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第182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一百八十二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一百八十二卷目錄
漕運部紀事三
漕運部雜錄
漕運部外編
食貨典第一百八十二卷
漕運部紀事三
[編輯]《江南通志》:「李裕,成化十一年,總督漕運。揚善遏惡,風 裁凜然,官吏懾服,綱運利弊,興革殆盡。數運之後,人 人稱便。張秋南旺湖、淮安西湖諸防,舊用樁木以捍 衝激,屢修屢壞,裕易之以石,利垂永久。」
《贛州府志》:「項德輝知龍南,本縣秋糧舊例轉運於本 府並會昌、興國等縣,灘高石險,時有漂損,累及領運 者,鬻產質妻子,不能償。德輝疏請改折,民困大蘇。」 《江寧府志》:「金澤擢四川布政司參議,蜀大饑,上命給 漕糧二十萬石以賑,澤轉運有方,所活甚眾。」
《淮安府志》:「尹珍,成化間以進士授工部主事,監徐州 洪,盤詰漕舟,不徇親故。」
《揚州府志》:「胡昂直隸定興人。成化十八年,歲大饑,昂 白當道,請貸蘇松運糧以賑,全活甚眾,民皆德之。」 《松江府志》:「彭韶以副都御史繼王恕巡撫江南,為政 務大體,不為苛細,奏摺兩京文武俸糧,省轉輸之費, 公私便之。」
《明外史王信傳》:「信擢總督漕運,帥府舊有湖,擅為利, 信開以泊漕艘,勢要壅水,一裁以法,漕務修舉。」 《江南通志》:「馬文升成化間總督漕運,法令一新,紀綱 大振。」
《吳江縣志》:「吳璠,景泰丙子舉於鄉,授中書舍人,遷工 部營繕司員外。二十一年,陝西大饑,人相食。廷議以 河南偃師縣東有孫家灣,即隋唐洛口倉地,故窖猶 在,請減漕米八十萬斛,令從清河往輸之,移秦民就 食。遣廷臣往相視,使避河險,規便宜。命璠與戶部郎 中許楫同往,至則延父老問利病,乃建議謂:輸漕令 秦民就食有三病:當以漕米於河南減價糶之,齎銀 至秦。河南之米既賤,商人必多販米至秦,則秦中米 價亦必漸就平矣。去三病而有三利。」奏上,報可,遠近 稱便焉。先是,戶部侍郎李衍提督陝西糧儲,奏:「秦、漢 都關中,自河入渭,並通舟,但三門集津河水悍急,請 差官相度疏鑿,以通轉運。」上命璠按行璠,浮汴入河, 循砥柱,觀三門,考《隋、唐轉運遺跡,疏略》曰:「昔禹鑿龍 門,砥柱橫截其中,河流衝激,南曰鬼門,中曰神門,北 曰人門。鬼門、神門最險惡,人門稍通木筏,人從筏上 與渦俱入,與波俱出,一遇崖石,立為虀粉,故隋、唐以 來,皆不能通。唐人但於水次置倉,轉相灌注,使江船 不入汴,汴船不入河,河船不入渭,又於三門兩山之 間刊道十八里,以避其險。然其間水陸之直,糜耗不 貲,故當時有斗錢運斗米之說。夫隋、唐之所不能通 者,今乃欲創行之,其亦難矣。且今關陝千里蕭條,河 南彫瘵未起,驅之赴役,又勢所難也。望陛下毋興役, 以重其困。」疏上,得允。
《濟南府志》:「劉大夏,湖廣華容人。弘治初,河決曹縣黃 陵岡。大夏以都御史奉命治其事,夙夜勞瘁,巡行督 視,不避風雨,民樂趨事,遂告成功。復自黃陵岡之上, 東西築大堤數百里,漕運無虞。」
《汜水縣志》:「石玠,字邦秀,直隸槁城人。由進士任邑令。 邑福興保饑,以兌軍餘米七千斛代輸福興,民賴以 甦。」
《江西通志》:「葉天爵知崇仁,建倉水次,以儲糧運。」 《文登縣志》:「叢蘭總督寧夏糧儲,詔回京賜宴,加俸廕 子。又督理鳳陽等處漕運,蒐剔宿弊,改正條約,著為 《漕運錄》。」「兩淮大饑,奏留運糧數萬石,立法賑貸,活萬 餘人。」
《閩書》:「顧珀累官湖廣布政參議,督儲起運錢糧及王 府祿米、衛糧餉,節年負額幾倍。珀設法綜會,賦以不 虧。」
《江西通志》:「林鉞任崇仁時,連值荒旱,逃亡者眾。鉞撫 綏安輯,民獲更生。售玉清觀餘址,造惠民倉,更具疏 奏免南北二運,民懷其德。」
《江寧府志》:「都勝,漕運總兵。平江伯薦勝充參將,協同 漕運,仍鎮守淮安地方。乙巳,山陝饑,奉敕運米百萬 餘石往濟之。是年平江內擢勝代之。三歲陞中府都 督。」
《陽信縣志》:董琦為戶部主事,督儲居庸關,不憚勞勩, 以恤庚癸,再督芻石渠諸廠。多中貴駐牧,射利漁民。 公杜私交,平出納而中貴斂手。以內艱歸,服闋復職。 司徒王公劄公修張家灣陸運,公言「民力竭矣,車輓 之利多在貂璫,不若西湖由京趨漕最便。」疏上,中官銜之,私以墨污其牘,坐不敬,下錦衣衛獄。三月始釋, 晉本司員外郎,陞陝西僉憲。督儲甘肅。籍名唱給漁 獵,一無所容。
