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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進政府數字化轉型工作總體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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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
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進
政府數字化轉型工作總體方案的通知


浙政發〔2018〕48 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現將《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進政府數字化轉型工作總體方案》印發給 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實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8日
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
推進政府數字化轉型工作總體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浙江省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放管服」改革行動計劃 (2018—2022年)》和《深化數字浙江建設實施方案》,加快推進政府數字化轉型,高標準建設數字政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要意義 政府數字化轉型是政府主動適應數字化時代背景,對施政理念、方式、流程、手段、工具等進行全局性、系統性、根本性重塑,通過數據共享促進業務協同,提升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過程。推進政府數字化轉型,建設數字政府,是貫徹落實網絡強國、數字中國、智慧社會戰略,深化數字浙江建設的關鍵抓手;是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構建政府有為、市場有效、企業有利、百姓受益體制機制新優勢的必然要求;是強謀劃、強執行,提升行政質量、行政效率和政府公信力,建設以人民為中心的服務型政府,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

近年來,我省以「互聯網+政務服務」為抓手,持續推進「四張清單一張網」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政府數字化轉型在審批服務領域率先突破,走在全國前列。但在頂層設計、平台建設、推進機制等方面仍存在短板,對科學決策、高效監管、精準治理的支撐作用尚未充分發揮,亟需進一步加強統籌、完善體系、創新方式,系統性、全方位、高標準推 進政府數字化轉型各項工作。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及省第十四次黨代會精神,着力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總牽引,聚焦「掌上辦事之省」和「掌上辦公之省」建設目標,以一體化數據平台為關鍵支撐,以構建業務協同、數據共享兩大模型為基本方法,全面推進經濟調節、市場監管、公共服務、社會管理、生態環境保護等政府職能數字化轉型,打造整體協同、高效運行的數字政府,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二)發展目標。 到2020年底,初步形成縱向貫通、橫向協同、上接國家、覆蓋全省的數字政府體系。全省共建共享、集約利用的公共支撐平台基本建成,公共數據依法依規實現按需共享、有序開放,「互聯網 + 政務服務」和「互聯網 + 監管」全面推行、深度應用,以大數據為支撐的政府決策科學化、治理精準化、公共服務高效化水平顯著提高。非涉密政務服務事項實現全流程「一網通辦」,80% 以上事項實現掌上辦;「浙政釘」掌上執法、掌上基層應用實現市縣全覆蓋;政務服務、執法監管、基層治理領域信息孤島實現 100% 全打通;省以下部門專網實現 100% 全整合。

到 2022 年,數字技術與政府履職全面深度融合,「掌上辦事」和「掌上辦公」實現政府核心業務全覆蓋,大數據成為政府處理複雜治理問題的有效手段。數字政府有力引領數字經濟、數字社會發展,成為全國政府數字化轉型的先行區、示範區,為全國數字政府建設輸出浙江方案、浙江經驗。

(三)基本原則。

統籌謀劃,集約共建。按照全省一盤棋、一張網的要求加強頂層設計,統籌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互聯網+監管」和城市大腦、新型智慧城市建設,打造一體化數據平台,實現基礎設施、數據資源和公共應用支撐體系共建共享。

以人為本,整體協同。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群眾獲得感為第一標準,對政府業務流程進行優化再造,打破部門內部、部門之間業務壁壘,以數據共享實現跨部門、跨層級、跨地區高效服務、協同治理,建設整體政府。

創新驅動,開放共享。以理念創新、流程創新、應用模式創新和體制機制創新,驅動政府數字化轉型,加快雲計算、移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關鍵技術創新應用,有序推動公共數據開放,構建政府機構、社會團體、互聯網企業共建共享數字政府的生態體系。

安全可靠,有序運行。加快推動和完善公共數據安全保護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堅持網絡安全與系統建設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運行,構建網絡安全綜合防禦體系,保障關鍵信息系統和公共數據安全。

三、總體框架

(一)數據平台架構。政府數字化轉型包含「四橫三縱」七大體系。「四橫」分別是 全面覆蓋政府職能的數字化業務應用體系,全省共建共享的應用支撐體系、數據資源體 系、基礎設施體系;「三縱」分別是政策制度體系、標準規範體系、組織保障體系。

1. 業務應用體系。全面梳理政府部門核心業務,以服務對象為中心,打破條塊分割、單部門內循環模式,建立業務協同模型,構建覆蓋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和政府運行六大領域的業務應用體系。統籌建設一批基礎性通用應用系統,協調推進各地、各部門專業應用系統建設,逐步實現政府履職數字化應用全業務覆蓋、全流程貫通。各類應用系統按照公共組件集成和統一標準接口,實現互聯互通、業務聯動、數據共享。

2. 應用支撐體系。統籌規劃一體化應用支撐體系,包括「一窗受理」、公共支付、公共信用、可信身份認證、電子簽章(簽名)、電子歸檔、地理信息服務、移動應用開發、大數據算法、人工智能、區塊鏈等通用組件,為各地、各部門開發業務應用提供公共支撐。

