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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工業軟件自主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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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工業軟件自主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蘇政辦規〔2023〕15號
2023年12月29日
發布機關:江蘇省人民政府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關於加快工業軟件自主創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12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於加快工業軟件自主創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編輯]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新型工業化的重要論述和對江蘇工作重要講話精神,全面實施國家軟件發展戰略,持續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培育壯大工業軟件生態體系,深化軟件名城、名園建設,有效提升我省工業軟件自主創新能力,加快推動基礎軟件和工業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增強工業軟件創新能力

(一)加快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根據產業重大需求制定年度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目錄和重點項目儲備庫,建立省市區聯動、「撥投貸保」支持機制,鼓勵工業領軍企業和工業軟件企業組建創新聯合體,實施基礎軟件和工業軟件供需結對攻關、產學研聯合攻關。支持企業申報國家項目,省級、市級財政有關專項資金可對牽頭承擔項目的軟件企業給予協同支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以下均需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二)建立高水平創新平台。加快建設產業基礎共性技術平台,支持大型製造企業、重點用戶和軟件企業共建軟件應用創新中心、行業性或區域性集成驗證中心(含面向應用場景的軟硬件適配測試中心、軟件「中試驗證」平台)等。支持南京軟件谷、南京江北新區、蘇州工業園區、無錫經濟開發區等重點園區在集成電路、國防電子、高端裝備和船舶、航空、石油化工等關鍵應用領域建設工業軟件創新中心。省級財政相關專項資金對符合條件的國家級、省級各類軟件應用創新中心、集成驗證中心、檢驗檢測公共服務平台、聯合實驗室、密碼創新應用基地、信息技術應用創新產業生態基地等建設和運營給予擇優支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教育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支持開源技術創新。鼓勵各地建設、招引自主開源軟件創新平台,扶持基於自主基礎軟件的開源社區運營,舉辦開源技術交流活動,建立開源軟件項目「白名單」制度,營造開源開放的技術產品創新和應用生態。將開源貢獻度納為項目評審、職稱評價、獎學金評選的重要參考項。鼓勵基於開源技術的商業運營,省級財政相關專項資金可對符合條件的具有基礎、核心意義的開源技術商業化創新項目給予擇優支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強化應用牽引發展效能

(四)拓展智改數轉網聯應用場景。鼓勵軟件企業、數字化服務平台企業積極參與製造業智改數轉網聯,支持打造工業軟件研發運行一體化平台,加快雲化工業軟件和行業專用工業軟件發展,對於服務智改數轉網聯績效領先的工業軟件企業給予獎勵。支持各級政府以政府採購或補貼方式,通過雲服務平台推廣一批優質通用、小快輕準的工業軟件及配套服務,低價或免費向中小微企業開放。支持建設工業數據可信系統,促進工業數據資產流通,省級財政相關專項資金按照地級市推廣費用總額給予最高不超過50%獎補。支持工業企業主動開放應用場景,為國產工業軟件提供更為廣泛的應用市場。(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支持重點行業創新應用。積極引導金融、政務、交通、醫療、教育、水利、住建、生態環境等重點領域用戶支持信息技術應用創新,每年驗證推廣以自主基礎軟件為核心的信息技術應用創新解決方案和應用示範案例100項,選樹10項信息技術應用創新標杆工程,參與編制行業信息技術應用創新建設指南和行業信息技術應用創新產品圖譜。對於主動開放信息技術應用創新場景、取得先試先用示範成效的重點行業用戶可給予獎勵。(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政務辦、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教育廳、省水利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支持創新產品首試首用。每年發布推廣優秀工業軟件產品和應用解決方案、首版次軟件產品100項以上,支持關鍵領域「補短板」的攻關成果和首版次軟件優先納入應用推廣指導目錄,鼓勵全社會首購首用、推廣應用。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以及省、市重大工程、重點應用系統建立率先採購優質創新軟件產品和信息技術服務的激勵機制,建立企業使用財政資金採購安全性存疑軟件產品的說明制度和重大事項約談機制。省級財政相關專項資金對優質首版次軟件開發企業按照不超過年度首版次軟件開票銷售額20%、最高300萬元給予獎補。(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梯度培育軟件企業主體

(七)加大培育生態主導型企業力度。每年分類分策培育頭雁型軟件企業、省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和專精特新軟件企業不少於300家。積極引導有條件的科研院所和大中型工業企業註冊成立或投資成立獨立法人的軟件企業。有條件的地方和軟件園區對首次進入中國軟件業務收入100強企業、國家鼓勵的重點軟件企業、新上市掛牌的軟件企業,業務收入上門檻的軟件企業可設立200萬元至1億元的分檔獎勵政策。承擔國家和省重大任務的工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應用創新企業使用省、市算力基礎設施的費用按成本補償或非盈利性原則收取。(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

(八)鼓勵孵化前沿技術創新企業。鼓勵各級政府和軟件園區結合本地實際,加快推動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5G/5G-A、元宇宙、人工智能等新興技術,以及6G、量子信息、衛星互聯網、類腦智能等前沿技術向產業化方向發展,支持消費端新型操作系統、新型工業操作系統、圖數據庫、雲數據庫、人工智能芯片配套軟件等領域的創新型企業和項目。(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通信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加強國內國際合作。培育招引具有自主核心技術的產業鏈引航企業,在項目用地、環境容量、能耗指標、人才引進等方面給予支持。積極引進國家重要開源組織、質量評測和投融資、產權交易、人才培訓、商業文娛等產業鏈生態服務機構。積極支持軟件企業發行多語種版本,建立測試認證國際互認體系。(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稅務局、省生態環境廳、省委人才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快軟件名城名園建設