《金華縣志》:「潘希曾登弘治壬戌進士,歷陞工部侍郎 治河先是開昭陽湖新河,費且數十萬,死者數千人, 工不克就。公至以沛漕淤塞,由黃河旁衝上流,不疏 所致,宜疏支河以殺其勢,築長隄以防其衝。於是減 停人夫十數萬,僅用二萬餘,不期年工就。既而河溢 境山西,徙二百步,亂石絕下,高數仞,壞漕舟,乃命穿」 故河,廣十步以通水,稍截徙河,逼之東,仍於徙河兩 崖下歸,以漸相屬。歸漸湢,河漸徙,水流激盪,因決入 故河,放奔衝滌,一夕河廣一倍,二三日盡復其舊。 《廣信府志》:詹瀚拜都察院副都御史,會漕河役興,特 召總理,瀚建言曰:「利不當與水爭,智不當與水鬥汲, 然惟支河是開,長隄是防,詳見於一政體」、《明職守》《重 運道》諸疏。
《進賢縣志》:「樊準知徐州,廉介強立。先是中使督廣運 倉儲,其左右恣甚,準至以法繩束之,無敢犯。」
《黃梅縣志》:「向必成任沛縣令時,雹雪,兩河淤,漕運大 阻,公極力濬鑿始通。八閱月以疾乞休。」
《江南通志》:歐陽鐸巡撫應天,總督糧儲。鐸曰:「蘇彈丸 地耳,而漕餉當天下半,吾不能減而能均。」乃請於上, 權其重者為遞減耗米折除之,輕者為遞增耗米加 乘之,革濫費,定收納,凡數十條,惠政遍十郡,於蘇尤 著。
聞人銓,嘉靖五年知寶應。歲大旱,運河水涸,漕運檄 令蓄水通漕,禁無啟閘。銓曰:「啟閘利民,獲譴何憾?」是 歲旱不為災。邑有湖患,力主開越河之議,奏陳開河 事宜,邑人祠之。
《秀水縣志》:「吳鵬初授工部主事,後河決徐、淮,十七州 縣薦饑,道殣相望。鵬以少司寇奉命往賑,用便宜截 漕糧濟之,全活百萬。尋以兵部左侍郎兼副都御史 督理漕河。先是有神降於桃源,能人言,自稱柳將軍, 數為河患。忽一日曰:『吳公且至,吾去矣』。及鵬至而決 口立塞,人益神之。」
《湯陰縣志》:「黃棟累官兗州府同知,專理泉務。時運道 淤塞,濬通二載,不為勢權所撓,遂成永績。」
《武昌府志》:「謝存儒歷任山東布政使,以年饑穀貴,令 民以錢兼漕,折省漕費過半。」
《豐城縣志》:「蔣機授蘇州嘉定知縣,時兌運交於淮,民 甚苦之,力請改就本府以便民,幾忤督漕不避。乙丑, 行取,擢山東道御史。奉敕巡視京倉,蠹弊一洗。臨淮 侯李充漕運總兵官,奸貪不職,直疏劾罷。」
《閩書》:「孔廷詔,嘉靖間為賓州知州。申改歲運大軍倉 米三千石為折色,罷不急之徵,省里甲之費,民愛戴 之。」
《江南通志》:「郜光先,嘉靖間上海知縣,深沉有才幹。時 運漕官多橫索,一日,率數十人持梃露刃入縣門,光 先手執衛弁,叱輿隸,盡縛其從卒,趣吏具狀申督府, 弁請罪數四,乃釋之。下令驅漕艘出浦外,魚貫而兌, 官軍唯唯,無敢譁,不三日事竣。」
《江寧府志》:「馬應祥,嘉靖中主江寧簿,兌運軍儲,或為 軍官折挫旗甲欺侮曰:『吾為百姓無怨言』。無何,卒官, 邑人哀之。」
《太倉州志》:「王儀出守蘇州,陞蘇松兵備副使。嘗督漕 遇涸,儀發機致水,凡三百里,以五日濟。」
《黃州府志》:「劉天和,正德進士,累官擢都御史。嘉靖間, 漕河淤塞,巡視河道,躬親疏濬,運道遂通。進總督三 邊,加兵部尚書。」
《登州府志》:「林洙任戶部主事,餉邊羨金,秋毫不染。蒙 欽賞,督清江浦運糧,卻常例。淮人佩德收十庫物料, 中貴曲誘,洙正色拒之,轉正郎,卒櫬回一無所有。」 《金谿縣志》:「楊煥授河南府督糧通判,居任數載,署郟 州、登封、新安諸縣務者五,署河南府篆者一。督漕務 於館陶,寄居寺宇,誅茅為屋,郟逋戶當按法曲代,漕 銀」五百兩,零活四十餘人,民繪像泣祀之。
《嘉定縣志》:「張任為水部督,造漕艘於淮浦,勾稽斂散, 宿猾屏懾。三年間積贏羨輸縣官,多至八萬餘金。」 《豐城縣志》:「陸夢豹,嘉靖甲辰進士,工部主事,督理清 江浦漕廠。是時初罷衛河廠,總隸清江。事既增劇,值 歲大侵,木值湧貴,更新復全運額倍於前日。豹慨然 受事,酌便宜,權預貸,革火耗,卻請謁。凡奸人借冒牙 儈」,侵欺,稅課隱漏,皆釐正之。漕艘一萬一千有奇,費 數萬餘,咄嗟而辦。漕儲以濟權紳某巧結奸商,濫取 木料,豹一概以法繩之,遂為所中,影射前任事,而詞 連於豹,抗疏自明。時總漕喻陞工部言於朝曰:「漕政 壞極,陸主事整頓一新,奈何以取怨見擯?後來任事 者何以勸?」比考績,雖見直於銓注,然卒為所沮。 《江寧府志》:「韓襄宇家世戶侯,洞知運軍之苦,為戶部 郎。一承板閘差,即疏陳革弊七款,中有兩事,軫恤糧
船。一雲,各船之中,糧運最苦。跋涉數千里,既阻隔於程途,往返一期年,又閱歷乎寒暑。詳查漕政,淺船北上,許順帶土宜。誠閔之也,誠恤之也。榷關者不諳故 典,勒其納料,以致運艘稽遲,軍旗喧鬨,非所以仰重 國儲而下恤貧軍也。今後糧船到關,隨到隨放,不得 耽閣時刻。一云:回空糧船或有順帶貨物,所得些須, 止可糊口。近例每倉收鈔二錢,割鷺股以充腹,不忍 也。今後北來糧船,許其擊鼓稟放,即清晨未視事之 前,亭午巳退食之後,到關即行,不許守關人役藉口 留滯。此二法」行,運軍普受其賜。
《壽光縣志》:「李時漸授戶部主事,監兌浙江,盡剔夙蠹, 漕政一清。」
《鳳陽府志》:「姚筐,嘉靖四十一年任知州,於窮弱小民 百計庇護兌運,水次遙遠,民最苦之。筐置徐州民舍 五十餘間,貯米就河,官民兩便。」
《江南通志》:「李學禮起家民部,歷中外三十年,輸粟活 饑民至萬餘口,闢膠河以利運,皆經濟碩畫。」
