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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彌十戒法並威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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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彌十戒法並威儀序

夫乾坤覆載以人為貴,立身處世以禮儀之。本君臣父子非禮不立,防邪止姦非禮不禁,和國崇婚非禮不定,遜悌鄉邑非禮不通,師徒朋友非禮不敬,吊喪問疾非禮不行。昔先賢垂範,永以為軌則。喪祭之儀,世務之急,是以信行之機旦夕之要。今世浮遊,或輕或重、或深或淺,不諧法則以致譏論。

沙彌十戒法並威儀一卷

失譯附東晉錄

佛語舍利弗:「汝去,度羅睺羅出家。」舍利弗言:「我當云何度?」佛教言:「我羅睺羅,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如是三說)我某甲,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如是三說)盡形壽不殺生、盡形壽不盜、盡形壽不邪婬、盡形壽不妄語、盡形壽不飲酒,佛婆伽婆出家,我某甲因和上某甲,隨佛出家。(如是三說)佛婆伽婆出家,捨俗服著袈裟,我某甲因和上某甲,隨佛出家,捨俗服著袈裟。

「盡形壽不殺生,持沙彌戒。

「盡形壽不盜,持沙彌戒。

「盡形壽不婬,持沙彌戒。

「盡形壽不妄語,持沙彌戒。

「盡形壽不飲酒,持沙彌戒。

「盡形壽不著香華鬘不香塗身,持沙彌戒。

「盡形壽不歌舞倡妓不往觀聽,持沙彌戒。

「盡形壽不坐高廣大床,持沙彌戒。

「盡形壽不非時食,持沙彌戒。

「盡形壽不捉持生像金銀寶物,持沙彌戒。

「汝今已受沙彌十戒竟,當盡形壽頂戴奉持,終身不得犯。應供養三寶,和上阿闍梨一切如法教,不得違逆。上中下坐,心常恭敬。勤求方便坐禪、誦經學問、勸助作福,閉三惡道、開涅槃門。於比丘法中增長正業,得四道果。

「沙彌之戒,盡形壽不得殘殺傷害人物。當念所生及師友恩,精進行道欲度父母。慎無慍訟,推直於人,引曲向己。蠉飛蠕動蚑行之類,無所剋傷,施恩濟乏使其得安。心念為人,言無及殺,見殺不食、聞聲不食、疑殺不食。若見殺時,當起慈心,誓吾得道國無殺者。草木不用,慎無毀傷。有犯斯戒,非沙彌也。

「沙彌之戒,盡形壽不得偷盜。圭合銖兩一無欺人,心存於義口不教取。販賣僕使奴婢、借賃僮客、或有惠施,一不得取。無服飾珍玩、高床幃帳,衣趣蔽形無以文綵。食趣支命,不得嗜味。無得貯畜穀糧、藏積穢寶,人與不受、受則不留轉濟窮乏。常為人說不貪之德,寧就斷手不取非財。有犯斯戒,非沙彌也。

「沙彌之戒,盡形壽不得取婦畜養繼嗣。防遠女色禁閉六情,莫覩美色。目不瞻眄、心無念婬、口無言調。華香脂粉無以近身,好聲邪色一無視聽。寧破骨碎心焚燒身體,不得為婬。雖婬妷而生垢穢,不如貞潔而死。有犯斯戒,非沙彌也。

「沙彌之戒,盡形壽誠信為本,不得兩舌、惡罵、妄言、綺語。前譽後毀、證人入罪,徐言持政無宣人短,為人說法思合議理,見有諍者兩說和善。夫士處世,斧在口中,所以斬身由其惡言。不慎言者,非沙彌也。

「沙彌之戒,盡形壽不得飲酒。無得嘗酒、無得嗅酒、亦無粥酒、無以酒飲人、無飲藥酒、無止酒舍。酒為毒水,眾失之原,殘賢毀聖招致禍殃。四等枯朽去福就罪,靡不由之。寧飲洋銅,慎無犯酒。有犯斯戒,非沙彌也。

