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企業會計核算辦法
民航企業會計核算辦法 財會〔2003〕18號 制定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2003年6月19日 |
一、總說明
[編輯](一)為了統一規範民航企業的會計核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企業會計制度》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並結合民航企業實際情況,特制定《民航企業會計核算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共航空運輸企業(即「航空公司」)、民用機場和從事民航相關業務的企業(以下簡稱「民航企業」)在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同時,執行本辦法。
(三)本辦法所稱民用機場是指專供民用航空器起飛、降落、滑行、停放以及進行其他活動使用的劃定區域,包括附屬建築物、裝置和設施。民用機場不包括臨時機場。臨時機場的會計核算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四)本辦法中的票證是指運輸憑證。即與從事民用航空運輸活動相關的憑據,包括客票及行李票、航空貨運單、逾重行李票、航空郵運結算單、退票、誤機、變更收費單和旅費證等用於航空運輸的紙質憑證。電子票證結算辦法另行規定。
(五)航空公司為生產運營儲備的航空器材作為流動資產管理。航空公司應加強航空器材的實物管理,逐步形成以計算機系統為主要手段的管理模式。
本辦法不涉及航空公司內部航空器材的調撥、移庫、核算等。有關辦法可由航空公司自行制定。
(六)民航企業應在國家規定的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的徵收期限內計算提取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
二、補充會計科目使用說明
[編輯](一)會計科目的設置
[編輯]1.本辦法在《企業會計制度》的基礎上增設了「國內票證結算」、「國際票證結算」、「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應交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航材消耗件」、「高價周轉件」科目,並對「材料成本差異」、「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支出」、「營業費用」等科目的明細科目設置和核算內容進行了補充規定。
2.民航企業可根據需要自行設置「撥付所屬資金」、「上級撥入資金」、「內部往來」、「特准儲備物資」等科目。
3.民航企業發生的福利費支出,應當據實列支,不再按照工資總額的14%進行計提,如果原「應付福利費」科目有結餘的,應當區分情況處理:如果是借方餘額,應當借記「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貸記「應付福利費」科目;如果是貸方餘額,可以結轉到以後年度使用。
民航系統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本辦法,按規定設置「應付福利費」科目,並設置「從費用中提取的福利費」和「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兩個明細科目,分別核算從原「應付工資」科目轉入的屬於應付中方職工的退休養老等項基金、保險福利費、國家的各項補貼、原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餘額,以及按規定從稅後利潤中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當年發生的福利費在當期損益中據實列支。
4.對於實行本辦法以前發生的尚未攤銷完的高價周轉件修理費用的餘額,仍然可以繼續攤銷,實行本辦法以後新發生的高價周轉件修理費,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二)補充會計科目的使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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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科目核算航空公司庫存航材消耗件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
航材消耗件是指領用後一次性消耗、通常不能反覆修理使用或可反覆修理但價值較低的航空器材。
二、本科目的賬務處理如下:
(一)航材消耗件增加的賬務處理:
1.購入航材消耗件時,根據發票賬單支付物資價款和運雜費、關稅、增值稅等,按應計入航材消耗件成本的金額,借記「物資採購」科目(如採用實際成本核算航材消耗件,則借記「1201在途物資」科目,下同),按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預付賬款」等科目。
2.航材消耗件驗收入庫時,根據入庫單,借記本科目,貸記「物資採購」科目,並同時結轉材料成本差異,實際成本大於計劃成本的差異,借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貸記「物資採購」科目;實際成本小於計劃成本的差異,做相反會計分錄。
已驗收入庫但尚未收到發票賬單的,月末時暫估入賬,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科目,下月初用紅字作同樣的會計分錄,予以沖回。
3.供應商對航空公司購買航材消耗件給予的現金回扣、實物回扣或記賬回扣,採用計劃成本核算的,作為材料成本差異處理;採用實際成本核算的,確認為當期損益,金額較大的,也可分年攤銷。確認回扣時,借記「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貸記「材料成本差異」或「營業外收入」或「遞延收益」等科目。收到作為回扣的實物時,借記本科目或其他存貨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採用計劃成本核算的,還應同時結轉材料成本差異。
因航材消耗件質量等原因索賠,供應商給予的回扣,如能準確對應已入賬航材消耗件價值,則沖減航材消耗件賬面價值,借記「其他應收款」、「應付賬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已經領用的,沖減主營業務成本。如無法準確對應已入賬的航材消耗件價值,則記入「材料成本差異」科目;採用實際成本核算的,確認為當期損益,金額較大的,也可分年攤銷。
4.隨同購租飛機、發動機等獲得的航材消耗件回扣,直接沖減飛機、發動機等資產的價值,借記本科目,貸記「在建工程」、「固定資產」科目。採用計劃成本核算的,還應同時結轉材料成本差異。廠商對飛機、發動機維修給予的回扣,應沖減維修成本。
5.航材消耗件由保稅庫移至完稅庫,根據保稅庫出庫單和完稅庫入庫單,借記本科目,貸記「航材消耗件—保稅」科目,採用計劃成本核算的,還應同時結轉材料成本差異。
(二)航材消耗件減少的財務處理:
1.領用的賬務處理
(1)領用航材消耗件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貸記本科目。維修部門退回未用的航材消耗件,用紅字作相同的會計記錄。
(2)採用計劃成本進行航材消耗件日常核算的企業,日常領用、發出航材消耗件均按計劃成本記賬,月度終了,按照發出各種航材消耗的計劃成本,計算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等科目,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實際成本小於計劃成本的差異,用紅字登記)。
採用實際成本進行航材消耗件日常核算的企業,發出航材消耗件的實際成本,可以採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價法後進先出法等方法計算確定。對不同的航材消耗件可以採用不同的計價方法。航材消耗件計價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予以說明。
(3)航材消耗件的修理費,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發生料、工、費等支出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採用計劃成本核算的,月末還應結轉維修所用航材消耗件應負擔的材料成本差異。
2.其他減少的賬務處理
(1)航空公司按照與供應商簽訂的銷售回購協議,向供應商退回不需要航材消耗件時,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按航材消耗件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還應沖減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借記「存貨跌價準備」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科目。按實際成本核算的,將其差額確認為當期損益,計入營業外收入或營業外支出。
(2)航空公司對外銷售航材消耗件,按售價,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按實現的營業收入,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銷售航材消耗件應負擔的稅金按有關規定處理;月度終了按出售航材消耗件的實際成本,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採用計劃成本核算的,還應結轉航材消耗件應負擔的材料成本差異,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實際成本小於計劃成本的,用紅字登記)。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還應沖減已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借記「存貨跌價準備」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科目。
(3)航材消耗件的報廢
①在用報廢,是指已領用的航材消耗件報廢。其殘料收入沖減當月主營業務成本,借記「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
②在庫報廢,是指未領用的航材消耗件因機型退役或其他技術方面原因,導致無法使用而形成的報廢。根據航材消耗件報廢清單,借記「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貸記本科目,採用計劃成本核算的,還應同時結轉材料成本差異。有殘料收入的,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殘料收入應交納的稅金,借記「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貸記「應交稅金」科目。已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航材消耗件,還應沖減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借記「存貨跌價準備」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報廢損失應於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計入當期損益,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
(4)庫存航材消耗件應定期進行清查盤點,發現盤盈、盤虧、毀損的應及時進行處理。盤盈的航材消耗件,按照同類或類似航材消耗件的市場價格確定的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盤虧、毀損的航材消耗件,按照航材消耗件的賬面餘額,借記「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貸記本科目;採用計劃成本進行航材消耗件日常核算的,還應同時結轉材料成本差異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還應沖減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借記「存貨跌價準備」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益」科目。
盤盈的航材消耗件,應沖減當期管理費用;盤虧或毀損的航材消耗件,在減去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及殘料價值後,計入當期管理費用;屬於由於自然災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損失,在扣除殘料價值和過失人、保險公司賠款後的淨損失,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5)出租、出借的航材消耗件在備查簿登記,按協議確認租金收入時,借記「應收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租入航材消耗件應支付的租金,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航材消耗件應按材料的保管地點(倉庫)、材料的類別(機型)、品種和規格設置材料明細賬(或材料卡片)。材料明細賬根據收料憑證和發料憑證逐筆登記。一個企業至少應有一套有數量和金額的材料明細賬。這套明細賬可以由財務會計部門登記,也可以由材料倉庫的管理人員登記。在後一種情況下,財務會計部門對倉庫登記的材料明細賬,必須定期稽核,以保證記錄正確無誤。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庫存未用航材消耗件的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航空公司庫存的高價周轉件的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以及高價周轉件的領用和攤銷。
高價周轉件是指可反覆修理使用、價值較高、具有單獨序號的航空器材。上述三個條件應同時具備。企業應根據本辦法制定分機型高價周轉件目錄,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改。
二、本科目應設置「在庫高價件」和「高價件攤銷」兩個明細科目,「在庫高價件」明細科目核算庫存高價周轉件的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高價件攤銷」明細科目核算高價周轉件的領用及攤銷。企業可根據實際需要,增設「在用高價件」等明細科目,核算已領用高價周轉件的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以及高價周轉件在企業內部的流動、送修等。
三、本科目的賬務處理如下:
(一)高價周轉件的增加的賬務處理:
1.購入高價周轉件時,根據發票賬單支付物資價款和運雜費、關稅、增值稅時,按應計入高價周轉件成本的金額,借記「物資採購」科目(如採用實際成本核算,則借記「1201在途物資」科目,下同),按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預付賬款」等科目。
2.高價周轉件驗收入庫時,根據入庫單,借記本科目(在庫高價件),貸記「物資採購」科目,並同時結轉材料成本差異實際成本大於計劃成本的差異,借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貸記「物資採購」科目;實際成本小於計劃成本的差異,做相反會計分錄。
已驗收入庫但尚未收到發票賬單的,月末時暫估入賬,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科目,下月初用紅字作同樣的會計分錄,予以沖回。
3.供應商對航空公司購買高價周轉價給予的現金回扣、實物回扣或記賬回扣,採用計劃成本核算的,作為材料成本差異處理;採用實際成本核算的,確認為當期損益,金額較大的,也可分年攤銷。確認回扣時,借記「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貸記「材料成本差異」或「營業外收入」或「遞延收益」等科目。收到作為回扣的實物時,借記本科目(在庫高價件)或「航材消耗件」科目或其他存貨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採用計劃成本核算的,還應同時結轉材料成本差異。
因高價周轉件質量等原因索賠,供應商給予的回扣,如能準確對應已入賬高價周轉件價值,則沖減高價周轉件賬面價值,借記「其他應收款」、「應付賬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在庫高價件)。如無法準確對應已入賬的高價周轉件價值,則記入「材料成本差異」科目。採用實際成本核算的,確認為當期損益,金額較大的,也可分年攤銷。
4.隨同購租飛機、發動機獲得的高價周轉件回扣,直接沖減飛機、發動機等資產的價值,借記本科目(在庫高價件),貸記「在建工程」、「固定資產」科目。採用計劃成本進行核算的,還應同時結轉材料成本差異。廠商對飛機、發動機維修給予的回扣,應沖減維修成本。
5.高價周轉件由保稅庫移至完稅庫,根據保稅庫出庫單和完稅入庫單,借記本科目(在庫高價件),貸記本科目(保稅),採用計劃成本核算的,還應同時結轉材料成本差異。
(二)高價周轉件減少的賬務處理:
1.領用的賬務處理
(1)領用高價周轉件時,按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借記本科目(搞價件攤銷),貸記本科目(在庫高價件)。機務維修部門退回已領未用的高價周轉件,用紅字作相同的會計分錄。
(2)採用計劃成本進行高價周轉件日常核算的企業,日常領用高價周轉件均按計劃成本記賬,月度終了,按照本月攤銷各種高價周轉件的計劃成本,計算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實際成本小於計劃成本的差異,用紅字登記)。
(3)採用實際成本進行高價周轉件日常核算的企業,領用高價周轉件的實際成本,可以採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個別計價法、後進先出法等方法計算確定。對不同的高價周轉件可以採用不同的計價方法。高價周轉件計價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予以說明。
(4)飛機、發動機大修領用高價周轉件,按高價周轉件未攤銷部分計入維修成本。領用時,按高價周轉件全價,借記本科目(高價件攤銷),貸記本科目(在庫高價件),按未攤銷部分,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高價件攤銷)。採用計劃成本核算的,還應同時結轉材料成本差異,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實際成本小於計劃成本的差異,用紅字登記)。
(5)高價周轉件維修時,發生料、工、費支出,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航材消耗件」、「銀行存款」等科目。採用計劃成本核算的企業,月末還應結轉維修所用器材應負擔的材料成本差異。因適航及服務通告、取消合格證等原因對高價周轉件進行加工、改裝,如高價周轉件功能提高,應增加其賬面價值,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如高價周轉件功能沒有變化,則視同修理,直接計入當期損益。對於批量送修、加工、改裝,金額較大的,也可計入「長期待攤費用」科目,分期攤銷,但分攤期最長不得超過3年。
2.其他減少的賬務處理
(1)航空公司按照與供應商簽訂的銷售回購協議,向供應商退回不需用高價周轉件。如高價周轉件價值已攤銷完畢,按協議價款,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同時,按高價周轉件全價,借記本科目(高價件攤銷),貸記本科目(在庫高價件)。如高價周轉件價值尚未攤銷完畢,按協議價款,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按已攤銷部分,借記本科目(高價件攤銷),按高價周轉件全價,貸記本科目(在庫高價件),按其差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科日或貸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金額較大的,也可借記「長期待攤費用」科目或貸記「遞延收益」科目,按一定期限攤銷,最長不超過全新高價周轉件攤銷年限。已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還應沖減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借記「存貨跌價準備」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科目。如果採用計劃成本進行高價周轉件日常核算,還應同時結轉材料成本差異。
(2)航空公司對外銷售高價周轉件
①銷售未領用高價周轉件時,按售價,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按實現的營業收入,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銷售高價周轉件應負擔的稅金按有關規定處理。按高價周轉件已攤銷部分,借記本科目(高價件攤銷),按高價周轉件全價,貸記本科目(在庫高價件),按其差額,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