《婺源縣志》:「李寅賓由進士授嘉興尹,擢南工部,署漕 儀真。漕卒市貨規利,多淹舟沉賦悉為懲革,漕運賴 之。」
《太平縣志》:「陳宣,弱冠鄉會聯捷,除德清令,陞南戶部 主事,轉北戶部主事,監收通州倉。運漕隨至隨收,旗 丁便之。」
《濟南府志》:「郭獻民知霑化縣,臨德輓米艱難,既移文 改折,更奏請豐饒郡邑代解縣備用馬十二匹。逮去 後,長清代解馬稍稍改歸邑令不能難,民愈思之。」 《上海縣志》:「潘允端歷官參政,總理漕儲。交兌後,期運 不時至,允端督有司勒諸官軍以二月至淮,五月入 閘,八月並達天津。又於瓜洲建閘以避江濤,令白糧 民」船尾漕艘而進,永免民運瓜、儀之苦。淮撫王宗沐 特薦允端擘畫海運,允端躬歷沿海要害,申明賞罰, 凡為艘三百有奇,運糧十有二萬石,不一月至天津。 自會通置河以來,所未曾有。說者謂海運通則河不 能為梗,可以佐漕,而或以為乘危倖功,遂格不行。 《金谿縣志》:張應雷授湖州府推官,稔知苕民糧運之 困,條陳利弊,民困稍甦。
《江夏縣志》:「常居敬歷任工科都給,後督理漕河有功, 特授太僕卿。」
《陳州志》:「張養志擢令唐邑,召入侍御,再命巡漕,歲運 有加,所至風裁凜凜,官吏肅然。」
《曹縣志》:「胡宗沔,萬曆二年,以歲貢入太學,歷事都察 院,上疏陳漕運事宜,詔下河臣核狀。時祭酒太倉王 公雅稱其才,以為國學有人。八年,詔濬新河,自歸德 東抵運道,延袤二百里,計費五百萬金。當道聞其諳 於河務,檄往行視,宗沔陳無益狀,若指掌,當道即以 論報,其事遂寢。」
《鄞縣志》:「林可成為南臺御史,管南部漕糧,嚴踢斛濫 取之弊,官軍賴之。」
《蘇州府志》:「張棟拜工科給事中,念吳民以領運破產, 故有白糧宜附運軍之說,軍受腳價之利,民免解運 之勞,於計甚便,而政府持之,其事遂寢。」
《衡州府志》:「田興吳,貴州思南人。由選貢,居官廉靜。嘗 督運,不索里甲一錢。舟至嘉魚遇風,他舟多溺,而吳 舟獨完,人以為清節之報。」
陳尚伊歷官左參政。桂陽自明初至萬曆,以十八灘 險無漕運,止額徵改折銀七百餘兩,解赴德安倉。萬 曆十八年,忽改漢川南糧二千餘石,官民為累不少。 公致書當路,備道民艱,乃獲蠲免,仍解折色,至今賴 之。
《衢州府志》易倣之知衢州府,吏治民風,精心諳練,熟 知五邑差解之苦。將各糧米均為十段,編僉差解,酌 道里之遠近以定盤費,因盤費之多寡以定米糧。米 多者僉為正戶,管解錢糧,米少者僉為貼戶,止幇路 費,正解執票自向貼戶取討。此法一立,大戶免於困 累。
《江南通志》:「卓鈿,青浦知縣,清苦自甘,食無兼味。南北 運糧戶例獻錢數百緡,屏弗納。」
《蕭縣志》:「臺存道,山東諸城縣人。萬曆二十年以貢令 蕭,值歲大饑,力請命諸臺憲截留漕米二千餘石作 賑莩,民賴以全者萬餘。」
《山陰縣志》:「陳煃初知安平,調繁寶應。邑洿善潦,所引 漕渠數起大役,煃解煩息苛,與民為無事。」
《濟南府志》:「李宗延,萬曆二十年知長清縣。漕糧例輸 德州,州距縣三百餘里,民困輓輸,而浚隄僅一百四 十里,宗延力請改運,民困以蘇。」
《遂安縣志余》。由大理評事出守南康,歷副使,革所 屬漕規二萬餘,晉參政。
《吳江縣志》:吳默歷任太僕寺卿,為人清剛守正。知縣 劉時俊以漕卒鼓譟,為督漕李三才所劾。默方官尚 寶,素知時俊賢,為白於河道御史。御史出彈章示之, 默曰:「為百姓受過,此令所以賢也。」復為言於朝。吏部 尚書孫瑋竟用默議,僅奪時俊俸二月,而默卒不令時俊知也。
《嘉定縣志》:楊衍,萬曆時為主簿,以慈惠稱。邑困漕兌, 歲為漕軍跆藉,衍能畢力捍衛。既改漕二年以遷去, 歎曰:「嘉定非此,殆不可以為邑矣。」
《江南通志》:「邵元哲知淮安府,城東澗河通射陽湖入 海,為輸灌咽喉。久淤白於上,立疏濬之,增築城西長 堤,堵黃河下流之決,建閘壩以通漕艘。」
《長沙府志》:「馮祖望,萬曆中以進士知瀏陽。下車之日, 睹逃亡滿目,即有禁革漕運囤頭之請,各上官皆器 重之。後陞北京戶部主事,督餉五省。」
《瑞州府志》:「戴尚志以刑部郎出知本府,實政愛民,憫 高安苦兌運,有至破產鬻妻子者,且累及完戶再賠。 於是日與知縣田一甲議,為甦民久遠之計,無如官 兌,乃令糧簿先期排定船隻,民運至舟,官押赴省,闔 邑免無窮之累,至今賴之。」
《江陰縣志》:「張有譽授南戶部主事,陞江西糧道,屏騶 從,臨倉驗米,酌定耗贈,嚴禁需索,官旗不敢剝民,民 亦爭先輸納,積欠一清,各縣俱有餘米,即以補覆舟 失糧者,運遂獨先。諸省天津有警,他使皆畏匿,有譽 獨以兵法部勒漕艘五千餘,退入海口,往來撫輯,晝 夜無虛刻,漕得抵通。陞七省漕儲,峻卻謝,薦饋儀及」 郡邑夫價,不啻數千金,令行禁止,漕政肅清。
《歙縣志》:「程寰擢比部主政,旋督糧越中。會運漕愆期, 詔以能復者晉三秩。寰督造艘艎,一年即復常期,進 楚臬司。」