「沙彌之戒,盡形壽不得習弄兵仗手執利器、畜養六畜籠繫飛鳥、車輿騎乘快心恣意、馳騁遊獵彈射禽獸。無得放火焚燒山林傷害眾生、無得破決湖池堰塞派瀆、鉤釣魚網殘害水性。有犯斯戒,非沙彌也。

「沙彌之戒,盡形壽不得習弄碁局摴蒲博塞,諍於勝負弄舞調戲,吟詠歌音手執樂器,琴瑟箜篌箏笛竽笙以亂道意。無得墾掘山澤耕犁田畝,修治園圃種殖五穀,船車賈作於市販買,與百姓諍利。有犯斯戒,非沙彌也。

「沙彌之戒,盡形壽不得學習奇技巫醫蠱道、時日卜筮占相吉凶、仰觀曆數推步盈虛、日月薄蝕星宿變怪、山崩地動風雨旱澇、歲熟不熟有疫無疫,一不得知。不得論說,國家政事平量優劣、出軍行師攻伐勝負。有犯斯戒,非沙彌也。

「沙彌之戒,盡形壽男女有別,居不同寺跡不相尋。無同船車俱載、逢無道談,若持異物無察視之,遠嫌避疑。無書疏往來,假借裁割浣濯衣服及所乞求。彼若惠己,亦不宜受。若欲往時必須耆年,慎無獨行、無止坐宿。有犯斯戒,非沙彌也。

「沙彌之戒,盡形壽非賢不友、非聖不宗。不孝之子、屠兒獵者、偷盜嗜酒之徒,志趣邪僻、履行兇嶮,不得交遊,往來之藝濁虧損道行。法服應器常與身俱,非時不食、非法不言。食則無語、臥則無談。精勤思義,溫故知新。坐則禪思、起則諷誦。戒行如是,真佛弟子。(說戒已竟,次說威儀)

「已受沙彌十戒,為賢者道人。次教之,當用漸漸稍從小起,當知威儀施行所應,當知和上幾歲、三師名字,當教識知初受戒時歲日月數,當知事和上有幾事,亦當知隨事阿闍梨有幾事,亦當知給楊枝澡水有幾事,亦當知授袈裟攝袈裟及持鉢有幾事,亦當知捉錫杖持履有幾事。與和上阿闍梨俱應請時,若至國王家時、若至迦羅越家時、若至婆羅門家時、若連坐飯時、若別坐飯時、若俱入城乞食時、若俱還時、至故處時、若日晚時、若止水邊飯時、若道邊時、若樹下飯時、若自先去住相待時、若合鉢食時、若轉貿鉢時、若俱共對飯時、若前後飯時、若飯已澡漱時、若澡鉢去時,各當具知有幾事。當知給眾僧作直日時,各當知有幾事。年滿二十欲受具足戒時,皆悉當知。設為賢者比丘所問,不具對者,不應與受具足戒。何以故?作沙彌乃不知沙彌事所應施行,沙門事大難作甚微妙。賢者沙彌,卿且去熟學。當悉聞知,乃應授與具足戒。所以卿不知沙彌法者,但未諦知身苦故、不伏意耳,而反欲受具足戒。今授卿具足戒者,人謂佛法易行、沙門易作,不知佛道至妙、罪福運行法律交互,以是數日之中相之,是故當先問。設能具對能如法者,三師易得耳。

「師教沙彌有五事:一者當敬大沙門;二者不得呼大沙門名字;三者大沙門說戒經時不得盜聽;四者不得求大沙門長短;五者大沙門誤失時不得轉行說。是為沙彌威儀。

「又教沙彌有五事:一者不得屏處罵大沙門。二者不得輕易大沙門,於前戲笑、効其語言形相行步。三者見大沙門過,即當起住、若讀誦經;若飯時、若作眾事,不應得起。四者行與大沙門相逢,當下道止住避之。五者若調戲時,若見大沙門即當止謝言不及。是為施行所應爾。