②銷售已領用高價周轉件時,按售價,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按實現的營業收入,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銷售高價周轉件應負擔的稅金按有關規定處理。按高價周轉件未攤銷部分,借記「其他業務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高價件攤銷)。
以上銷售高價周轉件,如按計劃成本核算的,還應同時結轉高價周轉件未攤銷部分應負擔的材料成本差異。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還應沖減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借記「存貨跌價準備」科目,貸記「管理費用」科目。
(3)高價周轉件的報廢
①在用報廢,是指已領用的高價周轉件報廢。其殘料收入沖減當期主營業務成本,借記「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未攤銷部分於報廢當月一次計入成本,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高價件攤銷)。
②在庫報廢,是指未領用的高價周轉件因機型退役或其他技術方面原因,導致無法使用而形成的報廢。根據高價周轉件報廢清單,按已攤銷部分,借記本科目(高價件攤銷),按高價周轉件全價,貸記本科目(在庫高價件),按其差額,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有殘料收入的,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殘料收入應交納的稅金,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貸記「應交稅金」科目。報廢損失應於期末結賬前處理完畢,計入當期損益,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
以上報廢高價周轉件,如按計劃成本進行日常核算的,還應同時結轉高價周轉件未攤銷部分應負擔的材料成本差異。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還應沖減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借記「存貨跌價準備」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
(4)庫存高價周轉件應定期進行清查盤點,發現盤盈、盤虧、毀損的高價周轉件應及時進行處理。盤盈的高價周轉件,按照同類或類似高價周轉件的市場價格確定的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記入「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盤虧、毀損的高價周轉件,按照未攤銷部分,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按照已攤銷部分,借記本科目(高價件攤銷),按高價周轉件全價,貸記本科目(在庫高價件)。按計劃成本進行日常核算的,還應同時結轉未攤銷部分應負擔的材料成本差異。已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的,還應沖減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借記「存貨跌價準備」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
盤盈的高價周轉件,應沖減當期管理費用。盤虧或毀損的高價周轉件,在減去過失人或者保險公司等賠款及殘料價值後,計入當期管理費用;屬於由於自然災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損失,在扣除殘料價值和過失人、保險公司賠款後的淨損失,計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5)出租、出借的高價周轉件應在備查簿進行登記,按協議確認租金收入時,借記「應收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其他業務收入」科目。租入高價周轉件應支付的租金,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高價周轉件攤銷的賬務處理:
高價周轉件採用分次攤銷的方式計入成本。高價周轉件從購入的次月起,按5年逐月平均攤銷。攤銷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高價件攤銷)。
四、高價周轉件應按材料的保管地點(倉庫)、材料的類別(機型)、品種和規格設置材料明細賬(或材料卡片)。材料明細賬根據收料憑證和發料憑證逐筆登記。一個企業至少應有一套有數量和金額的材料明細賬。這套明細賬可以由財務會計部門登記,也可以由材料倉庫的管理人員登記。在後一種情況下,財務會計部門對倉庫登記的材料明細賬,必須定期稽核,以保證記錄正確無誤。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庫存未用高價周轉件的實際成本或計劃成本,以及庫存已用高價周轉件的攤余價值。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各種材料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異,以及供應商對航空公司購買航空器材給予的回扣。
二、發生的材料成本差異,實際成本大於計劃成本的差異,記入本科目的借方;實際成本小於計劃成本的差異,記入本科目的貸方。調整材料計劃成本時,調整的金額應自「原材料」等科目轉入本科目:調整減少計劃成本的金額,記入本科目的借方;調整增加計劃成本的金額,記入本科目的貸方。
三、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必須按月分攤,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計算。發出材料應負擔的差異,除委託外部加工發出材料可按上月的差異率計算外,都應使用當月的實際差異率;如果上月的成本差異率與本月成本差異率相差不大的,也可按上月的成本差異率計算。計算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材料成本差異率的計算公式如下:
本月材料成本差異率 | = |
| ×100% |
上月材料成本差異率 | = |
| ×100% |
四、結轉發出材料等應負擔的成本差異,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管理費用」、「其他業務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成本大於計劃成本的差異,用藍字登記;實際成本小於計劃成本的差異,用紅字登記。
五、供應商對航空公司購買航空器材給予的現金回扣、實物回扣或記賬回扣,採用計劃成本核算的,作為材料成本差異處理。確認回扣時,借記「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收到作為回扣的實物時,借記「航材消耗件」、「高價周轉件」等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採用計劃成本核算的,還應同時結轉材料成本差異。
因航空器材質量等原因索賠,供應商給予的回扣,如無法準確對應已入賬的航材價值,則記入「材料成本差異」科目,確認時,借記「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因購買航材或索賠所得到的供應商回扣款計入本科目後,隨材料採購成本差異一併按月分攤。
六、本科目應分別「原材料」、「低值易耗品」、「高價周轉件」等,按照類別或品種進行明細核算,不能使用一個綜合差異率。
七、企業根據具體情況,可以單獨設置本科目,也可以不設置本科目,在「原材料」、「高價周轉件」等科目內分別設置「成本差異」明細科目核算。
八、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庫存原材料以及庫存包裝物、低值易耗品、航材消耗件、高價周轉件的實際成本大於計劃成本的差異;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實際成本小於計劃成本的差異。
一、本科目核算航空公司使用國內航空運輸憑證(以下簡稱「國內票證」)銷售的旅客、貨物、郵件、逾重行李,辦理退票、誤機、變更以及組織包機運輸後,取得的待結算國內票證結算款項。本科目專用於國內票證結算,應付其他單位的其他款項,在「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的賬務處理如下:
1.票證所屬航空公司銷售(含通過代理人銷售)旅客、貨物、郵件、逾重行李票證,辦理退票、誤機、變更及旅費證等取得銷售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現金」、「應收賬款」等科目,按規定比例支付銷售單位的代理銷售手續費,借記「營業費用」科目,按票證全額,貸記本科目。
2.組織包機的航空公司,按包機協議或合同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現金」、「應收賬款」等科目,按規定比例支付銷售單位的代理銷售手續費,借記「營業費用」科目,按票證全額,貸記本科目。
3.航空公司根據外航票證(包括客票、旅費證等)換開本企業票證時,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4.票證所屬航空公司為旅客辦理退票時,以退票全額沖減票證結算科目,借記本科目,按規定收取的退票費,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按實際支付給旅客的票款,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
非票證所屬航空公司為旅客辦理退票時,憑客票旅客聯、乘機聯以及退票、誤機、變更收費單等向票證所屬航空公司開賬結算,按墊付票款金額與應收代理手續費合計額,借記「應收賬款」科目,按退票費一定比例收取的代理退票手續費,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按實際支付給旅客的票款,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收到該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票證所屬航空公司收到退票經辦單位開賬結算,經審核無誤後付款,按所退票全額,借記本科目,按向旅客收取的退票費,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按支付給經辦單位的手續費,借記「營業費用」科目,按其差額,貸記「銀行存款」、「現金」、「應付賬款」等科目。
5.旅客遺失定期客票,原票證所屬航空公司補開原定航班新客票的,由商務部門在補開客票上註明,不做賬務處理;非原票證所屬航空公司補開客票的,憑原票證所屬航空公司的補開證明向其開賬結算,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原票證所屬航空公司收到開賬結算,審核無誤後付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照運輸類型(旅客、貨物、郵件、專機、包機、逾重行李等)、收款單位及年份等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本科目應分年度進行會計核算。年末,航空公司將本科目餘額轉入按年份設置的二級科目,超過規定結算時限的部分,票證所屬航空公司不再受理,經過清理查明後,轉入本公司當期損益,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餘額,反映尚未結算的國內票證款項。
一、本科目核算航空公司使用國際航空運輸憑證(以下簡稱「國際票證」)銷售的旅客、貨物、郵件、逾重行李,辦理旅費證、到付運費以及組織包機運輸後,取得的待結算國際票證結算款項。本科目專用於國際票證結算,應付其他單位的其他款項在「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
航空公司負責代收的國外機場稅款,不通過本科目核算。代收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支付時,做相反會計分錄。
二、本科目的賬務處理如下:
1.票證所屬航空公司銷售(含通過代理人銷售)旅客、貨物、郵件、逾重行李票證,辦理退票、誤機、變更及旅費證等取得銷售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現金」、「應收賬款」等科目,按規定比例支付銷售單位的代理銷售手續費,借記「營業費用」科目,按票證全額,貸記本科目。
2.組織包機的航空公司,按包機協議或合同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現金」、「應收賬款」等科目,按規定比例支付銷售單位的代理銷售手續費,借記「營業費用」科目,按票證全額,貸記本科目。
3.航空公司根據外航票證(包括客票、旅費證等)換開本企業票證時,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4.票證所屬航空公司為旅客辦理退票時,按退票全額,借記本科目,按規定收取的退票費,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按實際支付給旅客的票款,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
非票證所屬航空公司為旅客辦理退票時,憑客票旅客聯、乘機聯以及退票、誤機、變更收費單等向票證所屬航空公司開賬結算,按墊付票款金額與應收代理手續費合計額,借記「應收賬款」科目,按退票費一定比例收取的代理退票手續費,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按實際支付給旅客的票款,貸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收到該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票證所屬航空公司收到退票經辦單位開賬結算,經審核無誤後付款,按所退票全額,借記本科目,按向旅客收取的退票費,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按支付給經辦單位的代理退票手續費,借記「營業費用」科目,按差額,貸記「銀行存款」、「現金」、「應付賬款」等科目。
5.旅客遺失定期客票,原票證所屬航空公司補開原定航班新客票的,由商務部門在補開客票上註明,不做賬務處理;非原票證所屬航空公司補開客票的,憑原票證所屬航空公司的補開證明向其開賬結算,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原票證所屬航空公司收到開賬結算,審核無誤後付款,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6.旅費證。航空公司為旅客填開指定用途或非指定用途的旅費證,收到旅客支付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現金」科目,貸記本科目(旅費證)。
旅客憑旅費證換開運輸票證時,由收款航空公司直接辦理的,借記本科目(旅費證),貸記本科目、「國內票證結算」科目;由非收款航空公司辦理的,收款航空公司應及時發出預付票款通知,借記本科目(旅費證),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經辦航空公司根據收到的預付票款通知向收款航空公司開賬結算,借記「應收賬款」科目,按規定應支付的代理手續費,借記「營業費用」科目,按票證全額,貸記本科目、「國內票證結算」科目。
旅客憑旅費證用作其他用途時,收款航空公司收到受理單位開具的賬單,借記本科目(旅費證),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航空公司因艙位、航程變更,為旅客填開旅費證收取或退還價差。收取價差時,借記「銀行存款」、「現金」科目,貸記本科目(旅費證)科目;退還價差時,借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旅費證)。
7.貨物運費到付。貨物運費到付分為出港到付和進港到付兩種。運費到付採取咬尾式結算辦法,即由最後一家承運人向貨主收取全程運費和其他相關費用,共同運輸的其他承運航空公司負責向後續承運公司收取本公司承運運費和前段承運公司的運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1)進港到付:航空公司作為進港到付的最後一家承運人時,收取貨主交納的全程運費和其他相關費用,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確認本公司應計承運收入,借記本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科目(到付手續費和其他費用)。前段承運航空公司向本公司開賬結算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2)出港到付:航空公司作為出港到付的第一承運人時,向後續承運航空公司開賬結算本公司承運收入,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科目(到付手續費和其他費用)。
(3)航空公司作為進港、出港到付的中間承運人,向後續承運航空公司開賬收取本公司承運收入和前段承運航空公司承運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科目,按本公司應計承運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科目,代收應付前段承運航空公司的承運收入,貸記本科目。
8.結算匯率。為與國際航空運輸協會清算所(以下簡稱「ICH」)規定的5天比價結算匯率保持一致,避免因匯率不同造成非正常差異,根據會計核算的重要性原則,對航空公司國際票證結算匯率,做如下特殊規定:
(1)航空公司以外幣銷售的國際票證,按業務發生時的匯率(或當期期初匯率)折合為記賬本位幣(以下稱「人民幣」),借記「應收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按ICH公布的銷售月前一月5天比價折合為人民幣,貸記本科目,兩者間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計入當期損益,借記或貸記「財務費用」科目。
(2)航空公司承運本公司國際票證時,仍按照ICH公布的銷售月前一月5天比價折合為人民幣,借記本科目,按照承運業務發生時的匯率(或當期期初匯率)折合為人民幣,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兩者間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計入當期損益,借記或貸記「財務費用」科目。
(3)其他航空公司承運本公司國際票證的,收到承運航空公司開賬結算時,按照ICH公布的運輸月前一月5天比價折合為人民幣,借記本科目,按付款日(或當期期初匯率)的匯率折合為人民幣,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科目,兩者間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計入當期損益,借記或貸記「財務費用」科目。本科目因借貸方分別使用銷售月前一月5天比價和運輸月前一月5天比價所產生的差額,也作為匯兌損益,期末匯總後計入當期損益,借記或貸記本科目,貸記或借記「財務費用」科目。
(4)本公司承運其他航空公司以外幣銷售的國際票證時,按運輸月前一月5天比價折合為人民幣,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收到款項時,按銀行當日匯率(或當期期初匯率)折合為人民幣,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應收賬款」科目原記賬金額與收款金額之間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計入當期損益,借記或貸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或借記「財務費用」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照運輸類型(旅客、貨物、郵件、專機、包機、逾重行李、旅費證等)、收款單位及年份等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本科目應分年度進行會計核算。年末,航空公司將本科目餘額轉入按年份設置的二級科目,超過規定結算時限的部分,票證所屬航空公司不再受理,經過清理查明後,轉入本公司當期損益,借記本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餘額,反映尚未結算的國際票證款項。
一、本科目核算航空公司應交納的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
二、航空公司按規定計提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時,借記「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上交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交納的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 BSP業務經濟擔保單位收取的保證金也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的賬務處理如下:
1.BSP業務經濟擔保單位(以下簡稱「BSP擔保單位」)收取的保證金,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退、減保證金時,做相反分錄。