3. 數據資源體系。統籌建設公共數據資源目錄體系、共享平台、分析挖掘平台、開放平台等設施,以及基礎數據庫、主題數據庫、部門數據倉等數據資源。加強數據資源規劃、採集、存儲、共享、開放,加強數據治理,提升數據質量和價值,構建全省共建共享的大數據資源體系。

4. 基礎設施體系。統籌建設電子政務網絡、政務雲平台,加強網絡安全及運維保障,推進部門專網整合,促進行業雲與全省政務「一朵雲」融合,為各類業務應用提供統一、安全、穩定、高效、按需使用的基礎設施資源。

5. 政策制度體系。強化制度保障,加快推動和制定完善政府數字化轉型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在業務流程再造、數據共享開放、網上政務服務等方面制定配套制度,修訂與政府數字化轉型要求不匹配的行政規範性文件。建立政府數字化轉型總體要求標準、數據共享

6. 標準規範體系。強化標準化建設,標準、業務管理標準、技術應用標準、政務服務標準、安全運維標準、系統集成標準等。在國家政務信息化標準安全體系框架下,積極構建具有我省特色的政府數字化轉型地方標準體系,推動標準有效實施。

7. 組織保障體系。強化組織保障,建立政府數字化轉型工作協調機制,推進政務數據管理機構改革,提升各級公務人員數字化素養,加強電子政務隊伍建設,營造改革創新的組織文化。

(二)層級架構。按照統分結合的原則,我省政府數字化轉型實行省市兩級平台支撐、省市縣三級應用開發和運行保障,並與國家平台全面對接。政務網絡、政務雲、大數據中心和重大基礎性數據資源、應用支撐平台等公共技術平台,由省統一規劃、統一標準,根據實際需要實行省統一部署或省市兩級節點部署、互聯互通。各級政府部門原則上不再單獨建設數據中心等基礎設施,新建系統統一部署到政務雲,已有系統逐步向政務雲遷移。

應用系統由省市縣三級政府及其部門在統一應用支撐體系下開發,其中重大公共性應用系統、各行業重要業務應用系統,由省級主管部門根據業務特點確定建設模式,實行省統一建設部署或省市兩級建設部署。鼓勵市縣政府部門在統一基礎平台、統一開發標準、統一應用框架下,探索建設本地特色業務應用,形成成功案例後在全省複製推廣。

我省政府數字化轉型技術體系全面對接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實現政務服務事項管理庫、政務服務門戶及移動端、數據資源共享系統、電子證照系統、電子印章系統、安全保障體系、運維管理體系與國家平台的互聯互通、深度融合。通過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台,實現與兄弟省市的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

四、主要任務

(一)推進政務流程優化再造,打造數字化業務應用體系。
1. 推進經濟調節數字化應用。建立經濟運行大數據監測分析基礎庫,開發可視化應用,構建宏觀經濟、區域經濟、產業經濟、行業經濟、微觀經濟等數字化分析子系統,提高經濟運行監測分析質量和水平,強化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建設和完善科技創新、投資和重大項目建設、工業經濟運行、空間規劃、海洋經濟、自然資源、「三農」發展、對外經濟等經濟運行管理專業應用,加強財政、稅收、金融、價格、能源、國資、商務、公共資源交易等領域數字化應用,形成一批智能化、可視化的經濟運行輔助決策產品,提高經濟調節的前瞻性、針對性、有效性。

2. 推進市場監管數字化應用。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建設「互聯網+監管」系統的部署,建設全省標準化、通用化的行政執法監管平台,提高執法效能,消除監管盲點,規範自由裁量。加快構建覆蓋企業、自然人、社會組織、事業單位、政府機構等5類主體的公共信用評價體系,建立跨部門、跨層級、跨地區的聯動響應和失信約束機制。強化重點行業、重點物品、重點企業的數字化監測,準確及時預警潛在風險,提高監管即時性和靈敏度。

3. 推進公共服務數字化應用。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部署,完善全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推進政務服務網上辦、掌上辦,全面對接國家平台。推進各類政務服務移動端(APP)整合到「浙里辦」APP。依託「一窗受理」平台,實現投資項目審批、商事登記證照聯辦一表申請、一網辦理,深化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完善全省統一的政務諮詢與投訴舉報平台,深化政民互動和網絡監督。大力發展精準扶貧、醫療健康、社會保障、社會救助、文化旅遊、法律服務、公共交通、社區服務、全民健身服務等數字化惠民應用。推動基層事務在線運

4. 推進社會治理數字化應用。深化「基層治理四平台」建設,推動基層事物在線運行、協同處置、閉環管理,整合各類基層治理APP。加強政法綜治業務協同,建立社會風險分析研判系統,實施雲上公安、智能防控大數據戰略。建設綜合應急指揮平台,建立覆蓋省市縣鄉四級綜合指揮體系,提升重大事件應急協同指揮水平。推進數字城管建設,實現城市管理運行狀態的全面可視和監測。圍繞精準管理需求,加快發展安全生產、城鎮和農村房屋安全、宗教事務管理、交通治堵、水利、市政設施運行等各方面的數字化專業應用。