「沙彌事和上有十事:一者當早起;二者欲入戶當先三彈指;三者具楊枝澡水;四者當授袈裟卻授履;五者當掃地益澡水;六者當襞被[木*尤]拂拭床蓆;七者師出未還不得捨房中去,師還當逆取袈裟內襞之;八者若有過,和上阿闍梨教誡,不得還逆語;九者當低頭受師語去,當思念行之;十者出戶當還牽戶閉之。是為事和上法。

「教沙彌事阿闍梨有五事:一者視阿闍梨一切當如視我;二者不得調戲;三者設呵罵汝,不得還語;四者若使汝出不淨器,不得唾惡怒;五者暮當按摩之。是為事阿闍梨法也。

「事阿闍梨法,沙彌事師,當早起具楊枝澡水。有六事:一者斷楊枝當隨度數;二者當破頭;三者當洗使令淨;四者當易故宿水;五者當淨澡軍持。六者當滿中水持入,不得使有汙湔有聲。是為具楊枝澡水法。

「授袈裟有四事:一者當徐徐一手排一手捉下授之;二者當次視上下;三者當止住持師衣已;四者當上著師肩上。是為授袈裟法。

「攝袈裟有四事:一者當視上下;二者不得使著地;三者當著安常處;四者覆上。是為攝袈裟法。

「持鉢有四事:一者當洗令淨;二者拭令燥;三者帶令堅;四者不得使有聲。是為持鉢法。

「持錫杖有四事:一者取拭去生垢;二者不得著地使有聲;三者師出戶乃當授;四者師出還當受取。若俱行若入眾、若禮佛,亦當取持。是為持錫杖法。

「持履有四事:一者當先抖擻之;二者當視次比之;三者當澡手,不得便持袈裟;四者師坐,當取次比之。是為持履法。

「若俱應請,連坐飯時有四事:一者坐當離師六尺;二者當視師達嚫竟乃應授鉢;三者不得先師食飯;四者師飯已當起取鉢自近。是為連坐飯時法也。

「別坐飯時有四事:一者當立住師邊;二者師教食去乃當坐去;三者頭面著地作禮;四者食飯不得倨坐上戲。飯已當至師邊住,師教還坐乃應坐。是為別坐飯時法也。

「入城乞食時有四事:一者當持師鉢;二者當隨師後,不得以足蹈師影;三者於城外當取鉢授師;四者入城欲別行當報師。是為行乞食時法。

「俱行還至故處有四事:一者當先徐開戶出坐具敷之;二者澡師手已乃卻自澡;三者當授師鉢,自卻叉手住;四者當豫具澡豆手巾等。是為還歸飯時法。

「過水邊飯時有四事:一者當求淨地;二者當求草作坐;三者當取水澡師手已,還自洗手已乃卻授師鉢;四者師教使飯,當作禮卻坐。是為水邊飯時法。

「止陰樹下飯時法,有四事:一者當持鉢掛著樹上,採取葉作坐;二者取水澡師手,設不得水,取淨草授與師;三者還取鉢授師;四者當豫具淨草澡師鉢已,卻以草熟拭鉢乃去。是為樹下飯時法。

「道中相待有三事:一者持鉢著淨地,作禮如事說;二者當視日早晚,可疾還歸、若道止;三者當取師鉢並持隨師後去。是為道中相待時法。

「合鉢飯時有二事:一者若師鉢中無酪酥漿,當自取所得鉢飯授師;若師不取,旦當卻住。二者徐取師鉢中半飯,出著淨地樹葉上,卻自取鉢中半飯,著師鉢中卻住。是為合鉢飯時法。

「轉貿鉢飯時有三事:一者若師鉢中得美膳者、自得不如者,便當授師;二者師欲貿鉢,當讓不受;三者師堅呼貿鉢,當取再飡,便當拭鉢還授師。是為貿鉢飯時法。

「對飯時有三事:一者當授師鉢乃卻坐飯;二者當數視師所欲得,即當起取與;三者食不得大疾亦不得後,竟以起,當復問欲得何等?師言持去乃當取去。是為對飯時法。

「前後飯時有三事:一者授師鉢具已,當卻至屏處住,聽師呼聲即當應之。二者當豫取澡水著一邊。三者師飯畢,當澡師手卻住;師教去飯,乃當作禮去飯。是為前後飯時法。

「飯已澡鉢有三事:一者澡漱已,當先取師鉢澡令淨已,著樹葉上;二者卻自澡鉢已,亦著樹葉上,先取師鉢已手摩令淨燥,內著囊中付師;三者還自取鉢拭令燥,亦內著囊中帶之止住。是為燥鉢時法。

