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關於印發《民用無人駕駛航空試驗基地(試驗區)建設工作指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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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關於印發《民用無人駕駛航空試驗基地(試驗區)建設工作指引》的通知 2020年5月21日 發布機關:民航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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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關於印發《民用無人駕駛航空試驗基地(試驗區)建設工作指引》的通知
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各運輸(通用)航空公司,各機場公司,空管局、運行監控中心、民航大學、飛行學院、民航干院、航科院、民航二所、校飛中心、信息中心,各協會:
為探索新時代政府監管服務的新方式,形成促進無人駕駛航空行業管理與社會管理深度融合的新路徑,在體制機制、政策法規等方面先行先試,有序開展我國民用無人駕駛航空試點示範工作,民航局制定了《民用無人駕駛航空試驗基地(試驗區)建設工作指引》,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方實際做好相關工作。
首批試驗區的申報將截止於2020年7月31日。民航局將根據試驗區工作的整體布局、實際需求和效果分批逐步擴大範圍,統籌推進無人駕駛航空試驗區建設。
中國民用航空局
2020年5月21日
附件:
民用無人駕駛航空試驗基地(試驗區)建設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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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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