5.推進生態環境保護數字化應用。建設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協同管理平台,整合和打通各地、各部門生態環境數據資源和業務管理系統,構建生態環境主題庫和綜合管理協同工作平台,促進生態環境保護各相關部門流程再造、業務協同、數據共享,有力支撐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資源綜合監督管理,實現生態環境保護數字治理、精準治理、智能治理。持續推進應對氣候變化、建築節能減排管理、海洋生態環境、林業生態保護等專業化應用系統建設。

6. 推進政府運行數字化應用。建設全省統一的「浙政釘」平台,全面推進各級政府及其部門移動辦公,實現辦文辦會辦事、督查督辦、在線培訓、財政預算、資產管理、後勤管理、績效管理、檔案管理等數字化應用,推進政府內部業務流程整合優化、精簡高效。建設全省統一的電子公文交換平台,拓展基於電子政務視聯網的統一視頻會議系統應用,提升政府工作執行力和協同化水平。加快完善統一的電子監察系統,拓展權力運行監察範圍,強化實時監控、預警糾錯,推進依法行政、清廉浙江建設。

(二)建立一體化技術支撐體系,為政府數字化轉型賦能。

1. 建設統一開放的應用支撐體系。構建全省統一的可信身份體系,實現全省統一身份核驗。建設全省統一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為各級政府及其部門開展行業管理、決策輔助、應急處理等提供電子地圖服務。加快完善省統一公共支付平台,為各類政務服務、公共服務提供安全便捷的網絡支付渠道。推進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設,深度推進公共信用信息在政務服務、市場監管、社會治理等領域的應用。建設統一的政府網站集約化平台和移動應用開發平台,支撐政務服務「一網通辦」。搭建統一的政府數字化轉型運營管理平台,實現公共組件集成管理、業務管理、知識管理、智能客服和績效評價管理。集中建設電子簽章(簽名)、電子歸檔、工作流管理、搜索引擎、計算機視覺、智能語音交互、語言識別、機器學習等公共技術服務組件,為各類政務數字化應用提供標準化開發組件。

2. 建設共建共享的數據資源體系。依託電子政務雲平台,建設政務大數據統一支撐平台,實現公共數據資源一體化管理。建立全省統一公共數據資源目錄體系,完善省公共數據交換平台和共享平台,推進全省基礎數據資源向部門數據倉、省大數據中心匯集,強化數據資源統籌規劃、分類管理、整合共享。建成人口綜合庫、法人綜合庫、公共信用信息庫、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信息庫等基礎數據庫,推動全省電子證照庫全面覆蓋,圍繞審批服務、執法監管、投訴舉報、決策輔助、應急預警等跨部門、跨層級、跨地區協同應用,建設各類主題數據庫,為政府履職提供數據支持。推進各部門專業檔案的數字化、數據化,建設共建共享的檔案信息庫。加強數據質量治理,建立數據及時更新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報

2019

年第 2 期

快速校核機制。健全數據共享和開發利用機制,為各級政府及其部門開展大數據分析 應用提供數據支撐。加快推動政務數據開放和社會化利用,建設全省統一公共數據開 放平台,建立完善數據開放制度,在確保國家安全、企業和個人合法權益的前提下,優先 滿足與民生緊密相關、社會效益顯著的數據開放應用需求。 3. 建設集約整合的基礎設施體系。統籌建設全省互聯互通的政務「一朵雲」, 完成 「兩地三中心」(即同城生產數據中心、災備中心,異地災備中心)容災備份體系建設。 全面推行雲優先戰略,加快各級政務信息系統向政務雲平台遷移,實現計算資源、存儲 資源、服務支撐、安全保障等共性基礎資源集約共享。加快電子政務外網升級改造,按 需拓展網絡覆蓋範圍,按照相關網絡安全標準和要求,加快推進各部門業務專網向電子 政務內網或外網遷移整合和融合互聯。建設跨部門、跨層級、跨地區的物聯網感知體 系,統籌各種傳感器的選型、空間布局,實現各類物理感知數據共享使用。加快建設 「雪亮工程」,推進省市縣三級視頻共享總平台建設。 4. 建設嚴密可靠的安全保障體系。樹立網絡安全底線思維,全面落實網絡安全同 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實施要求,推動安全與應用協調發展。嚴格落實《中華人民共 和國網絡安全法》,建立完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制度和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建 立重大項目網絡安全風險評估機制。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明確相關部門負責人、要 害信息系統運營單位負責人的數據安全責任,增強各環節工作人員的保密意識,提高風 險防控能力。建設上接國家、下聯各市、覆蓋各重點行業的網絡安全協調指揮體系,全 天候感知網絡安全威脅,及時開展事件分析、信息通報、協調指揮、應急處置、追蹤溯源 等工作。構建覆蓋物理設施、網絡、平台、應用、數據的全方位、多層次、一致性網絡安全 技術防護體系,推動國產自主可控產品在重要領域、關鍵環節的應用。建立健全雲安全 運行維護規範,全面提升政務雲平台安全運行能力。提升數據安全防護能力,對重要數 據資源實行分級分類安全管理,建立數據流動安全評估機制,強化個人和法人信息保 護。 (三)構建三大機制保障體系,營造數字化轉型優良環境。 1. 健全政策制度體系。落實《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規定》《浙江省公共數 據和電子政務管理辦法》,制定完善電子證照、電子印章、電子簽名、可信身份認證、電 子檔案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清理不適宜的行政規範性文件,為政府數字化轉型提供法制 保障。制定電子政務項目管理辦法,明確項目立項審批、招標採購、建設實施、驗收、運 —9—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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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 2 期