「澡鉢去時法,有三事:一者師言:『我今欲過某許,賢者某自先歸。』二者頭面著地作禮便去;三者獨還去,不得過餘聚落中戲笑,直歸故處誦經。是為澡鉢去時法。

「沙彌入眾有五事:一者當明學;二者當習事;三者當給眾;四者當授大沙門物;五者欲受大戒時三師易得耳。

「復有五事:一者當禮佛;二者當禮比丘僧;三者當問訊上下坐;四者當留上座坐處;五者不得諍坐處。

「復有五事:一者不得於坐上遙相呼語笑;二者不得數起出;三者若眾中呼沙彌某甲,即當起應;四者當隨眾僧命;五者摩摩帝呼有所作,當還白師。是名入眾時法用。

「沙彌作直日有五事:一者當惜眾僧物;二者不得當道作事;三者作事未訖不得中起捨去;四者若和上阿闍梨呼,不得便往,應當報摩摩帝;五者當隨摩摩帝教令不得違戾。是為作直日法。

「擇菜有五事:一者當卻根;二者當齊頭;三者不得使有青黃合;四者洗菜,當三易水令淨已,當三振去水;五者作事畢竟當掃處令淨。

「復有五事:一者不得私取眾僧物;二者若有所欲取當報摩摩帝;三者盡力作眾僧事;四者當掃除食堂中,乃卻布席空案;五者當朝暮掃除舍後,益水棄灰土。

「汲水有十事:一者手不淨不得便用汲水,當先澡手;二者不得大投罐井中使有聲;三者當徐徐下罐,不得大挑擊左右著使有聲;四者不得使繩頭還入井中使有聲;五者不得持履覆井欄上;六者不得持罐水著入釜中;七者不得持罐置地;八者當洗澡器令淨;九者舉水入當徐徐行;十者著屏處不得妨人道中。

「澡釜有五事:一者當澡釜緣口上;二者當澡釜緣裏;三者當洗腰腹;四者澡裏底;五者當三易水。

「吹竈有五事:一者不得蹲吹火;二者不得然生薪;三者不得倒然濕薪;四者不得然腐薪;五者不得以熱湯澆火滅。

「掃地有五事:一者當順行;二者灑地不得有厚薄;三者不得有污湔四壁;四者不得蹈濕地壞;五者掃已即當自撮草糞棄之。

「比丘僧飯時沙彌掃地,有五事:一者常卻行;二者不得挑手持;三者過六人土作聚;四者悉掃令遍為善;五者即當自手掃除持出棄之。

「持水澡罐瀉水,有五事:一者一手持上、一手持下,不得轉易。二者當近左面堅持直視前。三者當視人手澆下水,不得多不得少,正當投人手中。四者下水當去人手四寸,不得高不得下,當相視水多少;設水少不足一人,當益水,不得住人手。五者以澡手還著袈裟如法。

「持當盤有五事:一者不得曳盤使有聲;二者當兩手堅持左面;三者當隨人手高下,不得左右顧視;四者澡盤中水滿當出棄之,不得澆人前地;五者已當過澡手還著袈裟如法。

「持手巾有五事:一者當左手持下頭、右手持上頭授人;二者去坐二尺,不得倚人膝;三者持手巾,不得隨障人口;四者人拭手未放巾不得引去,以下竟當持付主、若著故處;五者已當澡手還著袈裟如法。

