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廣東省撤銷南海縣設立南海市的批覆
外觀
民政部關於廣東省撤銷南海縣設立南海市的批覆 民行批〔1992〕98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992年9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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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二年六月三十日《關於南海縣改為縣級市建制的請示》和一九九二年八月十四日的補充報告收悉。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撤銷南海縣,設立南海市(縣級),由省直轄,以原南海縣的行政區域為南海市的行政區域,不增加機構和人員編制。
民政部
一九九二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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