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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第32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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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彙編 食貨典 第三百二十五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三百二十六卷
經濟彙編 食貨典 第三百二十七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三百二十六卷目錄

 玉部彙考二

  周二總一則 康王一則 夷王一則 定王一則 靈王一則

  漢文帝一則 宣帝一則 宣帝五鳳一則

  後漢章帝建初一則 桓帝永興一則

  晉懷帝永嘉一則 愍帝建興二則 成帝咸康一則 安帝義熙一則

  宋孝武帝大明二則 明帝泰始二則 後廢帝元徽一則

  南齊武帝永明一則

  梁武帝天監一則 大同一則

  北魏明元帝永興一則 太武帝延和一則 文成帝和平一則 孝文帝承明一則

  太和三則 宣武帝永平一則 孝明帝熙平一則 正光一則 孝靜帝天平一則 興和

  二則

  北齊後主天統一則

  隋煬帝大業一則

  唐高宗乾封一則 上元一則 元宗開元二則 德宗一則 武宗會昌一則

  後唐莊宗同光一則

  後周世宗顯德一則

  宋太祖建隆一則 開寶一則 太宗太平興國一則 真宗大中祥符二則 仁宗一則

   仁宗皇祐一則 高宗紹興二則 寧宗嘉定一則

  金總一則 熙宗皇統一則 世宗大定一則

  元總一則 世祖至元二則 成宗元貞一則 仁宗皇慶一則

  明總一則 世宗嘉靖一則

食貨典第三百二十六卷

玉部彙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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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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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周禮冬官考工記》玉人之事。

訂義鄭鍔曰:「琢玉為器,非一器也,故曰『玉人之事。君子於玉比德,德有小大,故玉有純雜之異焉。追琢之巧,皆自玉人,而制度所寓,玉人有不知其妙理者,此所以謂之事』。」 王氏《詳說》曰:「《考工記》多戰國間故事,惟玉人一職與《典瑞》同,但《典瑞》言其名以及其用,玉人言其名而又及其所制之尺寸,豈非玉人為之,典瑞掌之」乎?此所以為周制也。然文經秦火,非錯則闕,不若《典瑞》之文為有倫理也。《典瑞》以「王晉大圭」以下為一節,自「四圭有邸」以下為一節,自「珍圭以徵守」以下為一節,自「駔圭璋璧琮」以下為一節,而五禮之用畢矣。《玉人》所載,固詳於《典瑞》,何其文錯且闕乎?言公侯伯之圭而不言子男之璧,言「繼子男」而不言孤,言「案十有二」而不言王后,凡皆闕文也。言天子圭中,必當在「天子服之」之下,不容間於皮帛之後。言「天子用全,上公用龍,侯用瓚,伯用將」,當在宗祝以前馬之下,不容間於以朝諸侯之後。言「瑑琮八寸」,諸侯以享夫人,當在璧琮以享天子之下,不容間於旅四望之後。「大璋亦如之。」諸侯以聘女,當在「天子以聘女」之下,不容間於「宗祝以前馬」之後。「宗後以為權」,當在「天子以為權」之下,不容間於「以治兵守之後。」「璧羨度尺以為度」,當在「宗後以為權」之下,不容間於「琰圭《易行》」之下。「宗後守之」,當在「天子守之」之下,不容間於「宗後以為權」之下。以至「四圭、兩圭、圭璧、璋邸射」,當為「連文」;「琬圭、琰圭、瑑圭璋」,當為連文,亦不容間斷。凡此皆錯文,鄭氏雖知不言「子男之璧」為闕文,其他無一言之,此所以不容無失,今改其文讀之。《玉人》之事,「鎮圭尺有二寸,天子守之;大琮十有二寸,射四寸,厚寸,是謂內鎮,宗後守之;命圭九寸,謂之桓圭,公守之;命圭七寸,謂之信圭,侯守之;命圭七寸。」七當為五謂之《躬圭》,伯守之。缺二句繼子男:「執皮帛。」缺一句天子執冒四寸,以朝諸侯。大圭長三尺,杼上終葵首,天子服之。天子圭中必四,圭尺有二寸,以祀天;兩圭五寸,有邸,以祀地,以旅四望;圭璧五寸,以祀日月星辰;璋邸,射素功,以祀山川,以致稍餼;祼圭尺有二寸,有瓚,以祀廟。大璋,中璋九寸,邊璋七寸,射四寸,厚寸。黃金勺,青金外,朱中鼻寸,衡四寸,有繅。天子以巡守,《宗祝》以前馬。天子用全,上公用龍,侯用瓚,伯用將。土圭尺有五寸,以致日,以土地;琬圭九寸,而繅以象德;琰圭九寸,判規以除慝,以易行。瑑圭璋八寸,璧琮八寸,以覜聘。牙璋,中璋七寸,射二寸,厚寸,以起軍旅,以治兵守;璧琮九寸,諸侯以享天子。缺二字瑑琮八寸,諸侯以享夫人。穀圭七寸,天子以聘女;大璋亦如之,諸侯以聘女。璧羨度尺,好三寸以為度。駔琮七寸,鼻寸有半寸,天子以為權。駔琮五寸,宗後以為權。案十有二寸,棗栗十有二列,諸侯純九,大夫純五,夫人以勞諸侯。缺數字

鎮圭,尺有二寸,天子守之。

鄭鍔曰:「鎮圭,王所執圭也,以十二寸為度,灋天數也。瑑山以為飾,取其安靜而不動,惟天子灋天之。」

《大數》惟天子能安天下而不撓居,則守此圭以保其國,不可以不知守之之道也。能守其圭,可以君天下而朝萬國。

命圭九寸,謂之《桓圭》,公守之;命圭七寸,謂之《信圭》,侯 守之;命圭七寸,謂之《躬圭》,伯守之。

鄭鍔曰:「受於天子,而天子以策命之,使執是圭,故曰命圭。命如《春秋》錫命之命。其九寸者,琢為桓楹之象,曰桓圭。公於國家如柱石然,故執桓圭。其七寸者,或琢為人身之伸者,曰信圭;或琢為人身之屈者,曰躬圭,則侯與伯守之。蓋侯比於伯,其禮為稍伸;而伯視於侯,其勢為稍屈故也。能守之,然後可以保其國 。」 趙氏曰:「桓圭,琢刻雙直,文在圭上。」 注云:「雙植謂之桓。桓,宮室之象,所以安其上也。」 蓋公抒屏王室,以桓為象者,《禮書》謂取強直不撓,以安上為己任之意 。鄭康成曰:「命圭者,王所命之圭,朝覲執焉,居則守之 。」 王昭禹曰:「上公九命,侯伯七命,其禮儀各視其命之數,故其圭有九寸七寸之差 。」 王氏《詳說》曰:「天子之圭言尺寸而不言厚薄,以《宗伯》《內鎮》之文,則知廣四寸、厚一寸矣。諸侯之圭言尺寸而不言廣厚,以《雜記》之文,則知廣三寸、厚半寸矣 。」 王昭禹曰:「《大宗伯》作六瑞,則制其度數,執之以行禮,故皆言執;《行人》成六瑞,則奉其成事,用之以合符,故皆言用;《玉人》斲玉以為器,器以藏禮而守之以保其國」 ,故皆言「守 。」 鄭鍔曰:「《玉人》則作之而已,或成其信,或著其禮,皆非所知也。蓋作在此,守在彼。」

天子執冒四寸,以朝諸侯。

趙氏曰:「冒,所以冒諸侯圭,以齊信瑞,方四寸,邪刻之。蓋冒圭之制,邪刻其下以為驗,其形則方正,其大則四寸。天子命臣為諸侯,則班瑞玉與之,使守之以為寶;及其來朝,則輯而合之以為驗。故諸侯瑞圭則邪銳其首;天子冒圭,則邪刻其下。以邪銳之圭首,合天子之冒,一則表君德之無不覆,一則驗諸侯之無僭禮,相踰以四寸者;或謂象德冒四方;或謂取其形之方正,以上率下,當方正也;或謂天子以貴臨賤,常患於驕;以尊接卑,常患於亢。故諸侯之圭或九寸,或七寸,而天子朝諸侯之圭則四寸,示其以少為貴,而屈己以接下也。」 此乃新意,兼本注說極好 。鄭康成曰:「名玉曰冒者,言德能覆蓋天下 。」 鄭鍔曰:「『鎮玉,大圭或尺二寸,或三尺,而冒圭特以四寸為度者,蓋有以大為貴者,亦有以小為貴者。以大為貴,使諸侯不得以並其尊;以小為貴,則四寸以示其冒四方之意。與《書》所謂『丕冒、海隅出日』之冒』同 。」 陳用之曰:「天子諸侯之玉,用則執之,居則守之。或言守,或言執,相備也。」