「布履有五事:一者當先抖擻去中所有;二者當從上座起;三者當從澡盤後示主令自識;四者不得持左著右,皆當下意沙彌。五者已竟當還澡手著袈裟如法。

「沙彌澡鉢有七事:一者鉢中有餘飯,不得便取棄之;二者欲棄中飯當著淨地;三者當用澡豆若草葉;四者澡鉢不得於淨地當人道中;五者澡鉢當使下有枝;六者當更益淨水,不得遠棄污湔人;七者欲棄鉢中水,當去地四寸,不得使有高下。

「拭鉢有五事:一者當更澡手拭令燥;二者當持淨手巾著膝上;三者當拭裏使燥;四者手已拭表,不復得拭裏;五者鉢已燥,即當持淨手巾並覆,著囊中安常處。

「行會飯時教沙彌持鉢,有五事:一者不得置地;二者不得累使有聲;三者不得持楊枝著鉢中;四者人來授案,不得持鉢榰著人案上;五者不得從人後授鉢,當正從前,亦不行眾中,視師飯已當起取鉢還坐。是為持鉢法。

「為師遣行答謝人,有七事:一者當直往;二者當直還;三者當識師所語,亦當識人報語;四者不得妄有所過;五者若所索不得止留宿;六者不得調譺;七者出行當有法則。

「沙彌給比丘僧使未竟,不得妄入大沙門戶。有三事得入:一者若和上阿闍梨暫使往;二者若倩有所取;三者欲往問經應得入。

「欲入門戶有七事:一者當三彈指乃得入;二者不得當人道住坐、若障火光;三者不得妄語他事;四者當叉手如法說;五者若教坐不得交腳;六者不得調譺;七者不得障人先,欲出戶當向戶出,迴面向戶卻行而出,不得背去。

「獨使沙彌遠出行,當教上頭,有三事:一者彼人問卿和上名何等,便報言字某甲。二者復問卿和上作沙門來幾歲,便報言若干歲。三者復問卿和上是何許人,便報言某郡縣人。設復問卿阿闍梨名何等人,便報言字某甲。復問卿阿闍梨年幾許,便報言年若干。復問卿阿闍梨是何許人,便報言是某國縣人。若復問賢者名何等字,便報言字某甲。復問卿作沙彌已來幾時,便報言若干歲若干月若干日若干時。是為知和上、阿闍梨亦自知時名字歲日月數。

「入浴室有五事:一者低頭入;二者入當避上座處;三者上座讀經時不得狂語;四者不得以水互相澆;五者不得以水澆火滅。

「復有五事:一者不得調譺;二者不得破中瓫盎;三者用水不得大費;四者不得潘中澡豆麻油;五者當疾出去不得止中浣衣。

「沙彌至舍後行,有十事:一者欲大小便即當行;二者行不得左右顧視;三者至當三彈指;四者不得迫促中人使出;五者已至上復三彈指;六者不得大咽;七者不得低頭視陰;八者不得弄上灰土;九者不得持水澆壁;十者已還當澡手,未澡手不應持物。

「復有五事:一者不得正唾前壁;二者不得左右顧視望;三者不得持草畫壁地;四者不得持火[火*曹]畫地及壁;五者不得久固圊廁上。當自下去,設當逢人不得為作禮,當避道去。」

說沙彌威儀式竟。

沙彌七十二威儀,總有十四事。

師與語:有二事:一者不得報語;二者不得自理。

沙彌為師作禮,有十事:一者師頭前有盤不應作禮;二者師坐禪不應作禮;三者師經行不應作禮;四者師食不應作禮;五者師說經不應作禮;六者與師相逢,左面不應作禮;七者師梳齒不應作禮;八者欲入戶作禮,應彈指三返,師不應應去;九者不得離師七步;十者師戶開應作禮。

