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19年水利工程建設工作要點的通知
水利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19年水利工程建設工作要點的通知 辦建設〔2019〕51號 2019年3月8日 發布機關:水利部辦公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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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19年水利工程建設工作要點的通知
部機關各司局,部直屬各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水利(水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水利工程補短板、水利行業強監管」的水利改革發展總基調,紮實做好水利工程建設各項工作,現將《2019年水利工程建設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做好相關工作。
水利部辦公廳
2019年3月8日
2019年水利工程建設工作要點
2019年水利工程建設工作的總體思路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水利工程補短板、水利行業強監管」的新時期水利工作總基調,按照部黨組的統一部署,堅持目標引領和問題導向,有序推動重點水利工程順利實施,狠抓水利工程建設水平提檔升級,積極引導水利建設市場良性發展,切實保障工程質量和進度,防範化解水利建設項目和市場重大風險隱患,奮力開創水利工程建設工作新局面。
一、加快推進重點水利工程建設
1.強抓工程質量。加強勘察、設計和施工全過程質量控制,規範質量行為,嚴格質量檢驗評定與驗收,創新監管措施與手段,嚴格質量責任追究。全面了解重大水利工程質量狀況,強化對建設管理薄弱、質量問題突出項目的監管,通過約談、暗訪等方式加大監督檢查和整改落實力度,保障工程建設質量。
2.狠抓開工建設。指導各地制定項目開工計劃,落實開工時間、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加強跟蹤督辦和現場督導,確保2019年再開工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加快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項目開工。實行重大水利工程進度月報,針對嚴重滯後的項目,督促有關省份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必要時進行現場會商,促進工程順利實施。
3.緊抓重要項目。加強對大藤峽工程的督促指導,保障如期實現2019年11月底二期截流目標。積極推進霍爾果斯河泥石流攔阻壩建設。各地要結合實際加大對本地區、本單位重要項目的監管,確保重要項目順利推進。
二、加強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和中小河流治理
4.緊盯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梳理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現狀,總結工作經驗,研究制定新時期除險加固指導意見。健全體制機制,建立信息管理制度,組織重點督導和現場督辦,強化責任追究。推動除險加固遺留問題集中整治,對新增任務建立常態化長效治理機制,消除安全隱患。
5.補強中小河流治理短板。梳理中小河流治理現狀,總結治理工作經驗,研究制定新時期治理工作指導意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嚴格落實責任,加大監管力度,加強示範引領,全力推進存量治理項目完工銷號。對增量治理任務建立常態化長效治理機制,全面推進經濟社會、生態環境可持續發展。
三、強化水利工程建設管理
6.強化質量監管。壓實參建各方主體的工程質量責任,嚴格執行工程質量責任終身責任制,健全企業負責、政府監管、社會監督的工程質量保障體系。組織水利建設質量工作考核,完善考核辦法和評分細則,調整優化考核重點和考核方式,開展2018-2019年度考核工作。
7.強化驗收管理。加強對水利工程驗收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業務指導,合理下放驗收權限,落實驗收工作計劃和相關責任,保證驗收工作質量,2019年力爭完成3項以上重大工程竣工驗收,加快推進病險水庫除險加固項目驗收銷號。
8.深化建設管理體制改革。完善項目法人責任制,規範項目法人組建,增強項目法人履職能力。完善建設監理制,規範監理行為,更好發揮監理作用。完善招標投標制,大力推進水利建設項目電子化招投標,加強標後履約監管。
9.推進制度建設和標準定額工作。啟動修訂水利工程項目管理、建設監理、質量管理、蓄水安全鑑定、驗收管理等制度和相關標準。加強造價管理制度研究,推動定額修編,研究建立動態管理機制。
四、推進水利工程建設現代化
10.推進監管手段創新。依託水利九大業務需求建設,開發應用重大水利工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項目管理信息系統。完善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服務平台,豐富功能模塊,加強互聯互通,實現共享共用。加快行政許可電子化平台建設。
11.推進科技創新。鼓勵和推動有利於提質增效的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的研發和推廣應用,研究搭建示範交流平台,健全配套政策措施。
12.增強基層管理能力。加大對基層水利部門和中小型水利建設項目參建單位人員的培訓力度,因地制宜推廣集中建設管理、設計施工總承包、代建制等模式,完善配套措施,提升工程建設管理水平。
五、強化水利建設市場監管
13.加快信用體系建設。優化完善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評價工作,調整和改進信用評價工作模式,研究制定市場主體信用評價管理及賦分辦法,進一步增強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評價工作的科學合理性和普遍適用性。
14.完善資質資格管理。修訂完善資質評審辦法,組織開展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和甲級質量檢測單位的行政許可,指導各地做好乙級質量檢測單位行政許可改革工作。配合做好造價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全國統一考試和考務工作,研究出台質量檢測員職業資格制度。
15.維護正常市場秩序。全面貫徹根治農民工欠薪問題工作部署,落實和完善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推進動態監管、隨欠隨治。規範開展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和甲級質量檢測單位「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健全工作制度和配套措施。加強不良行為信息歸集、共享和全面公開,強化聯合懲戒措施,嚴厲打擊市場主體違法違規行為。
六、做好水利扶貧和援藏工作
16.做好水利扶貧工作。貫徹落實中央關於脫貧攻堅的有關政策部署,對中西部等深度貧困地區適當給予水利建設項目支持。完成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整改工作。協助組長單位完成城口縣定點扶貧各類事項。
17.做好水利援藏工作。協助完成水利部援藏工作組輪換工作,完成水利部「十三五」援藏工作規劃中期評估,協調做好對口支援工作,召開水利部援藏工作會議,舉辦西藏水利工程建設管理培訓班,全面完成水利援藏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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