維與安全等管理要求,強化對項目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完善重大項目方案跨部門、 跨地區溝通協商機制。落實國家網絡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加快建立關鍵信息基礎設施 保護制度,加強安全等級保護,健全預警和應急處置制度,完善網絡安全管理和數據保 護機制。加快推動數據領域立法,界定政務數據權屬,對數據使用、數據開放、數據運 營、數據授權、第三方開發利用等合法合規性進行統一規範,嚴格界定服務範圍與職責 權限,建立數據保護相關政策制度,保障公民數據隱私安全。 2. 強化標準規範體系。按照《浙江省數字化轉型標準化建設方案》總體框架, 加快 構建數字政府標準體系,明確政府數字化轉型建設的總體要求、數據共享、業務管理、技 術應用、政務服務、安全運維、系統集成等內容要求。重點推進數據標準體系建設,對數 據匯集、數據平台、數據安全、數據應用等關鍵領域,優先制定相應技術標準。圍繞公共 數據資源目錄編制、公共數據管理、基礎數據庫建設和浙江政務服務網電子材料管理 等,制定統一的基礎標準規範。構建社會公共服務標準庫,提升社會治理標準化水平。 推動先進、前沿技術標準制定。加強標準規範的推廣實施,對已發布的標準規範及時進 行宣傳、解讀,並定期開展標準實施情況監督和實施效果評估,推動標準規範全面貫徹 落實。 3. 完善組織保障體系。在省政府數字化轉型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統籌規劃、統 一部署、協調推進數字政府建設。建立健全專家諮詢機制,加強對政府數字化轉型頂 層設計和重大項目方案的指導、論證、評估。推動全省數據管理機制改革,構建上下 銜接、統籌有力的組織體系和協調機制。積極構建管運分離、政企合作的建設模式, 探索組建混合所有制企業作為運營主體,提供數據、平台、安全等技術支撐。依託知 名高校、科研機構,建立政府數字化轉型研究機構,加強規劃標準研究、技術設計咨 詢。制定數字人才培養計劃,建立人才引進激勵機制,加大數字技能培訓與考核,提 升公務人員數字化素養。強化各業務部門推進數字化轉型的主體責任,營造鼓勵數 字化創新的氛圍。 五、重點工程 (一)經濟調節數字化應用工程。 1. 建設統一經濟運行監測分析數字化系統。建立浙江省經濟運行監測分析指標體 系和經濟運行基礎庫,將分散在各級統計、發展改革、經信、科技、財政、建設、稅務、海 關、市場監管等多個部門的經濟運行信息進行整合共享、關聯分析。建設全省微觀企業 — 10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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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 2 期

監測網絡、工業經濟監測預警系統,加強經濟運行分析研判的系統性、即時性、精準性、 科學性。(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統計局,其他省級有關單位;列第一 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2. 建設自然資源空間基礎信息平台。整合自然資源空間數據以及發展改革、 建設、 水利、農業農村、林業等共享空間數據,建立完整的浙江省自然資源空間數據資源體系, 提供覆蓋全省地上地下、過去未來的空間基礎數據支撐與服務,為統籌全省自然資源空 間開發,科學布局生產空間、生活空間、生態空間提供安全、可靠、有效的信息工具和平 台。(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 3. 建設全省規劃管理數字化平台。按照統一設計、 分級應用、協同共享、閉環管理 的要求,建設全省規劃管理數字化平台。構建一套規劃賦碼體系、一個規劃數據庫,實 現規劃綜合管理和輔助規劃編制兩大核心功能,將各類規劃納入統一管理,強化規劃銜 接協調,跟蹤監測規劃編制和實施進程,推動規劃基礎信息互聯互通,全面提高規劃編 制的科學性和實施的有效性。(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建設廳,其 他省級有關單位) 4. 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全過程電子化。積極推進公共資源電子交易系統市場化,引 導市場主體參與平台服務供給。建立健全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和信用信息公開共享制 度,依法公開交易公告、資格審查結果、成交信息、履約信息及變更信息等,實現市場主 體信用信息共享。加強公共資源交易數據統計分析、綜合利用和風險監測預警。(責 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 5. 加快智慧農業雲平台建設。建立農業主體、農村「三資」、農業生產、市場行情、 農技專家等基礎數據庫。推進農業業務過程數據與相關領域數據的整合和挖掘、分析, 探索建立農業生產經營聯網預測分析體系。深化農業生產、美麗鄉村建設等數字化應 用,提升農產品質量追溯、農機裝備和應急指揮信息化水平。打造數字田園,建設數字 植物(養殖、育種)工廠。(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6. 推進數字財政建設。搭建財稅大數據平台, 為財政決策、收支預測、資金分配、項 目管理、績效管理、監督檢查、信息公開等提供有效支撐。加快預算績效管理信息系統 建設,促進政府績效與預算績效深度融合。拓展統一公共支付平台應用,提升為企業和 群眾服務能力。深化政采雲平台建設,加快向全國推廣。(責任單位:省財政廳) 7. 推進商務大數據應用示範。圍繞以大數據賦能「利用國際內外兩種資源,開拓 — 11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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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 2 期

