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縣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主要數據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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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縣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主要數據公報
制定機關:永嘉縣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永嘉縣自然資源局、永嘉縣統計局
http://www.yj.gov.cn/art/2022/7/22/art_1229248200_4069726.html

根據國務院、浙江省人民政府部署,我縣於2018年11月起全面開展了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以下簡稱「三調」)工作。「三調」以2019年12月31日為標準時點,應用優於1米分辨率的衛星遙感影像為調查底圖,創新應用「互聯網+調查」機制,全流程嚴格質量管控,經歷初始調查和統一時點更新兩個階段,匯集了129248個調查圖斑,全面查清了全縣國土利用狀況,掌握了各類國土資源家底。

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將主要數據成果公布如下:

(一)耕地25055.85公頃(375837.75畝),占全縣國土面積的9.36%。其中,水田18982.81公頃(284742.15畝),占75.76%;旱地6073.04公頃(91095.60畝),占24.24%。耕地面積全縣前三位的鄉鎮(街道)為岩坦鎮、碧蓮鎮、岩頭鎮,占全縣耕地面積的27.23%。

全縣耕地熟制均屬於一年三熟。按坡度分類:位於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6301.49公頃(94522.35畝),占全縣耕地的25.15%;位於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446.09公頃(21691.35畝),占5.77%;位於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3760.68公頃(56410.20畝),占15.01%;位於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0738.29公頃(161074.35畝),占42.86%;位於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809.30公頃(42139.50畝),占11.21%。

(二)園地7292.23公頃(109383.45畝),占全縣國土面積的2.72%。其中,果園4638.33公頃(69574.95畝),占63.61%;茶園1843.87公頃(27658.05畝),占25.28%[];其他園地810.03公頃(12150.45畝),占11.11%。園地面積全縣前三位的鄉鎮(街道)為岩坦鎮、烏牛街道、三江街道,占全縣園地面積的36.97%。

(三)林地206970.70公頃(3104560.50畝),占全縣國土面積的77.30%。其中,喬木林地180828.59公頃(2712428.85畝),占87.37%;竹林地11983.25公頃(179748.75畝),占5.79%;灌木林地2444.64公頃(36669.60畝),占1.18%;其他林地11714.22公頃(175713.30畝),占5.66%。林地面積全縣前三位的鄉鎮(街道)為岩坦鎮、岩頭鎮、鶴盛鎮,占全縣林地面積的35.66%。

(四)草地400.33公頃(6004.95畝),占全縣國土面積的0.15%。全縣草地全部為其他草地。草地面積全縣前三位的鄉鎮(街道)為沙頭鎮、橋頭鎮、岩頭鎮,占全縣草地面積的45.39%。

(五)濕地794.63公頃(11919.45畝),占全縣國土面積的0.30%。全縣濕地全部為內陸灘涂。濕地面積全縣前三位的鄉鎮(街道)為沙頭鎮、岩坦鎮、岩頭鎮,占全縣濕地面積的53.09%。

(六)城鎮村及工礦用地11145.87公頃(167188.05畝),占全縣國土面積的4.16%。其中,建制鎮用地3372.82公頃(50592.30畝),占30.26%;村莊用地7343.69公頃(110155.35畝),占65.89%;採礦用地136.08公頃(2041.20畝),占1.22%;風景名勝及特殊用地293.28公頃(4399.20畝),占2.63%。城鎮村及工礦用地面積全縣前三位的鄉鎮(街道)為甌北街道、橋下鎮、橋頭鎮,占全縣城鎮村及工礦用地面積的35.00%。

(七)交通運輸用地3547.54公頃(53213.10畝),占全縣國土面積的1.33%。其中,鐵路用地82.36公頃(1235.40畝),占2.32%;公路用地1764.77公頃(26471.55畝),占49.75%;農村道路1693.27公頃(25399.05畝),占47.73%;港口碼頭用地7.14公頃(107.10畝),占0.20%。交通運輸用地面積全縣前三位的鄉鎮(街道)為岩坦鎮、甌北街道、岩頭鎮,占全縣交通運輸用地面積的27.80%。

(八)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7927.56公頃(118913.40畝),占全縣國土面積的2.96%。其中,河流水面6705.73公頃(100585.95畝),占84.59%;水庫水面531.68公頃(7975.20畝),占6.71%;坑塘水面398.64公頃(5979.60畝),占5.03%;溝渠78.89公頃(1183.35畝),占0.99%;水工建築用地212.62公頃(3189.30畝),占2.68%。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面積全縣前三位的鄉鎮(街道)為三江街道、沙頭鎮、岩坦鎮,占全縣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面積的31.61%。

(九)其他土地4601.28公頃(69019.20畝),占全縣國土面積的1.72%。其中,設施農用地109.27公頃(1639.05畝),占2.37%;田坎4389.44公頃(65841.60畝),占95.40%;裸土地16.50公頃(247.50畝),占0.36%;裸岩石礫地86.07公頃(1291.05畝),占1.87%。其他土地面積全縣前三位的鄉鎮(街道)為岩坦鎮、碧蓮鎮、橋下鎮,占全縣其他土地面積的33.82%。

「三調」是一次重大國情國力調查,也是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後統一開展的自然資源基礎調查。「三調」數據成果全面客觀反映了我縣國土利用狀況,也反映出我縣在耕地保護、生態建設、節約集約用地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隨着未來人口增長和經濟發展,我縣人均耕地少、耕地後備資源不足的基本縣情沒有改變,耕地保護形勢十分嚴峻,必須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以改進。一要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守耕地保護紅線和糧食安全底線,壓實各級黨委和政府耕地保護責任,實行黨政同責,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嚴格管控耕地「非糧化」,確保可長期穩定利用的耕地總量不再減少。從嚴控制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從嚴查處各類違法違規占用耕地或改變耕地用途行為,規範完善耕地占補平衡。二要堅持統籌生態文明建設。貫徹系統觀念,因地制宜,推進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統籌開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全面推行田長制、河長制與林長制。三要堅持節約集約用地。加快建立健全全縣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加強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提升空間治理能力;合理確定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提高土地開發利用效率;繼續推動城鄉存量建設用地開發利用,完善政府引導市場參與的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政策體系。

「三調」成果是制定我縣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基本依據。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三調」成果共享應用,將「三調」成果作為國土空間規劃和各類相關專項規劃的統一基數、統一底圖,發揮「三調」成果在服務生態文明建設、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的作用,為我縣數字化改革夯實數據基礎,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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