《閩大記》:謝杰累遷京兆尹,巡撫南贛,副都御史、刑部 侍郎、總督倉場、戶部尚書。萬曆癸卯冬,漕運愆期,公 憂形於色,早夜焚香祝天,運河冰獨不合,艚艘卒屆 期。朝野駭異。
《杭州府志》:「梁雲搆擢浙江巡鹽。先是萬曆戊申,以漕 艘開兌後期,司農題歸鹽臣。雲搆治醝之餘,兼理漕 政,清運之弊,均眾旗之役,催空督修,井然有條,糧儲 時亦勤敏,而指授皆出雲搆,京庾支給,藉以不乏。」 《陝州志》:「蕭大成筮仕利津,海運軍每騷擾居民,申部 院鈐束之。」
《歙縣志》:「洪世俊歷陞山東左布政。白蓮賊搆亂,軍餉 繁興,世俊轉運有方,餉足士奮,卒致蕩平。陞太常寺 卿。」
《奉化縣志》:「鄔鳴雷守建昌,請改造糧船,議建倉水次, 與民更始。」
《高安縣志》:「王佐由工部郎知南昌府,歷陞二司及巡 撫都御史,共官江西二十餘年,勵精圖治,熟於民情。 瑞屬浮糧之苦,起自國初,公灼知其困,後陞侍郎,督 河道,見江省運船,每詢疾苦,亦惟深知其困故耳。歷 任工部尚書,太子太保,江省共祠焉。」
《烏程縣志》:「潘士遴授大行,擢御史,敕理七省漕務,加 意釐剔,迄今歲運悉復舊制。各閘皆碑記其績。」 《休寧縣志》:「金汝聲繇舉人選泰州學正,陞棲霞令,疏 濬漕河,以通運道。」
《嘉興府志》:「顧國寶,天啟初知縣事。性剛介,立法務在 必行。酌定漕兌之制,力裁加耗,軍民皆以為便。」 《蘇州府志》:「陸化熙任刑部主事,調工部,改河差蒞夏 陽鎮,鎮為漕渠要地,初治漕者避河開泇,泇涸待浚, 漕艘復當就河,歎曰:『奈何以數武之阻,復涉二百里 驚濤乎』?乃開滿家壩,由湖抵韓莊以入泇,而彭口之 浮沙」,土岡之縴道,疏土貼石,其功畢舉。及聞香賊之 變,其發難於鄆也,鄒、滕一夕連陷。化熙方視工臺莊 歸,羽書狎至,或勸督運移家赴臺,莊唾之曰:「我奉命 治河,以護漕也。我去而鎮事危矣。鎮危,漕安得獨完?」 誓修守備,以待淮、徐之援。
《永城縣志》:「胡一龍為北戶部山東司主事,奉差監視 大通橋,運道圮壞,公省浮費數千兩,修築完固,人得 以濟漕事迄今永賴之。再差督餉密雲,陞山東兵備 副使。時漕規叢弊多端,公毅然釐剔,不畏強禦,而盡 復其舊,漕政一清。」
《萊蕪縣志》:「亓之偉以戶部主事監兌蘇松、常鎮漕務, 適上海令漂沒漕米萬餘石,大司農坐公罪,會上親 賜問,得末減,降西安府經歷,人為不平。」
《江南通志》:「熊開元知吳江縣,以南北糧運役法不均, 乃以南配孔定為例,困少甦。」
董象恆擢右僉都御史,巡撫浙江。值軍興多事,需漕 孔亟,而浙艘回空,獨遲兌期迫,封客船以濟。象恆稔 知商民之困,率先捐資為十一郡倡。不費公帑,不擾 閭閻,造漕船五百有奇。督漕史可法題敘。
《常熟縣志》:「楊鼎熙宰邑,能理繁劇。初,常熟困於漕,漕 法不一,大戶易兌而鄉民倍肩其難。鼎熙言於撫按, 漕米一例水次交兌,而勞逸乃均,勒石永遵焉。」 《蒲城縣志》:「李軫歷官雲南司、廣東司郎中,數月監督 海運新、太二倉,公督倉務,戴星出入,克敬克勤,運弁 肅如。」
《武昌府志》:「李軫,丁卯鄉舉,歷任計部主事。丙子秋,都城戒嚴,部堂檄運六倉糧,皆畏怖不敢往。公挺身先往,眾從之,遂唱籌起運,為六倉倡。事平,彙敘積勞成 疾,遂乞休。」
《進賢縣志》:「熊明遇授長興知縣。長興最苦民解,遇建 兌倉,其法民輸之倉而官兌之漕艘,總漕及巡撫下 其法於吳浙,咸稱便焉。」
《寧波府志》:「李清崇禎五年任司理,常攝郡篆。懲漕運 逋緩之弊,催給旗軍安家月糧。諸衛德之,紀其事於 石。」
《武昌府志》:「余宗任都水員外,旋理淮徐中河,兼徐、呂 二洪河務,奏分任河工,疏報可,刊布郡縣。自是河道 通行,糧運無阻。漕院張爾忠推為濟川巨手焉。」 《浮梁縣志》:「方廷淐授高淳知縣,淳水鄉重為漕困,哀 籲兩臺,疏請米折一半,民賴之。」
《崇明縣志》:「沈廷揚,太學生,任中書。崇禎十一年,闖賊。」 猖,阻絕漕路;上書陳言「海運捐造糧艘,領載運試」, 從淮河出海,遶成山、抵天津,甚捷。陛見,賜膳,加戶部 郎中。
《浮梁縣志》:「朱應熊歷山東濟南道參議,兼理糧餉。時 東省歲荒,輸納不前,臺檄親催,盡屏騶從,單騎勸諭, 糧完而民不病。押至運河,遇綠林哨聚,將肆攘竊。既 近船,見濟南牌,大呼曰:『此清官朱爺,我輩勿犯之』。」 《景陵縣志》:「譚元方為蘇州海防同知,調淮安府邳、宿 分管鹽運。時海壅河決,漕艘不繼,連坐諸大臣。公開 泇」河,殺水勢、通漕運,鑿新渠四十里。疏聞,上賜秩加 金。
《豐城縣志》:「余有敬歷吏部司務。先是本縣漕南米,歲 編民役運解,賠累之苦,至斃刑獄者無算。有敬官京, 以余直容疏白其事,下撫按議覆。時鄉先達合諸生 條對,與郝侯錦定為官解之法,力請之上臺陳於朝, 永著為令,邑民賴之。」
《江西通志》:「伍承載歷陞兵部員外,每按籍清冊,悉軍 運之苦。因慨念本邑,困憊尤甚,專疏條論,謂漕非灑 帶,無以解焚艘之厄,田非清丈,無以甦虛荒之苦。得 旨次第行之。」