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加強數據資源、數據分析各環節建設和研究,提高商務經濟運行 監測分析、公共服務、決策支持的能力。加強商務領域信用應用,推進新型貿易中心數 字協同,提升投資貿易便利化水平,推進消費升級。(責任單位:省商務廳) 8. 推進審計監督大數據應用示範。依託省電子政務外網和政務雲,實現省市縣三 級審計機關與相關部門專業數據庫以及全省人口綜合庫、法人綜合庫、公共信用信息 庫、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信息庫等基礎數據庫的信息共享,構建以公共財政運行安全和 績效審計為重點的電子審計體系,形成總體分析、發現疑點、分散核查、系統研究的數字 化審計方式,提升審計效率和審計質量。(責任單位:省審計廳、省財政廳) (二)市場監管數字化應用工程。 1. 建設統一行政執法監管系統。建設全省統一行政執法監管信息平台和「浙政 釘」移動執法模塊,統一梳理編制行政執法檢查事項監管清單、裁量基準。建設信用重 點監管名單庫,與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實現互聯互通,通過平台工具共用、監管信息共 享、違法失信共管,實現一家發現、抄告相關、協同監管。通過關聯分析內外部市場准 入、生產經營、投訴舉報、違法失信等主客體數據,主動發現違法違規行為,提升執法監 管風險預判和處置能力。(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綜合執法辦,其他省級有關單 位) 2. 建設重點行業重點物品數字化監管體系。依託電子監管碼、射頻識別標籤 (RFID)、二維碼等技術手段,對食品、藥品、農產品、日用消費品、危險化學品、特種設 備、地理標誌保護產品等關係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行業、產品加強監督管理, 採集生產、使用、檢驗、檢查、執法等環節有效信息,完善數字化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形成 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的信息鏈條。(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農業農村 廳、省應急管理廳、省藥監局,其他省級有關單位) 3. 深化信用監管體系建設。完善全省統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動各級政府及 其部門將信用信息應用作為必經環節嵌入相關行政管理事項,構建省市縣三級全貫通 的信用監管和聯合懲戒體系,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和服務。對公共信用狀況優良的 市場主體,實施容缺受理、辦事綠色通道等便利措施;對公共信用狀況較差的市場主體, 實施從嚴審核、重點監管等懲戒措施;對列入黑名單的對象實施有效的市場退出機制。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其他省級有關單位) 4. 建設統一的網絡交易監管平台。建設電商主體數據庫和信用庫,建立市場監管 — 12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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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 2 期