天子用「全」,上公用「龍」,侯用瓚,伯用「將。」

鄭鍔曰:「此言祼圭也。天子之祼圭,則全用玉以為之龍。以前注瓚以成鬯,將以執持,凡此三者,用一玉而俱成,故謂之全。蓋天子之德純而不雜,故用全以崇其德之純也。若夫公、侯伯而下,則其德殺於天子矣,故其用玉亦從而降殺。上公用祼器之龍,如天子之龍用玉,其瓚其將,皆石之似玉者為之。侯用祼器之瓚,如天子之瓚用玉,其龍其將」 ,皆石之似玉者為之。「伯用祼器之將,如天子之將用玉,其龍其瓚」 ,皆石之似玉者為之。以器言之,龍處其首,瓚處其中,將處其後。以德言之,公居其上,侯居其中,伯居其後,則次第不為無意也。蓋不貫三而為一,無以表天子之德之純;不裂一以為三,無以見諸侯之德之虧,尊卑隆殺之義明矣。康成雲「全純色也」 ,其說是矣。乃謂「龍瓚將為雜名,而言卑者下尊,以輕重為差,玉多則重,石多則輕。公侯四玉一石,伯子男三玉二石」 ,不知此非論其輕重也。王安石之說亦然,皆未之思也。其曰「用龍」 者,如《記》言「夏后氏以龍」 也;「用瓚」 者,如《經》言「祼圭有瓚」 也;「用將」 者,如《詩》言「祼將於京」 也。將,圭柄也。惟柄可以執而用,故曰「將。」 不言子男所用者,《大行人》言子男不酢則不用祼器,此所以不言也 。王氏《詳說》曰:「此四句疑在《宗祝》以前馬之下。」

繼子男:「執皮帛。」

趙氏曰:「帛以表其道,足以衣被人,皮以表其有炳蔚之文章 。」 鄭鍔曰:「有天子之孤,有諸侯之孤。」 《大宗伯》曰:「孤執皮帛者,天子之孤也。《典命》曰:『公之孤四命,以皮帛視小國之君者,諸侯之孤也。二者皆執皮帛,特所用以飾之,皮異耳。飾以虎皮者,天子之孤;飾以豹皮者,諸侯之孤。天子之孤,不當繼子男之後,故康成以』」 為此公之孤也。然《典命》又有「諸侯適子未誓,則以皮帛繼子男」 之文,則公之孤與諸侯適子之未誓者,皆執皮帛而列子男之後歟?此文獨立上無所承,意其斷簡失次也。

天子圭,《中必》。

鄭康成曰:《必》讀如《鹿車》。請幫助識別此字。之。請幫助識別此字。謂以組約其中央

「為執之以備失隊 。」 劉迎曰:「《詩》瞻彼洛矣」 ,有曰「韠琫有珌。」 釋者謂天子玉琫而珧珌。知琫之有珌,則知圭之防失隊者,其執之中必有珌以約之也。趙氏曰:「必者,取可必其無失之意 。」 王氏曰:「天子平且而櫛冠,日出而視朝,一物不應,亂之端也。宜兢兢業業以致其謹焉,故執此以為之戒 。」 賈氏曰:「案《聘禮》五等,諸侯及聘」 使所執圭璋,皆有繅藉及絢組,所以約圭中央,即此中必之類。此不言諸侯,舉上以明下 。鄭鍔曰:「特言天子之必者,尊王之意。」

四圭尺有二寸,以祀天;

趙氏曰:案《典瑞》注云:「中央為璧,圭著其四面。」 又云:「邸,本也,圭本著於璧。」 「四圭有邸」 ,謂圭末四出。然未知璧在中央,通兩畔總為尺二寸,或除璧兩畔圭各長尺二寸,據下文祼器尺有二寸,則恐一圭長足二寸。今觀《典瑞疏》,謂用一大玉,琢出中央為璧,形亦肉倍好孔,四面琢出四圭,各尺二寸,與鎮圭同。其璧為邸,徑「六寸,總三尺,與大圭三尺等,皆一玉俱成兩圭。祀地者亦然。」 據此,則四圭是就璧平出,不是植立起者。邸,則於璧中琢成寓穴。然邸言宿,邸歸著處也。此圭乃植在神坐前,欲天神降而依憑託宿於其中,如人有旅邸相似。此是禮神之玉,非事神所執之玉。《書》雲「植璧秉圭」 是也。夫銳首曰圭,凡物銳則利用,故銳圭以象其用之利。必四圭者,象天德之覆,無乎不周。必尺二寸者,又以象天之成數。璧圓則象天之體,然不特祀天如此,旅上帝亦以之 。王昭禹曰:「於《典瑞》言邸,於此言尺有二寸,互相備也。」

大圭,長三尺,杼上終葵首,天子服之。

王昭禹曰:「《典瑞》所謂王晉大圭以朝日」 是也 。鄭鍔曰:「長至於三尺,所以謂之大 。」 鄭康成曰:「終葵,椎也。為椎於其杼上,明無所屈也。杼,閷也 。」 賈氏曰:「齊人謂椎為終葵 。」 趙氏曰:「杼如輪,人行澤者,欲杼同」 ,謂大圭三尺長,上頭謂之首。今於首處餘六寸,令方正如椎頭。自六寸下兩畔殺些子,已下依舊方正 。鄭鍔曰:「長三尺者,貫三極之道也。杼上者,所以致用也。又為之葵首,則圜其體以覆其上,殆又攝用以歸體之意歟 ?」 易氏曰:「圭以大名,象道之體;三尺為數,象道之成;杼上終葵首,象道之用 。」 鄭鍔曰:「服之者,搢於衣帶之間,或謂之搢,或謂之服,其實一也。是圭也亦謂之珽。《玉藻》曰:『天子搢珽方正於天下也』。」 《相玉書》曰:「珽玉六寸,明自照也。」 《玉藻》言:笏廣三尺有六寸,三尺者,其長六寸,其椎。陸佃云:「以寸之葵首計之則有餘,去葵首而計之則為不足。」 意其非天子之笏,故孔穎達以為諸侯以下之度,豈其然歟?由是攷之,天子有鎮圭,有冒圭,有大圭。鎮圭、冒圭,其用有時。執鎮圭服大圭者,朝日之禮也;執冒圭服大圭者,見諸侯之禮也。然執冒圭以驗諸侯之瑞,其用也暫而已,王之見諸侯,亦未嘗不用鎮圭也。《大宗伯》《小行人》之言鎮圭,皆繼以公、侯、伯、子、男所執之玉,明朝見諸侯皆用鎮圭之意。

土圭尺有五寸,以致日,以土地。

鄭康成曰:「致日,度景至,不夏日至之景,尺有五寸;冬日至之景,丈有三尺。」 土猶度也,建邦國以度其地而致其域 。鄭鍔曰:「或謂測日景以驗地之遠近,必由尺有五寸者,何耶?蓋天地相去三萬里,尺有五寸,以知其一萬五千里也。」 立八尺之表以度景至否?冬至之景,丈有三尺,而夏至則景,尺有五寸也。正以夏至之景,為圭之長,則可以知地中也。然土圭之用,非惟以度日景,又以土地,故不可以用丈有三尺為之。何則?建國封諸侯度地之灋,景一分差百里,尺有五寸者,一萬五千里之景也。五等諸侯,惟取五分景已下,無取尺寸之意 。陳用之曰:「土圭非特可以致日,又可以致月。致日者,冬夏致日是也;致月者」 ,春秋致月是也。若《堯典》所謂「敬致」 者,特夏之時然爾,冬至之日亦可以致焉。蓋夏至者短之極,冬至者長之極,春秋二分日,於是乎中,不可以致矣,於是用之以致月焉。《玉人》制其器,故言其用之所至;《典瑞》辨其用,故言其用之所該;《大司徒》用之求地中,故止言「測土深、正月景」 而已。