2.代理人發生違約,BSP擔保單位根據《保證協議》進行賠付時,如賠付金額低於存入保證金,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如賠付金額高於存入保證金,按存入保證金,借記本科目,按賠付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按賠付差額,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繼續向違約代理人追討,並可按規定提取壞賬準備。
3.BSP擔保單位通過法律手段追索因代理人違約造成的賠付損失,按實際追回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應追索數與實際追回數的差額,借記「管理費用」科目(已計提壞賬準備的,應首先沖減「壞賬準備」科目,其餘額記入「管理費用」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訴訟過程中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等,確認為當期損益,借記「管理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存入保證金的代理人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支付的其他應付款項。
一、本科目核算航空公司承運旅客、貨物、郵件、逾重行李、執行專包機,機場提供飛機起降、航路保障和地面服務等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收入。
二、企業應按以下規定確認營業收入實現,並按已實現的收入記賬,計入當期損益。
三、本科目應當設置以下明細科目:
(一)本科目設置的二級明細科目:
1.運輸收入;
2.通用航空收入;
3.機場服務收入;
4.代理售票手續費收入;
5.代理退票手續費收入(含變更、誤機);
6.其他收入。
(二)航空公司應按照國內、國際、香港、澳門航線設置三級明細科目,按照運輸類型(旅客、貨物、郵件、專機、包機、逾重行李等)設置四級明細科目核算運輸收入。按照業務類型(航空攝影、石油勘探、林業飛行、農業飛行、航空遙感、航空探礦、航空吊掛、海洋監測等)設置三級明細科目核算通用航空收入。
(三)機場應按照所提供服務項目設置三級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1.飛機起降:指機場為國內、外航空公司執行旅客、貨物運輸、通用航空、訓練、熟練及試飛飛行提供起降服務。
2.航路保障:指機場為國內、外航空器提供高空空中交通管理、通訊、氣象、搜尋救援及航行情報等服務。
3.進近指揮:指機場為國內、外航空器提供機場塔台及機場進近區域空中交通管理、通訊、氣象、搜尋救援及航行情報等服務。
4.地面服務:指機場為國內、外航空公司提供的各種地面服務,具體包括:一般代理、配載和通信、集裝裝備管理、旅客與行李服務、貨物和郵件服務、廊橋、客梯、裝卸和地面運輸服務、飛機服務、維修服務等。
5.場地租賃:指機場為航空公司和其他單位提供的頭等艙、公務艙休息室、貴賓室、營業場所、辦公場所等租賃業務。
6.代理業務:指機場從事的代理民航旅客、貨物銷售業務、退票業務,代理發售(收取)保險及旅遊發展基金業務等。
7.餐飲服務:包括機場為航空公司提供的航空配餐以及為過港旅客提供的一般餐飲服務。航空配餐和一般餐飲服務應分別核算。
8.商品銷售:指機場內設商店、免稅店進行的商品銷售活動。
9.賓館及文化娛樂設施服務:指機場為過港旅客或對外提供的賓館住宿、會議、旅遊、文化、娛樂服務等。以上項目應分別核算。
10.停車場業務:指機場對外提供的臨時或定期停車服務。
11.廣告業務:指機場對外提供的廣告服務。
12.地面運輸:指機場利用地面交通工具從事的機場與城區之間的旅客、貨物運輸,以及其他地面運輸。以空運價格收費,屬於航空運輸組成部分的客、貨地面運輸不在本科目核算。機場內建有鐵路專用線的,如對外提供有償使用,也在本項目內核算。
13.延伸服務:指機場為旅客、貨主提供方便而開展的、由運輸主業延伸形成的各項業務,包括送票、行李寄存、打包、醫療救護等。
14.能源供應:指機場為駐場單位提供的水、電、暖、冷、蒸汽、燃氣等能源服務。機場提供能源供應收取的費用,直接沖減主營業務成本。
15.特許經(專)營業務:指機場將屬本機場專有的經營權轉讓他人使用或作價入股。包括候機樓內商業零售、免稅店、餐飲服務、娛樂服務、機場與市區間的地面運輸、航空配餐、廣告、停車等。
機場將特許經(專)營權轉讓他人使用的,應與受讓方簽訂使用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許經(專)營權使用範圍、期限以及轉讓價格(租金)等。機場應當按照收入確認原則,合理確認每個會計期間的營業收入。
將特許經(專)營權作價入股的,實際投出時,借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貸記「無形資產」科目。收到投資收益時,比照一般長期股權投資進行會計處理。
16.信息及通訊服務:指機場為客戶提供的信息資訊、通訊、傳輸網絡等服務。機場收到的離港系統服務費也在本科目核算。
各企業可根據實際情況,在確保會計核算準確、完整、滿足行業管理需要的基礎上,對上述二、三、四級明細科目進行必要的增減、合併或改變設置順序。
四、本科目的賬務處理如下:
1.航空公司在國內航線(包括國際航線國內段,不包括港澳航線)承運的旅客、貨物、郵件、逾重行李,屬於本公司的票證,轉入本公司收入,借記「國內票證結算」或「國際票證結算」科目,貸記本科目;屬於其他公司的票證,按規定應支付的代理銷售手續費和代理結算手續費,借記「營業費用」科目,按其淨額,借記「應收賬款」科目,按票證全額,貸記本科目。收到該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
2.航空公司在國內航線承運完成的包機收入,由本公司自行組織的,借記「國內票證結算」科目,貸記本科目;由其他單位組織的,按規定應支付的代理銷售手續費,借記「營業費用」科目,按其淨額,借記「應收賬款」科目,按票證全額,貸記本科目。收到該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
3.航空公司在國際、港澳航線上(不包括國際航線國內段)承運的旅客、貨物、郵件、逾重行李,根據承運航線適用的運價(或比例分攤)計算的收入,屬於本公司的票證,轉入本公司收入,借記「國際票證結算」科目,貸記本科目;屬於其他公司(包括外航)的票證,按規定應支付的代理銷售手續費和代理結算手續費,借記「營業費用」科目,按其淨額,借記「應收賬款」科目,按票證全額,貸記本科目。收到該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
4.航空公司在國際航線上承運完成的包機收入,由本公司自行組織的,借記「國際票證結算」科目,貸記本科目;由其他單位組織的,按規定應支付的代理銷售手續費,借記「營業費用」科目,按其淨額,借記「應收賬款」科目,按票證全額,貸記本科目。收到該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
5.票證所屬航空公司或航空郵運運費清算單位收到承運航空公司開賬結算時,借記「國內票證結算」、「國際票證結算」、「應付賬款」科目,按規定應收取的代理銷售手續費或代理清算手續費,貸記本科目,「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按其淨額,貸記「銀行存款」科目。運輸票證為航空公司代理單位銷售的,票證所屬航空公司計算收取的代理銷售手續費,應沖減當期營業費用,借記「國內票證結算」、「國際票證結算」科目,貸記「營業費用」科目,按其淨額,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6.執行專機任務的航空公司,根據「專機執行任務通知書」,按規定標準填開「專機收費通知單」,向使用單位收取專機費用。開賬結算時,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收到使用單位支付的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
7.旅客要求在中途站退票,中途站商務部門憑旅客簽證的退款單、客票旅客聯及有關情況證明向原航班承運航空公司開賬結算,原承運航空公司審核無誤後付款,按所退票證全額扣除向旅客收取的退票費後的餘額,借記本科目,按支付經辦單位的手續費,借記「營業費用」科目,按實際支付旅客的票款,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8.銷售代理單位代理航空公司發售旅客、貨物、郵件、逾重行李票證,組織包機運輸,取得營業收入時,借記「銀行存款」、「現金」等科目,按規定收取的代理銷售手續費,貸記本科目、「其他業務收入」科目,按其淨額,貸記「應付賬款」科目;向航空公司匯付銷售款時,借記「應付賬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9.航空公司及其代理人為旅客辦理誤機、變更手續時,按規定向旅客開據「退票、誤機、變更收費單」,收取一定金額的誤機、變更費用。由票證所屬航空公司辦理上述事宜的,按誤機、變更費用收取一定金額的代理手續費,其餘部分匯付變更前的承運航空公司,收取代理手續費時,按「退票、誤機、變更收費單」上列明的收費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現金」科目,貸記「國內票證結算」科目;支付時,借記「國內票證結算」科目,按收取的代理手續費,貸記本科目,按淨額,貸記「銀行存款」科目。由代理人辦理上述事宜的,代理人可按誤機、變更費用收取一定金額的代理手續費,其餘部分匯付票證所屬航空公司,由票證所屬航空公司匯付變更前的承運航空公司。變更前的承運航空公司收到票證所屬航空公司匯付的誤機、變更費時,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現金」科目,按向代理人支付的代理手續費,借記「營業費用」科目,按「退票、誤機、變更收費單」列明的收費金額,貸記本科目。
10.中斷飛行。飛機因故在中途站中斷飛行,改由其他航空公司航班繼續完成運輸任務,由中途站填寫「中斷艙單」和「貨(郵)運代單」,後續承運航空公司憑「中斷艙單」和「貨(郵)運代單」向原承運航空公司開賬結算,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旅客、貨物、郵件、逾重行李)和「其他業務收入」(聲明價值附加費)科目。原承運航空公司收到後續承運航空公司開賬結算,審核無誤後付款,借記本科目、「其他業務收入」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科目。
11.拉卸貨物。由發生拉卸貨物的機場商務部門填開「貨(郵)運代單」,後續承運航空公司憑「貨(郵)運代單」向原承運航空公司開賬結算,會計處理同上述「10.中斷飛行」。
12.航線聯營。進行航線聯營的航空公司按照所簽協議分配並調整通過票證結算已確認的運輸收入,如分成收入大於待分配聯營收入的,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如分成收入小於待分配聯營收入的,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賬款」科目。
13.航空公司因在運營航線上投入的運力未達到協議標準,由其他航空公司支付的航線補償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14.航空公司之間根據運營需要相互租用飛機。租入飛機的航空公司所取得的運輸收入,記入本科目,票證結算、收入確認會計處理同正常業務的會計處理。
五、期末,應將本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除主營業務收入以外的其他業務收入。
其他業務收入的實現原則,與主營業務收入的實現原則相同。
二、本科目的賬務處理如下:
1.行李、貨物、郵件的聲明價值附加費由承運航空公司全額收取,不計算代理手續費。
行李聲明價值附加費由本公司銷售並承運的,借記「國內票證結算」、「國際票證結算」科目,貸記本科目;出現賠償時,在「其他業務支出」科目核算。由本公司承運、其他公司銷售的,承運航空公司,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科目,貸記本科目,票證所屬航空公司,借記「國內票證結算」、「國際票證結算」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科目。
貨物聲明價值附加費的核算與行李一致。當貨物運輸涉及兩個以上(含兩個)承運人時,聲明價值附加費按規定辦法進行分攤。
郵件聲明價值附加費由收運單位全額匯付清算機構,由清算機構按規定辦法在各承運人間進行分攤。承運航空公司根據「航空郵運結算單」向清算機構開賬結算時,按規定應支付的代理清算手續費,借記「營業費用」科目,按其淨額,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科目,按郵件聲明價值附加費的全額,貸記本科目。出現賠償時,在「其他業務支出」科目核算。
2.航空公司之間根據運營需要相互租用飛機。出租航空公司按照合同計算收取的租金收入,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3.航空公司擁有航線運營資格但沒有實際運營的,收到其他航空公司按照協議支付的航線補償收入,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其他業務的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按規定計算提取的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
二、航空公司按規定計提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科目。上交時,借記「應交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本科目可按國內、國際、香港、澳門航線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除主營業務成本以外的其他銷售或其他業務所發生的成本、費用和相關稅金及附加等。
二、本科目的賬務處理如下:
1.航空公司之間根據運營需要相互租用飛機,出租航空公司計提、支付與出租飛機(如為濕租,則包括機組人員)有關的成本費用時,借記本科目、「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應付工資」等科目;租金收入應交納的流轉稅金,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金」科目。
2.航空公司收取行李、貨物、郵件聲明價值附加費,如出現賠償,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本科目應按其他業務的種類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四、期末,應將本科目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三、補充報表格式及編制說明
[編輯](一)民航企業應根據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會計信息使用者對會計信息的要求,按期提供財務會計報告及有關數據、資料。
(二)本辦法對《企業會計制度》中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利潤分配表增加了部分報表項目及編制說明。
(三)本辦法補充了部分民航企業報表格式及編制說明。補充報表(編號為「民航企××號」)是為滿足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行業管理需要,企業不應對社會公眾公開。具體見下表:
編號 | 會計報表名稱 | 編報期 | 編報單位 |
---|---|---|---|
會企01表 | 資產負債表 | 年、季、月 | 所有單位 |
會企02表 | 利潤表 | 年、季、月 | 所有單位 |
會企01表附表4 | 應上交及應彌補款項表 | 年 | 所有單位 |
會企02表附表1 | 利潤分配表 | 年 | 所有單位 |
民航企01表 | 主營業務收支明細表 | 年、季 | 管理局、機場、航空公司 |
民航企02表 | 主營業務收入表 | 年、季 | 所有單位 |
民航企03表 | 運輸成本表 | 年、季 | 航空公司 |
民航企04表 | 通用航空成本表 | 年、季 | 航空公司 |
民航企05表 | 間接營運費用表 | 年 | 航空公司 |
民航企06表 | 機場服務費用表 | 年、季 | 管理局、機場 |
民航企07表 | 營業費用表 | 年、季 | 所有單位 |
民航企08表 | 管理費用表 | 年、季 | 所有單位 |
民航企09表 | 財務費用表 | 年、季 | 所有單位 |
民航企10表 | 其他業務利潤、營業外收支明細表 | 年 | 所有單位 |
民航企11表 | 航空公司收入水平情況表 | 年、季 | 航空公司 |
民航企12表 | 機型收支明細表 | 年、季 | 航空公司 |
民航企13表 | 任務成本表 | 年、季 | 航空公司 |
民航企14表 | 工資總額及工資基金表 | 年 | 所有單位 |
民航企15表 | 基建借款及專用借款表 | 年 | 所有單位 |
民航企16表 | 固定資產、存貨及運輸生產指標表 | 年 | 所有單位 |
民航企20表 | 航空公司分航線、機型收入數據採集表 | 年、季 | 航空公司 |
民航企21表 | 航空公司生產業務數據採集表 | 年、季 | 航空公司 |
民航企22表 | 航空公司航線經營成果分析表 | 年、季 | 航空公司 |
會企01表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___月___日 | 單位:元 |
資 產 | 行次 | 年初數 | 期末數 | 負債和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 | 行次 | 年初數 | 期末數 |
---|---|---|---|---|---|---|---|
流動資產: | 流動負債: | ||||||
貨幣資金 | 1 | 短期借款 | 68 | ||||
短期投資 | 2 | 應付票據 | 69 | ||||
應收票據 | 3 | 應付賬款 | 70 | ||||
應收股利 | 4 | 預收賬款 | 71 | ||||
應收利息 | 5 | 應付工資 | 72 | ||||
應收賬款 | 6 | 應付福利費 | 73 | ||||
其他應收款 | 7 | 應付股利 | 74 | ||||
預付賬款 | 8 | 應交稅金 | 75 | ||||
應收補貼款 | 9 | 國際票證結箅 | 76 | ||||
存貨 | 10 | 國內票證結算 | 77 | ||||
待攤費用 | 11 | 應交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 | 78 | ||||
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債權投資 | 21 | 其他應交款 | 80 | ||||
其他流動資產 | 24 | 其他應付款 | 81 | ||||
流動資產合計 | 31 | 預提費用 | 82 | ||||
長期投資: | 預計負債 | 83 | |||||
長期股權投資 | 32 | 一年內到期的長期負貨 | 86 | ||||
長期債權投資 | 34 | 其他流動負債 | 90 | ||||
長期投資合計 | 38 | ||||||
固定資產: | 流動負債合計 | 100 | |||||
固定資產原價 | 39 | 長期負債: | |||||
減:累計折舊 | 40 | 長期借款 | 101 | ||||
固定資產淨值 | 41 | 應付債券 | 102 | ||||
減: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 42 | 長期應付款 | 103 | ||||
固定資產淨額 | 43 | 專項應付款 | 106 | ||||
工程物資 | 44 | 其他長期負績 | 108 | ||||
在建工程 | 45 | 長期負債合計 | 110 | ||||
固定資產清理 | 46 | 遞延稅項: | |||||
固定資產合計 | 50 | 遞延稅款貸項 | 111 | ||||
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 | 負債合計 | 114 | |||||
無形資產 | 51 | ||||||
長期待攤費用 | 52 | 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 | |||||
其他長期資產 | 53 | 實收資本(或股本) | 115 | ||||
無形資產及其他資產合計 | 60 | 資本公積 | 118 | ||||
盈餘公積 | 119 | ||||||
其中:法定公益金 | 120 | ||||||
遞延稅項: | 未分配利潤 | 121 | |||||
遞延稅款借項 | 61 | 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合計 | 122 | ||||
資產總計 | 67 | 負債和所有者權益(或股東權益)總計 | 135 |
資產負債表編制說明(會企01表)
一、填報範圍和期間
1.本表由所有民航企業填報。
2.本表按月度、季度、年度編報。
二、編制說明
1.本表反映企業在某一特定日期全部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情況。
2.本表各項目根據資產類、負債類和所有者權益類的總賬科目餘額、明細賬科目餘額計算、分析填列。
3.本表「年初數」欄內各項數字,應根據上年末資產負債表「期末數」欄內所列數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資產負債表規定的各個項目的名稱和內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應對上年年末資產負債表各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照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填入本表「年初數」欄內。
三、本表「期末數」各項目的主要內容和填列方法