部門和網絡交易平台之間的信用信息交互平台,實施電子商務失信聯合約束和懲戒。 建設網絡交易主體和網絡交易行為的大數據監測系統,通過網絡交易信息採集和建立 多維度大數據分析模型,及時發現涉嫌違法的網絡交易行為。建設在線電子證據取證 固證系統,為實施網絡交易大數據監管執法提供技術支撐,實現「以網管網」。(責任單 位: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 其他省級有關單位各類金 5. 建設金融風險「天羅地網」監測防控系統。整合國家、 融風險數據資源,建設集監測識別、預警核查、協同處置、機構監管、統計分析、監督考核 等功能於一體的金融風險監管平台,建立各類金融風險監測模型和部門會商協同處置 工作機制,及時分析研判、預警處置各類金融風險。依託「基層治理四平台」,建設地方 金融風險網格化排查模塊,實現線上線下金融風險監測排查有機融合,增強地方金融風 險防控能力。(責任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其他省級有關單位) (三)公共服務數字化應用工程。 1. 加快完善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持續迭代完善浙江政務服務網、 「浙里辦」 APP, 推行政務服務全程網辦、快遞送達,大力拓展掌上辦事,推行「一證通辦」。按照受 辦分離的原則,推動各級政府及其部門政務服務事項全面接入「一窗受理」。按照一件 事、一個系統、一個項目庫的要求,加快迭代升級企業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台 3. 0 版。加快推進工商登記全程電子化,實現商事登記證照聯辦。加快數字「單一窗口」建 設,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平。深化不動產登記、公積金、社保、戶籍、車輛和駕駛人、出 入境等領域網上便民服務。(責任單位:省大數據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自然 資源廳、省建設廳、省市場監管局,其他省級有關單位) 2. 深化統一政務諮詢投訴舉報平台建設。以辦事指南諮詢為重點,構建政務知識 庫,引入人工智能技術,提升政務諮詢回復的準確性和智能化水平,優化「浙里辦」掌上 諮詢、掌上投訴用戶體驗。加快政務諮詢投訴舉報平台與「基層治理四平台」等系統全 面對接,實現相關辦件和事項全鏈條流轉,推動實現政務諮詢投訴舉報「最多跑一次」。 (責任單位:省信訪局,其他省級有關單位) 3. 深化醫療健康保障惠民服務。加快智慧醫療、 智慧醫保建設,實現居民電子健康 卡與電子社保卡兩卡融合、一卡通辦。完善網上預約診療服務平台,推動醫療費用自助 結算、診間結算和移動終端結算。加強區域醫學影像、檢驗、心電圖、病理等共享中心建 設,逐步實現檢查檢驗結果電子化流轉、互認和共享使用。完善省市縣三級全民健康信 — 13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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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平台,實現電子健康檔案和電子病歷互通共享。推進智慧醫保建設,實現醫保在線移 動支付,促進醫保公共服務數字化、業務經辦便捷化、管理精細化。(責任單位:省衛生 健康委、省醫保局) 4. 大力推廣「互聯網 + 社會保障」。試點發放第三代社保卡, 建設社保卡線上統一 服務平台和人力社保部門「電子檔案袋」。推進數據信息在擴面管理、異地領取養老金 資格認證等經辦、服務方面的應用,實現養老保險待遇網上自助測(估)算。(責任單 位:省人力社保廳) 5. 加快建設數字教育。基於互聯網思維與技術, 打造開放眾籌、匯聚極致、滿足師 生家長個性化需求的「之江匯」教育廣場,整合各部門和社會力量構建覆蓋各個年齡層 次、面向終身學習的大教育資源,建設互聯網學校、家長學校和教師發展學校,為每一位 學習者開通網絡學習空間。加強教育大數據倉建設,努力開創新型學習空間和方式。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 6. 建設綜合交通出行服務平台。推進綜合交通系統信息資源互聯互通和共享開 放,建設綜合交通應急指揮系統、聯網售票系統、公眾出行服務信息系統,建成浙江省綜 合交通智慧雲平台,為群眾高效、便捷、安全出行提供支撐。推進城市交通信息服務體 系建設,構建實時感知、瞬時響應、智能管控的新型智能交通管理體系,方便公眾出行、 緩解城市擁堵。(責任單位: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 7. 建立社會救助信息平台。着眼大社會救助體系建設,加快梳理各相關部門救助 職能,通過社會救助信息平台,實現救助數據即時歸集,救助信息互聯互通、資源共享, 確保救助對象更早發現、救助工作更快開展、救助行動更為精準,避免救助不足和重複 救助現象。(責任單位:省民政廳,其他省級有關單位) 8. 建立健全文化和旅遊信息服務平台。基於政務「一朵雲」建立文化和旅遊基礎 數據資源目錄,採集和完善文化和旅遊基礎數據,推進文化遺產資源及博物館、公共圖 書館、美術館、科技館等公共文化機構館藏資源數字化。打造一體化文化和旅遊管理、 公共服務平台,實現文化和旅遊資源一張圖導覽。全面提升智慧文旅管理、服務、推廣 及體驗水平,加快發展智慧文旅鄉村(社區)。(責任單位:省文化和旅遊廳) (四)社會管理數字化應用工程。 1. 深化「基層治理四平台」建設。加快完善浙江政務服務網基層業務協同平台, 打 通省市縣各級部門條線信息系統和各縣(市、區)基層平台,實現基層治理信息數據一 — 14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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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統攬。按照全省統一技術標準規範,建立全科網格管理信息子系統,優化完善各縣 (市、區)基層平台,推進社會管理服務、信息分析研判等深度應用,實現網上網下事件 閉環式管理、自動化流轉、聯動式協同、可視化指揮、智慧化分析。(責任單位:省大數 據局、省委政法委、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人力社保廳、省市場監管局,其他省級有關單 位) 2. 推進數字城管建設。拓展物聯網、移動互聯網等在城市管理、行業監管中的應 用,匯聚智能化感知設備獲取的海量數據和系統業務數據,構建綜合性城市管理數據 庫,實現城市運行狀態預判、預測、預警。