《嘉興府志》:「李陳玉,崇禎中知嘉善縣。正漕兌之法,抑 軍弁之橫,其他善政尤多,擢御史。」
《江西通志》:「劉拯字以仁,永福人。由鄉薦為新淦令。嘗 因漕蠹侵折,運輓不前,力請民徵官解,一時便之。」 《黃陂縣志》:「李元萃主政戶部時,巨寇李青山嘯聚梁 山,運河梗塞。詔簡才幹重臣,設法督濟,遂遣公敕以 五日一奏報。公表賊情,條奏方略討平之。擢天津糧 道。疏云:『用命者呼庚如火,而司運坐廢逾年;持籌者 粒』」粟如珠,而掛欠動經百萬,非改絃易轍不為功。書 上,敕便宜行事。舊例,運艘幇齊,始發石米水腳三四 錢,彼此相候,食盡弊滋。公命隨到隨發,省水腳十餘 萬。軍民肖像祀焉。
《濟寧州志》:「葉重華歷山東濟寧兵,河道按察司副使。 辛巳冬,劇盜李青山起,勢且截漕,重華發兵蕩平,轉 運無梗。」
《江西通志》:「金之俊為江西督糧道時,進賢民譁,誤報 為寇,將遣兵往勦。俊廉而力止之,因躬為解紛定變。 至於漕運遷延,以致京米騰貴。俊親策馬儧運,風雨 勿恤,故漕糧抵通無後期。」
《蓬萊縣志》:「黃引恩歷轉潞河臨清協鎮。崇禎十三年, 上虞河漕淤塞,特授海漕提督,總兵官都督同知。十 六年,押運至膠,禦敵死,兩院具題贈廕。」
《黃陂縣志》:「熊烈獻除寧國府別駕,尋以母艱去。服闋, 補濟南兼綰德州篆。適漕運不通,公引泉水入會河, 多立閘堰,司啟閉以蓄洩之,運舟得濟。」
《嘉興府志》:李向中以進士知長興,有惠政,調秀水,執 法不撓。當漕兌時,旗弁橫索,糧里病之。向中下令曰: 「漕糧正耗百石,外加濕潤,九石八斗,此祖制也。外此 而又私贈使費矣,忍重困吾民乎?」一切禁革之。運弁 蔣國紀率旗丁劫向中至漕艘,捶搒幾斃,闔郡奔救, 以其事聞於巡撫,旗弁正法,漕制賴以不壞。
《建昌府志》:「黃錫袞任建昌府推官,攝瀘溪邑篆,火耗 漕規革盡,行取補御史。」
《江西通志》:「陳以運字時可,貴池人。由鄉薦新淦令。淦 邑舊多秕政,南北輓運,歲為船戶冒破,多剝民。陳至, 條請徵解故官,民免於累。」
《鳳陽府志》:「王師保令五河,歲荒無米,漕餉莫措。詳請 以麥代米,一邑便之。」
《江寧府志》:「趙廷臣任江寧府江防同知,江防實轄運 務,時漕撫沈公欲以黃快船丁僉充運甲,廷臣不可, 請於當事,乞循舊冊,運丁歸運黃快丁歸黃快船,軍 衛無擾。又優恤士子,凡列名庠序者,復其父兄子弟 概不僉運,士民頌德。」
《淮安府志》:「王文奎,浙江人。總督漕運,有政聲。剔漕弊, 興漕利,勒碑紀其事。」
《廣濟縣志》:「孫謙亨蒞濟,詢民疾苦,知邑戶三百里役十年一受事,凡編餉暨南北漕綱粟皆獨任,費不貲。 因力請於上,為均差編餉南北漕米,使先後分任之, 里役五年一周,而累更減,人人意快稱便焉。又審積 年米欠,由近停北運,各里長自解省會,而支給遲留, 黠保因伺便侵損,盜用無算。及官臨倉責米,保輒逃」 去,即拘之,亦罄其家無償。當事不得已,仍責原里,率 額外重納至數百石以上。而御史臺按郡磨勘,復以 積欠坐罪。累年如是,民無生矣。公乃斷然具詳兩臺, 請漕米折色,以是輸解便易,而姦人不得為侵漁。不 數月間,所均兩差報竣,為十數年來僅有事,御史臺 才之。
《江西通志》:「婁維嵩知浮梁,兵燹之餘,居民落落晨星, 維嵩設法招徠之。浮漕萬餘石,每石徵折色五錢,令 里民赴會城採買。後以米價騰踴,吏緣為姦,累及里 民。維嵩詳徵本色,且捐資建倉,民賴以甦。」
《嘉興府志》:「丁仁定授秀水縣丞。甫蒞任,董收漕、白二 糧,奉公守法,竭蹶從事。值開兌,力持兌費,攖運弁劉 永德等怒,毆辱橫加,含憤自縊,士民痛恤之。部撫題 參運弁正法。」
《江南通志》:「崔宗泰以松江丞擢守常州,嚴毅有幹略, 漕卒橫甚,宗泰稍以法繩之,卒聚而譁。宗泰盛騶騎 臨倉,呼衛弁曰:『若縱卒凌太守,若且得罪』。弁惶恐謝, 久之曰:『若亟兌漕,無病民,吾貰若』。」於是漕卒無一譁 者。
《嘉興府志》:「尹從王任推官,執法清嚴,不畏強禦。立漕 糧官兌法,軍民不相見,民以為便,至今遵行。」
《進賢縣志》:朱紱授浙江道御史,巡視七省漕務,漕艘 例有餽遺,紱蒞任,即曰:「此民力也。」毅然除之,眾咸感 勸,舳艫相望,風檣如駛,運無愆期。後陞都察院左僉 都御史。時江右漕艘逾期,司農議改折。紱曰:「古籌國 者動稱粟支十年,倘一旦不給,誰職其咎?且江右粟 賤難於金,民力幾何,又益之以折也。」議遂寢。
《江南通志》:「師佐由福寧州知州陞郡督糧同知,董理 漕兌,釐弊端,卻規例。與糧戶約曰:『爾等省一釐旁費, 則完一釐正務。本廳矢志天具鑒之請托無私徇,聽 斷一持以法,公忠任事。三督漕白,解餉江廣,疏濬吳 淞,勘荒履畝,咸盡厥職』。」
《淮安府志》:「蔡士英初任副都御史,遷漕運總督,毅然 以清釐拊循為己任,疏請改長運為轉運,不果。又陳 漕政五端,又陳漕弊九端,又請裁領運都司,又請定 水次領兌之規,以蘇民困,皆報可。及致仕,民謠云:『蔡 都堂,一朝解任群心慌,大家小戶禱穹蒼,安得再來 使我康』。未幾,晉兵部尚書,復督漕運。歲額漕白,糧艘」 銜尾飛渡,抵京交卸,無有逋負。因念淮城百萬煙火, 僅恃澗河一線之水,載蘆運粟,以資日用,然淤墊時 告,民輒見困。公捐俸興工,建閘濬淺,由是利賴甚溥, 而闔城獲免「珠桂」之慮。
