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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濟南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適用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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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濟南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適用的決定
制定機關: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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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位階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性法規在維基數據編輯
立法機關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在維基數據編輯
有效區域濟南市在維基數據編輯
公布日期2019年2月12日在維基數據編輯
施行日期2019年2月12日在維基數據編輯
收錄於 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在維基數據編輯

濟南市人民代表大會關於

《濟南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適用的決定

(2019年1月31日濟南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

議通過 2019年2月12日山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

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

濟南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經審議,決定《濟南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適用於行政區劃調整後的濟南市行政區域。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作品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定、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所以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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