早起入戶,有五事:一者整理衣被;二者出甌;三者掃地;四者問經;五者與物。

襞三衣,有五事:一者不得當前;二者當於左面;三者當識衣表裏;四者不得倒襞;五者當置常處。

隨師行,有五事:一者不得過歷人家;二者不得止住道與人共語;三者不得左右顧視;四者當低頭隨師後;五者到檀越家當住一面,師教應坐。

給師所須,有五事:一者當得楊枝;二者當得澡豆;三者不得宿水;四者當更汲;五者手巾用應浣淨。

沙彌洗有五事:一者不得向塔;二者不得向和上;三者不得向阿闍梨;四者當於屏處;五者當自取水,不得取他人成事水。

暮入戶,有五事:一者當掃除床;二者當理衣被;三者當內甌;四者當然燈;五者教臥應去;出者當背向牽戶閉。

沙彌從師受經,有五事:一者整衣服;二者當叉手作禮;三者不得前卻;四者兩足當齊;五者當小僂。

沙彌授師三衣,有五事:一者當洗手;二者當與安陀衛;三者當與憂多羅僧;四者當與僧伽梨;五者當與手巾。

沙彌洗鉢,有五事:一者當得牛糞灰;二者當得澡豆;三者去地七寸;四者不得有聲,三易水,欲捐水不得灑地;五者當令燥。

沙彌掃地,有五事:一者不得背師;二者不得逆掃;三者當令淨;四者不得有跡;五者當即時棄卻。

沙彌隨師至檀越家,有五事:一者當持鉢;二者當持手巾;三者當搏戶;四者到檀越家索淨水洗鉢;五者師坐,捉手巾鉢授與師,乃應還自坐。

沙彌入浴室,有五事:一者不得先師入;二者不得在坐前;三者師未獲水不得動;四者設欲揩背先當擬之;五者浴已當先取可著衣。

沙彌禮節威儀,又朝晡問訊禮敬,有十三事:一者當早起澡漱;二者當整頓衣服;三者問訊起居;四者師若在內欲進之法,當先脫頭上所著物及足所著物;五者不得躡跡;六者當住外立三彈指,呼前乃進入;七者當頭面著地稽首為禮;八者若命令坐,三讓乃坐;九者坐必端嚴;十者有問即對,應聲分明;十一者無雲即默;十二者事必宜退,稽首如初;十三者欲出戶時,當迴身還向去。

沙彌又持師澡罐,有十五事:一者淨洗澡瓶;二者當有常處;三者當令淨水滿器;四者不得宿水;五者豫具楊枝;六者治楊枝當令如法;七者澡瓶去膝一尺;八者執澡瓶,當左手持上、右手捧下;九者瀉水調適當得其多少;十者不得令有聲;十一者手巾必有常處;十二者持巾,左執其手巾、右以授師;十三者棄不淨水當有常處;十四者無令澆灒淨地;十五者用巾已當復常處。

又灑掃拂拭床,有八事:一者常向於尊;二者不得背;三者灑地當輕手裁水多少;四者用糞箕當以自向;五者棄糞當有常處;六者掃拭床蓆;七者襞衣被[木*尤];八者掃拭床不令有聲。

又持師食,有十四事:一者當具淨巾;二者所欲進食,皆當兩手捧下;三者當直進;四者跪以授師;五者不得道中與人言笑;六者進食不得有聲;七者凡所進飲食當適其寒溫;八者匙斫當令淨潔;九者若有所益必令調均;十者住必有常處;十一者宜端嚴;十二者食畢斂器務令徐徐;十三者隨次所舉;十四者掃灑澡器一如常法。

又取法衣及履,有十事:一者當左執其上、右執其下;二者當跪以授師;三者當襞袈裟,不得以口銜之;四者不得振令有聲;五者還復其常處;六者以巾覆上;七者取履當先抖擻之;八者不得使有大聲;九者著地當令端正;十者還當復其常處。

若取應器及澡瓶,有八事:一者先摩拭令淨;二者當兩手捧其下;三者跪取師鉢;四者洗當用皂莢豆末;五者畢令於手中澡;六者有急事當行,宜著日中;七者若向火令其燥;八者畢令復其常處。

若取錫杖,有七事:一者當掃拭令淨;二者不得下拄地;三者不得以有所指擬;四者無使有聲;五者當兩手捧之;六者當跪以授師;七者畢還復常處。

又侍師沐浴剃頭朝當著法衣,有十二事:一者務當恭敬執所宜作;二者隨時寒溫;三者拂除浴室;四者具淨湯水;五者當先具皂莢澡豆及麻油;六者豫取淨手巾;七者寒具爐火;八者當端住於外無令人入;九者若去髮必令有常處;十者若曝法衣當待乾燥;十一者急事行,當有所付,不得使忘去;十二者執事必宜復其常處。

