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法院工作方法30條
法院工作方法30條 1958年6月6日 發布機關: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
(1)為了適應工農業生產大躍進的新形勢,全省法院工作應該繼續不斷躍進。我們的任務 是:加強政治,加強業務,鎮壓反動,懲罰犯罪,保護人民,保衛社會主義改造和建設事業大躍 進;正確處理民事糾紛,鞏固人民內部團結,促進生產的大發展。
(2)鼓足幹勁,力爭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設社會主義的總路線是照耀一切工作前進的燈塔。 正確、合法、及時是社會主義建設總路線在法院工作方面的具體化,是法院工作的根本要求。
(3)法院工作大躍進應抓四個環節:1、認清政治形勢,克服右傾保守思想,明確鬥爭方針任 務;2、貫徹司法工作為社會主義建設和黨的各個時期的中心工作服務的原則,並圍繞中心工作 開展業務建設;3、深入群眾,深入實際,貫徹群眾路線的工作方法;4、不斷總結審判工作經驗。
(4)做好全面規劃,做規劃要從客觀實際出發,既看到事物發展的遠景,也要看到目前有利 的和不利的客觀條件,同時充分估計人們的主觀能動性。
規劃一般是粗線條的,還應有短安排(係指年度、季度,或一個月的短安排),即根據一個時 期的工作任務,作出具體部署。規劃內容主要包括:1、保證案件質量,消滅錯案,漏案。2、處理 案件要符合黨和國家的政策、法律。3、及時審結案件,注意政治時效。4、開展司法宣傳。5、配 合公安、檢察等有關部門,在群眾中開展安全運動,發動廣大群眾訂立社會主義愛國公約,指導 調處委員會的工作。規劃指標應該是積極的,措施應該是具體的;幹勁應該是很足的。規劃制 定之後,在實踐中可以修改和補充,注意踏實,防止浮誇。
(5)加強政治思想領導。根據目前我省司法幹部的思想情況,必須加強無產階級專政的思 想,堅決打掉主觀主義、官僚主義、宗派主義和官氣、驕氣、暮氣、闊氣、嬌氣,着重反對官氣、暮 氣和驕氣,肅清殘存的舊法觀點。在審判人員中,「滅資興無」,以堅定無產階級立場提高審判工 作的思想性和戰鬥性。
(6)隨着整風和反右派鬥爭的勝利,反革命殘餘和各種破壞社會主義事業的壞分子進一步 受到嚴重打擊,敵人確實越打越少了,社會主義的社會秩序大大地鞏固起來了。但是還有反革 命,還可能有緊張的鬥爭。對於社會主義的敵人,還要準備作長時期的反覆的鬥爭。上饒白塔 鄉反革命暴亂事件的教訓必須認真吸取。
(7)每一個審判工作人員在任何時候都必須保持清醒的頭腦,正確區分和正確處理敵我矛 盾和人民內部矛盾兩種性質不同的矛盾,對敵我矛盾採用壓服的辦法,對人民內部矛盾用說服 的辦法,決不能混淆。這是關係審判工作的全局的政治原則問題。
(8)審判工作的鋒芒必須對準地、富、反、壞的現行破壞活動,反革命分子是人民最兇惡的 敵人。對他們仍然要繼續執行「懲辦與寬大相合」的政策,但是由於形勢的變化,注意對地、富、反、壞、右的改造工作。
(9)民事案件是人民內部矛盾,是從法律上調整人民之間的權利與義務的間題,因此都必 須採取說服教育的方法去處理,但是必須明確支持什麼,反對什麼。有的法院採取集體調解的 辦法,應當加以總結。
(10)辦案要貫徹執行「事實是根據,法律是準繩」的原則。做到「六要」、「四有」和「四符合」。 「六要」即:要思想集中,要看深看透,要抓住關鍵,要不漏掉罪行和同案犯,要貫徹群眾路線,要 加強集體領導。 「四有」即:認定案件必須有事實,有證據,有分析,有正確結論。 「四符合」即:執 行政策要做到符合黨和國家的政策、法律,符合當時形勢任務的要求,符合法律規定的程序,符 合世事人情,接受群眾的正確意見。
(11)處理案件要注意時效,做到中心工作結束,案件處理完畢。在辦案安排方面應先中心, 後其他,先急後緩。
(12)為了適應生產大躍進的新形勢,某些人民法院克nt單純坐堂問案,脫離實際的傾向, 深入群眾,就地辦案。
採用在黨委統一領導下,根據黨委領導生產所劃的片,把法院幹部派到各片去(公安、檢察 也同去),法院留下適當力量,審理當地的案件,負責其他行政工作的方法。這樣把調查審理案 件的整個過程與生產密切結合起來,便利群眾,服務生產,保衛生產。上饒等縣法院採取「集中 閱卷,集中研究,分批下鄉,連續開庭、宙理一個,牽判一批」的辦法,做到業務工作與中心工作 相結合,就地審理與就地調查相結合,處理刑事案件與處理民事案件相結合,公開審判、宣判與 司法宣傳相結合,就地辦案與判決執行相結合,調查材料與參加體力勞動、除四害相結合,每個 審判工作人員都應該學會結合中心,結合生產工作做好審判工作的本領。.