1.「貨幣資金」項目,反映企業庫存現金、銀行結算戶存款、外埠存款、銀行匯票存款、銀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證保證金存款等的合計數。本項目應根據「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科目的期末餘額合計填列。
2.「短期投資」項目,反映企業購入的各種能隨時變現、並準備隨時變現的、持有時間不超過1年(含1年)的股票、債券和基金,以及不超過1年(含1年)的其他投資,減去已計提的跌價準備後的淨額。本項目應根據「短期投資」科目的期末餘額,減去「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科目的期末餘額後的金額填列。企業1年內到期的委託貸款,其本金和利息減去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後的淨額,也在本項目反映。
3.「應收票據」項目,反映企業收到的未到期收款也未向銀行貼現的應收票據,包括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本項目應根據「應收票據」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已向銀行貼現和已背書轉讓的應收票據不包括在本項目內,其中已貼現的商業承兌匯票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單獨披露。
4.「應收股利」項目,反映企業因股權投資而應收取的現金股利,企業應收其他單位的利潤,也包括在本項目內。本項目應根據「應收股利」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5.「應收利息」項目,反映企業因債權投資而應收取的利息。企業購入到期還本付息債券應收的利息,不包括在本項目內。本項目應根據「應收利息」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6.「應收賬款」項目,反映企業因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勞務等而應向購買單位收取的各種款項,減去已計提的壞賬準備後的淨額。本項目應根據「應收賬款」科目所屬各明細科目的期末借方餘額合計,減去「壞賬準備」科目中有關應收賬款計提的壞賬準備期末餘額後的金額填列。如「應收賬款」科目所屬明細科目期未有貸方餘額,應在本表「預收賬款」項目內填列。
7.「其他應收款」項目,反映企業對其他單位和個人的應收和暫付的款項,減去已計提的壞賬準備後的淨額。本項目應根據「其他應收款」科目的期末餘額,減去「壞賬準備」科目中有關其他應收款計提的壞賬準備期末餘額後的金額填列。
8.「預付賬款」項目,反映企業預付給供應單位的款項。本項目應根據「預付賬款」科目所屬各明細科目的期末借方餘額合計填列。如果「預付賬款」科目所屬有關明細科目期未有貸方餘額的,應在本表「應付賬款」項目內填列。如果「應付賬款」科目所屬明細科目有借方餘額的,也應包括在本項目內。
9.「應收補貼款」項目,反映企業按規定應收的各種補貼款。本項目應根據「應收補貼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0.「存貨」項目,反映企業期末在庫;在途和在加工中的各項存貨的可變現淨值,包括各種材料(包括航材消耗件、高價周轉件、普通器材、機上供應品等)、商品、在產品、半成品、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分期收款發出商品、委託代銷商品、受託代銷商品等。本項目應根據「物資採購」、「原材料」、「航材消耗件」、「高價周轉件」、「普通器材」、「機上供應品」、「低值易耗品」、「自製半成品」、「庫存商品」、「包裝物」、「分期收款發出商品」、「委託加工物資」、「委託代銷商品」、「受託代銷商品」、「生產成本」等科目的期末餘額合計,減去「代銷商品款」「存貨跌價準備」科目期末餘額後的金額填列。材料採用計劃成本核算,以及庫存商品採用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企業,還應按加或減材料成本差異、商品進銷差價後的金額填列。
11.「待攤費用」項目,反映企業已經支出但應由以後各期分期攤銷的費用。企業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大修理支出以及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其他待攤費用,應在本表「長期待攤費用」項目反映,不包括在本項目內。本項目應根據「待攤費用」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預提費用」科目期末如有借方餘額,以及「長期待攤費用」科目中將於1年內到期的部分,也在本項目內反映。
12.「其他流動資產」項目,反映企業除以上流動資產項目外的其他流動資產,本項目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3.「長期股權投資」項目,反映企業不準備在1年內(含1年)變現的各種股權性質的投資的可收回金額。本項目應根據「長期股權投資」科目的期末餘額,減去「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中有關股權投資減值準備期末餘額後的金額填列。
14.「長期債權投資」項目,反映企業不準備在1年內(含1年)變現的各種債權性質的投資的可收回金額。長期債權投資中,將於1年內到期的長期債權投資,應在流動資產類下「1年內到期的長期債權投資」項目單獨反映。本項目應根據「長期債權投資」科目的期末餘額,減去「長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中有關債權投資減值準備期末餘額和1年內到期的長期債權投資後的金額填列。
企業超過1年到期的委託貸款,其本金和利息減去已計提的減值準備後的淨額,也在本項目反映。
15.「固定資產原價」和「累計折舊」項目,反映企業的各種固定資產原價及累計折舊。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其原價及已提折舊也包括在內。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原價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另行反映。這兩個項目應根據「固定資產」和「累計折舊」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6.「固定資產減值準備」項目,反映企業計提的固定資產減值準備。本項目應根據「固定資產減值準備」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7.「工程物資」項目,反映企業各項工程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資的實際成本。本項目應根據「工程物資」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8.「在建工程」項目,反映企業期末各項未完工程的實際支出,包括交付安裝的設備價值,未完建築安裝工程已經耗用的材料、工資和費用支出、預付出包工程的價款、已經建築安裝完畢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工程等的可收回金額。本項目應根據「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餘額,減去「在建工程減值準備」科目期末餘額後的金額填列。
19.「固定資產清理」項目,反映企業因出售、毀損、報廢等原因轉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畢的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以及固定資產清理過程中所發生的清理費用和變價收入等各項金額的差額。本項目應根據「固定資產清理」科目的期末借方餘額填列;如「固定資產清理」科目期末為貸方餘額,以「−」號填列。
20.「無形資產」項目,反映企業各項無形資產的期末可收回金額。本項目應根據「無形資產」科目的期末餘額,減去「無形資產減值準備」科目期末餘額後的金額填列。
21.「長期待攤費用」項目,反映企業尚未攤銷的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種費用。長期待攤費用中在1年內(含1年)攤銷的部分,應在本表「待攤費用」項目填列。本項目應根據「長期待攤費用」科目的期末餘額減去1年內(含1年)攤銷的數額後的金額填列。
22.「其他長期資產」項目,反映企業除以上資產以外的其他長期資產。本項目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如其他長期資產價值較大的,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其內容和金額。
23.「遞延稅款借項」項目,反映企業期末尚未轉銷的遞延稅款的借方餘額。本項目應根據「遞延稅款」科目的期末借方餘額填列。
24.「短期借款」項目,反映企業借入尚未歸還的1年期以下(含1年)的借款。本項目應根據「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25.「應付票據」項目,反映企業為了抵付貨款等而開出、承兌的尚未到期付款的應付票據,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本項目應根據「應付票據」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26.「應付賬款」項目,反映企業購買原材料、商品和接受勞務供應等而應付給供應單位的款項。本項目應根據「應付賬款」科目所屬各有關明細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合計填列;如「應付賬款」科目所屬各明細科目期未有借方餘額,應在本表「預付賬款」項目內填列。
27.「預收賬款」項目,反映企業預收購買單位的賬款。本項目應根據「預收賬款」科目所屬各有關明細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合計填列。如「預收賬款」科目所屬有關明細科目有借方餘額的,應在本表「應收賬款」項目內填列;如「應收賬款」科目所屬明細科目有貸方餘額的,也應包括在本項目內。
28.「應付工資」項目,反映企業應付未付的職工工資。本項目應根據「應付工資」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填列。如「應付工資」科目期末為借方餘額,以「−」號填列。
29.「應付福利費」項目,反映企業福利費的期末餘額,以及外商投資企業按淨利潤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的期末餘額。本項目應根據「應付福利費」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30.「應付股利」項目,反映企業期末尚未支付的現金股利。本項目應根據「應付股利」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31.「應交稅金」項目,反映企業期末未交、多交或未抵扣的各種稅金。本項目應根據「應交稅金」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填列;如「應交稅金」科目期末為借方餘額,以「−」號填列。
32.「國際票證結算」項目和「國內票證結算」項目,反映企業銷售待結算的國際、國內運輸票證款項。本項目應根據「國際票證結算」和「國內票證結算」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填列。如為借方餘額,以「−」號填列。
33.「應交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項目,反映企業應交而未交的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本項目僅有航空公司填列,根據「應交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34.「其他應交款」項目,反映企業應交未交的除稅金、應付股利等以外的各種款項,包括未交旅遊發展基金、未交機場管理建設費等。本項目應根據「其他應交款」科目的期末貸方餘額填列;如「其他應交款」科目期末為借方餘額,以「−」號填列。
35.「預提費用」項目,反映企業所有已經預提計入成本費用而尚未支付的各項費用。本項目應根據「預提費用」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填列。如「預提費用」科目期末為借方餘額,應合併在「待攤費用」項目內反映,不包括在本項目內。
36.「預計負債」項目,反映企業預計負債的期末餘額。本項目應根據「預計負債」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37.「其他流動負債」項目,反映除以上流動負債以外的其他流動負債。本項目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如其他流動負債價值較大的,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其內容及金額。
38.「長期借款」項目,反映企業借入尚未歸還的1年期以上(不含1年)的借款本息。本項目應根據「長期借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39.「應付債券」項目,反映企業發行的尚未償還的各種長期債券的本息。本項目應根據「應付債券」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40.「長期應付款」項目,反映企業除長期借款和應付債券以外的其他各種長期應付款。本項目應根據「長期應付款」科目的期末餘額,減去「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期末餘額後的金額填列。
41.「專項應付款」項目,反映企業各種專項應付款的期末餘額。本項目應根據「專項應付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42.「其他長期負債」項目,反映企業除以上長期負債項目以外的其他長期負債。本項目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如其他長期負債價值較大的,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披露其內容和金額。
上述長期負債各項目中將於1年內到期的長期負債,應在本表流動負債部分的「1年內到期的長期負債」項目內單獨反映。上述長期負債各項目均應根據有關科目期末餘額扣除將於1年內(含1年)到期償還數後的餘額填列。
43.「遞延稅款貸項」項目,反映企業期末尚未轉銷的遞延稅款的貸方餘額。本項目應根據「遞延稅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44.「實收資本(股本)」項目,反映企業各投資者實際投入的資本(或股本)總額。本項目應根據「實收資本」(或「股本」)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45.「資本公積」項目,反映企業資本公積的期末餘額。本項目應根據「資本公積」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46.「盈餘公積」項目,反映企業盈餘公積的期末餘額。本項目應根據「盈餘公積」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其中,法定公益金期末餘額,應根據「盈餘公積」科目所屬的「法定公益金」明細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47.「未分配利潤」項目,反映企業尚未分配的利潤。本項目應根據「本年利潤」科目和「利潤分配」科目的餘額計算填列。未彌補的虧損,仍在本項目內以「−」號填列。
補充資料 | ||
實收資本(或股本)構成: | ||
國家資本 | 元 | |
集體資產 | 元 | |
法人資本 | 元 | |
其中:國有法人資本 | 元 | |
集體法人資本 | 元 | |
個人資本 | 元 | |
外商資本 | 元 |
會企02表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___月 | 單位:元 |
項 目 | 行次 | 本月數 | 本年累計數 |
---|---|---|---|
一、主營業務收入 | 1 | ||
其中: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 | 2 | ||
減:主營業務成本 | 4 | ||
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 5 | ||
轉作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 | 6 | ||
二、主營業務利潤(虧損以「−」號填列) | 10 | ||
加:其他業務利潤(虧損以「−」號填列) | 11 | ||
減:營業費用 | 14 | ||
管理費用 | 15 | ||
財務費用 | 16 | ||
三、營業利潤(虧損以「−」號填列) | 18 | ||
加:投資收益(損失以「−」號填列) | 19 | ||
補貼收入 | 22 | ||
其中:補貼前虧損企業補貼收入 | 23 | ||
營業外收入 | 24 | ||
其中:處置固定資產淨收益 | 25 | ||
出售無形資產收益 | 26 | ||
非貨幣性交易收益 | 27 | ||
罰款淨收入 | 28 | ||
減:營業外支出 | 29 | ||
其中:處置固定資產淨損失 | 30 | ||
債務重組損失 | 31 | ||
罰款支出 | 32 | ||
捐贈支出 | 33 | ||
四、利潤總額(虧損總額以「−」號填列) | 34 | ||
減:所得稅 | 35 | ||
五、淨利潤(淨虧損以「−」填列) | 36 |
利潤表編制說明(會企02表)
一、填報範圍和期間
1.本表由所有民航企業填報。
2.本表按月度、季度、年度編報。
二、編制說明
1.本表反映企業在一定期間內利潤(虧損)的實際情況。
2.本表「本月數」欄反映各項目的本月實際發生數;在編報中期財務會計報告時,填列上年同期累計實際發生數;在編報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時,填列上年全年累計實際發生數。如果上年度利潤表與本年度利潤表的項目名稱和內容不相一致,應對上年度利潤表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填入本表「上年數」欄。在編制中期財務會計報告時,應將「本月數」欄改為「上年數」欄。
本表「本年累計數」欄反映各項目自年初起至報告期末止的累計實際發生數。
三、本表各項目的主要內容和填列方法
1.「主營業務收入」項目,反映企業經營主要業務所取得的收入總額。本項目應根據「主營業務收入」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其中主營民航運輸業務的企業,應根據「運輸收入」、「通用航空收入」、「機場服務收入」科目填列。
2.「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項目和「轉作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項目,反映航空公司按照規定的比例和基數計算的本年度應交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其中「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含應交的營業稅金及附加,「轉作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為扣除應交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後的淨額。這兩個項目應根據「應交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科目的貸方發生額分析填列。
3.「主營業務成本」項目,反映企業經營主要業務發生的實際成本。本項目應根據「主營業務成本」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其中主營民航運輸業務的企業,應根據「運輸成本」、「通用航空成本」和「機場服務費用」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4.「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項目,反映企業經營主要業務應負擔的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和教育費附加等。本項目應根據「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5.「其他業務利潤」項目,反映企業除主營業務以外取得的收入,減去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以及相關稅金及附加等的支出後的淨額。本項目應根據「其他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支出」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6.「營業費用」項目,反映企業在銷售商品和商品流通企業在購入商品等過程中發生的費用。本項目應根據「營業費用」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7.「管理費用」項目,反映企業發生的管理費用。本項目應根據「管理費用」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8.「財務費用」項目,反映企業發生的財務費用。本項目應根據「財務費用」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9.「投資收益」項目,反映企業以各種方式對外投資所取得的收益。本項目應根據「投資收益」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如為投資損失,以「−」號填列。
