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江蘇省撤銷邳縣設立邳州市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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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關於江蘇省撤銷邳縣設立邳州市的批覆 民行批〔1992〕7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992年7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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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二日《關於撤銷邳縣設立邳州市的請示》及一九九二年三月十四日的補充報告收悉。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撤銷邳縣,設立邳州市(縣級),由省直轄,以原邳縣的行政區域為邳州市的行政區域。不增加機構和人員編制。
民政部
一九九二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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