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永安元年十一月壬子詔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永安元年十一月壬子詔
作者:孫休
259年1月2日
本作品收錄於《三國志/卷48#孫休

諸吏家有五人三人兼重為役,父兄在都,子弟給郡縣吏,既出限米,軍出又從,至於家事無經護者,朕甚愍之。其有五人三人為役,聽其父兄所欲留,為留一人,除其米限,軍其不從。諸將吏奉迎陪位在永昌亭者,皆加位一級。

本東吳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