10.「補貼收入」項目,反映企業取得的各種補貼收入以及退回的增值稅等。本項目應根據「補貼收入」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11.「營業外收入」項目和「營業外支出」項目,反映企業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無直接關係的各種收入和支出。這兩個項目應分別根據「營業外收入」科目和「營業外支出」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12.「利潤總額」項目,反映企業實現的利潤總額。如為虧損總額,以「−」號填列。
13.「所得稅」項目,反映企業按規定從本期損益中減去的所得稅。本項目應根據「所得稅」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14.「淨利潤」項目,反映企業實現的淨利潤。如為淨虧損,以「−」號填列。
會企02表附表1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度 | 單位:元 |
項 目 | 行次 | 本年實際 | 上年實際 |
---|---|---|---|
一、淨利潤 | 1 | ||
加:年初未分配利潤 | 2 | ||
其他轉入 | 4 | ||
應撥調節費 | 5 | ||
其他調整因素 | 6 | ||
二、可供分配的利潤 | 8 | ||
減:提取法定盈餘公積 | 9 | ||
提取法定公益金 | 10 | ||
提取職獎勵及福利基金 | 11 | ||
提取儲備基金 | 12 | ||
提取企業發展基金 | 13 | ||
利潤歸還投資 | 14 | ||
補充流動資本 | 15 | ||
單項留用利潤 | 16 | ||
應交調節費 | 17 | ||
三、可供投資者分配的利潤 | 18 | ||
減:應付優先股股利 | 19 | ||
提取任意盈餘公積 | 20 | ||
應付普通股沒利 | 21 | ||
轉作資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22 | ||
四、未分配利潤 | 25 | ||
其中:應由以後年度稅前利潤彌補的虧損(以「+」號填列) | 26 |
利潤分配表編制說明(會企02表附表1)
一、填報範圍和期間
1.本表由所有民航企業填報。
2.本表按年度編報。
二、編制說明
1.本表反映企業利潤分配的情況和年末未分配利潤的結餘情況。
2.本表「本年實際」欄,根據本年「本年利潤」及「利潤分配」科目及其所屬明細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上年實際」欄根據上年「利潤分配表」填列。如果上年度利潤分配表與本年度利潤分配表的項目名稱和內容不一致,應對上年度報表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填入本表「上年實際」欄內。
三、本表各項目的主要內容和填列方法
1.「淨利潤」項目,反映企業實現的淨利潤。如為淨虧損,以「−」號填列。本項目的數字應與「利潤表」「本年累計數」欄的「淨利潤」項目一致。
2.「年初未分配利潤」項目,反映企業年初未分配的利潤。如為未彌補的虧損,以「−」號填列。
3.「其他轉入」項目,反映企業按規定用盈餘公積彌補虧損等轉入的數額。
4.「應撥調節費」項目,反映實行虧損包幹補貼的企業根據規定當年應得到主管部門或上級企業的經營補貼。本項目應根據「利潤分配—應收調節費」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5.「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項目和「提取法定公益金」項目,分別反映企業按照規定提取的法定盈餘公積和法定公益金。
6.「提取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項目,反映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7.「提取儲備基金」項目和「提取企業發展基金」項目,分別反映外商投資企業按規定提取的儲備基金和企業發展基金。
8.「利潤歸還投資」項目,反映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按照規定在合作期間以利潤歸還投資者的投資。
9.「補充流動資本」項目,反映企業從稅後利潤中按照規定的比例提取的用於補充流動資本的部分。本項目應根據「利潤分配—補充流動資本」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10.「單項留用的利潤」項目,反映企業按照規定治理「三廢」盈利淨額、技術轉讓淨收入以及國外來料加工轉配業務利潤等可以單項留給企業的資金。
11.「應交調節費」項目,反映企業在稅後利潤中根據規定向主管部門或上級企業上交的調配使用的資金。本項目應根據「利潤分配——應交調節費」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2.「應付優先股股利」項目,反映企業應分配給優先股股東的現金股利。
13.「提取任意盈餘公積」項目,反映企業提取的任意盈餘公積。
14.「應付普通股股利」項目,反映企業應分配給普通股股東的現金股利。企業分配給投資者的利潤,也在本項目反映。
15.「轉作資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項目,反映企業分配給普通股股東的股票股利。企業以利潤轉增的資本,也在本項目反映。
16.「未分配利潤」項目,反映企業年末尚未分配的利潤。如為未彌補虧損,以「−」號填列。
民航企01表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___季度 | 單位:元 |
項 目 | 行次 | 國內航線 | 國際航線 | 香港航線 | 澳門航線 | 通用航空 | 機場服務 |
---|---|---|---|---|---|---|---|
欄 次 | 0 | 1 | 2 | 3 | 4 | 5 | 6 |
一、主營業務: | 1 | × | × | × | × | × | × |
1.主營業務收入 | 2 | ||||||
2.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 | 3 | ||||||
3.主營業務成本 | 4 | ||||||
4.營業費用 | 5 | ||||||
5.管理費用 | 6 | ||||||
6.財務費用 | 7 | ||||||
7.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 8 | ||||||
8.營業利潤 | 9 | ||||||
二、運輸總周轉量(萬噸公里) | 10 | × | × | ||||
三、生產飛行小時(小時) | 11 | × | |||||
四、噸公里水平: | 12 | × | × | × | × | × | × |
1.噸公里收入水平(元/噸公里) | 13 | × | × | ||||
2.噸公里成本水平(元/噸公里) | 14 | × | × | ||||
3.噸公里費用水平(元/噸公里) | 15 | × | × | ||||
五、生產小時水平: | 16 | × | × | × | × | × | × |
1.每生產小時收入水平(元/小時) | 17 | × | |||||
2.每生產小時成本水平(元/小時) | 18 | × |
主營業務收支明細表編制說明(民航企01表)
一、填報範圍和期間
1.本表由航空公司、機場填報。
2.本表按季度、年度編報。
二、編制說明
1.報表的基本內容:在對企業經營按國內、國際、香港、澳門航線運輸、通用航空、機場服務進行細分的基礎上,分別反映各項業務的收入、成本費用、稅金、實現利潤情況及運輸周轉量、生產飛行小時、噸公里收入成本水平、生產小時收入成本水平等生產業務指標。
2.制表方法:本表應根據企業生產統計數據及損益類賬戶有關明細賬戶的發生額,對間接成本和費用運用適當的方法進行分攤,並分析,計算填列。分攤的標準可以是收入、成本、生產量、飛機起飛全重等,也可以綜合多項標準,如採用飛機起飛全重與飛行小時之乘積。選擇的標準應使分攤結果最大限度地反映實際情況。
三、本表各項目的主要內容和填列方法
1.「航線」欄目,各航段的起訖點(技術經停點除外)都在國內的航線稱為國內航線;航線中任意一個起訖點(技術經停點除外)在外國領土上或在香港、澳門地區的航線相應稱為國際航線、香港航線、澳門航線。經港澳地區飛往外國的航線統計為國際航線。國際航線國內段統計為國內航線。
2.「通用航空」欄目,指利用飛機從事公共航空運輸以外的民用航空飛行活動,包括航空攝影、護林、護農、航空旅遊、後勤支援等。
3.「機場服務」欄目,指機場為飛機起降和過港旅客提供的各種地面服務及設施租賃業務等。
4.「主營業務收入」項目,反映企業經營各項主營業務所取得的收入。本項目應根據核算主營業務收入的運輸收入、通用航空收入、機場服務收入等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5.「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項目,反映企業按照國家規定,從運輸收入中提取的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扣除有關稅費後轉出的數額)。本項目應根據「應交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或可根據各項運輸收入及規定比例計算填列。
6.「主營業務成本」項目,反映企業經營各項主營業務發生的實際成本。本項目應根據核算主營業務成本的運輸成本、通用航空成本、機場服務費用等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對無法明確歸屬的成本項目應採用適當的方法進行分攤。
7.「營業費用」項目,反映企業發生的與主營業務有關的營業費用。本項目應根據「銷售費用」「經營費用」或「營業費用」科目的發生額,採用適當的分攤方法在各類業務間分攤後填列。
8.「管理費用」項目,反映企業發生的與主營業務有關的管理費用。本項目應根據「管理費用」科目的發生額,採用適當的分攤方法在各類業務間分攤後填列。
9.「財務費用」項目,反映企業發生的與主營業務有關的財務費用。本項目應根據財務費用科目的發生額,採用適當的分攤方法在各類業務間分攤後填列。
10.「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項目,反映企業經營主營業務應負擔的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等。本項目應根據「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的發生額,採用適當的分攤方法在各類業務間分攤後填列,或根據各項收入及規定稅率計算填列。
11.「營業利潤」項目,反映企業經營主營業務所取得的利潤。本項目應根據上述收入、成本費用及稅金的金額計算後填列。
12.「噸公里收入水平(元/噸公里)項目」,指運輸飛行所實現的收入與完成的運輸周轉量之比,綜合反映運輸業務收入水平。本項目根據各類航線運輸收入、運輸總周轉量計算填列。
13.「噸公里成本水平(元/噸公里)」項目,指運輸飛行所發生的主營成本與完成的運輸周轉量之比,綜合反映運輸業務成本水平。本項目根據運輸成本、運輸總周轉量計算填列。
14.「噸公里費用水平(元/噸公里)」項目,指運輸飛行所發生的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與完成的運輸周轉量之比,綜合反映運輸業務費用水平。本項目根據各類航線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及運輸總周轉量計算填列。
15.「每生產小時收入水平(元/小時)」項目,指生產飛行所實現的收入與完成的生產飛行小時之比,綜合反映運輸業務收入水平。本項目根據各類航線運輸收入、通用航空收入、生產飛行小時計算填列。
16.「每生產小時成本水平(元/小時)」項目,指生產飛行所發生的主營業務成本與完成的生產飛行小時之比。本項目根據主營業務成本、飛行小時計算填列。
民航企02表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___季度 | 單位:元 |
項 目 | 行次 | 金 額 | 項 目 | 行次 | 金 額 |
---|---|---|---|---|---|
一、運輸收入 | 1 | 二、通用航空收入 | 28 | ||
1.未扣基金的收入 | 2 | 航空攝影收入 | 29 | ||
(1)國內航線運輸收入 | 3 | 石油勘探收入 | 30 | ||
客運收入 | 4 | 農業飛行收入 | 31 | ||
貨郵運收入 | 5 | 林業飛行收入 | 32 | ||
專包機客運收入 | 6 | 其他收入 | 33 | ||
專包機貨郵運收入 | 7 | 三、機場服務收入 | 34 | ||
(2)國際航線運輸收入 | 8 | 國內飛機起降服務收入 | 35 | ||
客運收入 | 9 | 外航飛機起降服務收入 | 36 | ||
貨郵運收入 | 10 | 國內飛機旅客服務收入 | 37 | ||
專包機客運收入 | 11 | 外航飛機旅客服務收入 | 38 | ||
專包機貨郵運收入 | 12 | 國內飛機安檢收入 | 39 | ||
(3)香港航線運輸收入 | 13 | 外航飛機安檢收入 | 40 | ||
客運收入 | 14 | 國內飛機地面服務收入 | 41 | ||
貨郵運收入 | 15 | 外航飛機地面服務收入 | 42 | ||
專包機客運收入 | 16 | 國內飛機機場進近指揮收入 | 43 | ||
專包機貨郵運收入 | 17 | 外航飛機機場進近指揮收入 | 44 | ||
(4)澳門航線運輸收入 | 18 | 國內飛機航路保障收入 | 45 | ||
客運收入 | 19 | 外航飛機航路保障收入 | 46 | ||
貨郵運收入 | 20 | 侯機樓場地租用收入 | 47 | ||
專包機客運收入 | 21 | 代理手續費收入 | 48 | ||
專包機貨郵運收入 | 22 | 廣告業務收入 | 49 | ||
地面運輸牧入 | 50 | ||||
2.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 | 23 | 延伸服務收入 | 51 | ||
國內航線應扣基金 | 24 | 其他收入 | 52 | ||
國際航線應扣基金 | 25 | 四、代理手續費收入 | 53 | ||
香港航線應扣基金 | 26 | 五、其他收入 | 54 | ||
澳門航線應扣基金 | 27 | 六、主營業務收入合計 | 55 |
主營業務收入表編制說明(民航企02表)
一、填報範圍和期間
1.本表由所有民航企業填報。
2.本表按季度、年度編報。
二、編制說明
1.本表反映企業主營業務實現的收入,包括運輸收入、通用航空收入、機場服務收入、其他主營業務收入。
本表根據「主營業務收入」科目及其明細科目的發生額填列。
2.運輸收入、通用航空收入由航空公司填報;機場服務收入由地區管理局、機場填報;其他主營業務收入由其他企業填報。
三、本表各項目的主要內容和填列方法
1.「運輸收入」項目,指航空公司從事定期或不定期航空客、貨、郵運輸業務、專包機運輸業務以及從事運輸銷售代理業務等所取得的收入。
2.「國內航線運輸收入」項目,指航空運輸企業的飛機在國內航線上承運旅客、貨物、郵件、行李和執行專包機任務所取得的全部收入。
3.「國際航線運輸收入」項目,指航空運輸企業的飛機在國際航線上承運旅客、貨物、郵件、行李和執行專包機任務所取得的全部收入。
4.「香港航線運輸收入」項目,指航空運輸企業的飛機在香港航線上承運旅客、貨物、郵件、行李和執行專包機任務所取得的全部收入。
5.「澳門航線運輸收入」項目,指航空運輸企業的飛機在澳門航線上承運旅客、貨物、郵件、行李和執行專包機任務所取得的全部收入。
6.「客運收入」項目,指航空公司在特定航線上從事定期或不定期航班的旅客運輸業務所取得的收入。
7.「貨郵運收入」項目,指航空公司在特定航線上從事定期或不定期航班的貨郵運輸業務所取得的收入。
8.「專包機客運收入」項目,指航空公司在特定航線上從事專機或包機旅客運輸業務所取得的收入。
9.「專包機貨郵運收入」項目,指航空公司在特定航線上從事專機或包機貨郵運輸業務所取得的收入。
10.「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項目,指航空公司按規定以運輸收入的一定比例計算、上交,專門用於民航基礎設施建設的財政專項資金。
11.「通用航空收入」項目,指航空公司執行通用航空專業飛行任務,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或協議計算取得的業務收入。
12.「航空攝影收入」項目,指從事通用航空業務的飛機運用專用儀器,從空中對地面進行攝影所取得的收入。
13.「石油勘探收入」項目,指從事通用航空業務的飛機為石油、天然氣資源勘探、開發提供空中作業飛行所取得的收入。
14.「農業飛行收入」項目,指從事通用航空業務的飛機提供農業服務作業飛行,包括飛機播種、防治病蟲害等所取得的收入。
15.「林業飛行收入」項目,指從事通用航空業務的飛機提供林業服務作業飛行,包括滅火、人工降水等所取得的收入。
16.「其他收入」項目,是指不屬於上述四項的通用航空作業,包括醫療衛生、搶險救災等所取得的收入。
17.「機場服務收入」項目,反映機場為飛機起降和過港旅客提供各種地面服務及設施租賃等所取得的收入,以及空管中心(站)為飛機提供航路保障所取得的收入。
18.「飛機起降服務收入」項目,指機場為國內外航空公司的飛機提供起降服務所獲得的收入。
19.「旅客服務收入」項目,指機場為旅客提供候機樓內綜合服務等設施、場區內道路保障、公共區域清潔、污水處理、環境保護的綠化等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20.「飛機安檢收入」項目,指機場為國內外航空公司飛機所運載的旅客、行李、貨物和郵件,提供必要的安全檢查服務所獲得的收入。
21.「地面服務收入」項目,指機場根據與航空公司簽訂的地面代理協議,按規定提供相應服務所取得的收入。
22.「機場進近指揮收入」項目,指空中交通管理部門為航空器提供機場塔台及機場進近區域空中交通管理、通訊、氣象、搜尋救援及航行情報等服務而取得的收入。
23.「航路保障收入」項目,指空中交通管理部門為航空器提供區域空中交通管理、通訊、氣象、搜尋救援及航行情報等服務而取得的收入。
24.「候機樓場地租用收入」項目,指機場對外出租候機樓場地按協議規定所取得的租金收入。
25.「代理手續費收入」項目(第48行),指機場為航空公司代理銷售客票或組織貨運、辦理旅客退票業務、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等,按協議規定所取得的手續費收入。
26.「廣告業務收入」項目,反映企業為其他企業代理廣告業務或出租廣告設施所取得的收入。
27.「地面運輸收入」項目,反映企業從事地面車輛運輸業務所取得的收入。
28.「延伸服務收入」項目,反映機場為旅客及貨主提供延伸服務,如送票、運輸貨物、快遞、小件行李寄存等所取得的收入。
29.「代理手續費收入」項目(第53行),指航空公司為本公司以外的其他航空運輸企業提供客貨銷售、代辦退票等服務所取得的代理手續費收入。
民航企03表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___季度 | 單位:元 |
項 目 | 行次 | 所有機型 | 機型1 | 機型2 | 機型3 | 機型4 |
---|---|---|---|---|---|---|
一、運輸成本 | 1 | |||||
1.直接營運費 | 2 | |||||
其中: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 3 | |||||
其中:空勤伙食費 | 4 | |||||
地勤伙食費 | 5 | |||||
飛行小時費 | 6 | |||||
福利費 | 7 | |||||
制服費 | 8 | |||||
航空油料消耗 | 9 | |||||
航材消耗件消耗 | 10 | |||||
高價周轉件攤銷 | 11 | |||||
飛機、發動機折費 | 12 | |||||
飛機、發動機大修修理費 | 13 | |||||
飛機、發動機日常修理費 | 14 | |||||
飛機、發動機保險費 | 15 | |||||
經營性租賃費 | 16 | |||||
國內機場起降服務費 | 17 | |||||
國外機場起降服務費 | 18 | |||||
國內航線餐食供應品費 | 19 | |||||
國際航線餐食供應品費 | 20 | |||||
飛行訓練費 | 21 | |||||
客艙服務費 | 22 | |||||
行李、貨物、郵件賠償費 | 23 | |||||
其他直接營運費 | 24 | |||||
2.間接營運費 | 25 | |||||
二、運輸飛行小時(小時) | 26 | |||||
三、運輸總周轉量(萬噸公里) | 27 | |||||
四、單位成本 | 28 | × | × | × | × | × |
1.每飛行小時成本(元) | 29 | |||||
2.每噸公里成本(元) | 30 | |||||
3.每飛行小時耗油量(公斤) | 31 | × |
運輸成本表編制說明(民航企03表)
一、填報範圍和期間
1.本表由航空公司填報。
2.本表按季度、年度編報。
二、編制說明
1.本表分機型綜合反映航空公司在執行航空運輸業務過程中發生的與航班生產直接有關的各項成本及單位成本。
2.表橫行按運輸成本、運輸飛行小時、運輸總周轉量和單位成本填列。縱欄按照航空公司擁有的機型分別填列,「所有機型」按匯總填列。
三、本表各項目的主要內容和填列方法
1.「直接營運費」項目,指報告期內航空公司在執行航空運輸業務過程中發生的能直接計入某一特定機型成本的費用。
2.「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項目,指報告期內航空公司支付給空勤人員和機務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其中空勤伙食費、地勤伙食費和飛行小時費單列。
3.「福利費」項目,指按規定提取的用於職工福利的費用。
4.「制服費」項目,指按規定標準應於當年攤銷的空勤人員及機務人員的制服費用,或報告期內直接支出的制服費用。
5.「航空油料消耗」項目,指飛機在飛行中(含地面滑行)或地面檢修試車時所消耗的航空煤油、航空汽油和航空潤滑油。
6.「航材消耗件消耗」項目,指為維修本公司飛機、發動機及零備件而耗用的航材消耗件。
7.「高價周轉件攤銷」項目,指按規定年限攤銷的高價周轉件的價值。