(十)更新完善軟件名城名園規劃政策。省製造強省建設領導小組定期發布「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紫金指數」,建立軟件名城、名園創建指導協調工作機制。各設區市政府及時制定、更新支持中國軟件名城、軟件名園建設的政策措施,將發展工業軟件列入重點工作任務,統籌推進以自主基礎軟件為核心的信息技術應用創新,深入開展軟件名園建設,每個設區市結合本地實際至少支持建立1個特色化基礎軟件或工業軟件重大創新平台。(省製造強省建設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加大軟件名城名園建設扶持力度。設立省級中國軟件名園培育庫,定期開展創建工作評估,對於成效突出的軟件園區依據年度創建工作進度和實際績效給予分檔獎勵。省級財政對獲得「中國軟件名城」稱號的設區市政府給予切塊資金支持,每個「中國軟件名城」3年內至少爭創1個「中國軟件名園」,對獲得「中國軟件名園」稱號的園區,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省級財政切塊和獎勵資金可與市級、區級財政專項資金疊加使用,主要用於打造江蘇軟件名企、名品、名牌、名人、名展和名賽。獲得「中國軟件名城」稱號的設區市政府設立軟件產業類專項資金,重點支持工業軟件自主創新和信息技術應用創新。發揮政府投資基金作用,制定科學的考核評價體系,鼓勵引導政府投資基金投早、投小。(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提供優質人才資源支撐

(十二)加大複合型軟件人才梯隊培養力度。支持軟件產業領軍人才、青少年信息技術應用創新人才培育,全面推動國產軟件進校園、進課堂,建設一批國產軟件教學實驗室。鼓勵省內高校加快軟件工程相關學科交叉融合發展,對國家特色化示範性軟件學院給予強化支持。建立工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應用創新專業人才職業發展通道,制定高技能人才評價標準。支持重點軟件企業設立博士後站,按每人30萬元標準遴選資助一批國內外優秀博士來我省從事博士後研究。鼓勵軟件企業與高等院校、職業院校、技工院校深化合作,支持校企共建聯合實驗室和實訓基地、高技能人才培養基地,共同編制教材、聯合開展實訓教學、人才資質認證,實施數字經濟卓越工程師培訓項目,統籌推動數字技能人才產業園建設,相關人才培養績效納入軟件名城、軟件名園培育評價指標。(省委人才辦、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加大高端緊缺軟件人才招引力度。鼓勵海內外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團隊來蘇創新創業,支持申報國家、省重點人才計劃,支持龍頭骨幹企業牽頭組建人才攻關聯合體,對符合條件的給予最高1500萬元經費支持。建立健全「蘇暢」人才服務體系,落實企業人才政策服務專員制度,加強人才引進的經費保障和配套支持,按有關規定提供安居保障、子女教育、健康醫療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和特色服務。加大人才安全保護力度,建立快速響應機制,為有需要的人才及其配偶、子女提供出入境便利、涉外法律服務等。鼓勵各級政府和軟件園區對承擔工業軟件、基礎軟件等關鍵軟件重大技術攻關的高端人才、核心團隊給予重點支持,對頂尖團隊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支持。(省委人才辦、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外辦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完善軟件產業發展環境

(十四)建立協同發展機制。在省製造強省建設領導小組下設立軟件產業專項小組,協調指導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工作,各級政府和軟件園區同步建立跨部門溝通協調機制,確保軟件企業所得稅和軟件產品增值稅等稅收優惠政策應享盡享。(省製造強省建設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制定《優質軟件產品重點投資目錄》,實施「軟件產業金融一體化」專項試點,探索建立軟件成果轉移轉化的全鏈條金融服務體系。持續做優「蘇信貸」等普惠金融產品及服務,鼓勵金融機構圍繞軟件企業的業務和資產構成特點,創新提供軟件企業適用的金融產品。引導銀行、融資擔保公司、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以及創業投資基金、股權投資基金等各類基金機構共同組建關鍵軟件基金俱樂部,支持軟件企業通過對外股權收購、增資擴股、股權置換等方式加速關鍵軟件研發創新。(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金融監管總局江蘇局、江蘇證監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強化標準體系建設。支持企業(組織)主導和參與制修訂工業軟件領域國際、國家或行業標準,推廣軟件開發成本度量規範。對於主導制修訂國際標準或國家標準的,制定發布江蘇省地方(團體)標準經考評為優秀的,獲得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獎和江蘇省標準創新貢獻獎的,每個企業(組織)給予不超過50萬元獎勵。對獲得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和江蘇省省長質量獎、江蘇省省長質量獎提名獎的單位,分別給予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30萬元獎勵。(省市場監管局、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強化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加強基礎軟件、工業軟件核心技術知識產權儲備和戰略布局,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0萬元獎勵;獲得江蘇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發明人獎的,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2萬元獎勵。支持各級政府和軟件園區為軟件技術專利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提供便利化服務,將符合條件的企業納入專利快速預審通道,推動軟件正版化,積極打擊基礎軟件、工業軟件盜版侵權等違法行為,提升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能力。(省知識產權局、省財政廳、省新聞出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八)強化產業運行監測。進一步完善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運行監測統計工作制度,強化行業運行監測統計工作的專職人員和工作經費保障。加快建設「數字工信」平台,為軟件與信息服務產業集群數據統計分析提供支撐。(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統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支持舉辦各類產業交流活動。持續辦好中國工業軟件供需大會、中國(南京)軟博會、工控中國大會、「中國軟件杯」大學生軟件設計大賽等重大軟件產業交流活動。支持各級政府、軟件園區組織軟件企業赴海外開拓市場,設立海外研發中心,參與國際技術交流合作。(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科技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本政策措施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實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25日。如本政策措施與我省其他同類政策有重複的,按照「從優、就高、不重複」的原則予以支持。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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