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同意雲南省撤銷香格里拉縣設立縣級香格里拉市的批覆
外觀
民政部關於同意雲南省撤銷香格里拉縣 設立縣級香格里拉市的批覆 民函〔2014〕37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2014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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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香格里拉縣撤縣設市的請示》(雲政發〔2011〕139號)收悉。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撤銷香格里拉縣,設立縣級香格里拉市,以原香格里拉縣的行政區域為香格里拉市的行政區域,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駐建塘鎮金沙路22號。香格里拉市由迪慶藏族自治州管轄。
上述行政區劃調整涉及的各類機構要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設置,涉及的行政區域界線要按規定及時勘定,所需人員編制和經費由你省自行解決。要嚴格按照國務院「約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樓堂館所,不增加財政供養人員,不增加「三公」經費。要嚴格執行中央關於厲行節約的規定和國家土地管理法規政策,加大區域資源整合力度,優化總體布局,促進區域經濟社會協調健康發展。
民政部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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