(13)看問題要具有階級觀點和歷史觀點。處理申訴、勞改減刑、死緩、無期徒刑改判等案 件,不能離開案件處理的當時當地的政治鬥爭形勢和黨的方針政策。過去在處理這類案件時, 曾經反映了一部分同志對階級鬥爭時緊時松規律,政策有寬有嚴的道理認識不足,應該認真吸 取經驗教訓。
(14)審判工作是一場尖銳的政治鬥爭,一定要站穩無產階級立場,認真分析研究問題,判 斷是非,堅持黨的方針、路線,不要只聽取意見和收集材料,而不加以思考和判斷。反右派鬥爭 的經驗教訓一定要深刻記取。
(15)領導幹部應有工作上的「試驗田」。從省到縣法院院長都要搞法院工作的「試驗田」,深 入到一個基層法院、一個人民法庭、一個合議庭、一個案件或一個鄉、一個街道中去。採取:1、經 常參加評比,匯報等會議,了解情況,指導工作。2、定期檢查案件,發現問題,提出間題,解決問 題。3、幫助制定工作計劃和總結工作。4、親自辦案,典型示範。5、全面了解與堂握當地的社情, 並作適當的社會調查。通過上述方法,具體指導工作,不斷總結實踐經驗,推動全面工作。
(16)抓兩頭,帶中間。就是抓住先進的和落後的兩個對立面。方法是通過搞「試驗田」和經 常深入實際,檢查工作,注意發現先進的和落後的典型單位、典型案件、典型例子、典型人物,總 結經驗教訓,及時傳播,帶動中間。
(17)定期組織評比,包括中院與中院、縣市與縣市、合議庭與合議庭、個人與個人之間的評 比,半年或一個季度評比一次。評比內容有比工作質量與效率,比群眾路線,比紅與專。採用: 1、事先由組織評比的上級法院檢查了解參加評比單位(個人)的工作,達到心中有數,必要時可 指定評比單位攜帶一定類型的案件,以便評比會上互相檢查。2、參加評比的單位(個人)事先對自己的工作進行全面檢查,並作出書面總結,取得當地黨委和公安、檢察等有關部門的意見;3, 在評比會議上,首先由本單位(個人)如實的匯報工作,將黨委和有關方面的意見進行全面介 紹。4、評比會上重點檢查案件。5、必要時,會後可以從各參加單位抽調人員,進行複查;6、評比 結果應該公布,評比工作應該總結等方法。
(18)全省各級人民法院的領導幹部,每年至少要有4個月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方法是:1, 一般巡視,聽取匯報。2、檢查案件。3、參加評比。4、召開戰地會議。5、親自動手,創造經驗。
(19)貫徹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進一步健全集體領導和個人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在工作中, 所有幹部都應該加強獨立思考,用全付精力研究案件,進行工作。必須充分發揮合議庭成員集 體智慧。每一個案件,都必須經過充分的討論,作出結論。
審判委員會,除了討論重大案件外,還要注意研究理解黨的政策、指示和法律,經常檢查工 作,總結審判工作經驗。
(20)上下級法院要經常互通情報,下級要經常反映情況,多寫專題報告;上級要發現問題, 及時指導。方法可以通過簡報、通報、便信,小型會議,人來人往等。
(21)法院要搞好協作,法院之間互相委託調查的事項,應認真負責及時辦理;處理有關案 件或糾紛,應充分協商,加強整體觀念,加強主動性。
(22)密切人民法院與公安、檢察機關的關係,切實按照通力合作,互相配合,各司其職,互 相制約的原則辦事。