8.「飛機、發動機折舊費」項目,指報告期內計提的飛機、發動機折舊。
9.「飛機、發動機日常修理費」項目,指報告期內為保持飛機、發動機以及零部件處於完好狀態而發生的維修費用。
10.「飛機、發動機大修修理費」項目,指報告期內,航空公司為進行飛機、發動機大修而按規定預提的大修費。
11.「飛機、發動機保險費」項目,指報告期內航空公司向保險公司投保飛機、發動機航空險,按保險合同所承擔的保險費。
12.「經營性租賃費」項目,指航空公司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飛機報告期內應向出租人支付的租金。
13.「國內/外機場起降服務費」項目,指報告期內航空公司飛機在國內外機場起降,按規定標準或協議支付給機場和空中交通管理部門的各項費用。
14.「國內/外航線餐食供應品費」項目,指報告期內航空公司在飛機上提供各種餐食、機上供應品以及由於航空公司原因取消、延誤飛行,按規定由航空公司負擔的旅客膳食、住宿等費用。
15.「飛行訓練費」項目,指航空公司為培養飛行員或保持飛行員技術狀態達到規定標準所支付的各項費用。包括學校委培費、招飛費用、熟練飛行費用及改裝訓練費用等。
16.「客艙服務費」項目,指航空公司在飛機上提供各種服務用品、清潔用品和娛樂用品等所耗費的支出。包括機上服務用品、客艙外表清潔用品,以及機上為旅客提供的書報雜誌和放映影視及音響等娛樂用品的支出。
17.「行李、貨物、郵件賠償費」項目,指因航空公司責任造成航班營運中行李、貨物或郵件發生破損或丟失,應由航空公司賠償的費用。
18.「其他直接營運費」項目,指報告期內直接與運輸生產相關、且能直接進入某一特定機型的除上述費用以外的營運費用。
19.「間接營運費」項目,航空公司在執行航空運輸業務過程中發生的、不能直接計入機型成本、需按照一定標準進行分攤的費用。
20.「每飛行小時成本」項目,指每運輸飛行小時所發生的運輸成本。本項目根據各機型運輸成本、運輸飛行小時計算填列。
21.「每噸公里成本」項目,指每噸公里運輸周轉量所發生的運輸成本。本項目根據各機型運輸成本、運輸總周轉量計算填列。
22.「每飛行小時耗油量」項目,指每運輸飛行小時所消耗的航油數量。本項目根據各機型耗油量、運輸飛行小時計算填列。航油以公斤為計量單位。
民航企04表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___季度 | 單位:元 |
項 目 | 行次 | 所有機型 | 機型1 | 機型2 | 機型3 | 機型4 |
---|---|---|---|---|---|---|
一、通用航空成本 | 1 | |||||
1.直接營運費 | 2 | |||||
其中: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 3 | |||||
其中:空勤伙食費 | 4 | |||||
地勤伙食費 | 5 | |||||
飛行小時費 | 6 | |||||
福利費 | 7 | |||||
制服費 | 8 | |||||
航空油料消耗 | 9 | |||||
航材消耗件消耗 | 10 | |||||
高價周轉件攤銷 | 11 | |||||
飛機、發動機折費 | 12 | |||||
飛機、發動機大修修理費 | 13 | |||||
飛機、發動機日常修理費 | 14 | |||||
飛機、發動機保險費 | 15 | |||||
經營性租賃費 | 16 | |||||
國內機場起降服務費 | 17 | |||||
國內航線餐食供應品費 | 18 | |||||
作業準備費 | 19 | |||||
作業賠償費 | 20 | |||||
飛行訓練費 | 21 | |||||
其他直接營運費 | 22 | |||||
2.間接營運費 | 23 | |||||
二、通用航空飛行小時(小時) | 24 | |||||
三、單位成本 | 25 | × | × | × | × | × |
1.每飛行小時成本(元) | 26 | |||||
3.每飛行小時耗油量(公斤) | 27 | × |
通用航空成本表編制說明(民航企04表)
一、填報範圍和期間
1.本表由航空公司填報。
2.本表按季度、年度編報。
二、編制說明
1.本表按機型綜合反映航空公司在執行通用航空業務過程中所發生的與生產作業直接有關的各項成本及單位飛行小時成本。
2.本表應根據不同機型生產統計數據及「主營業務成本」「通用航空成本」等科目有關明細賬戶的發生額,以及對間接費用運用適當方法進行分攤,經分析計算後填列。分攤的標準可以是生產量指標、飛機起飛全重等,也可採用飛機起飛全重與飛行小時之乘積。
三、本表各項目的主要內容和填列方法
1.「作業準備費」項目,指在通用航空作業基地為準備飛行作業所發生的零星開支。包括臨時租用房屋、設備、車輛及辦公、交通費和人員補助費等。
2.「作業賠償費」項目,指在通用航空生產過程中,由於本公司原因造成用戶經濟損失的賠償淨額。如屬退還收費,應沖減主營業務收入。此項費用不包括對任何人身傷害的賠償(重大事故的賠償不在此反映)。
3.其他指標解釋參照運輸成本表(民航企03表)。
民航企05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度 | 單位:元 |
項 目 | 行次 | 運輸成本 | 通用航空成本 | 合 計 |
---|---|---|---|---|
1.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 1 | |||
其中:空勤伙食費 | 2 | |||
地勤伙食費 | 3 | |||
飛行小時費 | 4 | |||
2.福利費 | 5 | |||
3.制服費 | 6 | |||
4.折舊費 | 7 | |||
5.維修費 | 8 | |||
6.辦公費 | 9 | |||
7.水電費 | 10 | |||
8.差旅費 | 11 | |||
其中:空勤人員誤餐補助 | 12 | |||
9.保險費 | 13 | |||
10.租賃費 | 14 | |||
11.機務料消耗 | 15 | |||
12.勞動保護費 | 16 | |||
13.警衛消防費 | 17 | |||
14.地面運輸費 | 18 | |||
15.環境綠化費 | 19 | |||
16.職工教育經費 | 20 | |||
17.其他費用 | 21 | |||
間接營運費合計 | 22 |
間接營運費用表編制說明(民航企05表)
一、填報範圍和期間
1.本表由航空公司填報。
2.本表按季度、年度編報。
二、編制說明
本表反映航空公司在執行運輸飛行及通用航空飛行過程中所發生的、不能直接計入機型成本,需按一定標準在各機型間進行分攤的各種間接成本。
三、本表各項目的主要內容和填列方法
1.「運輸成本」欄目,指航空公司在執行運輸業務過程中所發生的、不能直接計入機型成本,需按一定標準在各機型間進行分攤的各項間接成本。
2.「通用航空成本」欄目,指航空公司在執行通用航空作業過程中所發生的不能直接計入機型成本,需按一定標準在各機型間進行分攤的各項間接成本。
3.「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項目,指航空公司承擔的、與運輸生產或「通用航空飛行」直接相關的、不能直接計入機型成本,需按一定標準分配的工資性支出。其中空勤伙食費、地勤伙食費、飛行小時費單列。
4.「福利費」項目,指航空公司根據上述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等工資性支出及規定比例所提取的福利費。
5.「制服費」項目,指航空公司為不能直接計入機型成本的空勤、機務人員等直接營運人員配備統一制服發生的費用。
6.「折舊費」項目,指與運輸生產相關的房屋、建築物、車輛和各種設備等固定資產的折舊費。
7.「維修費」項目,指與運輸生產相關的房屋建築物、車輛和各種設備等固定資產發生的維修支出。
8.「辦公費」項目,指航空公司運輸生產部門或通用航空作業部門發生的日常辦公支出。
9.「水電費」項目,指航空公司運輸生產部門發生的水電支出。
10.「差旅費」項目,指航空公司運輸生產部門發生的出差費用和補貼費用。其中空勤人員的誤餐補助和駐外補貼單列。
11.「保險費」項目,指不能直接計入機型成本,需按一定標準分攤的與運輸生產或通用航空作業有關的各項保險支出。
12.「租賃費」項目,指不能直接計入機型成本,需按一定辦法分配的與運輸生產或通用航空作業有.關的各項租賃支出。
13.「機務料消耗」項目,指不能直接計入機型成本,需按一定標準分攤的機務維修領用的物料消耗支出。
14.「勞動保護費」項目,指與運輸生產或通用航空作業直接有關人員的勞動保護費用。包括手套、工作服、防暑降溫費等。
15.「警衛消防費」項目,指為保證運輸生產或通用航空作業順利進行而支付的警衛和消防費等。
16.「地面運輸費」項目,與運輸生產或通用航空作業直接有關的各種地面運輸費用。包括車輛的牌照稅、養路費、油料費、修理費、行車補貼及其他費用支出。
17.「環境綠化費」項目,指與運輸生產直接有關的環境保護、綠化支出。
18.「職工教育經費」項目,指按規定提取的用於直接營運人員教育、培訓的專項支出。
19.「其他費用」項目,指除上述各項費用以外的與直接營運有關、但不能直接計入機型成本,需按一定標準分攤的其他支出。
民航企06表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___季度 | 單位:元 |
項 目 | 行次 | 金 額 |
---|---|---|
1.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 1 | |
其中:空勤伙食費 | 2 | |
地勤伙食費 | 3 | |
飛行小時費 | 4 | |
2.福利費 | 5 | |
3.制服費 | 6 | |
4.各種燃料及動力 | 7 | |
5.器材、配件和工具 | 8 | |
6.低值易耗品 | 9 | |
7.水電消耗 | 10 | |
8.折舊費 | 11 | |
9.修理費 | 12 | |
10.租賃費 | 13 | |
11.保險費 | 14 | |
12.辦公費 | 15 | |
13.業務費 | 16 | |
14.差旅費 | 17 | |
15.急救費 | 18 | |
16.防汛、防災、防火、防疫費 | 19 | |
17.綠化、環衛費 | 20 | |
18.排污及污水處理費 | 21 | |
19.行李、貨物賠償費 | 22 | |
20.運輸費 | 23 | |
21.專用線路維護費 | 24 | |
22.勞動保護費 | 25 | |
23.其他費用 | 26 | |
機場服務費用合計 | 27 |
機場服務費用表編制說明(民航企06表)
一、填報範圍和期間
1.本表由所有民用機場填報。
2.本表按季度、年度編報。
二、編制說明
本表反映機場為各航空公司飛機起降、進出港旅客、貨物行李郵件以及駐機場各單位提供服務時發生的與生產經營直接相關的各項費用。
三、本表各項目的主要內容和填列方法
1.「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項目,指機場生產單位正式職工及城鎮合同制職工的工資性支出。包括技能工資、崗位工資、生產獎金、職務津貼、工齡津貼及各種補貼等。
2.「福利費」項目,指按生產人員工資總額的規定比例提取的生產人員的福利費。
3.「制服費」項目,指按民航規定標準並應於當年攤銷的生產服務人員的制服費用,或報告期內直接支出的制服費用。
4.「各種燃料及動力」項目,指機場為生產運營而實際消耗的供暖、供氣等費用。
5.「器材、配件和工具」項目,指機場為生產經營而實際消耗的各種材料、配件和工具支出。
6.「低值易耗品」項目,指機場使用期限較短、價值較低,不構成固定資產的各種生產用具及物品在當期領用或攤銷的數額,如:工具、用具、玻璃器皿等。
7.「水電消耗」項目,指機場為生產運營而實際消耗的水費、電費等支出。收回的水電費沖減本項費用支出。
8.「折舊費」項目,指機場生產用固定資產應計入當期成本的折舊費用。
9.「修理費」項目,指機場為生產運營而發生的各種日常維修費用及大修費用,包括房屋、建築物、跑道、滑行道、場地、管道、線路及車輛等的維修。
10.「租賃費」項目,指機場為生產需要經營租入固定資產所支付的租金。
11.「保險費」項目,指機場生產部門發生的財產險、責任險、車輛險等保險費用。
12.「辦公費」項目,指機場生產單位的日常辦公費用。
13.「業務費」項目,指機場發生的與業務相關的費用支出。如會議費、電話費、印刷費、勞務費、書報費等。
14.「差旅費」項目,指機場為生產而發生的出差費用及出差補助、誤餐補助、車貼補助以及出國人員費用(包括制裝費、簽證費、護照費、購匯費用)等。
15.「急救費」項目,指機場為保證飛行安全,進行空難急救和日常急救而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
16.「四防費」項目,指機場為防汛、防災、防火、防疫而發生的費用支出。
17.「綠化環衛費」項目,指機場為綠化環境、清潔衛生而發生的費用支出。
18.「排污及污水處理費」項目,指機場為排污及污水處理而發生的費用(收回的排污費沖減此項費用支出)。
19.「行李、貨物賠償費」項目,指機場由於自身責任造成旅客行李、貨物損壞、丟失而支付的賠償費用。
20.「運輸費」項目,指機場為生產運營而發生的地面運輸費用,包括車輛養路費、用油款、停車費、驗車費及司機行車公里費補助等項目開支。
21.「專用線路維護費」項目,指機場鐵路專用線的維護費用。
22.「勞動保護費」項目,指機場為安全生產需要而支付的職工勞保服裝、勞保用品等費用。
23.「其他費用」項目,指機場為生產運營而發生的其他費用開支。
民航企07表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___季度 | 單位:元 |
項 目 | 行次 | 金 額 | 項 目 | 行次 | 金 額 |
---|---|---|---|---|---|
一、國內銷售機構費用 | 1 | 二、駐外辦事處費用 | 26 | ||
1.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 2 | 1.工資及生活費 | 27 | ||
2.福利費 | 3 | 2.辦公費 | 28 | ||
3.制服費 | 4 | 3.折舊費 | 29 | ||
4.辦公費 | 5 | 4.修理費 | 30 | ||
5.折舊費 | 6 | 5.地面運輸及服務費 | 31 | ||
6.修理費 | 7 | 6.租賃費 | 32 | ||
7.地面運輸及服務費 | 8 | 7.保險費 | 33 | ||
8.保險費 | 9 | 8.水電費 | 34 | ||
9.租賃費 | 10 | 9.差旅費 | 35 | ||
10.票證印刷費 | 11 | 10.宣傳廣告費 | 36 | ||
11.宣傳廣告費 | 12 | 11.交際費 | 37 | ||
12.差旅費 | 13 | 12.代理業務手續費 | 38 | ||
13.代理業務手續費 | 14 | (1)國內客代理業務手續費 | 39 | ||
(1)國內客代理業務手續費 | 15 | 其中:BSP代理手續費 | 40 | ||
其中:BSP代理手續費 | 16 | (2)國內貨代理業務手續費 | 41 | ||
(2)國內貨代理業務手續費 | 17 | 其中:CASS代理手續費 | 42 | ||
其中:CASS代理手續費 | 18 | (3)國際客代理業務手續費 | 43 | ||
(3)國際客代理業務手續費 | 19 | 其中:BSP代理手續費 | 44 | ||
其中:BSP代理手續費 | 20 | (4)國際貨代理業務手續費 | 45 | ||
(4)國際貨代理業務手續費 | 21 | 其中:CASS代理手續費 | 46 | ||
其中:CASS代理手續費 | 22 | 13.電腦訂座費 | 47 | ||
14.電腦訂座費 | 23 | 14.電腦設備費 | 48 | ||
15.電腦設備費 | 24 | 15.其他費用 | 49 | ||
16.其他費用 | 25 | 營業費用合計 | 50 |
營業費用表編制說明(民航企07表)
一、填報範圍和期間
1.本表由所有民航企業填報。
2.本表按年度、季度編報。
二、編制說明
1.本表反映企業在業務銷售,提供勞務過程中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或國內外專門銷售機構發生的費用情況。
2.本表根據「營業費用」科目的有關明細科目的發生額填列。其中:澳地區銷售機構所發生的費用反映在「駐外辦事處費用」中。
三、本表各項目的主要內容和填列方法
(一)「國內銷售機構費用」項目,指國內(不含港澳地區)各銷售機構和銷售人員發生的費用。
1.「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項目,指企業支付給國內銷售機構(包括本企業銷售部門,下同)工作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2.「福利費」項目,指按國內銷售機構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計提的福利費。
3.「辦公費」項目,指銷售機構或為滿足日常工作需要而支付的辦公用具、電話、傳真、文具紙張、清潔衛生及零星修理和物料消耗等費用。
4.「折舊費」項目,指銷售機構的固定資產所計提的折舊。
5.「修理費」項目,指銷售機構發生的修理費及修理過程中的物料消耗。
6.「地面運輸及服務費」項目,指銷售機構使用車輛所發生的費用,包括養路費、油耗、車管雜費、修理費以及司機行車公里補助等項目開支。
7.「保險費」項目,指銷售機構支付給保險公司的各類保險費用。
8.「租賃費」項目,指銷售機構因業務需要租賃房屋、設備、車輛、櫃檯等所支付的租金。
9.「票證印刷費」項目,指企業印製各類銷售用票證所發生的費用,包括客票、貨運單。
10.「宣傳廣告費」項目,指企業為擴大產品銷售而進行廣告宣傳業務所支付的費用。
11.「差旅費」項目,指銷售機構因銷售業務外出所發生的交通、住宿、補助等費用以及銷售部門人員的誤餐費、上下班交通補貼費等。
12.「代理業務手續費」項目,企業委託外部機構代理本企業銷售業務,根據規定或協議應支付的酬金。
13.「電腦設備費」項目,指銷售機構使用計算機系統所發生的費用,包括設備購置、租賃、安裝、測試、修理及通訊線路等費用。
(二)「駐外辦事處費用」項目,指企業派駐國外或港澳台地區的銷售機構和銷售人員所發生的費用。
1.「交際費」項目,指駐外辦事機構因業務開展需要發生的各種交際費用。
2.其他指標解釋參照「國內銷售機構費用」部分。
民航企08表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___季度 | 單位:元 |
項 目 | 行次 | 金 額 | 項 目 | 行次 | 金 額 |
---|---|---|---|---|---|
1.公司經費 | 1 | 6.勞動保險費 | 22 | ||
其中:(1)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 2 | 7.待業保險費 | 23 | ||
其中:空勤伙食費 | 3 | 8.董事會費 | 24 | ||
地勤伙食費 | 4 | 9.諮詢費 | 25 | ||
飛行小時費 | 5 | 10.審計費 | 26 | ||
(2)福利費 | 6 | 11.訴訟費 | 27 | ||
(3)制服費 | 7 | 12.排污費 | 28 | ||
(4)辦公費 | 8 | 13.土地使用費 | 29 | ||
(5)差旅費 | 9 | 14.土地損失補償費 | 30 | ||
(6)折舊費 | 10 | 15.技術轉讓費 | 31 | ||
(7)修理費 | 11 | 16.無形資產攤銷 | 32 | ||
(8)低值易耗品攤銷 | 12 | 17.廣告費 | 33 | ||
(9)其他公司經費 | 13 | 18.壞賬損失 | 34 | ||
2.工會經費 | 14 | 19.存貨盤虧(減盤盈)、毀損和報廢 | 35 | ||
3.職工教育經費 | 15 | 20.住房公積金 | 36 | ||
4.業務招待費 | 16 | 21.其他費用 | 37 | ||
5.稅金 | 17 | × | |||
其中:(1)房產稅 | 18 | × | |||
(2)車船使用稅 | 19 | × | |||
(3)土地使用稅 | 20 | × | |||
(4)印花稅 | 21 | 管理費用合計 | 38 |
管理費用表編制說明(民航企08表)
一、填報範圍和期間
1.本表由所有民航企業填報。
2.本表按年度、季度編報。
二、編制說明
1.管理費用表主要反映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所發生的費用,以及應由企業統一負擔的費用等。
2.本表應依據企業「管理費用」科目有關明細科目發生額填列。
三、本表各項目的主要內容和填列方法
1.「公司經費」項目,主要包括企業行政管理部門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制服費、辦公費、差旅費、折舊費、修理費、低值易耗品攤銷以及其他公司經費。
2.「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項目,反映企業行政管理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等。
3.「福利費」項目,指按企業行政管理部門人員工資總額和規定比例計提的福利費。
4.「制服費」項目,反映企業為行政管理人員配備統一制服所發生的費用(或按規定應分攤的費用)。
5.「辦公費」項目,反映企業行政管理部門日常工作中的電話傳真、文具紙張、清潔衛生及零星修理和物料消耗費用。
6.「差旅費」項目,反映企業行政管理人員出差發生的住宿、交通、出差補貼等費用。
7.「折舊費」項目,反映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的固定資產計提的折舊費用。
8.「修理費」項目,反映企業行政管理部門發生的修理費及物料消耗。
9.「低值易耗品攤銷」項目,反映低值易耗品當期領用或攤銷計入管理費用的金額。
10.「工會經費」項目,指按照行政管理部門職工工資總額和規定的比例計提的工會經費。
11.「職工教育經費」項目,指按照行政管理部門職工工資總額和規定的比例計提的職工教育經費。
12.「業務招待費」項目,指企業為業務經營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費用。
13.「稅金」項目,指企業按照規定支付的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等。
14.「勞動保險費」項目,指企業支付離退休職工的退休金(包括按照規定交納的離退休統籌金)、價格補貼、醫藥費(包括企業支付離退休人員參加醫療保險的費用)、異地安家補助費、職工退職金、6個月以上病假人員工資、職工死亡喪葬補助費、撫恤費、按規定支付給離休人員的其他各項經費等。
15.「待業保險費」項目,指企業按規定交納的待業保險費。
16.「董事會費」項目,指企業董事會或最高權力機構及其成員為執行職權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成員津貼、差旅費、會議費等。