《蘇州府志》:「龔在升,浙江嘉善人,任蘇州府推官。司李 一官,治獄固專職,而督漕尤為重任。在升嚴飭漕規, 定耗之外,禁毋苛索,漕卒干令者輒縛而懲之。 江殷道湖廣漢陽人。初任高州府推官,陞蘇郡督糧 同知。先是吳中漕務敝壞已極,旗軍驕橫,五米十銀 之外,索雜費多至二三倍。殷道下車,清節自持,盡除 積弊」,《漕規》為之肅然,民受其利。
漕運部雜錄
[編輯]《汲冢周書糴匡解》:「君親巡方,卿參告糴餘子倅遇,開 口同食,民不藏糧,曰有匡。」
《大匡》解外,食不贍,開關通糧,糧窮不轉,孤寡不廢,滯, 不轉留戍,城不留,囗足以守。出旅分均,馳車送逝,旦 夕運糧。
杜篤《論都賦》:「鴻渭之流,涇入於河。大船萬艘,轉運相 過。」
《水經注》:「漢高帝十一年,封靳疆為侯國。後立屯農,積 粟在斯,謂之羊腸倉。山有羊腸坂,在晉陽西北,石磴 縈委,若羊腸焉,故倉坂取名矣。」漢永平中,治呼沱石 臼河。按司馬彪《後漢郡國志》,「常山南行唐縣有石臼 谷。」蓋咨乘呼沱之水,轉山東之費,自都盧至羊腸倉, 將憑汾水以漕太原,用實秦晉,苦役連年,轉運所經, 凡二百八十九隘,死者無算。拜鄧訓為謁者,監護水 功。訓隱括知其難,立具言肅宗,肅宗從之,全活數千 人。和憙、鄧後之立叔父以為訓積善所致也。 《唐國史補》:凡東南郡邑無不通水,故天下貨利,舟楫 居多。轉運使歲運米二百萬石輸關中,皆自通濟渠 入河而至也。江淮篙工不能入黃河。蜀之三峽,河之 三門,南越之惡谿,南康之贛石,皆險絕之所自有。本 處人為篙工,大抵峽路峻急,故曰:「朝發白帝,暮徹江 陵。」四月五月為尤險時,故曰:「灔澦大如馬,瞿塘不可 下。灔澦大如牛,瞿塘不可留。灔澦大如襆,瞿塘不可 觸。」揚子、錢塘二江者,則乘兩潮發櫂。舟船之盛,盡於 江西,編蒲為帆,大者或數十幅,自白沙泝流而上,常 待東北風,謂之潮信。七月、八月有上信,三月有鳥信五月有麥信。暴風之候有拋車雲,舟人必祭婆官而 事僧伽。《江湖語》云:「水不載萬言,大船不過八九千石。」 然則大曆、貞元間,有俞大娘航船最大,居者養生送 死嫁娶,悉在其間。開巷為圃,操駕之工數百。南至江 西,北至淮南,歲一往來,其利甚博,此則不啻載萬也。 洪、鄂之水,居頗多,與屋邑殆相半。凡大船必為富商 所有,奏商聲樂,從婢僕,以據杝樓之下,其間大隱亦 可知矣。
《筆記》:「國初方隅未一,京師儲廩仰給,唯京西、京東數 路而已。河渠轉漕,最為急務。京東自濰、密以西,州郡 租賦,悉輸沿河諸倉,以備上供。青河起青、淄,合東阿, 歷齊、鄆,涉梁山,濼濟州,入五丈河,達汴都,歲漕百萬 餘石。所謂青河即濟水也。而五丈河常苦於淺。每春 初農隙,調發眾夫,大興力役,以是開濬,始得舟楫通」 利,無所壅遏。太祖皇帝素知其事,尤所屬意。至歲中 興役之際,必輿駕親臨督課,率以為常。先是,春夫不 給口食,古之制也。上惻其勞苦,特令一夫日給米一 升,天下諸處役夫亦如之。迄今遂為永式。
《演繁露》:「為邸為閣,貯糧也。」《通典》:「漕運門,後魏於水運 處立邸閣八所,俗名為倉也。」
《癸辛雜識》李聲伯云:「常從老張萬戶入海,自張家浜 至鹽城,凡十八沙。凡海舟閣淺沙勢,須出米令輕,如 更不可動,則便縛排求活,否則舟敗不及事矣。」柁梢 之木曰「鐵稜,或用烏婪木,出欽州,凡一合直銀五百 兩。」其鐵貓大者重數百斤。嘗有舟遇風下釘,而風怒 甚,鐵貓四爪皆折,舟亦隨敗,極可異也。凡海舟必別 用大木板護其外,不然則船身必為海蛆所蝕。凡運 糧則自萊州三神山再入大洋,七日轉沙門島,可至 直沽,去燕止百八十里耳。
視聽抄朱張海餉,自三山大洋經至燕京,自言自古 所未嘗行,此道方自今始。然杜少陵《出塞》詩云:「漁陽 豪俠地,擊鼓吹笙竽。雲帆轉遼海,粳稻來東吳。越羅 與楚練,照曜輿臺軀。」又《昔游》云:「幽燕盛用武,供給亦 勞哉。吳門持粟帛,汎海凌蓬萊。」然則自昔燕地皆海 運,非始於今也。
《谿山餘話》嘗記宋時漕運,自荊湖南北米至真揚交 卸,舟人皆市私鹽以歸,每得厚利。故舟人以船為家, 一有損漏,旋即補葺,久而不壞,運道亦通。太宗嘗謂 侍臣曰:「篙工舵師有少販鬻,但無妨公,不必究問。」真 帝王之度哉。
《續文獻通考》:「元之海漕,其利甚溥,其法亦甚備。船有 仙鶴哨船,每船三十隻為一綱,大都船九百餘隻,漕 米三百餘萬石,船戶八千餘戶。又分其綱為三十,每 綱設押綱官二人,以常選正八品為之。其行船者又 雇募水手,移置揚州,先加教習。領其事者則設專官, 秩三品而任之。又專責清瑄輩,但加秩耳,不易其人」, 此所以享其利。幾百年當全盛之時,固無庸論。至正 之末,天下分崩,猶藉張士誠給數年,豈非以措置得 宜,久而不變哉?