開發城市管理綜合指揮智能化應用,實現城市 運行狀態可視化監測、日常管理和應急的聯動指揮。(責任單位:省建設廳) 3. 推進雲上公安智能管控體系建設。加強重點人員智能管控, 提升重點人員、重點 群體精準化預警管控水平。加強重點車輛智能管控,為防範打擊各類犯罪和動態管控 重點人員提供數據支撐。強化重點行業、重點物品智能管控,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和異常 情況。提升涉毒違法犯罪預測預警預防能力,通過數據的融合計算,預警涉毒行為、異 常行為和熱點區域。(責任單位:省公安廳) 智慧用水、遠程監控、智能預警 4. 加快智慧消防建設。在全省推廣應用智慧用電、 等火災防控新技術、新產品、新手段。匯集各地智能防控系統數據,提升分析研判和靶 向防範能力,實現數據資源匯集整合、風險隱患動態監測、火災形勢預判預警、滅火救援 精確指揮、社會監管協同合力、火災事故有效控制。(責任單位:省消防救援總隊、省應 急管理廳) 5. 推進水管理平台建設。大力推動水利業務數字化和水利工程智能化管理,加強 河湖庫塘等水工程的安全監測和運行監控,全面監測降雨、江河水位流量、可用水量、用 水總量、用水效率、農村飲用水和水域等情況;探索建立用水戶和區域用水預警體系、洪 水預報預警體系、工程聯控聯調體系,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基礎水保障,為水旱災害防 御提供決策支持。(責任單位:省水利廳) 6. 加快「雪亮工程」建設。按照「一總兩分、 四網四平台」模式,依託視聯網技術,推 進省市縣三級視頻共享平台建設,實現重點公共區域視頻監控全覆蓋、全聯網,提升視 頻信息智能化應用水平。(責任單位:省委政法委、省大數據局) (五)生態環境保護數字化應用工程。 1. 建立生態環境主題庫。基於公共數據資源體系建立生態環境主題庫,制定全省 — 15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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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環境信息交換共享數據清單,建立各職能部門生態環境相關數據的共享常態化機 制,實現全省範圍內跨部門、跨層級、跨地區的生態環保信息共享。建設全省污染源數 字化檔案庫,實現全省各類污染源管理「一源一檔」全覆蓋。(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 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其他省級有關單位) 2. 構建全省生態環境全要素態勢感知「一張網」。建設陸海統籌、天地一體、部門 協同和數據共享的生態環境監測與態勢感知「一張網」,對全省地表水、地下水、空氣、 土壤、海洋、輻射、生態環境狀況等環境全要素進行實時態勢感知,並對各類數據進行統 一採集、存儲、展示。逐步實現生態環境保護決策管理集成化、信息化和智能化。(責 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 廳) 3. 建成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協同「一張圖」。強化信息化調度、 協同和指揮能力建 設,為全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做好事前預警、事中研判、事後時空分析。通過數據分 析,強化追根溯源、污染推演、變化復盤、預警預測等功能,提高環境科學決策水平。 (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經信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交通 運輸廳、省建設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 4. 建立自然生態資源監管「一本賬」。以實現山水林田湖草統籌監督管理為目標, 建成跨部門、跨層級、跨地區使用的自然生態資源綜合信息監管系統,實現對生態保護 紅線區、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等重要生態空間的協同 保護,以及對土地、礦產、水、林木等資源要素的綜合管理。(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 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水利廳、省林業局) 治氣、治土、治廢攻堅行動為抓手,對 5. 建立生態環境治理應用服務中心。以治水、 生態環境數據進行加工分析,通過「浙政釘」「浙里辦」向政府、公眾和企業輸出環境數 字化產品,提升政府環境監管能力,加大環境信息公開力度,提升企業環境管理水平。 (責任單位: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水利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 (六)政府運行數字化應用工程。 1. 加快「浙政釘」移動辦公平台建設。運用釘釘建群、 即時消息、短信、郵件、語音、 視頻等功能,推動各類辦文辦會辦事、督查督辦、信息報送、工作交流、應急處置等政務 工作實現移動化、協同式辦理,將政務釘釘打造成政府系統 24 小時全天候的指揮平台、 督查平台、反饋平台和溝通平台,推進政務辦公數字化、扁平化、高效化。(責任單位: — 16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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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大數據局、其他省級有關單位) 2. 建立重點工作督查考評系統。圍繞重點工作督查督辦,建立重點工作督查落實 信息系統,實現對重點工作任務分解、進展過程、完成情況等全過程的動態跟蹤、實施督 查、及時反饋和績效評估。探索建立基於大數據的政府績效評估體系,提升績效管理的 科學性。(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政務諮詢投訴舉報、「基層治 3. 完善統一的電子監察系統。