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河南省撤銷新鄭縣設立新鄭市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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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關於河南省撤銷新鄭縣設立新鄭市的批覆 民行批〔1994〕7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994年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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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四年三月十八日《關於撤銷新鄭縣設立新鄭市的請示》收悉。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撤銷新鄭縣,設立新鄭市(縣級),以原新鄭縣的行政區域為新鄭市的行政區域。
民政部
一九九四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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