《春明夢餘錄》:「駱馬湖運道潰淤,以劉公榮嗣為總河, 往治之。公議起宿遷至徐州,別鑿新河,分黃水注其 中,以通漕運,計工二百餘里,計工費五十萬。其鑿河 處,悉黃河故道,下多宿沙,迨引黃水入其中,波浪迅 急,衝沙隨水而下,往往為淺為淤,不可以舟。明年,漕 舟將至,而駱馬湖之潰決悉平,諸舟惟願入泇,不願 入新河。」劉自往督之,諸舟間有入者,苦於淺澀。於是 南科曹景參疏論被逮,坐贓入獄,父子俱死。按治河 之役,鮮有免於吏議者。景泰、弘治間,徐有貞、劉大夏, 治水張秋亦困於多口,賴朝廷之明,讒忌弗行,卒以 底績。後自盛應期而下,或以言去,或以憂死,鮮有全 者,至劉榮期之禍極矣。後駱馬湖復潰,舟行新河者 無不為劉公稱冤也。有謂「劉公置身表表,自為戶部 郎時,已負時譽。」時閣臣溫烏程方興黨論,公之受禍, 不僅為河,更可慨矣!
隆慶五年,漕河大決,漕運為梗,憂國計者,始起而議 海運。真定梁冢宰夢龍巡撫山東時,用方伯王宗沐 之議,疏請行海運。謂:「元人海運,起太倉、嘉定。若自淮 安而東,由登萊泊天津,則原名北海,中多島嶼,可以 避風。又其地高而多石蛇龍,有往來而無窟宅,即舟 與米行於其間,標記島嶼以避患。名雖同於元人,利 實專於便易。」於是海運行。至萬曆元年,高新鄭拱去 國,張江陵盡反其所行,戶科賈三近奏罷。當日梁公 親至海上,籌咨詳密,泊頓有所,風雨有占,造船有法, 具載全書,如指掌也。然據其情形,由安東循靈山,歷 陳家島,緣岸而來,固可無虞矣。然中段浮牢之險,放 舟大洋,入黑水夾延真、白蓬頭,經成山沙門,波濤洶 湧,未易濟也。所可議者,唯膠萊一河。梁公曾言不可 開,然每詢土人,云:「新河自膠州歷昌邑、濰縣,西北出 界河只八十里,內六十裏海潮日至,其二十里淤塞, 舊時閘壩規制見存。」萬曆初,濰縣人司空劉應節奉 命往勘,亟言可開,以浮言而止。當日議開事宜,其言鑿鑿。崇禎十六年,江右曾櫻為登撫,疏請開治,未及 竣而亂。「夫海運關燕都重輕,新河係海運通塞,留心 國事者所亟,宜咨訪也。」
「說者謂分水嶺、馬壕難於開鑿,大沽河、小沽河易於 壅沙,復欲自黃埠嶺、雲河口諸所創開一道以接之。」 愚則以為理舊業,有三易焉:夫馬家壕兩崖阻石,舟 不可觸,近經削治,海舶大行,不煩人力,一易也;二沽 衝沙為害,良不能免,然河越二百年,積沙僅以尺許, 冬春水涸,歲加撈刷,何能為患,二易也;分水嶺地勢 誠高,然河底泉水蓄瀦,河旁支流可引,更為增置閘 壩,蓄洩有備,何憂淺閣?三易也。夫治之而果有三易 也,則排眾議而舉之可也。
「過江運道之徑,自常州西得勝新河或孟瀆出江,入 泰興白塔河,出揚州灣頭鎮,省瓜洲搬壩之費。若江 洋畏警,暫分掣鎮江、儀真、通州軍截守,漕艎無慮也。」 通惠河,元郭守敬議開,引昌平白浮村神仙泉,過雙 塔、榆河,引一畝玉泉諸水進都城,繞至通州,置閘以 宣節之,後漸淤廢。嘉靖間,御史吳仲議修築,立五閘, 「置剝船六十。每米一石、減陸輓費銀四分五釐。歲省 漕價十萬餘兩。」
《日知錄》《山堂考索》載:唐漕制:「凡陸行之程,馬日七十 里,步及驢五十里,車三十里。水行之程,舟之重者,泝 河日三十里,江四十里,餘水四十五里。空舟泝河四 十里,江五十里,餘水六十里。沿流之舟,則輕重同制, 河日一百五十里,江一百里,餘水七十里。轉運徵斂 送納,皆準程節其遲速。其三峽砥柱之類,不拘此限。」 此法可以不盡人馬之力,而亦無逗留之患。今之過 淮、過洪及回空之限,猶有此意,而其用車驢則必窮 日之力而後止,以至於人畜兩斃,豈非後人之急迫 日甚於前人也與?然其效可睹矣。
《永平府志》:「唐姜師度循魏武故跡,並海鑿平鹵渠,以 通餉路,此鑿渠罷海運之徵也。然魏武故跡,《水經》新 河故瀆,謂之鹽關口,與泃俱導以通河海者。東北絕 庾水,今稱還鄉河。又東北出逕右北平,絕泃渠水,今 薊州運河也。然師度所修者泃,而不及庾及新,故久 廢無存矣。」
元會通河初開,岸狹水淺,不能負重,歲不過數十萬 石,故終元之世,海運不罷焉。其並海通河者,自三岔 河有三道:一由直沽經白河至通州,一由娘娘宮經 糧河至薊州,一由蘆臺經黑洋河、蠶沙口、青河至灤 州。薊載於《唐書》,通昉於《金史》。《元河渠》乃及灤,是灤之 漕岔河東道。若善導之,自遼西右北平無不可通者。 考《宣寧志》,有奉聖劉雄,任灤、潮二河運糧萬戶,潮且 運矣,況於灤乎?但漕上都則難。中統間,因陸運之費, 乃從姚演言,勢不可,遂止,而併可漕者廢之,但資造 船之役焉。
