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主要數據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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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市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主要數據公報
制定機關:洛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洛陽市統計局
2022年2月15日
2022年02月15日

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根據省三調辦相關要求,2018年12月,我市開展了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以下簡稱「三調」),按照時間節點全面完成相關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為標準時點匯總數據。「三調」全面採用優於1米分辨率的衛星遙感影像製作調查底圖,廣泛應用移動互聯網、雲計算、無人機等新技術,創新運用「互聯網+調查」機制,全流程嚴格實行質量管控,歷時3年,先後2000餘人參與調查,匯集了81.97萬個調查圖斑數據,全面查清了全市國土利用狀況。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全市主要地類數據公布如下:

一、耕地

耕地346639.46公頃(519.96萬畝)。其中,水田1526.42公頃(2.29萬畝),占0.44%;水澆地62021.53公頃(93.03萬畝),占17.89%;旱地283091.51公頃(424.64萬畝),占81.67%。耕地主要分布在宜陽縣、伊川縣、洛寧縣、嵩縣和汝陽縣,五個縣耕地占全市耕地的68.69%。

位於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85663.52公頃(128.50萬畝),占全市耕地的24.71%;位於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92163.05公頃(138.24萬畝),占全市耕地的26.59%;位於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29077.61公頃(193.62萬畝),占全市耕地的37.24%;位於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6388.36公頃(54.58萬畝),占全市耕地的10.50%;位於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3346.92公頃(5.02萬畝),占全市耕地的0.96%。

二、園地

園地44715.79公頃(67.07萬畝)。其中,果園28361.92公頃(42.54萬畝),占63.43%;其他園地16353.87公頃(24.53萬畝),占36.57%。園地主要分布在洛寧縣、新安縣、孟津區、嵩縣和欒川縣,五個縣(區)園地占全市園地的63.27%。

三、林地

林地805991.52公頃(1208.99萬畝)。其中,喬木林地619177.16公頃(928.77萬畝),占76.82%;竹林地1441.39公頃(2.16萬畝),占0.18%;灌木林地82998.92公頃(124.50萬畝),占10.30%;其他林地102374.05公頃(153.56萬畝),占12.70%。林地主要分布在嵩縣、欒川縣、洛寧縣和汝陽縣。四個縣林地占全市林地的79.69%。

四、草地

草地46039.10公頃(69.06萬畝),全部為其他草地,無天然牧草地和人工牧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洛寧縣、宜陽縣、汝陽縣、嵩縣和伊川縣,五個縣草地占全市草地的76.85%。

五、濕地

濕地4590.63公頃(6.89萬畝)。濕地是「三調」新增的一級地類,包括7個二級地類(我市涉及2個),其中內陸灘涂4491.54公頃(6.74萬畝),占97.84%;沼澤地99.09公頃(0.15萬畝),占2.16%。濕地主要分布在孟津區、洛龍區、欒川縣、洛寧縣和嵩縣,五個縣(區)濕地占全市濕地的72.30%。

六、城鎮村及工礦用地

城鎮村及工礦用地159707.68公頃(239.56萬畝)。其中,城市用地21861.58公頃(32.79萬畝),占13.69%;建制鎮用地22136.78公頃(33.20萬畝),占13.86%;村莊用地104091.52公頃(156.14萬畝),占65.18%;採礦用地9920.27公頃(14.88萬畝),占6.21%;風景名勝及特殊用地1697.53公頃(2.55萬畝),占1.06%。

七、交通運輸用地

交通運輸用地26036.29公頃(39.05萬畝)。其中,鐵路用地1312.41公頃(1.97萬畝),占5.04%;軌道交通用地82.72公頃(0.12萬畝),占0.32%;公路用地13833.09公頃(20.75萬畝),占53.13%;農村道路10627.37公頃(15.94萬畝),占40.82%;機場用地170.85公頃(0.26萬畝),占0.65%;港口碼頭用地2.51公頃(0.004萬畝),占0.01%;管道運輸用地7.34公頃(0.01萬畝),占0.03%。

八、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

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44361.51公頃(66.54萬畝)。其中,河流水面20409.11公頃(30.61萬畝),占46.01%;湖泊水面9.95公頃(0.01萬畝),占0.02%;水庫水面16578.51公頃(24.87萬畝),占37.37%;坑塘水面3297.69公頃(4.95萬畝),占7.43%;溝渠1867.24公頃(2.80萬畝),占4.21%;水工建築用地2199.01公頃(3.30萬畝),占4.96%。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主要分布在新安縣、嵩縣、孟津區和洛寧縣,四個縣(區)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的62.89%。

「三調」是一次重大國情國力調查,也是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後統一開展的自然資源基礎調查。「三調」數據成果全面客觀反映了我市國土利用狀況,也反映出耕地保護、生態建設、節約集約用地方面存在的問題,必須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以改進。要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壓實耕地保護責任,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嚴格管控「非糧化」,從嚴控制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從嚴查處各類違法違規占用耕地或改變耕地用途行為。規範完善耕地占補平衡,確保完成國家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目標任務。要堅持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堅持系統觀念,加強頂層規劃,因地制宜,統籌生態建設,實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礦山治理和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逐步提升生態環境狀況。要堅持最嚴格的節約集約用地制度。科學劃定城鎮開發邊界,合理確定新增建設用地規模,開展批而未供用地專項清理,盤活存量低效用地和「三未土地」,提高土地開發利用效率。強化土地使用標準和節約集約用地評價,大力推廣節地模式。

「三調」成果是我市制定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戰略規劃、重要政策舉措的基本依據。要加強「三調」成果共享應用,將「三調」成果作為國土空間規劃和各類相關專項規劃的統一基數、統一底圖,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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