(23)開展司法宣傳,要求做到「六要」:1、質量要高。2、力量要大。3、範圍要廣。4、方式要多。5、時間要快。6、效果要好。重要的宣傳品,登報紙,做廣播,提口號,一定要經過黨委審查。 宣傳的方式有公判案件是一種宣傳形式,結合審理案件可以請黨政領導講話,作法律講演,舉辦小型巡迴展覽會,宣教欄、廣播等,在黨委統一領導下配合有關機關開展安全運動,可以更加廣泛的發動群眾,打擊犯罪。
(24)審判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要有計劃地認真學習政治理論,學習法律科學,學習 辯證法、自然科學、學習時事政策和文化知識。
(25)改進文風,反對文牘主義,把法院工作的報告、判決等法律文件寫得準確、鮮明、生動、 精幹、及時,使之內容豐富,有說服力,能解決問題。
(26)注意培養「秀才」。各級法院應當組織寫作小組,採用多看、多讀、多寫、多實踐。各級 法院和負責同志要親自起草重要的報告和文件。
(27)法院內部的規章制度,要加以檢查,手續要加以簡化。適合情況,便利群眾的要堅持, 不完全適合情況的,加以修改,完全不適合情況、妨礙聯繫群眾的要予以廢除,使之適應變化了 的新情況,便利群眾,有利生產,有利於對敵鬥爭。
(28)「九個指頭」和「一個指頭」的區別問題。毛主席教導:「我們的工作,除非發生了根本路 線上的錯誤,成績總是主要的」。因此在工作中區別主流和支流,「九個指頭」還是「一個指頭」的 問題特別重要。法院幹部經常接觸犯罪黑暗面,容易產生片面性;要特別注意對工作成績和缺 點的估計的全局觀點。
(29)群眾路線是我們國家一切工作的基本路線。審判工作必須貫徹執行群眾路線。群眾 路線一般說有兩種形式:一種是運動的形式,動員群眾最廣泛,最直接,具有極大威力。如歷次 社會改革運動中(去年的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也是一種),由於審判工作同廣大群眾的鬥爭相結 合,因而取得了很大成績。今後搞不搞群眾運動,時間長短,規模大小,應根據鬥爭形勢和黨的指示來決定。群眾路線的另一種形式是,不論任何時候,進行任何工作,都必須貫徹一切為了群 眾,通過群眾,依靠群眾。法院組織法規定的陪審合議,公開審判等是群眾路線在審判工作中的 具體化。最近各縣、市法院改變坐機關辦案的方法,實行攜卷下鄉,深入群眾,就地辦案的方法, 南昌、贛南等中級法院實行檢查工作與審理案件相結合,就地處理二審案件,都是群眾路線在 審判工作中的具體運用。貫徹群眾路線的形式,各單位應根據自己工作的特點,更多的創造。
(30)人民法院必須絕對置於黨的領導之下,這是人民法院正確進行工作的關鍵。1、從方 針、政策上,以至全部審判活動都必須服從黨委的領導和監督。在工作中必須做到牢固鞏固審 判工作必須絕對服從黨委領導的思想,警惕地注意和反對任何脫離或不重視黨的領導的傾向。 2、堅決執行黨內的案件審批制度,黨委有權過問一切案件。3、堅持向黨委的請示報告制度,有 關方針、政策等重大間題,必須向黨委及時請示、報告,並認真負責地提出自己的意見。4、服從 黨委的統一安排,堅決貫徹執行黨委的決議,運用審判武器,保衛中心工作順利完成。5、人民法 庭必須受所在黨委的領導。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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