祼圭尺有二寸,有瓚,以祀廟。

薛氏曰:「圭、璋,其柄也;瓚,其勺也。」 柄則圭、璋純玉為之,勺則玉多石少者可矣。鄭司農謂「瓚,四玉一石」 ,是圭、瓚、璋、瓚則玉為之,圭、璋之勺則裝以金焉。《玉人》所謂「黃金勺、青金外」 是也。鼻寸,所以流鬯也。衡四寸,勺徑也。圭、璋、瓚制蓋如此 。王氏《詳說》曰:「舊圖以瓚下有盤,口徑一尺。」 其說出於鄭氏,固然矣。然瓚、盤之制,出於《漢儀》,《六經》所載,初無此事。陸氏謂「瓚形如盤,徑四寸,鼻上寸為龍形,圭璋為柄」 ,當

矣。但陸氏以黃金勺、青金外,朱中鼻寸,橫四寸有半,謂勺為「龍口」 矣。復有杜氏之說,以勺為「尊中之勺」 ,何其依違兩間乎?蓋勺之事一,而其制有二,《明堂位》曰:「夏后氏龍勺,商之疏勺,周之蒲勺」 ,此謂尊中之勺也。此曰「黃金勺」 者,謂「圭瓚之首,鼻勺之勺也。」 杜氏、鄭氏分為二說,惟鄭氏之說為優 。鄭鍔曰:「圭瓚以祼,前有龍,中有瓚,後有圭,以為柄。」 此言祼圭,尺有二寸,而又曰有瓚,則不兼瓚以言尺寸,蓋其圭之長如此也。王所執以祼,則灋天之大數也宜矣。天地大神,至尊不祼,唯人道之,宗廟有祼而已,故曰以祀廟也。祼圭本以祀宗廟為主,先王以事神之道事賓,故因而用之於賓客耳。如四圭有邸以祀天,而《典瑞》又曰:「旅上帝也。」 論其本意,則為祀天設而已。《玉人》言其製作之本意,《典瑞》言其欲用之備也。

琬圭九寸而繅,以象德。

鄭康成曰:琬猶圜也 。」 趙氏曰:「凡物圓則順,方則逆,圭圓其首,是以順為義。」 繅,藉圭之物,文採在上,錫命是文事,故以繅象燦然相接之文。此是王使之瑞節。諸侯有德,王命賜之,如天王使毛伯來賜公命,使者遂執琬圭以致命焉。象德,象王者親愛諸侯之德。或謂象諸侯有德 。鄭敬仲曰:「德出於人性之固有,先王乃」 順而治之。好出於人情之常,然先王乃順而結之,故琬圭則因其銳,以順為主也。以治德,則用之於錫命之時,以結好,則用之於時聘之際,二者皆文事也,故又繅之以象德也。王昭禹曰:「『《典瑞》言以治德以結好,而此言以象德』者,惟象德然後可以治德結好也。象德言圭之制,治德,結好言圭之用,《玉人》言其制,《典瑞》言其用。

琰圭九寸,「判規以除,慝以易行。」

趙氏曰:「琰之為言剡也,謂此圭剡一半至首為鋒芒,取戈兵之象,半則圓焉。判言半也,規言圓也,半其圓而剡之,故曰判規。琬圭不剡,琰圭不琬,琰圭是規圓上出頭尖銳者,即《書》『琬琰在西序』是也。」 劉執中云:「《易》以離為戈兵,蓋離,火也。火之形上銳,有戈兵之象。然判規於圭上,雖示惡也,亦有仁愛之意,以其半尚琬」 也 。鄭敬仲曰:「《易行》,謂諸侯之為不善者,以此責之,而使改過易惡也。除慝,謂用之於眾覜之時。《行人》言殷覜以除邦國之慝也 。」 《易氏》曰:「易行除慝,先王之義。剡與瑑飾各居其半,以示聖人威嚴不可犯之意 。」 趙氏曰:「九,陽數也。惟闢作福作威。非體元用九之君,不得用此,故二圭同以九寸。」

《璧羨度尺》,好三寸以為度。

鄭司農曰:「羨,徑也;好,璧孔也。」 《爾雅》曰:「肉倍好謂之璧,好倍肉謂之瑗,肉好若一謂之環 。」 賈氏曰:「羨為不圜之貌,造此璧之時,應圜徑九寸。今減廣一寸,以益上下之袤一寸,則上下一尺廣八寸,兩畔肉各三寸,兩畔共六寸,是肉倍好也 。」 薛氏曰:「璧圓九寸,好三寸,延其袤為一尺,旁各損半寸,則廣八寸矣。」 然則璧羨袤十寸,廣八寸,同謂之「度尺。」 以十寸之尺起度,則十尺為丈,十丈為引;以八寸之尺起廣,則八尺為尋,倍尋為常。故鬴深十寸,內方八寸而為嘉量;幣長一尺八寸而為制幣。凡此皆璧羨縱橫之尺數然也。度必為璧以起之,則「圍三徑一」 之制,又寓乎其中矣。度起於羨,權起於黃鍾之長。先王制器,豈徒「然哉?凡以存天下萬世之法。」

劉氏曰:「好三寸者,數之始也;袤一尺者,數之成。」

也。圓寸以九者無窮之用,廣尺以八者,不變之體。以三合六而為九,以九合一而成十。直而行之,其用不窮;橫而置之,其體無變。立成器以為天下利,豈私智乎 ?陳用之曰:「三者之體皆圓,其制皆外實而內虛。實者其體也,故以肉名之;虛者其心也,故以好名之。」 因物寓理,以謂虛而無物,心所尚也。

圭璧五寸,以祀日月星辰。

賈氏曰:「圭璧,謂以璧為邸,旁有一圭 。」 易氏曰:「圭銳以象天之用,璧圓以象天之體,而其制五寸者,殺乎祀天之璧,又以象天數之中 。」 鄭鍔曰:「五,天地之中,數所以象三光,運行乎天地之中 。」 趙氏曰:日月星辰,其用照臨不息,故以圭而象其用。其往來運轉,皆麗於天,故以璧為邸,以象其託宿於天之意。然亦欲星辰之神降而依憑於邸也,非祭祀所執,與四圭祀天同。但日月星辰為天之佐,不及天之用為甚大,故祀天以四圭,而此則殺之,止以一圭。而《典瑞》曰「圭璧以祀日月星辰」 是也。《典瑞》不言五寸,於四圭言邸不言璧,璧即邸也,亦互見爾。

璧琮九寸,諸侯以享天子。

陳用之曰:「圓謂之璧,方謂之琮,璧以辟為義,琮以宗為義,王者父事天、母事地,蓋繼天而為之子故也。諸侯之於天子猶天子之於天也,其尊之如天。」

「故享以璧;其親之如地,故享以琮。」 天子當陽,諸侯用命,故璧琮之制,同,以九寸為度。鄭以享為獻是也。享必有獻,獻指物享言義 。鄭鍔曰:「廟中將幣之時,用以享獻於天子 。」 王昭禹曰:「《小行人》合六幣,璧以帛,琮以錦,蓋侯伯之享禮也。璧禮天之玉也,故以享天子;琮禮地之玉也,故以享後。」 此言享天子而不言享後者,以諸侯來享,以天子為主故也。由此推之,則二王後之享用圭璋,子男之享用琥璜,《玉人》不言,以《小行人》見之也 。王氏《詳說》曰:「鄭氏不知闕文,而以《聘禮》享君以璧,享夫人以琮」 ,直欲微見其意,謂琮不可享天子,當用之享後,此鄭氏之失也。

「穀圭七寸」,天子以聘女。

易氏曰:「穀,善也 。」 王氏曰:「以穀不失性,生生而不窮,故天子以納徵 。」 鄭康成曰:「納徵加於束帛。」 鄭鍔曰:「七寸者,少陽之數,天子而用七寸,蓋男下女之義 。」 《易氏》曰:「聘女,嘉禮之至善者也 。」 王昭禹曰:「《典瑞》言以和難,以聘女」 ,此不言和難,蓋玉人為穀圭,以用於天子,聘女為主 。趙氏曰:「和難、聘女,一則通彼此之情而歸之善」 ,一則諧夫婦之禮。而有嗣續。所以二事皆用「穀圭。」 以穀是天地至和之氣所鍾。