又持香賦花,有七事:一者當淨拭香爐;二者當捨去宿花;三者當裁火多少;四者賦香花從上座始;五者賦香時手相離五寸;六者執香爐無以自薰;七者畢竟當著常處。

又然燈,有八事:一者去故炷;二者梳洗燈爐令淨;三者當調適盛油;四者求淨炷;五者不令欲盡數往益之;六者朝當早起視護;七者油未盡,當扶出餘炷,聚著倚處別然令盡;八者畢竟徐還著本處。

若行採花及取楊枝,有九事:一者有主問其主;二者無主當呪願山澤樹神;三者取花及楊枝不得拔其根株;四者於道路當直往還;五者不得慢惰語戲;六者設為人所犯,慎無與人交通;七者低頭內自剋責,勿令有恨心;八者若欲賦花當於上座始;九者當去萎花。

凡所施行不得自用,有十八事:一者出入行來當先白師;二者若欲宿行當先白師;三者若作新法衣當先白師;四者若欲著新法衣當先白師從受;五者若欲浣法衣裳當先白師;六者若欲剃頭先當白師;七者若疾病服藥當先白師;八者若作眾僧事當先白師去;九者若欲私有具紙筆之輩當先白師;十者若諷起經唄當先白師;十一者若人以物惠施,先白師已受取;十二者己物惠施人,當先白師,師聽然後與;十三者人從己假借,一一當先白師,師聽然後有與;十四者己欲從人假借,皆當白師,師聽得去;十五者欲白之儀,先整衣服稽首為禮;十六者若其聽或不聽,皆當恭敬稽首作禮;十七者陳所欲知;十八者不得有恨意有所應辭報。

又從師行先後還,有十六事:一者當整衣服;二者識所言趣常報應答,隨持錫杖手巾之輩;三者尋師後;四者無躡其影;五者無錫杖戲其前;六者不得道中與人語;七者不得惡師有過;八者師若遣還有所取,當尋其來道;九者即當如其教行;十者慎無淹留;十一者師若使住為檀越說經,即當稽首承受節度;十二者暮當早還;十三者慎無留宿;十四者還到請禮問事,先整衣服;十五者當五體投地稽首作禮;十六者禮師自如常法。

若獨行送死問疾,有九事:一者當主人門,當相進退之儀,有異座當坐,設無異座不宜雜坐;二者當視其座席,無犯宜忌端坐;三者人若欲問經,當宜知時;四者慎無為非時之說;五者主人設食,雖非時法會之食,無令失其儀軌;六者宜還及日;七者無犯夜行;八者若逼暮疾風雨,臨時制宜;九者還畢如舊。

若於道路與師相逢,有六事:一者當先整衣服;二者當脫革屣;三者禮師當稽首足下;四者身尋師後;五者師若自別去,當稽首承受節度;六者雖不與師相隨,所行禮節必令如常。

若眾僧食飯時,十六事:一者聞揵稚聲即當整衣服;二者當務脫革往住塔下;三者住必端嚴;四者若從師後到便位住,慎勿言笑有所及;五者若上人說經呪願,皆當恭敬慎無失儀;六者欲食之初,當先瞻望上下;七者食無眾人前、食止無後眾;八者無訶食好惡;九者不得大飡小飡;十者慎無大咽;十一者不得大撓刮鉢中;十二者不得斫叩案上;十三者不得求益;十四者不得以食私所與若摘與狗;十五者有來益食,不得言不用;十六者說已飽,當以手讓卻之。

又眾僧說經,有十三事,若法會說經、在溫室及清涼室、若浴室:一者當整理衣服;二者當平視直進;三者無得道中與人語笑;四者以次禮所尊;五者卻入偶坐席;六者上座說經,及位便坐;七者坐必端嚴;八者慎無亂語;九者無大欬唾;十者無唾淨地違禮律;十一者若次應說經,即當說;十二者為眾人所差上高座,當先審所舉措,慎莫失儀;十三者若坐中有失義,當遏惡揚善,慎無苟且現之過。

