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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同意設立台州灣新區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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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懇請設立台州灣新區的請示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同意設立台州灣新區的批覆
浙政函〔2020〕67號
制定機關: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3日
來自浙江省人民政府網站

台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關於懇請設立台州灣新區的請示》(台政〔2020〕25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設立台州灣新區。台州灣新區規劃控制總面積約138.46平方公里,空間範圍包括現台州灣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東部區塊、台州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東擴區塊和濱海工業區塊、台州市椒江區委託管理區塊。管理範圍包括台州市椒江區三甲街道(含椒江農場),白雲街道2個社區,海門街道2個社區,下陳街道1個社區、8個村,以及十一塘、三山北塗、三山塗圍墾區。

二、台州灣新區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省第十四次黨代會精神,全面融入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等國家戰略,全力落實省委、省政府「四大建設」決策部署,完善大灣區「一環一帶一通道」發展格局,有效發揮民營經濟特色優勢,堅持節約集約,優化資源配置,突出主導產業,加快轉型升級,着力打造長三角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引領區、大灣區臨港產業帶合作新高地、浙東南先進製造業引領區、台州灣港產城深度融合新城區。

三、台州灣新區要堅持體制機制創新,按照「一個平台、一個主體、一套班子、多塊牌子」的體制架構,按程序成立新區管理機構,暫時保留台州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牌子,同步撤銷台州灣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等省級以下產業平台牌子。台州灣新區管理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要遵循優化、協同、高效的原則,嚴格控制總量,依法依規設置。

四、台州市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牽引,整合優化各種資源,依法依規放權賦能,完善工作機制,強化區域協同,明確責任分工,創新發展方式,落實重點任務,高起點編制實施台州灣新區發展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集中力量、集聚資源、集成政策,以大整合加快推動台州灣新區高質量發展。

五、省級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密切協作配合,加強對台州灣新區建設發展的指導,在規劃編制、政策實施、項目布局、體制創新、對外開放等方面給予積極支持,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3日