大璋,中璋九寸,邊璋七寸,射四寸,厚寸。黃金勺,青金 外,朱中鼻寸,衡四寸有繅。天子以巡守,宗祀以前馬。

趙氏曰:「自大璋至前馬,皆天子巡狩過山川祭酌之。蓋三璋據為勺柄,黃金勺以下據為杓頭,蓋銳首曰圭,半圭曰璋。圭以象陽之生物,璋以象陰之成事。地以終天之功為事,山川以成地之功為事,故祀山川以璋,邸射而巡狩用事於山川亦以璋,凡以象陰之成事故也。」 然謂圭、璋之勺,形制並與圭、瓚同,是有事山川,用此盛酒以灌神之器。但圭瓚以圭為柄,故謂之圭瓚,此以璋為柄,故只謂之璋瓚,皆用玉為之。大璋加文,飾,用於大山川;中璋殺文,飾,用於中山川;邊璋半文,飾,用於小山川。言大璋、中璋,則知邊璋為小。不言小而言邊,以特飾其邊,如邊之有邊,騰邊脣也。飾其邊,計其分寸,得大璋之半。注「所以言半飾,飾謂彫琢成文也。射四寸」 ,謂就璋上剡出一半已上至首,令削得尖細以貫勺,勺即瓚也。「其半以下不剡處則為文飾。」 是大璋、中璋、邊璋寸數雖不同,而射處皆尖四寸。射如射之貫,以象山澤通氣,與璋邸射同,不射則貫,勺不得厚寸,則三璋皆如此厚也 。鄭鍔曰:「祼圭之盤謂之瓚,璋之盤則謂之勺」 ,見其所容者少也。勺以黃金為內,青金為外,黃者地之盛色也,青者東方少陽之色也。中央其地之正位歟?地之成物,則色以黃為盛也,故黃金為勺,則山川之位正乎中央而成功之盛也。陰之美發生自東,青者地道發生之色歟,故青金為外,則山川之功始見之東方之義也。「朱中」 者,朱者至陽之色,山川雖為陰之聚,然實含陽乎中,中不含陽,則無以發生萬物,故以朱飾乎中,以象山川者,陽氣之蘊也。「鼻寸」 者,圭瓚之龍,所以前注勺之鼻,則瓚之龍也。瓚言龍,總舉其形而言也。勺言鼻,舉龍之一而言焉,以見山川通氣之義也。「以一寸為度」 ,如上文厚寸之意也。一寸則十分也,十者地數之成也。衡,橫也。勺如盤然,橫乎中央,故謂之衡。衡四寸者,以象山川捍蔽四方之意。有繅者,用之時,當以繅藉為飾,以象山川,為國之文飾也。言天子巡狩四方之時,所過山川,或當有祭祀,則用之也。必以馬以牲,蓋馬之為物,行地無疆,故《校人》言將事於四海山川,則飾黃駒。用馬以祭之,時宗祝則執此勺以前之,蓋用馬以祈神也。《大祝》云:「過山川則用事」 ,言宗祀者,尊之之辭 。陳用之曰:「鄭氏有事山川則用灌焉,豈其然乎?宗廟有灌,求神於陰。天地不灌,而山川地示豈復灌之云乎?」

「大璋亦如之」,諸侯以聘女。

陳用之曰:「以文攷之,當繼天子以聘女之後亦如之者,亦如穀圭之七寸。蓋聘女,天子以圭,諸侯以璋,是為降殺之等。若以繼邊璋之後,則邊璋與黃金勺用以酌者,聘女加於束帛,非酌事禮,安所用哉?」

瑑,圭璋八寸,璧琮八寸,以頫聘。

鄭康成曰:「瑑,文飾也。覜,視也。聘,問也。眾來曰覜,時來曰聘。《聘禮》曰:『凡四器者,唯其所寶,以聘可也』。」 鄭鍔曰:「諸侯朝於天子,公侯、伯以圭,而其臣覜聘亦以圭;子男以璧,而其臣覜聘亦以璧。圭之外又加以璋,璧之外又加以琮,八寸,雖降於公,而實過於侯伯子男。臣非可以踰乎君,其分異也。」 或曰:據先儒所釋,則瑑圭「聘天子而以璧享之,瑑璋聘王后而以琮享之」 ,八寸之制,特言「上公之臣」 而已。不知《經》言「瑑圭璋璧、琮」 ,則與圭璋、璧琮固不同也。五、

等諸侯,以桓信躬蒲璧飾其圭璧,而其臣特瑑之而已。其制既有降殺,則公侯伯之臣何嫌乎圭璋?子男之臣何嫌乎璧琮?又何嫌乎?其制皆八寸,必欲強為六寸四寸之說,況乎諸侯之三采三就、二采再就,而諸臣特二采一就,其尊卑隆殺,固不待辨而明 。趙氏曰:「此是諸侯遣臣覜聘乎王之所執,非是天子使人」 於諸侯所用者。蓋天子有事,諸侯遣卿大夫來聘,遂執此以見王。然上公以九為節,而曰八寸者,蓋璧琮九寸,諸侯以享天子,此諸侯之臣不得用本君玉等而降之為八寸也。據《行人》注「二王後用圭璋五等,諸侯用璧琮」 ,諸侯之臣降一等,子男之臣不得同本君,則用琥璜。以此知《玉人》圭、璋、璧、琮是五等之諸侯所執。至五等諸侯之臣,唯上公臣執此八寸,其餘則殺,而子男之臣則執琥璜,《經》不言二王舉尊以見卑也 。陳用之曰:「大宗伯以玉作六器,以禮天地四方。自蒼璧禮天,至於元璜禮北方,此六物之制,本以禮神,而幣亦用之。蓋此六物者,人之所寶,用以為幣,誠足示也。故天子之於諸侯」 ,諸侯上交於天子,與夫諸侯之相為禮咸用焉,即《行人》所謂「以和諸侯之好故」 是也。此言「瑑圭璋八寸,璧琮八寸以覜聘」 ,則天子使人於諸侯所用以為禮者。瑑謂為之文以飾之,別於禮神之物故也 。王昭禹曰:「於《玉人》言其長之數,以斲玉為器,其制存於《玉人》。於《典瑞》言采就之數,以成器,然後設飾」 以為用,其禮成於《典瑞》。

牙璋,中璋七寸,射二寸,厚寸,以起軍旅,以治兵守。

趙氏曰:「牙璋,謂有鉏牙之飾於琰側,如牙齒參差,而有尖鋒之狀,故曰牙璋。中璋亦然。是牙璋之中樣者,故不言牙而言中,以此發兵,若後世銅虎符發兵之類。軍多則用牙璋,軍少則用中璋,以中對牙,則牙璋大而中璋為小可知。牙有噬齧搏擊之威,如爪牙然。以牙為象,取其能制人而人畏之。璋象陰之成事,兵」 ,陰事也。《詩》以祈父為王之爪牙。祈父,司馬也。兵事正掌於司馬,而謂王之爪牙,與此意同。七寸,其長也。射二寸則邪剡二寸為牙,其下有五寸為體,不琰也。五,中數也。五寸之體,而加以二寸之琰,為七寸,七過中數,豈非取剛過中以為用,有誅戮之象乎 ?王昭禹曰:「事有大小,故有牙璋、中璋之異 。」 鄭鍔曰:「三璋雖異,皆以七寸為度,則射皆二寸,則以地二生火,天七成之,軍旅之事,赫赫炎炎,耀威於天下,使人不敢嚮邇,則取火生成之數也,宜矣 。」 《易氏》曰:「《白虎通》曰:『璋為南方,陽極而生陰,兵陰也。故以起軍旅,以治兵守 』。」 趙氏曰:「以起軍旅,謂發兵必以此為信,言軍旅則必有徵誅之事也;以治兵守,則」 用兵守禦去處,以此璋治之,使不失其備,不必有徵誅之事也。此與《典瑞》「牙璋以起軍旅,以治兵守」 同,彼不言中璋,互見也。《禮書》引《春秋》「宋司馬請瑞,以命其徒,攻桓氏。」 杜預注曰:「瑞是符節發兵者。」 此事甚親切,在哀公十四年。

