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財政部、對外經濟聯絡部關於發放日本政府援助我國災區奶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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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財政部、對外經濟聯絡部關於發放
日本政府援助我國災區奶粉的通知

民〔1981〕農37號
財事〔1981〕117號
外經〔1981〕71號

1981年4月24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財政部、對外經濟聯絡部
文件

湖北、河北省民政局、財政局、外經局:

  聯合國的有關組織及一些友好國家得悉我國湖北、河北去年遭重災後,表示願意援助。最近日本政府決定無償援助我兩省災區奶粉665噸。為了發放好這批奶粉,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宣傳工作。要向廣大幹部和群眾講清楚,對於自然災害造成的困難,我們要認真貫徹黨的生產救災方針,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的精神,努力恢復和發展生產,戰勝災荒。同時,對聯合國的有關組織及友好國家正常的人道的援助,我們也應該重視,一定要把它用好,否則,會造成不良影響。

  二、無償發放,嚴禁變相收費。

  三、要在重災區發放,貫徹重點使用,專物專用的原則。不得搞按人口、戶頭、勞力等一切形式的平均發放。

  四、發放對象:重災區因災造成生活困難戶中的老、幼、病、弱、孕婦和產婦。並向他們說明,奶粉的作用及食用方法和保管辦法。嚴禁變賣或轉賣。

  五、發放辦法:要將發放的有關規定廣泛向群眾宣傳。經民主評議,大隊審查,公社批准,張榜公布,落實到戶。

  六、嚴禁挪用、濫用、徇私舞弊、貪污盜竊等不法行為。若有違法亂紀者,無論什麼人,都要嚴肅處理,情節惡劣的,應給予紀律處分,直至依法懲辦。

  七、在接收發放奶粉時,需適當拍攝一些現場照片;由省里以災區人民的名義向日本政府寫出感謝信。照片與感謝信一式六份,報國務院辦公廳、財政部、民政部各一份,外經部三份(轉送聯合國救災署總部、日本政府各一份)。

  發放結束時,由省將發放奶粉的地區、數量、救濟人數,匯總列表,並要及時寫出書面總結,報國務院辦公廳、外經部、財政部、民政部各一份。同時,還要準備聯合國的有關組織及援助國派人來了解發放和使用的情況。

  八、外援物資在港口的一切費用和運費由受援省地方財政開支。

  九、今後一些國際組織和友好國家,還可能用奶粉援助我災區,請均按本通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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