有三四年不遷者,故 人無苟且之心。近年滿年不遷,則為人指目居其位」, 亦恐懼求去,是不諳祖宗典故爾。
舊制:特遷官者,其理磨勘並自受告日為始。故有垂 當磨勘,忽拜特恩,前功俱廢。熙寧六年八月丙申,詔 文武臣僚特遷官者不隔磨勘,施恩甚均,人蒙實惠, 至今仍之。
《鄰幾雜誌》:劉子儀侍郎三入翰林,意望入兩府,頗不 懌,詩云:「蟠桃三竊誠何味,上盡鰲頭跡轉孤。」稱疾不 出。朝士問候者繼至,詢之云:「虛熱上攻。」石八中立在 坐云:「只消一服清涼散。」意謂兩府始用青涼傘也。 《石林燕語》:元祐初,用治平故事,命大臣薦士試館職, 多一時名士。在館率論資考次遷,未有越次進用者, 皆有滯留之歎,張文潛、晁無咎俱在其間。一日二人 閱朝報,見蘇子由自中書舍人除戶部侍郎,無咎意 以為平緩,曰:「子由此除不離核。」謂如果之粘核者。文 潛遽曰:「豈不勝汝枝頭乾乎?」聞者皆大笑。東北有果 如李,每熟不得,摘輒便槁,土人因取藏之,謂枝頭乾 故云。
《揮麈後錄》:唐制,郊祀行慶,止進勳階,五代肆赦,例遷 官秩。本朝因之,未暇革也。章聖時,左司諫孫何與起 居郎耿望言其非制,上嘉納之,遂定三年磨勘進秩 之法。
《見聞搜玉》:丞相彌遠用事,改官多出其門。制閫大宴, 有優一人出曰:「『吾宰予也』。夫子曰:『於予與改』。」又一人 曰:「『吾顏回也』。夫子曰:『回也不改』。」回謂予曰:「吾為四科 之首,尚不改,汝何為獨改?」曰:「吾鑽故改,汝何不鑽?」回 曰:「吾非不鑽,但鑽彌堅耳。」曰:「爾之不改宜也,何不鑽 彌遠乎?」
《宋史趙雄傳》:「雄字溫叔,資州人。為隆興元年類省試 第一。虞允文宣撫四蜀,辟幹辦公事。入相,薦於朝。乾 道五年,召見便殿,孝宗大奇之,即日手詔除正字。范 成大使金,將行,雄當登對,允文招與之語,既進見,雄 極論恢復,孝宗大喜曰:『功名與卿共之』。」即除右史,兩 月除舍人。金使耶律子敬賀會慶節,雄館伴。子敬披 露事情不敢隱,邏者以聞。上夜召雄,雄具以子敬所 言對,上喜。金使入辭。故事當用樂,雄奏:「卜郊有日,天 子方齋,樂不可用。」上難之,遣中使諭雄,雄奏:「金使必 不敢不順,即有他,臣得引與就館。」上大喜。雄請復置 恢復局,日夜講磨,條具合上意,除中書舍人。自選人 入館至此,未滿歲也。
《元史揭傒斯傳》:「傒斯奉旨祀北嶽濟瀆、南鎮,天子親 擢為奎章閣供奉學士,乃即日就道。未至,改翰林直 學士。及開經筵,再陞侍講學士,同知經筵事。以對品 進,階中奉大夫。」時新格超陞不越二等,獨傒斯進四 等,轉九階,蓋異數也。
《金史世宗本紀》:大定二十七年,上謂宰執曰:「朕聞寶 邸尉蒙括特末也清廉,其為政何如」左丞斡特剌對 曰:「其部民亦稱譽之,然不知所稱何事。」上曰:「凡為官 但得清廉亦可矣,安得全才之人。可進官一階,著為 令。」
名山藏《典謨記》:「宣德七年八月,敕曰:『朕思得賢才,共 圖治理,寢食念之。令朝臣三品以上舉爾所知,復賦 《招隱》《猗蘭》,告之朕意。近惟少傅士奇薦舉交阯南靈 州知州黎恬、吏部員外郎魏驥等諸臣,曠旬積月,無 一人焉。巖藪窟穴,豈皆虛哉?吏部其會三品以上官, 推擇才行文學之士,方面有司昏懦貪暴者,與都察 院奏黜之』。」因遷擢驥等十九人官有差。
正統十三年十月,巡按廣東監察御史楊剛言:「嶺南 被寇,多因有司撫字失宜。訪得廣東都司經歷司都 事鄧敏、布政司廣豐庫大使周剛、海南縣典史楊傑, 皆通練有斷。乞署敏於化州,剛於瀧水,傑於新會,俾 展所長,庶末僚跂奮,罷民蘇醒。」上曰:「三縣創殘,御史 所舉,必稱撫綏,吏部其毋限資格擢用之。」
