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數確診病例死亡數訂正情況答記者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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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日關於武漢市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數確診病例死亡數訂正情況的通報 | 武漢市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數確診病例死亡數訂正情況答記者問 2020年4月17日於武漢市 發布機關:武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發布於武漢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官網(發布時間:2020-04-17 12:33:32)、新華社武漢2020年4月17日電 |
【新華社武漢4月17日電】2020年4月17日,武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就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數、確診病例死亡數訂正情況進行了通報。當日,武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有關負責人接受記者專訪,回答了有關問題。 |
- 一、為什麼要對武漢市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數、確診病例死亡數進行訂正?
- 答: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在我國發生的傳播速度最快、感染範圍最廣、防控難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武漢市作為全國疫情防控決戰決勝的主戰場,在黨中央、國務院堅強領導下,在湖北省委、省政府具體指揮下,採取最全面、最嚴格、最徹底的防控措施,目前疫情傳播已基本阻斷,離漢通道已解除管控,為全面詳細開展疫情數據核查訂正工作創造了有利條件。對涉及確診、死亡等疫情信息,均應及時報告,並公開透明、實事求是予以發布。疫情早期,由於收治能力不足、少數醫療機構未能及時與疾病預防控制信息系統對接,醫院超負荷運轉,醫務人員忙於救治,客觀上存在遲報、漏報、誤報現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條第四款「公布傳染病疫情信息應當及時、準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款「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全面」,《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統計資料不完整或者存在明顯錯誤的,應當由統計調查對象依法予以補充或者改正」,《人口死亡信息登記管理規範(試行)》第十四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數據訂正制度」、第十五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數據比對校核與補報制度」等規定,須對全市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數、確診病例死亡數予以訂正。
- 二、武漢市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數、確診病例死亡數訂正工作是如何開展的?
- 答:市疫情防控指揮部高度重視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數、確診病例死亡數的訂正工作,本着對歷史負責、對人民負責、對逝者負責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主動進行訂正。2020年3月下旬,專門成立涉疫大數據與流行病學調查組,從市衛健、疾控、公安、民政、司法、統計等部門抽調專人、組建專班,線上充分利用市疫情防控大數據信息系統、市殯葬信息系統、市醫政醫管新冠肺炎信息系統和市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檢測系統,對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死亡病例進行線上比對、去重、補全;線下按照全覆蓋、無遺漏要求,對所有涉疫地點數據進行全採集,包括發熱門診、醫院、方艙、隔離點、涉疫社區,以及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門管轄的監所、養老機構等特殊場所,對所有病例個人信息全採集,通過醫療機構、街道社區、基層派出所、患者所在單位及家屬,逐人排查核對,確保每一個病例準確無誤,每一個數據客觀真實。
- 三、武漢市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數訂正後,數據有什麼變化?
- 答:截至4月16日24時,原對外公布我市確診病例為50008例,因部分患者曾跨區就診、到多家醫院就診,導致重複報卡的217例應核減;因遲報漏報未及時公布的既往病例542例應核增,實際累計確診病例應訂正為50333例。
- 四、武漢市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死亡數訂正後,數據有什麼變化?
- 答:截至4月16日24時,原對外公布我市確診死亡病例為2579例,其中重複報卡的確診病例、不是新冠肺炎的其他病例共164例應核減;未住院死亡未能上報疾控信息系統,以及部分醫療機構遲報漏報的確診病例共1454例應核增,實際累計確診病例死亡數應訂正為3869例。
- 五、對武漢市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數、確診病例死亡數進行訂正有什麼重要意義?
- 答: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是人民群眾最基本的需求和最普遍的願望。疫情數據的背後是群眾的生命和健康,也是政府的公信力。及時訂正新冠肺炎確診病例數、確診病例死亡數,不僅有利於維護好人民群眾權益,有利於疫情防控科學決策,同時也是對社會關切的回應,更是對每一個生命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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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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