將各類行政權力運行、 理四平台」、公共資源交易等運行處置情況全面納入監察範圍,形成來源可溯、去向可 查、監督留痕、責任可究的完整信息鏈條,實現實時動態監管和在線即時監督監測,健全 行政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責任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4. 建設統一的數字檔案系統。面向各個業務應用系統搭建統一的電子文件歸檔和 電子檔案管理系統,明確業務應用系統的歸檔模塊功能和接口規範,實現對歸檔公共數 據和電子文件的統一接收、集中保存、規範管理和提供利用。打破檔案數據孤島,完善 一網查檔、百館聯動的網上查檔機制,推動掌上查檔、電子出證。(責任單位:省檔案 局) (七)政府數字化轉型公共支撐平台建設工程。 1. 建設全省統一的可信身份體系。覆蓋公民、 法人、政府工作人員三大群體範圍, 接入、整合多種認證方式和認證源,對接公安部可信身份認證平台和市場監管總局企業 電子營業執照,推動各類部門自建電子身份認證(CA 認證)系統互認互信。全面推進 全省各級政務信息系統接入統一身份認證體系,實現一處認證、全網漫遊。基於「浙里 辦」APP 存放可信的網絡身份證,實現刷臉認證、掃碼認證。(責任單位:省大數據局、 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管局) 2. 加快建設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設公共信用產品主題庫,建立以統一社會信用 代碼為標識、覆蓋所有主體的信用檔案。研究開發涵蓋信用發布、查詢、異議、修復等功 能的信用應用工具支撐系統,逐步實現與各地、各部門綜合性平台和業務系統的互聯互 通,為信用應用提供數字化支撐。以信用評價、信用檔案、紅黑名單三類通用型信用產 品為重點,不斷提高公共信用產品質量。結合行業(領域)業務需求,深度挖掘數據,不 斷豐富信用產品種類,拓寬信用應用領域,為政府及其部門提供個性化、定製化信用服 務。(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大數據局) 邏輯集中、資源共享、安全可控的 3. 加快建設全省政務「一朵雲」。按照物理分散、 — 17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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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加快推進全省政務「一朵雲」建設,為各級政府及其部門提供統一的計算、存儲、 網絡聯通等基礎設施支撐。統籌全省政務雲各節點技術標準規範,加強基礎設施資源 調度和運維監控管理。按照業務容災和數據備份不同要求,逐步建立「兩地三中心」分 布式雲節點。(責任單位:省大數據局) 4. 完善全省公共數據共享體系。貫徹國務院關於推進政務信息系統整合的工作部 署,結合我省實際,進一步推進全省大數據中心建設。完善數據交換和共享兩大平台, 深化電子證照庫、人口綜合庫、法人綜合庫、公共信用信息庫、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信息 庫等五大主題庫建設,強化數據標準、安全、運維三大體系建設。(責任單位:省大數據 局) 5. 加快推進政務數據開放。在政府信息資源目錄體系基礎上,編制政務數據資源 開放清單,完成全省統一公共數據開放平台建設。按照依法保障信息安全、逐步分級開 放的原則,加強數據清洗、脫敏工作,推動數據安全開放。(責任單位:省大數據局,其 他省級有關單位) 6. 加快電子政務外網改造升級。建設全省統一的政務外網終端安全防護體系,整 合各部門分散的互聯網出口。按照網絡信息的涉密屬性和敏感程度,對現有網絡應用 進行清查、梳理和分類,加快推進省市縣三級主幹網互聯網協議第六版(IPv6)改造。加 快推動各類部門業務專網根據業務性質,分類遷移至政務外網或政務內網。(責任單 位:省大數據局) 7. 建設全省網絡安全協調指揮體系。按照縱向貫通、 橫向聯動的要求,構建網絡安 全協調指揮體系。縱向實現省平台與國家平台、各市平台業務貫通,橫向實現與省內各 涉網監管及行業主管部門業務聯動,全面實現我省政府系統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網絡安 全綜合監管一體化,打造政府數字化轉型網絡安全堅實屏障。(責任單位:省委網信 辦、省公安廳) 六、實施保障 (一)健全工作體系。各地、各部門要落實「一把手」責任制,建立政府數字化轉型 工作協調推進機制,加強對政府數字化轉型的組織領導和統籌推進。制定工作實施方 案,細化目標與任務,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按照一個項目、一個專班的要求,建立重 大工程跨部門、跨地區協同推進機制。各級政府要建立可持續的財政資金保障機制,有 效支撐數字化業務系統平穩高效運行。 — 18 —(二)明確責任分工。省政府辦公廳負責政府數字化轉型的組織協調和統籌推進工作。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負責協同做好電子政務項目立項、預算等管理工作,杜絕重複建設。省委網信辦、省公安廳、省通信管理局等負責協同抓好網絡安全工作。省市場監管局負責牽頭推進政府數字化轉型標準體系建設工作。省司法廳負責加強法制保障工作,清理不適應政府數字化轉型要求的行政規範性文件。省人力社保廳負責研究制定政府數字化轉型人才培養、隊伍建設的行動計劃。

(三)強化政企合作。積極探索「政府主導 + 社會參與」的數字政府建設運營模式,充分發揮政府的引導、管理作用與市場活力。探索建立靈活的政企合作機制,制定政府購買相關信息化服務管理辦法,鼓勵企業為政府數字化轉型提供諮詢規劃、基礎設施建設、應用開發、運營維護等專業服務。健全對第三方服務的管理制度,確保政府對核心業務和數據資源的有效監管。

(四)加強示範引領。統籌推進國家電子政務綜合試點、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對接試點、公共信息資源開放試點、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試點等工作。建立試點示範和推廣機制,實施一批政府大數據應用示範工程,鼓勵各地在頂層設計框架下創先爭優,開展政府數字化轉型應用試點,形成最佳實踐並在全省推廣複製。

(五)加強督促考核。將政府數字化轉型工作納入省政府部門績效考評體系。開展重大任務落實情況督促檢查和第三方評估,建立規範化管理檔案,加強統計監測、績效評估和考核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