又眾僧說經十三事,若番次、直日、朝晡行禮:一者聞揵稚聲豫具香火;二者賦香如舊;三者整所宜次;四者淨拂床蓆;五者掃灑如法;六者若法會出所領,分明付授檀越諸宜用;七者事畢領受畢,令如初;八者門鑰相付,早關晚開一以為常;九者若有異賓,當師邊聽,所須當付;十者若有賓宿,皆當整衣服住其常位;十一者有即對,應聲分明;十二者住必端嚴無令失儀;十三者若欲暫出輒者,令人自代,無令處空重呼。

又直日所領知後十事,若為直日宜軌所修,其有眾事功夫:一者起塔;二者講堂設僧諸事;三者若作佛像,常早起憂識事;四者當選所宜,用錯斧鋸必使常處;五者若所畫朱彩膠墨豫具所得,無令臨時有乏;六者畢宜選錄復有常處;(經本元少七者)八者數所領受,分明付授無令差趺;九者居有所市求,皆問於摩摩帝;十者出用令餘宣陳列令有本末。

又獨行分衛十六事:若行分衛,一者務與人俱;二者若無人俱,當知所可行處;三者應器常在左脇;四者帶應器之宜,出時當以外向;五者以食來還,當以內向;六者到人門戶宜審舉措;七者家無男子慎無入門;八者若欲坐,當先瞻視座席;九者設座有刀兵,不應坐;十者設有寶物,不應坐;十一者若設有婦女衣被嚴具之輩不應坐,都無此者然有及坐;十二者主人設食;十三所食者便當呪願;十四者不得問食好醜;十五者不先食說經;十六者雖欲說經,當知所應說時、不宜說時。

又市所求有九事:一者當低頭直往直還;二者若覩異物慎無察視;三者無諍貴賤;四者無坐女肆;五者若為人所犯,方便避之,勿從求直;六者賣買若於誠諦送直,無言來取,致及反覆;七者已許某甲物,雖復更賤,無捨彼取此,令主有恨;八者若見四輩人有賣買賤直,不令己任,如當言法不得爾;九者慎無保任致愆負。

又到比丘尼寺中有九事,若師使到比丘尼寺中,一者當與俱;二者遶塔作禮一如常法;三者若有異座訖無異座不得坐;四者疾病欲問經,當說所宜說;五者不得為非時之說;六者不得反人之非;七者若坐以珍異衣服巾履施惠,一不得受;八者若還不得說其好醜;九者餘人不得言但用供養某。

又講經誦法有八事:一者必令詳審,所見不同、或左右各有所習;二者慎無專知據言此是彼非;三者同學變諍,務令和解無令頗;四者眾事役勞,慎無自代顯己之功;五者大沙門說戒,慎無矚之;六者知己有過犯於眾人,即當言悔與共和解;七者師若問言:「某說卿有過。」即當如事道之;八者無得隱蔽以成愆負

。有論語有十事,常晝夜三時誦經行道,一者整衣服;二者若經行必令有常處;三者當於中;四者講堂中;五者或於塔下;六者亦飯堂中;七者不得躡革屣;八者不得木履;九者不得持杖;十者慎無臥誦經。

又誦經行有十事,房室中常法,一者寢息各異不相涉入;二者受經句讀;三者論經義;四者問訊疾病;五者或為便往;六者不得說不急之事;七者不得示人之非;八者不得轉相評論;九者借取與必分明;十者無違期約以失道信。

沙彌十戒法並威儀一卷

五德者:一者發心離俗,懷佩道故;二者毀其形好,應法服故;三者永割親愛,無適莫故;四者委棄身命,遵崇道故;五者志求大乘,為度人故。十數者:一者一切眾生皆依飲食而存;二者名色;三者三受;四者四諦;五者五陰;六者六入;七者七覺分;八者八正道;九者九眾生居;十者十一切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