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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總結推廣改革試點典型經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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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總結推廣改革試點典型經驗的通知
民辦發〔2020〕39號
2020年12月28日
發布機關:民政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民政部網站

民政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總結推廣改革試點典型經驗的通知

民辦發〔2020〕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財政局: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2016年以來,民政部、財政部先後在全國遴選了五批203個地區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各試點地區立足本地實際,大膽探索,積極實踐,以居家社區機構養老協調發展為方向,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解決城市養老難為重點,堅持有為政府和有效市場更好結合,堅持事業產業雙重屬性雙輪驅動,推動解決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中的難點、堵點、短板等問題,在完善體制機制、創新發展模式、服務保障民生、帶動社會投資等方面取得了豐富經驗和積極成效。為全面總結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推廣典型經驗,鞏固試點成果,深化改革舉措,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總結

系統總結2016年啟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以來,本省(區、市)發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的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和困難問題,結合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提出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安排。

二、做好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典型經驗挖掘

各省(區、市)要立足本地實際,按照堅持標準、嚴格審核、優中選優的要求,組織挖掘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典型經驗,並向民政部、財政部推薦3-5個典型經驗。典型經驗應當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充分體現政治性,具有示範引領、複製推廣價值,符合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改革發展方向;體現群眾性,以老年人的需求為政策導向,把群眾的關切作為工作的重心和着力點,不斷提升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品質;體現創新性,在完善體制機制系統推進工作、攻堅克難解決突出問題、面向未來探索實踐等方面改革創新。

各地報送的典型經驗分為工作經驗和典型案例兩類,每個推薦材料不超過3000字,做到事實完整、數據準確、表述清晰、條理分明。工作經驗主要是系統總結試點開展以來,本省(區、市)或試點地區系統推進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工作的整體情況,內容主要包括基本情況、主要做法、工作成效、經驗啟示等。典型案例主要是203個試點地區在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中,聚焦專門問題或專項工作開展改革創新的典型做法,要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在方法上能啟發思路,在模式上能提供借鑑,在實踐上能引導創新,具有代表性和可推廣性。

三、加強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成果推廣運用

民政部、財政部將適時開展全國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總結,研究提出推進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具體政策措施。同時,將在各地提交的典型經驗中,遴選50個左右優秀案例,在全國範圍進行宣傳推廣。各地要同步做好本地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典型經驗的宣傳推廣工作,發揮示範引領作用,深入推進居家社區機構養老協調發展,有效滿足廣大老年人就近就便養老服務需求。

請各省級民政廳(局)、財政廳(局)共同做好工作總結起草、典型經驗審核把關和推薦工作。工作總結和典型經驗材料由省級民政部門集中報送,正式函件需同時加蓋省級民政部門和財政部門辦公室印章。報送截止時間為2021年1月29日。工作總結和典型經驗電子版材料請一併發送,並在電子郵件標題中註明「XX省(區、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典型經驗」。

民政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2020年12月28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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