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在建水利水電工程安全度汛檢查的通知
水利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在建水利水電工程安全度汛檢查的通知 辦建管函〔2018〕404號 2018年4月28日 發布機關:水利部辦公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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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在建水利水電工程安全度汛檢查的通知
各流域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水利(水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部直屬重點工程項目法人:
為強化在建水利水電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確保工程安全度汛,根據《水利部關於做好2018年在建水利水電工程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8〕65號),經研究,決定開展在建水利水電工程安全度汛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範圍
流域管理機構、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管轄範圍內有度汛要求的各類各等別在建水利水電工程。
二、檢查內容
在建水利水電工程安全度汛工作責任制執行,安全度汛措施落實,工程建設進度,工程現場管理,以及汛情、險情通報和應急處置等情況。
三、檢查安排
本次檢查分為自查、全面檢查、重點抽查三個階段。
(一)5月上旬前,項目主管單位組織項目法人對所屬在建水利水電工程進行自查。
(二)5月中旬前,各流域管理機構對所屬在建水利水電工程進行全面檢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水利(水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以下合稱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對本地區在建水利水電工程進行全面檢查。
(三)5月底前,水利部選取部分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進行重點抽查。具體抽查地區和項目另行通知。
四、檢查要求
(一)檢查工作應深入工程建設現場,全面檢查工程防汛責任、隊伍、預案、物資等落實情況,重點排查危險因素、事故隱患和管理漏洞。對於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嚴格督促整改,確保及時整改到位。
(二)本次檢查可與汛前安全生產檢查、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設督導檢查等監督檢查結合進行。各有關單位要加強對檢查工作的統籌協調,選派業務精、責任心強、作風嚴謹的人員參加檢查工作。在檢查工作中,要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有關規定,輕車簡從,廉潔自律。
(三)請各流域管理機構、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於2018年5月21日前將檢查情況書面報水利部建管司。
聯繫人:熊平 王殊
電 話:010-63202982 63202709
傳 真:010-63202584
郵 箱:jgsjjc@126.com
水利部辦公廳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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