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貴州省盤縣特區行政區劃變更的批覆
外觀
民政部關於貴州省盤縣特區行政區劃變更的批覆 民行批〔1999〕1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999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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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人民政府:
《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將盤縣特區機關搬遷到紅果鎮的請示》(黔府呈〔1998〕18號)、《貴州省人民政府關於將盤縣特區更名為盤縣的請示》(黔府呈〔1998〕17號)收悉。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撤銷盤縣特區,設立盤縣,以原盤縣特區的行政區域為盤縣的行政區域。盤縣人民政府駐地由原盤縣特區政府駐地城關鎮遷至紅果鎮,所需搬遷經費由你省自行解決。
民政部
一九九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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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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