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雲南省撤銷景洪縣設立景洪市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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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關於雲南省撤銷景洪縣設立景洪市的批覆 民行批〔1993〕25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993年1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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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三年八月二十三日《關於轉報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關於景洪縣撤縣設市再次請示的報告》收悉。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撤銷景洪縣,設立景洪市(縣級),以原景洪縣的行政區域為景洪市的行政區域。
民政部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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