臣林記、王恕。景泰間為左寺副,擢知揚州府。夙夜在 公,請謁不行。事無大小寬猛,惟當歲再饑,再不俟監 司報,下輒發賑。民既安阜,乃選士教肄,講解課勞,如 張鼐、高銓、馬岱、丘俊、俞俊、張銳輩,後皆顯達,揚人比 之「文翁。」天順中最,遷江西提學副使,尋轉江西右布 政使,討平嶺寇之犯贛州者。成化初,轉河南為左。襄、 鄧流民劉通為變,聚眾數十萬,推石龍為謀主,劉長 子、苗龍、苗虎為羽翼,勢甚猖獗。擢恕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捕治之。
《典謨記》:「成化三年正月,賜蘇州知府邢宥敕曰:『比歲 守令匪人,朕甚念焉。爾治蘇多年,庶民瞻之,特陞為 浙江布政司左參政,爾無渝心,庶副朕委任』。」
《春明夢餘錄》:「嘉靖中,禮部尚書汪俊請告,上徑取南 兵部侍郎席書補其缺。吏部尚書喬宇固爭,以為尚 書不由會推,祖宗百餘年所未有,請收回成命,令俊 與書各守職如故。人韙之。」
少詹事霍韜既陞詹事,辭不拜,以新命由內閣推用 也。因言:「內閣推官非祖宗制。自楊士奇、楊榮、楊溥及 李東陽、楊廷和專權植黨,籠絡翰林為屬官,中書為 門吏。故翰林、廷推不關吏部,而中書至有夤緣迭進 六卿及支一品俸者。臣嘗建議,謂翰林官遷擢去留, 盡屬吏部,庶不陰倚內閣為腹心,內閣不陰結翰林」 為朋比。
遷擢部雜錄
[編輯]魏應《休璉集》:與人書:「知楊生翻然遂登納言,雖有所 越,亦其宜也。傅說棄版築而為殷相,呂望投綸竿而 為周師,卓茂起閭里而為漢宰,若此翁者,乃奇才耳。 瑣瑣《尚書》,執憲之吏,曷以為異哉!」
《卻掃編》:「舊制,諫議大夫積十一轉而至僕射,二府乃 七轉。及官制行,大中大夫七轉至特進,而不分庶官 與二府。元祐中,始令正議光祿、銀青光祿、金紫光祿 大夫並置左右,分為二資,於是復十一轉而至特進。 紹聖以後因之不改。政和中,增置通奉、正奉、宣奉三 階而罷分左右,止十轉至特進,而庶官、二府並循此 制。」蓋祖宗以來,二府不磨勘,故每優遷。《紹興新書》乃 並二府有磨勘法,然亦未嘗舉行之。
《春明夢餘錄》:「翰林陞轉論資,科論俸,道論差,吏部論 選,大約以六選為準。科道吏部年例,六年以上陞參 政,五年以上陞副使,四年以上陞參議,三年以上陞 知府、僉事。內外陞科,每年二人,道四人,吏部一人,科 與吏部。又有以大計勞陞者,御史以兩畿學差滿陞 者,內外陞原徑從部定移取非例也。」
《金臺紀聞》:「正德二年八月十四日,加恩諸元老內閣, 則西涯李公時以少師兼太子太師、吏部尚書、華蓋 殿大學士,加俸一級;守靜焦公以太子太保、吏部尚 書兼武英殿大學士,陞少傅兼太子太傅、謹身殿大 學士,吏書如故;守谿王公以戶部尚書兼文淵閣大 學士,陞少傅兼太子太傅、武英殿大學士,戶書如故」; 冢宰許公進、司馬劉公宇,俱太子少保。宗伯李公傑、 司寇屠公勳、司徒顧公佐、司空李公遂,皆賜玉帶。 景泰初,九列皆加太子少保,而鹽山王公翱、太和王 公直,並為吏書,時有「滿朝皆少保,一部兩尚書」之語。 弘治末,學士最多,而謝閣老木齋、鴻臚寺卿賈斌、太 常寺卿崔志端,俱帶禮書。時有翰林十「學士,禮部四 尚書」之語,今可謂「六卿皆玉帶,吏部四尚書」矣。內閣 李、焦二公與左都御史屠公俱吏書,但二王公並蒞 天官,而今則帶銜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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