本府行各州縣查,據灤州回稱,明季漕運規則,並無 卷案可查。其城北倉房三間,因先年大兵扎營於此, 俱經燒毀。盧龍回稱:「查得城南虎頭石,離城八里,因 河道通銀,夯柳海運。於明季萬曆年間修造倉廒,堆 貯糧料,以備軍需,屢遭兵火,坍塌無存。漕運規則,無 卷案可查。」昌黎回稱,「明末之時,有海防五城兵馬住」 劄本邑,索餉鼓譟,衙役四竄,文案無存,無憑稽查。樂 亭回稱:「漕運卷案,明季時俱在永平戶部經理,並無 卷案在縣。」今蒙行查,詢諸舊時父老,據稱樂亭海口, 自劉家墩上通灤河,自海口至銀夯柳二十五里,銀 夯柳至府水程一百八十餘里,劉家墩至天津海口 三百餘里。明季時,北邊關各口上多設防兵,需用糧 米,特設戶部專理兵餉,照《經制》額定官兵請撥漕運。 其漕米由天津航海,運至銀夯柳交卸。先時未建倉 廒,糧米俱是露囤。至崇禎三年,兵多糧增,蒙戶部發 銀到縣,起建廒房二十七間,戶部委官收貯。春、夏、秋 由灤河水路運糧,至冬河凍,陸路輓輸。歷年灤河水 發,廒房坍塌無存。劉「家墩海口係登、萊津、遼通路。崇 禎六年間分山海、南海口營兵將駐防,所食糧餉,截 留戶部項下米糧」等語。撫寧回稱:「海運漕糧,明季時 事,屬餉司經管,原不由縣。再查倉房基址,於崇禎四 年離縣城四十里,在南戴家河創建房二十四間,貯 積戶部海運。經今年久,頹壞不堪,止有檁木豎架,不 堪貯」用。其天啟四年並崇禎三年文卷,已經兵火無 存。
《東昌府志》:「國家都燕,仰給東南,唯是一衣帶水以供 天府。而郡綰其會,群職分任經理,歲漕以數百萬。春 夏水涸,膠不任舟,政在治河使者先事蓄瀦疏引,守 津吏以時啟閉,然後郡受轉漕之利。汶、衛合而水盛, 秋至時時齧溢。往嘗閭閻殫為河矣,防之何可不豫 焉。」
《武進縣志》:《左傳哀公九年》:「吳城邗溝。」杜預註云:「於邗 江築城穿溝,東北通射陽湖,西北至宋口入淮,通糧 道也。」今毘陵亦有邗溝,舊志謂非《左傳》所書之邗溝, 信然。然吳之糧道,必由毘陵達江,亦有邗溝之稱《江陰縣志》:青陽徐昌議,運河之隨濬隨淤,不獨九里, 自荼鎮至馮涇口一帶尤甚。蓋九里潮勢急而漲,尖 低停沙尚少,潮經荼鎮而西南勢緩矣。其地兩岸漲 尖,河底又多軟壩存址。每年秋冬,商舟鱗集,居人貪 臨河賣酒食之利,甚至掉入支涇,擔走間道,白晝竊 掠財貨。故當濬河之年,行賂不欲深廣處濬。上官不 知糧,里長又多包其役於地棍,故積弊至此。留心水 利者,誠於此一二里內倍其功力,加廣加深,盡去漲 尖壩址,則漕艘可以通行,每年免築軟壩,而商舟又 得利涉,真一勞永逸,一舉二善,備三策也。
漕運部外編
[編輯]《潁州志》:潁人少參郭公騰霄昇,登天順庚辰第。為縣 時,一侍吏在旁大笑,公作怒,吏跪稟,「已有靈報門外 老王跌爛豆腐。」吏笑:「此瑣事也。」公遣人覸之,果然,因 以術進一樟木童子也。公魁岸有識,又獲此異,事皆 預知,人遂神之。及主政都水司出修呂梁洪,江南漕 米四百萬石,白糙粳糯一十八萬石,艘一萬三千隻, 俱由洪達。舊多巨石巖崿,懸水三十丈,環流九十里, 運艘磕壞沈沒者甚多。公因與童計,童曰:「下有龍窩, 龍性畏鐵,若用巨筏鎔鐵焠水中,龍必遠逸。」仍募習 水性者鑿去翻船石,運艘履平,軍甚便之,樟、童與有 力焉。
《常熟縣志》:萬曆丙申,邑東徐政肅隨父往楚湘陰,泊 瓜步,見漁人獲一金色鯉,政肅買而縱之,以小銀牌 繫魚項,識姓名焉。出小池口,夢灌口神謂曰:「卿有放 龍子事,洞庭君奏上帝,當為湖神。宿鸚鵡洲。」又夢洞 庭君賜紅板。及謁洞庭君廟,乃唐人柳毅秀才也,恍 與夢符,草際果得朱紅漆板。至戊戌秋九月望,忽謂 家人:「洞庭君迎我,有海運事,須佐理玉清宮。」敕既下 已,又曰:「楊四將軍、崔公、晏公俱至。」急更衣取杖,題三 十二字,辭甚古。二十日酉刻逝,家人悉聞騎從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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