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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關於安徽省撤銷寧國縣設立寧國市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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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關於安徽省撤銷寧國縣設立寧國市的批覆
民行批〔1997〕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997年3月11日
收錄於《寧國年鑑1997-1998》

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撤銷寧國縣設立寧國市的請示》(政秘〔93〕334號)和有關補充報告收悉。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撤銷寧國縣,設立寧國市(縣級),以原寧國縣的行政區域為寧國市的行政區域。

民政部
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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