17.「諮詢費」項目,指企業向有關諮詢機構進行生產技術、經營管理諮詢時支付的費用,包括聘請經濟技術顧問、法律顧問等支付的費用。
18.「審計費」項目,指企業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查賬、驗資以及進行資產評估等發生的各項費用。
19.「訴訟費」項目,指企業因起訴或者應訴而發生的各項費用。
20.「排污費」項目,指企業按規定交納的排污費用。
21.「土地使用費」項目,指企業使用土地而支付的費用。
22.「土地損失補償費」項目,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破壞的國家不徵用的土地所支付的土地損失補償費。
23.「技術轉讓費」項目,指企業使用非專利技術而支付的費用。
24.「技術開發費」項目,指企業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設計費、工藝規程制定費、設備調試費、試驗費、技術圖書資料費、未納入國家計劃的中間試驗費、研究人員的工資、研究設備的折舊及與產品試製、技術研究有關的其他經費、委託其他單位進行的科研試製的費用以及試製失敗損失等。
25.「無形資產攤銷」項目,指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的攤銷額。
26.「廣告費」項目,反映企業為擴大企業影響、塑造企業形象等採取的營銷活動所發生的相關費用。
27.「壞賬損失」項目,反映企業實際發生的壞賬損失。其中,採用壞賬備抵法的企業提取的壞賬準備要單獨反映。
民航企09表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___季度 | 單位:元 |
項 目 | 行次 | 金 額 |
---|---|---|
一、利息支出 | 1 | |
其中:借款利息支出 | 2 | |
租機利息支出 | 3 | |
減:利息收入 | 4 | |
利息淨支出(淨收入以「−」號表示) | 5 | |
其中:流動負債利息支出淨額 | 6 | |
長期負債利息支出淨額 | 7 | |
二、匯兌損失 | 8 | |
其中:租賃負債匯兌損失 | 9 | |
減:匯兌收益 | 10 | |
匯兌淨損失(淨收益以「−」號表示) | 11 | |
三、金融機構手續費支出 | 12 | |
合 計 | 13 |
財務費用表編制說明(民航企09表)
一、填報範圍和期間
1.本表由所有民航企業填報。
2.本表按季度、年度編報。
二、填制說明
1.本表反映企業在報告期內為籌集資金而發生的費用。包括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匯兌損失(減匯兌收益)和相關的手續費等。應予資本化的借款費用不在本表反映。
2.本表依據「財務費用」科目的有關明細科目的發生額分析填列。
三、本表各項目的主要內容和填列方法
1.「利息淨支出」項目,反映企業當年發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租機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後的淨額。
2.「借款利息支出」項目,反映企業長、短期借款所支付的利息,企業為購建固定資產而發生的借款利息,僅反映固定資產完工交付後發生的利息支出。
3.「租機利息支出」項目,反映航空公司融資租賃飛機應支付的租金利息。
4.「匯兌淨損失」項目,反映在報告期內由於匯率變動而對企業各種外幣賬戶進行本位幣調整產生的差額。
5.「金融機構手續費支出」項目,反映企業發行債券、辦理匯款、調劑外匯等業務過程中支付給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手續費。
民航企10表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度 | 單位:元 |
項 目 | 行次 | 金 額 | 項 目 | 行次 | 金 額 |
---|---|---|---|---|---|
一、其他業務利潤 | 1 | × | 一、營業外收入 | 16 | |
(一)其他業務收入 | 2 | 1.固定資產盤盈 | 17 | ||
1.價撥材料收入 | 3 | 2.處置固定資產淨收益 | 18 | ||
2.聲明價值附加費收入 | 4 | 3.出售無形資產收益 | 19 | ||
3.出租飛機收入 | 5 | 4.非貨幣性交易收益 | 20 | ||
4.航線補償收入 | 6 | 5.航材回扣 | 21 | ||
5.其他收入 | 7 | 6.航材回購收益 | 22 | ||
× | 7.罰款收入 | 23 | |||
× | 8.教育費附加返還款 | 24 | |||
× | 9.其他收入 | 25 | |||
× | 二、營業外支出 | 26 | |||
(二)其他業務支出 | 8 | 1.固定資產盤虧 | 27 | ||
1.價撥材料支出 | 9 | 2.處置固定資產淨損失 | 28 | ||
2.聲明價值附加費賠付 | 10 | 3.非常損失 | 29 | ||
3.出租飛機成本 | 11 | 4.罰款支出 | 30 | ||
4.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 12 | 5.債務重組損失 | 31 | ||
5.營業稅及附加 | 13 | 6.損贈支出 | 32 | ||
6.其他支出 | 14 | 7.公安經費 | 33 | ||
× | 其中: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 34 | |||
× | 8.提取的資產減值準備 | 35 | |||
× | 9.航材回購損失 | 36 | |||
× | 10.其他支出 | 37 | |||
(三)其他業務利潤 | 15 | 三、營業外收支淨額 | 38 |
其他業務利潤、營業外收支明細表編制說明(民航企10表)
一、填報範圍和期間
1.本表由所有民航企業填報。
2.本表按年度編報。
二、編制說明
1.本表反映企業在報告期內除主營業務以外的其他業務收支情況,以及與企業生產經營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收入、支出的情況。
2.本表根據「其他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支出」、「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科目及其明細科目發生額分析填列。
三、本表各項目的主要內容和填列方法
1.「價撥材料收入」項目,指企業銷售器材、燃料所取得的收入。
2.「聲明價值附加費收入」項目,指應由承運航空公司全額收取的行李、貨物、郵件的聲明價值附加費。
3.「出租飛機收入」項目,指航空公司之間根據運營需要相互租用飛機,出租航空公司按照合同計算收取的租金收入。
4.「航線補償收入」項目,指航空公司擁有航線運營資格但沒有實際運營,由其他航空公司按照協議支付的航線補償收入。
5.「價撥材料支出」項目,反映企業處置價撥材料的賬面價值及相關支出。
6.「聲明價值附加費賠付」項目,指航空公司收取聲明價值附加費的行李、貨物、郵件,因丟失、毀損等原因按規定支付的賠償。
7.「出租飛機成本」項目,指出租飛機的航空公司計提、支付與出租飛機有關的成本。
8.「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項目,指從事其他業務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等。
9.「營業稅金及附加」項目,指企業其他業務收入按規定應上交的營業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
10.「固定資產盤盈」項目,指企業在進行財產清查盤點中,發現的無賬面記錄的固定資產,按規定應確認的運營收益。
11.「處置固定資產淨收益」項目,指企業處置固定資產所取得的收入扣除處置費用及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後的淨額。
12.「出售無形資產收益」項目,指企業出售無形資產,按實際取得的出售收入扣除無形資產賬面價值及發生的相關稅費後的淨收益。
13.「非貨幣性交易收益」項目,指企業在進行非貨幣性交易時按規定應確認的收益。
14.「航材回扣」項目,指採用實際成本核算的航空公司,因購入航材消耗件和高價周轉件而從供應商處獲得現金回扣、實物回扣或記賬回扣,以及因航材消耗件、高價周轉件質量等原因索賠,供應商給予的回扣。
15.「航材回購收益」項目,指採用實際成本核算的航空公司,按照與供應商簽訂的銷售回購協議,向供應商退回不需用航材消耗件所取得的收益。
16.「罰款收入」項目,指企業取得的滯納金和各種形式的罰款收入。
17.「教育費附加返還款」項目,指企業收到有關方面返還的教育費附加。
18.「固定資產盤虧」項目,指企業在財產清查盤點中,實際固定資產數量和價值低於固定資產賬面數量和價值而發生的固定資產損失。
19.「處置固定資產淨損失」項目,指企業處置固定資產取得的收入扣除處置費用和固定資產賬面價值後的淨額。
20.「非常損失」項目,指企業由於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損失,在扣除保險公司賠償後的淨額。
21.「罰款支出」項目,指企業由於違反經濟合同、稅收法規等而支付的各種罰款、滯納金等。
22.「債務重組損失」項目,指企業在進行債務重組過程中,按照規定應確認的損失。
23.「捐贈支出」項目,指企業對外捐贈的各項支出。
24.「公安經費」項目,指管理局、各機場、航空公司公安機構發生的經費支出,其中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應單列。
25.「提取的資產減值準備」項目,指企業按照《企業會計制度》規定計提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在建工程減值準備。
26.「航材回購損失」項目,指採用實際成本核算的航空公司,按照與供應商簽訂的銷售回購協議,向供應商退回不需用航材消耗件所發生的損失。
民航企11表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___季度 | 單位:元 |
項 目 | 行次 | 本年實際數 | 上年實際數 | 項 目 | 行次 | 本年實際數 | 上年實際數 |
---|---|---|---|---|---|---|---|
運輸總周轉量 | 1 | (3)香港航線運輸收入 | 33 | ||||
(1)國內航線運輸周轉量 | 2 | 客運收入 | 34 | ||||
客運周轉量 | 3 | 專包機客運收入 | 35 | ||||
專包機客運周轉量 | 4 | 貨郵運收入 | 36 | ||||
貨郵運周轉量 | 5 | 專包機貨郵收入 | 37 | ||||
專包機貨郵運周轉量 | 6 | (4)澳門航線運輸收入 | 38 | ||||
(2)國際航線運輸周轉量 | 7 | 客運收入 | 39 | ||||
客運周轉量 | 8 | 專包機客運收入 | 40 | ||||
專包機客運周轉量 | 9 | 貨郵運收入 | 41 | ||||
貨郵運周轉量 | 10 | 專包機貨郵運收入 | 42 | ||||
專包機貨郵運周轉量 | 11 | 噸公里收入水平 | 43 | ||||
(3)香港航線運輸周轉量 | 12 | (1)國內航線收入水平 | 44 | ||||
客運周轉量 | 13 | 客運噸公里收入水平 | 45 | ||||
專包機客運周轉量 | 14 | 專包機客運噸公里收入水平 | 46 | ||||
貨郵運周轉量 | 15 | 貨運噸公里收入水平 | 47 | ||||
專包機貨郵運周轉量 | 16 | 專包機貨郵運噸公里收入水平 | 48 | ||||
(4)澳門航線運輸周轉量 | 17 | (2)國際航線收入水平 | 49 | ||||
客運周轉量 | 18 | 客運噸公里收入水平 | 50 | ||||
專包機客運周轉量 | 19 | 專包機客運噸公里收入水平 | 51 | ||||
貨郵運周轉量 | 20 | 貨運噸公里收入水平 | 52 | ||||
專包機貨郵運周轉量 | 21 | 專包機貨郵運噸公里收入水平 | 53 | ||||
運輸總收入 | 22 | (3)香港航線收入水平 | 54 | ||||
(1)國內航線運輸收入 | 23 | 客運噸公里收入水平 | 55 | ||||
客運收入 | 24 | 專包機客運噸公里收入水平 | 56 | ||||
專包機客運收入 | 25 | 貨運噸公里收入水平 | 57 | ||||
貨郵運收入 | 26 | 專包機貨郵運噸公里收入水平 | 58 | ||||
專包機貨郵運收入 | 27 | (4)澳門航線收入水平 | 59 | ||||
(2)國際航線運輸收入 | 28 | 客運噸公里收入水平 | 60 | ||||
客運收入 | 29 | 專包機客運噸公里收入水平 | 61 | ||||
專包機客運收入 | 30 | 貨運噸公里收入水平 | 62 | ||||
貨郵運收入 | 31 | 專包機貨郵運噸公里收入水平 | 63 | ||||
專包機貨郵運收入 | 32 |
航空公司收入水平情況表編制說明(民航企11表)
一、填報範圍和期間
1.本表由航空公司填報。
2.本表按季度、年度編制。
二、編制說明
1.本表反映航空公司承運客、貨、行李、郵件和執行國際、國內專包機任務的運輸工作量和實現收入情況。
2.本表「本年實際數」欄的取值為當季或當年的發生數,「上年實際數」欄的取值為上年該季或上年的發生數。
3.若同一指標的涵義發生變化,應將上年該指標的核算範圍按今年的口徑進行調整後填列。
4.各項收入指標解釋見主營業務收入表(民航企02表);生產指標按生產統計部門口徑進行分析填列。
三、本表各項目的主要內容和填列方法
1.「客運噸公里收入」項目,指單位噸公里客運所獲得的收入。
2.「專包機客運噸公里收入」項目,指單位噸公里專包機客運所獲得的收入。
3.「貨(郵)運噸公里收入」項目,指單位噸公里貨(郵)運所獲得的收入。
4.「專包機貨郵運噸公里收入」項目,指單位噸公里專包機貨(郵)運所獲得的收入。
民航企12表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___季度 | 單位:元 |
項 目 | 行次 | 所有機型 | 機型1 | 機型2 | 機型3 | 機型4 |
---|---|---|---|---|---|---|
一、運輸收入(未扣基金收入) | 1 | |||||
1.國內航線運輸收人 | 2 | |||||
2.國際航線運輸收人 | 3 | |||||
3.香港航線運輸收入 | 4 | |||||
4.澳門航線運輸收人 | 5 | |||||
二、通用航空收入 | 6 | |||||
三、機型總成本 | 7 | |||||
1.運輸成本 | 8 | |||||
2.通用航空成本 | 9 | |||||
3.營業費用 | 10 | |||||
4.管理費用 | 11 | |||||
5.財務費用 | 12 | |||||
四、生產情況 | 13 | × | × | × | × | × |
(一)運輸飛行總周轉量(萬噸公里) | 14 | |||||
1.國內航線 | 15 | |||||
2.國際航線 | 16 | |||||
3.香港航線 | 17 | |||||
4.澳門航線 | 18 | |||||
(二)專業飛行換算噸公里 | 19 | |||||
(三)飛行小時合計 | 20 | |||||
1.生產飛行小時合計 | 21 | |||||
(1)國內運輸飛行小時 | 22 | |||||
(2)國際運輸飛行小時 | 23 | |||||
(3)香港運輸飛行小時 | 24 | |||||
(4)澳門運輸飛行小時 | 25 | |||||
(5)通用航空飛行小時 | 26 | |||||
2.熟練飛行小時 | 27 | |||||
3.公務飛行小時 | 28 | |||||
4.訓練飛行小時 | 29 | |||||
五、單位指標 | 30 | × | × | × | × | × |
1.每噸公里運輸收人 | 31 | |||||
2.每飛行小時通用航空收入 | 32 | |||||
3.每噸公里機型總成本 | 33 | |||||
4.每飛行小時機型總成本 | 34 |
機型收支明細表編制說明(民航企12表)
一、填報範圍和期間
1.本表由航空公司填報。
2.本表應按季度、年度編報。
二、編制說明
1.本表反映航空公司各機型的收入、成本費用總額以及收入成本水平。
2.本表中各機型的運輸收入、運輸成本、通用航空成本應按照「運輸成本表」和「通用航空成本表」有關數據填列;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中的其他項目可採用適當的方法分攤填列。
三、本表各項目的主要內容和填列方法
1.「每噸公里運輸收入」項目,指運輸飛機完成單位生產量(周轉量)所取得的運輸收入。
公式:每噸公里運輸收入 | = |
|
2.「每飛行小時通用航空收入」項目,指執行專業飛行的飛機,完成單位飛行小時所取得的收入。
公式:每飛行小時通用航空收入 | = |
|
3.「每噸公里機型總成本」項目,指作業飛機完成單位生產量(周轉量)所耗費的成本費用。
公式:每噸公里機型總成本 | = |
|
4.「每飛行小時機型總成本」項目,指作業飛機完成單位飛行小時所耗費的成本費用。
公式:每飛行小時機型總成本 | = |
|
民航企13表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度 | 單位:元 |
項 目 | 行次 | 所有機型 | 機型1 | 機型2 | 機型3 | 機型4 |
---|---|---|---|---|---|---|
一、國內航線成本費用合計 | 1 | |||||
1.運輸成本 | 2 | |||||
其中:航空油料消耗 | 3 | |||||
飛機、發動機折舊費 | 4 | |||||
2.營業費用 | 5 | |||||
3.管理費用 | 6 | |||||
4.財務費用 | 7 | |||||
二、國際航線成本費用合計 | 8 | |||||
1.運輸成本 | 9 | |||||
其中:航空油料消耗 | 10 | |||||
飛機、發動機折舊費 | 11 | |||||
2.營業費用 | 12 | |||||
3.管理費用 | 13 | |||||
4.財務費用 | 14 | |||||
三、香港航線成本費用合計 | 15 | |||||
1.運輸成本 | 16 | |||||
其中:航空油料消耗 | 17 | |||||
飛機、發動機折舊費 | 18 | |||||
2.營業費用 | 19 | |||||
3.管理費用 | 20 | |||||
4.財務費用 | 21 | |||||
四、澳門航線成本費用合計 | 22 | |||||
1.運輸成本 | 23 | |||||
其中:航空油料消耗 | 24 | |||||
飛機、發動機折舊費 | 25 | |||||
2.營業費用 | 26 | |||||
3.管理費用 | 27 | |||||
4.財務費用 | 28 | |||||
五、通用航空成本費用合計 | 29 | |||||
1.通用航空成本 | 30 | |||||
2.營業費用 | 31 | |||||
3.管理費用 | 32 | |||||
4.財務費用 | 33 | |||||
六、成本及費用合計 | 34 |
任務成本表編制說明(民航企13表)
一、填報範圍和期間
1.本表由航空公司填列。
2.本表應按季度、年度填報。
二、編制說明
1.本表反映航空公司各類機型在執行不同航線和類型的任務時所耗費的成本費用數額。
2.本表應根據「運輸成本表」、「機型收支明細表」的相關指標,按照執行不同航線任務的周轉量以及專業飛行換算噸公里的數據分攤填列。
(1)國內、國際、香港、澳門航線的運輸成本及有關明細項目按照「運輸成本表」相關項目的總額除以運輸飛行總周轉量再乘以不同航線的運輸周轉量分攤到各航線的相應成本中。
(2)通用航空成本項目應按照「機型收支明細表」中各機型的通用航空成本項目填列。
(3)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應按照「機型收支明細表」中三項費用的總額除以運輸飛行總周轉量與專業飛行換算噸公里之和再乘以國內、國際、香港、澳門、通用航空的運輸周轉量或周轉量換算數,分攤到各航線及通用航空的相應成本中。
3.各公司也可選擇其他合適的標準,對各項成本費用進行分攤。
民航企14表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度 | 單位:元 |
項 目 | 行次 | 金 額 | 項 目 | 行次 | 金 額 |
---|---|---|---|---|---|
一、職工工資總額 | 1 | 9.油料人員工資 | 24 | ||
(一)工資總額主要構成 | 2 | 其中:地勤人員伙食費 | 25 | ||
1.崗位工資 | 3 | 10.管理人員工資 | 26 | ||
2.績效工資 | 4 | 11.其他人員工資 | 27 | ||
3.年功工資 | 5 | 其中:臨時工工資 | 28 | ||
4.基礎工資 | 6 | 合 計 | 29 | ||
5.加班加點工資 | 7 | ||||
6.其他 | 8 | 二、工資基金 | 30 | ||
合 計 | 9 | (一)年初數 | 31 | ||
(二)工資總額調整數 | 32 | ||||
(二)各類人員工資 | 10 | (三)本年提取數 | 33 | ||
1.運輸空勤人員工資 | 11 | 1.掛鉤工資 | 34 | ||
其中:空勤人員伙食費 | 12 | 其中:飛行小時費 | 35 | ||
飛行小時費 | 13 | 2.空勤人員伙食費 | 36 | ||
2.通用航空人員工資 | 14 | 3.地勤人員伙食費 | 37 | ||
其中:空勒人員伙食費 | 15 | 4.其他 | 38 | ||
飛行小時費 | 16 | (四)本年支出數 | 39 | ||
3.機務維修人員工資 | 17 | 1.掛鉤工資 | 40 | ||
其中:地勤人員伙食費 | 18 | 其中:飛行小時費 | 41 | ||
4.運輸服務人員工資 | 19 | 2.空勤人員伙食費 | 42 | ||
5.空中交通管制人員工資 | 20 | 3.地勤人員伙食費 | 43 | ||
6.通信導航人員工資 | 21 | 4.其他 | 44 | ||
7.氣象人員工資 | 22 | 45 | |||
8.場務車輛人員工資 | 23 | (五)年末結餘 | 46 |
工資總額及工資基金表編制說明(民航企14表)
一、填報範圍和期間
1.本表由所有實行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的企業填報。
2.本表按年度編報。
二、編制說明
本表反映企業職工工資基金提取、實際發放及累計結餘情況,分職工工資總額和工資基金兩部分。
三、本表各項目的主要內容和填列方法
1.職工工資總額分別按主要構成和各類人員進行分類填列,空勤人員誤餐費和駐外補貼不在該部分反映。