駔琮五寸,宗後以為權。

趙氏曰:「駔,注讀為組。」 以玉為琮,方而以組帛繫其鼻,故名為駔。琮,亦如以玉飾豆,即名玉豆;以玉飾案,即名玉案也。五寸,其闊五寸也。權,謂王后以此為稱錘,以稱物之輕重 。鄭鍔曰:「權者,銖、兩、斤、鈞所由生。宗後以組繫五寸之琮以為權,蓋用之於內也。」 然則獻繭、稱絲之用,其以此歟 ?毛氏曰:「玉堅剛之物,用以為器」 ,庶不損壞,因之而麗其灋,則灋亦與傳而無窮。故先王即璧以為度,即琮以為權,然不用圭璋者,權以等物之輕重,宜先平正焉。圭璋上銳而下方,又長而狹,非平正故也。璧雖平正,然中空不可以為鼻,而組無所施。惟琮八方,其中實足以為鼻,故組之為宗後之權 。陳用之曰:「謂之宗後以為權,其繼」 天子,理內治,為天下所宗故也 。《易》氏曰「駔琮以為權」 ,與璧羨起度之意同。蓋璧之體圓而象乎天,琮之體方而象乎地,天地為萬物之所始,而萬物之數莫不取灋於天地,此權所以取乎琮,而度之所以取乎璧也。知璧羨起度,而度不以璧,則知駔琮為權,而權不以琮,是駔琮可以為權之始,不可以為權之用。蓋權之為器,灋度之所自出,而政事係焉。先王慮其制之不存,故託其制於《駔琮》耳。

大琮十有二寸,射四寸,厚寸,是謂「內鎮」,宗後守之。

王昭禹曰:「琮方以象地,故大琮,後以為所守之玉。謂之大琮,則以守內治者,玉莫大於此也。十有二寸,與鎮圭之數同。王繼天而為子,故備天數;後繼天子而致內治,故同於王 。」 鄭鍔曰:「琮本八寸爾,其射二寸,兩旁各射二寸,是為四寸。四寸之射,八寸之琮,此所以十有二寸 。」 鄭康成曰:「射其外鉏牙 。」 賈氏曰:「據八角鋒」 ,故云「鉏牙 。」 趙氏曰:「謂之內鎮者,對天子執鎮圭為內,天子則執鎮以治外。」

後則守大琮以治內。《禮書》云:「亦刻山鎮在上,如鎮圭。」 又或謂猶天府所謂玉鎮,取其鎮壓之意,非瑑?四「山鎮在上」 ,二說皆通 。《易》氏曰:「守之為言,各有分守之謂也。」 蓋天子聽外治,必能守是職,而後可以鎮乎外;後聽內治,必能守是職,而後可以鎮乎內。苟違其守,則外內失其政,尚奚足以言鎮乎?

駔琮七寸鼻,寸有半寸,天子以為權。

鄭敬仲曰:「琮有宗之道,能為人之所宗者,然後能出灋以為權 。」 鄭鍔曰:「駔琮七寸,其穿組之鼻則寸有半,天子用以為權,蓋用之於外也,然權宜一出於天子。後之權以五寸之琮,天子之權以七寸之琮者,蓋內外雖異位,皆不可以無權。天子之權,非不可用於內也,以為宗後治內,則灋宜出於後也。然內之權則出」 於五寸之琮,外之權則出於七寸之琮,又以見王與後之權不能無輕重之等。然天子天道也,宜以璧為用;後地道也,宜以琮為用。天子用琮以為權,何也?蓋後地道也,其灋止於用琮,君則能天而能地,可得而兼用焉。故「為度以璧,而為權以琮,上焉而天,下焉而地,無所不該」 之義也。權不用璧,而用琮者,蓋莫高於天,長短之所由生,莫厚於地,輕重之所由積,所以審輕重者,宜乎用灋地之器 。毛氏曰:「後之權用之宮,王之權用之國。先王非務為異也,亦欲灋度之不壞。不幸失其一,尚存可資之則也。於天子言鼻,則後可知;言寸有半,則後一寸可知 。」 《易氏》曰:「七,成數也;以成數為權,則成而不可變」 也。五,中數也;以中數為權,則中而不可易 。陳用之曰:「天子理陽道,後治陰德。陽道主變,陰則有常而無變焉。惟無變,故所謂權者不出乎中;惟有變,故所謂權者不執乎中,容有過中之事焉。五,中數也,後之所謂權者不出乎中,故其制以五;七,過中之數也;天子所謂權,不執乎中,故其制以七。」

兩圭五寸,有邸,以祀地,以旅四望。

趙氏曰:兩圭亦是用玉琢成方琮,卻於琮兩邊琢出兩圭相對,其圭各長五寸。邸者,取其托宿之意。天則以璧為邸,地以琮為邸。必以五寸,則以地數不過五,如《書》「五曰土」 也。此亦植在神坐前,欲地示降,而依憑存宿於中,非所執之玉也。此即《典瑞》「兩圭有邸,以祀地,旅四望。」 玉人制此器,故特言其寸數 。易氏曰:「兩圭祀地」 ,對四圭祀天而言也。天以健為體,其德無不周,故其用為四圭,其數為尺二寸。地以順為體,其德有所止,故半之而為兩圭,殺之而其數為五寸,知四圭尺有二寸而托邸於璧,則知兩圭五寸而托於琮。

瑑琮八寸,諸侯以享夫人。

趙氏曰:「瑑,謂就上雕琢成文縷,要別於禮神之『琮』,即如上文瑑、圭、璋、璧、琮也。琮,祀地玉。諸侯享天子用璧,享後用琮,則享夫人以瑑、琮宜矣。上文璧琮九寸,以享天子,則後在其中;天子以九寸,至夫人則分卑降用八寸宜矣 。」 陳用之曰:「禮之道,施報而已。觀後夫人有致飲於賓客之禮,則諸侯之於後夫人,其有享也」 宜矣。享夫人以琮,則後享之用琮,亦從可知矣。言「夫人」 而不言後,舉卑以見尊也。先儒不此之思,徒泥「享夫人」 之文,以謂諸侯自相朝所用致享,豈其然乎?

《案》「十有二寸,棗栗十有二列,諸侯純九,大夫純五,夫 人以勞諸侯。」

鄭鍔曰:「以玉飾案,其廣十有二寸,每案以棗栗為列十二案,故十二列案飾以玉,所以明憑恃以為安者,在德也 。」 賈氏曰:「棗栗謂案案皆有棗栗為列十有二者,據案十二為數,不謂案之上十有二也 。」 陳用之曰:「案十有二寸者,具成數。棗栗之陳亦以十二之數而加之於案,非謂十有二案也。」 趙氏曰:「棗之為物其實」 赤,栗之為物其體堅,所以取其信敬堅實之義。女所用以為贄者,《春秋傳》曰:「棗栗以告虔也。」 女贄不過此,事在莊公二十四年。

鄭司農曰:「夫人,天子夫人 。」 《王氏詳說》曰:「天子。」

之妃曰後,諸侯曰夫人,而天子亦有三夫人矣,後夫人皆預於賓客之事。案《聘禮》云:「夫人使下大夫勞以二竹簋方。」 說者謂諸侯夫人待聘者之禮有竹簋以盛棗栗而無案,及勞二王之後則有案矣。是案十有二,為後設也。鄭氏既知勞二王之後為案十有二矣,然不知其闕文,乃以為記時諸侯僭稱王,而夫人之號不別,曾不謂《攷工》惟此一職為周制,使夫人之號與王后不別,又何以有宗後為權與夫宗後守之之文乎 ?鄭康成曰:「純猶皆也。王后勞朝諸侯皆九列,聘大夫皆五列。則十有二列者,勞二王之後 。陳用之曰:『諸侯純九,大夫純五』。謂以棗栗而列於十有二寸之案。其勞諸侯也,純以九焉;其勞諸侯」 之大夫也,純以五焉,不以命數之多寡為節,蓋厚之也 。王昭禹曰:「夫人佐後」 ,

考證

「以致內治。」 王於賓客致酒後致飲,而夫人亦致飲。王於賓客有膳與饗食之禮,而夫人亦致饗食與膳。故王勞賓客,而夫人亦勞諸侯,陰陽相成之義。

趙氏曰:「勞諸侯以王后為主,然言夫人則王后。」

「在其中」 ,乃舉卑以見尊也。

《璋邸》射素功,以祀山川,以致稍餼。

趙氏曰:「半圭為璋,圭象用之利,天以生物無不周,故祀以四圭;地不及天,故以兩圭;日月星辰不及天,故祀以圭璧;山川屬地,其用亦不及地之大,故祀以璋,表其得地利之半耳。璋邸者,就方琮上出一璋,以璋而邸於琮。琮方所以象地之體,以琮為依託之邸,所以象山川之麗於地也,與圭璧之意同,亦欲山川之」 神降而依存於璋邸中,亦植在神坐前,非手所執之玉 。鄭康成曰:「邸,射剡而出也。」

