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遼寧省將康平、法庫縣劃歸瀋陽市管轄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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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關於遼寧省將康平、法庫縣劃歸瀋陽市管轄的批覆
民行批〔1992〕16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992年12月12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1993年/第1號
收錄於《國務院公報》1993年第1號

遼寧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二年九月九日《關於將康平、法庫縣劃歸瀋陽市管轄的請示》收悉。經國務院批准,同意將鐵嶺市管轄的康平、法庫兩縣劃歸瀋陽市管轄。兩縣只變更隸屬關係,不增加機構、人員編制和財政支出。

民政部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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