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在全省範圍內禁止升放、使用影響飛行安全的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和其他物體的通告
外觀
河北省人民政府 關於在全省範圍內禁止升放、使用 影響飛行安全的無人機等 「低慢小」航空器和其他物體的通告 2021年6月20日 |
政府文件 |
為確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慶祝活動期間相關飛行活動安全,杜絕各類違法違規飛行活動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等法律法規和上級部署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省政府決定,2021年6月21日零時至7月1日24時,除慶祝活動期間組織的相關飛行活動外,在全省行政區域內實施禁止升放、使用任何影響飛行安全的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和其他物體的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止一切單位、組織和個人利用無人機、穿越機等「低慢小」航空器開展體育、娛樂、廣告性飛行活動和施放氣球、風箏、孔明燈等影響飛行安全的物體。
二、管控期間,全省範圍內舉辦的各類活動嚴禁使用系留氣球等懸掛裝置。
三、對於違規飛行行為,公安機關將會同有關部門依法進行查處。對於違反《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的,由相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違規飛行行為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河北省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0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