賈氏曰:「向上謂之出璋首邪卻之處,從下向上。」

「總邪卻之,名為剡而出 。」 《易氏》曰:「射言剡出而貫於邸。素功則朴質而無瑑飾之文,所以象山川有阻固之功,賓客有藩屏之功 。」 陳詳道曰:「《王制》曰:『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書大傳》曰:『其餘山川祀者,小者視子男』。」 《周禮》:「諸侯為賓,諸侯臣為客。」 山川賓客,等衰雖殊,其以造贈用邸射一也 。鄭康成曰:「致稍餼,造賓客,納廩」 食也 。王昭禹曰:「以致稍餼,則《典瑞》所謂『以造贈賓客也。造贈則言造館,以贈稍餼則指其物,互相備也 』。」 陳用之曰:「玉人之事,專以治玉而成器,然非玉人所治,工記之者蓋附言耳。」

康王受命列玉五重於西序東序太保承介圭上宗奉同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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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書經顧命》:「越玉五重,陳寶、赤刀、大訓、弘璧、琬琰」,在 西序。大玉、夷玉、天球、《河圖》,在東序。

蔡傳弘璧,大璧也;琬琰,圭名。夷,常也;球,鳴球也。孔氏曰:「弘璧、琬琰,大玉。夷玉,天球,玉之五重也。《河圖》,《易大傳》所謂河出圖」是也。大全陳氏大猷曰:「古雙玉為玨,圓玉曰璧,銳上曰圭,琰有鋒芒,琬無鋒芒。大玉,華山之玉;夷玉,東夷之美玉。」

太保承介圭,上宗奉同瑁。

蔡傳介,大也。大圭,天子之守,長尺有二寸,同爵名,祭以酌酒者。瑁方四寸,邪刻之,以冒諸侯之圭璧,以齊瑞信也。大全董氏曰:「介圭,天子所守,瑁以朝諸侯。」

夷王二年蜀人呂人來獻瓊玉賓於河用介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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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竹書紀年》云云。

定王十八年齊國佐來獻玉磬紀公之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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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竹書紀年》云云。

靈王  年異方貢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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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拾遺記》:周靈王時,異方貢玉人石鏡。此石色白如 月,照面如雪,謂之月鏡。有玉人機戾,自能轉動。萇弘 言於王曰:「聖德所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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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帝十六年得玉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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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漢書文帝本紀》,十六年秋九月,得玉杯,刻曰「人主 延壽」,令天下大酺,明年改元。 按《郊祀志》,「趙人新垣 平使人持玉杯,上書闕下獻之,平言:上曰:『闕下有寶 玉氣來者。已視之,果有獻玉杯者,刻曰『人主延壽』。平 又言,臣候日再中,居頃之,日郤復中。於是始更以十 七年為元年,令天下大酺。平言曰:『周鼎亡在泗水中, 今河決通於泗,臣望東北汾陰直有金寶氣,意周鼎 其出乎?兆見不迎則不至』』。」於是上使使治廟汾陰南, 臨河,欲祠出周鼎。人有上書告平,所言皆詐也,下吏 治,誅夷平。

宣帝   年怛陁國貢八角玉升按漢書宣帝本紀不載 按雲仙雜記宣帝時西夷怛陁國貢八角玉升夏以水澆之則無暑冬以火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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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無寒異事甚眾。

五鳳四年得寶玉於祋祤按漢書宣帝本紀五鳳三年三月行幸河東 按郊祀志宣帝自幸河東之明年正月鳳凰集祋祤於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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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處得玉寶,起《步壽宮》。

後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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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帝建初七年玉珪出弘農華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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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不載 按《古今注》云云。

桓帝永興二年得玉鉤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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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後漢書。桓帝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永興二年四 月丙午,光祿勳吏舍壁下夜有青氣,視之得玉鉤、玦 各一。鉤長七寸二分,周五寸四分,身中皆雕鏤,此青 祥也。玉,金類也。七寸二分,商數也;五寸四分,徵數也。」 商為臣,徵為事,蓋為人臣引決事者不肅,將有禍也。 是時梁冀秉政專恣,後四歲,梁氏誅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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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帝永嘉六年二月壬子玉龜出灞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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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懷帝本紀》。不載。 按《宋書符瑞志》云云。

====愍帝建興二年劉琨張寔各獻玉璽====按《晉書愍帝本紀》,不載 按《宋書符瑞志》,「建興二年 十月,大將軍劉琨掘地得玉璽,使參軍郎碩奉之歸 於京師。十二月涼州刺史張寔遣使獻行璽一鈕,封 送。」

建興五年,元帝承制改元。《玉冊》見於臨安,「白玉麒麟 神璽」出於江寧。

按《晉書愍帝本紀》,五年三月,瑯琊王睿承制改元,稱 晉王於建康。 按《元帝本紀》,帝進位承相,大都督中 外諸軍事。出師時,有玉冊見於臨安,白玉麒麟神璽 出於江寧,其文曰「長壽萬年。」

按《宋書符瑞志》:「晉愍帝建武元年三月己酉,丹陽江 寧民虞由墾土得白麒麟璽一鈕,文曰『長壽萬年,獻 晉王』。」按志稱建武元年即愍帝紀所云承制改元也

成帝咸康八年康帝即位豫州刺史路永獻玉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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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康帝本紀》,「咸康八年六月甲午,即皇帝位。」 按《宋書符瑞志》,「晉成帝咸康八年九月,廬江舂穀縣 留珪夜見門內有光,取得玉鼎一枚,外圍四寸,豫州 刺史路永以獻。著作郎曹毗上《玉鼎頌》。」

安帝義熙十二年得玉璽於淮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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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晉書。安帝本紀》。不載 按《宋書符瑞志》。「晉安帝義 熙十二年六月。左衛兵陳陽於東府前淮水中得玉 璽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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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武帝大明元年江乘縣民得玉璧以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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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書孝武帝本紀》,不載。 按《符瑞志》:「大明元年五 月戊寅,江乘縣民朱伯地中得玉璧,徑五寸八分,以 獻。」

大明四年二月乙巳,徐州刺史劉道隆於汴水得白 玉戟以獻。

按《宋書孝武帝本紀》。不載。 按《符瑞志》云云。

明帝泰始二年赭圻城南得紫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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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書明帝本紀》,不載。 按《符瑞志》,「泰始二年八月 於赭圻城南得紫玉一段,圍三尺二寸,長一尺,厚七 尺。太宗攻為二爵,以獻武、文二廟。」

泰始五年,郢州獲元玉以獻。

按《宋書明帝本紀》不載。 按《符瑞志》:「五年十月庚辰, 郢州獲元璧,廣八寸五分,安西將軍蔡興宗以獻。」

後廢帝元徽四年吳興烏程獲蒼玉璧以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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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書後廢帝本紀》。不載 按《符瑞志》。「元徽四年十 一月乙巳。吳興烏程余山道人慧。獲蒼玉璧。太守蕭 惠開以獻。」

南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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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永明七年吳郡太守江斆於錢塘縣獲蒼玉璧一枚以獻按南齊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祥瑞志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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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帝天監  年扶桑國貢觀日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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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梁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梁四公傳》,「天監中,扶桑 國貢觀日玉,大如鏡,方圓尺餘,明徹如瑠璃,映日,以 觀見日中宮殿,皎然分明。」

大同八年戍主楊光欣獲玉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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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梁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酉陽雜俎》:「梁大同八年, 戍主楊光欣獲玉龍一枚,長一尺二寸,高五寸,雕鏤 精妙,不似人作。腹中容斗餘,頸亦空曲。置水中,令水 滿倒之,水從口出,水聲如琴瑟,水盡乃止。」

北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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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元帝永興三年北塞候人獲玉板以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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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明元帝本紀》。不載 按《靈徵志》,「太宗永興三 年十二月,北塞候人獲玉板二以獻。王者慈仁。」則見

