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河南省資源稅適用稅率等事項的決定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河南省資源稅適用稅率等事項的決定
制定機關: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河南省資源稅適用稅率等事項的決定在維基數據編輯
法律位階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性法規在維基數據編輯
立法機關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在維基數據編輯
有效區域河南省在維基數據編輯
公布日期2020年7月31日在維基數據編輯
施行日期2020年9月1日在維基數據編輯
收錄於 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在維基數據編輯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河南省資源稅適用稅率等事項的決定

(2020年7月31日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

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聽取了省人民政府《關於河南省資源稅適用稅率等事項方案(草案)的說明》,審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提請審議河南省資源稅適用稅率等事項方案(草案)的議案》。會議同意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議意見。

為更好地運用稅收手段促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統籌考慮我省礦產資源情況和資源稅徵收等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第二條、第三條、第七條的規定,作出如下決定:

一、資源稅法規定實行幅度稅率的稅目,其具體適用稅率按《河南省資源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二、資源稅法規定可以選擇實行從價計征或者從量計征的稅目中,天然滷水實行從價計征,石灰岩、砂石、其他粘土、地熱、礦泉水實行從量計征。

三、根據資源稅法第七條規定的情形免徵或者減征資源稅的,按以下規定執行:

(一)納稅人開採或者生產應稅產品過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災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損失的,按其損失金額的百分之五十減征資源稅,減稅額最高不超過其遭受重大損失當年應納資源稅總額;

(二)納稅人開採伴生礦,伴生礦與主礦產品銷售額分開核算的,伴生礦免徵資源稅;

(三)納稅人回收利用尾礦庫里的尾礦,免徵資源稅。

納稅人符合以上規定的,可申報享受稅收優惠政策,並將相關材料留存備查。意外事故、自然災害和尾礦由縣級以上政府應急管理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認定。共伴生礦由縣級以上政府自然資源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認定。

四、各級政府應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建立健全本地跨部門資源稅協作和信息共享工作機制。自然資源、應急管理等部門應當向稅務部門提供共伴生礦、尾礦、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等的認定材料以及與減免稅相關的其他信息,並在稅務部門書面函件送達的十五個工作日內回復。

五、本決定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附件:河南省資源稅稅目稅率表

附件

河南省資源稅稅目稅率表

稅目 徵稅對象 稅率

能源礦產

(6個)

原油 原礦 6%
天然氣 原礦 6%
原礦 2%
選礦 2%
煤成(層)氣 原礦 1%
石煤 原礦 1%
選礦 1%
地熱 采灌平衡型 原礦 1元/立方米
消耗型 原礦 12元/立方米

金屬礦產

(14個)

黑色金屬

(3個)

原礦 3%
選礦 2%
原礦 2%
選礦 2%
原礦 3%
選礦 3%

有色金屬

(11個)

原礦 9%
選礦 5%
鉛、鋅 原礦 4%
選礦 3%
鎳、銻、鋰 原礦 5%
選礦 4%
稅目 徵稅對象 稅率

金屬礦產

(14個)

有色金屬

(11個)

鋁土礦 原礦 7%
選礦 7%
選礦 6.5%
選礦 8%
原礦 6%
選礦 4.5%
原礦 3%
選礦 2%

非金屬礦產

(52個)

礦物類

(32個)

高嶺土、膨潤土 原礦 6%
選礦 6%
石灰岩 原礦 3.5元/噸
選礦 3.5元/噸
石墨 原礦 5%
選礦 3%
螢石 原礦 3%
選礦 2%
硫鐵礦 原礦 3%
選礦 2.5%
天然石英砂、脈石英、硅線石(矽線石)、珍珠岩 原礦 5%
選礦 5%
藍晶石、長石、陶瓷土、耐火粘土、伊利石粘土、石棉、石榴子石 原礦 2%
選礦 2%
滑石、葉蠟石、硅灰石、方解石 原礦 4%
選礦 4%
稅目 徵稅對象 稅率

非金屬礦產

(52個)

礦物類

(32個)

天然鹼 原礦 5%
選礦 2.5%
芒硝 原礦 5%
選礦 1.5%
鐵礬土 原礦 7%
選礦 7%
透輝石、重晶石、蛭石、紅柱石、石膏 原礦 3%
選礦 3%
雲母、沸石 原礦 8%
選礦 6%
其他粘土(鑄型用粘土、磚瓦用粘土、陶粒用粘土、水泥配料用粘土、水泥配料用紅土、水泥配料用黃土、水泥配料用泥岩、保溫材料用粘土) 原礦 1元/噸
選礦 1元/噸

岩石類

(19個)

大理岩 原礦 5%
選礦 2.5%
花崗岩 原礦 5%
選礦 3%
石英岩 原礦 2.5%
選礦 2%
白雲岩、安山岩、玄武岩 原礦 4%
選礦 4%
砂岩、輝綠岩、蛇紋岩、泥灰岩、天然油石、橄欖岩 原礦 3%
選礦 3%
稅目 徵稅對象 稅率

非金屬礦產

(52個)

岩石類

(19個)

板岩、浮石、凝灰岩、片麻岩 原礦 2%
選礦 2%
頁岩 原礦 8%
選礦 4%
霞石正長岩 原礦 1.5%
選礦 1.5%
砂石 原礦 3.5元/噸
選礦 3.5元/噸

寶玉石類

(1個)

玉石 原礦 8%
選礦 6%

水氣礦產

(1個)

礦泉水 原礦 12元/立方米

(2個)

鈉鹽 選礦 5%
天然滷水 原礦 5%

本作品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地方性法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所以屬於公有領域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