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範性文件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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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範性文件的公告 水利部公告[2019]7號 2019年5月9日 發布機關:水利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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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範性文件的公告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減證便民、優化服務的部署要求,結合證明事項清理工作進展,水利部對部門規範性文件進行了清理,決定廢止1件、修改2件規範性文件:
一、廢止《水利基本建設投資計劃管理暫行辦法》(2003年7月30日水利部水規計[2003]344號印發)。
二、刪去《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辦法》(2011年7月15日水利部水安監[2011]374號印發)第十條第(二)項;第(四)項改為第(三)項,刪去其中的「或勞動人事部門出具的勞動人事關係證明」。
三、刪去《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評價管理暫行辦法》(2015年9月28日水利部水建管[2015]377號印發)第十一條第一款第(二)項中的「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複印件」。
同時,對有關規範性文件的條文順序作了相應調整。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水利部
2019年5月9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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