太武帝延和三年樂安王範獲玉璽以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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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太武帝本紀》,不載。 按《靈徵志》,世祖延和三 年三月,樂安王範獲玉璽一,文曰「皇帝璽」,以獻。

文成帝和平三年河內人張超獲玉印以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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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文成帝本紀》,不載。 按《靈徵志》,「高宗和平三 年四月,河內人張超於壞樓所城北故佛圖處獲玉 印以獻。印方二寸,其文曰:『富樂日昌,永保無疆,福祿 日臻,長享萬年』。」玉色光潤,模製精巧。百僚咸曰:「神明 所授,非人為也。」詔天下大酺三日。

孝文帝承明元年上谷民獻玉印京兆民獻玉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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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不載。 按《靈徵志》,「高祖承明元 年八月,上谷郡民獻玉印,上有蛟龍文。」 又按志,「元 年九月,京兆民獻青玉璧一雙,文色炳煥。王者賢良 美德則至。」

太和元年武川鎮雍州長安鎮各獻玉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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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不載。 按《靈徵志》,太和元年三 月,武川鎮獻玉印,青質素文,其文曰「太平。」六月,雍州 獻玉印。是月,長安鎮獻玉印一,上有龜紐,下有文字, 色甚鮮白,有殊常玉。

太和三年,定州鉅鹿民獻玉印。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不載。 按《靈徵志》。「三年七月,定 州鉅鹿民獻玉印一。方七分。」上有文字「太和五年。上邽鎮得玉車馴」

按《魏書孝文帝本紀》不載。 按《靈徵志》,「五年六月,上 邽鎮將上言,於鎮城西二百五十里射獵於營南,於 水中得玉車馴三枚,二青一赤,制狀甚精。」

宣武帝永平元年四月瀛州民獲玉璧玉印各一以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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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宣武帝本紀》。不載。 按《靈徵志》云云。

孝明帝熙平二年十一月京師仍獲玉璽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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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孝明帝本紀》。不載。 按《靈徵志》云云。

正光三年并州僧得諸玉以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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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孝明帝本紀》,不載 按《靈徵志》,「肅宗正光三 年六月,并州靜林寺僧在陽邑城西橡谷掘藥,得玉 璧五、珪十,印一,玉柱一、玉蓋一,並以獻。」

孝靜帝天平二年員外散騎常侍穆禮得玉板以獻按魏書孝靜帝本紀不載 按靈徵志天平二年二月員外散騎常侍穆禮得玉板一廣三寸長尺五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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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有兩孔以獻。

興和三年二月東郡白馬縣民獻玉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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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魏書孝靜帝本紀》。不載。 按《靈徵志》云云。

興和四年七月,鄴縣民獻白玉一璞。

按《魏書孝靜帝本紀》。不載。 按《靈徵志》云云。

北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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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主天統 年岱山封禪壇玉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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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北齊書後主本紀》,不載。 按《隋書五行志》:「後齊天 統初,岱山封禪壇玉璧自出。近白祥也。岱山,王者易 姓告代之所。玉璧所用幣,而目出,將有易姓者用幣 之象。其後齊亡,地入於周。及高祖受周禪,天下一統, 焚柴太山,告祠之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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煬帝大業四年得玉人於藍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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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隋書煬帝本紀》,不載。 按《北史崔廓傳》:「廓子賾,授 起居舍人。大業四年,從駕汾陽宮,次河陽鎮。藍田令 王曇於藍田山得一玉人,長三尺四寸,著大領衣冠。 幘奏之,詔問群臣,莫有識者。賾答曰:『謹按漢文帝以 前,未有冠幘,即是文帝以來所製也。臣見魏大司農 盧元明撰《嵩高山廟記》云:有神人以玉為形像,長數 寸,或出或隱,出則令世延長。伏惟陛下應天順人,定 鼎嵩、雒,岳神自見,臣敢稱慶』。」因再拜,百官畢賀。天子 大悅,賜縑二百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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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宗乾封元年封泰山造玉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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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高宗本紀》,乾封元年正月戊辰,封於泰山。 按《禮樂志》:元年封泰山,為圓壇,號封祀壇。玉策三,以 玉為簡,長一尺二寸,廣一寸二分,厚三分,刻以金文。 玉匱一,長一尺三寸,以藏上帝之冊。金匱二,以藏配 帝之冊,纏以金繩,五周金泥玉璽,璽方一寸二分,文 如受命璽。

上元二年楚州獻寶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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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五行志》,上元二年,楚州 獻寶玉十三:曰「元黃天符,形如笏,長八寸,有孔,雲辟 兵疫;曰玉雞毛,白玉也;曰穀璧,亦白玉也,粟粒自然, 無雕鐫跡;曰西王母白環二;曰如意寶珠,大如雞卵; 曰紅韎鞨,大如巨粟;曰琅玕珠二,形如玉環,四分缺 一;曰玉印,大如半手,理如鹿,陷人印中;曰皇后採桑 鉤」,如箸,屈其末。曰「雷公石斧」,無孔。其一闕,凡十三。寘 之日中,白氣連天。

元宗開元元年內中得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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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開元天寶遺事》,開元元 年,內中因雨過,地潤微裂,至夜有光。宿衛者記其處 所,曉乃奏之。上令鑿其地,得寶玉一片,如拍板樣,上 有古篆「天下太平」字。百僚稱賀,收之內庫。

開元二年七月乙未焚錦繡珠玉於前殿。

按:《唐書元宗本紀》云云。

德宗   年遣朱如玉求玉於于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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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孔帖》:「德宗即位,遣內給 事朱如玉之安西,求玉於于闐,得圭一、珂珮五、環一、 帶胯三百、簪四十、奩三十、釧十、杵三、瑟瑟百斤,並他 寶等。及還,詐言假道回紇,為所奪。久之事洩,流死恩 州。」

武宗會昌元年夫餘國貢火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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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武宗本紀》,不載。 按《杜陽雜編》:「武宗皇帝會 昌元年,夫餘國貢火玉三斗及松風石。火玉色赤,長 半寸,上尖下圓,光照數十步,積之可以燃鼎,置之室 內,則不復挾纊。才人常用煎澄明酒。其酒亦異方所 貢也,色紫如膏,飲之令人骨香。」

後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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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宗同光 年回鶻貢玉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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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五代史莊宗本紀》不載。 按《回鶻傳》:「唐莊宗時,王 仁美遣使者來貢玉馬。」

後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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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宗顯德六年三月己酉甘州回鶻來獻玉卻之====按《五代史?世宗本紀》云云, 按《回鶻傳》,回鶻自唐明 宗時,常以馬市中國,其所齎寶玉皆鬻縣官,而民犯 禁為市者輒罪之。周太祖時,除其禁,民得與回鶻私 市,玉價由此倍賤。顯德中來獻玉,世宗曰:「玉雖寶而 無益。」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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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祖建隆二年于闐國貢圭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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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外國傳》:于闐國自漢至 唐,皆入貢中國,安史之亂,絕不復至。晉天福中,其王 李聖天自稱唐之宗屬,遣使來貢。高祖命供奉官張 鄴持節冊聖天為「大寶于闐國王。建隆二年十二月, 聖天遣使貢圭一,以玉為柙,玉枕一。本國摩尼師貢 瑠璃瓶二,胡錦一段。其使言:本國去京師九千九百 里」,西南抵蔥嶺,與婆羅門接,相去三千餘里。東接吐 蕃,西北至疏勒,二千餘里。國城東有白玉河,西有綠 玉河。次西有烏玉河,源出崑岡山,去國城西千三百 里。每歲秋,國人取玉於河,謂之「撈玉。」

開寶二年遣使取于闐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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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外國傳》:開寶二年,于闐 遣使直末山來貢,且言「本國有玉一塊,凡二百三十 七斤,願以上進,乞遣使取之。」善名復至,貢阿魏子,賜 號昭化大師,因令還取玉。又國王男總嘗貢玉。請幫助識別此字。刀, 亦厚賜報之。

太宗太平興國三年三月沙州曹延祿貢玉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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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云云。

真宗大中祥符元年將封禪大食國蕃官李麻請幫助識別此字。遣使貢玉圭按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元年三月兗州父老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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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路進士等文武官、將校、蠻夷耆壽、僧道詣闕請封 禪,表凡五上。夏四月甲午,詔以十月有事於泰山。 按「《玉海》元年將封禪。七月巳未朔,大食航主陀婆黎 請以方物陪位泰山。」十月戊申,其國蕃官李麻請幫助識別此字。遣 使貢玉圭。長尺二寸。自言五代祖得於西天竺。長者。 傳曰:「謹守此。」候中國聖君行封禪禮。即馳貢之。 大中祥符六年。八月戊寅。詔奠獻大清宮。用蒼璧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云云。