(1)工資總額主要構成
①「崗位工資「項目,指按照職工在生產中所處的不同崗位確定的工資。
②「績效工資「項目,指為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按照職工工作績效進行分配而設立的工資單元。
③「年功工資「項目,指為體現職工工作年限的差別,反映職工勞動積累貢獻而設立的工資單元。
④「基礎工資「項目,指為確定職工基本待遇,簡化歸併工資科目,參照地方政府頒布的最低工資標準而確定的工資單元。
⑤「加班加點工資「項目,指職工在企業規定時間以外加班加點,企業支付的補償性工資。
(2)各類人員工資,指按從事不同工作的職工進行分類列示的實際發放工資總額。
2.「工資基金」項目,指企業按上級企業或主管部門下達的工資控制總量和上年決算批覆對工資基金的計提、實際發放、調整和結餘數。
(1)「年初數」項目,指企業截止上年末累計結餘的工資基金(有公司合併或分立情況的分析填列)。
(2)「工資總額調整數」項目,指企業根據上年工資清算結果需要補提或沖回的工資基金數額。
(3)「本年提取數」項目,指企業根據上級企業或主管部門下達的工資控制總量計提的工資基金。
(4)「本年支出數」項目,指本年實際發放的工資。
(5)「年末結餘」項目,指企業截止當年累計結餘的工資基金。
民航企15表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___月___日 | 單位:元 |
項 目 | 行次 | 金 額 | 項 目 | 行次 | 金 額 |
---|---|---|---|---|---|
一、撥改貸基建借款: | 1 | × | 四、車船飛機借款: | 22 | × |
年初未還數 | 2 | 年初未還數 | 23 | ||
本年增加數 | 3 | 本年增加數 | 24 | ||
(1)借入數 | 4 | (1)借入數 | 25 | ||
(2)應付利息 | 5 | (2)應付利息 | 26 | ||
本年減少數 | 6 | (3)外幣折合差額 | 27 | ||
年末未還數 | 7 | 本年歸還數 | 28 | ||
年末未還數 | 29 | ||||
二、其他基本建設借款: | 8 | × | 五、日元貸款: | 30 | × |
年初未還數 | 9 | 年初未還數 | 31 | ||
本年增加數 | 10 | 本年增加數 | 32 | ||
(1)借入數 | 11 | (1)借入數 | 33 | ||
(2)應付利息 | 12 | (2)應付利息 | 34 | ||
本年歸還數 | 13 | (3)外幣折合差額 | 35 | ||
年末未還數 | 14 | 本年歸還數 | 36 | ||
年末未還數 | 37 | ||||
三、技術改造借款: | 15 | × | 六、其他長期借款: | 38 | × |
年初未還數 | 16 | 年初未還數 | 39 | ||
本年增加數 | 17 | 本年增加數 | 40 | ||
(1)借入數 | 18 | (1)借入數 | 41 | ||
(2)應付利息 | 19 | (2)應付利息 | 42 | ||
本年歸還數 | 20 | (3)外幣折合差額 | 43 | ||
年末未還數 | 21 | 本年歸還數 | 44 | ||
年末未還數 | 45 |
基建借款及專用借款表編制說明(民航企15表)
一、填報範圍和期間
1.本表由所有民航企業填報。
2.本表按年度編報。
二、編制說明
本表反映企業基建借款、技術改造借款、車船飛機借款、日貸及其他長期借款當年借入、歸還和期末結餘情況。
三、本表各項目的主要內容和填列方法
1.「年初未還數」項目,指截止上年末企業尚未歸還的長期借款。
2.「本年增加數」項目,指企業當年發生的長期借款或轉入應歸還利息。
(1)「借入數」項目,指企業當年新增長期借款。
(2)「應付利息」項目,指根據協議或其他規定計算、轉入長期借款科目的當年應付利息。
3.「本年歸還數」項目,指企業當年歸還的長期借款本息。
4.「年末未還數」項目,指截止當年年底企業未還的長期借款本金和應付未付的長期借款利息。
民航企16表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度 | 單位:元 |
項 目 | 行次 | 金 額 | 項 目 | 行次 | 金 額 |
---|---|---|---|---|---|
一、固定資產情況: | 1 | × | 其中:模擬機 | 37 | |
(一)固定資產原價 | 2 | × | 特種車輛 | 38 | |
1.年初數 | 3 | (五)濕租固定資產價值 | 39 | ||
2.本年增加數 | 4 | 二、流動資產: | 40 | × | |
(1)購入 | 5 | (一)高價周轉件 | 41 | ||
(2)融資租入 | 6 | (二)航材消耗件 | 42 | ||
(3)盤盈 | 7 | (三)機上供應品 | 43 | ||
(4)其他 | 8 | 三、主要生產指標 | 44 | × | |
3.本年減少數 | 9 | (一)期末飛機架數 | 45 | ||
(1)報廢清理 | 10 | (二)投入座位數(個) | 46 | ||
(2)盤虧 | 11 | (三)最大噸公里投入(萬噸公里) | 47 | ||
(3)其他 | 12 | (四)最大客公里投入(萬人公里) | 48 | ||
4.年末數 | 13 | 其中:國內 | 49 | ||
(1)生產用固定資產 | 14 | 國際 | 50 | ||
其中:飛機 | 15 | 香港 | 51 | ||
發動機 | 16 | 澳門 | 52 | ||
房屋、建築物 | 17 | (五)完成飛行 | 53 | ||
其中:跑道、滑行道 | 18 | (六)客公里產出(萬人公里) | 54 | ||
車輛 | 19 | 其中:國內 | 55 | ||
設備 | 20 | 國際 | 56 | ||
其他 | 21 | 香港 | 57 | ||
(2)非生產用固定資產 | 22 | 澳門 | 58 | ||
其中:房屋、建築物 | 23 | (七)旅客運輸量(萬人) | 59 | ||
車輛 | 24 | 其中:國內 | 60 | ||
設備 | 25 | 國際 | 61 | ||
其他 | 26 | 香港 | 62 | ||
(3)租出固定資產 | 27 | 澳門 | 63 | ||
(4)未使用固定資產 | 28 | (八)貨郵運輸量(噸) | 64 | ||
(5)不需用固定資產 | 29 | (九)正班客座率(%) | 65 | ||
(6)土地 | 30 | 其中:國內 | 66 | ||
(二)年末累計折舊 | 31 | 國際 | 67 | ||
(三)年末固定資產淨值 | 32 | 香港 | 68 | ||
(四)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原價 | 33 | 澳門 | 69 | ||
1.飛機 | 34 | (十)正班載運率(%) | 70 | ||
2.發動機 | 35 | (十一)飛機日利用率(小時/日) | 71 | ||
3.設備 | 36 | 72 |
固定資產、存貨及運輸生產指標表編制說明(民航企16表)
一、填報範圍和期間
1.本表由所有民航企業填報。
2.本表按季度、年度編報。
二、編制說明
1.本表綜合反映民航企業報告期內固定資產增減變動情況、航空公司存貨和主要生產指標等。
2.本表共分三部分:固定資產情況由所有民航企業根據固定資產相關科目分析填列;存貨和主要生產指標由航空公司根據存貨有關科目和生產部門統計數據進行填列。
三、本表各項目的主要內容和填列方法
1.「固定資產原價」項目,指企業購置固定資產的初始價值。
(1)本年增加數
①「融資租入」項目,指當年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在本企業的賬面原值。
②「盤盈」項目,指企業在資產清查盤點中發現的未在賬面反映的固定資產原值。
(2)本年減少數
①「報廢清理」項目,指因出售、報廢、毀損、投資等原因減少的固定資產。
②「盤虧」項目,指企業在資產清查盤點中發現的、在賬面反映而缺少實物的固定資產。
(3)年末數
①「生產用固定資產」項目,指直接服務於企業生產、經營過程的各種固定資產。企業出租給其他單位使用的固定資產以及內部替換使用的固定資產也屬於使用中的固定資產。
②「非生產用固定資產」項目,指不直接服務於生產、經營過程的各種固定資產。
③「未使用固定資產」項目,指已完工或購建尚未交付使用的固定資產以及因進行改建、擴建等原因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
④「不需用固定資產」項目,指本企業多餘或不適用,需要調配處理的固定資產。
⑤「土地」項目,主要是指已經估價單獨入賬的土地。因徵地而支付的補償費,應計入與土地有關房屋、建築物的價值內,不單獨作為土地價值入賬。企業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不能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2.流動資產:
(1)「高價周轉件」項目,反映企業庫存高價周轉件的期末餘額。該項目不包括已領用高價周轉件的攤余價值。
(2)「航材消耗件」項目,反映企業庫存航材消耗件的期末餘額。
(3)「機上供應品」項目,反映企業庫存機上供應品如供旅客閱讀的雜誌、紀念品、餐具、台布、地毯、椅套、毛毯、清潔袋、香水、牙具袋、衛生紙巾等用品的期末餘額。
3.主要生產指標的解釋參見《中國民用航空統計管理辦法》(民航總局令第88號)。
民航企20表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___季度 | 單位:元 |
航線 | 行次 | 國內/國際 | 機型 | 運輸收入 | 民航基金 | 稅金以 及附加 |
收入淨額 | 附加成本指標 | ||||
---|---|---|---|---|---|---|---|---|---|---|---|---|
合計 | 客運 | 行李 | 貨運 | 郵件 | 起降費合計 | |||||||
欄次 | 0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民航企21表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___季度 | 單位:元 |
航線 | 行 次 |
國內/ 國際 |
機型 | 班次 | 飛行 小時 |
耗油 量 (公斤) |
旅客 人數 (人) |
起降 架次 |
飛行 公里 |
可供 座位 |
貨郵行運量(噸) | 最大 噸 公里 |
最大 客 公里 |
旅客 客 公里 |
周轉量噸公里 | ||||||||
---|---|---|---|---|---|---|---|---|---|---|---|---|---|---|---|---|---|---|---|---|---|---|---|
合計 | 行李 運量 |
貨運 運量 |
郵件 運量 |
合計 | 客運 | 貨郵行噸公里 | |||||||||||||||||
小計 | 行李 | 貨物 | 郵件 | ||||||||||||||||||||
欄次 | 0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民航企22表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___季度 | 單位:元 |
項目 | 班次 | 飛行小時 | 耗油量 | 旅客人數 | 起降架次 | 飛行公里 | 可供座位 | 貨郵行運量 | 最大噸公里 | 最大客公里 | |||
---|---|---|---|---|---|---|---|---|---|---|---|---|---|
合 計 | 行李運量 | 貨運運量 | 郵件運量 | ||||||||||
行列號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續表
旅客客公里 | 周轉量 | 收入 | 民航基金 | 稅金及附加 | |||||||||
---|---|---|---|---|---|---|---|---|---|---|---|---|---|
合 計 | 客運 | 貨郵行周轉量 | 合 計 | 客運 | 行李 | 貨運 | 郵件 | ||||||
小 計 | 行李 | 貨物 | 郵件 |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續表
收入淨額 | 變動成本 | ||||||||||||
---|---|---|---|---|---|---|---|---|---|---|---|---|---|
合 計 | 飛行小時費 | 航油消耗 | 航材消耗 | 飛發日常修理費 | 起降費 | 餐食費 | 客艙服務費 | 行李貨物賠償 | 代理手續費合計 | 客運代理手續費 | |||
合 計 | 其中:BSP費用 | 其他代理費 | |||||||||||
28 | 29 | 30 | 31 | 32 | 33 | 34 | 35 | 36 | 37 | 38 | 39 | 40 | 41 |
續表
變動成本(續) | 貢獻毛益 | 貢獻 毛益率 (%) |
固定成本 | ||||||||||
---|---|---|---|---|---|---|---|---|---|---|---|---|---|
貨運代理手續費 | 電腦訂座費 | 合 計 | 工資* | 福利費 | 制服費 | 高價周轉件 | 飛發折舊 | 飛發保險 | 經營性租賃 | ||||
合 計 | 其中:CASS費用 | 其他代理費 | |||||||||||
42 | 43 | 44 | 45 | 46 | 47 | 48 | 49 | 50 | 51 | 52 | 53 | 54 | 55 |
續表
固定成本(續) | 利潤 | 人均票價 | 貨郵行公斤運價 | 噸公里收入 | |||||||||
---|---|---|---|---|---|---|---|---|---|---|---|---|---|
飛行訓練費 | 其他直接營運費用 | 間接營運費用 | 其他銷售費用 | 管理費用 | 租機利息 | 其他財務費用 | 飛發大修理費 | 行李 | 貨物 | 郵件 | |||
56 | 57 | 58 | 59 | 60 | 61 | 62 | 63 | 64 | 65 | 66 | 67 | 68 | 69 |
續表
噸公里 變動成本 |
噸公里 固定成本 |
噸公里 貢獻毛益 |
噸公里 利潤 |
客公里 收入 |
客公里 成本 |
客公里 貢獻毛益 |
客公里 利潤 |
每班次 收入 |
每班次成本 | ||||
---|---|---|---|---|---|---|---|---|---|---|---|---|---|
小 計 | 客公里變動成本 | 客公里固定成本 | 小 計 | 每班次變動成本 | 每班次固定成本 | ||||||||
70 | 71 | 72 | 73 | 74 | 75 | 76 | 77 | 78 | 79 | 80 | 81 | 82 | 83 |
續表
飛行小時收入 | 飛行小時成本 | 代理費 比例(%) |
客運代理 費比例(%) |
貨運代理 費比例(%) |
飛行小時耗油量 | 噸公里耗油量 | 航線收入 利潤率 (%) |
航線成本 利潤率 (%) | ||
---|---|---|---|---|---|---|---|---|---|---|
小 計 | 飛行小時變動成本 | 飛行小時固定成本 | ||||||||
航空公司分航線、機型收入數據採集表編制說明(民航企20表)
航空公司生產業務數據採集表編制說明(民航企21表)
航空公司航線經營成果分析表編制說明(民航企22表)
一、填報範圍和期間
1.本表由各運輸航空公司填報。
2.本表按季度、年度編報。
二、填報說明
1.本三張表主要按航線和機型反映航空公司在生產運營中的各項生產和財務指標,集中分析反映航線經營成果。
2.填制方法:
(1)民航企20表由各單位根據有關賬務分析填列;
(2)民航企21表可以手工錄入,也可由民航生產統計軟件生成相關數據,直接導入生成該表;
(3)民航企22表由20、21表及各成本費用表自動運算生成。
三、民航企22表表間公式和成本費用分攤模型
1.業務量數據部分與[M21]表完全對應
2.收入數據部分與[M20]表完全對應
表內公式:
L21=L22+L23+L24+L25 | 收入合計=客運+行李+貨運+郵件 |
L28=L21−L26−L27 | 收入淨額=收入−民航基金−稅金及附加 |
3.成本數據部分
(1)變動成本
變動成本合計=變動成本各小項合計
飛行小時費=[M03]6行(飛行小時費) | 按[M21]4欄該機型某航線所占該機型全部航線的飛行小時分攤 |
航油消耗=[M03]9行(航空油料消耗) | 按[M21]5欄航線的托油量分攤 |
航材消耗=[M03]10行(航空器材消耗) | 按[M21]4欄航線所占的0飛行小時分攤 |
飛發日常修理費=[M03]飛發日常修理費 | 按[M21]4欄航線所占的飛行小時分攤 |
起降費從[M20]中直接取數 | [M20]11欄起降費 |
餐食費 | 按[M21]6欄旅客運輸量人數分攤(注意:國內[M03]19欄,國際[M03]19欄分別各自分攤;港澳含在國際) |
客艙服務費[M03]22行 | 按[M21]14欄各航線最大噸公里分攤 |
行李貨物賠償[M03]23行 | 按[M21]10欄按貨郵行運量分攤 |
代理手續費的分攤:
國內航線BSP[M7](16行+40行) | 按[M21]6欄各機型旅客運輸量人數分攤到航線和機型 |
國內航線其他客運代理費[M7](15行−16行+39行−40行) | 按[M20]4欄各航線和機型客運收入比例分攤到航線和機型 |
國內CASS[M7](18行+42行)、國內其他貨運代理費[M7](17行−18行+41行−42行) | 按[M20]5+6+7欄各機型和航線貨郵行合計收入比例分攤到航線和機型。 |
國際航線BSP[M7](20行+44行) | 按[M21]6欄各機型旅客運輸量人數分攤到航線和機型 |
國際航線其他客運代理費[M7](19行−20行+43行−44行) | 按[M20]4欄各航線和機型客運收入比例分攤 |
國際CASS[M7](22行−46行)、國內其他貨運代理費[M7](21行−22行+45行−46行) | 按[M20]5+6+7欄各航線和機型貨郵行合計收入比例分攤到航線和機型 |
[注意:以上指標中,港澳地區航線部分含在國際中;客代理費合計、貨代理費合計為分攤後再加的合計] | |
電腦訂座費=[M7]23行+47行 | 按[M21]6欄旅客運輸量人數分攤 |
表內公式:
[本表]L46=L28−L29 | 貢獻毛益=收入淨額−變動成本合計 |
[本表]L47=L46/L21×100% | 貢獻毛益率=貢獻毛益/收入×100% |
(2)固定成本
固定成本合計=固定成本各小項合計
工資=[M3]3行−6行 | 按[M21]14欄各機型各航線最大噸公里分攤 |
福利費=[M3]7行 | 按[M21]14欄各航線最大噸公里分攤 |
制服費=[M3]8行 | 按[M21]14欄各航線最大噸公里分攤 |
高價周轉件=[M3]11行 | 按[M21]4欄航線所占的飛行小時分攤 |
飛發折舊=[M3]12行 | 按[M21]4欄航線所占的飛行小時分攤 |
飛發保險=[M3]15行 | 按[M21]4欄航線所占的飛行小時分攤 |
經營性租賃=[M3]16行 | 按[M21]4欄航線所占的飛行小時分攤 |
飛行訓練費=[M3]21行 | 按[M21]4欄航線所占的飛行小時分攤 |
其他直接營運費用=[M3]24行 | 按[M21]14欄各航線最大噸公里分攤 |
間接營運費用=[M3]25行 | 按[M21]14欄各航線最大噸公里分攤 |
其他銷售費用=[M12]10行1欄−[本表]代理手續費合計−電腦定做費 | 按[M21]14欄各航線最大噸公里分攤 |
管理費用=[M12]11行 | 按[M21]14欄各機型各航線最大噸公里分攤 |
租機利息=[M9]3行 | 按[M21]14欄各機型各航線最大噸公里分攤 |
其他財務費用=[M12]12行−[本表]租機利息 | 按[M21]14欄各機型各航線最大噸公里分攤 |
飛發大修理費=[M3]13行 | 按[M21]14欄各機型各航線最大噸公里分攤 |
4.經營成果分析表內運算公式(均以欄次表示)
L64=L46−L48 | 利潤=貢獻毛益−固定成本合計 |
L65=L21/L4 | 人均票價=航線運輸收入/旅客人數 |
L66=L23/(L9×1 000) | 行李公斤運價=行李收入/(行李運量×1 000) |
L67=L24/(L10×1 000) | 貨物公斤運價=貨運收入/(貨物運量×1 000) |
L68=L25/(L11×1 000) | 郵件公斤運價=郵件收入/(郵件運量×1 000) |
L69=L21/L15 | 噸公里收入=運輸收入/全部噸公里合計 |
L70=L29/L15 | 噸公里變動成本=變動成本合計/全部噸公里合計 |
L71=L48/L15 | 噸公里固定成本=固定成本合計/全部噸公里合計 |
L72=L46/L15 | 噸公里貢獻毛益=航線貢獻毛益/運輸周轉量噸公里合計 |
L73=L64/L15 | 噸公里利潤=航線利潤/全部噸公里 |
L74=L21/L14 | 旅客客公里收入=客運收入/旅客客公里合計 |
L75=L76+L77 | 客公里成本小計 |
L76=L29/L14 | 客公里變動成本=變動成本/旅客客公里合計 |
L77=L48/L14 | 客公里固定成本=固定成本/旅客客公里合計 |
L78=L46/L14 | 客公里貢獻毛益=貢獻毛益/旅客客公里合計 |
L79=L64/L14 | 客公里利潤=航線利潤/旅客客公里合計 |
L80=L21/L1 | 每班次收入=運輸收入/班次 |
L81=L82+L83 | 每班次成本小計 |
L82=L29/L1 | 每班次變動成本=變動成本/班次 |
L83=L48/L1 | 每班次固定成本=固定成本/班次 |
L84=L21/L2 | 飛行小時收入=運輸收入/飛行小時合計 |
L85=L86+L87 | 飛行小時成本小計 |
L86=L29/L2 | 飛行小時變動成本=變動成本合計/飛行小時合計 |
L87=L48/L2 | 飛行小時固定成本=固定成本合計/飛行小時合計 |
L88=L38/L21×100% | 代理費比例(%)=代理費合計/運輸收入×100% |
L89=L39/L22×100% | 客運代理費比例(%)=客運代理費/客運收入×100% |
L90=L42/(L23+L24+L25)×100% | 貨運代理費比例(%)=貨運代理費/貨運收入×100% |
L91=L3/L2 | 飛行小時耗油量=耗油量合計/飛行小時合計 |
L92=L3/L15 | 噸公里耗油量=耗油量合計/噸公里合計 |
L93=L64/L21×100% | 航線收入利潤率(%)=利潤合計/收入合計×100% |
L94=L64/(L29+L48)×100% | 航線成本利潤率(%)=利潤合計/(變動成本+固定成本合計)×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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