仁宗   年作玉寶命梁適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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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劉跂《暇日記》:仁宗諭曰: 「奉宸庫有外國所貢玉一塊,廣尺,厚半尺,此希世之 物,可作一寶。」因命梁適撰文,名曰「鎮國神寶。」

皇祐二年詔明堂行禮用九玉以珉玉隨幣色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皇祐二年六月五日禮院言明堂行禮分祀九宮貴神用兩圭有邸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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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玉」,制以珉玉,隨幣色,依九宮:一白,二黑,三綠,四碧, 五黃,六白,七赤,八白,九紫。

高宗紹興元年命以美玉為蒼璧黃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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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紹興元年八月七 日。始命訪美玉。為蒼璧黃琮。辛未八日。出蒼玉璞付 文思院。上喜見玉色。曰:「祀天不當計費。」

紹興十四年,內出鎮圭,以奉文宣王。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十四年正月戊寅, 內出鎮圭付國子監。以奉文宣王。先是有司請以珉 石。上曰:「崇奉先聖,豈可用假玉。」詔以真玉圭降出。

寧宗嘉定十四年蒙古大將撲鹿花獻寶玉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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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齊東野語》:「賈涉為淮東 制閫日,嘗遣都統司計議官趙珙往河北蒙古軍前 議事。久之,珙歸,得其大將撲鹿花所獻皇帝恭膺天 命之寶玉璽一座,並元符三年寶樣一冊,及鎮江府 諸軍副都統制翟所獻寶檢一座,並繳進於朝。詔下 禮部太常寺討論受典禮。」此嘉定十四年七月也。是 歲十一月,詔曰:「乃者山東、河北連城慕義,殊方效順, 肅奉玉寶,來獻於京。質理溫純,篆刻精古,文曰『皇帝 恭膺天命之寶』,暨闕圖冊,登載燦然,實惟我祖宗之 舊。繼獲玉檢,天其申命用休,朕曷敢不承其以來年 元日受寶於大慶殿。」遂命奉安玉寶於天章閣,且奏 告天地、宗廟、社稷。明年正月庚戌朔,御大慶殿受寶, 大赦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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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克遼,宋大祀,以陳所得寶玉,郊祀上帝以蒼璧,又 定太子所執桓圭之制。

按《金史禮志》寶玉,凡天子大祀,則陳八寶及勝國寶 於庭,所以示守也。金克遼,宋所得寶玉及本朝所製, 今並載焉。獲於遼者,玉寶四,「通天萬歲之璽一,受天 明命,惟德乃昌之寶一,嗣聖寶一,御封不辨印文寶 一。」獲於宋者,玉寶十五,受命寶一,咸陽所得,三寸六 分,文曰「受命於天,既壽永昌。」相傳為秦璽,白玉蓋,螭 紐、傳國寶一,螭紐二,玉並碧色。鎮國寶一,文曰:「承天 休延萬億永無極。」又受命寶一,文曰「受命於天,既壽 永昌。」天子之寶一,天子信寶一、天子行寶一、皇帝之 寶一、皇帝信寶一、皇帝行寶一、「皇帝恭膺天命之寶 二」,皆四寸八分。螭紐。御書之寶二:一龍紐一,螭紐。宣和御筆之寶一,螭紐外有宋元圭一、「白玉圭一十九。」

按《輿服志》:「桓圭長九寸,廣三寸,厚半寸,用白玉。若」

《屋之桓楹》為「二稜。太子入朝起居及與宴,則朝服、紫 袍、玉帶,雙魚袋。其視事及見師友賓客,則服小帽、皂 衫,玉束帶。」

按:《續文獻通考》:「金郊祀昊天上帝以蒼璧、蒼幣。」

熙宗皇統九年大禮使以鎮圭式樣進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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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金史輿服志》:「鎮圭大圭,皇統九年十月二十四日, 禮部下太常書鎮圭式樣,大禮使據《三禮圖》以進用 之。」

世宗大定十一年太常寺擬以御府所藏故宋白玉圭行禮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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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金史世宗本紀》,不載。 按《輿服志》:大定十一年,太 常寺「按禮,大圭長三尺,抒上終葵首,天子服之。」自西 魏隋唐以來,大圭長三尺一寸,與鎮圭同。蓋鎮圭以 鎮天下,四鎮山為飾,今其圭已依古,惟無大圭。今御 府有故宋白玉圭,圓無上閷及終葵首。自西魏以來 所製玉笏,皆長尺有二寸,方而不折,雖非先王之法, 蓋後世玉。難得隨宜故也。擬合以御府所藏。行禮就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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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郊祀器物有圭璧各異其制:奉祖宗御容於影堂, 皆藏玉冊玉寶。又歲祀太社、太稷,陳瘞玉及禮神之 玉。

按《元史·祭祀志》:「郊祀器物之等,其目有八,一曰圭幣。 昊天上帝蒼璧一,有繅藉,青幣一,燎玉一;皇地祇黃 琮一,有繅藉,黃幣一。配帝青幣一,黃帝黃琮一,青帝 青圭一,赤帝赤璋一,白帝白琥一,黑帝元璜一,幣皆 如其方色。大明青圭有邸,夜明白圭有邸,天皇大帝 青圭有邸,北極元圭有邸,幣皆如其玉色。內官以下 皆青幣。」 又按《志》:「神御殿舊稱影堂,所奉祖宗御容。 世祖、武宗影堂,皆藏玉冊十有二牒,玉寶一紐。仁宗 影堂藏皇太子玉冊十有二牒。皇后玉冊十有二牒, 玉寶一紐。英宗影堂藏皇帝玉冊十有二牒,玉寶一 紐。皇太子玉冊十有二牒。」 又按《志》:「歲祀太社太稷。 祭日丑前五刻,司天監太社令各服其服」,帥其屬升 設正配位神位版於壇上,又陳玉幣。正位禮神之玉 一,兩圭有邸,置於匣。正配位幣皆以元,各長一丈八 尺,陳於篚。太祝取瘞玉加於幣,實於篚。瘞玉以玉石 為之,及禮神之玉,各置於神座前。

世祖至元十一年迷兒麻合馬阿里三人奏匪力沙玉課興革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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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玉在匪力沙者, 至元十一年,迷兒麻、合馬、阿里三人言,「淘玉之戶,舊 有三百,經亂散亡,存者止七十戶,其力不充。而匪力 沙之地㫄近有民戶六十,每同淘焉。」於是免其差徭, 與淘戶等。所淘之玉,於忽都、勝忽兒、舍里、甫丁三人 所立水站,逓至京師。此玉課之興革可攷者然也。 至元十六年八月「丁酉,以江南所獲玉爵及玷,凡四 十九事,納於太廟。」

按:《元史世祖本紀》云云。

成宗元貞元年親奉玉冊玉寶於太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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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成宗本紀》:元貞元年冬十月癸卯,有事於太 廟。中書省臣言,「去歲世祖、皇后、裕宗祔廟,以綾代玉 冊。今玉冊玉寶成,請納諸各室。」帝曰:「親饗之禮,祖宗 未嘗行之,其奉冊以來,朕躬祝之。」命獻官迎導入廟。

仁宗皇慶二年也先不花進馬駝璞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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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仁宗本紀》:皇慶二年二月壬午,西北諸王也 先不花進馬駝璞玉。丁亥,帝諭左右曰:「回回以寶玉 鬻於官,朕思此物何足為寶,惟善人乃可為寶。善人 用則百姓安,茲國家所宜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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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制,「皇帝及東宮親王、世子、郡王用圭,長尺寸各有 差。」

按《續文獻通考》:「明皇帝服袞冕用圭,長一尺二寸,皮 弁同東宮;服袞冕用圭,長九寸五分,皮弁同親王。服 袞冕用圭,長九寸二分五釐,皮弁同世子;服袞冕用 圭,長九寸,皮弁同郡王,圭同世子。郡王以下俱不得 用圭。」

世宗嘉靖十六年雲南布政鮑道明獻瑤石一萬五千八百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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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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